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坑中心小学小高教师职称聘任推荐方案细化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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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一、教龄赋分每年分。

教龄计算办法,自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教龄。

二、学历赋分分值为:中专1分、专科分、本科2分、研究生分。

三、任职年限赋分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按周年计算。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助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

四、年度考核赋分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分,以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计分。

五、荣誉称号赋分l、各级党委、政府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含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十佳教师、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党员、农村教育先进个人等,分值为: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区级6分、乡级3分(非教师节表彰年表彰的乡优分值为2分)。

2、省、市、区级劳动模范,分别按15分、12分、9分计分;省、市、区级劳动奖章获得者,分别按13分、10分、7分计分。

3、因工作突出,经组织推荐,受省、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表彰的岗位明星、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巾帼创业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

4、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按省级8分、市级5分、区级3分计分。

评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获得的以上荣誉可以累加,累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8分。

六、论文论著赋分1、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专著(主编、副主编),按国家级3分、省级分、市级2分计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200字以上者可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500字以上者可认定。

论文必须在教育期刊、报刊正式发表的,增刊、专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及其他报刊发表的不赋分;出版的专著必须是教育教学方面的著作)。

2、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所属部门组织评选的论文(包括教研室、教科室、电教仪器站、学前办、职成科、教育学会等科室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应科室组织评选的论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师德论文),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分、分、1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分、分、分计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按分、分计分(同篇目论文以最高级别等次计分)。

最新整理小学高级职称评审量分细则.docx

最新整理小学高级职称评审量分细则.docx

最新整理小学高级职称评审量分细则一、考核等第:任现职以来考核均合格以上5分, 其中有一年优秀6分, 二年以上8分。

二、任现职年限:5年:2分; 6年:3分; 7年:4分; 8年及:5分;9年:6分;10年及以上:7分;三、工作职责: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5分;未达到规定课时:4分。

2、任现职以来,担任正班主任、大队辅导员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5分;副班主任每年0.5分,累计不超过4分。

3、常年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含竞赛、文艺节目等):2分4、兼任行政工作:(兼职的取最高档次)(1)校备课组长、教研组成员或教科员:1分(2)校教研组长、县中心组成员、年级组长:2分(3)中层领导:2分(4)校级领导:2分5、履行职责:2-10分(评聘小组根据教师师德、工作认真程度、履行职责等评分)四、教育、教学指导:1、培养教师情况:有指导初级教师5分,有承担学校委托的培养教师任务或带实习生加1分。

2、校级公开课1分,县级公开课2分,市级及以上3分。

(讲座减半计算,累计不超过5分)五、教育、教学辅导:学生获奖(现职以来的教育局组织的现场比赛)(累计不超过4分)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省级及以上: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六、文化、专业知识水平:1、学历:大专0.5分,本科1分。

被评为星级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取最高级别)校级:1分;县级:3分(一星级1分,二星级2分);市级:6分;省级:10分2、教学比武:(同时获称号取一项,累计不超过6分)校级:一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市级及以上: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3、论文(任现职以来由教育局组织的论文参照下述标准加分,由学校选送但又非教育局组织的论文下降2个级别加分,同一篇论文取最高级别,案例减半计算累计不超过6分。

)(1)发表: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1分;市级以上发表2分。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一、教学能力(占总评分的30%)1. 授课内容准备(10%)在教学前,教师应充分准备教案和教学材料。

教案需要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教学材料应符合课程标准并具有一定创意,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

2. 教学组织与展示(10%)教师应能够有条理地组织教学过程,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活动。

教学板书、幻灯片、多媒体等教具的使用应得体,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3. 教学方法与手段(10%)教师应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示范、讨论、合作学习等,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同时,教师还应能够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如电子白板、计算机等,提高教学效果。

二、科研与教研能力(占总评分的25%)1. 科研项目参与(10%)教师应积极参与和申请科研项目,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兴趣。

参与科研项目的教师应具有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并能将科研成果应用到教学实践中。

2. 科研成果与发表(10%)教师应在各类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科研论文,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

同时,教师还应能够将科研成果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3. 教研组织与交流(5%)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组织和活动,与其他教师进行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的交流。

教师应能够积极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并从他人的经验中吸取教训。

三、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占总评分的20%)1. 班级管理(10%)教师应能够有效管理班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纪律环境。

教师应制定并执行班级规章制度,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心理健康,并及时进行干预和指导。

