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支付技术产品认证自律管理规则》及《支付技术产品认证目录》的通知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支付技术产品认证自律管理规则》及《支付技术产品认证目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f4e5554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9f.png)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支付技术产品认证自律管理规则》及《支付技术产品认证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日期】2017.12.29•【文号】中支协发〔2017〕11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支付技术产品认证自律管理规则》及《支付技术产品认证目录》的通知中支协发〔2017〕117号各会员单位: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支付技术产品认证工作的相关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安全与技术标准专业委员会制定了《支付技术产品认证自律管理规则》及《支付技术产品认证目录》。
经安全与技术标准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2017年12月29日支付技术产品认证自律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支付技术产品认证流程,明确认证活动相关参与方的责任,保证支付技术产品检测认证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支付技术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认证联〔2017〕91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支付技术产品标准实施与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7〕208号)、《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章程》等规范性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支付技术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开展支付服务所采用的软硬件等信息技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理终端(ATM、POS、扫码设备、显码设备等)、移动支付安全单元(SE)、移动终端可信执行环境(TEE)、客户端软件等。
第三条支付技术产品认证是指对上述支付技术产品依照国家标准、金融行业标准以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的团体标准进行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的合格评定活动。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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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行•【公布日期】2012.03.20•【文号】中支协银行卡发[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中支协银行卡发[2012]6号)各成员单位:为规范银行卡支付清算服务行为,维护银行卡市场秩序,保障成员单位合法权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并征求了常委单位的意见,经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即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附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卡业务经营行为,防范银行卡支付清算服务风险,促进银行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银行卡市场良好竞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银行卡业务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是银行卡行业自律管理的专业组织,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通过全体成员会议参与自律管理。
第三条银行卡行业自律的宗旨是:推动成员单位提供安全、高效、优质、便捷、经济的银行卡支付清算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和产业生态环境,倡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团结协作、互惠共赢,共同促进银行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公约适用于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银行卡业务从业人员。
第二章自律规范第五条成员单位开展银行卡业务,应当具备监管机构规定的相关条件,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预付卡的行业分析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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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的行业分析与展望作者:郑芬芬江一帆来源:《商情》2017年第01期【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预付卡作为一种支付形式的优势与劣势,以及我国预付卡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展望这个行业的未来发展。
【关键词】预付卡;第三方支付;预付卡管理办法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具有一定面值的,可在特定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
按是否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按用途可以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
作为一种辅助性货币,预付卡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我们手机中的移动联通电信卡,银联与交行联合发行的太平洋世博非接触芯片预付卡,各个行业众多商家与第三方发卡机构签约发型的消费性预付卡等等都属于预付卡。
再比如国际性的paypal与payoneer卡等因为其便利性在全球各地备受推崇。
预付卡的无论是对于第三方发行机构,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很有吸引力。
首先,对于预付卡发行机构来说,发行预付卡能获取很大暴利,虽然单张卡片限额不高,但是由于发行量巨大,能从消费者那里获取大量免息备付金,向商家收取交易佣金,以及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利润,加上卡片残值等,发行预付卡的利润能达到10%。
其次,商家能提前预收货款,不经手现金,欠款拖欠现象减少,安全性大大增加。
另外,预付卡能够促进消费者的消费,稳定客源等。
最后,对于消费者来说,预付卡的使用能减少携带现金的烦恼,携带方便,并且助于提前计划好自己的消费。
预付卡的这些诸多优势,使得预付卡一经引入便取得飞速发展。
但是,尽管监管部门不断出台关于预付卡管理办法法规等,但是关于预付卡的诉讼案件却有增无减。
广东省消费委员会披露单在广东2015年受理的预付卡投诉案件就有7000多件,涉及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等各个行业。
