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全新【新版精品资料】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陕政发〔1997〕1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公布日期】1997.01.15【实施日期】1997.0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1月15日陕政发〔1997〕1号)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紧贯彻落实。
省政府要求:一、对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实行收支集中统一管理。
具体办法是: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管。
实行该办法后,各单位原来的收费资金过渡户一律报省财政厅审核后撤消,只保留一个预算内经费户和预算外支出户。
二、为了切实加强省直单位收费资金集中收支管理工作,决定成立陕西省收费资金管理中心,隶属省财政厅,管理中心人员编制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报省编委审定。
管理中心要配备思想作风好,精通业务的人员,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对票据管理、会计核算、收费稽查实施综合管理,保证收费全额入户。
三、各级领导同志一定要从讲政治、防腐倡谦的高度来认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协调,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确保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集中收支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陕西省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管理,建立良好的收费资金管理秩序,维护合理合法收费,制止乱收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加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结合省直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管理范围是:(一)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包括管理性收费、资源性收费和证照性收费。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所收取的事业性收费。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附件
本办法的附件包括各类表格、示例、指南等 ,用于帮助工会组织更好地理解和实施本办 法。附件内容应与本办法的主体内容保持一
致,并随着本办法的修订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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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收支平衡原则
收入与支出应保持平衡,不得出现大幅度的赤字或结余 。
专款专用原则
各项经费应专项用于工会活动和工会建设,不得挪作他 用。
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纳入预算管理,按照预算进行收支。
审批权限原则
工会经费的收支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不得 越权审批。
02
监督机制与责任人
监督机制:建立经费收支的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 责任人的监督职责,实行分级负责的监督制度。
基层工会主席是经费收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经费收 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负责。
责任人
基层工会委员会负责经费收支的日常管理,按要求进行 内部审计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内审工作要求与方法
其他支出
用于弥补经费不足、处理突发 事件等其他方面的支出。
支出标准与依据
支出标准
各项支出的标准应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执行,如国家 统计局公布的物价指数、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
依据文件
所有支出应具有合法、合规的依据文件,如合同、协议、发 票等。
审批权限与流程
审批权限
各项支出的审批权限应明确划分,一般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负责审批。
上级工会应定期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控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 正。
预算调整与审批
预算调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 要调整预算,基层工会应提出申请,报 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提高工会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基层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收入管理1. 经费来源:基层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单位行政拨付的工会经费、工会所属经济实体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会费收缴:基层工会应按照规定标准,定期收缴会员会费。
会费收缴标准由工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3. 行政拨付经费:基层工会应主动与单位行政沟通,确保行政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拨付工会经费。
4. 其他收入:基层工会可通过合法途径,开展活动和服务,增加工会经费来源。
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捐赠、赞助、投资收益等。
三、经费支出管理1. 经费支出原则: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应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合理使用、注重效益”的原则,确保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1)职工教育、培训、文体活动;(2)职工福利、救助、慰问;(3)工会组织建设、业务工作;(4)工会资产维修、购置;(5)其他与工会活动相关的支出。
(1)编制预算:工会委员会应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报销审批:支出报销需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经工会主席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3)大额支出:单项支出超过一定金额的,需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监督检查1. 基层工会应建立健全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收支的内部审计和监督。
2. 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3. 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财务管理和报告1. 财务管理:基层工会应指定专人负责经费的收支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安全、合规使用。
财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定期参加财务培训。
2. 账务处理:基层工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2019版_办法_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2019版《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20xx-20xx》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帮助,以上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公布为准.最新消息,请关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xx〕80号) 《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xx〕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工[****]2号关于印发《*****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各营业部:《*****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局研究,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局工会****年5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工办发[****]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局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工会工作服务,为广大工会会员服务,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经费的收入来源(一)会费收入:工会会员按照工资总额的0.5%向**局工会缴纳的会费;(二)拨缴经费收入:**局按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的经费;(三)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工会按规定补助的款项;(四)其他收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市局按规定补助的款项等。
二、经费的开支范围及相关标准(一)职工活动费:组织会员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等及其他集体活动的支出。
1.举办本单位的各类文体活动、竞赛等,除租赁场地、购买少量的活动用品外,不发放纪念品,原则上不购买服装,只给予优胜者适当奖励,每次活动奖励名额控制在参赛人数的1/3以内,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300元/人;2.参加上级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确有需要购买运动服装的,标准控制在500元/套以内。
对参赛取得名次人员参照***局有关奖励规定予以奖励;3.组织开展市内的春游秋游活动,当日往返的交通费应控制在100元/人以内,用餐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4.对通过在职教育取得学历或通过考试取得职称的职工进行物质奖励的标准为500元/人(***〔***〕30号文件停止执行)。
(二)工会业务费: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精选文档
1、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 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省以上人 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2、工会会员退休离岗、结婚、生育、 生病住院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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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其他活动支出
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 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1、疗休养活动,范围限于省内,时间 不超过 5 天 2、疗休养开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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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1、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 方面的支出
2、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 员的酬金
3、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 补助
