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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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全检操作规程(3篇)

出货全检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出,本规程规定了出货全检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旨在规范全检作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出货产品的全检工作。

三、职责1. 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检标准、监督全检过程、确保全检质量。

2. 生产部门:负责提供符合全检标准的产品,协助品质管理部门进行全检。

3. 检验员:负责具体执行全检操作,确保全检结果的准确性。

四、全检流程1. 准备阶段- 检验员根据产品规格、检验标准及检验计划,准备好检验工具、设备、记录表格等。

- 生产部门提供符合全检标准的产品,并确保产品标识清晰。

2. 检验阶段- 检验员按照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

- 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记录不合格原因,并通知生产部门进行处理。

- 检验员对每项检验项目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验结果、检验时间、检验员等信息。

3. 判定阶段- 检验员根据检验结果,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 合格产品放行,不合格产品进行返工或返修。

4. 复检阶段- 对于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进行复检,确保产品质量。

- 复检合格的产品方可放行。

5. 记录阶段- 检验员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检验记录表上,并签名确认。

- 品质管理部门定期对检验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为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五、注意事项1. 检验员应熟悉检验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检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 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出。

4. 定期对检验工具、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精度和可靠性。

六、附则1. 本规程由品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规程的实施,我们将确保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第2篇一、目的为确保产品出厂质量,满足客户需求,降低客户投诉率,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出货产品的全检工作。

出货检验有哪些程序

出货检验有哪些程序

出货检验有哪些程序出货检验也叫最终检验是指产品在出货之前为保证出货产品满足客户品质要求所进行的检验。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予以放行出货。

出货检验一般实行抽检,出货检验结果记录有时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给客户。

出货检验是验证产品完全符合客户要求的最后保障。

当产品复杂时,把各种零部件组装成半成品时,有必要把半成品作为最终产品来对待,因为有时候检验活动会被策划成与生产同步进行,这样有助于最终检验的迅速完成。

因此,当它们在装配后往往不能再进行单独的检验。

出货检验需履行的程序如下:1.检验准备(1)营销部根据出货日期提前2天通知品管部安排检验人员对成品进行检验。

(2)品控部在进行检验前2小时,通知仓库进行检验的协作准备。

(3)根据出货通知内容和品控部通知时间,仓库把需要检验的待出货成品搬运至验货区,并挂上“待检”牌。

2.出货检验(1)出货检验员按照抽样标准抽样,必要时,按顾客要求执行抽样。

(2)出货检验员依产品样板、工艺标准、客户相关要求资料及《最终检验指导书》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

3.检验项目(1)外观检查。

检查产品的外表是否有刮花、伤痕、污渍、水渍,产品是否变形、受损、配件、组件、零件是否有松动脱落、数量不符及配置错误等。

外观评判必须参照《成品检验标准》及相关样品,评判人员的能力和资格由品控部主管验证。

(2)尺寸检验。

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规格,零配件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材料尺寸是否符合标准。

(3)功能特性试验。

检查产品的物理、化学特性是否产生变化和环境对产品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有漏水等功能性问题。

(4)使用寿命试验。

在模拟状态下或破坏性试验状态下,检测产品的使用寿命参数。

(5)产品包装和标识检查。

产品包装方式、数量、包装材料使用,以及标签的位置和书写内容等是否正确。

4.不合格判定根据抽样计划及执行抽样的结果,出货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数量,若无法判定时上报品控部主管进行判定,确定不合格品的数量及处理意见;必要时,依实际抽样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全检。

OQC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OQC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总则1.1目的本公司为加强产品品质管制,确保出货品质稳定,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生产完成之后的产品,在出货前的品质管制,悉依本程序执行1.3.权责单位1.3.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1.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出货检验规定2.1.成品入库检验成品入库前,依《最终检验规定》采取逐批检验入库方,每一订单的成品可以以一批或数批的方式交验入库。

2.2.成品出货检验同一订单(生产指令单)的成品入库完成后,在出货之前,应进行成品出货检验。

检验方式如下:2.2.1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2.2.2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2.2.3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产品,本公司视同(2)款的情形,由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

