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度贵阳贵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度贵阳贵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公布日期】2022.07.07
•【字号】筑社通〔2022〕23号
•【施行日期】2022.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保险
正文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度贵阳贵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1年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6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1570元,月平均工资为6797.50元,现将我市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及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从2022年1月起,参保单位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据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4078.50元;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0392.5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一)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社保缴费基数上
下限之间按以下九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单位:元/月(缴费基数已向上、向下取整)
(二)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请在2022年7月15日前到签订代扣协议的银行网点申请调整确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档次,并按新选定的档次一次性足额预存2022年1月至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银行一次性代扣。
(三)未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按税务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选择缴费档次进行自助缴费。
三、缴费比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22年1月起,全市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
(二)失业保险。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继续执行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现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 ,个人缴费比例0.3%。
(三)工伤保险。2021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现行工伤保险一至八类基准费率分别为0.4% 、0.5% 、0.9% 、
1.0% 、 1.1% 、1.6% 、
2.2% 、3% 。
四、养老保险待遇重算
从2022年1月至养老待遇核定业务调整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前,已经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将根据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重新计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待遇重算工作按省的安排部署分批进行,重算后养老金待遇的差额部分将按应补发月数一次性进行补发。
五、补退业务
2022年1至6月,如果已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的70%(4465.24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并缴纳了社保费的单位人员,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4465.24元的,对调整后超出新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可办理退款业务(因转移、死亡、出国(境)等终止参保人员除外);2022年1至6月,如果已按2020年全
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19136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并缴纳
了社保费的单位人员,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19136元的,对调整后低于新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可办理补差业务。因各种原因暂停缴费人员,待其办理个人账户转出、归集、清退等业务时,再按规定办理补收或退费。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