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涉税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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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代理服务公司管理制度

涉税代理服务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涉税代理服务业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税代理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咨询、纳税申报、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等。

第三条公司涉税代理服务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代理服务业务的合法性。

2. 客户至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涉税代理服务。

3. 保密原则:对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信息严格保密。

4. 诚信为本:诚实守信,维护公司良好声誉。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涉税代理服务部,负责公司涉税代理服务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业务执行。

第五条涉税代理服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涉税代理服务业务流程和规范;2. 组织开展涉税代理服务业务培训;3. 监督检查涉税代理服务业务的执行情况;4. 处理客户投诉,维护客户权益;5. 汇报公司高层,提供业务分析报告。

第六条涉税代理服务部下设以下岗位:1. 部门经理:负责部门全面工作,协调内部资源,确保业务顺利开展;2. 业务顾问:负责客户咨询、业务洽谈、方案设计等工作;3. 审计专员:负责对客户税务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合规性;4. 申报专员:负责纳税申报、税务筹划等具体业务操作;5. 客户服务专员:负责客户关系维护,处理客户投诉。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规范第七条涉税代理服务业务流程:1. 接受委托:与客户洽谈,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2. 签订合同:与客户签订涉税代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收集资料:收集客户相关税务资料,确保资料齐全、真实;4. 审核资料:对客户提供的税务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合规性;5. 提供服务:按照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税务咨询、申报、筹划等服务;6. 服务反馈:定期向客户反馈服务情况,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7. 服务终止: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服务。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高频考点汇总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高频考点汇总

2020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高频考点汇总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2020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涉税鉴证业务的特点和种类【内容导航】1.涉税鉴证业务的特点2.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考频分析】考频:★★★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

本考点属于单、多选题的常设考点。

【高频考点】涉税鉴证业务的特点和种类1.涉税鉴证的特点(1)委托人不是唯一的服务对象,作出的评价或证明的结论,一般为委托人以外的部门或人员使用;(2)限定于规定的涉税鉴证项目;(3)因外部需求触发涉税鉴证;(4)应出具规定种类的业务报告。

2.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企业注销登记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认定鉴证、涉税交易事项鉴证、涉税会计事项鉴证、税收权利义务事项鉴证和其他涉税事项鉴证。

2020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涉税业务的分类【内容导航】涉税业务的分类【考频分析】考频:★★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

本考点属于单、多选题的常设考点。

【高频考点】涉税业务的分类1.涉税业务类型:专业税务顾问业务、税收策划业务、涉税鉴证业务、纳税情况审查业务。

可以实施该业务的机构: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涉税业务类型:纳税申报代理业务、一般税务咨询业务、其他税务事项代理业务和其他涉税服务业务可以实施该业务的机构:可以由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承接。

涉税服务实务串讲讲义第三章 涉税服务业务

涉税服务实务串讲讲义第三章 涉税服务业务

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普通章节。

预计3分左右,以“选择题”为主。

涉税鉴证的特点:作出的评价或证明的结论,一般为委托人以外的部门或者人员使用。

准法定。

因外部需求触发。

需要出具规定种类的业务报告。

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纳税申报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清算)。

涉税审批类(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涉税鉴证的原则(合法,目的,独立,胜任,责任)。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的具体情形。

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性声明,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不承担该部分责任。

承办被鉴证单位代理服务的人员,不得承办被鉴证单位的涉税鉴证业务。

鉴证人承接涉税鉴证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并对税务专业术语、鉴证业务范围等有关事项进行解释,避免双方对鉴证项目的业务性质、责任划分和风险承担的理解产生分歧。

鉴证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被鉴证人出具书面文件,承诺声明对其所提供的与鉴证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请求本所内部或外部相关领域的专家协助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当对专家工作成果负责。

获取涉税鉴证业务证据的途径:委托人配合提供。

被鉴证人协助提供。

鉴证人采取审阅、查阅、检查和盘点、询问或函证、记录及其他方法取得。

不得作为鉴证依据的证据材料有哪些?鉴证人对鉴证事项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不能替代或减轻委托人或被鉴证人应当承担的会计责任、纳税申报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鉴证事项有关的事实:交易处理。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编制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工作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以实现3个目标。

