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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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务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居务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社区居务监督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保障居务监督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选举、罢免、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2. 居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区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等事项的监督记录;3. 居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区财务、低保、临时救助等各项工作的监督记录;4. 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居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5. 居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区工作绩效的评价、考核记录;6. 其他与居务监督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归档、保管、利用居务监督档案;2. 社区党组织负责对居务监督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3. 社区居委会负责提供必要的档案保管条件,协助居务监督委员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1. 居务监督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归档、借阅、复制;2. 居务监督档案应按照分类、编目、归档、保管、利用等要求进行管理;3. 居务监督档案应保持完整、准确、系统、连续,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4. 居务监督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档案的性质、重要程度、利用价值等因素确定;5. 居务监督档案的保管条件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长期保存。

五、档案利用1. 居务监督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2. 居务监督档案的利用,需经居务监督委员会或社区党组织批准;3. 居务监督档案的利用,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 居务监督档案的利用,应办理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档案销毁1. 居务监督档案的销毁,需经居务监督委员会或社区党组织批准;2. 居务监督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 居务监督档案的销毁,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

社区居民五色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居民五色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社区居民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社区居民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区居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分类社区居民档案分为五色档案,具体如下:1. 红色档案:涉及社区居民基本信息的档案,如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等。

2. 绿色档案:涉及社区居民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档案。

3. 蓝色档案:涉及社区居民各类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信息的档案。

4. 黄色档案:涉及社区居民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信息的档案。

5. 白色档案:涉及社区居民其他各类信息的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居委会负责社区居民档案的管理工作,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

2. 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档案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3. 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负责社区居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2)负责档案检索、借阅、复制、利用等工作。

(3)负责档案室的安全保卫和设备维护。

(4)负责档案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归档1. 档案收集:居委会应根据档案分类,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和标准,收集社区居民档案。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有序。

3. 档案归档:整理后的档案按分类、时间顺序排列,装入档案盒,填写档案目录,送交档案室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利用:社区居民需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查阅申请,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

3. 档案复制:档案管理员可根据需要,对档案进行复制,但需征得档案所有者的同意。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销毁范围和数量。

社区文件归档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文件归档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文件管理,确保文件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文件资料的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社区文件归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三)及时、高效原则;(四)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文件归档范围第四条以下文件资料应纳入归档范围:(一)社区居民大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会议、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决议、决定等;(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章程、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三)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与其他组织、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等;(四)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办理的各类申请、审批、许可、证明等文件;(五)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办理的各类调查、统计、报表等;(六)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培训、讲座的记录、总结等;(七)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购置的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购置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八)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收到的各类函件、信函、贺电等;(九)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形成的各类报表、报告、分析等;(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认为有必要归档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三章文件归档程序第五条文件归档前,应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确保文件资料完整、准确、有序。

第六条文件归档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文件收集:由社区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二)文件整理:按照文件类型、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整理;(三)文件编号:对整理好的文件进行编号,确保文件编号的唯一性;(四)文件归档:将整理好的文件资料按照编号顺序放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标签;(五)档案登记:对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登记,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归档时间、归档人等信息。

第四章文件保管与利用第七条社区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5℃-25℃之间,湿度控制在40%-60%之间;(二)档案柜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放置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三)档案柜应加锁,防止文件资料被盗、丢失;(四)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社区档案管理制度(11篇)

社区档案管理制度(11篇)

社区档案管理制度社区档案管理制度(11篇)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档案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档案管理制度1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社区档案管理制度2一、档案工作在街办档案室直接领导下,由分管的领导具体落实,由兼职档案人员进行管理。

二、实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

各科室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承办科室按文件材料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好后向档案室移交。

三、档案室负责统一收集、整理、保管街办各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

四、编辑必要的档案参考资料、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来源,办理档案借阅,为各部门及来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五、各科室应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纳入经办人员职责范围及档案网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六、与档案工作有关的重要工作会议,如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以及重要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有关部门均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

对于各部门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的,档案部门不予验收、盖章,领导不签字,财务不报销。

七、对外出学习,开会人员获得的各类文件材料,回社区后应将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交档案室。

八、档案室遵照上级档案部门的决定,对我社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制定街办“档案工作管理办法”,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工作人员职责及档案的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管理、鉴定销毁、奖惩等制度,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

社区民政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民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社区服务、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范围内的民政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基本情况、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社区活动等档案。

第三条社区民政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全面、真实、准确原则;(三)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科学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社区民政档案收集范围:(一)社区居民基本信息;(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相关资料;(三)社区服务、社区活动、社区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四)其他与民政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社区民政档案收集要求:(一)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二)档案收集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三)档案收集应采取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并存。

