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规范HJT354--202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规范HJT354--202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HJ/T 354-20071 适用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技术指标。
1.2 本标准适用于已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的验收监测。
2 规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HJT 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和缺失数据的处理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据有效性指从在线监测系统中所获得的数据经审核符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在质量上能与标准方法可比。
3.2自动分析仪指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自动分析仪器。
4 数据质量要求4.1 与标准方法可比除流量外,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 次自动监测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比对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HJT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鉴别技术规范1 合用范畴1.1 本原则规定了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旳质量规定,数据有效性鉴别措施和缺失数据旳解决措施。
1.2 本原则合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旳有效性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献本原则内容引用了下列文献中旳条款。
但凡不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有效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 6920 水质 pH 值旳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 水质铵旳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旳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 水质总磷旳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旳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3195 水质水温旳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HBC 6- 环保产品认定技术规定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旳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规定HJ/T 101-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规定HJ/T 1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规定HJ/T 104-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规定HJ/T 191- 紫外(UV)吸取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规定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与考核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原则。
3.1数据有效性指从在线监测系统中所获得旳数据经审核符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规定,在质量上能与原则措施可比。
3.2自动分析仪指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取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自动分析仪器。
4 数据质量规定4.1 与原则措施可比除流量外,运营维护人员每月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 次自动监测措施与实验室原则措施旳比对实验,实验成果应满足本原则旳规定。
hj3552019标准

hj3552019标准
HJ 355-2019标准是《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规定了系统的运行管理、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有效性审核、数据异常与故障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还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技术要求,包括仪器的安装、调试、验收、校准、维护和维修等,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要求,包括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的检测和校准、对系统性能的测试和评价以及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审核等。
总体而言,HJ 355-2019标准对于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水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HJT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pdf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和缺失数据的处理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据有效性指从在线监测系统中所获得的数据经审核符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在质量上能与标准方法可比。
3.2自动分析仪指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自动分析仪器。
4 数据质量要求4.1 与标准方法可比除流量外,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 1 次自动监测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比对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4-20071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技术指标。
1.2 本标准适用于已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的验收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国家

存储量、读取方便) 5. 模拟量输入 6. 数字量输入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数据采集传输仪
7. 继电器输出
8. 通信串行接口 9. 内部时钟
10. 通信波特率
11. 人机界面 12. 总体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13. 基本功能要求
差值
6.50
7.00
7.50
8.00
8.50
9.00
9.50
pH
pH在线监测仪实测数据与实验室分析结果间的差值范围必须≤±0.5pH。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温度计
1.方法原理: 铂电阻或热电偶测量法。
2.测量范围:
0~100℃,精度0.1℃。 3.安装方式: 插入式。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流量计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 监测站房验收
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站房应密闭,安装空 调,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 压等应符合ZBY 120-83的要求 . 监测用房内应有合格的给、排水设施,应使用自 来水清洗仪器及有关装置。 监测用房应有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 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1.方法原理:
将水样用过硫酸钾氧化分解后,用钼锑抗分光光度 法测定。氧化分解方式主要有三种:水样在120℃、 30min加热分解;水样在120℃以下紫外分解;水样在 100℃以下氧化电分解。
使用其他方法原理的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其各项 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测定范围:0~50mg/L 3.性能要求:实际水样比对试验80%相对误差值应不大于 ±15%,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 HJ/T 103 要求。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国家

