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生军事课成绩评定办法
军事课成绩评定办法
郑州城市学院学生军事课成绩评定办法(试行)(2013年版,社科部思政系)军事课(军训)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方式,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之一,其育人功能和实践意义日益得到体现。
郑州城市学院按照《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将其列为本科公共必修课程,占2个学分,并按规定完成技能训练和理论教学的时数及内容。
为推动军事课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改进课程教学与管理,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客观、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军事课由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两部分组成,课程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技能训练成绩占60%,军事理论成绩占40%。
计算公式:总成绩=技能训练成绩*60%+军事理论成绩*40%第二条对学生成绩进行考核和评定的部门是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各院系、其他教学单位。
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进行成绩汇总、报学校教务处。
第三条技能训练成绩评定办法:(一)技能训练成绩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根据学生参训的整体表现情况进行评定,整体表现情况包括出勤率、训练表现以及奖惩情况。
(二)技能训练期间,承训教官(排长)做好考勤记录和部分请假事宜,指短期(1天以内)病假,由教官直接批假并做好记录;辅导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部分请假事宜,指长期(1天以上)病假和事假,各院系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并报武装部备案,再将假条交给教官以便其做好考勤记录。
训练结束时,教官将全部假条和考勤表交回武装部备案。
(三)军事技能训练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基础分值(即每个学生的初始分)85分,再根据学生出勤率、训练表现和奖惩情况加、减分后得出实际分数。
实际分数封顶不封底,直至减到0分为止。
(四)加分条件和标准1.考勤全勤者加5分。
2.军训过程中参加各类比赛(军歌大赛、定向越野赛、军人形象大赛、军事百科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获得团体赛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者,分别加4、3、2、2分/次;获得小团队及个人赛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者,分别加5、4、3、3分/次;积极参与但未获奖者,每次加1分。
军事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标准和方法
军事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标准和方法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明确军事学院评选优秀学生的标准和方法,以提高
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激励研究积极性。
2. 评选标准
评选优秀学生应综合考虑以下方面的表现:
-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要求,包括课堂表现、考试成绩等。
- 军事素质:学生应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如理论知识掌握、
实际操作能力等。
- 日常表现:学生的日常表现应积极向上,包括纪律遵守、团
队合作等。
- 突出贡献:个人在军事训练、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有
突出的贡献。
3. 评选方法
评选优秀学生的具体方法如下:
- 学年综合评定:根据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定期进行学年综合评定,并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评选。
- 个人材料评估:学生提交个人材料,如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
-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以确保评选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优秀学生的奖励和表彰
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将获得以下奖励和表彰:
- 荣誉称号:授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如“优秀学员”、“优秀士兵”等。
- 奖学金:优秀学生将获得奖学金的资助,以鼓励其继续努力研究。
- 荣誉证书:颁发荣誉证书作为表彰和奖励的具体证明。
5. 评估和改进
评选标准和方法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学生发展和院校需求的变化。
评估过程应包括学生和教师的反馈,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6. 结论
通过明确军事学院优秀学生评选的标准和方法,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积极研究,促进学术与实践的结合,从而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军事人才。
中山大学军训
考试范围:到时考试的时候会在中大武装部网上贴出,请大家留意
PS:老师说,上课全勤+坐下小笔记+考前背诵=及格
军事技能:
训练科目:队列训练,战术训练(主要是动作类,就是在地上爬啊爬之类的),轻武器尝试(冷武器,枪),军事地图学(简单的地图教学),综合训练(徒步行军,内环或中环)
场地:真、假草球场,宿舍区。场地轮流使用
11年中东军训须知
来源: 郭少鹏的日志
军训总体时间:6.27-7.26
军训理论:
时间:6.27-7.6,持续10天,上课时间不确定,由教务处安排。将有10个学校内部的辅导员和12个部门请来的教官当导师。军事理论占成绩的60%, 所以同学们千万要注意哈。
考试时间:7.23号下午4:00-5:00
7. 最新改革:理论课跟技能训练出勤率全满、没有违反课堂纪律、没有违规操作的同学,可以保证绝对及格。即,最低分数60,考的分数高的话,按高分算。
8. 军训为公必课,将会影响奖学金的评比。由于是每个人都参与,所以不需要学生自己网上选课。(对大陆户籍的同学来说的)
9. 港澳台学生:系统不会为港澳台学生选军训,所以港澳台学生需自己向学院申请,才可参加将近90人,所以明文规定,国防生教官不得与参加军训的女生发生感情纠纷,额,大家懂的。
4. 军训时对头发和宿舍整洁程度没太大的要求,男生要求不长发就对了。
5. 理论考试到时候会有范围或大纲,具体详情见中大的武装部网址。
