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例分析(考点归纳)
行政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于2005年取得了某市某区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与某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按照规划局的要求进行土地开发。
甲公司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土地开发。
2009年,甲公司完成土地开发后,向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经审查,认为甲公司提交的规划方案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遂以《规划许可决定书》的形式,驳回了甲公司的申请。
甲公司不服,向某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市政府维持了规划局的《规划许可决定书》。
甲公司不服市政府的复议决定,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规划局作出的《规划许可决定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遂判决撤销了规划局的《规划许可决定书》,并要求规划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重新作出规划许可。
规划局不服一审判决,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划局是否具备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书》的法定职权;2. 规划局作出的《规划许可决定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3. 市政府是否正确履行了行政复议职责。
三、案例分析(一)规划局是否具备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书》的法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本案中,规划局作为市规划主管部门,具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定职权。
因此,规划局具备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书》的法定职权。
(二)规划局作出的《规划许可决定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规划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四)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行政行为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A区城管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居民李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其住宅楼顶搭建了一处违章建筑。
该违章建筑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用于堆放杂物和私人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属于违法行为,城管部门有权依法予以拆除。
二、案件经过1. 调查取证:城管部门在发现李某违章建筑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了李某的行为违法,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2. 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城管部门依法向李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李某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3. 期限届满未拆除:期限届满后,李某未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城管部门再次进行调查,确认李某的行为仍然违法。
4. 强制拆除:城管部门依法对李某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在强制拆除过程中,李某及其家属进行了阻挠,但城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采取措施,保证了强制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
5. 李某提起行政复议:强制拆除后,李某不服城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向某市B区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三、案例分析1. 城管部门执法程序合法:在本案中,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2. 强制拆除行为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城管部门有权予以强制拆除。
在本案中,城管部门在多次要求李某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未果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符合法律规定。
3. 李某的阻挠行为违法:在强制拆除过程中,李某及其家属进行了阻挠,扰乱了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4. 行政复议结果:某市B区人民政府依法对李某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城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合法,驳回了李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四、案件启示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行政法律行为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环保局在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发现某化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 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2. 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废水排放,导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3. 未按规定进行环境监测,未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环境监测数据。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某市环保局依法对某化工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二、案件分析1. 违法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等规定,某化工企业的行为属于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废水排放,导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3)未按规定进行环境监测,未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环境监测数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2. 行政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等规定,某市环保局有权对某化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某市环保局有权对某化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3. 行政处罚决定某市环保局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对某化工企业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人民币XX万元;(3)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包括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环境监测等。