2. 评价与反馈(5%)教师应能够科学、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给予学生正面的反馈和指导。

评价方式应多样化,既有定期的测试评价,也有平时的观察评价,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3. 家校合作(5%)教师应与学生的家长积极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教师应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解答家长的疑问和关注。

四、师德与业务学习(占总评分的15%)1. 师德师风(10%)教师应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中小学教职员岗位竞聘评分细则(初稿)

中小学教职员岗位竞聘评分细则(初稿)

--小学教职员岗位竞聘评分细则(初稿)----小学教职员岗位竞聘通过全面考评竞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对竞聘人员履行职责必备的资格条件、基本知识、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实行量化评分。

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业绩占70分、民主测评占10分、组织测评占20分。

具体考评细则如下:一、业绩考评(70分)本项得分不设上限,按以下标准计算:个人业绩考评总分÷本项全校最高得分×70=个人业绩得分。

1.任现职称分:按现聘任职称类别高级、中级、初级分别计3分、2分、1分。

2.教龄分:每年计0.5分3.学历分:研究生计5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计3分)本科计3分(国家承认的双学士本科学历计4分),专科计2分(国家承认的双专科学历视同本科),中师及同等学历计1分。

4.年度考核分:从教以来,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每次计1分5.兼职工作分(近三年):任学校正校级(党委书记〈无设立党委的为党总支或支部书记〉)的每年计5分; 学校副校级(党委く党总支、支部>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的每年计4分; 完小校长、园长、教学点负责人的每年计3.5分;学校中层干部(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内设机构正副职、少先队总辅导员)和级长每年计3分;科组长、班主任每年计2分;备课组长、团委副书记每年计1分。

(所任工作中兼任多项者取最高项计分,其余岗位可由学校决定按不高于50%的比例递减折算计分)6.教育教学成绩分:(一)语数英三科教师教育教学成绩计分方法1.计分范围:语数英三科成绩以近三年县期末统一检测成绩为准,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至2018年秋季学期结束(共计6个学期)。

在本镇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休产假、病假的教师按实际任教学期数计算成绩。

2.计分标准:每学期教学成绩按“一分两率”全部达到全镇平均线(三科达标)的记40分;只有一至两项达标按标准计算得分(平均分14分、合格率和优秀率各占13分,合计40分);学期没有达标项的任教学科成绩在全镇平均线(以全镇平均分计算)下5分以内(含5分)的计8分;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计6分;线下15分以内(含15分)计4分;低于全镇平均线15分以上的(不含15分)不给分。

