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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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试题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一.单项选择题:1. 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UCP5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 A )的增减幅度。

A.10%B.5%C.2.5%D.1.5%2. 在品质条款的规定上,对某些比较难掌握其品质的工业制成品或农副产品,我们多在合同中规定( C )。

A.溢短装条款B.增减价条款C.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D.商品的净重3. 凭卖方样品成交时,应留存( B )以备交货时核查之用。

A.回样B.复样 C.参考样D.对等样品4. 《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 C )合同而制定的。

A.FOB B.CFR C.CIF D.FCA5. CIF Ex Ship's Hold与DES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A )。

A.前者大B.两者相同C.后者大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6. 在交货地点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对( C )的解释与《2000年通则》中对FOB的解释相同。

A.FOB Under Tackle B.FOB C.FOB Vessel D.FOB liner Terms7. 某外贸公司对外以CFR报价,如果该公司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 C )为宜。

A.FCA B.CIP C.CPT D.DDP8. 对于大批量交易的散装货,因较难掌握商品的数量,通常在合同中规定( B )。

A.品质公差条款B.溢短装条款C.立即装运条款D.仓至仓条款9. 合同中未注明商品重量是按毛重还是按净重计算时,则习惯上应按( B )计算。

A.毛重B.净重C.以毛作净D.公量10. 某外贸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公吨。

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

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20公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公吨应按( B )作价。

国际贸易实务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参考答案
6ABC 7、ABCD 8、CD 9 、CD 10、BCD 11、AD 12、AB 13、ABC14、ABC 15、ABCD
• 1.(1)翻译 • 货物描述: • 梭织女式夹克,取消原样中的胸袋,其他同原样:领子上装
1个假毛,采用古铜色纽扣,衣服前面2个插手口袋,2个无 袋盖的胸袋,里面1个暗袋和1个手机袋。 • 2.(1)翻译 • 单价:7.10美元/件FOB上海 • 数量:14400件 • 总金额:102240.00美元 • 数量和金额都允许有±1%增减。
• 3.信用证的有效期:2006年10月21日议付地 点为巴黎CIC银行柜台。
• 4.(1)支付条款:采用可转让不可撤销的跟单 信用证进行结算,在海运提单日后60天,凭提 交以下单据付款。
• 5.交单期:必须在装运日之后的21天内交单,但 必须是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
• 开证日期:最迟在2006年9月4日开立并送达 信用证。
• 6.不可抗力条款:
• 万一出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迟交货,装运日 期可以展延,也可以取消部分或者全部合同。 若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4周,买方 将有权取消合同。
21、ABCD 22、AB 23、AD24、BD 25、ABC 26、BD 27、ABCD 28、A
基本条款(二)
一、1-5DCBBD 6-10CADAA 11-15 CBCAB 16-20BDABB 21-25BCDCD 26-30AD-DD 31-33BDC 二、 1、ABD 2、ABCD 3、ABD 4、CD 5、BCD
• 1.装运条款:
• 装运港为任何欧洲港口;目的港为中国宁波港;最迟在 2006年9月30日装运。
• 2.(1)数量:85公吨净
• 单价:220美元/公吨CFR宁波,中国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1)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1)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1)第一章货物的品质和数量一、名词解释(略)二、填空题1.文字说明、样品2.规格、等级、标准、牌号3.良好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4.溢短装百分比、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和溢短部分的计价方法5.重量单位、容积单位、个数单位、长度单位、面积单位、体积单位6.公制、美制、英制、国际单位制7.按实际皮重、按平均皮重、按约定皮重、按习惯皮重三、选择题1.C2.C3.C4.C5.B6.B7.C四、判断题1.×2.√3.×4.×5.√6.×五、问答题1.答:主要有:按货物的主要用途命名、按货物的主要原材料命名、按货物的主要成分命名、按货物的外观造型命名、使用褒义词命名、以人物名字命名、按货物的制作工艺命名。

2.答:品名条款必须明确、具体规定货物的名称;适合货物的特点;采用外文名称时,要做到译名准确,与原名意思一致,避免含糊不清或过于空洞。

3.答:国际货物买卖的交易双方首先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才能进一步确定货物的质量。

而货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价格的高低、销售数量,而且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

因此,品质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4.答: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有多种,具体包括:文字说明和样品。

其中,文字说明的方法主要有规格、等级、标准、商标或牌号、产地等。

在使用是应该根据货物的特点、市场习惯、实际需要和交易的具体情况选用。

5.答: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一般使用溢短装条款,多装或少装数量的价款在合同中作相应的规定。

6.答:国际贸易中重量的规定方法有:毛重、净重、公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等。

7.答:有区别。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About表明数量可有上下10%的伸缩,因此,“About 500m/t”的交货数量可在450-550m/t之间,而“5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最多可交525m/t,最少可交475m/t,多交或少交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价。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解析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考试内容整理各章案例答案在最后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答:主要有两大类:(1)商品质量用实务样品表示;(2)商品质量用文字说明表示。

一)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看货买卖和凭样成交,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二)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1.凭规格买卖2.凭等级买卖3.凭标准买卖:a.良好平均品质b.上好可销品质4.凭牌名或商标买卖5.凭产地名称或平地理标志买卖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5.“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是,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

