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合集下载

学生会组织章程

学生会组织章程

学生会组织章程是一个学生会的基本规章制度,用于规定学生会的组织原则、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

以下是一个学生会组织章程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组织,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维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包括: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

第四条学生会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接受全校同学的监督。

第五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讨论,表达意见和建议;(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四)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三)认真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各项任务;(四)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统一;(五)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制定。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传达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向学校党委、团委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勤奋工作,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与性质本会定名为“XX高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直接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与繁荣校园文化的舞台和基地,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XX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是全国学联和XX省学联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党委、校团委的领导,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XX省学生联合会的活动。

第二章会员与权利凡取得XX高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会员的基本权利: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缴纳会费。

第三章权力机构与职责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校学生会委员会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学生会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设置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本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本会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学习部、外联部、网络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五章基层组织建设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各基层学生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各基层学生会应定期向学生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学生会的监督。

第六章学生代表职责学生代表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校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学生会工作,对学生会工作负责。

大学学生会部门章程模板

大学学生会部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部门运作,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大学学生会所有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部、文体部、宣传部、实践部、外联部、生活部等。

第三条学生会部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 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3. 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纪律性;4.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第二章部门设置与职责第四条学生会部门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以下部门:1. 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活动,提高学生学术素养,促进学术交流;2. 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学生体质;3.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策划和执行,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4. 实践部:负责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5. 外联部:负责拓展校际交流,争取社会资源,为学生会活动提供支持;6. 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维护学生权益。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学术部:- 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联系校内外专家学者,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 开展学术竞赛,激发学生学术兴趣。

2. 文体部:- 组织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 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体比赛。

3. 宣传部:- 制定宣传计划,设计宣传材料;-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学生会工作;- 组织校内宣传推广活动。

4. 实践部:- 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拓展校际交流,促进资源共享。

5. 外联部:- 拓展校际交流,争取社会资源;- 组织学生会对外联络活动;- 建立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

6. 生活部:- 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实际问题;- 维护学生权益,反映学生诉求;- 组织学生权益保护活动。

第三章部门工作制度第六条部门工作制度:1. 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2. 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3. 部门成员应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4. 部门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并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提供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部门委员会的会议,决定重大事项,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席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九条部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娱乐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的学术、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决策机构,由各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负责审议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常务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主席在任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职的情况,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予以罢免。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选举和任免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民主选举原则。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能力,热爱学生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院学生会章程

学院学生会章程

**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依靠全校学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我院党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同学,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校园精神文明,为使同学们成为具有时代感和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三)沟通学院党政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四)加强同兄弟院系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实行负责制,即干事对副部或部长负责、副部对部长负责、部长对副主席或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主席对学院团委负责。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批评与指正,广泛吸收同学的建议与意见。

第二章成员第六条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凡取得**大学学籍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有机会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七条成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四)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五)受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所交办的任务;(三)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会荣誉;(四)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五)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六)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主动维护学校、学院荣誉,在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树立先锋模范作用。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的自治意识,推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建立和完善大学学生会组织,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三章主席团第三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四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学生会的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学生会与校方和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四章常务委员会第五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席团主席为常务委员会主席。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和审核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五章部门第七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公关部等部门。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九条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与校方和其他组织进行合作;协助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六章班级学生会第十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班级的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的职责包括:组织和开展班级内的各项活动;代表班级学生向学生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七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二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会自行决定。

第十三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八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接受校方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五条学生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财务报告要及时向全体学生会成员公开。

第九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学生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权益。

2023最新-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2023最新-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在生活中,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美丽的小编为大伙儿分享的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欢迎参考阅读。

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促进学生会发展,增强学生自治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依法选举产生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依法独立行使学生自治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开展校园文化、学术、体育等活动,提升学生个人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依据大学生活规范、大学章程等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分会等组成部分。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最高领导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和决策。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主席团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选举产生。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设部门和分会等组织,负责开展学生会工作的特定领域。

第九条学生会的领导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应经过学校或学生代表大会的评议和选举产生。

