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论文:浅谈“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法概论论文:浅谈“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模式改

[摘要]“经济法概论”作为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对学生专业素养的形成以及培养守法公民、实现依法治国都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新时期对经济类人才的素质有了新的要求。搞好经济法教学、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实用性人才是教师的职责。因此通过分析该课程的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不足,提出对该门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几点思考,以期对该门课程教学效果的提升有所帮助。

[关键词]经济法概论;教学方式;案例教学

“经济法概论”是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实践性极强。学生学好经济法,对于规范其今后在实际工作中的经济行为、以法律手段维护本单位和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经济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中国的现代化经济建设对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与这一课程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不断变化的形势相比,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素质的需求,教学中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从现实角度出发强化该门课程在提升学生素质以适应社会需要方面的作用,是迫切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的问

题。

一、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基础薄弱,教学效果欠佳

经济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包括国家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参与和管理,其内容博大精深。而对“经济法”课程的安排一般开在电大各专业教学的第二、三学期。在教学中,往往存在这样的问题:学生学这门课程时,由于相关的前期课程开得很少,“法律基础与实务”、“法学概论”等又属于公共基础课,往往是大班、几个专业合在一起上课,教学效果较差,加上学生对这些课程不重视,所以,学生的前期基础知识几乎是空白。且“经济法概论”教学学时又相对较少,有限的课时无法容纳经济法浩瀚的内容,任课教师因学时过少和教学进度的压力,往往采用讲授的方法。老师在台上滔滔不绝地讲,学生只能是被动地接受,不能积极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学生就会觉得这些法律条文、法理枯燥无味、抽象无趣。学生没有学习的积极性,这样的课堂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二)教材混乱,重点不突出

作为知识载体的教材是教学的依据、是教师的无形助手、是学生学习的重要依托。科学合理的教材有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而目前其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内容过于繁杂深奥,

少则三四百页,全书有十三四章,多则五六百页,全书有二十多章,大量的内容需要学生自学,更多的是起到了教学参考书的作用;二是内容更新跟不上立法实践的步伐,例如《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证券法》、《税法》等章节的内容,根本无法适应经济法不断修改、完善的现实。

(三)教学手段相对陈旧

经济法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联系,实践性较强。虽然现在教师大多有采用案例分析以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方法,但是,在实际教授中,教师还是主要采用“填鸭式”教学模式。同时,满足于简单介绍经济法律知识,而未能适当地阐释立法的精神和原则,帮助和引导学生去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提高其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导致学生往往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或死记硬背以应付考试、或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只能僵化地套用法律规定,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济法律适用的要求。这种传统模式使得学生形成了依赖,而不会更多地创设性地去思考,仅一味被动的接受,达不到实际意义上提升学生素质的目的。

(四)传统学习效果评价方式阻碍了对学生素质的开发传统的“应试教育”观念一直影响着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价体制,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围绕着考试这个中心而展开,学生的任务主要在于积累与考试有关的知识、形式、应试技

能,考取高分,以分数作为衡量学生和老师水平的尺度。学习成绩按考分衡量,学习名次按考分衡量,保送读研究生也以总分排名为标准。这使得学生为了考高分而忽略了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的衡量,忽略了对学生素质的开发。

二、对“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建议

(一)针对学生专业素质的不同,调整课程设置

从课程设置的内容来看,与当初的那些法律基础课还是有较大的差别,不能单纯依靠其给学生奠定法律基础。在进行“经济法”的讲授时,还是必须首先介绍一些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以便于学生对后面知识的理解。在课程安排上,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如对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应开设58-72学时左右课时,内容讲解应详细且注重实践;对非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可开设36左右学时,内容精减且通俗易懂。

(二)调整教学内容设置结构,力求重点突出

要把握和解决经济法素质教学中的一些理论和方法,首先应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学生层次的实际,取舍经济法和相关法课程的内容,形成适应专业要求的“自己”的“经济法”课程内容。“经济法”是一门年轻的学问,其体系、原则、内涵与外延等都在探讨之中。“经济法”教学应跳出理论的争议,在争议之上抽取其核心,并围绕授课对象的需

要进行取舍。如学经济管理专业的,就应注重市场管理法等的学习;学会计专业的,就应注重财政法、金融法等的学习。不必追求“大而全”,而力求做到“巧而精”;同时,还要强调教学内容上的“与时俱进”。比如,针对“经济法”新出现的热点问题或最近立法,如食品安全、传销、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商业贿赂、商业欺诈、税制改革、金融自由化、反垄断等,及时地将这些前沿问题融入教学之中,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关注和思考热点问题,开拓学生的思路。

(三)结合学生专业素质的不同要求,丰富教学手段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古语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开放教育下的经济法课堂教学应该是灵活多变的、开放的、发展的、创新的教学。这就意味着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学习的时空必将要从课堂延伸到课外,把课外的知识充实到课堂中来,使学生将书本学到的理论知识和课外社会实践结合在一起,造就真正适应市场经济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要重视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培养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如鼓励学生参加一些学生法学社团、“法学会”、“法律援助中心”等等,或者与法院建立经常性的实习观摩基地,这样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实践,有利于理论与实践教学的协调和统一;另外,应进一步强化提升案例教学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作用。随着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