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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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技术的应用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关键词:高层沉降观测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本人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应用,在此对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工作浅谈管窥之见。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肉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一、观测目的:1.了解管道在使用和不同季节等不同条件下的沉降情况,以便判断管道是否安全运行。

2.监测管道沉降变形情况,及时预警管道沉降速度过快或超过预设限值等异常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二、观测方法:1.采用定点观测法,以管道上装有的固定标志物为基准点,通过多次观测,测量标志物相对基准点的高程变化,从而反映管道的沉降情况。

2.观测方法应选择准确、稳定、可靠的仪器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观测时机:1.对新建管道,应在管道完工验收后及时进行沉降观测。

2.对已投入使用的管道,在关键时刻(如管道使用一段时间后、地震发生后等)进行定期观测,以便及时发现管道沉降异常。

3.对已发现管道存在异常的地区,应加大观测频率,密切监测。

四、观测仪器设备:1.高精度水准仪或全站仪作为主要观测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使用精密水平仪或导线仪等辅助设备对高程变化进行精确测量。

3.观测仪器设备应经过校准和定期维护调整,确保其准确度和灵敏度。

五、观测数据处理:1.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对于多次观测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排除异常值和误差。

3.通过观测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判断管道的沉降速度,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4.将观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和分析,形成可靠的报告。

六、报告编制:1.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目的、方法和原始数据的描述,数据处理方法和结果的呈现,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2.报告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3.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进行存档,以便后续的管道安全评估和维护工作。

总之,规范的管道沉降观测是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和设备,及时准确地监测沉降情况,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完整版)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

(完整版)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

在基坑工程的监测中,确定各项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建筑基坑支所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等。

在工程监测中,每一项监测的项目都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和设计计算书,事先确定相应的监控报警值,用以判断支护结构的受力情况、位移是否超过允许的范围,进而判断基坑的安全性,决定是否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进行调整,并采取有效及时的处理措施。

因此,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

1 监控报警值的确定原则(1)满足设计计算的要求,不能大于设计值;(2)满足监测对象的安全要求,达到保护的目的;(3)对于相同条件的保护对象,应该结合周围环境的要求和具体的施工情况综合确定;(4)满足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和经济等因素,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

2 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因为监控报警值确定的依据是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所以首先要明确建筑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按照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对于存在流沙、管涌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在淤泥质软土中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当环境保护有严格要求,包括临近有重要建筑物、地下管线、地铁时,应提高一级或二级。

根据《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的规定,明确了以下两种情况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定为一级: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14m且在三倍开挖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等市政设施,或在一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非嵌岩桩基础埋深小于坑深的建(构)筑物;基坑位于地铁、隧道等大型地下设施安全保护区范围。

3 支护结构的监控报警值一般情况下,每个项目的监控报警值由两个部分组成,即累计允许变化量和单位时间内允许变化量。

对水泯土重力式挡土结构及悬臂式板桩结构,应控制墙顶位移;对多锚撑式支护结构主要控制墙体的最大水平位移。

基坑水平位移与沉降监测方案

基坑水平位移与沉降监测方案

基坑水平位移与沉降监测方案1.概况1.1 工程概况这个项目是一项大型的建筑工程,旨在建造一座现代化的大楼。

该建筑将包括商业和住宅用途,是当地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2 基坑概况该项目需要进行基坑开挖,以便为建筑物的地基做好准备工作。

基坑的深度将达到20米左右,需要进行支护工作以确保工人的安全。

1.3 工程地质概况该项目的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较高,土质较软,需要采取特殊的施工方法来确保基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此外,还需要进行地质勘探和监测工作,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1.4 环境概况该项目位于城市中心,周围有许多居民和商业企业,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来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此外,还需要进行噪音、粉尘和污水处理等工作,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基坑支护及施工方案为确保基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我们采取了多种支护措施,包括钢支撑、混凝土墙和土钉墙等。

此外,我们还采用了先进的施工技术,如挖孔桩、土钉墙和钻孔灌注桩等,以确保基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我们还将采取噪音、粉尘和污水处理等措施,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监测目的、范围、依据、原则及监测内容3.1 监测目的:本次监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对环境影响的评估。

3.2 监测范围:本次监测的范围包括公司生产厂区及周边区域,主要监测点包括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等。

3.3 监测依据:本次监测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公司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环境监测标准等。