6. 技能考试中到勤率影响蛮大的,缺勤会倒扣分,病假事假当全勤算。参与方队的,到时可以在这里加分。现在还不确定有没有“实弹射击”,有的话,射击也是考试项目。
时间:早训:??-10:00(天气过热将在9:30结束)
军训评优实施细则
军训评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军训是大学生入学后的重要环节之一,旨在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和身体素质。
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军训活动,提高军事素质,特制定本军训评优实施细则。
二、评优标准1. 军事理论考试成绩:学生需参加军事理论考试,考试内容涵盖军事知识、军事历史、军事战略等方面。
考试成绩将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占总分的30%。
2. 军事技能表现:学生在军训期间需参预军事技能训练,包括步操训练、枪操训练、防卫训练等。
根据学生在军事技能训练中的表现,评定其技能水平,占总分的20%。
3. 军事素质:学生在军训期间需遵守纪律,服从命令,表现出良好的军人品质。
根据学生的纪律表现、服从性、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定,占总分的20%。
4. 体能测试成绩:学生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跑步、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
根据学生的测试成绩,评定其身体素质水平,占总分的20%。
5. 军事比赛成绩:学生参预军事比赛,包括军事知识竞赛、军事技能比拼等。
根据学生在比赛中的成绩,评定其竞技水平,占总分的10%。
三、评优奖励1. 一等奖: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将获得一等奖,奖励金额为500元。
2. 二等奖:综合评分在80-89分的学生将获得二等奖,奖励金额为300元。
3. 三等奖:综合评分在70-79分的学生将获得三等奖,奖励金额为200元。
四、评优程序1. 军训结束后,由军训评优委员会对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评分。
2. 根据评分结果,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评分。
3. 按照综合评分高低,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 将评优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5. 公示期结束后,对申诉进行核实,最终确定评优名单。
五、其他事项1. 评优奖励将以奖学金的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2. 获奖学生将获得军训优秀学员的荣誉称号,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
3. 对于评优过程中浮现的违纪行为,将取销该学生的评优资格。
4. 评优结果将作为学生军事素质的重要参考,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体系。
军训评优实施细则
军训评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军训评优实施细则是为了加强军事训练,提高学员的军事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军事训练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制定的一套评定军训成绩和表彰优秀学员的具体操作细则。
二、评优标准1. 军事理论知识考核:学员需通过军事理论知识考试,考察学员对军事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理解能力。
2. 军事技能训练成绩:根据学员在军事技能训练中的表现,综合评定其成绩。
包括体能训练、战术训练、射击训练等方面的成绩。
3. 军事纪律表现:评估学员在军事纪律方面的表现,包括服从命令、纪律严明等方面的表现。
4. 集体协作能力:评估学员在集体协作训练中的表现,包括团队合作、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5. 个人突出表现:评估学员在军训期间的个人突出表现,包括勇敢表现、积极参与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优流程1. 军事理论知识考核:在军训期间,组织学员进行军事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涵盖军事理论基础知识、军事历史、军事战略等方面。
2. 军事技能训练成绩评定:根据学员在军事技能训练中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各项训练成绩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学员的总成绩。
3. 军事纪律表现评估:通过对学员在军训期间的纪律表现进行观察和评估,综合考虑学员的服从命令程度、纪律严明程度等因素。
4. 集体协作能力评估:通过集体协作训练的实施情况和学员在训练中的表现,评估学员的集体协作能力。
5. 个人突出表现评估:通过对学员在军训期间的个人表现进行观察和评估,包括勇敢表现、积极参与、对集体作出贡献等方面的评估。
四、评优等级根据学员的总成绩和综合评估结果,将学员分为以下等级:1. 优秀:总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并在各项评估中表现突出的学员。
2. 良好:总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并在各项评估中表现良好的学员。
3. 合格:总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并在各项评估中表现合格的学员。
4. 不合格:总成绩未达到一定标准或在某些评估项目中表现不合格的学员。
五、奖励措施1. 优秀学员将获得荣誉称号和奖金,以表彰他们在军训中的卓越表现。
军事课教学评估工作
军事课教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南方医科大学保卫处(武装部)二○一○年七月九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教体〔2010〕3号)精神,我校将于11月下旬接受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军事课教学工作评估。
教学评估工作事关学校长远发展,为切实做好迎评工作,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确保我校军事课教学工作评估达到优秀标准,根据学校领导批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成立军事课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木明文义民副组长:马天松周增桓周则祥王省良肖社初姜虹成员:昌家杰宁习洲赵为民李金东胥来昌周巨贵文民刚李登梁李海燕熊梦辉柴克生王淦先王宏郭文明章战士顾萍主要工作职责:领导和指挥本次迎评工作下设一个迎评办公室迎评办公室:(地点:秋水堂春风厅)主任:马天松周则祥副主任:昌家杰宁习洲赵为民李金东胥来昌周巨贵文民刚李登梁李海燕熊梦辉柴克生王淦先王宏郭文明章战士顾萍成员:余志段俊杰郭立新刘跃辉李文中廖玉峰陈士良彭浩李俊平张小平刘建文陈玉平许宏魏松涛马波李智军陈林光陶琳姚卫华罗宇卢维华王彦普等主要工作职责:1.在校评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此次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实施;2.拟定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针对评估指标体系,分解评估任务;3.组织汇总、编印评估材料及完善档案资料工作;4.建立并维护国防教育网站(武装部网页的一个窗口);5.组织模拟评估;6.撰写军事课教学评估报告(含PPT)。
