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专业《中国法制史》08最新版大纲整理收录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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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
夏朝1.法制指导思想奉天罚罪(统治者的统治依据来自天命打着天的旗号实现统治)
2.法制概况数量较多,规定比较细密。后人多将《禹刑》作为夏朝法律的总称。
3法制的主要内容刑罚根据由轻至重依次为:墨刑、劓刑、膑刑、宫刑、大辟五种,“奴隶制五刑”4司法制度中央最高司法官“大理”,地方司法官为“士”,基层司法官为“蒙士”
商朝1.法制指导思想在奉天罚罪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
2.法制概况
《汤刑》《甘誓》《盘庚》《伊训》等记载有许多法律资料,可知商王的命令、国家
的文告等也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3.
法制的
主要
内容
刑事法制
全面继承了夏朝的五刑体系,处罚的形式较为多样,死刑有活埋、沉水、火焚
等,还有炮烙、剖心、醢、脯等
民事法制
所有权方面: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国有制,婚姻家庭方面:确立一夫一制,
爵位继承制度上: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弟及为主,子继为辅。
行政法制
实行“内服”、“外服”制,商王所在的地方称为内服,商王直接管辖;外服为诸
侯王、卿大夫及士的封地,各自的封地,有一定的自主权
4.司法制度
司法活动的参与者有商王、贵族和卜者,中央司法机构为“司寇”,设“正、史”
等审判官,基层司法官称为“士”、“蒙士”等(审判制度:天罚、神判)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西周1.法制指导思想
A.敬天保民,明德慎罚
B.礼治思想(礼的核心原则:亲亲、尊尊;礼的基本内
容: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及嘉礼,总称“五礼”)
2. 法制
概况
主要法制周礼、《九刑》、《吕刑》
法律形式礼与刑是西周最主要的法律形式,此外还有誓、诰、命等法律形式。
3.
刑事
法制
量刑原则
A矜老恤幼原则B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C罪疑从轻、众疑从赦原则
D世轻世重原则
刑罚
西周刑罚的主体是以墨、劓、剕、宫和大辟为基础的五刑,之外还有流、赎、鞭、
扑四种刑罚,与五刑合称“九刑”
罪名1违抗王命罪2不孝不友罪3杀人罪4寇攘奸宄罪5失农时罪6群饮罪
4.行政法制
通过分封诸侯和异姓联姻等方法,使天下为一家,形成以周王为中心,下设诸侯、
卿大夫、士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
5.
民事
法制
所有权实行土地和奴隶的国家所有制,周王代表国家对全国的土地和奴隶享有所有权
契约制度
质:形状较长,用于买卖牛、马、奴隶等有生命的物品;剂:形状较短,用来买
卖兵器、车辇、珍异物品等没有生命的物品;傅别是适用于借贷关系的契约。
婚姻、家
庭和继承
制度
婚姻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成立要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成
立的限制:同姓不婚;婚姻成立的程序:六礼;婚姻的解除:“七出”“三不去”、
父权家长制、嫡长子继承制
6.司法机关中央设司寇,作为中央最高司法机关,地方司法机关设乡士、遂士。
7.诉讼审判制度刑事诉讼称为“狱”;民事诉讼称为“讼”原告必须持有书面的诉状,称为“剂”,
还必须缴纳一定诉讼费,称为“束矢”和“鈞金”。西周的监狱称为圜土或囹圄。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1.
春秋时
期的立
法活动
楚国的立
法活动
第一次是楚文王时期公元前689至677年,制定《仆区法》;第二次是楚庄王时期,
公元前613至591年,制定了《茆门法》
晋国的立
法活动
第一次是在晋文公四年(公元前633年)作“被庐之法”;第二次公元前621年,
赵盾为晋国执政时,作“常法”;第三次是约公元前593年,范武子为执政时,制
定的“范武子之法”;第四次是约公元513年,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赵盾所作的
法典铸在鼎上,公之于众。
郑国的立
法活动
第一次约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于鼎”;第二次立法活动是郑国执政驷颛杀邓
析而用其《竹刑》
2.
成文法公布的意义
成文法公开后,法的公开成为历史潮流,从此以后,秘密法再也无法延续。同时,
秘密法时代的结束也标志着刑依法定的局面逐渐打开,以刑统罪宣告结束。并且,
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礼治”的传统,“法治”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奴隶主贵
族的特权受到限制,为新的封建制法律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此外,中国法学
也伴随着成文法的公布及由此所带来的争论而初步萌芽,私家法律教育逐步兴起3.
法家的法制
指导思想
A厉行法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B法律公开(法令要公开,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C轻罪重刑(治乱国用重典)
4.法经
《法经》是由魏国李悝主持制定的,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是中国
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
5、商鞅变法A改法为律,明法重刑;B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耕战;C置县迁都,实行郡县制
D焚毁诗书,禁止游宦。
第四章秦朝的法律制度
秦朝1.法制指导思想A事皆决于法B法令由一统C轻罪重刑
2.主要法律形式《封诊式》、《法律答问》、《廷行事》、律、制、诏、式
3
法制
主要
内容
定罪量刑
原则
A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B区分有无犯罪意识C区分故意与过失D共犯加重
处罚E自首减刑F诬告反座G犯罪连坐
主要罪名A以古非今罪B非所宜言罪C投书罪D盗徙封罪
主要刑罚A具五刑B城旦舂C鬼薪、白粲
行政机关在中央设三公九卿;地方行政区划采取郡县制
4.
司法
制度
司法机关中央常设司法机关为廷尉,其长官亦称廷尉;
诉讼提起将案件分为“公告室”与“非公告室”
审讯将审讯效果分为“上”、“下”、“败”三类
判决再审宣读判决书,称为“读鞫”,要求重新审判称为“乞鞫”
司法官责
任
过失造成量刑不当“失刑”罪;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不直”罪;故意有罪
不判或减轻案情使罪犯逍遥法外“纵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