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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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一)
张长春
河北农业大学国土资源学院Changchun_zhang@ 本书结构
第一章土地权利概述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
第三章土地用益物权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章土地用益物权之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第五章土地担保物权
第六章土地确权法律政策概述
第七章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制度
附录: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土地权利概述
本章结构
第一节土地权利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土地权利体系
第三节土地权利制度历史变迁
第四节土地权利登记制度
第五节土地权利制度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六节国外及港台地区土地权利制度
第一节 土地权利的概念及特征
权利树(图谱)(Tree of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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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之债债权财产权利民事权利
第一节土地权利的概念及特征
一、财产权、物权、不动产物权
财产权
民法设立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为当事人设置的相应权利。
属于民事权利、实体权利范畴,区别于行政、刑事程序中的程序权利,如陈述、申辩、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
物权
对特定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名称、权利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对世权、绝对权:直接支配的权利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反应的社会关系性质不同—物权:静态财产归属关系、债权: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范围不同—一一对应与一多对应
⏹法律关系的客体范围不同—物且是特定物;物、行为、智力成果、财
⏹法律关系的内容不同—直接支配与请求债务人为给付行为
⏹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因不同—物权仅限合法行为产生,侵权之债则因违法行为产生3.不动产物权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标准
⏹不动产物权的分类
自物权—他物权
主物权—从物权(抵押权)
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区别有:
A.公示方法不同:占有公示与登记公示;
B.权利让与的方式不同:交付生效与登记生效、口头与书面;
C.设定权利类型不同:动产可设定抵押、质押,可以留置,不动产仅可抵押,但可以于其上设定用益物权;
D.涉诉时诉讼管辖不同: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债务人所在地等可以约定
二、土地权利的概念及特征
土地权利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指权利人按照法律的规定直接支配土地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解释:———特指土地物权,此外还存在土地债权:如租赁权。
⏹土地所有权的内容: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其他不动产的不完全物权仅是部分权能的集合体。土地权利的特征
(1)土地权利是对土地的支配权;
(2)排他性财产权利;辨析:内容互不相容不可并存与互不相同有时可以并存
(3)对世权;
(4)物权法定;
(5)登记公示
第二节土地权利体系
法律体系—权利体系:工具与成果的关系
一、土地权利体系的设置
~~,是指国家对土地权利的种类和内容做出的规定。从一国实际考虑,相同法系的国家,权利体系也有差别。如地役权的引入、典权、农地发展权的无奈,尽管理论上很成熟。二、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
(参见权利树图)
第三节土地权利制度历史变迁
一、我国历史上的土地权利制度
土地问题历来是朝代更迭的导火索,土地制度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载体,是与当时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从井田、均田、永佃、旗地、屯田中或多或少都能品味出历史的余味。
1.原始社会—共有共耕,较低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使然
2.奴隶社会—奴隶主和农奴主所有,阶级社会产物。井田制。[农奴:牟氏庄园—佃农交租、抽地封门、增加地租剥削三部曲]
3.封建社会—私有制→均田制→大地主私有制→官僚、军阀地主
二、新中国土地权利制度的形成
(一)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制度的历史沿革
私有制(自有自耕)→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共有共耕)→人民公社(共有共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
(二)城市国有土地权利制度的演变
1950年11月《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加之城市私房改造,直到82年以《宪法》形式表达,88年《宪法》修正案提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三无到三有。第四节土地权利登记制度
一、概况
什么是土地权利的登记?
理论上讲应包括所有土地权利,但根据部门管理特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土地登记的意义:公示、管理、决策
二、土地登记的效力
土地登记产生公示力和公信力,原因是登记机关以国家名义进行的权利登记。
1.两种规则
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
2.我国土地登记规则—生效主义加例外规定
3. 物权法规定的新的登记类型: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注销登记
第五节土地权利制度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部分略讲: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权益保护、金融秩序、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谈。
第六节国外及港台地区土地权利制度
一、土地权利的表现形式
1.所有权2.地上权3.永佃权4.地役权5.信托特权6.抵押权7.典权8.耕作权9.租赁权
二、港台及国外土地权利的主要内容
(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