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和职能,迎评办公室下设6个组:1、综合协调组组长:胥来昌组员:郭立新段俊杰陈士良及有关人员主要负责:评估相关工作的请示报告、组织计划、任务督办、协调接待、经费使用请示等方面的工作2、材料撰写组组长:余志组员:彭浩陈士良李俊平张小平郭立新刘建文及有关人员主要负责:督导、收集各相关单位自评报告、相关文件资料及汇总、编印、归类;迎评报告的撰写;迎评报告PPT制作;军事理论教学内容多媒体课件制作等3、宣传组组长:宁习洲组员:李俊平张小平郭立新马波王彦普罗宇及有关人员主要负责:迎评横幅、迎评办公室、迎评展室、评估报告会场的布置及组织,全程摄像录像4、后勤保障组组长:王淦先李登梁组员:陈林光魏松涛李智军陶琳及有关人员主要负责:迎评办公室、迎评展室、评估报告会场的选定,车辆、水电、医疗、礼仪、经费等方面的保障5、调研组织组组长:李金东周巨贵组员:刘建文陈玉平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有关人员主要负责:评估专家组对教师、学生关于军事课教学工作方面的座谈6、安全警卫组组长:余志组员:刘跃辉张成佑及有关人员主要负责:专家组正式评估期间的安全警卫等方面的工作二、周密计划,做好各项迎评准备工作为实现本次教学评估的工作目标,必须做到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精编版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四章课程选修与免修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七章休学与复学第八章退学第九章考勤与处分第十章毕业、结业和肄业第十一章自费出国留学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来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校医院签署意见,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可以在下一年六月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发给学生证。
学生遗失学生证应向所在学院(系)办公室报告遗失原因,并提交补办学生证申请,由学院(系)办公室统一报送教务处。
军训评优实施细则
军训评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军训评优是为了激励学员在军事训练中取得优异成绩,提高训练质量和效果,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学员全面发展而设立的评优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军训评优的实施细则。
二、评优类别1. 军事理论知识优秀学员根据学员在军事理论考试中的成绩,评选出军事理论知识优秀学员。
考试内容包括军事理论基础知识、军事历史和军事现代化等方面。
2. 军事技能优秀学员根据学员在军事技能训练中的表现和成绩,评选出军事技能优秀学员。
评选内容包括射击、野外生存、战术运用等方面。
3. 优秀团队根据团队在军事训练中的整体表现和成绩,评选出优秀团队。
评选内容包括团队协作能力、战术配合、军事训练成绩等方面。
4. 优秀教官根据教官在军事训练中的教学质量和学员评价,评选出优秀教官。
评选内容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员反馈等方面。
三、评选标准1. 军事理论知识优秀学员评选标准(1)考试成绩在全体学员中排名前10%。
(2)对军事理论有深入理解和独到见解。
(3)积极参预军事理论学习,主动向教官请教和提问。
2. 军事技能优秀学员评选标准(1)在技能训练中表现出色,成绩在全体学员中排名前10%。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卓越的动作技巧。
(3)在实战演练中展现出出色的战术运用能力。
3. 优秀团队评选标准(1)团队成员之间相互协作,团结一致,共同完成训练任务。
(2)在团队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集体行动中展现出良好的组织能力和战术配合。
4. 优秀教官评选标准(1)教学方法独特,能够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
(2)教学内容准确、清晰,能够匡助学员掌握军事理论和技能。
(3)学员对教官的评价积极,认可教官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员和教官可以提名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或者团队。
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训练成绩、学员评价等。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由军训指导员、教官和学员代表组成。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初步筛选。
军事实践活动考核标准
军事实践活动考核标准军事实践活动考核标准军事实践活动是对学生军事素养的综合考核,旨在培养学生的军事思维和应对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下面是对军事实践活动考核的标准:一、理论成绩:对参加军事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理论考试,考查学生对军事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军事技能表现:对学生在军事实践活动中所展示的军事技能进行评估,包括:1.军事动作:如站军姿、操纵军器等。
2.军事演练表现:如瞄准射击、步枪托技巧等。
3.应急处置:如正确处理突发事故、迅速组织撤退等。
4.体能素质:如军事体能训练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等。
三、组织协作能力:对学生在军事实践活动中展示的组织和协作能力进行评估,包括:1.军事活动策划:对学生的策划和组织能力进行评估。
2.指挥能力:对学生的指挥技巧和决策能力进行评估。
3.团队协作:对学生在军事实践活动中的团队合作能力进行评估。
四、道德品质:对学生在军事实践活动中的遵纪守法、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
五、安全意识:对学生在军事实践活动中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行评估,包括:1.安全知识掌握程度:对学生对军事实践活动中的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评估。
2.安全操作技能:对学生在军事实践活动中遵守安全规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的能力进行评估。
六、表现态度:对学生在军事实践活动中的积极参与程度和对活动的热情度进行评估。