2.3.客户验货配合2.3.1业务部提前联络客户验货人员到本公司验货;2.3.2品管部协助客户做抽样及检验工作;2.3.3由客户出示检验报告,品管部存档并汇总。

2.4.合格出货客户或本公司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合格的产品,可以办理出货手续。

2.5.拒收返工2.5.1客户或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不合格(拒收)的产品,由品管部填写《不合格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2.5.2品管部、生产部联合制定返工的对策,其中:2.5.2.1品管部主导返工的对策和返工的作业流程;2.5.2.2生产部负责返工作业必要时,因返工时间较长,由生产部做计划调度按排2.5.3返工后,生产车间视同其他成品,依交验逐批经FQC最终检验入库。

2.5.4待整个订单批(生产指令批)返工并检验合格入库,再由客户验货人呀或品管部人员进行复检。

2.5.5品管部负追踪后续生产的预防改善对策。

2.6.特采出货2.6.1特采申请下列情形,业务部,生产部可提特采申请:2.6.1.1产品缺陷轻微,不致影响使用特性和销售;2.6.1.2出货时间紧迫;2.6.1.3其他特殊状况。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含表格)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含表格)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ISO9001-2015)1.0目的:确保交付给客户的产品符合客户品质要求。

2.0范围:凡本公司所销售之产品均属之。

3.0定义:无。

4.0权责:4.1品保部:产品出货前的检验工作。

4.2制造/仓储:出货产品的包装和搬运,交货工作。

4.3生管:制订出货计划和出货交付运输安排。

5.0作业内容:5.1生管课依据客户订单交期或排程做出生产出货计划表以E-MAIL或PAPER 档的形式通知到品保、仓储、制造等各相关单位。

5.2制程产品在入库前需经过OQC检验,仓储根据出货需求,把待出货之产品移置到“OQC待检区”。

5.3OQC依据《SIP》、承认样本及限度样品的要求对出货前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把检验结果记录在《制程巡检/抽检品质记录表》及《出货检验报告单》中。

5.4抽检时OQC按每个栈板为一个批次或小件以不超过1000PCS为一个批次,按照《ISO2859抽样计划》正常单次抽样,AQL:MA为0.4,Mi为0.65。

出现客诉问题需重点检查,无客诉问题产品则以出货前的查核为主。

如有客户要求,则按客户要求标准进行。

5.5OQC检验判定合格:5.5.1OQC依据《检试验管理程序》的要求在《产品标识单》上盖“OQCPASS”章。

5.5.2制造依据《产品标示单》OQC的标识进行入库。

5.6OQC检验判定不合格:5.6.1OQC把不合格现象或不合格样品呈报上级主管后,确认为异常,则发出《品质异常联络单》给相关责任单位处理与改善,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在《品质异常联络单》背面会签。

具体依照《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执行。

不合格批,每一栈板朝外的最上层的左上角贴《不良品标示单》,注明相关不良现象等内容。

具体依照《检试验管理程序》执行。

5.6.2经OQC判定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管理程序》进行处理;相关单位评审是否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如需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则依据《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执行。

如果不采取纠正措施,因出货紧急,在不影响功能的情况下,由生管或业务提出特采申请,具体依照《特采作业流程》执行。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V1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V1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2.范围:适用于本厂生产之成品入库前或出货前的检验过程控制。

3.职责:3.1品质部:负责成品之检测标示与记录;OQC负责新产品在首次出货检验时召集相关群体人员进行CEPQ体验;3.2生产单位:负责成品送检及不合格之处理。

3.3成品仓管:负责库存成品出货前送检。

4.定义:无5过程识别图:6.程序内容:6.1出货前检验:6.11凡出货前产品均由成品仓管依《出货请检单》交OQC人员验货,或保存超过半年库存成品,由仓管申请交OQC复查。