确认按买方提交的样品成交之前,卖方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

此外,还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

在国际贸易中,谨慎的卖方往往不愿意承接凭买方样品交货的交易,以免因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的危险,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则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第二章:商品的数量3:何谓“以毛作净”?答: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这种计重方法就叫做“以毛计重”。

Ps: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既商品连同包装的质量,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如用麻袋装的大米)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4:在国际贸易中,如买方卖方未明确以何种计重方法计价时,应按何种重量计价?答:根据惯例,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5:(1)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答: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

最新《国际贸易实务》8不可抗力及索赔

最新《国际贸易实务》8不可抗力及索赔
是否充分?为什么? 2> 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为什么?
分析提示
不充分.因为:按照各国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于不可抗力的处理 原则, 应视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而定.如果事件的发生使合同的 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如果事件只是部分地或暂时性地阻碍 了合同的履行, 则只能变更合同或者延迟履行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8不可抗力及 索赔
一、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的含义
在签定合同之后发生的 不是合同当事人自身的过失和疏忽 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 遭受事故的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或法 律免除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事故的证明机构
国外
证明文件一般 由当地商会或合 法的公证机关出 具
四、仲裁条款的基本内容
1. 仲裁事项 2. 仲裁地点 3. 仲裁机构 4.仲裁程序规则 5.仲裁效力 6.仲裁的争议事项
全部
一定范围内
注意仲裁事项的可仲裁性
不能违背仲裁地国 家法律及公共秩序
仲裁地/仲裁执行地 国家法律允许以仲裁 方式处理的事项
2. 仲裁地点
仲裁地点的确定与仲裁/合同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有密切联系
我国
证明文件由贸促 会及设在各口岸 的分会出具。
不可抗力条款举例
If the shipment of the contracted goods is
prevented or delayed in whole or in part by
reason of war, heavy snow or
earthquake, flood, fire, other causes of Force
1.法院是国家机器 2.诉讼可以单方提出 3. 诉讼的缺点 4. 诉讼是二审或三审. 5. 法院可强制执行判决.

徐景霖《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详解(争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圣才出品】

徐景霖《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详解(争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十三章争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1.在国际贸易中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有哪几种情况?答:争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引起的业务纠纷。

在国际贸易中,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是否成立,双方国家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解释不一;(2)合同条款规定欠明确,双方对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3)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了双方不能预见和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但双方对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解释不一致;(4)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时赎单付款、无理拒收货物、不按时派船等;(5)卖方不按时交货、不按合同规定的品质、数量、包装交货,卖方不提供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等。

2.对于违约和违约的法律后果,《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如何规定的?答:对于违约和违约的法律后果,各国货物买卖法和国际性公约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主要做了如下规定:(1)《公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2)《公约》第四十九条规定:“买方在卖方不交货或卖方不在买方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交货,便可宣布合同无效。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3)《公约》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宣布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但应负责的任何损害赔偿仍应负责。

宣布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布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的任何其他规定。

”如果违约的情况尚未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则受损方不能宣布合同无效,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3.进出口合同应怎样规定索赔和罚金条款?答:(1)索赔条款的规定进出口合同中,索赔条款一般规定的内容是: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提出的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索赔方法和索赔金额等。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与期末复习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与期末复习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仅供参考)第二章1、不能接受。

原因如下:(1)从风险上看。

CIF香港条件下,香港是目的港,出口公司只需要在就近的港口(如厦门港)将货物装运,风险就转移给买方。

FOB香港条件下,香港是装运港,这意味着,出口公司要在香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风险才转移给买方。

显然,出口公司在FOB香港条件下要比CIF香港条件下承担更大的风险。

(2)从价格构成上看。

表面上FOB比CIF合算,但实际上并不然。

CIF香港价格具体包含了商品的成本、国内的流通费用、从厦门港到香港的运费、从厦门到香港的保险费以及必要的利润。

FOB香港价格具体包含了商品的成本、国内流通费用以有必要的利润。

但是,FOB香港下,国内流通费用实际上包括了将货物从厦门运至香港的运费,以及为防损失而进行投保的保险费。

所以CIF香港和FOB香港两者实际的价格构成基本是一样的。

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风险的情况,显示不能接受改报后的价格。

2、合理。

根据《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规定,FOB术语下由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卖方可以代办,但相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3、该合同属于到达合同(到货合同)。

表面上合同采用CIF术语,应是装运合同,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到达的时间,并规定过期买方不再接受货物,这就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根据合同条款可以判断,该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物运抵目的港,买方有理由拒绝接受货物。

4、有义务付款。

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只要单据符合要求,买方就有义务付款。

5、不合理。

FCA术语下,由于买方的原因导致卖方无法按时交货,风险提前转移。

6、不应采用FOB术语成交,而应采用FCA术语成交。

本案中的商品可以采用集装箱运输,与FOB相比,采用FCA术语有以下优势:可以提前转移风险;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可以提早交单结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可以减少卖方的内附责任。