可见我国的预付卡行业存在很大的问题。
(1)预付卡系统性能不完善。
宋静①对预付卡类支付系统的第三方测试研究中发现预付卡系统中存在系统功能缺失、实现错误、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设备不到位、文档与系统存在部分不一致等系列问题。
(完整版)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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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简介《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推出的第6期年度行业运行报告,旨在加强行业研究和思考,凝聚行业共识,宣传行业发展成果,交流行业发展经验,为会员单位经营决策和监管机构政策制定提供信息参考。
《报告》全面总结我国2017年度支付清算行业运行发展情况及特点,提示支付清算市场存在的风险及不足,揭示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协会在支付清算行业尤其是在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开展方面,积累了时间序列较长、覆盖面较全的行业数据。
《报告》第一章为我国支付清算行业发展综述,梳理了我国2017年支付清算行业运行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环境、行业发展主要特点和行业发展展望。
第二章为我国支付清算行业热点回顾,评析了我国2017年维护市场秩序、影响行业格局、推动支付创新的热点事件。
第三章至第七章结合大量数据、图表和案例,对票据、银行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预付卡支付等业务领域的发展概况、运行特点、行业风险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展示了一些行业调研成果和会员单位的创新产品。
第八章着力于对金融科技发展现状和趋势的研究思考,提出了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相关建议。
第九章梳理了我国支付清算行业政策法律环境与监管制度现状,对行业政策法律和监管环境态势进行了探讨。
《报告》安排了3个专题。
专题一《支付领域检测认证业务发展》,概述检测认证制度的发展历程,简析国内外支付行业主要检测认证业务,梳理支付技术产品检测认证实施现状并展望下一步工作。
专题二《支付行业对外开放新格局》,总结我国支付清算行业对外开放实现的新跨越和面临的新挑战,并对其发展提出对策与建议。
专题三《支付清算行业电信反欺诈发展现状》,详细介绍了支付清算行业反欺诈工作的整体形势、开展情况、面临挑战和发展建议。
《报告》最后附有票据、银行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预付卡等业务的主要数据统计表,以及国内主要支付清算系统业务量统计表,以方便读者查询。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报告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d2016789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40.png)
要点一
第三方支付服务概述
第三方支付服务是指非银行机构提供 的支付清算服务,包括互联网支付、 移动支付、二维码支付等。
要点二
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 情况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 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在中国 得到了广泛应用。据中国支付清算协 会统计,第三方支付业务交易规模持 续扩大,已经成为中国支付清算市场 的重要力量。
行业挑战分析
监管政策变化
随 着 金 融 监 管 政 策 的 调 整 , 支 付 清 算 行 业 需 不 断 调整业 务模式以适应监管要求。
信息安全问题
保障用户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泄露是支付清算行业面临 的重要挑战。
ABCD
跨境支付发展
随着跨境贸易的增加,跨境支付清算成为行业的重要挑战。
创新与技术应用
加强行业自律和合规管理
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加强合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消费者 权益。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支付清算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 技术,提升中国支付清算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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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法规与标准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人民银行法》
为保障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职责, 规范支付清算行为,维护支付清算市 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02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 务管理办法》
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进行了规 范,明确了支付业务申请与许可、监 督与管理等事项。
市场集中度分析
整体市场集中度较高,主要被几家大型支付机构占据。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占据主导地位,其他中小型支付机构面临较大的竞争压
力。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市场格局将不断变化,中小型支付机构也有机 会通过创新和技术升级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2022票据与账户管理准入资格考试真题模拟及答案(3)
![2022票据与账户管理准入资格考试真题模拟及答案(3)](https://img.taocdn.com/s3/m/f03a1753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b1a8d4f.png)
2022票据与账户管理准入资格考试真题模拟及答案(3)1、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在备案重要信息缺失的久悬银行结算账户时,应依据重要信息缺失的久悬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将()等信息提交账户管理系统,并将账户管理系统显示的信息与清单进行核对(多选题)A. 银行机构代码B. 存款人名称C. 账号D. 账户性质试题答案:A,B,C,D2、银行机构可对本机机构及所辖机构的哪些信息进行查询?()(多选题)A.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信息B.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C. 操作员信息D. 系统日志E. 系统公告试题答案:A,B,C,D3、票据交易的结算通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电子簿记系统进行,包括()(多选题)A. 票款对付B. 纯票过户C. 票款过户D. 纯票对付试题答案:A,B4、应当建立账户管理系统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的地区包括()?(多选题)A.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B. 各分行C. 营业管理部D. 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试题答案:A,B,C,D5、以下关于建立健全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复核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A.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和银行应建立健全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复核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防止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处理“一手清”B. 开户银行应当对存款人提交的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双人审查,并签章予以确认。