3.4 编制原则:本次监测的编制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可比性等原则。

同时,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我们将采用多种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等。

以上是本次监测的目的、范围、依据、原则及监测内容的简要介绍。

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监测,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5 监测内容64、基坑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要求汇总表75、监测方法5.1 水平位移观测:水平位移观测是指对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等进行水平位移监测。

沉降观测方案

沉降观测方案

目录1..工程概况 (2)2.施工测量依据 (2)3.测量部署 (2)4.沉降观测水准网的建立及测量方法 (2)5.沉降观测方法和一般规定 (3)6.沉降观测 (7)7.沉降观测数据计算及成果整理 (9)8.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1)一、工程概况XXXXXXXX工程位于XX市XXXX,XXXX以南。

该工程包括三栋商住楼(24F),一栋商务综合楼(21F),裙房4F,地下室一层。

该项目基坑占地面积约为18000m2,基坑周边长约540m;基础开挖深度约为7m。

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1.750m。

作业内容:对本工程裙房、1#、3#、5#、6#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行沉降观测。

二、施工测量依据2.1 建设单位提供的沉降测量布置点图2.2 《工程测量实用技术手册》2.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4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2.5 《建筑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三、测量部署3.1测量仪器:表3-1 现场测量仪器一览表四、沉降观测水准网的建立及测量方法4.1、校核水准控制点根据XX市规划局提供的控制点K1(+5151.756,+3990.412)和K2(+5158.199,4055.586)点,作为建筑沉降观测的基准点。

施测前对给定的水准控制点,采用精密水准仪,往返复测,前后视距尽量等长,以确保精度,若实测高差平均值与给定高差值之差小于±4n时(n为实测站数),或±20l(l为测线长度,KM为单位),所给水准点符合要求。

4.2、水准点控制网的测设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平面工作基点控制网应符合下表规定:表4-1 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五、沉降观测方法和一般规定一二级水准测量的观测方式应符合表5-1的规定:表5-1 一、二级水准测量观测方式建筑变形测量应按确定的观测周期与总次数进行观测。

变形观测周期的确定应以能系统地反映所测建筑变形的变化过程、且不遗漏其变化时刻为原则,并综合考虑单位时间内变形量的大小、变形特征、观测精度要求及外界因素影响情况。

危大工程高大模板连续监测记录

危大工程高大模板连续监测记录

高大模板连续监测记录
为保证架体的安全稳固,满足施工使用要求,避免发生超出规范要求的沉降及坍塌事故发生,须对架体进行有效沉降观测,及时进行调整加固。

一、监测频次:
①在模板支撑架搭设过程中和模板安装完毕,进行一次监测;
②钢筋安装完毕后,进行一次监测;
③分别在砼浇筑到60%、80%、100%后,各进行一次监测;
④砼终凝前,进行一次监测;
⑤浇筑完成后观测三天每天观测一次;
⑥第六天观测一次。

二、预警值:
△1预警值为10mm,△2预警值为5mm,△3预警值为8mm,△4预警值为10mm。

三、监测示意图:
高支模监测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高支模架部分
监测人员:。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之答禄夫天创作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平安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建设部批准《工程丈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尺度,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变形丈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尺度,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工程丈量规范》(GB50026-93)和《建筑变形丈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尺度,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2008年4月,昆山市建筑业协会制定《关于对创优工程进行现浇楼板厚度、钢筋呵护层厚度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通知》(昆建协字(2008)第11号),对当地区创优工程沉降观测的观测点布设、观测周期及时间等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当地区创优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根据《建筑变形丈量规范》(JGJ8-2007)(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C、加层、扩建建筑物;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更影响的建筑物;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第3.0.1条作如下定义:若工程明显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的建筑物(如地基条件较好的6层住宅楼等),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

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

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在基坑工程的监测中,确定各项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建筑基坑支所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等。

在工程监测中,每一项监测的项目都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和设计计算书,事先确定相应的监控报警值,用以判断支护结构的受力情况、位移是否超过允许的范围,进而判断基坑的安全性,决定是否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进行调整,并采取有效及时的处理措施。

因此,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

1监控报警值的确定原则(1)满足设计计算的要求,不能大于设计值;(2)满足监测对象的安全要求,达到保护的目的;(3)对于相同条件的保护对象,应该结合周围环境的要求和具体的施工情况综合确定;(4)满足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和经济等因素,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