第六条社区民政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规范;(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档案整理应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社区民政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防虫蛀;(二)档案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三)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社区民政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二)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准确的原则;(三)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记录查阅时间、查阅人、查阅内容等信息。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九条社区民政档案鉴定要求:(一)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二)档案鉴定应遵循档案保存价值、历史价值、现实价值等原则;(三)档案鉴定结果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社区民政档案销毁要求:(一)档案销毁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档案销毁应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三)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社区社区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社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二)依法治档,规范操作;(三)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完整;(四)方便利用,服务社区发展。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社区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反映社区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能职责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二)反映社区发展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三)反映社区文化活动、居民自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四)反映社区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社区档案收集工作由社区档案管理员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予以配合。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社区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年代、内容等进行分类;(二)对归档文件进行编号、编目、立卷;(三)对重要文件进行复制、扫描等备份;(四)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社区档案整理工作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完成,并对上一年度归档的档案进行复查。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社区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虫、防潮;(二)档案柜架应整齐排列,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维护、保养。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九条社区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查阅实行预约制度,查阅者需出示有效证件;(二)查阅档案时,需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涂改、损坏、丢失档案;(三)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查阅者满意。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条社区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前,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二)档案销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三)档案销毁后,需填写销毁清册,并存档备查。

社区居委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一、引言社区居委会是我国社区治理的基本组织单位,负责管理和服务居民的各项工作。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居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二、档案资料的分类与管理1. 档案资料的分类社区居委会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档案、党务工作档案、财务会计档案、业务工作档案等四大类。

其中,行政管理档案包括社区领导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党务工作档案包括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管理等;财务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收支凭证等;业务工作档案包括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管理等。

2. 档案资料的管理(1)档案保管责任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负责人是档案保管的责任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同时,应有专人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2)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归档社区居委会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份等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并制定相应的档案目录,方便管理和检索。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并在归档前做好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3)档案资料的借阅管理社区居委会的档案资料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借阅,但需经过相关责任人同意和登记。

档案借阅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由借阅人签字确认,并按时归还,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防止丢失。

三、档案安全和保密1. 档案资料的保管安全社区居委会的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避免遭受损坏、丢失或泄露。

在档案室设置适当的防火、防盗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

同时,要加强对档案室的监控和保卫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

2. 档案资料的保密管理社区居委会的档案资料涉及到居民的隐私和敏感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未经相关责任人同意,严禁将档案资料外借、复印或泄露给他人。

对于存储电子档案的计算机和存储设备,应加密保护,并定期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四、档案资料的利用和处置1. 档案资料的利用社区居委会的档案资料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查询和复制,提供相关部门或个人使用。

社区档案室规章制度

社区档案室规章制度

社区档案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档案室管理,规范档案查阅和利用行为,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档案室是为了提供档案服务,保障档案资料安全和保密的公共服务场所,所有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社区档案室包括档案查询室、借阅室、复印室等功能区,具体管理和使用规定如下。

第二章档案查询相关规定第四条在档案查询室查询档案资料前,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不得私自动用档案文件。

第五条查询档案资料后,应当及时将档案资料放回原处,不得私自带出档案室。

第六条不得非法篡改、毁损档案资料,如需复印或提取档案文件,需经过正规程序和规定。

第七条不得擅自将档案文件外借或倒卖,如有发现违规者将追究责任。

第八条查询档案资料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影响他人使用。

第九条档案查询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游戏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第十条查询档案资料时应文明接待、互相尊重,遵纪守法,严禁侮辱、辱骂他人。

第三章档案借阅相关规定第十一条借阅档案资料需提供正式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需按规定归还。

第十二条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需遵守借阅规定,不得私自带出档案室,并应妥善保管借阅资料。

第十三条借阅期限到期需及时归还档案资料,逾期不归还者将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借阅档案资料时应认真阅读,不得私自涂改、篡改档案内容,如有破坏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不得擅自将借阅的档案文件外借或转借给他人,如有违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借阅档案文件时应注意保密,并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档案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借阅档案资料结束后,需将档案资料按时归还原处,并经过审核确认。

第四章档案复印相关规定第十八条复印档案文件需提供正式申请,经审核后方可进行复印,不得私自复印档案文件。

第十九条复印档案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次数进行复印,并注意保持档案文件的完整性。

第二十条复印档案文件应当保密并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复印得到的档案信息。

社区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加强社区健康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健康档案的建立1. 档案范围:社区内的居民、流动人口及外籍人士。

2. 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疾病诊疗记录、预防接种记录、慢性病管理记录、健康教育记录等。