C.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应指派专人(不得为临时人员)对开户银行所报送开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登记开户申请资料交接单,交账户管理系统录入员。
D. 账户管理系统录入员对收到的开户申请资料及交接单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业务规章制度,进行银行结算账户的核准处理,打印开户许可证,交账户管理系统高级业务主管。
E. 账户管理系统高级业务主管在开户许可证上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之前,应当对存款人书面开户申请资料中的存款人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等重要信息再次进行审核,并与账户管理系统存贮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国内信用证审单规则》的公告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国内信用证审单规则》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71160ee6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b1.png)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国内信用证审单规则》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6.08.18•【文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国内信用证审单规则》的公告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第10号),为统一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标准,推动国内信用证业务健康发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了《国内信用证审单规则》,并经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自2016年10月8日起施行。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2016年8月18日附件国内信用证审单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健康发展,为信用证业务相关方提供统一的审单操作规范,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第10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国内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
前款规定的信用证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国内信用证。
前款规定的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以下统称贸易)提供的信用证审单服务,除信用证有明确修改或排除,本规则各条款对信用证所有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审单基本原则第四条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贸易合同相互独立,即使信用证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
银行对信用证做出的付款、确认到期付款、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抗辩的制约。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合规发展自律指引(2023修订版)》的通知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合规发展自律指引(2023修订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c79c37d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f3.png)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合规发展自律指引(2023修订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公布日期】2023.09.14
•【文号】中支协发〔2023〕139号
•【施行日期】2023.09.14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合规发展自律指引(2023修订版)》的通知
中支协发〔2023〕139号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合规程度,现将修订后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合规发展自律指引(2023修订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非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遵照执行。
《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合规发展自律指引(暂行)》(中支协发〔2023〕8号)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根据《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中支协发〔2023〕81号)精神及行业发展情况,新增条款为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八条,修订条款为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协会,联系电话:************、010-
66066196。
附件: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合规发展自律指引(2023修订版)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23年9月14日。
2018-2019年中国支付行业研究报告(Payment+Industry+Research)
![2018-2019年中国支付行业研究报告(Payment+Industry+Research)](https://img.taocdn.com/s3/m/c2de636967ec102de2bd89db.png)
电报汇款 诞生
20世纪中叶
20世纪
私营信用的商 业票据(纸基)
国家信用的 纸币(纸基)
网上银行诞生 (虚拟账户)
20世纪 80年代
一般等价物 产生(实物)
贵金属等充当 货币(实物)
古代
手机银行诞生 (虚拟账户)
1996年
第三方支付诞 生(虚拟账户) 1998年
未来
实物支付时代
资金流和物流逐渐分 离,但便携性普及性 不足。
收益形式 银行卡收单分润(1/10)、网络服务费、品牌服务费等; 发卡行(7/10)收单行(2/10)分润等;转账等电子银行业务手续费; 接入费、交易手续费;技术服务费、沉淀资金利息等;
致交易缺乏通畅,效率低下。电子支付的出现,使得支付方式的信息流动更为通畅,从而大大增加了支付的效率,使得货物流动和资金流动能同时