三、案例分析1. 案例特点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违法行为性质严重:某化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未按规定进行环境监测等;(2)法律依据明确:本案中,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3)行政处罚力度较大: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体现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案例1 具体行政行为和抽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精心整理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讼。
精心整理[问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精心整理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定点屠宰场,这就意味着剥精心整理夺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屠宰资格。
可见,该通告市卫生局均可成为本案的被精心整理告。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侵犯了乙、丙、丁的利益,精心整理故乙、丙、丁均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行政诉讼。
理由如上题所述。
精心整理(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是行政许可行为,具体而言局就有权据此吊销其执照与精心整理许可证。
但本案中,由于市政府的行为违法,所以,工理决定,并对其权利义务产精心整理生实际影响。
针对特定对象即特定的事和特定的人作出定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行精心整理政机关和被管理一方的行为规则和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精心整理案例2 行政合理性原则和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精心整理告、没收违禁区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精心整理收其违法所得590元,并且工商所认为李某曾因伤害罪当?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精心整理原则?[正确答案]幅度内,其行为没有超越法精心整理律,不与法律相抵触,是合法的。
但工商所在法定幅度[考点集成]精心整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容包括:行政职权基于法律精心整理的授予而存在,行政职权依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精心整理上;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理性。
规范性文件。
政策研究室经精心整理对各方面进行调查,征求有关工商、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公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否精心整理正确?为什么?[正确答案]为,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精心整理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是市人民政府的内部机构,虽公布,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精心整理[考点集成]根据行政主体的理论,行(2)以自己的名义运用行精心整理政权力,进行行政管理活动。
行政学案例答案
《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参考答案[案例分析]一:某市公安局新上任的交通处处长张某,为尽快改变交通处存在的纪律松弛、干警不安于位的落后状况,他首先深入基层单位和干警进行调查研究。
然后,他针对该处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了一些行政措施,如:(一)派人到外地学习先进交通管理经验,制订岗位责任制;(二)对少数违法乱纪干警给予必要的惩处;(三)派工作组进驻问题多的交通队;(四)改善干警工作条件和必要的福利待遇。
这些措施实施后,该处工作有了明显起色,张处长的威信也因此大大提高。
各科、队和几位副处长遇事不论大小都要向他请示,没有他的点头许多事情就很难办。
张处长自认为:领导干部的威信就是要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来树立,手中无权就谈不上威信,就没有号召力。
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张处长通过使用行政手段,虽然使交通处的工作有了明显起色,树立了个人威信,但该处存在的主要问题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而且还使一些人害怕他,对他敬而远之。
后来他离休了,他的威信也随之消失了。
交通处的干警对他褒贬不一,有的说:交通处没有张处长这样的干部不行;有的说:一个领导干部仅靠权力来树立威信是调动不起下属人员的积极性的。
试分析:行政领导者的威信(或影响力)来自哪里?张处长建立起的威信为什么不能持久?[案例解答]行政领导者的威信(或影响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行政首长所具有的法定职务、地位带来的强制性影响力;二是行政首长自身的基本素质所造成的非权力性影响。
只有将这两方面的影响力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建立持久的威信。
张处长未能建立起真正的、持久的威信,主要是他只重视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树立个人的威信,而忽视了非权力性影响力的重要作用,没有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来调动下属人员的积极性。
[案例分析]二:为了加强县文化局的领导班子建设,某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决定任命张某为县文化局局长,并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出了正式任命通知。
该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县政府的任命通知违背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遂建议县人民政府予以纠正,但县人民政府不予理睬。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案例1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需遵守执行。
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正确答案](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明确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而该市原仅有甲、乙、丙定点屠宰场,这就意味着剥夺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屠宰资格。