分 析 仪 安 装
采 样 装 置 安 装
积 算 仪 安 装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安装、现场自动分析仪安装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宜设有过滤设施,防止杂物和粗颗 粒悬浮物损坏采样泵。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样取水系统的管路设计应 具有自动清洗功能,宜采用加臭氧、二氧化氯或 加氯等冲洗方式。应尽量缩短采样取水系统与氨 氮水质自动分析仪之间输送管路的长度。
接 地 装 置 安 装
避 雷 系 统 安 装
保
照 明 配 电 箱 安 装
塑 料 槽 板 配 线 安 装
护 管 敷 设 及 管 内 穿
插 座 、 开 关 安 装
灯 具 安 装
线
站 点 给 排 水 管 道 安 装
水 泵 安 装
超 声 波 流 量 计 安 装
电 磁 流 量 计 安 装
COD P53 PH
分 析 仪 安 装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以TOC水质自 动分析仪与 GB 11914方法(高氯废水 采用 HJ/T 70方法)作实际水样比对试 验,80%相对误差值应满足下表要求。
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 HJ/T 104 要求。
TOC在线监测仪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TOC水质自动分析仪
CODCr值 CODCr<30 mg/L 30 mg/L≤CODCr<60 mg/L 60 mg/L≤CODCr<100 mg/L CODCr≥100 mg/L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排污口设置
巴歇尔槽和超声波液位计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监测站房建设
建设工程: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建设
监测站房建造
电气安装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4__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4-20071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技术指标。
1.2 本标准适用于已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的验收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编制说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编制组二〇〇七年五月1 前言1.1 制订《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对环境监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准确、及时地反映固定污染源状况,环境监测分析已从早期的人工采样实验室手工分析走向自动采样在线自动连续分析。
为了环境管理部门顺利开展污染源监督管理、排污收费和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6月26日发布了《关于下达2006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正式向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下达制定《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计划。
技术规范是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的基本保证,是实现环境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技术依据。
本课题针对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所涉及的数据信息量大、来源复杂等特点,对数据的有效性判别做出了规定,保证监测数据能快速、准确的传递水质信息,使决策部门及时了解水质状况,发布水质公报,为控制水质和治理水环境提供科学依据,保证在线监测系统在污染物排放中的监督管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实施可以提高水质监测信息数据传输和分析效率。
一套完整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能连续、及时、准确地监测目标水质及其变化状况,中心控制室可随时查询到所设站点的水质实时监测数据,统计处理监测数据,其先进性在实验室可以实时显示现场数据,仪器发生故障时,报警功能可提醒用户并告知故障原因。
这对于解决现行的水质监测周期长,劳动强度大,数据采集、传输速度慢等问题,具有深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 国内外现状水质自动监测在国外起步较早。
美国从1975年起建立了国家水质监测网站,进行污水、地表水的在线监测,日本、德国、荷兰等国家也相继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测,并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我国在污染源在线监测方面正处于探索阶段。
如杭州市已有75家企业的废水排口和锅炉烟囱上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山东、江苏等地安装了不同类型的水质在线监测仪器,主要用于化工、纺织、市政污水、制药等行业的污水监测。
HJ 354-202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