这样,我方就不用承担案例中的风险,还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提早交单结汇。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 自然原因;
– 社会原因;
• 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是严格和慎重的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 《合同法》第117条: –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 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即:免除部分/全部履约责任;
– 体现在对合同处理上,有两种情况:
1、解除合同
2、变更合同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和构成条件
– 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合同法》 第117条规定: – 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况。
• 《公约》第79条第1款: – 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障碍,并且对于这 种障碍是没有理由预期当事人在订立合 同时能考虑到的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 的后果。
• 构成不可抗力应具备的条件: – 在合同成立后发生的; – 不是任何一方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 – 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 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 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
– 不可抗力是免责条款。
2、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
• 根据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同,有三种订法:
– 概括式
– 列举式
– 综合式
四、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确定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2、实事求是确定事件的法律后果; 3、及时通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案 例

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 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6年12 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 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 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 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 多方努力,于2007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 试问:(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 理?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为什么?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国际贸易实务中的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问题。

以下将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

二、违约问题1. 定义:违约是指合同各方在约定期限或履行条件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2. 违约类型:主要分为实质性违约和形式性违约。

3. 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索赔和解除合同等。

三、索赔问题1. 定义:索赔是指受损害方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违约方赔偿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为。

2. 索赔条件:一般来说,索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违约责任、实际损失、因果关系和合理预防损失。

3. 索赔方式:索赔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四、不可抗力问题1. 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预见不到的、无法控制的、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事件。

2. 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般会使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者严重困难。

3. 不可抗力免责: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主张免责,即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五、仲裁问题1. 定义:仲裁是指将争议交由第三方公正、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包括仲裁请求、仲裁庭组成、听证会、证据和辩论、裁决和执行等环节。

3. 仲裁效力:仲裁裁决具有和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在国际贸易中普遍受到认可和执行。

附件:1. 相关合同及附件2. 相关证据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或履行责任。

2. 实质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3. 形式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

4. 索赔条件:指索赔所需要满足的一些必备条件。

5. 因果关系:指索赔方要证明违约行为与实际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6. 合理预防损失:指索赔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预防或减少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答案)第一章案例分析题:某年 3 月,A 公司与 B 公司按照 CIF 条件签定了一份出口某种日用品的合同。

由于考虑到该商品的季节性很强,买方要求在合同中规定货物必须在4月底之前运达目的港,以保证5月初投入市场,过期买方不再接受货物。

卖方为了卖得好价钱,同意了买方的条件,并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发运了货物,然而载货船只在途中发生故障,修船延误了时间,结果货到目的港已是五月中旬。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并提出索赔,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

卖方认为,合同是按照 CIF条件成交的,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说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灭失以及延误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但买方则认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规定了期限到达,这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

现在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最后期限,买方自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你认为卖方主张有理,还是买方主张有理?答:我认为是买方的主张有理。

理由:虽然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在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因为装船之后的由于运输公司逾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责任。

但是,由于在合同中有一条对于卖方极其不理的条款:“保证在 4 月底之前到达目的港,过期买方不接受货物”,买方也同意签署了合同,那么就应当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买方可以拒绝接受逾期货物。

第二章思考题:1、EXW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基本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2)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提交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版课后习题答案整理

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版课后习题答案整理

1象征性交货:是指在买卖双方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承运人后,并向买方提供包括物权证书在内的有关单证,凭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及其他商业单据履行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CIF是一个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术语. 象征性交货的特征①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②卖方履行交单义务。

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失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如果卖方提供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运达目的地,买方仍可拒绝付款③卖方履行交货义务。

如果货物运达目的地时,不符合要求,即使买方已经付款,仍可据合同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2为什么不宜将CIF价格称作“到岸价”在实际业务部门,有些人习惯称CIF为“到岸价”,这种叫法容易使人产生误解,误以为在CIF条件下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的所有责任、费用和风险,其实,按CIF条件成交时,卖方仍是在装运港完成交货,卖方承担的风险也是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仍由买方承担。

还有,货物装船后产生的除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费用也要由买方承担。

3请比较FCA、CPT和CIP的异同点。

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按照FCA、CPT和CIP这三种术语成交时,卖方都是在合同约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控制时完成交货义务;卖方承担的风险都是以第一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它们都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卖方承担出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买方承担进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

但在运输和保险的安排上却存在着差别。

FCA条件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没有责任;CPT 条件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CIP条件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

由此可见,向承运人交货的这三种贸易术语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适用的运输方式以及出入境通关的责任负担方面也都是完全相同的,区别只是在于有关运输保险的责任和费用的承担方面。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习题及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习题及答案

