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社团行政综合管理制度
高校社团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社团的管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注册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社团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社团活动应坚持“服务学生、发展个性、促进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管理组织第四条学校成立社团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社团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社团管理办公室下设社团事务部、社团活动部、社团指导部,分别负责社团的注册、考核、活动、指导等工作。
第三章社团注册与备案第七条社团申请注册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活动内容等;(二)有稳定的成员,不少于10人;(三)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四)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社团注册流程:(一)提交社团注册申请表;(二)社团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办理社团注册手续;(四)社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
第九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三)注重团队协作,培养成员能力;(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条社团活动申请流程:(一)社团向社团管理办公室提交活动申请表;(二)社团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社团组织活动;(四)活动结束后,社团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第五章社团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社团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活动考核。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内容:(一)社团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二)社团活动开展情况;(三)社团成员表现;(四)社团影响力。
第十三条活动考核内容:(一)活动策划与实施;(二)活动效果;(三)活动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对考核优秀的社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社团,给予批评和整改。
学校社会团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社会团体的管理,规范学校社会团体的活动,促进学校社会团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内部各类社会团体,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社团、教职工社团、校友社团等。
第三条学校社会团体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社会团体活动合法合规;(二)民主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三)服务宗旨原则:以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服务会员为宗旨,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成长、教师发展的活动;(四)自我约束原则:加强社会团体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社会团体应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负责人等。
第五条理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活动、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社会团体应设立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工作,确保社会团体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社会团体活动第七条学校社会团体活动应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文化等方面,积极开展以下活动:(一)开展学术交流、学术研讨、学术竞赛等活动;(二)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行业精英等开展讲座;(三)组织文体活动,丰富师生文化生活;(四)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五)开展其他有益于学校和社会发展的活动。
第八条学校社会团体活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活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并报理事会(或董事会)审批;(三)活动组织者应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四)活动组织者应做好活动后的总结工作,及时向理事会(或董事会)报告活动情况。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学校社会团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透明。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社团的管理,提高社团活动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注册的社团。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社团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活动管理、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内容,以保障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社团应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社团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
第六条监事会是社团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秘书处是社团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社团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运行机制第八条社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社团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社团应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会议,讨论社团重大事项。
第十条社团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活动质量。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应围绕社团宗旨和目标,注重创新性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前,需向理事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四条社团活动应注重安全,制定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社团财务应实行独立核算,设立专门账户。
第十六条社团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社团财务应定期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第六章会员管理第十八条社团会员应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第十九条社团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社团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社团章程,维护社团声誉;(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三)按时缴纳会费,支持社团工作。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社团对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社团对违反社团章程、损害社团利益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社团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