运转起来。
银行卡组织 诞生(卡 1970年基)
ATM取款机 诞生(卡基)
1967年
POS机诞 生(卡基)
1973年
偶然个别的 物物交换 (实物)
很久以前 long long ago
19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20 《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
第三方支付三类账户确 立
规范刷卡费率定价
21 《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规范聚合支付
22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 集中存管备付金 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3
收单代理商
客户银行A 客户
客户银行 A账户-
客户银行卡间跨行支付业务示意图
银联
商户银 行B
支付交易 第三方支付
商户 第四方支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7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76号](https://img.taocdn.com/s3/m/5d7c57df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92.png)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7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境内使用人)越来越多地使用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等境外机构(以下统称境外提供人)提供的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
为维护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安全,统筹实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现将加强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事宜通知如下:本通知所称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是指境外提供人通过专用金融网络,使用特定报文标准,为境内使用人提供跨境金融信息传输等服务。
境内使用人和境外提供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按照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共同防御网络攻击,维护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安全。
一、境外提供人的合规义务(一)事前事项报告义务。
境外提供人为境内使用人提供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应当在正式提供服务前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件,下同)向中国人民银行履行报告手续。
报告内容包括:境外提供人的基本信息和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提供服务的资质;境内使用人接入其网络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网络产品、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架构和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服务的具体业务规则和信息传输处理机制;客户权益保障机制,有关网络产品、服务安全维护的具体措施及其安全风险的补救办法;在母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接受监管的情况等。
2018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2018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https://img.taocdn.com/s3/m/0375bfaddaef5ef7ba0d3cc0.png)
2018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文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2018年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社会资金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支付业务量保持稳步增长。
一、非现金支付工具2018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2203.12亿笔,金额3768.6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94%和0.23%o(一)票据票据业务量持续下降。
2018年,全国共发生票据业务2.22亿笔,金额148.86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3.23%和43.64%。
其中,支票业务2.02亿笔,金额131.47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99%和14.52%;实际结算商业汇票业务1892.57万笔,金额16.21万亿元,笔数同比增长14.81%,金额同比下降3.35%;银行汇票业务26.75万笔,金额1969.7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9.26%和45.96%;银行本票业务116.14万笔,金额9850.5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48%和30.86%。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量快速增长。
2018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出票1450.71万笔,金额16.7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1.34%和32.40%;承兑1489.36万笔,金额17.1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9.67%和31.99%;贴现419.24万笔,金额9.7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3.92%和39.91%;转贴现697.24万笔,金额34.45万亿元,笔数同比增长3&48%,金额同比下降22.55%o质押式回购56.54万笔,金额6.16万亿元,笔数同比增长28.50%,金额同比下降10.96%2。
(—)银行卡发卡量保持稳步增长。
截至2018年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75.97亿张,同比增长13.51%o 其中,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69.11亿张,同比增长13.20%;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6.86亿张,同比增长46.73%。