可见,该通告是针对定点屠宰这一特定的事和甲、乙、丙特定的人作出的,侵害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公平竞争权,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2)市政府、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均可成为本案的被告。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由于市政府的行为是具体行政接侵犯了乙、丙、丁的利益,故乙、丙、丁均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以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乙、丙、丁可以市工商局、市卫生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3)乙、丙、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理由如上题所述。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是行政许可行为,具体而言是属于资格许可行为,即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的许可。
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是资格许可行为,未获得该牌的企业就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的经营活动,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就有权据执照与许可证。
行政法律案例分析试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背景材料:某市A县某开发商B公司在A县某地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在开发过程中,B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原本规划为住宅区的地块改为商业用途。
此举引起了周边居民的不满,认为此举破坏了原有规划,影响了自己的生活环境。
随后,A县居民C向A县政府提出投诉,要求查处B公司的违法行为。
问题:1.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B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请简要说明理由。
2. A县政府在接到居民C的投诉后,应当如何处理此案?3. 如果B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A县政府可以采取哪些行政措施?4. 在此案例中,居民C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5. 结合此案例,分析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1. B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B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 A县政府在接到居民C的投诉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若经调查确认B公司存在违法行为,A县政府应依法责令B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 如果B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A县政府可以采取以下行政措施:(1)责令B公司停止违法行为;(2)依法对B公司进行罚款;(3)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对B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4. 在此案例中,居民C的权益通过以下途径得到保障:(1)居民C向A县政府提出投诉,促使政府介入调查;(2)A县政府依法查处B公司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居民C的合法权益;(3)通过舆论监督,提高政府执法透明度,让居民C对案件进展有所了解。
5. 结合此案例,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1)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开发商和居民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了解不足;(2)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等问题;(3)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行政案例分析(考点归纳)
考题类型:1)单选;2)多选;3)名词解释;4)简答题;5)论述题;6)案例分析(4个);第一章:行政案例概述1、行政案例分析历史行政案例是对行政管理活动的事实描述和经验总结,其作为一种教学和研究方法,至今还不足100年的历史,它初创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美国,40年代正式确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得到长足的发展。
如今,行政案例分析法不仅成为我国高等院校公共行政专业研究和学习公共行政知识的重要教学方法,同时,它也是公共行政部门进行人员培训与再教育的必要手段和方法。
2、行政案例分析法就是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途径,以结构简洁紧凑的书面形式,把一个个真实的行政活动情景描述出来,供教学或研究之用,从而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行政案例分析法首先诞生于美国的哈佛大学,后来不断得到完善与发展。
)3、行政案例的基本特征行政案例除具有案例的一般特征,即高度的拟真性和鲜明的教学目的性外,还具有如下独特的几大特征:(1).行政案例的公共性和公务性。
这是行政案例的最大特点。
(2).行政案例涉及范围广、包容量大。
(3).行政案例的编排和分类具有相对性。
(4).行政案例的分析无统一的模式和格式。
4、行政案例的分类(1)第一种分类法是由美国著名的案例研究专家罗伯特••英提出来的。
他把行政案例分成两大类,组合成六种。
首先,他根据案例本身复杂性程度将行政案例分为单个型案例和多重型案例两大类别。
其次,他根据行政案例自身的性质将案例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探索性案例,第二种是描述性案例,第三种是解释性案例。
在作出以上两种划分之后,罗伯特·英把这两个类别综合在一起,排列组合成六种行政案例类型。
出现单个型探索性案例、单个型描述性案例、单个型解释性案例、多重型探索性案例、多重型描述性案例、多重型解释性案例共六种行政案例类型。
(2)第二种分类法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劳伦斯•林恩提出的案例教学功能分类法。
他根据行政案例的不同教学功能,把案例区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规范型行政案例;b、决策型行政案例(是行政案例的主体形式);c、评述型行政案例;d、原理应用型行政案例;e、问题对策型行政案例。
行政法律案例分析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市某区某街道办为解决当地居民停车难问题,决定在该街道办管辖范围内设立一处临时停车场。
该停车场由街道办委托某物业公司经营管理。
物业公司为提高停车场的收入,未经街道办同意,擅自提高了收费标准。
居民们对此表示不满,认为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居民们向甲市某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调查后认为,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是一起行政法律纠纷案件,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2.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
3. 案件分析(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根据该规定,物业公司作为停车场经营者,未经街道办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
(2)事实认定本案中,物业公司未经街道办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其行为具有违法性。