3. 档案建立程序:(1)居民自愿申请建立健康档案;(2)社区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居民基本信息;(3)对居民进行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档案;(4)对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将教育内容记录在档案中;(5)对居民进行疾病诊疗,将诊疗记录及时更新到档案。

三、健康档案的管理1. 保密制度:社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居民的健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档案查阅:社区居民可随时查阅自己的健康档案,社区工作人员应提供便利。

3. 档案更新:社区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健康档案进行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4. 档案保存:社区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对健康档案进行妥善保存,确保档案安全。

四、健康档案的利用1. 社区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信息,对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2. 社区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信息,对居民进行疾病预防和控制。

3. 社区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信息,对居民进行慢性病管理。

4. 社区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信息,为居民提供针对性的医疗服务。

五、监督检查1. 社区居民对健康档案的管理有权进行监督,社区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

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健康档案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通过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将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为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坚实基础。

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居委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居委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居委会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居委会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类管理原则;(三)安全保管原则;(四)科学利用原则;(五)保密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居委会设立档案室,负责居委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主任负责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三)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四)负责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五)负责档案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档案员负责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二)负责档案的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三)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和保密工作;(四)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居委会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报告、请示、函电等文书档案;(二)居委会活动照片、声像资料等;(三)居委会获得的奖状、荣誉证书等实物档案;(四)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个人档案。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三)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四)对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唯一性。

第九条档案归档要求:(一)档案归档前,必须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档案归档时,应按照档案目录和索引进行归档;(三)档案归档后,应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十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清洁、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二)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整理和消毒;(四)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借阅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镇、村、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期限)

镇、村、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期限)

关于印发《XX镇镇村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各部门:现将《XX镇镇村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太和县xx镇委员会X X 镇人民政府XXXX年X月X日__________镇(乡)、村、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全镇、村(社区)档案工作,规范镇、村(社区)档案管理,科学开发利用乡镇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安徽省乡镇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镇、村(社区)档案是指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村党组织、村委会(社区)、新兴经济合作组织、企业等在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镇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四条镇、村(社区)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将镇、村(社区)档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科学发展镇、村(社区)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镇、村(社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镇设立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主管全镇、村(社区)档案工作,集中保管并科学开发利用镇、村(社区)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并适时建立融管理档案、现行文件、图书、资料等于一体的档案信息中心。

第六条镇确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镇所属部门(单位)镇所属部门(单位)、村(社区)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移交本村(社区)的档案。

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培训。

镇所属部门(单位)确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第七条镇党委、政府应当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乡镇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制定乡镇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指导乡镇所属部门(包括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档案工作;(四)收集、整理乡镇应归档文件材料;督促村(社区)档案及时归档;(五)接收并集中统一管理乡镇档案,按规定移交档案;(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方面利用提供服务;(七)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报送乡镇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及档案事业统计综合年报。

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社区应明确专(兼)职工人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2、建立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分文本类、电子类。

3、健康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基本人口信息,主要慢病患病现况,治疗康复情况,慢病相关生活行为因素,家庭社会经济状况。

4、资料要记录真实、准确,档案中各类项目应有较高的利用率,须保持动态连续性,实行动态管理,生活行为因素每季度监测1次。

5、建立健康档案索引目录,健康档案需要按照编号放置,便于取放。

6、建立家庭健康档案,记录家庭中不同阶段的家庭主要健康问题,对家庭主要健康问题提出保健、治疗、指导建议,一年更新增补一次。

7、有转、会诊病人时,要书写转、会诊单,可以把病人原始档案里的资料借给转诊的医生,但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8、临床病情应及时在健康档案中体现。

9、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健康档案一般供主管的全科医生阅览或借用,不得涂改、转借和丢失,确保病人的隐私不向外泄漏,严格保密。

10、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运用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报告。

11、居民健康档案存放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
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同时要注意清洁、做到无污损、无丢失,文本内容与电脑内信息始终保持一致。

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居委会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原则:社区居委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决议、报告等文书档案;(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活动、服务社区居民的相关资料;(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上级机关、兄弟单位、社区居民的往来文件、信函、电话记录等;(四)社区居民委员会购置、维修、报废的资产档案;(五)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换届等相关档案;(六)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个人档案;(七)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分类:按照档案的内容、形式、时间等特征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检索性;(二)档案编号: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检索;(三)档案归档:按照档案的类别、时间、重要程度等要求,将档案及时归档;(四)档案装订:按照档案的规格、要求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五)档案目录编制:编制档案目录,详细记录档案的内容、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存放: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尘、防盗的专用档案室;(二)档案存放条件:档案室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档案霉变、虫蛀、老化;(三)档案查阅:档案查阅应严格登记,不得擅自借出;(四)档案修复:对损坏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利用性。