6.1.2原则上以同一出货批次、同一订单号的同一产品数量为一批次进行抽查,以便于追溯。

6.1.30QC员依据抽样计划对送检成品进行抽样,按《0QC检验规范》及客户样板或工程签核样板对所抽样本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OQC员所检验结果详细记录于《0QC检验报告》,并呈主管以上人员或其代理人审核。

6.1.4当有客人来验货时,同业务和OQC人员准备相关资料及样板等,成品仓仓管配合进行。

6.2成品检验要求:6.2.1检验人员依据抽样计划对送检成品进行抽样。

6.2.2检验人员按照《0QC检验规范》或客人确认的样板及要求进行检验。

每批检验都需对CEPQ要求进行验证。

并反馈于报表。

6.2.3如果适用,检验人员需依据产品说明书之要求,对所检验的产品进行安装检验,安装检验所使用之配件和相关工具只限用被检产品的内配件箱工具。

6.2.4当有新产品在首次出货检验时,应由OQC组织相关群体人员进行该产品的CEPQ体验(主要体验群体应为非专业人员),并将体验过程记录于体验表内,同时对体验结果进行分析跟进.6.3检验结果标示处理6.3.1检验合格:OQC人员在《出货请检单》和产品标签上加盖α0QCPASSED”印章。

6.3.2检验不合格:a.OQC人员在《0QC检验记录表》上注明不合格及详细不合格原因,并在不合格成品上作出标示。

把《0QC检验记录表》交生产主管或生产经理确认,不合格成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成品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规范品质部QA对公司所有成品出货的检验过程,以确保出货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成品出货检验及适用的交付后的活动。

3.术语定义特殊检验: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品质特性变异小;破坏性之试验。

:样本:由批中抽出的一个或多个单位产品组成。

样本大小:样本中包含单位产品的数量。

称为样本大小。

4.过程方法5.职责5.1包装生管:负责填写《成品入库单》通知QA检验。

5.3品质主管:负责对QA检测出的重大质量问题或特殊异常情况,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并作出最终处理意见。

5.4技术部:负责对QA检测出的异常问题进行原因分析,跟踪及处理。

5.5生产主管:负责对不良品的最终处理意见安排执行工作(返工或返修)。

6.程序6.1抽样计划:一般检验:GB2828-3003:特殊检验:AQL:1.5。

6.2连续抽检二次不合格,下次则上升为加严III类。

6.3特殊检验项目:油漆测试,结构测试,功能测试,湿度误差测试。

6.4成品检验6.4.1需确认所有规定的进行验证、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均完成,并合格后才能进行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6.4.2 QA收到生产部包装生管开具的《成品入库单》后,核对产品订单号、型号、数量,ITEM#,并确认无误后,根据完成产品数量,参照《GB2828-2003样本数量索引表》,确定抽样数量,然后随机抽样。

6.4.3 QA依据相关产品的检验指导书对成品进行逐项检验和试验,不得遗漏,然后按照《抽样计划主表2》判定结果。

6.4.4QA人员根据检验情况及判定结果认真填写《成品出货检验报告表》QA人员必须在所抽检的外箱成品上加盖“PASS”章,并在A4纸上醒目显示:订单号,MODE号,ITEM号,订单数,判定结果,检验日期,再用胶纸粘贴在外箱外面的显眼位置。

然后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名盖章,并连同《成品出货检验报告表》提关品质主管审核。

仓库根据成品检验合格记录和合格标识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出货检验规范

出货检验规范

出货检验规范建立出货检查控制程序 ,为确保产品出厂前进行最终检验和测试,判定产品品质符合顾客要求,防止不合格品流出。

一、职责1)品质部负责产品出货前检验的执行与结果记录,负责所有技术要求的相关检验记录。

2)研发工程部负责检验项目及参数值的确定。

3)营销部负责产品出货前的检验通知。

4)仓库负责产品出货检验工作的配合。

5)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返工返修及按需要执行纠正措施。

二、检验控制流程1)产品入库前/出货检验实施:①生产部装配车间完成装配后首先进行内部自检、互检、复检,确认合格后填写《内部报检单》向品质部报检。

(报检单内容应清楚反映:机型、名称、报检数量、装配员工自检签名、复检人员签名、具体报检时间)②品质部接到生产部装配车间《内部报检单》后,首先确认报检的机型、数量与销售部出货通知单相符。