2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因为监控报警值确定的依据是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所以首先要明确建筑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按照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对于存在流沙、管涌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在淤泥质软土中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当环境保护有严格要求,包括临近有重要建筑物、地下管线、地铁时,应提高一级或二级。

根据《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 8)的规定,明确了以下两种情况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定为一级: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1 4m且在三倍开挖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等市政设施,或在一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非嵌岩桩基础埋深小于坑深的建(构)筑物;基坑位于地铁、隧道等大型地下设施安全保护区范围。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八—冃U 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用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 1 /10―― 1 / 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不是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

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浅析深基坑邻近建筑物沉降观测

浅析深基坑邻近建筑物沉降观测

Research研究探讨345 浅析深基坑邻近建筑物沉降观测赵军(上海建工集团海外事业部,上海200032)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6344(2019)05-0345-02摘要:本文结合尼泊尔内环路项目卡兰基立交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周边一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浅析深基坑施工过程中邻近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方法及相关要求,并对监测结果分析反馈,以保证基坑施工正常安全进行。

关键词:深基坑;邻近建筑物;沉降观测基坑开挖过程中,由于坑内开挖卸荷过程会造成基坑围护结构在内外压力差作用下产生水平向位移,进而引起围护结构外侧土体的变形,造成基坑外土体沉降。

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基坑围护呈悬臂状态时,较大的地表沉降出现在围护结构旁;施加支撑后,地表沉降的最大值会逐渐远离围护结构,位于距离围护结构一定距离的位置上。

因此,为保障施工过程中基坑邻近房屋的安全,对深基坑邻近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1 工程概况卡兰基立交工程是援尼泊尔加德满都内环路拥堵路段改造项目的组成部分,位于项目起点附近。

内环路主线下挖,设置框构下穿H02国道,净空为5.0 m。

基坑开挖深度约7.5m,基坑采用永临结合的桩墙结构,桩基采用C35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桩顶设置冠梁,内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横撑,围护桩外侧设置井点降水。

在设计施工方案中,内环路沿线有17幢楼分布在卡兰基立交深基坑两侧,结构形式主要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砌体结构,且距基坑开挖线较近。

本文讨论施工期间对距开挖线最近的一幢房屋的沉降观测,该房屋距基坑仅3.5m,房屋结构高约20 m。

为将施工深基坑施工扰动对邻近房屋的影响降到最低,保障沿线房屋和居民的安全,需要对基坑两侧建筑物进行竖向位移监测,为基坑的安全施工提供数据支持。

此次观测工作始于2017年6月10日,结束于2017年9月13日,共持续96天。

2 监测的目的和依据2.1监测目的本次监测旨在通过对基坑施工的现场监测,了解基坑邻近相关建筑的垂直变形情况,当出现垂直变形量超过预警值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建筑物和基坑变形的增长,为基坑施工提供信息化依据,保证基坑施工安全和邻近建筑物的安全。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用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不是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

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沉降观测宜采用方法

沉降观测宜采用方法

沉降观测宜采用方法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中一项重要的施工监测技术,用于监测地基的沉降变化情况。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地基沉降可能会引发建筑物的不稳定性和安全性问题,因此进行沉降观测可以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工程的安全和稳定性。

沉降观测的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用的沉降观测方法:1.经验法:这是一种简单直观的方法,通过实地观察和测量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沉降情况。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长规尺量测建筑物的沉降量。

然而,由于该方法依赖于人工观测和测量,因此无法提供准确的数据,只能用作初步的参考。

2.水准仪法:利用水准仪进行沉降观测是一种常见的方法。

通过设置一个基准点,然后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设置水准点,利用水准仪测量这些点之间的高差变化,进而确定沉降量。

这种方法具有精度高、可靠性好的特点,适用于观测较小范围的工程。

3.全站仪法:全站仪是一种先进的测量设备,具有高精度、高速度和高效率等优点。

它可以通过自动跟踪目标和测角、测距等功能,实时测量和记录建筑物或构筑物沉降的情况。

全站仪法适用于大范围、长时间的沉降观测,能够提供精确的沉降数据。

4.测斜仪法:测斜仪是一种经济实用的沉降观测设备。

通过将测斜仪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测量倾斜角度的变化,从而推测出沉降量。

测斜仪法适用于较小的倾斜变化,操作简便,成本相对较低。

5.激光测距法:激光测距法是一种非接触式的测量方法,利用激光测距仪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某一点进行测量,以确定其沉降量。