第三章学生会活动第十条大学学生会应依法维护学生的基本权益,代表学生与学校沟通,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促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第十一条学生会要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文化艺术展演、主题讲座、创新设计竞赛等,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组织和开展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等,提高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学科素养。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包括体育比赛、健身活动等,增强学生体质和锻炼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四章选举与管理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选举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选举应公布选举结果,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应制定选举管理办法,明确选举的程序和规定,保证选举的公正。

第十七条选举产生的学生会领导人员应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审查和监督。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为泛博大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学习环境。

1.2 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各个学院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学生的利益,服务学生的需求。

1.3 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公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2.1 大学学生会由主席团、各部门和学院学生会组成。

2.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学生会向学校和社会各界发声。

2.3 各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等,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

2.4 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在各个学院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联系学院内的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

三、选举与任期3.1 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2 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学生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3 学院学生会的负责人由各学院内的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4 选举程序和规则由学生会的选举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

四、职责与权力4.1 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和社会各类活动。

4.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负责与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

4.3 学院学生会的负责人负责联系学院内的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组织和开展学院内的各类活动和项目。

4.4 大学学生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学生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

4.5 大学学生会有权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为学生提供学习、文化、体育和社团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

五、会议与决策5.1 大学学生会设立常务会议和全体味议,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全体味议由全体学生会成员参加。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摘要:
一、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性质与宗旨
二、高校学生会组织的基本任务
三、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四、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与发展方向
正文:
一、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性质与宗旨
高校学生会组织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和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

其性质为学生自己的组织,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做贡献。

二、高校学生会组织的基本任务
1.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反映广大同学的意愿和需求。

2.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为学校整体利益和学生的正当权益发声。

3.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指导和协调各年级学生会开展工作,加强各级学生会的联系与交流。

三、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1.院学生会: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学院的各项学生工作。

2.各级学生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各年级的学生工作,加强与校学
生会的沟通与协作。

3.各部门: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学术科技活动、文体娱乐、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

四、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与发展方向
1.举办各类讲座、论坛、座谈会,提高同学们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

2.组织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3.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4.加强与其他高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分享工作经验,共同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发展。

院学生会章程

院学生会章程

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本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广大学生自发组成的学生组织。

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架构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等职能部门。

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负责部门日常工作和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会员权益本院在校学生均有权申请加入学生会,成为学生会会员。

会员享有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

第四章职责与义务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荣誉。

学生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学生会成员应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及时反映同学需求,为同学服务。

第五章活动与项目学生会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同学需求,策划、组织各类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

学生会应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共同开展有益于同学成长的活动。

第六章经费管理学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赞助和会员自筹等。

学生会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经费,确保经费的公开、透明和有效使用。

第七章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会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修改后的章程应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八章附则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院学生会将以本章程为指导,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同学们创造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本校在册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根本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学院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大学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实施。

第八条部门是大学学生会的分工机构,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体育部等。

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工作和活动。

第九条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学院的学生组成。

学院学生会负责代表本学院学生的利益,组织和开展学院内的学生活动。

第三章选举和任期第十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由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学院学生会主席由各学院内的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权力和义务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制定和修改大学学生会的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大学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有权代表学生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有义务及时向全体学生通报大学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的部门负责人有权组织和开展相应的工作和活动,有义务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学院学生会主席有权代表本学院学生与学院进行沟通和协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与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注册在册的普通本科生中选举产生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资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维护学生的校园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教育、服务广大学生,成功地开展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作出贡献。

第二篇:学生会组织与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各种工作部门、会员代表大会等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主席团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外联系机制。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由主席团成员组织人员担任部长。

工作部门除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外,还要积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会员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三篇: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学生会会员的权利:1.参加学生会的选举和被选举;2.参与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3.合理地使用学生会的资源;4.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5.受到学生会的及时照顾和关怀。

第十条学生会会员的义务:1.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2.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3.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4.爱护学生会的财产;5.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四篇: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评议第十一条学生会的选举:1.学生会干部依法依规选举产生;2.学生会干部选举应民主、公开、公正、竞争。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的评议:1.学生会干部的任期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与评估;2.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并留任继续工作;3.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学生会干部进行批评和改进。