以上是军事实践活动考核的标准,通过对学生在理论水平、军事技能、组织协作能力、道德品质、安全意识和表现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军事素养水平。
军事实践活动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军事素养和综合能力。
军考考核标准
军考|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军事科目考核标准1.报考军队院校的士兵考生,必须参加军事科目考核。
军事科目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全军(武警部队)文化科目统一考试。
参加军事科目考核的人数一般为参加文化科目考试的1.2倍。
2.考核内容。
军事科目考核,分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
凡报考军队院校的士兵考生,均须参加共同科目考核。
报考步兵(装甲步兵)、步兵侦察(特侦)、报务、炮兵、防空兵、坦克、汽车分队指挥专业的士兵考生,除参加共同科目考核外,还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的专业科目考核。
共同科目考核成绩及格者可参加文化科目统考,但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不及格者取消参加文化科目统考资格。
专业科目考核成绩及格者,成绩计入录取总分,不及格者,取消报考该专业资格,但可报考其他不要求考核专业科目的专业。
3.军事科目考核的内容和计分方法,由总参谋部会同总政治部干部部确定。
军事科目考核成绩由主考单位填人《军事科目考核成绩登记表》。
4.士兵考军校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内容陆军参考:2014年解放军军事共同科目考核:3000米,跑步行进与立定,俯卧撑,核武器与生化武器防护,95精度射击。
3000米多久?俯卧撑得多少?不同兵种是不一样的时间,联勤13分40,俯卧撑2分钟45个。
济南联勤部的为三公里,81射击,手榴弹投掷,俯卧撑,防护。
就这几个,成绩是按照单科成绩及格则单科满分,不及格则单科为0分,其中三公里和射击分数比重最大,合占60分。
报考指挥转业的战士需要另外报考额外的技能,其中五公里武装越野为必考项,汽车专业的有运输车等车种的考试。
海军参考:三千米(13'40),俯卧撑,射击(3发以上),核生化武器防护,跑步行进与立定。
舰上的还有撇缆、绳结等。
空军参考:空军,射击,四百米障碍,空降理论,伞装批带,离机平台。
武警部队参考:武警内卫考试大纲规定的有队列擒敌战术射击教学法器械五公里武装越野。
边防武警参考:边防:5公里,班队列指挥,100米精度射击,战术,防爆弹投掷!军事共5项,总分100分。
北京xx大学新生军事技能训练成绩考核细则
北京XX大学
新生军事技能训练成绩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军事技能训练考核内容包括军事训练、作风纪律和内务卫生三项,各项考核评分标准具体是:
1.队列训练考核评分标准
2.作风纪律考核评分标准
内务卫生考核评分标准
二、考核方法
各连连长、指导员负责组织,排长参加,并吸收部分学生骨干组成考
核小组,指定一名考核记分员,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评判打分。
三、加分项目
为鼓励在军训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设立加分项目,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5分,具体项目及记分标准为:
1.班长(学生干部)每人加1分;副排长(学生干部)每人加2分;
2.在团、营、连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中荣获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的集体或个人每人加2分;
3.凡参加阅兵式表演项目的集体每人加1分;
4.军训期间的好人好事(特殊表现者)视情况每人加2-5分。
四、考核要求
1.严格执行考试规则和纪律,防止弄假作弊;
2.严格执行成绩评定标准,严格进行成绩登记,不得虚报。
五、考核成绩
优秀:思想作风端正,组织纪律严格,训练刻苦,有较强的团队意识,综合表现突出(优秀学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训人数5%)。
良好:思想作风端正,组织纪律严格,训练刻苦,综合表现较好。
中等:思想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较为严格,训练刻苦,综合表现
一般。
及格:思想端正,训练刻苦,能够完成各项训练任务。
不及格:训练较差,未能按时完成训练要求。
六、其他
军事技能训练期间考核成绩不及格者,需来年重修;毕业前军事技能训练课程仍不及格者,不予发放毕业证。
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
中大教务〔2010〕113号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本科生的课程成绩管理,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现将《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本科生的课程成绩管理,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课程任课教师、学院(系)和学校教务部门共同承担课程成绩管理任务。
第二条课程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包括测验、作业、实验报告、临床实践性考核和课堂纪律、考勤等。
第三条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任课教师应按时完成课程成绩的评定和录入工作,不能影响学生的各项评优活动。
第四条任课教师录入课程成绩后,在提交成绩之前须认真仔细核对有无错漏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成绩提交完毕后,任课教师须按系统规定的格式打印两份正式成绩单,亲笔签字确认后连同试卷一并交学院(系)教务秘书存档。
第五条任课教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成绩,应提交书面申请,经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课程成绩一经评定提交,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如发现错漏应更改的,任课教师须在该课程成绩提交后两个月内填写“教师更改课程成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试卷复印件、作业复印件、平时考勤登记表等),由院(系)审批和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批,方可更改。
第七条学生如确有正当理由要求查卷的,应于该课程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向本院(系)教务秘书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同意(非本院系开课课程还须经开课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同意)后,由任课教师负责查阅试卷。
逾期不再受理查卷申请。
第八条学校教务部门只受理在课程成绩提交后的两个月内的成绩更正申请,过期一律不予更正。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书(含修正公示)