居民们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调查后认定物业公司行为违法,并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依法认定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违法。
(3)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擅自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本案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依法判决物业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三、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问题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为了满足城市扩张的需要,当地政府积极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
在此背景下,某开发商(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因土地使用权问题产生了争议。
开发商于2010年取得了某市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开发商根据规划局的要求对地块进行了相应的规划和设计。
然而,在项目后期,规划局以“规划变更”为由,要求开发商重新调整设计方案,并要求开发商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开发商认为规划局的要求不合理,双方就此产生了争议。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规划变更的合法性;2.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问题;3. 开发商的合法权益保护。
三、法律分析1. 规划变更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条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对城乡规划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城乡规划进行修改。
规划变更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
在本案中,规划局提出规划变更的要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评估结果需要修改城乡规划;(2)规划变更应当经有权机关批准;(3)规划变更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从现有证据来看,规划局提出的规划变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如果规划变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或者不符合法定程序,则规划变更的合法性存在问题。
2.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向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一次性缴纳。
在本案中,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并按照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规划局以“规划变更”为由要求开发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缺乏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一次性缴纳,除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
因此,开发商无需按照规划局的要求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和实施的根本原理和基本准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具体内容包括:行政职权基于法律的授予而存在,行政职权依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即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理性。
二、问题
什么是行政合理性原则?本案中被告卫检所的行为是否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
三、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006年10月4日,被告聘请的基层食品卫生监督员依法对原告经营的商店进行食品卫生检查,限期让原告体检办证,责令原告当场销毁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料是正确的。被告以原告妨碍公务为由,要求派出所处理,也是正当的。但被告又于次日(10月5日)对原告作出处罚,属滥用职权的行为,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第5目之规定,判决撤销了被告卫检所对原告的处罚决定。
次日(10月5日)上午,被告卫检所又派5名工作人员到安桥镇,首先与镇卫生院负责人进行了讨论,并决定对原告经营的商店食品进行彻底检查;当场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处以500元罚款;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要求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当日下午二时许,被告派来的5人及卫生院的有关人员携带照相机再次对原告的商店进行检查。这时,刘某赶来阻止,双方发生争执直至厮打。后被告再次向安桥镇政府和安桥派出所、工商所作了汇报,要求协助检查处理。下午5时许,在被告的要求下,安桥镇政府、安桥派出所、工商所派员与被告一起再次对原告的商店进行检查,被告并以原告未办证,拒绝销毁变质沉淀的矿泉水软包装饮料,殴打食品卫生检查人员为由,当即给原告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为:变质食品就地销毁;限期2日体检办证;停业整顿等待处理;罚款1000元。原告不服处罚,于2006年10月13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行政案例分析]例题答案考试资料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第一章行政环境案例1、贫困县的”摆谱症”1、本材料反映的主要是官场上较为流行的“政绩工程”(超大豪华广场),职务消费(超标准的公车消费),绩效评估指标单一,不根据具体经济与社会环境,高调消费的公共行政现象。
2、“摆谱”的基本内涵是无实质内容,表面上风风光光,摆阔绰,讲排场,爱面子的浮夸做法。
从行政环境的原理看:⑴政治环境,①法律的完善化、科学化程度制约着行政系统运转的协调,规范水平;②政治生活的民主平等程度制约着行政系统运转的协调、规范水平。
⑵文化环境,行政道德,由此可以看出”摆谱症”的原由,首先在于制度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缺乏规范,缺乏必要在监督;其次在于文化环境,如行政道德失范、行政风气不良。
3、①进行必要的财政预算制度,并且最大限度地财务公开,避免铺张浪费②后勤体制改革,如公车货币化、社会化改革③加强行政管理外部监督、公民舆论等。
案例2、GDP数据疑局1、本案例反映的是政府部门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夸大GDP统计数字、追求“政绩”的行政现象。
2、主要原因:⑴压力型的领导体制。
上级政府为了有效地驱动下级政府完成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系列经济发展指标,往往通过一定的量化指标,再层层下达,并以完成经济指标的好坏作为对其政绩评价的主要评价的主要依据,在压力型领导体制下,有些地方政府片面地为求政绩,往往弄虚作假,虚报数字。
⑵对政绩的理解与评价发生了转移,政绩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一些地方官员热衷于数字指标的浮夸,用形式代替实质。
⑶缺乏严格的评价机制与惩罚机制,如果虚报浮夸被严厉查处,政绩评价有一套科学的标准也不至于”数字出官,官出数字”。