导论思考题:1、国际贸易业务有哪些特点了解这些特点对我国企业从事国际商务活动有何实际意义2、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基本流程包括哪些环节在各环节应注意哪些事项3、了解国际贸易交易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从事国际贸易有何作用4、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所涉及的有关国际贸易的国内法较多,请简要作一介绍;5、如何正确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它与国际贸易条约有何异同点6、简要介绍目前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思考题:1.什么是贸易术语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3.试比较FOB、CFR和CIF三种术语的异同;4.试比较FCA、CPT和CIP三种术语的异同;5.试比较CIF和DES的异同;本章练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1.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欲不负担装船费用,可采用;Liner Terms StowedTrimmed2.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采用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责订立运输合同,但不负责货物从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风险;组组组组3.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由买方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的是;4.下列有关D组贸易术语的说明中,与2000通则的规定不符的是;A.采用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B.采用D组术语成交时,卖方无义务办理货运保险C.采用D组术语成交时,均由卖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D.采用D组术语成交时,均由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5.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CIP、CPT与FCA的相同之处表现在;A.交货方式相同B.风险划分界限相同C.当事人的责任相同D.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6.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FOB、CFR和CIF的共同点表现为;A.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B.均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C.风险划分都是以船舷为界D.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义务相同7.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是;8.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是 ;二判断题1.根据2000通则,当使用DES术语时,卖方没有办理保险的义务;所以,即使买卖合同中规定卖方要办理保险,卖方也可以拒绝办理;2.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采用FCA术语成交,如果交货地点在卖方所在地,卖方要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才算完成交货义务;3.在FOB、CFR和CIF之后加注的港口名称有的是装运港,有的是目的港,但其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4.买卖合同的交货条件中使用了FOB Liner Terms并不是要求买方安排班轮运输; 5.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DDP的卖方必须办理进口和出口手续;6.根据2000通则,CIF的卖方必须办理运输,所以,卖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7.根据2000通则,按EXW条件成交时,当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提走后,卖方的交货任务就完成了;8.根据2000通则,按DEQ条件成交时,卖方除了要将货物从船上卸到码头上,还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进口通关手续;9.根据2000通则,在所有的贸易术语下,出口强制检验的费用都由卖方承担;第二章标的物及相关条款思考题:1.在买卖合同中为什么要规定商品名称规定品名条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2.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哪些试从法律角度说明品质条款的重要性;3.从法律角度说明合同数量条款的重要性;4.什么叫溢短装条款为什么在某些商品的买卖合同中要规定溢短装条款5.什么叫条形码在包装上采用条形码有何意义6.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时间和地点通常有哪几种规定办法本章练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1.在国际贸易中,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适合于;A凭样品买卖B凭规格买卖C凭等级买卖D凭产地名称买卖2.我国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是;A公制 B国际单位制C英制 D美制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A不超过5% B不超过10%C不超过15% D由卖方自行决定4.凡货样难以达到完全一致的,不宜采用;A凭说明买卖 B凭样品买卖C凭等级买卖 D凭规格买卖5.包装标志按其用途,可分为;A运输标志 B指示性标志C警告性标志 D识别标志E条形码标志6.在众多检验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最常用的是;A装运港检验 B目的港检验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7.表示品质方法的分类是;A凭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 B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C凭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D凭商标表示商品的品质8.“离岸重量,到岸品质”是指;A装运港检验 B目的港检验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二判断题1.在出口贸易中,表示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2.在约定的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不另行增减价格;3.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就是指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4.进出口商品包装上的包装标志,都要在运输单据上标明;5.根据各国法律和有关公约的规定,买方对货物具有强制性的检验权; 6.在使用EXW和DEQ贸易术语时,买方一般在出口地检验货物;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思考题:1.何谓班轮运输班轮运输有哪些特点班轮运输的计费标准有哪些试举例说明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2.装运期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如何规定装运期的方法有哪些3.在选择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方式时,应考虑哪些因素4.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期时,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这种办法适用于什么情况有何利弊5.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何谓清洁提单、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这些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情况如何本章练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1.在班轮运价表中用字母“M”表示的计收标准为;A按货物毛重计收B按货物体积计收C按商品价格计收D按货物件数计收2.在国际买卖合同中,使用较普遍的装运期规定办法是;A明确规定具体的装运时间B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C收到信汇、电汇或票汇后若干天装运D笼统规定近期装运3.在进出口业务中,经过背书能够转让的单据有;A铁路运单B海运提单C航空运单D邮包收据4.我国内地经由铁路供应港澳地区的货物,向银行收汇的凭证是;A国际铁路联运单B国内铁路联运单C承运货物收据D多式联运单5.在定程租船方式下,对装卸费的收取办法有;A船方不负担装卸费B船方负担装卸费C船方只负担装货费,而不负担卸货费D船方只负担卸货费,而不负担装货费E船方只负担租期内一定时期的装卸费6.在国际贸易中,开展以集装箱运输的国际多式联运,有利于;A简化发运手续B加快货运速度C降低运输成本D节省运杂费用E提高运输费用7.为了统一提单背面条款的内容,国际上先后签署的国际公约有;A海牙规则B维斯比规则C汉堡规则D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E国际货约二判断题1.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货,船货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2.装运期就是交货期;3.航空运费通常按重量或体积计算,以其中收费较高者为准;4.