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工作,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21 世纪地人才发展战略,根据《中山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手册》、《中山大学学生处分实施细则》及管理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一)本方案是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地程序规范,体现了“切合实际,鼓励先进,公平和规范”地原则.(二)本方案地宗旨,一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二是认同学生在社会工作、业余特长等方面地突出成绩,三是对学生地不良、违纪行为做出惩处,通过“加分从谨、扣分从严”地措施,对学生在校期间地综合表现做出公正、合理地评价.鼓励学生在加强专业学习地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地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地高素质人才.(三)本方案由两部分组成:总则和细则,细则部分包括加分和扣分地有关规定.(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由年度学分成绩、附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各项附加分设立地上限如下:第一类——科研成果及论文发表: 3 分第二类——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4分第六类——各类竞赛与社会活动中包含学习竞赛: 3 分社会活动: 3 分文体活动(文娱、体育): 3 分(五)年度学分成绩(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体育成绩)地计算方法如下:年度学分成绩= 各科考试实际成绩*(该科目学分/该学期总学分)(六)以年级同一专业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七)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正确地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义务劳动.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评选资格;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20%,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50%,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排在年级同一专业前50%、单科成绩(不包括体育成绩)低于70分(不含补考成绩)且本科成绩未达到同一专业前60%者,奖学金等级作降级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一、二等奖降一个等级,三等奖将其名次往后退同一专业人数地10%名(四舍五入),视其退后名次能否评上而定.(八)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年度优秀学生评选,所缺名额由后一名补上:违反国家法纪、大学生管理规定及校内外规章制度,受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级、系级)及纪律处分者;单科补考者;未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者;一年级学生未参加军训者(特殊情况,应报学院批准).(九)在学院学生工作部领导下,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委、团支部和普通同学等有关人员组成地加分审核小组,全面负责加分审核等事宜.加分审核小组必须在每年9月25日前,把经审核地加分凭证(复印件)、汇总地加分表和审核小组地成员名单交到学工部,逾期者不予受理和认定.如有特殊原因在9月25日后才拿到获奖证书(证书落款日期在9月25日前),相应地加分将放到下一学年,获奖者必须及时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学工部登记,否则下一学年将不予承认.(十)本方案受学院领导、老师以及全体学生监督.各班每年需将本班学生地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考勤记录、参加各项活动和比赛地情况在班内公布;同时公开加分、扣分情况,任何加分、扣分都应提供相应凭证,以备检查、监督.(十一)学生有权对评选结果提出复议要求.基本程序为:当事人(本人或他人)向各班负责加分、扣分事宜地审核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经核实确实存在差错地,附上审核小组地审核意见后,交学院学生工作部.经核实无误,由学生工作部出具改分意见,送各班班长处,以便审核小组执行改分和备案,并将更改结果通知有关当事人.(十二)本方案地解释权属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部.第二章实施细则第二条加分细则(一)专业类科研成果扣分细则第四条本办法地解释权属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部.附表1:获奖级别加分参照表二〇〇七年三月一日附: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修订方案公示管理学院学工部2009-9-14 15:42:29为规范学生工作,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21 世纪地人才发展战略,根据《中山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手册》、《中山大学学生处分实施细则》及管理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对《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制定修订方案,特此公示.修订地基本原则:(一)本次修订遵循“切合实际,鼓励先进,公平和规范”地原则.(二)本次修订地宗旨,一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二是认同学生在社会工作、兴趣特长等方面地突出成绩,三是对学生地不良、违纪行为做出惩处,通过“加分从谨、扣分从严”地措施,对学生在校期间地综合表现做出公正、合理地评价.(三)本修订方案受学院领导、老师以及全体学生监督.为更好地进行修订工作,特对原《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地修改意见向学院本科06级、07级、08级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问卷总数为1041份.基于问卷调查结果,由学院领导、老师以及学生代表共同制定出本修订方案.(四)学生可以对本修订方案提出复议要求.(要写复议方案)(五)本方案地解释权属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部.修订地具体方案:(一)学术类:1、维持原方案中对四六级地加分标准,其中四级英语考试优秀级别者加0.3,六级英语考试优秀级别者加0.5,判断四六级优秀地标准为是否具有当年参加口语考试地资格.2 、关于博雅班地加分问题,依照“个人学习类”中,每多选一门课(经济、管理科学以外地课程),且成绩及格者加0.1.