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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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思考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已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古朴的各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多植根于秀美的自然环境与悠久的社会历史之中,特色鲜明,底蕴深厚,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一朵朵奇葩。而这些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正在成为各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资源优势。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旅游业给少数民族地区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导致了民族文化的庸俗化、民族文化认同感失落以及价值观的退化和遗失,造成旅游地价值降低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注重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在发展旅游业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之间找到平衡点和契合点,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少数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少数民族文化是指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并负载着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它包含了各少数民族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及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有学者把它分为以下几类:衣、食、住、行方面的生活文化;婚姻家庭和人生礼仪文化;民间传承文化,包括民间文学艺术、民间歌舞、民间游乐等;科技工艺文化;信仰、巫术文化;节日文化等[1]。我国拥有55个少数民族,每个民族的文化体系都蕴涵着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也可以说少数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源泉。

但是,并非所有的少数民族文化都可以作为旅游资源来开发。任何一种民族文化的内在构成部分都可以分为:显性文化,包括富于民族特色的服饰、饮食、建筑、交通工具、生产工具等;隐性文化,如各民族的伦理观念、价值观念、审美观念等;显性与隐性的混合文化,如家庭婚姻、人生礼仪、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节庆节日、民间艺术等。从旅游开发的角度看,这其中能作为旅游资源具有开发价值的往往是那些显性文化和混合性文化,而隐性文化通常情况下难于被外来游客所感知、理解和接受,因而往往难以被作为旅游资源而开发。因此,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是指那些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所利用,并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少数民族文化因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理论核心是吸引力因素”[2]。但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3],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原有的文化资源进行“加工”、“再生产”,也就是说呈现在游客面前的少数民族文化应是在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下“本土文化的重构和表达”[4]。

二、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

各少数民族凭借其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事项,以其丰富的内容、浓烈的地方特色、深厚的文化底蕴、鲜明的民族特点,构成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丰厚资源。由于其满足了游客的“求新、求异、求知”的心理需求及“追求审美和愉悦体验的本质规定”[5],日益受到旅游者的青睐,具有开发利用的潜力及现实的可行性。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以人为本,鼓励游客参与

以前的民族文化旅游,各旅游地只是通过舞台表演等形式单纯地展示其文化,游客只能像一般观光旅游那样简单地浏览。现在则要求在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创造更多的空间和机会,以便于游客自由活动和参与,让游客真正体验与目的地居民和睦相处、融为一体的感觉,亲身感受各少数民族文化的韵味,让游客吸收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再通过自

己的思维加工成更加丰润的形式传播于世人,传承于后人,不仅起到一种宣传效果,更有利于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持续性开发利用。

2.以文化为本,突出民族化与地方化

在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要注重与当地自然旅游资源相结合,突出旅游资源的地方性和民族性,也就是要突出其特色。一旦民族文化失去特色,则其作为旅游资源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不同的少数民族之间或不同地区的同一少数民族之间,他们的文化表现形式可能会有些许差异。在开发中只有注重各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刻内涵,才能突出自己的独特性,因为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刻内涵是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灵魂之所在。从经济的角度看,旅游经济本身就是注意力经济,只有特色鲜明,才会吸引更多的游客。因此,深刻的文化内涵,鲜明的文化特色是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生命力所在。

3.开发与保护并举,实现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目的是发展当地旅游业,以期实现经济效益。我们既不能盲目扩大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规模而片面追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不能为了片面强调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而抑制旅游业的发展,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要考虑文化的传承性和环境的承载力,避免造成旅游地吸引力降低等负面影响;必须遵循经济、社会、环境三方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最终实现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三、旅游开发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

在相对封闭的少数民族地区,区域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于社会的总体发展,落后的经济、封闭的环境却成了这些民族地区保护其民族文化原生性的第一道屏障。但在发展经济的要求和驱动下,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展现在世人面前,这也使少数民族文化前所未有地受到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

1.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旅游开发不仅给少数民族地区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也加强了少数民族人民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尊感,增强了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对本民族文化的珍视和保护。少数民族地区为了迎合旅游开发的需要,人们修缮了当地的民居和一些历史建筑;穿起了搁置已久的民族服装;开始制作传统的手工艺品;开始频繁的举办各种节庆活动;开始对那些濒临消亡的民族文化加以抢救性保护等等,不仅复兴了民族传统文化,也使那些濒临消亡的民族文化获得新生。同时,通过与外来文化的交流融合,也使本民族文化得到发展。

2.可能导致少数民族文化的蜕变和消亡

在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外来文化作为一种强势文化主要是通过“示范效应”的途径对少数民族文化施加影响,导致当地本土文化的“涵化”(acculturation)。旅游者以其自身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介入旅游接待地社会中,引起接待地居民的思想变化,从而产生各种影响,这种作用称为“示范效应”(demonstration effect)[6]。旅游者到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要亲自参与到目的地居民的活动之中,以融入到当地的文化之中,如观看歌舞表演,学习演奏民族乐器,品尝当地风味食品,乘坐当地交通工具等,就必然也把自己的文化带到少数民族,这样,当地文化就很容易被影响、侵蚀和破坏。尽管外来文化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间的交流和影响是相互的,但事实上,旅游者对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远远大于他们所接受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正如有学者所说:大规模的游客骤然进入某一个具有原生的、自然的、传统的社会时,该社会内部的“结构链”可能因此产生破裂,特色性文化——被视为“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很快会因此消失或者发生根本性的变化[7]296。一方面,旅游者一般来自经济较发达地区,大多数旅游者传承的是所谓的“强势文化”,而少数民族地区是经济相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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