在正式出具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前,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人或者被鉴证人就拟出具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沟通。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应由两个以上具有涉税鉴证业务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签字。

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04答案

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04答案

01、【单选题】2020年5月20日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10300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得一批农产品(用于13%税率的食品)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该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300B.1229C.1200D.0参考答案:D【解析】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选项D正确。

02、【多选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报销差旅费中,下列注明本单位人员信息的旅客运输服务票据,可以据以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有()。

A.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B.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C.国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D.长途汽车票E.高铁票参考答案:ABDE【解析】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和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03、【2019年真题节选】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果汁饮料生产销售。

税务师受托审核该公司2019年6月的增值税相关情况,发现如下一些业务:业务(5):销售人员报销差旅费,账务处理如下(略);后附原始凭证:(1)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合计金额8000元,税额为480元;(2)注明本公司销售人员身份信息的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4份:合计金额7000元(每份行程单含民航发展基金50元);(3)注明本公司销售人员信息的国内公路客票12份:合计金额2500元。

问题: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本业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参考答案:销售人员报销进项税额抵扣合计=480+(7000-50×4)÷(1+9%)×9%+2500÷(1+3%)×3%=480+561.47+72.82=1114.29(元)04、【2020真题节选】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税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常年提供税务顾问服务。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第一章导论一、税务师概述(一)熟识税务师的效劳范围(二)了解税务师行业的特点(三)熟识税务师的执业原则二、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进展(一)了解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进展的根本历程(二)了解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三、熟识我国税务师资格的取得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等事宜四、熟识涉税效劳的范围和税务师的执业规章五、熟识涉税效劳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六、了解税务师的职业道德其次章税务治理概述一、税务治理体制(一)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治理体制(二)熟识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治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二、税收征收治理程序及要求(一)把握税务登记治理、账簿凭证治理、纳税申报和纳税评估(二)熟识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根本方法,税务检查的根本形式三、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熟识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二)把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第三章涉税效劳业务一、了解涉税鉴证的特点,熟识涉税鉴证的种类和遵循原则二、适应涉税效劳业务进展的新变化,熟识涉税鉴证和审核的根本业务流程,了解涉税鉴证和审核业务商定书的内容,了解涉税鉴证和审核规划,把握涉税鉴证和审核业务实施的详细内容,了解涉税鉴证和审核业务工作底稿内容及治理要求,熟识涉税鉴证和审核业务报告。

三、了解非涉税鉴定效劳的特点,熟识非涉税鉴定效劳的种类和遵循原则四、熟识非涉税鉴定效劳中有关涉税效劳的根本业务流程,了解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效劳业务商定书的内容、履约、变更、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了解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效劳规划,把握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效劳业务实施的方法、业务记录和业务报告第四章税务登记代理一、企业税务登记代理(一)了解商事制度改革后实施五证合一的税务登记方法及相关规定,了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根本规程(二)把握代理企业税务登记的操作要点二、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治理制度三、把握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操作要点四、了解代理税种认定登记的”根本内容与操作要点第五章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一、了解发票种类、适用范围与发票治理权限的划分二、熟识发票领购操作规定以及电子发票治理的有关规定三、熟识发票填开的详细要求和操作要点四、熟识代理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发票的根本内容五、把握代理审查发票的操作要点第六章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一、了解代理建账记账的适用范围二、熟识代理建立简易账或复式账的根本要求三、熟识代理建立财务制度的根本内容四、熟识代制记账凭证、代作账务处理、代理编制会计报表的操作标准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一、企业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一)了解企业涉税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二)熟识各科目核算内容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专栏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核算要点二、工业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一)熟识工业企业供、产、销环节的业务流程(二)把握各环节增值税涉税会计核算(三)熟识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工业企业有关消费税的涉税核算(四)了解其他税费的核算(五)把握企业所得税的涉税核算(六)熟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三、熟识商业企业购、销环节的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增值税涉税会计核算四、熟识商业企业金银首饰消费税的涉税核算五、把握全面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会计核算第八章代理纳税审查方法一、把握代理纳税审核的根本方法二、了解顺查法和逆查法、详查法和抽查法、核对法与查询法、比拟分析法和掌握计算法三、了解代理纳税审查的根本内容四、熟识代理审核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主要内容五、把握不同托付人代理审查的侧重点六、熟识调账根本方法和根本原则七、把握对当期和以往年度错误会计账目进展调整的方法第九章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一、把握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熟识代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涉税服务实务——根据轻一整理