苏坑中心小学小高教师职称聘任推荐方案细化评分方案

苏坑中心小学小高教师职称聘任推荐方案细化评分方案
3
3、执行教学常规情况(2 分) 在镇级常规检查中,较好者给 2 分,一般者给 1 分,差者不给分。 在上级常规检查中,被通报者,给予扣 2 分。 二、论文(15 分,取两篇计总分) 1、任现职以来在 CN 刊物发表每篇 7.5 分。 2、县论文评选优秀;市级及以上交流并收入汇编每篇为 7 分。 3、论文收入县级汇编每篇为 6.5 分。 4、论文在学区收入汇编每篇 6 分。 对于盗版和非正式出版 CN 刊物论文的认定,按泉教职改[2004]2 号文 执行。 凡推荐者论文弄虚作假者,连续二次不予推荐参聘。 三、荣誉表彰占(15 分) 1、任现职以来,曾获县委、县府综合性表彰一次及以上者 15 分。 2、任现职以来,曾获科级相应部门给予综合性表彰两次及以上者给予 14 分。 3、学区及其它部门表彰两次及以上者 12 分。 四、教龄(18 分) 1、教龄 10 周年以下(含 10 周年)为 14 分。 2、每增加 1 年教龄加 0.2 分,依此计分。 3、30 年及以上教龄为满分。 五、年度考评(15 分) 任现职近五年年度考评需合格以上,合格为 14 分,优秀一次及以上为 满分。 六、学历:第一学历本科毕业加 1.5 分,第一学历专科毕业加 1 分;经教 育主管部门学历更改的第二学历本科(师范类)毕业加 1 分,经教育主管 部门学历更改的第二学历专科(师范类)毕业加 0.5 分。 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3 分) 1、被评为省、市、县、学区学科带头人分别加 3、2、1、0.5 分; 2、被评为省、市、县、学区骨干教师分别加 2.5、1.5、0.5、0.25 分。
**中心小学小高教师职称聘任推荐方案细化评分办法
一、教学业绩(30 分) 1、对“学期统考成绩”中的“一学期不达标扣 1 分”的具体计分办法:用
1 分除以该学期所应达标数给予具体计分(如该学期应达三标者,有一标 没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扣 0.33 分;应达两标者,有一标没达到学校规定的 标准扣 0.5 分;应达四标者,有一标没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扣 0.25 分。以 此类推。)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聘任评分标准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聘任评分标准
2、本表涉及的年限均为先进八级,其余按积分排名,积分相同按职龄,职龄相同按教龄,教龄相同按年龄。
4、各级各类教育学会培训中心的证书论文等都不算数。
本人签名:
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总分不超5分
3、专业技术业绩
⑦综合表彰
国家、省、市、县级分别为5、4、3、2分
取最高分不累计
满分5分
⑧单项表彰
国家、省、市、县级分别为4、3、2、1分
取最高分不累计
⑨近五年的年度考核
优秀级每年1分
满分3分
合计
说明:1、所有的奖励、业绩、能力都是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均满分5分止
镇中心小学岗位设置聘任评分标准
姓名:晋升岗位级别:总分:
评分项目
分值
得分明细
得分
说明
1、资历
①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
每年1.5分
不封顶
②教龄
每年0.5分
总分10分
③学历
研究生5分、本科3分、专科2分、中师或高中1分
按最高学历
2、专业技术能力
④优质课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5、4、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4、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0.5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为1、0.5分
取最高分,不兼得分
满分5分
⑤技能、基本功
比优质课递加1分
取最高分,不兼得分
⑥教科研能力
课题成果(主持人)国家、省、市、县分别为3、2、1、0.5分
须结题
论文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0.5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为1、0.5分。
论文发表:国家、省、市级以上教育正式刊物分别为2、1、0.5分;核心级刊物加1分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两阶段进行,一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审核业绩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必备条件必备条件,缺一不可,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二、审业绩成果业绩成果,积分累加,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一)学历(上限5分)(二)教龄(10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桂职办〔2020〕47号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参照以上评分办法加分。

3.或其他项目加分(2分):按规定提交的学术讲座,教学设计等。

(六)课题研究(6分)对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注:1.最多可累计三个课题的得分,最高不超6分,其中:未结题课题只计算1个,仅负责人得1分。

另有说明的除外。

2.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A类)的单独立项的子课题按市级课题算分(应有主课题和相关子课题的立项证书、结题证书)。

3.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前15人有效,其后不给分。

(新)中小学职称评聘高级职称量化评分细则方案

(新)中小学职称评聘高级职称量化评分细则方案

XXX县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核推荐量化评分细则(试行)“量化评分”分基本素质、教学常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业绩评价五个方面13项内容;另设特别加分和扣分6项内容。

一、基本素质1.资历教龄:按实际任教时间(按虚年,不在岗的年限不算)每年计1分,任现职每年计1分。

2.学历(4分)合格学历计2分,现有学历高于相应合格学历每提高一个层次加计1分,取得学士学位加计1分,硕士学位加计2分。

(不超过4分)任职分)任职必须是现任职务并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为准;任多职者,只取最高的一项职务计分,其余职务不计分;任职不满2年者,折半计分。

4.班主任工作(5分)近5年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按每年1分计(总分不超过5分);二、教学常规(18分)1.教学工作量(10分)近三年内教师周工作量达到标准(或平均)工作量计7分,超多少标准工作量加多少分,少多少标准工作量减多少分,最高计10分。

2.教学常规(3分)由设岗单位根据常规检查记录制定相应的量化评分方案。

3.继续教育(5分)近五年(20XX-20XX)继续教育学分达到360分记4分;参加培训获得优秀学员的:县、市级加0∙5分,省、国家级加1分。

继续教育是指近5年参加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含职称评审所必须的公需科目、普通话、计算机等培训项目。

凭培训结业证进行计分,同一年度参加多次培训的取最高一项计分。

(以教师发展网上已登记的为准)。

三、教学水平(共48分)中心学校管理人员(不含校本部)、高中学校校长或支书关于教学竞赛和辅导竞赛的计分:计学校参评人员的平均分。

1.教学业务比赛获奖(8分)各类教学业务比赛、公开课是指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奖的只取最高级别计分,"一师一优课”"网络备课大赛(含视频课)”按优质课评比一等奖降低一个级别计分,送教下乡每年只计一次最高等级的分,教案、案例设计等公开发表按同级单项类比赛一等奖计分指导学生获奖(个人三等奖以上,其中体育类限个人前3名,团体前6名)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且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的,辅导教师必须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非教育系统和非本学科不计分(德育类、文艺类内容可计算,小学教师不受学科专业限制)。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基本任职条件按教育局关于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5级岗位、6级岗位、8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按细则量化。