③品质部确定了生产部报检信息与出货信息一致后对出货产品进行检验。

④品质部应重点对机器的结构、功能、系统等按照标准文件设定参数进行测试。

⑤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良问题较多而且超过 3个低级问题时,检验员无须再检验可以直接向生产部车间主管提出拒检,同时做好不良标识待处理。

⑥品质部拒绝检验已作好不良标识后要及时向生产主管反馈不良信息,由生产部装配主管或生产工艺人员找到异常问题机器的装配者要求立即返工并对机器重新检验,直到自检合检后再次向品质报检。

⑦品质部接到生产部装配车间二次报检后,应重点对返工的部位进行检验,同时按照系统出厂参数设定值进行调试确保合格,最后将检验结果记录于《产品检验报告》中。

⑧二次检验合格下架后,品质部还要根据客户远近评估包装方式并对包装要求进行监控,一定要满足在运输过程中对机器造成损坏因素的预防效果。

⑨最后检查包装所使用的包装是否符合规格要求,是否有破损,出货标贴或警示标识是否醒目等,所有工作完成后方可出货。

⑩最后品质部还得跟装车过程,监督在装车过程中防止造成损坏。

2)库存品出货检验实施:①仓库接到销售部出货通知后通知生产部,要求安排员工将要出货的产品重新提交待检验区,挂上“待检”牌待检,同时并向品质部报检。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5.6检验记录依《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6.相关文件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OQC作业指导书》
7.相关表单
《代理商订单》
《出货检验记录表》
《出货检验报告(OQC)》
附件一:出货检验流程图
5.2产品出货前检验:OQC收到出货用《代理商订货单》通知检验后,对仓库备好将要出货的产品按照《OQC作业指导书》进行抽样检验。
5.3OQC完成抽检后,对产品做出判定:
5.3.1若产品合格,就在《代理商订货单》上盖PASS章,准许出货;
5.3.2若产品不合格,应将不合格品标识清楚,退生产部返工/重检,具体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3.3如果客户需要附出货检验报告,OQC负责填写《出货检验报告(OQC)》并复印存档;
5.3.4检验报告随产品依客户要求传送;
5.3.5客户如有其它要求,参照其要求配合执行。
5.4对于出货产品的品质的判定,如果发生争议,总经理/授权人对结论做最终裁决。
5.5没有经过客户同意
规定入仓成品出货的品质管制流程,确保最终交付给客户的产品符合客户的品质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出货前的品质管制。
3.定义
OQC:出货的品质检查。
4.职责
4.1品质管理中心:负责库存品的品质稽查,出货成品的检验以及结果的判定;
4.2总经理/授权人:对不合格品做最终的裁决。
5.内容
5.1在库品品质稽查检验:OQC对在库品随时做随机抽查检验,其中重点针对安全箱、灯具做重点抽查检验,检验项目除检验标准规定项目以外,还要重点检查不同生产批次的色温和相应标识是否相符。