第五篇:学生会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原则:1.学生会财务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2.学生会财务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大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机械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系学生会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团结引导广大同学健康成长的作用,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基本任务1.团结、引导全院同学,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共产主义教育,以培养社会主义“四有”人才为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途径,带领全院同学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引导和帮助同学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走当代青年健康成才的正确道路。

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学校、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畅通正常的民主渠道,在维护党的利益、国家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积极参与学生的校、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们的正常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3.维护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引导同学依法办事、照章办事,使广大同学在管理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并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和班级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和院搞好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

4.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同学通过开展学习、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全面发展。

二、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规定分团委分团委书记:老师担任分团委副书记:1、协助团总支书记,全面负责团总支日常工作;参与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2、及时向书记汇报各部门工作情况以及学生团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关心全体成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定期向团总支汇报。

3、负责部门的工作部署,团结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整体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4、协同学生会主席主持部长例会。

5、团总支书记不在时或受书记委托,代行书记职责。

6、完成书记和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事务,对书记和主席团负责。

7、掌握学生会活动经费使用权。

组织部:1、制定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协助主席团做好分院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和考核评比工作。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院学生会章程(2)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本体育部1.负责学校每周日常早操、课间活动、升旗仪式的组织工作。

2.检查、监督查评工作并将每周的早操、课间活动、升旗的检查情况上报。

3.负责组织、策划、承办学校大型体育类活动:各季运动会、越野赛、篮球赛和排球赛及各项趣味运动比赛。

4.协助体育教研室承办相关体育竞技类活动,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完成其他活动。

5.负责安排好学生各项日常体育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搞好群体性的体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的氛围,促进我院体育活动的发展。

文艺部1.负责组织、策划我院举行的大型活动,如迎新晚会,元旦晚会,毕业晚会等文娱活动。

2.领导各班文艺委员,组织各类有特色的文艺生活,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3.为展现同学们的特长提供平台,培养同学们健康向上的审美观,活跃大学校园文化气氛。

对外加强与兄弟院系的文化艺术交流,繁荣校园文化。

4.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的工作,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开展活动,协力服务同学,增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与团结。

组织部1.负责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各班团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3.协助团总支做好各项评比评优的认定工作。

4.做好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

5.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男生部1.开展各种有助于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精神的讲座、培训,通过活动交流促进男生之间的交流。

2.开展举办适合男生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心理咨询等相关活动,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动态。

3.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勤工俭学部1.对我院勤工俭学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整理、及时掌握勤工岗位信息。

2.协助老师做好对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岗位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3.协助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服务并从中获取相应补助,以顺利完成学业,加强实践锻炼。

创新创业部1.负责为学院挖掘、选拔、培训各年级有创新思维、创造潜力和科学爱好的学生。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的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目的:学生会旨在代表全体大学生的利益,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生权益的实现,提供服务和支持,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1.3 约束力:学生会章程具有约束力,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部门设置:学生会设有文化部、体育部、学术部、社团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特定的工作职责。

2.3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成员组成,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重要事项等。

三、权益保障3.1 学生权益:学生会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权益。

3.2 倡导平等:学生会倡导平等、公正、尊重和包容的校园文化,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3.3 服务支持:学生会为学生提供各类服务和支持,包括心理咨询、就业指导、学习辅导等,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四、学生会成员4.1 加入资格:所有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均有权申请加入学生会。

4.2 成员权利:学生会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权利。

4.3 成员义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五、选举制度5.1 主席团选举:学生代表大会按照选举程序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为一年。

5.2 选举公正:学生会选举应公正、公开、公平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5.3 选举监督:学生代表大会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过程,保证选举的公正性。

六、活动组织6.1 活动策划:学生会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校园活动,如文化艺术节、运动会、讲座等,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6.2 组织要求:学生会活动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目的:学生会旨在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1.3 原则:学生会遵循民主、自治、公开、公正、服务的原则,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4 权限:学生会依照学校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学生自治权、代表权和服务权。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校各学院的学生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一学年。