社团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管理,规范社团活动,营造良好的学生社团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依法管理学生社团,保证学生社团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社团活动应遵循学校的教育方向,坚持社团团结友爱、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与学校、社会联络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当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自觉维护学校的校风学风,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设立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学校为学生社团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活动指导和服务保障。
第七条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设立常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社团注册、活动审批、经费管理等。
第八条学校各学院、系(部)设立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配合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开展学生社团管理工作,并在学生社团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设立学生社团联络员,与学生社团负责人建立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社团情况,传达学校相关政策。
第十条学生社团应当自觉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三章注册管理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注册应当符合学校的指导思想,遵循学生社团的宗旨、任务和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确定章程和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注册应当提交学生社团基本情况、章程、干部成员名单、财产状况、工作计划等资料,经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注册。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变更名称、章程、负责人、注册类别及其它有关事项,应当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应当按规定定期更新社团注册信息,未按时履行义务的,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有权责令其整改,并可暂时停止其活动。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五条学生社团举办各类活动,应当提前在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注册,并提交详细的活动方案和相关资料。
社团综合管理部规章制度
社团综合管理部规章制度第一条综合管理部的宗旨和任务1.1 综合管理部是为了协助社团的顺利运行,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促进社团发展而设立的部门。
1.2 综合管理部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协调社团各项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管理社团的日常事务,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 完善社团制度,提高社团运作效率和透明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的组织架构2.1 综合管理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部员若干人。
部长是综合管理部的领导者,负责统筹部门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分工负责;部员协助副部长完成指定工作。
2.2 部门成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和部门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协作,共同完成部门任务。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的工作职责3.1 部长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领导部门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统筹协调部门工作,推动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协助社团主席进行决策,推进社团工作的深入开展。
3.2 副部长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部长分管部门具体工作,做好工作分工和协调工作;- 负责部门内部的纪律和管理工作,做好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 协助部长处理部门内部纠纷和问题,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转。
3.3 部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部门领导交代的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遵守部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积极学习提升自身能力,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的日常管理4.1 综合管理部应当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部门工作进展,安排部门工作任务,解决部门遇到的问题。
4.2 综合管理部应当定期报告工作情况给社团主席,接受主席的指导和监督。
4.3 综合管理部应当做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保存好工作记录和重要文件,定期整理工作档案。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的财务管理5.1 综合管理部应当做好社团经费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社团经费的使用制度。
5.2 综合管理部应当做好社团财务的统计和报账工作,按照规定定期向社团财务部门报账。
学校针对社会团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社会团体管理,规范社会团体活动,保障社会团体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社会团体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
2. 坚持依法治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 坚持公开透明,加强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4.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团委负责社会团体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社会团体负责人负责本团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3. 学校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社会团体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成立与注册1. 社会团体成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备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宗旨和活动范围;(2)有3名以上发起人,且发起人须为学校师生;(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4)有固定的活动场所。
2. 社会团体成立后,应当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注册。
五、活动管理1. 社会团体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 社会团体活动应当在校园内开展,如需在校外开展,需提前向学校团委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 社会团体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2)文明有序,维护校园环境;(3)注重实效,提高活动质量。
4. 社会团体活动结束后,应当向学校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六、财务管理1. 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2. 社会团体经费来源主要包括:(1)学校团委拨付的经费;(2)社会捐赠;(3)团体自筹。
3. 社会团体经费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专款专用;(2)合理开支;(3)定期审计。