这种方法具有高精度、高效率和高自动化的特点,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沉降数据,适用于大范围、复杂结构的沉降观测。

除了选择合适的观测方法,进行沉降观测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1.观测频率:沉降观测的频率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建筑物性质确定。

一般情况下,初始阶段观测频率较高,随着时间的推移,观测频率可逐渐减少。

2.观测点位选择:观测点位的选择应覆盖整个工程范围,并重点关注可能存在沉降问题的区域。

沉降观测.doc

沉降观测.doc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1.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普通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低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 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

如建筑施工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2~3 个月观测一次。

2)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形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

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 次,第二年观测2~3,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 次,直至稳定为止。

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 年,膨胀土地基3 年,粘土地基5 年,软土地基10 年。

3)在观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 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4)沉降是否进行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当最后100 天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 时可认为已进行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

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的选设位置祥见《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5.5.2 条规定。

孝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陶燕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为了掌握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发现对建筑物不利的下沉现象,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建筑物安全使用,同时也为今后合理设计提供资料,因此,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和投产使用后,必须进行沉降观测。

下列建筑物和构筑物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加层、扩建建筑、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需要积累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建筑。

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

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

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在基坑工程的监测中,确定各项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建筑基坑支所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等。

在工程监测中,每一项监测的项目都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和设计计算书,事先确定相应的监控报警值,用以判断支护结构的受力情况、位移是否超过允许的范围,进而判断基坑的安全性,决定是否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进行调整,并采取有效及时的处理措施。

因此,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

1 监控报警值的确定原则(1)满足设计计算的要求,不能大于设计值;(2)满足监测对象的安全要求,达到保护的目的;(3)对于相同条件的保护对象,应该结合周围环境的要求和具体的施工情况综合确定;(4)满足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和经济等因素,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

2 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因为监控报警值确定的依据是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所以首先要明确建筑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按照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对于存在流沙、管涌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在淤泥质软土中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当环境保护有严格要求,包括临近有重要建筑物、地下管线、地铁时,应提高一级或二级。

根据《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的规定,明确了以下两种情况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定为一级: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14m且在三倍开挖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等市政设施,或在一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非嵌岩桩基础埋深小于坑深的建(构)筑物;基坑位于地铁、隧道等大型地下设施安全保护区范围。

3 支护结构的监控报警值一般情况下,每个项目的监控报警值由两个部分组成,即累计允许变化量和单位时间内允许变化量。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案作者:余新梅来源:《华夏地理中文版》2016年第05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建筑施工中,对于建筑物沉降的观测非常的重要,如果由于在施工中对于沉降观测的问题不到位,会严重影响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性以及施工的质量。

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必须加强对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文章主要探讨的是建筑物沉降观测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沉降观测;问题;解决方案建筑物沉降主要是针对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相比于普通的建筑物,它的相对负荷较大,受到的地面压强相对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建筑物的根基就会受到一定的压强而发生一定程度的沉降。

针对这种现象,在对高层建筑施工中需要注意对建筑物的沉降进行相应的观测,包括对在建筑具体施工中的沉降量以及沉降的速度进行监测,减小事故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施工单位在行业竞争中的竞争力。

一、有关建筑物沉降的原因分析对于建筑物沉降现象来说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建筑物内部的因素,另一个是建筑物外部的因素。

内部因素,对于建筑物自身的构造来说,由于各种荷载分布的不均匀,会导致建筑物有一定的沉降,这种沉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相对稳定;在施工中的施工差异形成建筑物沉降的内部因素,这种影响虽然很小,但它是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

对于建筑物沉降的外部因素有很多,比如建筑物的根基不牢固、地质构造的不平衡、土壤的物理性质不同、温度的变化、以及地下水的水理性质不同等都会影响建筑物的沉降。

二、建筑物沉降观察存在的问题(一)观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在目前的建筑行业中,由于施工人群大多数都是农民工,相应的文化水平以及技术水平都不高,监测人员在观测点的设计方案上存在着许多的漏洞,比如基准点设计的不合理导致建筑物的根据受到一定的影响。