工厂出货检验流程

工厂出货检验流程

工厂出货检验流程
一、审核工厂信息
1.检查准备出货的厂家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检查厂家生产能力是否可以满足订单的安排;
3.检查厂家有无专业技术设备及质量保证体系;
4.工厂的管理程序是否有质量保证体系,其质量体系的贯彻程度是否符合要求;
5.厂家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和专业证件;
6.工厂有无良好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体系;
7.厂家是否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是否有近期正规的合同;
二、工厂出货检验
1.进行质量检验抽查,确认产品外观完好、尺寸正确;
2.检查搭配配件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正确;
3.对外观细节如颜色、烙字、标识等进行检查;
4.进行随机拆卸检查,检查内件及件的接触性;
5.进行功能测试,确定产品的质量指标;
6.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保证产品的完整性;
7.检查出货的产品是否符合客户的要求;
三、产品出厂
1.进行最终检验,确保产品完全符合质量规定;
2.将合格的产品按照订单要求进行打包和标识;
3.按照出厂条件,将产品组装到箱子中;
4.按照要求,将包装好的产品进行发货;
5.将出厂记录的信息更新到财务凭证中;。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填写相应的记录知会相关部门。
5.3.1不合格之出货产品,由品管部确认NG判退,以“重工处理单”知会资材,并按“不
合格品管理程序”及“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处理(涉及到产品无法重工,需报废处
理,以“报废作业办法”处理)。
5.3.2确需重工的产品,如为急料时,OQC附NG样品及“重工处理单”,由资材安排
告”上,以便日后追溯,检验OK时,需核对实物与“交货资料”内容是否一致。
5.2检验合格时,,在“货品外箱”盖上“PASS”章,并填写相关的“出货检验报告”,
如客户有要求时,则须填写相应之“出货检验报告”随同产品附一份给客户,原件
本厂保存。
5.3检验不合格时,在包装上贴上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色“不合格标签”,将成品移至不合格品区,并须
4.2品管部:成品出货之品质检验。
4.3各部门:成品出货异常处理。
5、作业内容:
5.1作业说明:
5.1.1仓库人员备货完毕后,并及时通知OQC人员检查人员抽检检验。
5.1.2 OQC人员依“成品检验规范”、“图纸/SIP”、“承认书”及“抽样计划作业办
法”实施抽样检验,允收标准为CR:0 ,MA:1.5,MI:2.5,并做出允收或拒收之判定,将检验结果记录于“出货检验报
6.3文件及记录控制程序
6.4产品标识与追溯控制程序
6.5返工、报废管理办法
6.6抽样计划作业办法
6.7成品检验规范
7、引用表单:
7.1QA验货报告
7.2返工处理单
7.3特采申请单
7.4报废申请单
7.5可靠性测试报告
7.6品质异常处理报告
责任部门重工。
5.3.3重工OK的产品,由责任部门重新报检于OQC,依此程序流程要求作业。

某公司成品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某公司成品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出货检验控制程序1目的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防止不合格出货,及时发现、纠正产品质量隐患,保证产品质量;落实产品完全符合指定之质量要求,针对成品入库及出货前实施有效检验与测试。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金硕杰科技品管部QA检验员,针对本公司所生产及外购成品入库、出货之检查。

3职责和权限3.1 生产部:成品制作、包装、标示备货。

3.2 品保部:对完成品、出货产品进行抽查或全检、对成品做客观正确的判定标示。

3.3 仓库:成品入库仓储及出货作业。

4控制流程图5内容及要求5.1生产按生产指令单生产备货,成品完成后生产填写“入库申请单”明确标识:产品型号、指令单号及批量大小;转交QA检验员依照抽样计划规定实施抽样。

5.2 QA检验员依品质标准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5.2.1 QA检验员收到生产“入库申请单”后,依次查找工作指令单、工程技术资料图纸、成品检验规范、包装规范、抽样计划表等相关资料,并实施抽样检验。

5.2.2 QA检验包括产品包装、外观、电性能、结构、可靠性等;包装检验:A.外箱之完整性(有无封好箱,有无破损等) 。

B.品名料号规格检验:标示品名及料号规格和实物吻合性,有无品名料号标示。

C.数量检验:标示数量和实物吻合性,有无数量标示。

D.唛头印刷有无模糊不清、重印、错误;纸箱颜色是否与样本颜色相符。

外观检验:A.产品颜色检验及产品部件之完整性。

B.主要检验刮花、擦伤、异物、脏污、黑点、毛边、压伤、变形、裂纹等﹐具体参考产品检验判定标准。

结构检验:每一批量随机抽测,成品依“工程图纸”中重要尺寸进行量测并记录;并确认装配后LED是否有压痕;透镜、灯头、螺丝要装配到位是,检查是否有松动现象。

功能测试:模拟客户使用,按指令单要求或测试要求设置输入电压、负载等测试条件,验证产品输入电流、输入功率等参数。

可靠性验证,新产品按要求做振动试验,批量生产时定期不定期抽样做型式实验。

5.2.3 所有加工完成的产品在包装前,经过终检员检验后方可包装;QA检验员并对产品包装检验的项目,贴纸、标识、箱唛等内容信息进行逐一核对。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出货检验控制程序一、目的对出货前的产品进行规定的检验,防止产品因储存不当造成品质不良,确保不合格品不被出货。