2.2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3 学生会部门:学生会设立不同的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生代表大会3.1 职责: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章程、决议和重要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3.2 选举: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代表由各学院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监督。

3.3 决议: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需要经过多数代表的允许方可生效,决议具有约束力。

3.4 任期: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

四、学生会主席团4.1 职责: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学生会向校方提出建议和要求。

4.2 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4.3 任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主席团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五、学生会部门5.1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

5.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园媒体的运营、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等。

5.3 文化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艺术展览、文艺演出等。

5.4 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校际比赛、运动会等。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第十四条会议分为全体会议、部长级会议。
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总结前阶段各部工作,并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讨论学生会整体及各部门的重大事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协调各部密切配合。
部长会议:根据工作进程和安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长(副部长)召开,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五章例会制度
为研究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育处和学生会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无法到会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例会禁止做与会议无关事项。会议中各部门应汇报近期工作及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工作中有关事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反,须在会后书面说明情况,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讨论和表决各项规定。
3、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4、要求学生会召开 Nhomakorabea时代表大会。
5、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组织各项活动。
6、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检查指导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学生会章程。
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委员会是本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校党总支和校长的领导,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学生会的干部是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候选人,教育处面试、审核,确定学生会全体成员,通过竞选演讲、学生代表和投票产生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
第三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教育处的指导帮助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才、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宗旨: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搭建学生与学校、社会之间的桥梁,为学生提供服务和支持。

1.3 遵循原则:学生会的工作遵循民主、公正、开放、透明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会主席团2.1.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

2.1.2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规划、决策和协调。

2.1.3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2 学生会代表大会2.2.1 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代表组成。

2.2.2 学生会代表大会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决策重大事项等。

2.2.3 学生会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召集。

2.3 学生会部门2.3.1 学生会设立各个部门,包括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公关部等。

2.3.2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和项目组。

2.3.3 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三、权益保障3.1 学生权益保障3.1.1 学生会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提出合理诉求,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

3.1.2 学生会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学习、就业、实习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3.1.3 学生会建立学生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3.2 社团组织管理3.2.1 学生会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类社团组织的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3.2.2 学生会为社团组织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资源支持。

3.2.3 学生会组织社团组织间的交流和合作,举办社团展示和交流活动。

四、学生会活动4.1 学生会活动的种类4.1.1 学生会开展各类学术讲座、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4.1.2 学生会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模板

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的工作职责,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规章制度,保持与同学的联系,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以下部门:1.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和发布。

3.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组织建设,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会活动的组织策划。

4.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推广,包括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

5. 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6. 社团部:负责学院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协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

7. 生活部:负责同学们的生活服务,维护同学们的生活权益,解决同学们的生活困难。

8.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学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主席职责:1.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负责学生会会议的召开。

2.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向学院党委和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

4.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活动。

第八条部门职责:1. 各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和主席团的安排,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