4、职工教育培训中优秀学员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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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文体活动支出 1、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 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 2、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 3、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 4、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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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
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会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
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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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
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
会费收入
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与本单位行政加强沟通(财政计 拨及税务代征);不得将与工会无关 的经费纳入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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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工会经费使用方向和开支项目 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
3、不得安排到收费旅游景点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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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维权支出 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 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一)会费收入。
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完善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陕西省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层工会经费来源1、由上级工会经费拨付;2、由劳动者(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费;4、由主管部门拨付的专项经费;5、其他法律规定的收入。
二、基层工会经费使用1、基层工会受理困难和财务困难的会员求助等妇女(家庭)英国情况的救济;2、开展完善机构设置,主动服务劳动者的工作;3、开展工会的教育培训、爱心服务、维权调解、咨询服务等活动;4、开展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5、慰问劳模和各类劳动模范。
三、基层工会管理细则1、必须由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并将相关制度传达给基层工会;2、基层工会必须定期审计其经费收支情况;3、基层工会经费在审计委员会和当地金融机构签订的《经费收支管理协议》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银行存取;4、基层工会经费必须按照法定用途和法定流程使用;5、基层工会应将其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会员公开,并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
四、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审核1、基层工会经费必须由会费审核委员会审核;2、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在审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3、审核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或超额支出,必须向基层工会会员报告。
五、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处置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不当,经基层工会会议决定后,及时处置,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六、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责任追究1、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及其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过操作规定;2、使用不当的,应及时纠正,责任追究;3、基层工会经费流失及被责任人挪用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均应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p
9、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少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短期休养活动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工发财字[1982] 100号):
组织劳位费由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所在单位的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中列支;活动费、公杂费由组织活动的工会负担。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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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陕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省联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商行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陕西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商行工会依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工会经费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服务职工原则。
商行工会坚持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四)勤俭节约原则。
商行工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五)民主管理原则。
商行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第三条商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一)会费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商行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工会所在商行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陕西省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办法
陕西省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办法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总工会,杨凌地方税务局、工会工委,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为了加强我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收缴管理,确保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05年第43次) “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依法代收代缴工会经费,由省地税局与省总工会研究提出具体操作办法后执行”的精神决定,全省工会经费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代收。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代收范围和标准(一)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非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开办或设立已满一年但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都属于工会经费代收范围。
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代收范围。
经中华全国总工会(不包括中国金融工会在陕所属单位) 、陕西省总工会批准自管经费的产业(局、总公司) 工会也暂不纳入代收范围。
待条件具备时,省总工会将部分自管经费的产业(局、总公司) 工会经费的收缴,按属地管理原则逐步纳入代收范围。
(二)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地税部门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按月代收工会经费, 对中国金融工会在陕所属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15%部分按月代收工会经费。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地税部门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月代收工会筹备金,待工会组织成立后,市、县(区)总工会以本年度代收的工会筹备金,按省总工会规定的比例拨付新建工会组织。
经省总工会批准,已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总工发〔2004〕9号) 和《全总财务部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工财字〔2004〕42号) 规定的工会组织仍按已调整的比例实行。
(三) 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号令) 颁布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1. 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和聘任人员、单位因各种原因聘用的临时工、季节工等。
市政府办公室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室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汉办字〔2018〕79号)文件精神,严格经费支出管理,杜绝违规,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实到位。
根据中省市经费支出管理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经费支出审批原则(一)办公室财务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总负责,财务支出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纳入年初预算的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等一般性经费支出由秘书长或秘书长书面授权分管领导审签;涉及重要公务接待、设备购置、工程款及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重大开支须制定预算报告,由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报秘书长审定或秘书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审批执行。
(二)实行“先申请、后开支,先审批、后报销”的财务审批程序。
对日常办公用品、设备购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支出,由经办科室(人)事前报备行政科,经行政科审核报分管领导按权限审批后办理,未经审批不得开支。
凡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商品,应严格按相关程序审批采购。
(三)科室或个人发生公务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署姓名、注明用途并经本科室负责人签名,经行政科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按权限审批签字。
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票据,应当拒绝审批。
行政科对批准后的支出原始凭证按计划办理结算或报销。