对竞聘8、9、10、11、12级岗位的教师按教师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和细则量化计算。

1、教龄(35%):任教一年(脱产读书、民师读书不计)计3分。

教龄30年加5分,女教师年满58岁加10分,教龄和年龄满周岁只加一次。

2、校龄(10%):教师在本学校任教一年(脱产读书、民师读书不计)计3分。

3、任职年限(35%):任现聘任专业技术教师职务一年计6分。

4、学历(5%):教师学历是本科计100分,专科计80分,中专或中师计60分,其它计40分,只记最高一次学历,不累计计分。

5、任职期考核(10%):近六年以来任职年度考核累计计分,教师年度考核为优秀计10分、合格计8分、基本合格计5分、不合格计2分。

6、出勤(10%):近六年级来,以年度为单位计分,每年度出全勤者计20分、非全勤者计18分。

每年旷工和旷课一次扣6分;每年事假累计10天(含次数、连续的双休日)及以上扣10分;每年累计病假20天(含次数、连续的双休日)及以上扣10分。

离岗提高学习人员每期计19分。

每年累计计分,扣分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7、表彰奖励(10%):近六年来,获得的表彰计分如下:(1)获得过国家、省、市、县(区)、镇(本镇)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每次按级别顺序分别计10分、8分、7分、5分、3分;(2)获得过国家、省、市、县(区)、镇(本镇)其他部门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每次按级别顺序分别计8分、6分、4分、3分、1分;(3)获得学校(本校)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计2分;(4)教师上公开课,获得过省、市、县(区)、镇(本镇)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省级分别计8分、7分、6分、5分;市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县(区)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镇(本镇)级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5)获得过国家、省、县(区)指导学生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国家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省级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市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县(区)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教师职称推荐评定量化考核办法

教师职称推荐评定量化考核办法

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真正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科学量化、全面考核、择优推荐,使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更趋合理、准确、科学,现根据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办法等,结合实际,制定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试行)。

一、量化要素及分值(总计:100分)(一)学历资历,分值15分;(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分值15分;(三)教育工作,分值15分;(四)教学工作,分值35分;(五)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培养教师,分值20分。

二、量化评审细则(一) 学历资历(15分)1.任职年限分(最高分5分)现任职务每满一年按0.5分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分。

2.学历分(最高分5分)高中教师:学历是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含后学历)5分;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的4.5分,无学士学位的4分,后学历本科有学士学位的4分,无学士学位的3.5分。

初中教师:学历是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含后学历)5分,无学士学位的4.5分;学历是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的4分;后学历专科的3.5分。

小学教师:学历是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含后学历)5分;大学专科毕业的(含后学历)4分;学历是全日制中专毕业的3分;后学历中专的2.5分。

3.农村支教(最高分5分)。

对离职支教一年以上且工作量饱满、考核合格以上的教师加5分,兼职支教的教师不加分。

(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15分)1.年度考核(5分)。

晋升高级按近五年教师考评综合考核结果计算(晋升中级按近三年教师考评综合考核结果计算),每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5分,良好等次的4分,合格等次的3分,不合格等次0分。

2.综合表彰(10分)。

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0分;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8分;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6分;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4分。

2023中心小学(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定考核细则

2023中心小学(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定考核细则
教研片 4 32 2 1 0.5生个人获奖的,在同一次比赛中,最高得分为15分)
说明:
1、同一项目重复获奖、表彰的,计最高项分,不重复的可累计积分。
2、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序排列,出现并列分的,比较教学实绩得分。
3、入围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原始,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职务认定须申报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表彰:国家级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4分,镇级加3分;获“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称号的的按表彰级别的上一个级别计分;(不超过8分)
4、普通话:一甲5分,一乙3分,二甲1分,二乙0.5分;(不超过5分)
国家级 25 20 17
省级 15 12 10
市级 7 6 5
县级 5 4 3
教研片 4 3 2
镇级 3 2 1
5、论文获奖(含说课、博文、案例、叙事、电教六项等):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级 6 5 4
市级 5 4 3
县级 2 1.5 1
6、交流材料:(不超过3分)
由各级教育部门事先指定发言的交流材料和在教育网站发表文章的,按同等级别的论文末等奖计算;只有教育部门目录的交流材料,按末等奖的一半计算;
4、入围人员材料须符合当年申报要求,材料缺项者,不得参加当年申报。
5、当年申报者,未被通过的,两年内不得申报。
二、考核:
任期内,学期教师绩效考核总分有两次倒数第一名的,不得参评。
三、教学实绩:
1、统测学科教师(语文、数学、外语):
自任现职以来,所授学科参加统一命题检测,平均成绩名列前茅,第一名8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2分。(说明:以统测次数计算。)