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占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的90.97%,较上年末有所下降。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指引》暨开展2020年度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工作的通知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指引》暨开展2020年度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d55d88f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f0.png)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指引》暨开展2020年度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日期】2020.10.27•【文号】中支协发〔2020〕191号•【施行日期】2020.10.2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指引》暨开展2020年度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工作的通知中支协发〔2020〕191号各有关会员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秩序,持续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收单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自律管理的工作要求,优化完善外包机构评级管理机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对此前发布的《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指引》(中支协发〔2017〕84号)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指引》(附件1),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度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级方式各会员单位应在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系统(以下简称“评级系统”)开放期间登录评级系统,对合作外包机构进行评分。
评级系统链接:。
二、评级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2月9日。
三、评级工作组织动员各会员单位应做好评级工作组织动员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会员单位外包评级工作组织情况反馈表》(附件2)及时反馈评级工作邮箱,各单位组织情况将纳入协会自律评价体系。
组织动员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在11月1日前组织本单位将总分支机构全量合作外包机构录入“协会综合服务平台-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未接入系统的机构可通过/eportal/ui?pageId=598261&articleKey=604621&column Id=595085提出接入申请;二是提前明确总分支机构参与评级工作的经办人员和工作职责;三是组织开展总分支机构评级人员培训工作,提高评级工作质量效率,培训视频可通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微信公众号-云课堂”进行在线观看。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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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日期】2011.10.19•【文号】中支协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10.1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支协发〔2011〕6号) 各会员单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已经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附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协会工作委员会的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工作委员会”),是指协会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在协会业务范围内设立的从事支付清算行业特定专业领域活动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各自专业领域内,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践行市场规范,促进行业自律;为市场发展提供调查研究、政策建议、业务咨询、信息支持等专业服务;增进市场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成员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对外开放及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工作委员会应遵守协会章程,围绕协会的中心工作和所赋予的职能、任务开展活动,不单独制定章程,不具备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
第五条工作委员会的名称前应冠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英文译名应与中文名称意思一致,对外开展活动应使用全称。
第二章发起与设立第六条针对支付清算市场某专业领域的自律管理需要,在需求迫切、成立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协会秘书处、三分之一的理事单位或三分之一的常务理事单位可向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发起设立工作委员会的议案。
2018年H1中国第三方支付数据发布报告
![2018年H1中国第三方支付数据发布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81b7ac31c5da50e2534d7f14.png)
2017Q2-2018Q2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结构
2.0% 11.7% 18.7% 2.0% 13.0% 17.9% 3.0% 11.0% 13.5%
100% 80% 60%
3.0% 9.6% 17.2%
2.8% 13.2% 12.3%
40% 70.2% 20% 67.6% 67.1% 72.5% 71.7%
2018H1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
快钱 易宝支付 和包支付 银联商务
0.5% 京东支付 0.7% 0.5% 0.4% 苏宁支付 0.2% 其他 0.8%
.7% 0 联动优势 .9% 0 壹钱包 .8% 1
支付宝&财付通 93.5%
注释:1. 因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实际业务具有多元化、集团化、跨行业的特征,核算数据仅代表针对支付交易规模这一业务维度的观点;2. 交易规模统计口径为C端用户在移动端 主动发起的C2C、B2C、B2B2C单边交易规模,不包括资金归集等B2B业务;3. 交易规模核算范围为移动消费(移动电商、移动游戏、移动团购、网约车、移动航旅、二维码扫码)、 移动金融(货币基金、P2P、其他口径内移动金融产品)、个人应用(信用卡还款、银行卡间转账、银行卡至虚拟账户转账、虚拟账户间转账)、其他(生活缴费、手机充值、其他口 径内交易);4. 根据最新掌握的市场情况,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5. 部分企业处于缄默期,经与企业协商,在发布企业交易规模时不对其业务情况进行单独披露。
2018H1线下扫码支付交易规模
线下扫码支付市场保持稳定增长
2017年是线下扫码支付交易规模爆发式增长的一年,而2018H1线下扫码支付交易规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2018Q1和Q2 季度环比增速均超过了15%。2018Q2,线下扫码支付的交易规模占2018Q2移动支付总交易规模的6.9%,同比2017Q2 的占比4.6%增长明显。认为,2018年线下扫码支付市场仍是移动支付市场的重要增长点。
201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研究报告