并且相关的操作人员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没有熟练的掌握操作的仪器以及操作的相应规程,不能及时的、准确的完成观测任务,不能运用平差理论进行相关的平差运算,不能对观测中沉降存在的异常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沉降观测监理实施细则

沉降观测监理实施细则

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工程概述及周边环境概述(根据工程内容补充编制)二、沉降观测的实施(一)工作基点和观测点标志的布设(按施工图要求描述)工作基点(以下简称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根据工程的沉降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布局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

依据工作经验,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设三个基点,且与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间的范围为宜。

基点可利用已有的、稳定性好的埋石点和墙脚水准点,也可以在该区域内基础稳定、修建时间长的建筑物上设置墙脚水准点。

若区域内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可按相应要求,选在隐蔽性好且通视良好、确保安全的地方埋设基点。

所布设的基点,在未确定其稳定性前,严禁使用。

因此,每次都要测定基点间的高差,以判定它们之间是否相对稳定,并且基点要定期与远离建筑物的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以检核其本身的稳定性。

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

沉降观测预警值确定

在基坑工程的监测中,确定各项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建筑基坑支所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等。

在工程监测中,每一项监测的项目都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和设计计算书,事先确定相应的监控报警值,用以判断支护结构的受力情况、位移是否超过允许的范围,进而判断基坑的安全性,决定是否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进行调整,并采取有效及时的处理措施。

因此,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

1 监控报警值的确定原则(1)满足设计计算的要求,不能大于设计值;(2)满足监测对象的安全要求,达到保护的目的;(3)对于相同条件的保护对象,应该结合周围环境的要求和具体的施工情况综合确定;(4)满足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和经济等因素,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

2 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因为监控报警值确定的依据是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所以首先要明确建筑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按照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对于存在流沙、管涌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在淤泥质软土中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当环境保护有严格要求,包括临近有重要建筑物、地下管线、地铁时,应提高一级或二级。

根据《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的规定,明确了以下两种情况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定为一级: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14m且在三倍开挖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等市政设施,或在一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非嵌岩桩基础埋深小于坑深的建(构)筑物;基坑位于地铁、隧道等大型地下设施安全保护区范围。

3 支护结构的监控报警值一般情况下,每个项目的监控报警值由两个部分组成,即累计允许变化量和单位时间内允许变化量。

对水泯土重力式挡土结构及悬臂式板桩结构,应控制墙顶位移;对多锚撑式支护结构主要控制墙体的最大水平位移。

建筑物沉降观测作业指导细则

建筑物沉降观测作业指导细则

建筑物变形观测作业指导细则一、检测方法概念描述建筑物变形观测就是测定建筑物在荷重和外力作用下整体和局部的变化。

变形观测的项目包括:沉降观测、位移观测、倾斜观测、裂缝观测和挠度观测等。

建筑物沉降观测是用水准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

水准测量的原理是利用水准仪所提供的水平视线,通过读取竖立在两点上水准尺的读数,测定两点间的高差,从而由已知点高程推求未知高程。

基坑(包括护坡、挡土墙等)监测的内容包括:位移点的沉降观测和位移点的位移观测位移观测是用移位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位移观测点与视准线之间垂直偏离距离的变化值。

移位测量的原理是利用经纬仪的望远镜绕水平轴旋转而形成的视准面作为基准,通过以此基准构成的视准线,量出位移观测点与视准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即位移量。

二、检测适用范围及目的变形观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及其场地等各种的变化测量。

其目的在于了解建筑物在施工、使用和运行中的稳定性,监视它的安全情况,变形规律,为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管理及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资料,是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乃至使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工作。

三、检测设备要求变形观测的仪器设备应通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沉降观测的设备要求:1.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2.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基坑监测的设备要求:1.电子经纬仪(J05—J2)2.钢直尺四、检测操作流程检测操作流程见下页。

五、检测过程中重要操作事项㈠.变形观测前期工作1.建筑物的变形观测是一项较长期的系统的检测工作,变形观测前,根据变形观测计划(在测工程目录)选定变形观测工程。

2.向设备保管人领取设备并填好设备领用记录,检查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态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应检查原因并报告中心领导进行处臵,待各项要求符合后方可进行使用。

3.准备好变形观测原始记录表格。

㈡.变形观测过程中的控制建筑物变形观测是以精密测量方法,测定建筑物的变形,为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使用服务。