3、危害:⑴导致决策失误,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影响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从而破换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⑵降低政府威信,动摇执政基础。
⑶在政府内部发生官僚主义,当浮夸得不到制止、惩罚,行政的重心便会逐步偏离为人民服务的轨道。
对策:⑴变压力型领导体制为合作型领导体制,制定政策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指标方面的作用。
分析行政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区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某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食品厂”)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生产过程中使用过期原料;二是未按照规定进行食品生产记录;三是生产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厂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案件经过1. 调查取证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食品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食品厂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食品厂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原料库、产品库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收集了相关证据。
2. 调查核实市场监管局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核实,确认食品厂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生产过程中使用过期原料,导致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2)未按照规定进行食品生产记录,无法追溯食品生产过程;(3)生产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3. 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厂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2)罚款人民币10万元;(3)责令食品厂停产整顿,整改期间不得生产、销售食品。
三、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行政违法案件,涉及食品安全领域。
食品厂在生产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违法行为分析(1)使用过期原料:食品厂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使用过期原料,导致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即食品生产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2)未按照规定进行食品生产记录:食品厂未按照规定进行食品生产记录,导致无法追溯食品生产过程。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即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记录制度。
(3)生产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食品厂生产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行政案例分析范文
行政案例分析范文概述本文旨在通过对行政案例的深入分析,探讨不同案例涉及的具体问题、理论背景以及行政法规等问题。
通过系统地分析和解析案例,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行政法制度,并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应用相关知识。
案例一:公务车使用管理案例案例背景某地区政府公务用车管理不善,导致部分公务员滥用公车并涉嫌腐败,引起公众的不满和质疑。
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具体问题该案例涉及倡导廉洁政府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公务员职责的履行和监督机制的建立等。
在公务用车使用上,应该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严格执行用车审批流程。
此外,应该加强监督机制,对滥用公车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确保公务用车能够真正为公务服务。
2. 相关法规《公务员法》《公务车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3. 理论背景行政管理的核心是公共利益的实现。
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行政机关应该依法合规,依靠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对公车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此外,要推进政府的廉政建设,树立廉洁政府形象,确保公务员尽职尽责,不滥用职权。
案例二:城市环境保护案例案例背景某城市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市民的居住环境和健康受到威胁,引起广泛关注和社会不满。
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具体问题该案例主要涉及城市环境保护问题,包括噪音、空气、水源等方面的污染。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并且对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此外,还需要增加环境监管部门的力量和效率,加强对环境污染企业的监管,以确保市民的生活环境能够得到保护。
2.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3. 理论背景城市环境保护是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责任。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行政管理者应该注重环境保护,通过制定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确保城市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同时,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对环境污染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法考《案例分析指导用书》考点归纳表(行政)
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包括: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 确认判决的情形包括:1、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2、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 生实际影响的。
依云市调味品厂诉依 云市人民政府行政处 行政赔偿 理决定案
对于合法有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就发生法律效力,不仅
对行政相对人是有效的,对行政主体也是有效的。如果该行政决定有错误,其
沈某诉洋河市公安局 祥和分局行政处罚案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 (主体违法)