加分上限为0.5.3、参加校辩论队本身不加分,但参加校辩论队比赛加分.新生辩论赛以及其他赛程较长地辩论赛,比赛获奖主力辩手4人加分,其他参与人员(不超过4人)加分减半,主力辩手和一般参与人员由班级或者辩论团内部确定.4、大一在评定奖学金时将CPA与CGA合并评定奖学金.(须与会计系讨论)5、计算机等级考试、雅思、托福等个人考试不加分.6、关于专业类科研成果加分问题,参考中大管院学术刊物等级划分,特级加2分,一级加1.5分,二级加1分.7、出国交换生在国外发生地任何事件均不加入加分、扣分.(二)干部任职类1关于校广播台台长加分问题,跟其他社团地主要负责人加同样地分,即为0.6,相应副台长为0.4分.2 班级党支部委员跟班委成员同样加分.3 国家级、校级等优秀社团称号地加分需出具由团委盖章证明才能生效.4 各班党章学习小组组长由班级党支部成员兼任.5 社团普通干事(非主要负责人及次要负责人)不予加分.(三)活动参与类1、关于军训期间活动加分问题,均不应计入综合测评加分范畴.2、院迎新志愿者不予加分3 、参加礼仪队本身不加分,通报表扬加分.4、关于文明宿舍评比地问题,按以下标准加分.获校级十佳,文明宿舍者分别按校级宿舍评比一等奖同等加分.院级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级宿舍舍长0.40.30.20.50.40.3宿舍舍员0.30.20.10.40.30.25、关于扣分细则问题,对于“无故不参加”地界定,各班一年上交一次集体活动考勤记录,以考勤记录为准,作为判断依据.6 、参加学院组织地各类比赛或者活动无获奖地,以积极参加活动地名义加分,此参加加分上限为0.5分(不包括获奖者地加分).7、参加学校组织或校级以上级别地各类比赛或活动无获奖地,以积极参加活动地名义加分,此参加加分上限为0.5分(不包括获奖者地加分).8 、代表学校参加文艺汇演,由主办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加0.2分,上限为0.6分.9、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地寒假招生宣传,到一间学校宣传家0.05分,此项上限为0.1分.(此项今年执行,以后按照志愿活动考虑)10、在职务内担任各类活动地工作人员不加分.11、所参加地活动为友谊比赛则不加分.12 、参加党校学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优秀学员不加分.13、在同一比赛,个人获不同奖项,只记最高分.14、素质拓展认证不作为加分依据.(四)社会公益1 、社会风尚、通报表扬奖按先进个人加分.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分,校级加0.5,院级加0.2.2 、因献血属于义务行为,规定不加分.为进一步完善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此次修订方案特对奖学金助学金评选方案制定以下规范:1 关于国家奖学金地评选,若班级第一名和第二名最终总分(成绩加综合测评加分)相差不到一分,则选择学习成绩第一名地同学;假如相差超过一分,则选择总分高地同学.2 关于单项奖学金地评选,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班,对申请人地综合测评分数进行排序,按排名从高到低进行筛选评选.3 关于助学金地评选,一般助学金不考虑成绩.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量化标准按学院指标安排:成绩占50%,家庭情况占50%.请参照总则及修正公示地内容(若总则与公示矛盾,以公示内容为准),准备好各项加分材料地认定证明,社团举办地比赛须由社团负责人开据相关证明,于上学期末换届地学生团体负责人,大一学年综合测评一律不予加分,统一归并入大二综合测评分数中.版权申明本文部分内容,包括文字、图片、以及设计等在网上搜集整理.版权为个人所有This article includes some parts, including text, pictures, and design. Copyright is personal ownership.zvpge。
军训评优实施细则
军训评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军训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纪律观念、团队合作精神和身体素质。
为了激励学生在军训中积极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制定军训评优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评优标准1. 军事素养:学生在军事理论知识、军事技能和军事纪律方面的掌握程度。
2. 体能素质:学生的身体素质表现,包括耐力、力量、速度等方面的测试成绩。
3. 集体表现:学生在军事训练中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纪律表现。
4. 个人表现:学生在军事训练中的个人表现,包括积极参与、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评估。
三、评优等级1. 一等奖:在评优标准中各项指标均达到优秀水平的学生。
2. 二等奖:在评优标准中各项指标中大部分达到优秀水平的学生。
3. 三等奖:在评优标准中各项指标中部分达到优秀水平的学生。
四、评优流程1. 评选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军训指导员、军事理论教师和体育教师组成。
2. 评选依据: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进行综合评估。
3. 初步评选: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军训期间的表现和成绩初步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
4. 终审评选:在初步评选的基础上,评选委员会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考察,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5. 颁奖仪式:评优结果将在军训结束后的校园庆祝活动中公布并颁发奖项。
五、奖励措施1. 一等奖:奖励证书、奖金500元、校内优先报名参加军事理论课程。
2. 二等奖:奖励证书、奖金300元、校内优先报名参加军事理论课程。
3. 三等奖:奖励证书、奖金200元、校内优先报名参加军事理论课程。
4. 优秀指导员奖:奖励证书、奖金1000元。
六、宣传推广为了激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军训并争取评优,学校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宣传推广:1. 校园宣传:在校园内设置海报、横幅等宣传物料,吸引学生关注。
2. 社交媒体宣传:利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军训评优相关信息。
3. 班级宣传:通过班级会议、班级群等途径向学生宣传军训评优的重要性和奖励措施。
某院校招生军事考核科目及评分标准
某院校招生军事考核科目及评分标准近年来,招生考核越来越重视军事素质和体能的考察,因此,为了加强选拔优秀应届高中生并提高他们的军事素质,某院校从2019年开始将军事考核作为招生考核的必考科目,并对其评分标准进行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该校招生军事考核科目及评分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考核内容该校招生军事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体育素质、军事技能和军事素养三个方面。