涉税服务实务——根据轻一整理

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当期应交增值税借贷方余额转出,核算简易征收、小规模征收率应纳税额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税务检查需要调账,贷方余额(补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口海关待抵扣,外购不动产当年抵扣60%剩余40%部分计入待抵扣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差异变动额*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差异变动额*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第九章货物和劳务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增值税、消费税第十章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第十一章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1.基本税率17%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融资、经营租赁,干租)2.低税率13%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个体经营,同3年8000扣减3.金融企业发放贷款,结息日起90日内发生应收未收利息计增值税,90天以后的暂时不收4.个人购买住房对外销售以固定资产售价或净值作为销售额C 已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的项目(外购生产转做集体福利)进项税转出=净值*17%D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3%征收率减按2%计税,其他物品3%计税购进扣税法:基本方法,不论发票货物是否已生产或销售,在180天以内可以认证抵扣,次月申报抵扣;海关缴款书180天内向税务报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对比,对比结果有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5种,超过期限不得抵扣纳税信用A级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平台勾选抵扣扣税凭证丢失: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销售与增值税相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当天;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提货当天进口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当天纳税地点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非个人受托方机构所在地,个人受托方向委托方机构所在地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应分别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经财务部、国税总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申报纳税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委托外县市代销,先向所在地税务申请+销售后申报纳税将消费税确认为生产环节减少纳税人数量、降低征管费用、加强源泉控制、减少税款流失风险保证税款及时上缴国库把纳税环节提前,实行价内税形式,增加隐蔽性,避免不必要社会震动除自产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投资入股、抵债消费税按最高售价计算,其他均按照均价计算利润总额12%相当于初始投资部分作为收回;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作为股息所得;其他部分作为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经营亏损,投资企业不得调减投资成本确认投资损失19.保险企业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业务收入比例扣除:居民纳税人:无限纳税义务,境内有住所/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自然年内满365天,不剔除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累计不超过90日)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年。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日期】2012.11.12•【文号】中税协发[2012]062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12]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一、随着注册税务师行业规模的发展和业务范围的扩大,税务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日益成为风险主体,新业务风险点也不断出现,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各方责任义务。

为将注册税务师执业法律责任研究的理论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根据2012年执业准则委员会议定,现将《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准则(报审稿)》关于实务操作的基本内容以“指导意见(试行)”的形式予以下发,促进行业提高风险意识,指导事务所和税务师合理界定各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二、请各地方税协及时印发“指导意见(试行)”,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税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研究,贯彻执行。

各地税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时,要遵照执行本“指导意见(试行)”。

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请向中税协(准则部)反映,以供中税协协助总局制订该准则参考。

三、总局正式发布《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准则》后,《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指导意见(试行)》即同时废止。

四、请各地登录中税协网站(执业准则栏目)下载电子版文件。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以下简称“涉税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履行和其他相关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业务约定书,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方签订的,确认涉税业务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涉税业务目的、对象、范围等基本事项,约定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的书面合同。

《涉税服务实务》

《涉税服务实务》

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教材变化章实质性变化第一章导论变化大,重新进行编写第二章税收征收管理结合原2020年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第四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税务注销内容、第五章发票领用与审核代理、第一章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内容重新整合,变化较大。