xxx中心学校竞聘“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量化积分细则

xxx中心学校竞聘“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量化积分细则

xxx中心学校竞聘“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量化积分细则第一篇:xxx中心学校竞聘“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量化积分细则江夏店学区中心学校竞聘“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量化积分细则(修订稿)一、思想政治(16分)1、任期内年度考核(10分)(1)任期合格赋6分。

(2)任期内每次考核优秀赋1分,满4分为止。

2、任职期内表彰奖励(6分)受表彰按国家、省(教育部)、市(省教育厅)、县(市教育局)、镇(县教育局)、片和中心校分别赋6、5、4、3、2、1分,只记最高奖项,不累加。

二、教龄3、教龄每年赋0.5分。

(第1、2、3项由学校初评,出示证书原件。

)三、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15分)4、有完整科学的授课计划(2分)提供上学年授课计划,视质量赋2分或1分。

5、完整详细的备课笔记(3分)提供上学年完整、真实的备课笔记,视备课笔记质量、真实性,并参照教学效果分别赋3、2、1分。

6、有上学年作业批改的检查记录加1分。

7、上学年特色教案2—3课时(2分)视教案的规范性和教改情况,参照备课笔记分别赋2或1分。

8、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总结(2分)提供一份教育教学总结(近三年内),视质量分别赋2或1分。

9、提供上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根据真实性和听课节数:20节以上赋3分,15节以上赋2分,10节以上赋1分,10节以下不赋分。

10、提供上学年原始公开课教案2—3课时,根据真实性赋2分或1分。

(第4、5、6、7、8、9项,依据教师业务档案提供的材料予以评分,由学校初评。

)四、工作量(13分)11、工作量(13分)(1)根据肥西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学区教师编制及班级学额情况,我学区教学岗位的周课时标准如下:中心学校校长2节,副校长3节,中心校二级机构4-6节,教师12-16节;村小校长12-16节,二级机构负责人14-18节,教师16-20节。

(2)满工作量赋10分;(3)因学校安排超工作量1/2以上加3分,超工作量1/3加2分,超工作量1/4以下加1分。

小学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

小学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

小学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一)、师德师风:(10分)等级定性评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通过参评者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向考核组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分),合格(分以下),不合格(分以下),对违反XX省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的和受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罚、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实行一票否决,考评不合格者不参与聘任考核。

参加测评者为学校职称评议小组成员,投票后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后取平均分。

(二)、出勤情况(封顶分10分,积分指学校升格九小以来。

)以每学年出勤情况为依据,由个人累计、学校根据出勤档案记录出具证明,学校签字并加盖公章。

(1)出满勤者得10分,(2)每年病假1-3天,每天扣分,3天以上每天扣分(住院不扣分,);事假1-3天,每天扣分,3天以上每天扣分;病假平均每年超过10天,事假平均每年超过5天,当年的考勤不得分;(3)旷工每天扣2分,(4)学校规定的活动每无故缺席1次扣分,扣到0分止。

(三)、教学工作1、教案作业(封顶5分。

积分指学校升格以来。

)以学校每学年的常规检查为依据,由个人累计、学校根据检查记录出具证明,学校签字并加盖公章。

检查记录没有发现良级以下(不包括良)的等级的得基本分4分,被评为优者一次加分,评为不合格者一次扣分,扣完为止(常识科、技能科专任教师、班子成员等学校现在还没列入检查范围的,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的,得基本分4分,有突出成绩适当加分,工作不认真者适当扣分。

由评议组结合平时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2、课堂教学(1)参加现场教学比赛获奖国家级、省、市、县一等奖得分依次为7,6,5,4分;国家级、省、市、县二等奖得分依次为6,5,4,3分;国家级、省、市、县三等奖得分依次为5,4,3,2分;校级一等奖每次得2分,二等奖每次得分,三等奖每次得分。