国际商会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可以使用“迅速”装运,“立即”装运等类似词语,银行对此应给予结汇;5.一般来说,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对卖方来说较主动;6.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分批装运中任何一批未按规定装运,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7.记名提单比不记名提单风险大,故很少使用;8.多式联运单据依发货人选择可以转让,转让后,签发这种单据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即不对下一程运输负责;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思考题1.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并说明进出口货物为什么要投保运输险2.在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和费用有哪些3.何谓实际全损,何谓推定全损二者有什么区别4.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是什么5.我国海运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是如何规定的“仓至仓”条款是如何定义的6.简述我国陆运、空运与邮包运输保险对于险别和保险责任起讫的规定;本章练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1.一船舶搁浅时,为使船舶脱险而雇用拖驳强行脱浅所支出的费用,属于;A实际全损 B推定全损C共同海损 D单独海损2.某外贸公司出口茶叶5公吨,在海运途中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致使一部分茶叶发霉变质,这种损失属于;A实际全损 B推定全损C共同海损 D单独海损3.保险公司索赔的时限,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为货物在全部卸离海轮后;A 3年B 2年C 60天D 1年4.在海上保险业务中,一般属于意外事故的情况有;A搁浅 B触礁C沉没 D碰撞E失踪、失火、爆炸5.根据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险条款”规定,ICCA险的除外责任包括;A一般除外责任 B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C战争除外责任 D罢工除外责任E自然灾害除外责任6.以下险种中,可以单独投保的是;A ICCA、ICCB和ICCC B协会战争险C协会罢工险 D恶意损害险7.在海上保险业务中,构成被保险货物“实际全损”的情况有;A保险标的完全灭失B保险标的丧失已无法挽回C保险标的发生变质,失去原有使用价值D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E收回保险标的所有权花费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标的价值二判断题1.被保险货物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在任何情况下平安险都不保; 2.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与三个基本险的责任起讫相同,都采用仓至仓条款;3.一切险指的是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任何损失都负责赔偿; 4.海上保险承保的海上风险是指发生在海上的风险;5.水渍险对货物遭受水淋所导致的损失负责; 6.共同海损是承保风险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失; 7.ICCC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负责;第五章进出口商品的价格思考题:1.我国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是什么2.影响商品成交价格的因素有哪些3.采用固定价格的优缺点是什么在实际业务中,使用固定价格时应注意哪些问题4.采用非固定价格有哪些利弊作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5.采用非固定价格时要选择的作价标准有几种作价时间的确定方法有几种6.如何在合同中规定佣金和折扣本章练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1.商品出口总成本与出口所得的外汇净收入之比,是;A出口商品盈亏额 B出口商品盈亏率C出口换汇成本 D出口创汇率2.某买卖合同中规定:“如果卖方因国内原材料价格指数上升1%,对本合同未执行的数量,双方协商调整价格;”这是;A固定价格 B非固定价格C暂定价格 D价格调整条款3.某合同价格条款规定为“每公吨CIF大阪100美元”,这种价格是;A净价 B含佣价C离岸价 D成本价4.下列单价条款对佣金描述正确的有;A每公吨150美元CIF上海,包括20%的佣金B每公吨150美元CIF上海,每公吨支付佣金3美元C每公吨150美元CIFC2%上海D每公吨150美元CIF上海,包含佣金E每公吨150美元CIF上海5.合同中的单价条款包括;A总值B计量单位C单位价格金额D计价货币E贸易术语二判断题1.CIF价不包括国外保险费;2.在采用价格调整条款时,合同价格的调整是有条件的; 3.在合同中选择固定价格是最佳的做法;4.出口成本价格就是出口成交价格;5.佣金是卖方给买方的价格减让;第六章国际贸易货款的结算思考题:1.什么叫汇票它有哪几种类型汇票的票据行为有哪些2.汇付有哪几种类型这几种类型有什么不同汇付的特点是什么3.什么叫托收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有何异同采用托收结算方式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4.什么叫信用证信用证有何特点跟单信用证的结算程序如何5.银行保函方式中各当事人的关系如何常见的银行保函有哪些6.国际保理业务的优势和劣势何在7.如何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不同的结算方式本章练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1.某银行签发一张汇票,以另一家银行为受票人,则这张汇票是;A商业汇票 B银行汇票C商业承兑汇票 D银行承兑汇票2.在汇票的使用过程中,使汇票一切债务终止的环节是;A提示 B承兑C背书 D付款3.接受汇出行的委托将款项解付给收款人的银行是;A托收行 B汇入行C代收行 D转递行4.在托收结算方式下,一旦货款被买方拒付,在进口地承担货物的提货、报关、存仓、转售等责任的当事人是;A委托人 B托收行C代收行 D付款人5.信用证支付方式实际上把进口人履行的付款责任转移给;A出口人 B银行C供货商 D最终用户6.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保证向信用证受益人履行付款责任的条件是; A受益人按期履行合同B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交货C受益人提交严格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D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7.银行保函属于;A商业信用 B国家信用C银行信用 D信贷保险8.一般由中间商作为中介达成的交易,在结算时一般使用;A可转让信用证 B对开信用证C预支信用证 D对背信用证E备用信用证9.进口商必须在付清货款后才能取得货运单据,这种结算方式是;A光票托收 B即期付款交单C远期付款交单 D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E承兑交单10.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有;A信用证是银行信用 B信用证是自足文件C信用证是单据买卖 D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地位E受益人必须履行信用证的规定二判断题1.倘若一张汇票的要件不齐全,受票人有权拒付该汇票;2.一张汇票往往可以同时具备几种性质,因此,一张商业汇票同时又可以是银行即期汇票;3.所有的汇票在使用过程中均需经过出票、提示、承兑、付款几个环节;4.汇付方式是一种对买卖双方均有较大风险的支付方式;5.在托收业务中,银行的一切行为是按照托收委托书进行的;6.因为托收是借助银行才能实现货款的收付,所以,托收属于银行信用;7.信用证结算方式只对卖方有利;8.开证行在得知开证申请人将要破产的消息后,仍需对符合其所开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单据承担付款、承兑的责任;9.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因此,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只能有一个;第七章国际贸易争议的处理思考题: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条款有何意义该条款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规定该条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2.为什么要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引起的后果如何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包括哪些内容3.仲裁协议包括哪几种形式其作用如何4.为什么仲裁是解决国际经贸争议的重要方式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为什么要规定仲裁条款仲裁条款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5.我国参加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意义何在该公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本章练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1.进出口合同中索赔条款有两种规定方式;A笼统条款 B具体条款C罚金条款 D异议和索赔条款E检验和异议条款2.以下情况中,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有;A地震 B政府禁令C能源危机 D汇率调整3.以仲裁方式解决交易双方争议的必要条件是;A交易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B交易双方当事人订有合同C交易双方当事人订有意向书D交易双方当事人订有交易协议4.