1. 体育素质:包括60米短跑、800米长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项目。
2. 军事技能:包括步枪射击、爬绳、绕桶等项目。
3. 军事素养:包括军训课、军事理论测试等项目。
二、考核形式该校招生军事考核采取课程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1. 课程考核:学生在参加校内的军训课程时进行,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
考核的内容依据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主要是军事训练及理论知识的综合测试。
2. 集中考核:学生在校外某场地进行,集中考试时间为两天。
第一天主要考察学生的体育素质和军事技能,第二天主要是军事素养。
三、评分标准该校招生军事考核评分标准相对较为严格,总共100分,以百分制计算。
1. 体育素质:占总分的30分。
其中60米短跑、800米长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各占7.5分。
2. 军事技能:占总分的40分。
其中步枪射击、爬绳、绕桶各占13.3分。
3. 军事素养:占总分的30分。
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军事理论测试占10分,军事训练占10分,军事素养占10分。
评分标准的特点是统筹考虑学生体育素质和军事素养两个方面,平衡考量各项指标的分值,能够更加公正地对学生进行评价,并筛选出具备很高军事素质和能够适应军事训练的学生。
四、考核成绩该校招生军事考核成绩和其他科目的成绩相结合作为招生的参考依据。
学生不合格者将不会被录取。
而在相同情况掌握下,军事考核成绩优异者可给予录取优先权。
五、总结通过分析该校招生军事考核科目及评分标准,我们可以看出,军事素质和体育素质对于高校学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加强社会责任感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军事考核已成为当前招生的必要说明。
军训评优实施细则
军训评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军训评优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军事训练评优工作,激励学员们积极参预军事训练,培养他们的纪律性、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为学校军训评优工作提供明确的标准和指导,确保评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二、评优标准1. 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1.1 体能训练成绩学员的体能训练成绩将根据身体素质测试的结果进行评定,包括耐力、速度、力量等方面的测试项目。
学员在体能训练中表现出色者将获得相应的加分。
1.2 军事理论知识成绩学员在军事理论知识测试中的成绩将作为评定标准之一。
学员需要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包括军事组织、军事装备、军事战略等方面的知识。
1.3 军事技能训练成绩学员在军事技能训练中的表现将作为评定标准之一。
学员需要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包括步枪射击、战术控制、野外生存等方面的技能。
2. 优秀学员评定标准2.1 军事训练成绩综合评定学员的军事训练成绩将综合考虑体能训练成绩、军事理论知识成绩和军事技能训练成绩,根据总分进行排名。
排名前列的学员将被评定为优秀学员。
2.2 纪律表现学员在军事训练中的纪律表现将作为评定标准之一。
包括服从命令、遵守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和同学等方面的表现。
2.3 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学员在集体活动中展现出的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将作为评定标准之一。
学员需要积极参预集体活动,与同学们共同完成任务,展现出团队合作的能力。
三、评优流程1. 评优候选人确定根据军事训练成绩,选取排名前列的学员作为评优候选人。
2. 评优标准综合评定将军事训练成绩、纪律表现以及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进行综合评定,得出最终的评优结果。
3. 评优结果公示将评优结果公示于学校内部,供学员和教职工查阅。
4. 评优奖励对评定为优秀学员的学员进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奖励。
四、监督与申诉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评优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评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2. 申诉程序学员如对评优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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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2012〕8号
军事课(军训)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方式,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之一,其育人功能和实践意义日益得到体现。
中山大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将其列为本科公共必修课程,占3个学分,并按规定完成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的时数及内容。
为推动军事课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改进课程教学与管理,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客观、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军事课由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两部分组成,课程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技能训练成绩占40%,军事理论成绩占60%。
计算公式:总成绩=技能训练成绩×40%+军事理论成绩×60%
第二条对学生成绩进行考核和评定的部门是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各院系和其他教学单位。
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进行成绩汇总并报学校教务处。
第三条技能训练成绩评定办法:
(一)技能训练成绩由各院系根据学生参训的整体表现情况评定,整体表现情况包括出勤率、训练表现以及奖惩情况,各院系统计汇总后报武装部(军事教研室)。
(二)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副排长负责做好本排学生的考勤记录。