其中各级教学新秀等综合性获奖按同级一等奖的倍计分,鼓励奖、优秀奖按同一级别的三等奖递减分计算。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是对教师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学校需要制定一套量化评分细则来指导评审过程。

以下是一份关于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的建议,供学校参考。

一、教学工作评分细则1.课堂教学(最高分:40分):对教师的教学设计、讲解能力、互动能力、学生参与度等进行评价,其中教学设计占10分,讲解能力占10分,互动能力占10分,学生参与度占10分。

2.学生评价(最高分:20分):采用学生问卷调查的方式,评估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价,最终得出教师在学生评价中的得分。

3.教学成果(最高分:20分):通过评估教师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数量、教材编写情况、获得教学奖励情况等来评定教师的教学成果得分。

二、科研工作评分细则1.科研项目(最高分:30分):评估教师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及项目经费,最终得出科研项目得分。

2.科研成果(最高分:40分):评估教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论文质量,以及教师在学术会议上报告的情况等,最终得出科研成果的得分。

3.科研奖励(最高分:10分):评估教师获得的科研奖励情况,包括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奖励,最终得出科研奖励得分。

三、社会服务评分细则1.参与学校工作(最高分:10分):评估教师在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以及教职工培训中的参与情况,最终得出参与学校工作得分。

2.社会服务项目(最高分:20分):评估教师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数量及质量,包括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团队等,最终得出社会服务项目得分。

3.社会荣誉(最高分:10分):评估教师获得的社会荣誉情况,包括受邀担任专家、评委等社会职务,最终得出社会荣誉得分。

四、绩效考核评分细则1.教学效果(最高分:30分):评估教师的学生毕业率、就业率、学生主要学术指标的提升情况等,最终得出教学效果得分。

2.学生评价(最高分:20分):采用学生问卷调查的方式,评估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价,最终得出教师在学生评价中的得分。

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评聘实施办法

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评聘实施办法

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评聘实施办法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评聘实施办法根据市、县职改办有关职评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我县从2009年开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实行“评聘一致,先评先聘”的原则,也就是中级职务资格,是在本单位有中级职务岗位的前提下才可以申请职评。

据此,我校从现在开始,应让先评了小学高教师资格的人员聘完以后才可以申请职评。

为能使小学高级教师评聘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评聘办法。

一、成立中心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成员:z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z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聘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实行评聘一致,先评先聘,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评聘对象:聘任对象是指截止2009年12月底,已评了小学高级教师资格但又未聘小学高级教师人员;评职申报,是指在我校有空聘指标的前提下,方可等额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当年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聘。

四、评聘评分办法:1、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小学一级岗位上任职期间有资料记载的年度考评成绩,求得平均分,占测评比例为百分之三十。

2、教龄分占测评比例为百分之四十。

计算方法是符合晋升条件的教师中,教龄最长者为40分,教龄最幼者为20分。

设长者为A,幼者为B那么与幼者比每长一岁增(40—20)÷(A-B)分。

若设教龄为X,则应得分为:20+20/(A-B)×(X-B)。

3、考评小组民主测评可依据教师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审核参评对象材料的真实性,并进行测评,测评分占总分的百分之二十。

4、奖励分占总分的百分之十。

①各级先进,取最高级别加分(指任期内,下同)。

国家、省、市、县、乡分别加8、6、4、3、2分。

(本系统内荣誉表彰比照同级加分)②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或发表以及教育教学类业务评比,取最高级别前三名。

国家、省、市、县、乡第一名分别加8、6、4、3、2分;第二名分别加7、5、3、2、1分;第三名分别加6、4、2.5、1.5、0.5分。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1. 绪论本细则旨在规范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评分工作,确保评审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准确性。

本细则自2023年起生效。

2. 评审评分标准2.1 教育背景与学术成果评审评分将重点考察教师的教育背景和学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经历、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科研项目参与情况等。

根据不同的职务级别,给予相应的评分。

2.2 教学质量与教育教学改革成效评审评分将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效。

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包括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教育教学改革成效评价指标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材编写、教学方法创新等。

根据不同的职务级别,给予相应的评分。

2.3 专业技术能力与业务水平评审评分将重点考察教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的教学能力、学科竞赛成绩、教研活动等。