建筑物沉降监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监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监测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种建筑物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在建筑物的使用过程中,由于地基土的性质、建筑物的荷载、施工质量等因素的影响,建筑物可能会发生不均匀沉降。

如果沉降超过一定的限度,将会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甚至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因此,对建筑物进行沉降监测是非常必要的。

二、监测目的1、及时发现建筑物不均匀沉降的情况,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提供保障。

2、为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沉降数据,以便对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和改进。

3、为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三、监测依据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20)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3、建筑物的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四、监测内容1、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置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荷载分布、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布置沉降观测点。

观测点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沿外墙每 10-15 米处或每隔 2-3 根柱基上。

2、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允许沉降值和观测目的来确定。

一般来说,对于高层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精度应不低于二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

3、沉降观测的周期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建筑物的施工进度和沉降情况来确定。

在建筑物施工期间,应每增加一层观测一次;在建筑物竣工后,第一年应每隔 3 个月观测一次,第二年应每隔 6 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年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4、沉降观测的方法沉降观测应采用精密水准测量的方法,使用高精度的水准仪和水准尺进行观测。

观测时应遵循“固定仪器、固定观测人员、固定观测路线”的原则,以减少观测误差。

五、监测点的布设1、基准点的布设基准点应布设在建筑物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稳定可靠、便于长期保存的地方。

基准点的数量应不少于3 个,并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校核。

2、工作基点的布设工作基点应布设在靠近观测点、便于观测的地方。

工作基点的数量应根据观测点的分布情况和观测的需要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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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坑工程的监测中,确定各项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建筑基坑支所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等。

在工程监测中,每一项监测的项目都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和设计计算书,事先确定相应的监控报警值,用以判断支护结构的受力情况、位移是否超过允许的范围,进而判断基坑的安全性,决定是否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进行调整,并采取有效及时的处理措施。

因此,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

1 监控报警值的确定原则
(1)满足设计计算的要求,不能大于设计值;
(2)满足监测对象的安全要求,达到保护的目的;
(3)对于相同条件的保护对象,应该结合周围环境的要求和具体的施工情况综合确定;
(4)满足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和经济等因素,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

2 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
因为监控报警值确定的依据是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所以首先要明确建筑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
按照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对于存在流沙、管涌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在淤泥质软土中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当环境保护有严格要求,包括临近有重要建筑物、地下管线、地铁时,应提高一级或二级。

根据《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 JB02-98)的规定,明确了以下两种情况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定为一级: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14m且在三倍开挖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等市政设施,或在一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非嵌岩桩基础埋深小于坑深的建(构)筑物;基坑位于地铁、隧道等大型地下设施安全保护区范围。

3 支护结构的监控报警值
一般情况下,每个项目的监控报警值由两个部分组成,即累计允许变化量和单位时间内允许变化量。

对水泯土重力式挡土结构及悬臂式板桩结构,应控制墙顶位移;对多锚撑式支护结构主要控制墙体的最大水平位移。

当基坑周围无环境保护问题时,可以按照墙前被动土压力的极限位移值考虑安全系数来分析水泥土重力式支护结构或
悬臂式支护结构的报警值。

支护类型硬土软土
悬臂式(顶部)
(0.5~1.0)
H% (1.0~2.0)
H%
重力式(顶部) 1.0H% 2.0H%
桩墙一锚定(最大处)50mm 100mm
桩墙一内支撑(最大
30mm 50mm
处)
土钉墙(0.3~0.4)H%
支护结构位移允许值表1
当基坑周围有环境保护的问题时,一般按照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对板桩墙分为:一级控制(0.1~0.25)H%;二级控制(0. 2~0.5)H%;三级控制(0.3~1.0)H%,周围环境复杂时取小值。

对于土钉支护,取(0.1~0.3)H%。

如果周围的环境有特殊的要求,则支护结构的监控报警值的确定要符合现场的要求。

水平位移速率应严格控制,如达到2.5~5.5mm/d,应进行报警;沉降速率控制值<3mm/d。

支撑轴力以设计轴力为监控值,支撑挠度可按照材料确定监控值,钢材允许挠度取1/400~1/500,混凝土允许挠度取1 /250~1/300。

立柱桩差异沉降:基坑开挖所引起的立柱桩隆起或沉降不得超过10mm;发展速率不得超过2m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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