七、监督与考核1. 学校团委对社会团体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学校团委对团体负责人和活动参与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活动组织、实施和监督;(2)财务管理;(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对于学校社团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社团的管理,规范社团活动,提高社团成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学校社团管理中心:负责全校社团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2.各社团: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
三、社团设立与审批1.社团设立:学校鼓励学生自发组织社团,但需符合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社团名称、宗旨和活动范围;(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稳定的成员队伍;(3)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活动设施;(4)有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团审批:学生申请成立社团,需向学校社团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社团申请表;(2)社团章程;(3)社团成员名单;(4)社团负责人简历。
学校社团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并发给社团成立证书。
四、社团活动管理1.社团活动需遵循以下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学校规章制度;(2)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3)尊重学生意愿,保障学生权益;(4)合理利用资源,注重经济效益。
2.社团活动审批:(1)社团活动计划需提前一周向学校社团管理中心提交审批;(2)学校社团管理中心对活动计划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3)活动结束后,社团需向学校社团管理中心提交活动总结。
3.社团活动经费:(1)社团活动经费由学校提供,社团需合理使用;(2)社团经费使用需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五、社团成员管理1.社团成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团,积极参加社团活动;(2)遵守社团章程,服从社团管理;(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参加社团活动,享受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对社团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义务:遵守社团章程,服从社团管理;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
六、社团撤销与整改1.社团撤销:(1)社团成员人数不足10人;(2)社团活动长期停滞,无正当理由;(3)社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
社团行政管理制度
社团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团管理,提高社团运作效率,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大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注册的学生社团,包括学术、文艺、志愿服务等各类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学校相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组织管理。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当坚持服务同学、传播文化、参与社会实践、提升自身文化素养的宗旨,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生社团应当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内部规范,建设和谐稳定的团队,促进社团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学生社团应当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社团成员大会、社团理事会、社团评议委员会等机构。
第七条社团成员大会是社团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讨论并决定社团重大事项。
第八条社团理事会是社团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社团成员大会的决议,具体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社团评议委员会是社团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社团的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第十条学生社团应当制定社团章程,明确各个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应当通过社团章程,明确各职务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社团主席是社团的领导人,负责统筹社团的工作,并代表社团参加各类活动。
第十三条社团副主席是社团的助手,协助社团主席处理社团事务。
第十四条社团干事是社团的执行者,负责具体的工作实施和落实。
第十五条社团财务负责人是社团的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社团资金的收支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十六条社团部长是社团的部门负责人,根据社团的需要设立不同部门,如宣传部、活动部、外联部等。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应当及时向社团理事会和社团成员大会报告并汇报社团工作。
第四章权限和义务第十八条社团主席有权召集和主持社团成员大会和社团理事会会议,签署社团重要文件。
第十九条社团副主席协助社团主席开展各项工作,代理社团主席在其缺席时履行职务。
第二十条社团干事根据社团的需要,负责具体的活动组织和实施工作。
学院社团行政综合管理制度
学院社团行政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行政作为社团日常运行的后勤保障,良好的行政体系有利于社团的长久开展,促使社团不断壮大。
本制度作为社团行政管理的体系标准,维护社团的日常运作。
第二条标准的范围主要包括:管理体制,机构部门职责,会议管理,支教管理,奖励惩罚等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社团实行社长责任制,社长直接对理事会负责,承受理事会的监视和质询,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定。
管辖机构部门:长期义务支教委员会、行政管理部、组织事务部、宣传事务部、财务事务部、团支部、网络资源管理部。
第四条理事会直接收辖监视审查委员会,对各机构部门进展监视审查,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章机构部门职责第五条行政级别分为:基层事务管理级别、中层事务管理级别、高层事务管理级别。
基层事务管理级别包括普通会员、各部门干事;中层事务管理级别包括正副部长、委员会副主席;高层事务管理级别包括:理事、正副社长、委员会主席。
第六条委员会是由特定活开工程成立的专门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筹划和执行活动的权力,不具有财务独立管理的权力。
第七条团支部负责与共青团相关的工作,包括思想教育工作,社团文化培养和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团日活动,会员沟通文娱活动组织等。
第八条长期义务支教委员主要负责支教的全面工作,包括志愿者的组织招聘、选拔、培训,支教学校的沟通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志愿者考核,志愿者和学生评优,支教平安,支教资金申报等。
第九条监视审查委员会为社团制度执行、监视、处分部门,包括人员考核,选举管理,资产监管,内部审计,人员处分,预算监管,费用监管,目标管理等。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为社团的行政管理部门,包括资产管理,物资采购,例会筹备,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
第十一条组织事务部负责活动的筹划、组织实施,包括活动受理,组织人员筹划,活动申报,调配资源组织实施活动,资金筹备,对外联络沟通等。
第十二条宣传事务部负责活动宣传及宣传实施,包括宣传受理,组织人员筹划宣传方案,宣传方案申报和实施,社团形象宣传等以传统媒介为根底的宣传和推广。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随着大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学校社团越来越成为学生参与校园生活和实现个人自我价值的重要平台。
作为大学社团的管理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于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和有序运营至关重要。
一、规章制度编制学生社团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制定适合自己的规章制度。