根据不同的职务级别,给予相应的评分。

2.4 师德师风与社会影响力评审评分将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以及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师德师风评价指标包括教育执业能力、教学作风、师生关系等;社会影响力评价指标包括获奖情况、社会活动、社会荣誉等。

根据不同的职务级别,给予相应的评分。

3. 评审评分程序3.1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评审评分工作。

3.2 材料提交与审核教师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评审评分所需的材料,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3 评审评分与综合评价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评分标准对每位教师进行评审评分,并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进行综合评价。

3.4 结果公示与申诉处理评审评分结果将进行公示,教师有权对结果提出申诉。

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诉进行处理,并作出最终评审评分结果。

4. 奖励与晋级根据教师的评审评分结果,学校将对教师给予奖励和晋级相应职务,以激励和鼓励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5. 附则细则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教育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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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小高教师职称聘任推荐方案细化评分办法
一、教学业绩(30分)
1、对“学期统考成绩”中的“一学期不达标扣1分”的具体计分办法:用1分除以该学期所应达标数给予具体计分(如该学期应达三标者,有一标没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扣0.33分;应达两标者,有一标没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扣0.5分;应达四标者,有一标没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扣0.25分。

以此类推。


2、竞赛方面
○1指导学生竞赛
对“县运会按总分计算,第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

”县运会团体竞赛且有多名指导教师的具体计分办法:以前的按应得分数除以指导教师的人数给分,如该次县运会得第二名(即一等奖),可得6分(首次),有3名指导教师,每人得2分,以此类推。

从09年秋起,对县运会团体竞赛的计分方法,采用自评公议的办法给分,具体每位教师得几分,在县运会结束后,马上议出,并写入档案,如09年秋的县运会得第五名(三等奖),指导教师可得4分(首次),主教练得62.5%分,余下分数由协作训练教师平均得分。

对指导学生参加校内运动会的计分办法:学区运动会按团体计分,在校运会结束后,评出一、二、三等奖各1名,按职称聘任方案的给分标准给分,有多名指导教师的,按应得分数除以指导教师的人数给分。

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有多名指导教师的,按应得分数除以指导教师的人数给分。

附件一:指导学生各种竞赛获奖量化得分累计表
根据材料对照量化分在具体栏打“√”累计。

○2教师业务竞赛
对教师参加篮球赛、跳绳、乒乓球赛的认定。

篮球赛、乒乓球赛按参加片区比赛的标准给分,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名为三等奖。

具体计分办法:县团体赛的分值为4、3、2(首次),片区的为3、2、1(首次),按应实得分数除以参赛人数给分。

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竞赛,如该次竞赛只评优秀奖的,不给予计分,
有分等级和等次的,按职称聘任方案的给分标准给分。

附件二:教师业务竞赛获奖量化得分累计表
根据材料对照量化分具体栏打“√”累计。

3、执行教学常规情况(2分)
在镇级常规检查中,较好者给2分,一般者给1分,差者不给分。

在上级常规检查中,被通报者,给予扣2分。

二、论文(15分,取两篇计总分)
1、任现职以来在CN刊物发表每篇7.5分。

2、县论文评选优秀;市级及以上交流并收入汇编每篇为7分。

3、论文收入县级汇编每篇为6.5分。

4、论文在学区收入汇编每篇6分。

对于盗版和非正式出版CN刊物论文的认定,按泉教职改[2004]2号文执行。

凡推荐者论文弄虚作假者,连续二次不予推荐参聘。

三、荣誉表彰占(15分)
1、任现职以来,曾获县委、县府综合性表彰一次及以上者15分。

2、任现职以来,曾获科级相应部门给予综合性表彰两次及以上者给予14分。

3、学区及其它部门表彰两次及以上者12分。

四、教龄(18分)
1、教龄10周年以下(含10周年)为14分。

2、每增加1年教龄加0.2分,依此计分。

3、30年及以上教龄为满分。

五、年度考评(15分)
任现职近五年年度考评需合格以上,合格为14分,优秀一次及以上为满分。

六、学历:第一学历本科毕业加1.5分,第一学历专科毕业加1分;经教育主管部门学历更改的第二学历本科(师范类)毕业加1分,经教育主管部门学历更改的第二学历专科(师范类)毕业加0.5分。

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3分)
1、被评为省、市、县、学区学科带头人分别加3、
2、1、0.5分;
2、被评为省、市、县、学区骨干教师分别加2.5、1.5、0.5、0.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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