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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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讲解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
第二节税率(熟悉)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7%、5%、1%
还有两种特殊情况:
第三节计税依据(掌握)
1.城建税计税依据只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3.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4."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
5.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进口产品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城建税,即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第四节应纳税额计算(熟悉)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第五节税收优惠(了解)H
第六节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了解)
附:教育费附加(熟悉)
1.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缴纳教育费附加。
2.计征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3.计征比率:3%,但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4.计算
【例题】某卷烟厂(地处县城)2002年12月销售卷烟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请计算当月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卷
烟比例税率为45%,固定税额150元/箱)
【答案】
(1)应纳消费税=500×150÷10000+150×45%=75(万元)
(2)应纳增值税=150×17%=25.5(万元)
(3)应纳城建税=(75+25.5)×5%=5.025(万元)
(4)应纳教育费附加=(75+25.5)×3%×50%=1.50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