2. 各部门要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主席团的指导和监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审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决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
4,审核本部门财务预算,及部内工作一切经费开支;
5.监督各学院本部的工作进程,及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6.关心部员的生活学习,在思想上予以正确引导;
部员职责:
1.参与本部门工作条例的制定与修订
2.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5.监督各学院本部的工作进程,及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6.关心部员的生活学习,在思想上予以正确引导;
部员职责:
1.参与本部门工作条例的制定与修订
2.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3.参与本部门工作方案,重大事项的制定和规划
4.团结本部成员,与部长及时沟通。
第二条宣传部工作职权
常规工作:
第二条文艺部工作职权
1.负责策划,组织,安排我院各类文娱活动;
2.参与选拔优秀的文艺储备人才参加院级文艺活动;
学习部工作制度
定位:浓郁院系学术氛围,繁荣校院学术文化,引导同学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2名。
部长职责:
1.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条例;
1.团员证注册
2.团员证补办
3.发展新团员
4.指导各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定期收主题团日活动记录表。
5.干部培训工作,针对学生会内部精英及班干部开展系列培训工作。
后勤工作:
1.填写各类活动奖状
2.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礼仪)
第三条要求
团员证的转入,转出;团员证的补办;发展新团员领取入团申请书,须由经手人填写“登记单”院系组织部保留存根,团员证补办,发展新团员要做好电子存档,方便核实。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3.参与本部门工作方案,重大事项的制定和规划
4.团结本部成员,与部长及时沟通。
第二条学习部工作职权
1.策划,组织举办学术性知识类活动。(如:辩论赛,朗诵赛,征文比赛,书法比赛等)
2邀请校内校外的一些优秀学生或成功人士,通过召开座谈会、学术经验交流会、成功论坛等形式来增强同学们的学习欲和各反面的了解;(亦可开展学生会内外的交流活动,互学经验,共同进步)
第二条宣传部工作职权
1.负责完成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利用海报,橱窗等手段向同学们预告反馈学生会工作(例:喜报)。
3.配合各部门活动,进行相关宣传活动。
4.充分开发,利用各种媒体,媒介,推广学生会的工作,扩大学生会活动的普及性与参与面。
5.负责完成各项活动的照片影视拍摄
6即使完成活动Leabharlann 的宣传通讯稿。组织部工作制度
定位:完善学生会自身建设和做基本的常务工作,培训精英,承担活动会务服务工作。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2名。
部长职责:
1.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条例;
2.审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决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
4,审核本部门财务预算,及部内工作一切经费开支;
(四)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本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处,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生活实践部、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网络部,各部设正职部长一名,副职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3开设学院学术论坛,针对备考,考证等内容提供交流平台。
体育部工作制度
定位:丰富校园文化,普及群众体育,完善校园体育事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3名。
部长职责:
1.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条例;
2.审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决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
4,审核本部门财务预算,及部内工作一切经费开支;
4.团结本部成员,与部长及时沟通。
第二条秘书处工作职权
会务方面:
1.做好部长例会和全体学生会例会的通知,签到,记录,整理和通告工作。
2.每次会议结束后,制作“会议传真”,发布至学生会公共主页。
文档整理:
1.完成各部门文档的归档工作(包括文字,图表,照片,磁盘等)
2.实现学生会各项工作表格规范化,制定模板。
5.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的人选。
6.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7.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副主席(两名)
1.协助主席抓好学生会全面工作,侧重分管部门的工作。
2.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小结,给予指导,管理。
3.定期查看各部门的工作文档,活动资料。
2.拟写主席团工作小结,草拟学生会工作制度等。
宣传部工作制度
定位:宣传部是学院的窗口,传话筒,同时是学生会自身形象的门面。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4名。
部长职责:
1.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条例;
2.审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决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自主创新,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一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经本会通过,则退出本会。
第一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观点,看法,并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大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建立,更新学生会所有成员档案。
考评方面:
1.制定,完善学生会成员考评表格。
2.完成每月及期末的考评工作。
报销,物品添置方面:
1.建立健全学生会财务报销制度,完成每月的财务报销清算工作。
2.每学期初完成学生会新物品的添置工作,在学期末完成物品的缺漏登记工作。
协助主席团工作方面:
1.以主席团名义,向兄弟院系送法邀请函,致贺信等。
第十九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院团委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二十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同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直至掌握。负责各种文件、报表的制作和管理。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第一十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应聘期为半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一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3.决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
4,审核本部门财务预算,及部内工作一切经费开支;
5.监督各学院本部的工作进程,及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6.关心部员的生活学习,在思想上予以正确引导;
部员职责:
1.参与本部门工作条例的制定与修订
2.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3.参与本部门工作方案,重大事项的制定和规划
4,审核本部门财务预算,及部内工作一切经费开支;
5.监督各学院本部的工作进程,及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6.关心部员的生活学习,在思想上予以正确引导;
部员职责:
1.参与本部门工作条例的制定与修订
2.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3.参与本部门工作方案,重大事项的制定和规划
4.团结本部成员,与部长及时沟通。
2.主动向学生会例会及主席汇报分管的工作。
3.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秘书处工作制度
定位: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成为学生会部门之间的润滑剂,催化剂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部门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干事2名。
部长职责:
1.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条例;
2.审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