![201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研究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5f56c135e87101f69e319543.png)
• 技术、财务等企业经营辅助服务
提供的软硬件服务从支付工具拓展到会 员管理、积分管理等营销服务、财务管 理等商户经营管理服务
5
第三方支付产业链
201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产业链
监管方
监管
商业银行
交易验证、资金清结算
交易信息传送、资金清结算
清算机构
消费者
签约授权,提 供支付服务
第三方支付机构
(C端支付)
个人用户
第三方支付分类及业务流程示意图
线上支付
个人
个人转账、充值缴费、还款等
线下支付
资金流转
第三方支付机构
收款方
资金流转
根据服务 对象分类
企业用户
线上收单 线下收单
付款方
收款
资金流转
第三方支付机构
企业
资金流转
4
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模式
第三方支付机构从基本业务逐渐探索出各种增值业务
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收款方及付款方之间的支付桥梁,主要通过搭建支付平台,为收付款双方提供资金划转、资金清结算 以及技术、安全保障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方支付业务包括网络支付、 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及受理以及其他。前三者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基本业务,在该业务中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向收付款 双方收取手续费盈利。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服务丰富度的增加,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探索出其他业务模式,如利用数据资 源开发大数据产品,提供精准营销等增值服务,以实现多样、灵活的盈利模式。
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类型
基本 业务
付款方 (个人用户)
支付工具 手续费
• 网络支付 以开发APP、设置二维码或直接输入账户 信息的方式,依 托于虚拟账户进行资金的转移,直接服 务于C端用户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备案“聚合支付技术服务”业务具体备案流程是什么?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备案“聚合支付技术服务”业务具体备案流程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05a6a0c0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98.png)
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申请流程
用户注册——备案认证——备案申请——提交聚合支付备案资料——备案公示——备案回执
现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备案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的审查越来越严格了,目前备案聚合支付技术服务需要几个大步骤:如果需要系统和技术支持联系掌优宝
1、对你自己带源码的聚合支付系统做系统安全检测报告或者等级二级以上认证,如果只是需要做备案用的话,建议做系统安全检测报告就行了。
检测基本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检测聚合支付系统,一部分是针对系统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大概需要将近40个文件)。
能做这个安全检测报告的有两个单位,一个是银行卡检测中心,一个是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都是权威的检测机构。
如果聚合支付系统安全性没有大问题的话,一般2-3周就能拿到检测报告。
2、需要与合作支付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且明确双方合作内容包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或“电子支付指令传输”,(后期备案时,这一页需上传到备案系统内),不过有很多的合作支付机构是需要他们的服务商提前在协会备案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才能签订带这个内容的合作协议的。
具体可以咨询自己的合作支付机构。
上
传时需要把合作协议的首页+尾页拼一张图,和包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或“电子支付指令传输”的那页一起上传
3、找专人按照要求编写自己公司的《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聚合支付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这两个文件协会是不提供模板的,要注意的是这两个文件都需要扫描盖章。
4、下载最新版承诺函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也需要打印盖章。
5、等以上步骤都做完以后,就说明已经具备备案所需要的材料,可以上传资料走备案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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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简介《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推出的第6期年度行业运行报告,旨在加强行业研究和思考,凝聚行业共识,宣传行业发展成果,交流行业发展经验,为会员单位经营决策和监管机构政策制定提供信息参考。
《报告》全面总结我国2017年度支付清算行业运行发展情况及特点,提示支付清算市场存在的风险及不足,揭示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协会在支付清算行业尤其是在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开展方面,积累了时间序列较长、覆盖面较全的行业数据。
《报告》第一章为我国支付清算行业发展综述,梳理了我国2017年支付清算行业运行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环境、行业发展主要特点和行业发展展望。
第二章为我国支付清算行业热点回顾,评析了我国2017年维护市场秩序、影响行业格局、推动支付创新的热点事件。
第三章至第七章结合大量数据、图表和案例,对票据、银行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预付卡支付等业务领域的发展概况、运行特点、行业风险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展示了一些行业调研成果和会员单位的创新产品。
第八章着力于对金融科技发展现状和趋势的研究思考,提出了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相关建议。
第九章梳理了我国支付清算行业政策法律环境与监管制度现状,对行业政策法律和监管环境态势进行了探讨。
《报告》安排了3个专题。
专题一《支付领域检测认证业务发展》,概述检测认证制度的发展历程,简析国内外支付行业主要检测认证业务,梳理支付技术产品检测认证实施现状并展望下一步工作。
专题二《支付行业对外开放新格局》,总结我国支付清算行业对外开放实现的新跨越和面临的新挑战,并对其发展提出对策与建议。
专题三《支付清算行业电信反欺诈发展现状》,详细介绍了支付清算行业反欺诈工作的整体形势、开展情况、面临挑战和发展建议。
《报告》最后附有票据、银行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预付卡等业务的主要数据统计表,以及国内主要支付清算系统业务量统计表,以方便读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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