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正义_政府弘扬正义美德的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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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卷第3期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 o.l10N o.3 2009年6月J OURNA L O F BE I H UA UN I V ERS I TY(So cia l Sciences)Jun.2009
环境正义:政府弘扬正义美德的新领域
密佳音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正义作为古往今来人类在社会活动中孜孜以求的真谛及坚定不移捍卫的崇高理想,不仅为思想家所推崇,而且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环境领域亦然如此。
对
环境利益的 分配 失衡和环境责任的 分摊 不公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社会贫困和环境危
机,深刻地触及到环境伦理价值的核心 环境正义。
当环境问题危机四伏,公众的环境
权受到不公正对待,而市场却对环境问题束手无策之时,作为正义代言人的政府应以其绝
对优势来捍卫环境正义,践行其永恒的政治理想。
关键词:环境;环境正义;政府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101(2009)03-0033-04
一、对环境问题的正义追问
何为正义?事情得以公正处理,即为正义。
正义的最佳脚注应为 应当应分 。
当人们得到其所应然之待遇,即被视为实现了正义。
因此,从分配意义上解读正义方为最精准的理解方式。
正如罗尔斯所言,正义是 所有的社会基本善 自由与机会、收入与财富及自尊的基础 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有利于最不利者 。
[1]正义作为古往今来人类在社会活动中孜孜以求探索的真谛及坚定不移捍卫的崇高理想,不仅为思想家所推崇,而且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环境领域亦然如此。
正义之所以为环境领域所必需,是因为人们在物质匮乏的条件下缺乏足够的仁爱精神。
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人类集体的行动,而正义是集体行动的前提,同时,环境资源又是有限的,任何人都无法改变,人类有必要对人口和经济的发展进行控制,而限制谁的自由和发展则关系到正义问题,环境问题的公共性和环境资源的有限性凸显了正义的分量。
价值共同体由生命个体、物种、生态系统和社会共同体这些不同层级的成员所构成,人类是价值共同体诸多成员之一,人类对其他价值共同体成员承担着多层次的环境义务。
因此,作为惟一道德主体的人类,就存在着如何公平行使自己对待所有成员(包含人类自己)的环境义务问题。
然而,人类活动在深化与拓展的过程中,平等的界限往往被遗忘,经济发展成为最重要的目的。
环境破坏者通常为掌握经济和政治资源的 精英阶级 ,从中获利却无须承担破坏的后果,而将环境破坏导致的危害转嫁给自然界和社会中较低阶层的公众,社会正义的要求与环境保护的需要之间存在着的张力清晰可见。
对环境利益的 分配 失衡和环境责任的 分摊 不公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社会贫困和环境危机,深刻地触及到环境伦理价值的核心 环境正义。
诚如温茨所言, 社会正义和环境保护必须同时受到关注,缺少环境保护,我们的自然环境可能变得不适宜居住,缺少正义,我们的社会环境可能同样变得充满
收稿日期:2009-05-11
作者简介:密佳音(1980-),女,浙江慈溪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06级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生。
敌意。
[2]简言之,环境保护需要的不仅仅是限制措施,还需要立足于伦理价值取向,而正义无疑最具魅力的向度。
环境,与正义相伴相生。
二、环境正义的实质阐释
(一)环境正义的基本内涵
环境正义 亦称 环境公正 (env ironm en tal j u stice),在广义上是指人类与自然之间实施正义的可能性问题,即种际正义;狭义上包含两层含义[3]:一是指所有主体都应拥有平等享用环境资源、清洁环境而不遭受资源限制和不利环境伤害的权利;二是指享用环境权利与承担环境义务的统一性,即环境利益上的社会公正。
环境正义的概念最重要的理论价值在于指出了环境保护的复杂性和环境保护的症结之所在。
环境正义揭示了环境利益通常表现为强势群体的利益;环境正义关注和强调同时代在环境利益分配时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行为不正义现象及矫正;环境正义关心不同文化、经济背景下的群体所面临的环境磨难及其解决之道;环境正义运用平等原则解决环境权利和义务;环境正义旨在平衡、协调多元利益主体关系,解决各层次的环境不公,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追求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
(二)环境正义的实质:实现环境分配正义
环境正义主张少数民族及弱势团体有免于遭受环境迫害的自由,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资源的永续利用以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以及每个人、每个社会群体对干净的土地、空气、水和其他自然环境有平等享用的权利 。
[4]然而,只要社会中仍然存在分配领域的非正义,那么,这种非正义就很可能隐性或显性地渗透到环境领域的各个方面。
无论是有毒物的倾倒,还是可耕地的减少,抑或是全球的气候变化,往往是世界上那些贫穷的和被边缘化的人在污染和资源退化面前首当其冲,这仅仅是因为他们更为脆弱和更少选择性。
而特权阶层却可以通过购买防护品的消费行为和砍伐他国森林进行贸易行为等机制将其与环境问题隔离。
[5]
环境正义的实质是从权利和义务相互对称的角度,考察不同国家、地区和公众的环境利益和负担的社会合理分配问题,是基于人的差异性与同一性相统一的分配正义。
环境问题很特殊,为全球所关注。
所以,可将分配正义论与环境问题联系起来,一体考虑他们的包容能力。