由第三者参与解决多方争议的方式是;A协商B调解C仲裁D诉讼E谈判二判断题1.在国际贸易中,争议双方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地点必须是双方所在国;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一方违约,对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3.只要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事件的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4.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签订了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双方仍可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5.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有管辖权的条件之一是争议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第八章国际商务谈判思考题:1.为什么国际商务谈判非常重要谈判前应做哪些准备2.国际商务谈判前需要做那些组织工作如何选配精明强干的洽谈人员3.试比较世界各国商人的商务谈判风格;4.商务谈判过程有哪些环节试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举例说明这些环节;5.在商务谈判中让步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什么如果谈判双方在价格上出现僵局,应采取什么方法来化解僵局本章练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1.开局阶段谈判人员的主要任务有;A创造谈判气氛B讨价C开场陈述D报价E交换意见2.在商务谈判中,双方地位平等是指双方在上的平等;A实力 B经济利益 C法律 D级别3.价格条款的谈判应由提出;A法律人员 B商务人员 C财务人员 D技术人员4.在国际商务谈判中,有两种典型的报价战术,即西欧式报价和;A中国式报价 B日本式报价 C东欧式报价 D中东式报价5.英国人的谈判风格一般表现为;A讲效率 B守信用 C按部就班 D有优越感6.日本人的谈判风格一般表现为;A直截了当 B不讲面子 C等级观念弱 D集团意识强7.谈判议程的内容包括;A模拟谈判 B时间安排 C确定谈判议题 D确定谈判人员二判断题1.一名合格的国际商务谈判人员,应具备多元型的知识结构;2.美国商人在谈判方式上偏爱纵向式谈判;3.谈判开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成交价格;4.对于权力型的谈判对手,不可以主动进攻;5.西欧式报价的一般做法是,将最低价格列在价格表上,以求首先引起买方的兴趣;6.在让步的最后阶段,让出全部可让利益方式适合谈判中占有劣势的一方;第九章国际货物交易前的准备、磋商与合同订立思考题:1.为什么要进行国际市场调研国际市场调研包括哪些内容2.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有哪些主要渠道试比较这些渠道的优缺点;3.试分析我国企业商标国外注册的途径;4.磋商交易中可能出现哪些环节为什么发盘和接受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5.何谓发盘与接受构成发盘和接受应具备哪些条件6.何谓迟到接受迟到接受的法律后果如何公约对迟到接受有何规定7.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本章练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接受生效的时间 B交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时C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 D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2.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发盘于生效;A向特定的人发出时 B合理时间内C送达受盘人时 D受盘人收到并确认时3.关于迟到接受,公约的规定是;A迟到接受无效B迟到接受是一个新的发盘C迟到接受完全有效D迟到接受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发盘人4.关于接受生效的时间,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其中采用“投邮生效”的原则; A英美法B大陆法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D我国合同法5.构成一项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条件;A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B必须表明发盘人在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C必须规定发盘的有效期D必须列明各种交易条件E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内容必须十分明确,即发盘中应包括;A表明货物的名称B表明货物的交货时间、地点C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确定数量的方法D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确定价格的方法E表明付款的时间和地点二判断题1.交易磋商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需阶段和法定程序;2.询盘与发盘一样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的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具有法律约束力;3.在订约建议中如果没有提到交货时间、地点和付款时间、地点,是不能构成一项有效的发盘的,也会妨碍合同的成立;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发盘生效后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发盘人及时将撤销通告送达受盘人一般可将其发盘撤销;5.迟到接受是否有效完全取决于发盘人的态度;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7.在国际贸易中,订立合同只能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表示,否则无效;8.受盘人如果在实质上变更了发盘条件,其法律后果是否定了原发盘,原发盘即告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第十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思考题:1.买卖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各自应该承担哪些义务2.履行出口合同包括哪些基本程序履行进口合同包括哪些基本程序3.对信用证的审查主要包括哪些项目修改信用证应该注意哪些问题4.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出口企业在银行办理出口结汇时应该提交哪些单据在缮制单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5.出口货物后,为什么要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出口退税的具体做法有哪些6.买方在办理进口索赔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本章练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1.按照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般习惯,保险金额是以发票的价格为基数,再加上适当的保险加成计算得出的;A FOB B CFRC CIFD FAS2.出口公司收到银行转来的信用证后,侧重审核;A信用证内容与合同是否一致B信用证的真实性C开证行的政治背景D开证行的资信能力3.买方按时是卖方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A租船订舱 B开立信用证C投保 D审单付款4.进口的货物如发生残损或到货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而运输单据是清洁的,则进口方应向提出索赔;A卖方 B承运人C保险公司 D银行5.托运人凭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A大副收据 B发票C保险单 D收货单6.在信用证项下结汇时,可用于议付的单据有;A提单 B发票C保险单 D汇票E检验证书二判断题1.在实际业务中,如进口方未按时开立信用证,卖方需进行催证工作;2.修改信用证时不必经过开证行,而直接由申请人修改后交给受益人即可; 3.受益人对信用证的修改作出的接受或拒绝的表示可在交单时,如果提交的单据与原信用证的条款相符,则表示拒绝修改;4.如果提单正本有几份时,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相同的,但是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5.进口国要求提供海关发票主要是作为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6.开证申请书内容应与合同内容一致;7.对外索赔时,必须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责任方有权不予受理;。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16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16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18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20分)1、共同海损:载运货物的船舶在航运途中遇到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危及船、货的共同平安时,船方为了保护船与货物的共同平安或者为了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而有意识的合理的采取挽救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和支出的额外费用。