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生效,在这种情况下,洋和市公安局不能仅 依据内部规范,就将其撤销。公安交通管理局也不是提出申诉的主体, 不能因为公安机关认为错误就任意撤销合法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没有告知当事人调查的原因和后果。也没有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 核,若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依云市调味品厂诉依 云市人民政府行政处 审判监督程序 理决定案
本案可由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行政行为的撤销 (信赖利益保护原 则)
行政行为如果存在错误和违法是可以撤销(违法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后,自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失去效力),撤销有三个要求:特定情况下,即使行政行为存在违法,也不得撤 销,但应当给予补偿。 第一、撤销必须存在法定事由。包括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律程序,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以及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第二,撤销主体是有权撤销的主体,主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法院和原行政机关。 第三,撤销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启动行政行为撤销的主体主要是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 对授益行政行为撤销,出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行政机关违法而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对被许可人的权益损失进行赔偿。 对负担行政行为,因为撤销相当于减轻或者免除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因此一般情况下撤销负担行政行为没有限制。
行政案例分析
行政案例分析I. 案例背景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案例的提起和解决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手段。
行政案例对于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益以及促进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具体的行政案例,探讨案例所涉及的问题、相关法律依据以及解决方案。
II. 案例描述某地市政府决定在城市 A 中新建一座大型商业综合体,并发出招标公告,要求有意参与招标的企业提交商业项目方案。
公司B看中了这个商机,准备参与招标。
然而,在招标文件中,有一项要求所有参与招标的企业需要提供股东及其持股比例的信息。
公司B由于其股东是敏感人物,担心这些信息的公开将对公司的商业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于是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免除提供股东信息的要求。
政府对此案例的处理涉及到行政法律、商业法和隐私保护等法律领域。
III. 法律分析1. 行政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的过程中,应当依法公平、公开、透明、廉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机关不得超越法定职权发生行政纠纷。
2. 商业法依据:根据《公司法》,公司的股东信息属于公司内部权力结构的一部分,通常只在需要的情况下才会向外界公开。
根据《公司法》,当公司有合法的商业利益需要保护时,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
3. 隐私保护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公开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对于个人信息的公开,必须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评估。
IV. 案例解决方案针对公司B的申请,政府可以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提供以下解决方案:1. 提供信息合理性评估:政府可以要求公司B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股东的特殊身份,以及公开股东信息可能带来的商业风险。
政府需要对公司的申请进行权衡,确保对商业机密的保护和公开透明原则的平衡。
2. 保密承诺:政府可以与公司B签署保密承诺协议,确保其股东信息仅限于行政机关内部使用,并不得公开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行政法律十大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法律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我国,行政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涉及众多领域。
本文将通过对十个典型行政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行政法律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市规划局违法审批建设项目案案情简介:某开发商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市规划局在接到举报后,责令开发商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分析:本案中,规划局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未依法审批建设项目。
对此,规划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案例二:某县政府违法征收土地案案情简介:某县政府在未依法征收土地的情况下,强行征收村民土地用于建设项目。
分析:本案中,县政府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依法征收土地。
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案例三:某市环保局违法处罚企业案案情简介:某企业因环保问题被市环保局处以罚款,但企业认为罚款数额过高,遂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本案中,环保局在处罚企业时,未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存在处罚过重的问题。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依法对环保局的处罚决定进行审查。
4. 案例四:某市公安机关违法扣押公民财物案案情简介:某公民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扣押财物,但后来证明其无罪。
分析: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扣押公民财物时,未依法进行,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扣押财物。
5. 案例五:某市卫生局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案情简介:某医疗机构因存在违法行为,被市卫生局吊销执业许可证。
分析:本案中,卫生局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未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存在吊销过重的问题。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执业资格。