但是,为了保证学生社团的有序运营和公平竞争,学校应对各学生社团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
1.制定规章制度的原则规章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体现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治精神,尊重社团成员的意见和需求。
(3)规范社团组织架构和运作程序,促进社团健康发展和成员个人能力提升。
2.规章制度的内容社团的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社团名称、宗旨、活动理念和发展规划。
(2)社团组织架构和成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3)社团活动的安排、组织和管理。
(4)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5)社团的评价、考核和奖惩。
二、管理办法实施为了保证学生社团有序运营和规范管理,学校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使社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1.学校管理部门的职责学校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包括:(1)审核学生社团的注册申请,监督社团组织和活动的规范运作。
(2)组织社团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和指导,加强社团管理和服务水平。
(3)监督和管理社团的财务收支和经费使用情况,遏制违规现象。
(4)定期组织评估和考核社团运营情况,对表现优异社团给予奖励,对违规社团给予处罚。
2.社团管理人员的职责社团管理人员是学生社团的运作核心,他们应拥有以下职责:(1)负责社团的日常运营和具体组织工作,协调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
(2)制定社团的年度计划和预算,规划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理、公正。
(4)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社团组织情况和重要活动情况;接受学校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社团成员应遵守社团规章制度和学校有关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和特长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和组织维护社团利益。
校园社团规章管理制度5篇
校园社团规章管理制度5篇校园社团规章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总则1,为规范社团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社团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
于此,结合本社团实际情况,特制订严格的【蓝墨轩请假制度章程】。
以本章程的约束力,保障蓝墨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正常运作,望诸位工作人员予以重视。
2,制度遵守对象:蓝墨轩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请假程序1,工作人员需请假时,必须写好请假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事由、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日期,当事人,等发送到主编空间本章程下跟帖,经主编批准,报人事处备案,方算请假;2,较长时间请假(3天以上)必须找好交接工作人员,并在请假单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员姓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超过假期时间若需续假须提前上报主编处批准;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一、事假: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2,若因考试等原因需要及时复习情况者,待找到合适接任人员后方可请长期假期。
3,工作人员请假期间无工资补助,望予以谅解。
二、病假:1,部门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内)者可由各部部长酌情处理,一天以上需写请假单上报主编处;2,员工如若因病无法亲自去请假者可委托部长代为请假;3,员工病假期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员工关怀本社团发放其原职位30%的工资,但需将医院开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图片形式发送主编邮箱,经审核以及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发放;第四条:请假相关规定1,事先无法请假的需向主管部长电话说明情况,并在一个工作日时间内补办请假单于主编处,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100%;2,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3,请假的审核权,任何人员无审核批准他人假期权利,任何人员请假都必须通过主编批准后方可;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5,请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碍社团工作者量情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其准假时间;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第五条:附则1,本章程由社团董事会负责解释、补充。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体系范文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体系范文大学社团管理制度体系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大学社团的管理,引导社团成员正确行使社团活动权利,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维护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内各类社团的管理,并具有普遍适用性。
第三条大学社团是指由同一兴趣、爱好、活动领域的学生组成的、在大学内开展的、非营利的法人或非法人社团组织。
第四条大学社团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本规定的规定。
第五条大学社团的管理原则是民主、自主、公正和透明。
第六条大学社团可以依据本规定的规定,与学校进行法律关系上的协议或合同,并且享有社团法人的法律地位。
第二章大学社团的登记与立项第七条大学社团的登记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将社团信息录入学校的社团管理系统,取得合法的社团身份的过程。
第八条大学社团的登记资料包括社团名称、社团宗旨、社团成立时间、社团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第九条大学社团的立项应当依据大学社团立项管理流程进行,包括立项书面申请、资料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批准等过程。
第十条大学社团的立项申请书应当包括社团的基本情况、发展规划、活动计划、经费预算等内容。
第十一条大学社团的立项申请应当提交至学校指定的主管部门,并按照学校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评议。
第十二条大学社团的立项审核应当综合考虑社团的规模、活动内容、成员数量及管理能力等因素,并且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批准通过的大学社团,按照立项决议,颁发社团文件,并在学校社团管理系统中予以登记。
第十四条大学社团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定期更新登记信息,并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变更。
第十五条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对大学社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要求社团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第三章大学社团的组织结构与管理第十六条大学社团的组织结构应当由社团负责人、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十七条大学社团的社团负责人应当具备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责任心,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活动计划和经费管理等。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一、引言学生社团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规范社团活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以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二、社团组建与管理1. 社团的组建1.1 学生社团应具有明确的宗旨和目标,并在国家法律、学校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1.2 新社团的组建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并批准。