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范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社区全体社区工作者及其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工作由社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由档案管理员承担。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内容第五条社区工作者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基本信息档案:包括社区工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专业、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

(二)工作经历档案:包括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期间的工作岗位、任职时间、工作业绩、表彰奖励、培训情况等。

(三)考核评价档案:包括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绩效评价等。

(四)教育培训档案:包括社区工作者参加的各类培训、进修、学术研讨等活动记录。

(五)奖惩记录档案:包括社区工作者获得的各类奖励、处罚、处分等。

(六)其他档案:包括社区工作者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照片等。

第六条社区工作者档案内容应包括以下资料:(一)基本信息档案:应包含社区工作者个人基本信息,如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二)工作经历档案:应包含社区工作者工作期间的工作职责、工作成果、岗位变动等。

(三)考核评价档案:应包含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绩效评价等。

(四)教育培训档案:应包含社区工作者参加的各类培训、进修、学术研讨等活动记录。

(五)奖惩记录档案:应包含社区工作者获得的各类奖励、处罚、处分等。

(六)其他档案:应包含社区工作者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照片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社区工作者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社区工作者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篡改等行为。

社区档案保管制度

社区档案保管制度

社区档案保管制度为了提高农村社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区村委会与村民的查阅利用。

二、社区档案室应做到防火、防鼠、防尘、防潮,室内严禁吸烟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搞好档案室的通风,定期检查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经常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五、要经常对案卷及柜内情况进行检查,档案收进、移出、鉴定、销毁、利用等都要及时进行记录和登记。

六、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社区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社区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档案事业,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档案工作顺利完成。

三、集中统一管理本社区的全部档案,并对本社区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认真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定期检查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认真做好接待利用工作,为社区各项工作服务。

六、按规定认真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社区档案资料收集制度为了加强社区档案的收集,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特制订本制度:一、积极主动地开展本社区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收集有关本社区的一切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确保齐全完整。

二、收集到的档案资料应按照《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归档,并装订成册,编目上架。

社区档案资料收集归档范围一、建好与农村社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档案,重点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特色农业、建立高效农业示范园、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农业标准化生产、民营企业等方面的档案。

二、建好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档案。

重点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弱势群体救助等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和土地承包续包、流转、宅基地管理、税费改革、劳动力与人才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档案。

社区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社区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社区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档案管理工作,保障社区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社区档案的采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第三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加强档案管理服务,保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四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第六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的效果,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方案,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档案的采集和整理第八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落实档案的分类、归档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便捷查找。

第九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对档案进行登记、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的信息准确、完整和可靠。

第十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流程管理制度,对档案的采集、整理、传递和共享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安全和高效率。

第十一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档案管理原则,妥善处理机密档案和重要档案,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和档案丢失。

第十二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查检制度,对档案进行定期查阅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保证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三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的保存制度,明确各类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要求,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长期保存价值。

第十四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档案的利用与服务工作,促进档案的有效利用和传承,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和历史价值。

第十五条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查询和借阅制度,便利社区成员查阅和利用档案信息,为社区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持和参考。

社区档案室规章制度内容

社区档案室规章制度内容

社区档案室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档案室管理,提高档案资料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社区档案室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档案室管理人员以及使用档案室的人员。

第三条档案室是社区档案管理的中心,所有档案材料的存放、整理、检索等工作都在档案室内进行。

第四条档案室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档案室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档案室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全面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组织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协调档案资料的调阅和借阅工作。

第六条档案室管理人员享有对档案资料的管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对档案资料的存放位置进行调整;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核实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整理和检索工作进行严格管理。

第三章档案室的开放时间和使用规定第八条档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至下午5:00,其他时间需要提前预约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档案室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使用,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档案室。

第十条档案室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档案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不得私自调取或更改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归档规定第十一条档案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第十二条档案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进行归档,不得将档案资料私自搬动或更改存放位置。

第十三条档案资料的借阅和调阅必须经过档案室管理人员的审批,不得随意调取档案资料。

第十四条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当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盘点和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资料的保密规定第十五条档案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将档案资料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第十六条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必须严格保护,不得随意调取或使用。

第十七条档案室管理人员必须保管好档案资料的钥匙和相关权限,不得将其借给他人或丢失。

社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社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社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社区档案资料管理,加强社区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利用,维护社区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

社区档案资料包括社区活动记录、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物业管理档案等所有涉及社区利益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机构社区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专员,负责社区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采集、整理和保管1. 社区档案资料采集:社区档案管理专员负责社区档案资料的采集工作,确保收集到全面、真实、准确的档案资料。