具体变动如下:重新编写:1.税收征收管理的概念内容;2.发票管理中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变动内容;3.纳税信用评价4.税款征收的措施内容;5.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6.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内容。

新增:1.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内容;2.纳税信用管理的原则、范围、职责内容;3.税务管理信息化金税工程、电子税务局内容;4.税务检查程序方法内容;5.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内容。

删除: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发布及应用内容。

第三章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本章内容表述变动较大,部分审核的关键点发生变动,具体变动为:重新编写:1.第一节涉税专业服务基本程序;2.第二节纳税审核方法概述;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审核,多为内容表述上的变动,核心内容不变;4.增值税小规模税人的纳税审核中应税销售额的审核和应纳税额的审核人5.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审核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审核内容表述更为精简;6.土地增值税中“转让房地产收入的审核”;新增:1.审核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复工复产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运用是否准确的内容;2.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审核;3.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税会差异的审查重点与方法;4.税前扣除凭证的审核;5.动漫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扣除的相关表述;6.新冠疫情期间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7.保险公司准备金税前扣除到期继续执行的优惠政策;8.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扣除的优惠政策;9.房地产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发生的销售费用的扣除政策;10.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的审核方法的相关表述;11.企业向个人支付租金的审核的相关表述;12.其他项目的审核方法的相关表述;13.契税纳税审核方法。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第03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第03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16)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日。

A.10B.15C.20D.302.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只能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B.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惩罚行政相对人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C.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D.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定的权限,在其职能范围内行使,特殊情形下可以超越法定的权限行使3.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B.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C.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的,该行政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行为无效D.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的,该行政处罚程序不违法,但是该处罚行为为可撤销的行政行为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处罚由()作出。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B.公安派出所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5.甲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公司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于是在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的情况下就吊销了A公司的营业执照。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如果甲市税务局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是一种税务行政处罚B.甲市税务局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该处罚程序违法C.如果甲市税务局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A公司逾期不改正的,该税务局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D.如果甲市税务局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A公司逾期不改正的,经该税务局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属于()。

A.科以义务的处罚B.限制权利的处罚C.剥夺权利的处罚D.影响声誉的处罚7.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基本准则

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基本准则

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及依据】为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涉税专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制定本基本准则。

第二条【定位】本基本准则是制定和修订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准则、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的基本要求。

业务规范是涉税专业服务业务的服务标准,是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相关行业协会实施自律管理和执业质量评价的依据。

第三条【业务规范制定依据】业务规范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其配套制度制定。

业务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应当体现合法、通用、规范、创新和及时更新原则。

第四条【业务规范体系构成】涉税专业服务业务准则、规则及规则释义、指引,构成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体系。

业务规范实行顶层设计、统一编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制定程序】业务规范草案(含修订草案)由XX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负责拟制,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由中税协发布。

中税协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的变化和涉税专业服务实际工作的需要,及时修订业务规范。

中税协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的变化、促进业务转型升级和鼓励业务创新的需要,制定发布规则释义、指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六条【执业要求】业务规范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依据。

所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按照业务规范遵循合法合理、客观独立、审慎胜任原则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接受税务机关监管。

第二章准则第七条【准则定义及构成】准则是指导涉税专业服务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具体规则的基础。

准则包括业务准则、程序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业务准则由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等八类业务准则构成。

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02答案

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02答案

01、【简答题节选】宋先生持有境内甲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投资成本为600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

现境内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按公允价值向宋先生收购这部分股权,有两种收购方案:方案一:宋先生向乙公司转让所持有的甲公司的股权,全部收取现金。

请回答下列问题:该收购业务中宋先生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参考答案:宋先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境内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02、【真题·综合题节选】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2024年3月起向业主收取A楼盘车位管理费106万元(含税)。

已知该楼盘车位是业主在购房时一并购买的,并已获得车位产权证书。

请回答下列问题:物业公司收取的这部分车位管理费,应按哪个应税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多少?具体的销项税是多少?参考答案:物业公司收取的这部分车位管理费按”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征收增值税,税率为6%。