[6]环境正义的实现要通过以分配正义为价值基础的制度安排,尊重资源的公平分配,遵循机会平等原则,保障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拥有平等享受基本资源的权益,并为其提供普遍的发展机会,使分配尺度与人的发展尺度相统一,使效率与公平相统一,避免公众在环境资源利用时产生冲突,不应因少数人的过度享受去毁坏大部分人的生存根基,也不应为了当代人的富裕而把后代人推向生态的赤贫,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三、对政府的诉求成为环境正义的应有之义
(一)理性 经济人 非环境道德行为对公民环境权的侵犯
经济学最基本的假设之一是 人是有理性的 。
所谓 理性 ,指的是行为主体在交换中面对现实选择时,将挑选 较多 ,而不是 较少 。
就环境问题而言,理性 经济人 的非道德环境行为主要表现在:第一,人类对环境资源有限性的认知的过程。
在人类文明的早期, 环境资源被认为是上帝的恩赐,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任何人无需支付任何代价,随时都可以任意使用、改造甚至毁灭的自由财产 。
[7]然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升级,人口的日益俱增,工业的快速发展,人类不顾一切的向自然摄取,终于引发了环境污染的泛滥和环境破坏的加剧。
人类对环境的认识没有达到科学的认知以前,不能充分意识到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有限理性的人类的非环境道德行为就很难避免;第二,盲目追求经济发展。
受传统发展思想的影响和经济发展的约束,尤其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和人们大都以高投入、高消耗为手段,以牺牲环境代价求得经济的快速发展,仅把治理污染作为单纯的技术问题,侧重于消极、被动的治理,很少从政治、社会、伦理、文化等角度考量其产生的深刻根源以及对人类产生的重大的、不可逆的影响,从而较少地限制开发、利用环境的行为,缺乏积极、主动的治理;第三,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选择的困顿。
环境是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如果每个人都想尽多的享有而不支付相应的成本,环境
资源将最大限度被利用,甚至透支。
当自身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集体的利益往往被舍弃。
(二)环境物品的公共品属性及其对公共行为与公共权力的诉求
市场制度的基础是 经济人 假设,它认为每个市场竞争的主体都在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这种追求成为一切经济活动甚至所有社会行动的内在机制。
不可否认,市场制度是人类的一大创举,它大力推动人类物质财富的增加,然而,在增加社会总福利的同时,市场制度也带来了巨大的负面效应, 公地悲剧 和 外部性效应 就是典型的例子。
由环境外部性问题引发的 市场失灵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难寻见,市场机制无法保证社会经济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协调,更难以实现环境正义。
这是因为:其一,市场机制无法降低高昂的交易成本;其二,市场机制无力组织与实现环境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其三,市场机制无法获取和提供对称的环境信息;其四,市场机制无从补偿和纠正环境中的经济外部性。
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国家权力,不仅在社会各类型权力中效用最高,而且通常以社会整体代表的身份,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解决各种争端和冲突的最终仲裁者出现。
国家权力作为公共权力,控制着一定的公共资源,并以完成一定的公共职能为前提,它具有强制力的垄断性、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约束力和主权性,国家权力所具有的这些特殊的力量,是它与其他权力不同的显著标志。
环境问题充满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愈发成为一些根本性冲突与矛盾的焦点,政府、政党、利益集团、公民、环境组织都牵涉其中,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通过私人和民间方式得以解决,必须上升到政治层面,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如此一来,具有权威性的公共决策使其成员采取一致的集体行动成为可能,而作为全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代表、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权力的介入和干预成为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三)作为公权代表的政府具有维护环境正义的绝对优势
政府是源于公众的公意要求和公众的公意授权而产生的。
政府作为由公众推举产生,代表着公众的意志,维护公众利益的公共权力机构,是社会公共事物和公共活动的管理主体。
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使用公众授予的公共权力对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进行公共管理。
政府必须关注和解决公共问题,而对公共问题进行有效的管理则是其应尽的职责。
由于现代环境正义问题的产生、影响和解决都与政治有着紧密的关联,集体行为和公共行为在环境正义问题的因果链条上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如果政治层面无法有所回应,政府权力则不能形成环境的支持性力量,环境非正义现象将不可能得到真正改观。
政府的产生、本质属性、主要职能以及环境正义问题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公共问题,这一性质和特点都决定了政府是维护环境正义的重要力量,是防止 公有地悲剧 发生的最好的协调者和监督者。
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较,政府维护环境正义的绝对优势主要体现在:第一,政府权力具有普遍性。
一旦明确了环保方向,就可以在其行政范围内全面推行,促进各阶层、集团和社会群体之间的交流和信息沟通,加强公民的环保合作;第二,政府权力具有合法强制性。
