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规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规则

为了方便读者,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本馆实行图书通借通还服务,这一服务包括“通借”和“通还”两个方面,“通借”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一校区借阅所有校区的图书,“通还”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一校区归还所有校区的图书。读者借还本校区图书,与以往一样正常借还。所在校区读者对非本借书地图书的借还的具体服务规则如下:

1、服务对象

本校持有校园“一卡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

2、办理地点

各校区图书馆流通服务台(一楼大厅)。

3、服务范围

图书馆各校区所有图书流通库室。

4、非本借书地图书的借阅规则

(1)借阅非本借书地的图书必须是在本校区无馆藏或馆藏图书已借完,且其它校区的馆藏图书呈“可借”、“在馆”的状态。

(2)借阅非本借书地的图书申请者的个人借阅册数尚未达到规定数量且没有足以影响借阅权限的违章记录。

(3)办理非本借书地的图书借阅的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21:30。假期不开展此项服务。提交非本借书地图书借阅申请当天不能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册数:申请有效期内最大申请册数为全日制本科生册,教职工和全日制研究生册。

(5)读者按照通过图书馆主页上的OPAC查询,获得需借阅图书的书名、索书号等信息,认真阅读和填写图书通借(非本借书地)预约申请。

(6)申请借阅的有效期限:自读者提交借阅图书的申请单之日起3日内。负责图书通借(非本借书地)预约服务工作人员接受读者提交的借阅申请后,申请者应从次日起至申请有效期内在图书馆主页上的“读者借阅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图书是否已经借到;如已列入“委托到书”列表中,从图书列入“列表”之日起计算,读者应在5日内到本校区图书馆流通服务台(一楼大厅)办理借阅手续;一旦逾期,

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并对委托者记录备案一次;当记录累计达到二次时,一年内本馆将不再向该读者提供该项服务。

4、非本借书地图书的归还规则

在图书馆开放时段(假期除外),读者可在任一校区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

5、通借通还与正常借还的关系

本校校园一卡通在各个校区图书馆通用,读者可以自行去其他校区借还图书,也可以遵照本规则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