具体的销项税额=106÷(1+6%)×6%=6(万元)。

03、【简答题】(2023年)酒店式公寓的经营者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有两种运作模式:第一种是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叫醒、房间保洁、安保等酒店式配套服务。

第二种是出租酒店式公寓,不提供酒店式配套服务。

已知酒店式公寓经营者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问题:两种运作模式下,酒店式经营者取得的经营收入对应的增值税税率分别是多少?参考答案:第一种运作模式按住宿服务6%的增值税税率计缴增值税;第二种运作模式按出租不动产9%的增值税税率计缴增值税。

04、【单选题】转让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按()计征增值税。

A.建筑服务B.现代服务C.销售不动产D.销售无形资产参考答案:D【解析】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01答案

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01答案

01、【多选题】根据信任保护原则,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终止业务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对已完成的部分约定业务,无权收费B.对已完成的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C.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性声明,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D.就已完成事项,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E.就已完成事项,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与委托方共同承担责任参考答案:BC【解析】根据信任保护原则,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终止业务时,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性声明,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不承担该部分责任。

02、【单选题】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依法终止业务,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

A.不收取任何费用B.按照协议约定减半收取费用C.就已完成事项进行担责声明D.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声明参考答案:D【解析】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依法终止业务,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声明。

03、【单选题】()应当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负责。

A.专家本人B.项目助理C.项目经理D.项目负责人参考答案:D【解析】项目负责人应当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负责。

04、【单选题】项目组应当对可能影响业务实施的重要方面予以关注,其中,()属于税收方面应关注的事项。

A.业务事实B.会计账户C.纳税调整D.交易事项的确认与计量参考答案:C【解析】选择A,业务事实属于事实方面;选项B、D,会计账户和交易事项的确认与计量属于会计方面。

税收方面,包括会计数据信息采集、计税依据、适用税率、纳税调整、纳税申报表或涉税审批备案表等。

05、【多选题】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实施通常包括以下()阶段。

A.资料收集B.风险控制C.实施办理D.人员分工E.后续管理参考答案:ABCE【解析】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实施通常包括五个阶段:资料收集、事项判断、实施办理、风险控制、后续管理;人员分工属于业务计划阶段。

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ppt课件

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ppt课件
2. 限定于规定的涉税鉴证项目——“准法定”业 务;
3. 因外部需求触发涉税鉴证; 4. 应出具规定种类的业务报告。
二、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
【例题·多选题】( )属于涉税审批类鉴证。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B.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C.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D.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 E.出口退税鉴证
例: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本操作程序之一是 ( )。
A.交由代理的税务师审核签收 B.宣传税收法律政策 C.编制各类税收表格 D.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
第二节 非涉税鉴证服务
非涉税鉴证服务的概念和特点 非涉税鉴证服务的业务种类 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一、非涉税鉴证服务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向委托人或者委
2. 非涉税鉴证服务范围和项目宽泛,服务方式灵活 3. 因委托人自身需求触发; 4. 不一定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二、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的种类
【例题】下列属于涉税代理类服务的是( )。
A.临时涉税咨询 B.进行税收筹划 C.代理发票管理 D.聘请常年税务顾问 E.代理减免退税申报
三、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托人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涉税信息、知识和相关 劳务等不具有证明性的活动。
(二)非涉税鉴证服务的特点
1. 以委托人或其指向的第三人为服务对象,服务结果一般限 于委托人使用; 非涉税鉴证服务在出具涉税服务报告的情况下,委托方是 唯一的报告对象,税务师不能将涉税服务的业务报告提供 给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同样委托 人对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只限于自身使用,不能用于与税务 师事务所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或单位和个人。
业务承接
业务计划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业务程序,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和《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应当遵循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业务程序,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业务流程。

涉税专业服务通用业务流程包括:业务承接、业务委派、业务计划、业务实施、业务记录、业务成果、业务档案。

第四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以下简称“号公告”)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实行信任保护原则。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一)委托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二)委托人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信息的;(三)委托人不按照业务结果进行申报的;(四)其他因委托人原因限制业务实施的情形。