2. 档案资料整理:社区档案管理专员根据档案类别、性质和用途进行整理分类,编写档案目录,建立档案检索系统。

3. 档案资料保管:社区档案管理专员负责建立档案保管制度,设置专门的档案保管室,明确档案资料的存放位置、保管责任人及出入管理制度。

第五章档案资料的利用和传递1. 档案资料的利用:社区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工作时需凭借档案管理专员出具的借阅单方可查阅档案资料,未经授权不得私自查阅、复制或外传档案资料。

2. 档案资料的传递:社区档案管理专员负责档案的传递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传递,并建立传递记录和登记制度。

第六章保密管理社区档案管理专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档案信息,不得将档案借给非法使用者。

第七章废弃档案的处理社区档案管理专员负责定期清理和整理废弃档案,根据规定对废弃档案进行销毁或归档处理。

第八章档案资料的电子化管理社区档案管理专员负责推进社区档案资料的电子化管理,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对档案进行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九章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社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操作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第十章本制度的解释权社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制度内容进行解释,并随时对其进行修订完善。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社区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社区档案,是指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在社区建设和服务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社区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应当重视档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内容,促进档案工作与社区其他各项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五条社区档案应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擅自销毁。

第六条社区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管理本社区各类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档案专业知识培训。

第七条社区综合档案室或者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二)建立健全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鉴定等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三)集中统一管理本社区的档案和资料;(四)积极提供档案利用,为社区各项工作和居民生产、生活服务;(五)指导、监督本社区各类组织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八条社区档案工作经费从社区的办公经费中列支,并应当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社区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可以分为文书类、科技类、会计类、声像类、实物类、电子类等六个大类,具体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参照本办法附件。

第十条社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排列有序;装订结实、整齐,无金属物;备考表填写真实、清楚;归档文件目录或者卷内文件目录明晰、准确;(二)归档的文件材料中有照片或者复印件的,应当图文清晰;(三)归档时间:文书材料于次年6月底前归档;科技文件材料在科技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会计材料由会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保管1年,于次年3月底前归档;声像材料在活动结束或者办理完毕后随时归档;实物材料及时归档;电子文件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和《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38-2008)的要求整理。

社区联合会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联合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联合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联合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社区联合会成立以来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片、录音、录像等;2. 社区联合会开展的各种活动、项目、会议的记录、总结、报告等;3. 社区联合会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培训材料等;4. 社区联合会与其他单位、组织、个人的往来函件、合作协议等;5. 社区联合会财务档案、审计报告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社区联合会主席负责全面领导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有效;2. 社区联合会秘书长负责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制度;3. 社区联合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有效;4. 社区联合会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提供相关档案材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完整地收集档案材料,并按年度归档;2. 档案整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编目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3. 档案归档:各部门在次年的3月份前将整理好的档案移交档案室,档案室对档案进行验收、登记、编号、上架等。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室负责对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2. 档案查阅:社区联合会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3. 档案复制:需复制档案的,应填写《档案复制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复制;4. 档案销毁:档案到期或因其他原因需销毁的,应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档案信息化管理1. 社区联合会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档案进行管理;2. 档案室应建立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电子化、数字化管理;3.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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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居委会档案资料由专人管理,如有变动做好交接和移交手续。

•文书、会计账目、像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个人不得陈放各类文件资料。

•档案做到分类清楚,归类准确,编目有序。

•定期对档案资料做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借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坚持借查制度,做到登记清楚,数字准确。

社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

•准确掌握常驻暂住育龄妇女的生育信息和变更情况,及时做好帐卡册登记及信息反馈,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

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杜绝大月份引产和计划外生育。

•建立健全计生协会组织机构,发挥会员作用,指导开展会员之家活动。

•负责做好社区内计划生育的宿地化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的发放,检验管理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婚育指导服务。

社区环境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国、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组织发动群众,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城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采取综合防治手段除害防病。

•组织居民开展绿地(树)认养活动,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保意识,防止环境污染,配合专业管理人员督促社区居民按位停放机动和非机动车辆。

•经常检查居民区卫生。

协助专业部门社区环境,搞好社区内永久性公益卫生设施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

•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文教体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对社区成员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模范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营造温馨祥和的社区氛围。

•管理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利用好社区文体活动场所,保证其发挥作用。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拥军优属、邻里互助、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等活动,教育居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保证社区医疗保健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使社区居民一般性医疗不出社区。

成都高新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职责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职责主要是协助、配合街道劳动保障所开展本辖区劳动保障工作,提供劳动保障服务。

•宣传、贯彻、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法规。

•掌握本社区失业、下岗人员状况,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建立健全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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