二、经费支出项目管理(一)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严格按财政预算执行经费支出,实行公函接待制度、接待清单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
坚决杜绝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超规格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陪餐;不得随意增加接待项目、安排娱乐、文艺演出或参观旅游;严禁在公务接待中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二)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管理严格按财政预算执行经费支出,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公务用车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公示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地点、用途、使用人、审批人、行驶里程及油耗等,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一律实行定点停发、节假日封存。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一)会费收入。
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收入基层工会的经费收入主要来源包括:1.工会会员的会费缴纳;2.社会捐赠和赞助;3.所属企业单位的拨款;4.其他合法收入。
基层工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会员费缴纳制度,明确会费的缴纳方式和标准,并及时提供缴纳方式和标准的公告。
三、经费支出基层工会的经费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经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公开透明原则:经费支出应当及时记录、公开,并接受监督;3.公益原则:经费支出应主要用于维护工会会员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福利条件和增强职工素质;4.紧缺原则:经费支出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安排,防止浪费;5.回笼原则:经费支出后,应注重回笼,追回和回收未使用或未充分使用的经费。
四、经费管理基层工会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
经费管理应包括以下方面:1.经费预算:基层工会应依据工作需求和财务状况,制定年度经费预算。
2.专人管理:基层工会应指定专人负责经费的收支管理,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
3.经费报销:对于符合规定的支出,基层工会应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进行报销。
4.审计监督:基层工会应定期进行经费审计,查明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的合规性。
5.信息公开:基层工会应主动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五、经费监督基层工会应建立监督机制,保障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
经费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会员监督:会员有权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可以提出询问和建议。
2.内部监督:基层工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对经费的收支进行内部监督。
3.外部监督:基层工会应定期接受上级工会以及有关部门的经费监督。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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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工发〔2018〕1号各市、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直管单位工会,省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惠及广大会员职工,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精神,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省总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西省总工会2018年2月10日— 1 —附件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陕西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工会经费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2 —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一)会费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3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
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
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所在省级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省级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
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 4 —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包括:(一)职工教育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用于教师酬金,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行〔2017〕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的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用于文体比赛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活动方案中要明确奖励办法、标准和等次,奖励范围不能超过参加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物质奖励最高不得超过300元/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团体项目一等奖奖品(奖金)人均不超过300元。
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奖,人均不超过100元。
—5 —基层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可以按照上级工会要求或根据实际需要为参赛人员购置统一服装,每人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
基层工会开展体育比赛聘请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裁判技术等级人员,每人每天裁判费最高不超过300元,聘请其他裁判人员每人每天裁判费最高不超过200元。
基层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可以聘请教练进行指导,教练酬金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教练等级人员,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0元,其他教练人员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200元。
基层工会工作人员在组织开展本单位或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参赛人员食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补助按照同级财政规定标准执行。
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对因参加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给予误餐补助,标准为50元/人次。
基层工会在组织开展各类比赛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为参赛人员在参赛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购买险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得借此购买与举办活动无关的商业保险)。
基层工会在组织全体会员观赏电影(或发放电影券)、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购买当地公园年票、开展春游秋游等活动时先由会费列支,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春秋游,范围限于省内,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 6 —名胜区开展春秋游活动,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春秋游如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不可开支景区门票、导游费、住宿费和其他补贴费用。
(三)宣传活动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及去世、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500元(且不得超出当年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简装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严禁发放现金、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等。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给予购买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蛋糕券。
工会会员符合政策的结婚、生育,可给予购买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
—7 —工会会员退休和离岗,基层工会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工会会员患病住院,工会组织探望时可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
重大疾病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或通过职工互助保障得到帮助。
在职工会会员去世,可给予不高于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的,可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问金。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可用同级政府或行政部门安排的专项经费或本级工会经费举办一线先进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活动应优先选择在工会系统劳动模范疗休养院和基地进行,省内不超过5天,省外不超过7天,往返交通费由参加人员回所在单位报销,落地后的疗休养费省内每人不超过1000元,省外不超过2000元,活动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超过疗休养人数的10%。
疗休养主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疗休养期间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休养时间的三分之一,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博物馆、纪念馆等为主。
将疗休养活动与爱— 8 —国主义教育、提升劳模职工素质结合起来,严禁借疗休养的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旅游,疗休养期间不得跨省活动,原则上住宿地点不变。
第九条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集体)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等在协调劳动关系争议中发生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职业安全知识宣传、竞赛等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所发生的支出。
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职工发放防护极端恶劣天气的物品,每年每人累计最高不超过150元。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的,基层工会可给予帮扶、救助和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