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性声明,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不承担该部分责任。

第六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税务师职业道德指引(试行)》的规定。

第七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税务师行业质量控制指引(试行)》的规定,在执行具体业务流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对执业风险的影响因素,使执业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第二章业务承接第八条业务承接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确定是否接受或保持业务委托关系前,就涉税专业服务进行调查、评估并签署业务委托协议的业务活动。

涉税服务实务考试辅导第07讲_涉税鉴证服务

涉税服务实务考试辅导第07讲_涉税鉴证服务

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考情分析本章属于非重点内容,考试中一般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核,在考试中本章分值在2分左右。

考生在复习本章内容时应重点掌握涉税鉴证和非涉税鉴证服务的业务承接、涉税鉴证业务实施和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实施的关注方面。

第一节涉税鉴证服务一、涉税鉴证的概念和特点(★)1.概念:涉税鉴证,是指鉴证人接受委托,凭借自身的税收专业能力和信誉,通过执行规定的程序,依照税法和相关标准,对被鉴证人的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证明的活动。

2.涉税鉴证业务涉及的当事人,包括委托人、鉴证人、被鉴证人和使用人。

【例题】甲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委托ABC税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

甲公司将该鉴证报告提供给其主管税务机关。

其中A公司为委托人,ABC税务师事务所为鉴证人,甲公司为被鉴证人,甲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为使用人。

3.与非涉税鉴证服务相比,具有以下的特点:(1)委托人不是唯一的服务对象,作出的评价或证明的结论,一般为委托人以外的部门或人员使用;(2)限定于规定的涉税鉴证项目;(3)因外部需求触发涉税鉴证;(4)应出具规定种类的业务报告。

二、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种类内容项目纳税申报类鉴证指税务师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的相关项目及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评价、证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指税务师对委托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或备案)的事项,就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作出评价、证明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其他涉税鉴证指除上述两类以外的涉税鉴证业务——三、涉税鉴证遵循的原则(★)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

鉴证人的执业过程和鉴证结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2.目的原则。

鉴证人应当充分考虑鉴证结果的预期用途,合理规划和实施鉴证程序,保证鉴证结果符合约定的鉴证目的。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 涉税服务业务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  涉税服务业务

第8讲-税务事项代理、税务咨询(1)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考情分析本章属于非重点章节。

2020年教材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的最新业务规则进行了全新编写,预计2020年考试分值会上升。

纵观历年考试真题,本章出题较少。

2020年预计考核单选题和多选题,预计分值1.5分~2分。

历年考情2019年多选题1题(2分)=2分2017年单选题1题(1.5分)=1.5分本章考点1.税务事项代理业务:纳税申报代理、其他税务事项代理2.税务咨询业务:一般税务咨询业务、专业税务顾问业务、税收策划业务3.涉税鉴证业务4.纳税情况审查业务5.其他涉税服务业务一、税务事项代理业务(一)税务事项代理业务的概念、种类及注意事项(二)税务事项代理业务基本流程(一)税务事项代理业务的概念、种类及注意事项1.概念税务事项代理业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指派本机构涉税服务人员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归集和专业判断,代为制作、签署相关文件,并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

2.种类和注意事项纳税申报代理业务and其他税务事项代理业务。

(1)纳税申报代理业务①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双方确立代理关系,指派本机构涉税服务人员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归集和专业判断,代理委托人进行纳税申报和缴费申报准备和签署纳税申报表、扣缴税款报告表、缴费申报表以及相关文件,并完成纳税申报的服务行为。