二、范围凡本公司出货前产品皆属之。

三、定义本公司产品出货前检验由品管OQC或QA来执行。

四、职责(一)、业务部:成品出货前检验的通知。

(二)、物料部:出货前产品的准备及产品的搬运。

(三)、品管部:出货前检验的执行及结果的记录。

五、作业流程(一)、业务部在客户要求出货的前三天通知品管部派员验货。

(二)、品管部QA或OQC在正式验货前1小时通知物料部成品仓,将待检定单的产品搬运到待检区,并挂上待检标识牌。

(三)、QA或OQC依客户定单,检验产品外包装箱麦头印刷是否清晰、有无错误等。

(四)、QA或OQC依本公司制订的抽样计划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抽样计划取按GB2828 MI L—STD—105EⅡ级单次正常抽样。

(五)、QA或OQC依《产品检验标准》、《检验规范》、《图纸》等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检验项目包括:1、产品外观检查。

2、尺寸检查。

3、功能检查。

4、产品抗衡击力测试。

(六)、QA或OQC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在产品的外包装箱上盖上“QA PASS”章及检验日期,并挂上合格标示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QA/OQC出货检验报告》中。

(七)、检验中的不合格品,有品管主管初步审核,挑选具有代表性的不良品,由品管、工程、生产、业务等部门会审,最终有总经理判定如下并由QA或OQC结果记录于《QA/OQC出货检验报告中》。

1、如经客户同意且有特殊采用的产品,依《特采作业程序》办理,QA或OQC将此类产品作为合格品处理。

2、如需生产部门全检或返工的,则有QA或OQC开出《返工/返修通知单》,交生产部门返工。

返工后的产品需由QA或OQC重检,直到合格为止。

(八)、出货检验时如有客户QC参与,则使用客户QC提供的表单。

检验完毕以后,由陪同的QA或OQC将检验记录交有品管主管签名,一份交客QC,一份自己留档。

成品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出货检验控制程序一、背景公司生产的成品需要出货给客户,为确保产品质量,必须进行出货检验。

出货检验工作涉及到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和检验方法等多个环节,其中控制程序是保证检验过程规范化和检验结果可靠性的关键。

二、目的本文旨在制定一套成品出货检验控制程序,以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三、具体内容1. 检验人员出货检验工作由具有相关检验技能和经验的人员进行。

检验人员应当经过企业内部培训和考核后,取得相关检验技能证书。

每次检验前,应当进行检验人员培训和确认,并记录在相应的检验记录表中。

2. 检验设备出货检验工作需要使用各种检验设备,如检验夹具、量具等。

这些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并按照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校验、标定和维护。

3. 检验方法出货检验应当采用可靠的方法进行。

检验方法应当经过科学的设计和验证,并按照规范进行执行。

在检验过程中,应当注意检验条件的稳定性,并定期对检验方法进行改进和优化。

4. 检验流程成品出货检验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具体检验流程可以分为如下阶段:(1)检验前•。

•。

•,确认各项检验参数。

(2)检验过程•,记录检验数据。

•,进行再次检验。

如仍不合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3)检验后•,记录检验结果。

•。

如不合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5. 检验记录检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质量管理要求。

检验记录包括检验计划、检验程序、检验方法、检验数据、检验报告等。

四、实施成品出货检验控制程序的实施可以参照如下步骤:1. 制定检验计划根据产品类型和出货频率,制定相应的检验计划。

检验计划应当包括检验内容、检验标准、检验周期等。

2. 设计检验程序根据检验计划,设计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应当包括检验流程、检验环节、检验方法、检验要求等。

