市政项目报批流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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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东部新区市政项目前期报建流程
标识号申请审批
项目
政府主管
部门
所需提交的材料承诺工作日前接工序
1、项目业主申请报告(镇政府盖章)
2、项目建议书(甲方委托咨询单位编制)
3、规划、环保等部门初审意见--区经统局组织
4、示意图(区位图)--到镇土管所打出
5、法人注册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其它有关材料
(一)初审--区城交局:
6、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7、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项目批复A1
8、示意图(区位图)
(二)办证--市规划局:
9、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10、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项目批复
11、 1:500地形图(测绘所)
流程:划定项目蓝线(镇城建办)→地类表(计算)→填申请表,提交资料
12、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两份)(附表):镇国土所
13、项目审批(备案)单位的并联审批联系单:镇招商办→区经统局
1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文本):业主A8-41
15、没有列入省、市拟安排用地指标的项目,须由区(镇)政府承诺使用本
地区建设用地复垦指标:吴兴区政府
16、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位图:镇国土所签字、盖章A2
17、建设单位有关资料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
18、地类表:镇国土所→湖州市测绘所
A1
A2建设规划
选址意见
书
5区经统局
项目立项
市规划局,
区城交局
10
A3土地预审镇国土所→
区国土局
5(备注:1.
资料一式两份
2.报省、部预
审的项目在原
来基础上各增
加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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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号申请审批项目
政府主管
部门
所需提交的材料
承诺工作日
前接工序
19、补充耕地资金发票复印件1份
20、核拨用地指标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1份21、规划设计条件(出让红线等)2份
22、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2份
23、压覆重要矿床提供评估报告、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2份
24、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4份:镇国土所→湖州市测绘所
A325、征地红线图4份:区建设局签字、盖章A2
26、实地踏勘表2份
27、征收土地方案2份:市国土局28、草签征地补偿协议4份:镇国土所29、村民会议纪要4份:镇国土所
30、听证告知书及送回执4份:镇国土所31、听证情况说明2份:镇国土所
32、使用集体土地提供《使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表》、收回国有土地提供《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表》4份:市国土局33、立项批复:区经统局A134、立项审批A135、项目建议书A1
3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登记表)--甲方委托环评单位编制37、当地规划部门选址专家组评审意见书
38、水土保持方案书(表--1Km 道路以内编制表)
A2
39、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书
镇国土所→市国土局
土地农转(征用)A4
环评批复6020
报告书:公示10+审批10登记表:(公
示+审批)共
10区环保局
A6水土保持方案及报
批
区水利局
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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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号申请审批
项目
政府主管
部门
所需提交的材料承诺工作日前接工序
40、可研报告审批申请(由甲方提出,无固定格式)
41、工程可研报告(由甲方委托有资质咨询单位)
A11方案审查
意见
必须有市规划部门意见(简化到工程初步设计会审中去)
42、有相应资质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12本);
43、选址意见书、环评批复、土地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A1,A2,A3,A6,
A7,A8
44、组织有关部门召开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由区经统局组织国土、水利
、交警、环保、规划、港航等各部门以及专家提出意见
45、根据会议精神方案调整后下达会议纪要
46、申请报告
47、选址意见书复印件A2
48、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A12
49、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总图
区经统局
工程可研
报告及批
复
A820
A12 A13工程初步
设计批复
区经统局3
A1,A2,A3,A6,
A7
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
证
规划局规划
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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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号申请审批
项目
政府主管
部门
所需提交的材料承诺工作日前接工序
(一)需建设用地单位提供:
50、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必须写明建设工期),一式两份(附表)
51、建设项目用地意见书(预审意见):区国土局
52、项目建议书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区经统局A8
53、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区经统局A12
54、项目涉及的安全、环保、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A6,A7
55、建设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
56、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许可证(城镇规划区外选址意见书):市规划部门A13
57、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城镇规划区外选址红线图):市规划部门A2
58、建设项目用地的总平面布置图(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59、关于该宗土地的勘测定界报告(包括权属、范围、地类等):镇国土所
→湖州路通土地测绘所
A3
60、关于该宗土地的地价评估报告(划拨供地项目省略):道路属划拨用
地,无需地价评估报告
61、报省供地的项目,有关图件须提供电子数据光盘
(二)需乡(镇)国土所或有关审批部门提供:
62、实地踏勘表(违法用地附处罚决定及发没款收据复印件)
63、已批准农转(征收)的批复或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情况表
64、已经省政府批准的征地协议
65、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66、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市政府关于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2003年以前批
准征收土地的项目提供)
67、已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生活补助制度)的相关协议
68、《征地方案公告》张贴公告情况(张贴人签字、附照片等)
69、征地补偿资金支付到位情况(村委认可,附发票复印件等)
A14建设项目
供地批复
70、办理后,得到农转批复、供地批复(相当于国土证)A14建设项目
供地(5公
顷以上报
省含代
征)
市国土局
A1420(备注:1.
五公顷以下的
项目,报批资
料一式两份,
其中至少一份
原件 2.五
公顷以上的项
目须报省审
批,报批资料
在增加一份原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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