1.3 学生社团应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指导老师和主席等职位。
2. 社团成员管理2.1 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在校学生,按照章程和选拔要求加入。
2.2 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利益。
三、社团活动与管理1. 活动策划与组织1.1 社团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社团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安排。
1.2 活动策划要与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相契合,注重学术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公益等方面。
1.3 活动组织要做到计划合理、安全可行,确保成员参与度高,活动效果好。
2. 活动经费与资助2.1 社团可通过学校组织的资助计划或自行筹集经费来支持活动开展。
2.2 对于筹集到的资金,社团应做好账务管理,并在必要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
3. 活动场所与设备3.1 学校将为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支持,社团应合理利用并妥善保管。
3.2 社团在使用学校设施时,应遵守学校的使用规定,确保设备安全且不损坏。
四、社团成员权益与义务1. 权益保障1.1 学生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益,不受性别、种族、信仰等因素的歧视。
1.2 社团成员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社团应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并及时接纳与处理。
2. 义务要求2.1 社团成员应按时参加社团的例会和活动,尊重社团的章程和决议。
2.2 社团成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和有损社团形象的行为。
五、社团评优与退出机制1. 评优标准1.1 学校将定期对社团的活动进行评估,评选出优秀社团进行奖励。
高校社团规章制度文件内容
高校社团规章制度文件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高校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团结的校园文化氛围,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校内所有的注册社团,包括学术类社团、文艺类社团、体育类社团等各类别社团。
第三条高校社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高校社团的形象,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高校社团应当坚持社团宗旨,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高校社团应当发挥引领作用,引导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锻炼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高校社团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注重成员培训和团队建设,提升社团的整体实力。
第七条高校社团应当定期向学校上报社团活动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并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高校社团应当设有理事会或者指导老师,负责社团的决策和管理工作,维护社团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高校社团理事会成员应当由社团代表和指导老师组成,负责制定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十条高校社团应当设立各类工作组,如活动组、宣传组、策划组等,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工作。
第十一条高校社团应当设立不同的部门,如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外联部等,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保障社团运转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高校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成员管理制度,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成员的参与行为和发展路径。
第十三条高校社团应当加强和学校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并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活动组织第十四条高校社团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社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经验和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高校社团应当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配置等,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高校社团应当加强对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提升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高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高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我校高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的完善一、背景分析随着高校教育的发展,社团活动在学生中的影响日益增大。
然而,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一些社团活动出现了诸多问题,如管理混乱、活动安全隐患等,亟待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高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二、社团注册与审批为规范高校社团活动,首先应建立健全社团注册与审批制度。
学生组织事务部门负责社团的注册审批工作,并设立审核团队,审查社团申请材料,确保社团的合法性和学校的安全性。
三、社团指导教师每个社团都应配备一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社团的发展和活动的组织。
指导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给予学生指导和支持。
四、社团活动场地学校要统一规划和配置社团活动场地,确保公平合理的使用权益。
同时,校方还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保障社团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社团经费管理社团经费应由学生组织事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审核社团经费的使用情况。
同时,学校可以鼓励社团自主筹集经费,提升社团的独立运作能力。
六、社团活动安全社团活动安全是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学校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社团活动的安全性。
同时,学校要加强对社团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七、社团评估与考核建立健全的社团评估与考核机制,可以促进社团的发展和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
学校可定期组织对社团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
八、社团合作与交流学校应鼓励社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开展联合活动,提升社团活动水平。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各类专题讲座和培训,加强社团成员的交流与学习。
九、社团宣传与推广社团活动的宣传与推广在提高社团影响力方面起到关键作用。
学校可以利用校园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对社团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十、社团创新与发展学校要鼓励社团的创新与发展,为社团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同时,学校可以设置创新奖项,鼓励社团成员在活动中提出新点子和创新思路。
十一、社团与学校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社团与学校的联系与沟通机制,可以有效解决社团与学校之间的问题。