3. 培训检验人员对参与出货检验的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检验技能和经验。

4. 校验检验设备对出货检验所需的各种检验设备进行校验、标定和维护。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引言
为确保产品质量并满足客户要求,本公司制定了出货检验控制程序,旨在规范出货检验流程和标准。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出货产品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类:xxxx。

检验标准
出货产品必须符合本公司制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具体标准详见《产品质量标准文件》。

检验流程
检验前准备
1. 根据产品质量标准文件,确认出货产品需要进行哪些检验;
2. 准备出货产品、检验设备和记录表格;
3. 检查检验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必要的校准和验证。

检验执行
1. 检验员按照操作指南进行检验;
2. 如出现不合格情况,进行退货、返工或销毁等处理;
3. 如出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上级检验员或质量负责人汇报。

检验记录
1. 检验员应当及时完成检验记录;
2. 检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公司章和检验员签名。

检验结果处理
合格品处理
合格品应当及时包装并送往出货仓库。

不合格品处理
不合格品应当进行退货、返工或销毁等处理。

具体做法详见《产品质量管理文件》。

责任分工
检验员
1. 按照程序要求进行检验;
2. 及时完成检验记录。

质量负责人
1. 负责程序的执行和监督;
2. 对程序进行定期审核。

结论
本出货检验控制程序为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将得到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同时,希望所有职员做到质量第一,共同维护
公司形象。