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来禁止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同时,还可以对污染企业和个人征收环境税,补偿环境弱势群体,平衡环境利益;第三,政府为实现环境正义提供制度保障。
政府可以将环境正义的核心价值取向渗透到整个执政过程中,并为预防、抵消或克服各种可能由经济社会条件劣势所引发的环境物品的非正义分配而设计制度,从而满足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第四,政府能提供相对充分的环境信息。
通过建立完善的环保体系,政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 搭便车 所提高的交易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摩擦费用;第五,政府能有效组织环境公共产品的供给,克服市场失灵造成的资源配置失效;第六,政府所拥有的政治、经济资源为环境正义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四)政府维护环境正义的现实意义
政府致力于倡导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它的强势使其有能力、有义务在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中建立规则,这不仅可以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平衡环境利益,化解环境冲突,代表不同群体的利益对环境资源进行最优配置,维持良好的环境公共秩序,从而以全新的标准重新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概括起来,政府维护环境正义主要有五方面的现实意义:第一,有利于保障公众生存权、环境权和发展权,减少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第二,有利于规范政府环境行政行为,提高环境行政绩效,增强政府在环境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的系统性、公正性,维护社会正义,树立政府权威,夯实政府合法性根基;第三,有利于为国家振兴和繁荣积蓄能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四,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规避环境风险,提升国际威望和国际竞争力;第五,有利于提升公众参与政治活动的素养和能力,促进市民社会成熟发展,建立关怀、信任、和谐的社会系统。
四、结语
环境正义不是未来的期待,而是与人类社会的政治公正、司法公正、经济公正、教育公正、医疗公正等等人们迫切关心的问题一样且独立存在的。
如果说人类过去对环境正义的追求是潜在的、隐含的,而如今,当环境问题危机四伏,环境困境无处不在,当公众面临巨大环境磨难,环境权益受到不公正对待,生存和发展时刻受到威胁时,公共权力的代表 政府被寄予了正义的希望。
政府应时刻保持对环境问题的敏感、慎思和公正,关注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怀,关注涉及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权诉求,并将多元利益主体以及他们对环境的不同诉求进行公正的考量。
只有当政府依照正义的德性自觉地追求环境正义时,才能增强社会凝聚力,才能获得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对政府体制的正确认识,才能维护社会稳定,才能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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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蓬蓬
Environ m ental Justice:N e w A rea of the Justice V irtue
Carried for w ard by the Govern m ent
M I Jia yi n
(Adm inistration College of J ilin Universit y,Changchun130012,China)
Abst ract:As hum an be i n gs exp l o ri n g the essence of j u stice through the ages,the j u sti c e is not only advocated by the th i n kers,but i n filtrates in the vari o us fields o f soc ial life,and t h e sa m e situati o n happened i n the env i ronm en t field.The distri b u ti o n i m ba lance of the env ironm ental benefits and shari n g unjustice o f t h e env i ronm en tal liab ility and the resu lting society poverty and env ironm en tal crisis pro found l y touched to the core val ue of env ironm ental ethics env ironm ental j u stice.W hen the env iron m ent is po tentia lly dangerous,the pub lic env ironm ental ri g hts are un fairl y treated,ho w ever,the m ar ket t h at faces the env ironm ental issues is at a loss,as a j u stice spokes m an,the governm ent defends the env ironm en tal j u stice w ith its absolute super i o rity and practices its ti m e less politica l i d ea ls.
K ey w ords:Env ironm en;t Env ironm ental j u stice;Govern m 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