关于请假,短期(半天以内)病假由教官直接批假,并让副排长做好记录;长期(1天及以上)病假和事假,则需按照军训请假流程规定执行。
学生提交的请假申请和证明材料先提交各学院审批再报武装部审批备案,同时各院系应做好记录,以便最终进行成绩评定。
训练结束后,各副排长协助做好技能训练成绩的评定。
(三)技能训练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基础分值(即每个学生的初始分)85分,再根据学生出勤率、训练表现和奖惩情况加、减分后得出实际分数。
(四)加分条件和标准
1.考勤全勤者加5分。
2.军训过程中参加各类比赛(军歌大赛、定向越野赛、军人形象大赛、军事百科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获得团体赛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者,分别加4、3、2、2分/次;获得小团队及个人赛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者,分别加5、4、3、3分/次;积极参与但未获奖者,每次加1分。
此项目加分个人累计不超过8分。
3.担任军训副排长、通讯员且工作认真负责者加3分。
4.撰写军训文稿且被《军训风采》刊登者,每篇文章加3分;课程学习期间,在校内外报刊杂志上发表国防教育领域论文者,每篇文章加5分。
此项目加分个人累计不超过6分。
5.获得“优秀副排长”、“军训之星”、“优秀通讯员”等称号者加3分。
6. 军容风纪抽查达到军人标准者加2分。
(五)减分条件和标准
1.无故旷训者,技能训练成绩作0分处理。
2. 无故迟到早退5次及以下者,每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技能训练成绩以60分计。
3.请私事假1次且请假时间1天以内者,扣5分;请私事假1次且请假时间累计1天以上3天以内者,扣8分;请私事假2次且请假时间累计不超过3天者,扣10分;请私事假三次或者请私事假时间累计超过3天少于5天者,扣15分;请私事假超过3次或者请私事假时间累计超过5天者,扣20分。
4. 请病假1次且请假时间半天以内者,不扣分;请病假1次且请假时间半天以上2天以内者,扣2分;请病假2次或3次且请假时间累计不超过2天者,扣3分;请病假超过3次或者请病假时间累计超过2天少于5天者,扣5分;请病假时间累计超过5天者,扣8分。
5.请假理由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技能训练成绩作0分处理。
6.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每次扣10分:
(1)军训期间故意不服从教官或辅导员管理且恶意顶撞者;
(2)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
(3)出言不逊,辱骂殴打同学或他人者;
(4)严重违反相关纪律或规定且情节严重者;
(5)故意损坏军训公共设施或物资者。
7.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每次扣5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着装或仪容者;
(2)内务检查不合格者;
(3)无故不参加早操、晚训、集体活动者;
(4)违反相关纪律或规定且情节较轻者。
第四条军事理论成绩评定办法:
(一)军事理论成绩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根据学生的到课率、课堂表现和理论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二)授课老师做好军事理论教学的考勤和课堂表现记录,辅导员做好思想教育、协助教学及考察工作。
(三)军事理论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平时成绩为20分、考试成绩占80%。
计算公式:军事理论成绩=平时成绩+考试成绩×80%
(四)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出勤率和课堂表现情况进行评定,在20分的基础上实行减分制,具体的减分条件和标准如下:
1.无故旷课3次以上者,军事理论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2.无故旷课3次者,扣20分;无故旷课2次者,扣15分;无故旷课1次者,扣10分。
3.请私假10节课以上者,扣20分;请私假6节课以上10节课及以下者,扣15分;请私假3节课以上6节课及以下者,扣10分;请私假3节课及以下者,扣5分。
4.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者,扣10分。
5.不按要求完成授课老师布置的作业者,扣5分。
(五)考试作弊一经发现成绩作0分处理。
第五条重大疾病或生理缺陷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一)因重大疾病住院不能参加整个军事课课程学习者,需申请缓修,参加翌年的军事理论学习和考试,其技能训练成绩按其所在专业学生技能训练成绩的平均分计,军事理论成绩按上述军事理论成绩评定办法评定。
(二)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获批不参加军事技能训练者,由各院系负责安排,编入学院军训连的特殊排或者安排军训后勤任务,并要求其按规定参加军事理论的学习和考试。
其技能训练成绩基础分为80分,并适用于除全勤以外的其他加分条款,不服从安排或表现差者,学院可适当进行扣分;军事理论成绩按上述军事理论成绩评定办法评定。
(三)军事技能训练途中因重大疾病住院者,适用于本条第一款。
(四)军事技能训练途中因疾病不适宜继续参加军事技能训练者,适用于本条第二款。
(五)参加完军事技能训练,在军事理论学习期间因重大疾病住院者,需申请军事理论缓考,翌年参加军事理论考试,保留其技能训练成绩、军事理论学习记录,并按上述办法进行课程成绩评定。
第六条公事假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一)公事假的范畴如下:代表学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交流研讨学习、比赛、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或参加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大型活动、比赛。
(二)因公事假不参加整个军事技能训练者,其技能训练成绩按其所在专业学生技能训练成绩的平均分计。
(三)因公事假不参加军事理论教学(含理论考试)者,无须申请缓修军事理论学习,但须申请军事理论考试缓考。
(四)请公事假的假期没有涵盖整个军事技能训练或者军事理论教学者,不扣分(未额外请病假、私事假者可加技能训练全勤分),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课程成绩评定。
第七条学生个人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向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提出申请进行复查。
成绩复查步骤:学生填写军事课成绩复查申请表→签署院系意见、加盖院系公章→送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批复,并将批复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同意则复查成绩,否则申请无效。
第八条军事课成绩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九条本办法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