QMS-OP-025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QMS-OP-025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6.4.3若客户需在出货前对产品进行检验,品保部作好准备。
6.4.4客户的验货报告须在验货后由品保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知会成品仓相关部门负责人,若与制造部相关时客户验货报告需分发给制造部,具体操作按《客户抱怨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6.6对于出货之产品,提前发出《出货通知单》给品保部OQC,经OQC组长确认《出货通知单》上所列的产品均已检验合格方可安排出货,如有品质异常,OQC组长需通知生管及停止出货或修改《出货通知单》。
制定:
审核:
核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修订履历
修订日期
版次
修订部门
变更内容概述
1.0目的
对成品/半成品出货前进行抽查检验,防止不合格品出厂及误用。
2.0范围
本公司生产的所有成品/半成品。
3.0职责
品保部
负责制定成品检测标准、出货成品检测及标识、检测记录的保存及成品过程稽核。
仓管课
负责出货成品的分类贮存及标识,组织进行清洁及漏水检测。
6.7各类样品的出货,新旧样板必须经工程部门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发出,具体操作按《样板制作及管理作业指导书》执行。
6.8对入仓超过3个月含以上的产品如需出货,由生管发出货明细表给相关部门,OQC对库存产品进行抽检,如有异常则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生管开加工单通知生产线返工并经IPQC检验合格后入仓,OQC检验合格方可出货。
6.3.3若需让步出货(即让步接受),须经总经理或厂长批准、管理者代表或经客户同意后方可出货。
6.4客户验货
6.4.1客户在验货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及不合格批的控制,由品保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6.4.2客验不合格产品经过制造部返工后,由品保部再次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OK后,再验货OK方可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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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特采放行作业 5.6.1 经 OQC 检验不合格批产品,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决定特采使用的,由业务开立《特采申 请单》并附上《出货检验异常报告》给品质部/工程部/生产部/PMC 等相关单位会签评审,由 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执行,最后由 OQC 将不合格标签撕下,在标签上盖 PASS 印章,若是经客户 同意特采使用需在外箱贴特采使用标识.
5.5 品质异常反馈及处理 经抽检判不合格批次,需在产品外箱上贴上红色的不合格(REJECT)标签,并将判定结果记录于 《成品待检通知单》上并归还仓库,同时 OQC 开立《出货检验异常报告》给 OQC 组长确认/主管 审核/经理核准,然后由业务/PMC/生产/品质/工程等相关单位会签评审.最终由(副)总经理批 准,不合格批的处理方式按(副)总经理批准意见执行,会签完后将此单给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 和制定改善对策,至于检验发现之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参照《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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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 相关单位会签: 生产部:1F
审核: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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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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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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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不合格批重工再检 判重工的不合格批,OQC 需对重工过程进行跟踪(包括重工项目是否与反馈之项目相符,重工之数量 是否与判退的数量相符等内容),重工后生产部必须重新报验此批,并在《出货待检通知单》上注明” 已重工”字样.重工再检 OQC 必须再次填写《OQC 成品检查报告》,报告上需详细注明为”重工再检” 字样,并详细记录《出货检验异常报告》编号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便于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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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结构/特性/包装/标识等项目,具体检验项目参照《成品检验规范》中 规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5.3.3 OQC 出货检验作业时应按照抽样计划规定的抽检数量从待检批中的不同部位、不同箱号的箱 子中抽取指定数量进行检验,尽量减少不量流入客户端.检验完成后需在《出货待检通知单》上进 行品质判定,然后将《出货待检通知单》归还生产部. 5.3.4 正常情况出货检验需在 6 个工作小时内完成,急出货情形需在 2 个工作小时内完成检验. 检验 结果是否合格都需真实且详细的记录于《OQC 成品检查报告》上,以便追溯和统计分析. 5.3.5 经 OQC 检验合格批次,由生产部门填写《成品入仓单》办理入库. 5.4 检验状态标识 检验合格在标签上盖 PASS 印章,不合格贴红色 REJECT 标签,特采使用贴黄色特采使用标签.挑 选或加工使用则贴挑选/加工使用标签.具体参考《产品标识与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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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
品质部
PMC 部
业务部
人事部
财务部
1.0 目的: 为确保生产线所生产的成品品质符合客户品质要求,对整个出货检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特制定 本程序.
5.10 成品保质期限 保存期限具体参照《原物料/成品保存期限一览表》执行.
5.11 质量记录管理
出货检验各项记录的管理参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6.0 相关文件
4.0 定义 无
5.0 作业内容 5.1 入库成品待检通知 生产部入库待检的成品必须是经 FQC 全检并判定合格(需贴合格标识)的产品,入库前需核对入 库数量与检验数量是否相符,最后将待检之成品移入成品仓库指定的出货待检区域。 然后开立《出货待检通知单》通知 OQC 进行出货检验。 5.3 出货品质检验作业 5.3.1 检验依据 OQC 检验时依据《成品检验规范》、《产品检验标准书》、工程样办等对产品进行品质检验和判定, 抽 样作业时按照 MIL-STD-105E 普通Ⅱ级抽样,合格质量允收水准(AQL):致命缺陷(CRI):0 、 主要缺陷(MAJ):0.65 、次要缺陷(MIN):1.5,若客户有特别要求按照客户要求的允收水准进行 抽样作业,具体参照《抽样检验计划》执行. 5.3.2 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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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控制计划的传递和执行 5.9.1 在新产品投产之前,由品质经理针对此项产品的特殊特性内容,对检查员进行培训,要求品 管员严格按特殊特性的内容执行检查。 5.9.2 产品特性和特殊特性的检查结果记录于《OQC 成品检查报告》和《重点尺寸管制表》中。 5.9.3 产品特性和特殊特性的任一要求检查项目与《控制计划》不符均视为严重问题,并按照《不 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2.0 范围: 适用于汕头市万晖实业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出货品质检验作业.
3.0 职责: 3.1 OQC:出货品质检验、品质判定、状态标识、异常反馈与跟踪、检验结果记录。 3.2 Q E: 制定或修订出货品质检验标准、异常原因分析、异常跟踪及作业指导。 3.3 生产部:出货待检通知、不合格批的重工作业、不合格品处理. 3.4 仓库:成品入库管理、库存超保质期成品再检通知。 3.5 业务部: 成品特采申请、重工作业安排.
5.8 库存成品再检 所有库存成品超过保存期限,仓库必须重新提报给 OQC 重检和判定.重检后原标识需更换,若重 检判不合格,需开立《出货检验异常报告》给相关单位会签评审,不合格批的处理参照 5.5/5.6/5.7 执行,不合格品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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