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监护室抢救车使用管理制度



(1) 由专职人员负责抢救车管理;

(2) 每日清点药品及物品的数量,质量,性质,并做好记录

(3) 每日检查药品的质量,规格,批号及有效期;

(4) 每日检查抢救车的急救设备的性能。(血压表、听诊器、插销板、手电、开口器,简易呼吸器,负压吸引器)保持性能良好使之处于备用状态;

(5) 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药品一目了然。放置合理便于使用;

(6) 药品及设备出现短缺或不合格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及时补足;

(7) 抢救物品登记本与实物必须相应对应,不应有缺项,多项;

(8) 每日用250mg/L含氯消毒剂清洁抢救车内外,如有特殊病人或疫情发生时浓度升为500mg/L

(9) 抢救过程中如有质疑情况发生应保留用药后的空瓶以便提供抢救的客观依据;

(10) 护士长定期抽查抢救车内的物品准备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11) 抢救药品及用物,因抢救病人消耗后,应及时清点补充,已处于备用状态;

(12) 原则上不得挪用抢救车上的药品及器材。

注:①抢救车内的药品应按生产日期先后从左到右(或从上到下)摆放,使用时应从左边(或上边)开始拿取。

②使用抢救车内药品及物品,应进行详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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