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其他各税费以及出口退(免)税的纳税(退税)申报代理。

(2)其他税务事项代理业务①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在其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代为办理信息报告、发票办理、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涉税争议、建账记账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②涉税信息报告事项代理、发票相关代理、税收优惠代理、涉税证明代理、清税注销代理、建账记账、涉税争议等税务事项的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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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
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纳税申报类鉴证 2.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涉税审批类鉴证
1.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2.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
其他涉税鉴证
【例题· 多选题】( )属于涉税审批类鉴证。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B.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C.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D.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 E.出口退税鉴证
三、涉税鉴证基本业务流程业务承接Fra bibliotek业务计划
业务实施
涉税鉴证报告
以签订 书面业 务约定 书为标 志
指派 税务 师, 进行 计划 安排
收集证 据、编 制工作 底稿
涉税鉴 证报告 的基本 结构和 出具规 范
(三)涉税鉴证业务实施
1. 税务师应当指导和监督助理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工作 成果负责; 2. 税务师应当以适当形式参与专家的工作,并对专家的 工作成果负责; 3. 证据的有效性 ① 证据资格——证据相关性、证据合法性 ② 证明能力——证据真实性、证据充分性 4. 作出鉴证结论的标准 ① 税法标准 ② 其他标准
【例】( )属于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税 务师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出具的含有鉴证结论 的书面报告。
A.肯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B.无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C.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D.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E.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3.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基本程序
(1)整理分析鉴证相关证据和信息资料
【例题】未经涉税鉴证业务委托人同意,( 税务师事务所不得提供工作底稿。

A.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查阅的 B.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