6. 案例六:某市工商局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案案情简介:某企业因存在违法行为,被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分析:本案中,工商局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时,未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存在吊销过重的问题。
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营业执照。
行政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行政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近年来,行政案例分析在法律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行政案例分析不仅有助于理解法律条文,还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法律适用的实际情况。
下面,我们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行政案例分析,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案例一,某市政府在城市规划中违法建设。
某市政府在城市规划中违法建设了一座高楼大厦,该建筑不仅超出了规划范围,还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居民纷纷向政府提出投诉,要求政府依法拆除违建并进行赔偿。
分析,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进行的,市政府违法建设高楼大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法律,政府应当依法拆除违建,并对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合理的赔偿。
答案,政府应当依法拆除违建,并对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合理的赔偿。
案例二,某政府部门在招聘中存在腐败行为。
某政府部门在招聘人员时存在腐败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导致一些合格的应聘者无法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不满。
分析,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政府部门在招聘人员时必须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存在腐败行为。
该政府部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平竞争的权利。
答案,政府部门应当彻查腐败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重新进行公平竞争的招聘程序,确保合格的应聘者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
案例三,某政府部门滥用职权导致损害公民权益。
某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时滥用职权,导致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引发了公众的不满和抗议。
分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滥用职权。
该政府部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答案,政府部门应当立即停止滥用职权的行为,并对损害公民权益的行为进行赔偿,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结语: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行政案例分析在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性。
只有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的适用和实际情况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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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类型:1)单选;2)多选;3)名词解释;4)简答题;5)论述题;6)案例分析(4个);第一章:行政案例概述1、行政案例分析历史行政案例是对行政管理活动的事实描述和经验总结,其作为一种教学和研究方法,至今还不足100年的历史,它初创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美国,40年代正式确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得到长足的发展。
如今,行政案例分析法不仅成为我国高等院校公共行政专业研究和学习公共行政知识的重要教学方法,同时,它也是公共行政部门进行人员培训与再教育的必要手段和方法。
2、行政案例分析法就是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途径,以结构简洁紧凑的书面形式,把一个个真实的行政活动情景描述出来,供教学或研究之用,从而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行政案例分析法首先诞生于美国的哈佛大学,后来不断得到完善与发展。
)3、行政案例的基本特征行政案例除具有案例的一般特征,即高度的拟真性和鲜明的教学目的性外,还具有如下独特的几大特征:(1).行政案例的公共性和公务性。
这是行政案例的最大特点。
(2).行政案例涉及范围广、包容量大。
(3).行政案例的编排和分类具有相对性。
(4).行政案例的分析无统一的模式和格式。
4、行政案例的分类(1)第一种分类法是由美国著名的案例研究专家罗伯特••英提出来的。
他把行政案例分成两大类,组合成六种。
首先,他根据案例本身复杂性程度将行政案例分为单个型案例和多重型案例两大类别。
其次,他根据行政案例自身的性质将案例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探索性案例,第二种是描述性案例,第三种是解释性案例。
在作出以上两种划分之后,罗伯特·英把这两个类别综合在一起,排列组合成六种行政案例类型。
出现单个型探索性案例、单个型描述性案例、单个型解释性案例、多重型探索性案例、多重型描述性案例、多重型解释性案例共六种行政案例类型。
(2)第二种分类法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劳伦斯•林恩提出的案例教学功能分类法。
他根据行政案例的不同教学功能,把案例区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规范型行政案例;b、决策型行政案例(是行政案例的主体形式);c、评述型行政案例;d、原理应用型行政案例;e、问题对策型行政案例。
5、行政案例的功能(1)提供实际知识的功能(2)为案例使用者提供一个集思广益的机会(3)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作出决策的能力(4)有助于加深对行政学理论和方法的理解及运用(5)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参与性(6)有助于培养学生对行政管理活动的敏锐性和适应性(7)提高在职行政人员的素质,改进行政工作(8)有利于促进行政学理论的发展以及学界与政界的联系。
第二章:1、行政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不同职责(1)教师的角色:在案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a、“教练员”的角色:根据不同的案例类型选择不同的讨论方式;b、“导演”的角色:引导和控制课堂讨论进程;c、“书记员”的角色:做好课堂讨论记录和小结。
(2)学生的职责:在行政案例的教学中,学生是主体,其主要职责是:a、做好案例课堂教学前的准备工作b、积极参与课堂案例讨论c、主动聆听别人的发言d、认真听取教师对案例讨论的总结e、撰写案例分析报告2、行政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a、专题分析法 b、综合分析法 c、讨论分析法第三章:行政案例的编写1、行政案例编写的一般程序:(1)事先拟定案例编写提纲;(2)确定开头语的表达方式;(3)确定背景材料提供的方式;(4)案例正文描述的方法与技巧选择;(5)案例结尾方式的选择(6)正式进入案例文字的编写和修改工作。
2、行政案例编写的几个要求:行政案例的编写是一项逻辑谨密、要求很高的工作。