2、清洁提单:指货物在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没有标明货物及包装有缺陷的提单。

3、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归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4、信用证:是银行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5、还盘: 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

7第7/9页二、简答〔20分〕1、简述FOB、CFR和CIF的异同点。

答案:相同点〔1〕卖方都是在装运港交货,〔2〕买卖双方风险的转移以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为界限〔3〕都适合于水上运输〔4〕卖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区别:在运输和保险上存在差异FOB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无责任;CFR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输费用,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CIF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当运费和保险费。

2、简述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

答案: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本钱(3) 有利于解决履行当中的争议三、案例分析及计算〔60分〕1、答案:本案例①、③是因火灾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具备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属单独海损。

②、④、⑤是因维护船货共同平安,进行灌水灭火而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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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国际贸易术语复习思考:1.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

2.答:FOB、CFR、CIF的共同点:(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

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

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 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 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答:应考虑以下因素:(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2)运费变动因素(3)运输过程中的风险(4)办理进出口货物清关手续有无困难4.答:DAT术语卖方负责卸;DAP术语卖方不负责卸货。

案例分析:1.答:(1)不需要,因为采用FCA术语(货交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就完成了交货,即只要货交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所以不用承担案中的损失。

国际贸易练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答案

国际贸易练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答案

国际贸易练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答案.pdf 文档一:【国际贸易练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答案】1. 概述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种意外情况的发生,可能导致贸易合同无法履行,此时涉及到索赔及仲裁的问题。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练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的答案。

2. 起因和背景解释贸易合同中索赔和不可抗力的概念,说明索赔的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定义,以及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益和义务。

3. 索赔的流程和程序详细介绍索赔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在索赔前要做的准备工作,如准备证据和文件等,以及正式提出索赔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4. 不可抗力的认定和证明解释不可抗力的认定和证明的标准和方法,包括对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分析,以及当事人应如何合理地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

5. 仲裁程序和结果介绍仲裁程序的步骤和要求,包括仲裁庭的组成和程序、证据的提交和辩论等,以及仲裁结果的可能性和影响。

6. 法律名词及注释并解释本文档中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和术语,以确保读者对相关法律概念的准确理解。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相关合同文件、证据材料和仲裁程序的相关文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 索赔: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因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自己受到损失,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获得赔偿的行为。

2. 不可抗力: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当事人免责的理由。

文档二:【国际贸易练习检验索赔仲裁程序范本】1. 概述本文档将提供一份国际贸易练习检验索赔仲裁的程序范本,旨在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参考,并他们了解索赔仲裁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2. 申请仲裁当事人应首先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包括索赔金额、索赔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等,并缴纳相应的仲裁费用。

3. 仲裁庭组成根据仲裁机构的规则和双方当事人的选择,组成仲裁庭,并确定主审法官和助理法官的身份。

4.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包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证人和专家的证言等。

吴国新《国际贸易实务》书后练习参考答案

吴国新《国际贸易实务》书后练习参考答案

吴国新《国际贸易实务》书后练习参考答案《国际贸易实务》书后思考题部分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略)第二章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9.答:这种做法不符合合同规定,有可能被买方索赔。

因为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是麻袋,卖方所交付的商品均应该是麻袋装,如果不采用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无论材料好坏,均违反了合同的规定。