C.事务所之间进行交流 D.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四)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基本结构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出具规范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基本程序
非涉税鉴证服务的业务种类 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一、非涉税鉴证服务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向委托人或者委
托人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涉税信息、知识和相关 劳务等不具有证明性的活动。
(二)非涉税鉴证服务的特点
1. 以委托人或其指向的第三人为服务对象,服务结果一般限 于委托人使用; 非涉税鉴证服务在出具涉税服务报告的情况下,委托方是 唯一的报告对象,税务师不能将涉税服务的业务报告提供 给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同样委托 人对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只限于自身使用,不能用于与税务 师事务所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或单位和个人。 2. 非涉税鉴证服务范围和项目宽泛,服务方式灵活
(2)编制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3)复核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4)签发、编制编号,形成正式的涉税鉴证 业务报告
(5)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
例: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基本操作程序之一是
( )。
A.交由代理的税务师审核签收 B.宣传税收法律政策 C.编制各类税收表格 D.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
第二节
非涉税鉴证服务
非涉税鉴证服务的概念和特点
关内容进行沟通。 (4)签发、编制文号,形成正式的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4.注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A.由于税务师事务所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法律、法规、政
策及执业准则规定的执业义务,故意、过失出具虚假业务
报告或实施违约侵权行为,造成委托方产生实际损失的, 委托方除按规定承担本身的税收法律责任外,税务师事务 所应就其合同责任部分按照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情形均属于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执业义务行为:
B.委托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违反约定义务提
供不实、不完整资料信息或者存在其他限制行为的;税务
师事务所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执业准则进行执业,以恰当 的方式向委托方提示过,但是委托方仍然坚持或不予改正 错误的信息和数据。由此造成的委托涉税事宜与经济事实、 纳税事实不符的,由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
报告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经过草拟、复核和签发后,形成正式报告可以 日期 交由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2.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出具规范
提出鉴证结论 的涉税鉴证业 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 保留意见的鉴 出具含有鉴证结论的书面报告。 务报告
证业务报告
无保留意见的 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税 鉴证业务报告
第三章
涉税服务业务
教学目标 • 了解涉税鉴证和非涉税鉴证服务的概念
• 熟悉涉税鉴证和非涉税鉴证服务的特点
• 熟悉涉税鉴证和非涉税鉴证服务的种类
• 熟悉涉税鉴证和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 注意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种类
第一节 涉税鉴证服务
涉税鉴证的概念和特点
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 涉税鉴证基本业务流程
一、涉税鉴证的概念和特点 涉税鉴证:鉴证人接受委托,凭借自身的税收专
5.工作底稿
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 应当至少保存10年,另有规定除外。 工作底稿未经涉税鉴证业务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 不得向他人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 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 ② 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 的; ③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C.税务师事务所明知委托方的委托事项违法,仍继续进行 涉税业务的,由税务师事务所和委托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税务师事务所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方利益的,由税务师 事务所和第三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D.签约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业务约定书的, 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签约双方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 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涉税鉴 证报告 的基本 结构和 出具规 范
(一)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承接 1. 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如果属于政府采购,其委托书及其他类似书面 文件,视同于涉税业务约定书; 2. 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在签 订业务约定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业 务约定书是否成立,均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并在业务约定书上写明; 3. 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生效后,税务师事务所应 按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
当事人
鉴证事项 鉴证人所评价和证明的对象 鉴证材料 在鉴证业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信息载体 鉴证结果 涉税鉴证业务委托合同等其他情况
鉴证人执行鉴证项目的最终状态,包括出具鉴证报告或终止
(二)涉税鉴证的特点 1. 委托人不是唯一的服务对象,作出的评价或证 明的结论,一般为委托人以外的部门或人员使 用; 2. 限定于规定的涉税鉴证项目——“准法定”业 务; 3. 因外部需求触发涉税鉴证; 4. 应出具规定种类的业务报告。
以消极方式发表意见——无法表明意见的 鉴证业务报告 审核范围受到限制,对涉税鉴证事项可能产
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 的证据,以至于无法对涉税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以消极方式发表意见——否定意见的鉴证 业务报告
涉税事项总体上没有遵从法定性标准,存在
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情形,经与被审 核方有关部门和人员沟通或磋商,在所有重大方 面未能达成一致,不能真实、合法地反映鉴证结 果。
【例题】下列属于涉税代理类服务的是( )。
A.临时涉税咨询
B.进行税收筹划 C.代理发票管理 D.聘请常年税务顾问 E.代理减免退税申报
三、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业务承接
业务计划
业务实施
涉税鉴证报告
以签订 书面业 务约定 书为标 志
指派 税务 师, 进行 计划 安排
收集证 据、编 制工作 底稿
3. 因委托人自身需求触发;
4. 不一定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二、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的种类
税务咨询类 最为常见的非涉税鉴证服务(临时涉税咨询、 进行税收筹划、聘请常年税务顾问)
收集整理或填制纳税申报或办理涉税事项所需 申报准备类 申报资料 代理纳税申报,代理发票管理(领购、保管、 涉税代理类 代开等),代办税务登记,代理减免税申报, 代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代理建账建制。 其他涉税
业能力和信誉,通过执行规定的程序,依照税法
和相关标准,对被鉴证人的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 证明的活动。 (一)相关概念 (二)特点
(一)相关概念
(1)委托人: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涉税事项进行鉴证的单位 和个人 (2)鉴证人:接受委托,执行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及所在 的税务师事务所 (3)被鉴证人:与鉴证事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被鉴证人可 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委托人有权指定的第三人 (4)使用人:预期使用鉴证结果的单位或个人
提出鉴证意见 的涉税鉴证业 否定意见的鉴 出具含有鉴证意见的书面报告。 务报告
证报告
无法表明意见 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税 的鉴证业务报 告 务师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
以积极方式出具的鉴证结论——无保留意 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a.鉴证事项完全符合法定性标准,涉及的会计资料及 纳税资料遵从了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有关规定;
报告 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经过草拟、复核和签发后,形成正式报告交由 日期 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2.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基本程序
(1)整理报告相关信息资料;
(2)草拟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3)复核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在正式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前,税务师事务所可以
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拟出具报告的有
①未注意到政策更新或对政策判断、理解出现偏差造成失 误; ②在委托涉税事宜的执业工作中因运用方法不当或收集、 处理纳税数据信息不当; ③超越法定委托权限,在委托方不知情或未得到委托方确 认情况下,以委托方名义擅自办理涉税事宜的; ④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对委托涉税事宜进行盲目执业; ⑤违反保密义务,对委托方重要资料保管不当或故意泄露 商业秘密侵害委托方权益的; ⑥明示或暗示将不提交工作结果,或委托项目结果不符合 约定要求和时限的; ⑦存在违反业务约定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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