一篇行政案例,尤其是一篇优秀的行政案例,应首先坚持“四个满意”的总体原则:(1)让学习者满意,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原则。
(2)使采用此案例进行课堂教学的教师满意的原则。
(3)使案例编写者满意。
(4)使调研对象单位满意。
上述“四个满意”的原则是行政案例编写的基本要求。
此外,在行政案例的编写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具体要求: (1)目标要明确 (2)选材要适当 (3)构思要巧妙 (4)描述要真实 (5)写作要讲究技巧.3、行政案例的编写格式:(1)行政案例的标题;(2)行政案例的说明;(3)行政案例的正文;(4)行政案例的附件;(5)分析思考题。
4、行政案例编写的基本步骤:一般来说,行政案例编写的基本步骤是:确立主题一搜集素材一撰写内容。
以下分而述之。
(1)确定行政案例主题:选择这一主题的重要性;编写这一主题行政案例的可行性;(2)撰写行政案例内容;(3)搜集行政案例素材。
5、撰写行政案例内容(三个要与四个不要):“三要”:(1)案例的内容要基本忠于事实;(2)案例情节的展开要根据案例的内在发展规律来进行;(3)案例的发表和资料的引用要得到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许可。
“四不要”:(1)不要分析;(2)不要评论;(3)不要揣测和猜想;(4)不要以先入为主的理论去套现实的生活。
第四章:行政组织与职能1、行政组织的编制管理的含义和意义:(1)含义:行政组织的编制管理,就是按法律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行政组织的职能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进行的管理。
(2)意义:编制管理是建立精于高效的行政组织体系的重要前提;是防止官僚主义,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的重要手段;有助于节省国家财政开支。
(补充:编制管理的原则:精简原则;统一原则;编制立法原则。
编制管理的方法:行政方法;经济方法;法律方法。
)2、行政职能体系和行政职能转变的内容:体系:(1)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服务职能。
(2)行政管理的运行职能:决策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
转变的内容:(1)政府职能和角色的变化;(2)市场经济萌芽了纳税人意识;(3)政府观念的变化,成本效益观念、服务观念、有效性和效率观念、时间观念、顾客观念、利益观念、小政府大社会观念等开始在政府的运作中逐步表现出来。
第五章:人事行政1、我国公务员的主要机制:能力开发机制;人才激励机制;新陈代谢机制;勤政廉政保障机制。
第六章:行政领导1、行政领导的含义(名词解释):是指在行政组织中,经选举或任命而享有法定权威的领导者,依法行使权利,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所进行的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等的社会活动。
2、行政领导者的责任含义和内容:(1)含义:责任是指行政领导者违反其法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2)内容:政治责任:工作责任;法律责任。
3、行政领导者的素质及素质内容:(1)领导者素质有双重含义(名词解释):首先是指构成领导者的各种内在要素,即使领导者之所以成为领导者的生理、心理、文化、思想、政治、道德等因素,以及由这些因素而形成的本质性能力,亦即领导能力。
它们是领导者任职的内在根据和条件,统称为领导者素质。
其次,还指这些要素、能力的现实状态,即发展程度或实际水平。
(2)内容:政治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
4、行政领导班子素质结构及其优化:(1)合理的静态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智能结构;气质结构(2)合理的动态结构:A、合力关系:第一,经验、阅历的互补关系;第二,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互补关系;第三,品德互动关系;B、合力状态:第一,团结合作能力;第二,科学决策和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第三,社会动员与社会统御的能力;第四,清除积弊和开拓进取的能力。
第七章:行政决策1、行政决策(名词解释):行政决策是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职能所作的行为设计和抉择过程。
2、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发现问题、确定目标阶段;拟制备用阶段;选择最佳方案阶段;方案的修正完善阶段。
第八章:行政执行与行政监督1、行政执行的任务、原则和前提:任务:总的说来是贯彻国家政策、法律、法令,上层指示、决定、决议等,有效地实现国家和政府的决策目标。
原则: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就是要贯彻公仆精神;行政执行活动规范化;遵守行政执行程序。
前提:决策合法、正确;物质条件基本具备;组织措施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先。
2、对行政权力控制的必要性:行政权力是一种支配他人的力量;行政权力是一种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行政权的支配力和强制力孕育着权力的任意性与腐化性。
3、行政外部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党监督;各种社会组织的监督;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九章:行政立法1、行政立法的必要性:(1)行政立法是政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标志;(2)行政立法是实现民主与法制的统一,法与权的统一,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的要求;(3)行政立法是进一步加强政权建设、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关系的需要。
2、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改革开放。
(2)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3)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4)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利与责任。
(5)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十章:行政文化1、行政文化的含义、构成及作用:(1)含义:行政文化,有广、狭两种含义:就其广义而言,行政文化是指行政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政制度和组织机构。
从狭义说,行政文化仅指行政意识形态,即在行政实践活动基础上所形成的,直接反映行政活动与行政关系的各种心理现象、道德现象和精神现象的精神活动状态。
(2)构成: A、行政文化的关系性构成:a、主体行政文化;b、客体行政文化。
B、行政文化的发生性构成:a、行政心态;b、行政意志;c、行政规范;d、行政评价。
C、行政文化的其他构成。
(3)作用:A、行政文化对内向性行政的作用:a、对行政组织形式的影响;b、对行政观念的影响;c、对行政风气的影响。
B、行政文化对外向性行政的作用:a、廉洁行政的保障;b、高效行政的条件;c、民主行政的条件;d、政治文明的促进2、行政道德的基本功能:(1)行政道德的规范与约束功能 (2)行政道德的教育与塑造功能 (3)行政道德的调节功能 (4)行政道德的激励功能3、社会主义行政道德规范的内容:(1)政治坚定 (2)为人民服务 (3)实事求是 (4)清正廉洁 (5)勤奋敬业 (6)公正行政。
第十一章:行政效率1、行政效率的特点:方向性;关联性;社会价值性;相对性。
2、行政效率研究的意义: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活动追求的目标;提高行政效率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保证;提高行政效率是加速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行政效率问题是检验行政改革的客观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