案例中卖方用塑料袋装,违反合同,就面临着被索赔或拒收货物的危险。

=======================================10.答:本例中我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中品质的表达方法有凭说明和凭样品表示两种,卖方均有义务使所交货物与样品或说明完全一致。

如果某些商品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商品质量,则一旦成交,卖方必须保证实际交付的商品品质既要符合文字说明又要和样品保持一致。

如果发生货物的品质与样品或说明不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收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中两公司交易商品的品质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而货物和合同中的品质说明相符,和样品不符,所以卖方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5. 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出口方承担。

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是由卖方承担的,而保险是由买方办理的,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

本案中,因为出口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出口方承担。

=======================================6. 答:(1) 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因为,按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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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一、思考题
1.何谓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如何认定的?
答:(1)不可抗力的含义
国际上对不可抗力的含义并不统一,但其基本精神和处理原则大体相同,即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和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2)不可抗力的认定
构成不可抗力应具备以下条件:①事件是在有关合同成立以后发生的;②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③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

2.发生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答:发生不可抗力,后果有两种:一是解除合同;二是变更合同。

究竟如何处理,应视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及其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由双方当事人酌情依约处理。

具体处理原则是:
(1)解除合同
如果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使得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例如,特定标的物的灭失,或事件的影响比较严重,非短时期内所能复原,则可解除合同。

(2)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是指对原订合同的条件或内容适当地变更,包括替代履行,减少履行或迟延履行。

如果不可抗力只是部分地或暂时性地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则发生事件的一方只能采用变更合同的方法,以减少另一方的损失。

3.何谓不可抗力条款?为什么要在进出口合同中规定不可抗力条款?
答:(1)不可抗力条款的含义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

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2)在进出口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条款的原因
由于国际上对不可抗力的含义及其称呼并不统一,对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引起的法律后果也并无统一规定,为防止合同当事人对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范围作随意解释,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无理拒绝对方的合理要求,故有必要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明确约定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范围、处理原则和办法,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并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由此可见,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有着重要的法律和实践意义。

4.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有哪几种订法?哪一种比较好?为什么?
答: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有以下几种订法:
(1)概括式:在合同中不具体规定哪些事件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只是笼统地予以规定。

这类规定办法,过于笼统,含义模糊,解释伸缩性大,容易引起争议,合同中不宜采用。

(2)列举式:在合同中详列不可抗力事件。

这种一一列举的办法,虽然明确具体,但文字繁琐,且可能出现遗漏情况,因此也不是最好的办法。

(3)综合式:列明经常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洪水、地震、火灾等)的同时,再加上“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文句。

这种规定办法,既明确具体,
又有一定的灵活性,是一种可取的办法。

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一般都采取这种规定办法。

5.当我方援引或对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责时,我方应分别注意哪些问题?
答:当我方援引或对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责时,我方应注意的问题有:
(1)对不可抗力事件性质与范围的约定办法要合理
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与范围,通常的约定办法有概括式、列举式和综合式。

在实际工作中,应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选用其中有利的一种。

(2)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应体现公平合理原则
不可抗力条款应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均可免除责任。

这样规定,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3)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应当完备
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按约定办法及时处理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应当完备。

二、案例
1.我某企业与某外商按国际市场通用规格订约进口某化工原料。

订约后不久,市价明显上涨。

交货期限届满前,该商所属生产该化工原料的工厂失火被毁,该商以该厂火灾属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其交货义务。

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对此,我方可以拒绝对方解除交货义务的要求,可以要求对方延迟交货,因为交货期届满前工厂失火被毁,并不能说明卖方没有交货的能力。

具体分析如下:如果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破坏了履行合同的根本基础,致使履行合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全部免除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事件部分地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则可部分地免除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暂时或在一定时间内阻碍合同的履行,只能中止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关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义务。

一旦事故后果得以消除,仍然要履行合同。

2.某出口商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装运期为某年10/11月份(shipment during Oct./Nov.)。

10月20日,出口国政府公布一项条例,规定从该年11月1日起,除非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该货物出口。

卖方未能装运货物,于是买方请求赔偿损失。

在此案中。

卖方是否可以免除其交货义务?为什么?
答:在此案中,卖方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免除其交货义务。

理由如下:
本案例事件是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发生的,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故意行为或者过失而引起,而且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

故该案例属于社会原因而造成的不可抗力,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不可抗力的条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约的一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买方也无权提出索赔要求。

3.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厂商订购一批货物。

当我方派船前往西欧指定港口接货时,正值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埃及被迫关闭苏伊士运河。

我所派轮船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绕道而增加航程,致使船只延迟到达装货港口。

欧洲厂商要求我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的仓租和利息损失。

我方拒绝了对方要求,因此引起争议。

对此,请予评论。

答:我方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拒绝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理由如下:
虽然采用FOB贸易术语成交时,我方有义务及时派船接货,但是由于我方派船接货过程
中遭遇了战争,导致正常的航行线路不能通行,而不得不绕行,是导致我方不能及时达到装运港接货的原因。

本案例中,我方由于受到战争影响导致派船延迟,发生战争是属于社会原因而导致的不可抗力,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受到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违约,违约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故我方可以拒绝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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