学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社团活动管理,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培养全体师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社团活动,包括社团招新、社团活动策划、社团活动开展、社团活动总结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社团活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社团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监督实施。
2. 社团活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协调工作。
3. 各社团设立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社团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
四、社团招新1. 社团招新活动应在每学期初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社团活动管理领导小组确定。
2. 招新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3. 招新过程中,社团负责人应向新生详细介绍社团情况,包括社团宗旨、活动内容、活动时间等。
4. 招新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将新生名单报学校社团活动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五、社团活动策划1. 社团活动策划应围绕学校教育目标和社团宗旨进行,注重活动的教育性和实践性。
2. 社团负责人应根据社团特点和学生需求,制定活动计划,包括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等。
3. 活动计划需经社团内部讨论通过,并报学校社团活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4. 活动策划过程中,社团负责人应充分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六、社团活动开展1. 社团活动开展过程中,社团负责人应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文明。
2. 活动现场,社团负责人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社团活动应注重团队协作,培养成员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
4. 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活动提供借鉴。
七、社团活动总结1. 每学期末,社团负责人应组织社团成员对活动进行总结,包括活动成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2. 社团活动总结报告需报学校社团活动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3. 学校社团活动管理领导小组对社团活动进行评估,对优秀社团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社团活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社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最新
最新社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维护社团的正常秩序,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坚持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注册社团。
第四条组织机构(一)社团管理部门:负责社团的登记、备案、年检等工作。
(二)社团联合会: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活动审批、社团成员的培训等工作。
(三)社团指导老师:负责对社团的指导工作,提供技术、物资等方面的支持。
第五条社团登记(一)社团登记实行自愿原则,社团应当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章程、组织机构等相关材料。
(二)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社团予以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第六条社团备案(一)社团应当在成立后30日内向社团管理部门备案,提交备案申请书、章程、组织机构等相关材料。
(二)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社团予以备案。
第七条社团年检(一)社团应当在每年年底前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年检材料,包括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报表等。
(二)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年检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社团予以通过。
第八条社团活动管理(一)社团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社团开展活动应当报社团联合会审批,未经批准的活动,社团不得擅自开展。
(三)社团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九条社团成员管理(一)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二)社团成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
(三)社团成员退会应当提前通知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社团行政部制度内容范本
社团行政部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团行政部的管理工作,确保社团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行政部是学校社团联合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协助学校管理社团工作,促进社团健康发展,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三条社团行政部的工作原则:(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政策;(二)坚持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四)坚持促进社团之间、社团与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社团行政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下设若干个小组,如:策划组、财务组、人事组、公关组等。
第五条部长职责:(一)主持社团行政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二)代表社团行政部参加学校有关会议,代表社团联合会与校内外有关单位进行沟通与合作;(三)监督、检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对社团负责人进行考核;(四)审批社团的各项申请,如:活动申请、场地申请等;(五)定期向学校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一)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部门间的协调与联络;(二)负责某一特定领域的工作,如:财务、人事等;(三)指导下属小组开展工作,对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四)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小组职责:(一)策划组: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二)财务组:负责社团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三)人事组:负责社团成员的招募、培训和考核;(四)公关组:负责社团与学校、企业及社会的沟通与合作。
三、社团活动管理第八条社团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九条社团开展活动前,应向社团行政部提交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内容、负责人等。
社团行政部应在收到活动计划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社团方可开展活动。
第十条社团活动期间,必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地点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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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社团行政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行政作为社团日常运行的后勤保障,良好的行政体系有利于社团的长久发展,促使社团不断壮大。
本制度作为社团行政管理的体系规范,维护社团的日常运作。
第二条规范的范围主要包括:管理体制,机构部门职责,会议管理,支教管理,奖励惩罚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社团实行社长责任制,社长直接对理事会负责,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质询,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定。
管辖机构部门:长期义务支教委员会、行政管理部、组织事务部、宣传事务部、财务事务部、团支部、网络资源管理部。
第四条理事会直接管辖监督审查委员会,对各机构部门进行监督审查,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章机构部门职责
第五条行政级别分为:基层事务管理级别、中层事务管理级别、高层事务管理级别。
基层事务管理级别包括普通会员、各部门干事;中层事务管理级别包括正副部长、委员会副主席;高层事务管理级别包括:理事、正副社长、委员
会主席。
第六条委员会是由特定活动项目成立的专门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策划和执行活动的权力,不具有财务独立管理的权力。
第七条团支部负责与共青团相关的工作,包括思想教育工作,社团文化培养和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团日活动,会员沟通文娱活动组织等。
第八条长期义务支教委员主要负责支教的全面工作,包括志愿者的组织招聘、选拔、培训,支教学校的沟通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志愿者考核,志愿者和学生评优,支教安全,支教资金申报等。
第九条监督审查委员会为社团制度执行、监督、处罚部门,包括人员考核,选举管理,资产监管,内部审计,人员处罚,预算监管,费用监管,目标管理等。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为社团的行政管理部门,包括资产管理,物资采购,例会筹备,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
第十一条组织事务部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包括活动受理,组织人员策划,活动申报,调配资源组织实施活动,资金筹备,对外联络沟通等。
第十二条宣传事务部负责活动宣传方案及宣传实施,包括宣传受理,组织人员策划宣传方案,宣传方案申报和实
施,社团形象宣传等以传统媒介为基础的宣传和推广。
第十三条财务事务部为社团财务主管部门,包括预算执行、控制、审核,会计核算,货币资产管理,实体资产监管,对外财务公布,费用控制、审核,财务执行办法拟定等。
第十四条网络资源管理部负责社团网络整体宣传和营销的统筹规划和实施,包括网络宣传方案的策划和执行,社团网站的管理,网络宣传公共平台的管理,电子资料收集、整理、制作,网络平台推广等以网络为媒介宣传和营销。
第四章会议管理
第十五条例会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筹备,会议主要处理社团日常工作,活动安排,理事会决议公布,各部门的工作汇报等,例会作为各部门工作沟通的桥梁。
第十六条理事会由理事长负责筹备,召开前各机构部门应上报需要审议的议题,由理事长整理后下发到各理事,或通过其他方式告知。
理事会不接受临时议题。
第十七条会议召开前三天由会议筹备部门发布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出席人员、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其他与会议相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出席人员应准时到会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因事请假应通知会议筹备部门,同时,以书面形式获
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将假条交到行政管理部。
第十九条参会人员听从会议主持的安排,不喧哗打闹;散会后,按秩序离开,会场保持清洁卫生。
第五章支教管理
第二十条义务支教相关工作,由长期义务支教委员会独立执行,社团其他机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
第二十一条志愿者根据支教的需要统筹安排,在全院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进行选拔,通过考核的志愿者统一建立志愿者档案,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组织志愿者进行必要的支教培训,在条件的允许情况下,组织适当的教育能力提升培训,为志愿者提供教学能力提高的平台,提升教育质量。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支教质量,对志愿者进行严格考勤,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能力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进行沟通辅导或取消支教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期期末对志愿者进行评优,根据实际确定评优人数,获得通过的志愿者由社团和支教所在学校共同颁发荣誉证书,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
第二十五条学期期末对支教学校学生进行成绩考核,考核方式根据实际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成绩优异的学生由
社团和当地学校授予“优秀学生”称号,给予一定的奖学金。
第六章奖励惩罚
第二十六条评比称号:优秀干部、优秀会员、爱心使者(一级称谓),奉献使者(二级称谓),特殊荣誉使者(三级称谓)。
第二十七条各级称号评比由监督审查委员会根据对社团的贡献大小提出候选人名单,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评比考核期内受过处分和附加处分的会员无论贡献大小,一票否决,不得给予任何称号评比。
第二十八条错误轻微,对社团运行、日常管理、活动执行等不起实质性影响作用的行为,不适用处分和附加处分,一律缴纳一元公益支持资金;中、高层事务管理级别加倍缴纳公益支持资金。
第二十九条处分类别:警告、严重警告、降职、撤职、开除会籍;附加处分类别:罚款。
第三十条拖拉推诿是指对待职责内的工作,接受指令而不立即行动,办事拖拉;遇事缺乏担当,寻找各种借口,推脱任务、推卸责任。
情节轻微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比较严重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给予开除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拒不执行是指不接受社团的决定、安排、
管理、制度等,接到指令拒不执行。
情节轻微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比较严重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给予撤职并开除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挪用资产是指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把社团公共财产短时间内作为私人财产使用,没有导致社团损失,初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再次违反给予撤职处分;三次及以上给予开除会籍处分;同时,根据资产使用情况给予10到50元罚款,作为资产使用费。
第三十三条占有资产是指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把社团公共财产据为已有,导致社团财产损失,损害社团公共利益。
一经发现开除会籍,返还社团财产或按原值赔偿。
同时,根据资产使用情况给予20到100元罚款,作为资产使用费。
必要时上报学院介入处理。
第三十四条以公谋私是指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从第三方要求或接受个人利益,损害社团公共利益。
一经发现开除会籍,返还要求或接受的个人利益。
必要时上报学院介入处理。
第三十五条拉帮结派是指个人在社团内部拉拢其他人成员结成小团体,无视社团整体利益,党同伐异、嫉贤妒能、抵制打压同事,破坏组织团结等不利于社团团结,损害社团
利益的事。
一经发现,对领头人员给予开除会籍处分,情况特别严重的社团网站公示一年;其他成员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适当的处分。
第三十六条传播负面情绪或言论是指由于自身利益或情绪受到影响、或者受外界不良信息刺激,在组织内部、会员之间散布片面的、偏激的、个人主义色彩浓厚的言论,扩散阴暗的、猜忌的、不和谐的情绪,破坏组织和谐氛围。
一经发现开除会籍,情况特别严重的给予社团网站公示一年。
第三十七条错误执行是指社团制度、办法、通知或其他文件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因监督管理人员主观有意或失误,导致避开社团有效监督管理的失实行为或真实行为。
情况轻微的失实行为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况比较严重的失实行为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情况严重的失实行为给予开除会籍处分。
对于避开社团有效监管的真实行为,首次出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再次出现给予降职处分,多次出现给予撤职处分。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社团制度、办法等其他适用处分和附加处分的行为,监督审查委员会可以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受到警告处分3次及以上或严重警告2次及以上的人员,给予开除会籍处分。
对于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
人员,可以同时处以5到50元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八章本制度经理事会审核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发布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