HJ 354-202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1. 引言本技术规范主要针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的验收工作进行规范,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保障水污染源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文档包括了验收的主要内容、验收方法、验收标准以及数据处理和报告要求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2. 验收内容2.1 设备验收•确认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设备配置和性能完全符合技术要求;•确认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布局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检查设备的标定、校准和经常维护等记录是否齐全。
2.2 系统功能验收•确认系统能够实时监测CODCr、NH3-N等水质参数,并确保监测数据稳定准确;•确认系统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及时提醒操作人员出现异常情况;•确认系统能够进行数据存储和查询,支持数据导出和打印。
2.3 操作验收•确认设备操作界面友好、操作简单,便于操作人员使用;•确认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2.4 数据处理和报告•确认系统能够自动生成监测报告,并能够定时或手动导出;•确认报告内容完整、准确和规范。
3. 验收方法3.1 设备验收方法•对设备配置和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和核对;•查看设备的设施和安装位置,确认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标定、校准和维护记录。
3.2 系统功能验收方法•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测,验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模拟异常情况,观察系统是否能够及时报警;•进行存储和查询测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3 操作验收方法•邀请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操作演示和实际操作;•观察操作人员的操作熟练程度和操作流程是否正确。
3.4 数据处理和报告验收方法•导出系统生成的监测报告,检查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检查报告的格式和排版是否符合规范。
4. 验收标准4.1 设备验收标准•设备配置和性能完全符合技术要求;•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布局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设备的标定、校准和经常维护等记录齐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4项技术规范(HJ 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pdf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pdf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pdf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353-2019代替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 、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tallation of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COD Cr,NH3-N et al.)(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9-12-24发布2020-03-24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 (2)5建设要求 (3)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安装要求 (6)7调试要求 (7)8试运行要求 (9)附录A(规范性附录)TOC与COD Cr转换系数的确定方法 (11)附录B(资料性附录)监测站房布局图 (14)附录C(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统计表 (15)附录D(资料性附录)标准计量堰(槽)安装规范 (18)附录E(资料性附录)企业排污及在线监测设备情况表 (27)附录F(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调试报告 (29)附录G(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试运行报告 (33)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监测,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试行)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operationandassessmentofwastewateronlinemonitoringsystem(ontrial)20070712发布200708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T355—2007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试行)HJ/T355—2007中国环境科学出版发行(100062崇文区广渠门大街16号)网址:http://wwwcespcn电子信箱:bianji4@cespcn:010-67112738印刷厂印刷专有违者必究2007年10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2007年10月第1次印刷印1字数40千字统一书号:1380209·123定价:1200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9号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现批准《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试行)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试行)(HJ/T352—2007)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试行)(HJ/T75—2007)三、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试行)(HJ/T353—2007)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试行)(HJ/T354—2007)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试行)(HJ/T355—2007)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试行)(HJ/T356—2007)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标准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HJ356-19 水污染监测系统(COD 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356-2019代替HJ/T 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 、NH 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ata validity of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COD Cr ,NH 3-N et al.)(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9-12-24发布2020-03-24实施发布生态环境部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数据有效性判别流程 (2)5数据有效性判别指标 (2)6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 (4)7有效均值的计算 (5)8无效数据的处理 (5)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要求,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获取的化学需氧量(COD Cr)、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pH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流程、数据有效性判别指标、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以及有效均值的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获取的化学需氧量(COD Cr)、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pH值、温度和流量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
本标准是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7年,原起草单位为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名称修改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删除了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分析仪与实验室国家标准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的数据有效性判别要求;——增加了数据有效性判别流程;——增加了明渠流量计的数据有效性判别要求;——增加了有效监测数据数量的规定;——增加了有效月均值的计算;——修订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与实验室国家标准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标准样品试验的数据有效性判别要求;——修订了数据有效性的相关规定;——修订了缺失数据的处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operationandassessmentofwastewateronlinemonitoringsystem(ontrial)20070712发布200708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T355—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6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ttp://wwwcespcn电子信箱:bianji4@cespcn电话:010-67112738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违者必究2007年10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2007年10月第1次印刷印张1字数40千字统一书号:1380209·123定价:1200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9号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现批准《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三、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无效数据识别规则

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无效数据识别规则无效数据识别规则如下:对于已经实施设备标记规则的行业,按照标记后的数据进行数据无效判定;对于未实施标记的行业或排污单位未进行标记的时段,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由系统自动进行识别判定。
废水行业无效数据识别规则情形1:自动监测设备维护标记认定规则:按照《设备标记规则》,自动/手工标记为自动监测设备维护的数据,视为无效数据。
说明:1、实施设备标记规则的行业,按照标记后的数据判定其有效性。
2、自动标记和人工标记同时存在时,以人工标记为准判定数据有效性。
依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情形2:数据缺失认定规则:非停排期间,小时数据组中任一上报数据缺失,该数据组无效。
说明:数据缺失时段,未进行标记或未实施标记时,按照此规则判定无效性。
依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情形3:pH认定规则:pH≥14 或pH≤0 的数据无效说明:未进行标记或未实施标记时,按照此规则判定数据无效性依据:《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6920 中5.1章节情形4:水温认定规则:水温<-6℃或水温>40℃时数据无效说明:未进行标记或未实施标记时,按照此规则判定数据无效性依据:《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 13195第3 章节情形5:按HJ 212 等相关规范,现场端数采仪自动上报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认定规则:未实施设备标记,但现场设备按照HJ 212 等规范自动标记为超量程(T)、全系统校准(C)、维护保养(M)、CEMS 系统故障维修(D)时数据无效。
说明:未实施设备标记的行业,按此规则判定数据无效性依据:HJ 212 表8数据标记表情形6:流量无效认定规则:正常排水期间流量无效时,污染物和流量数据组无效。
说明:1、未进行标记或未实施标记时,仪器正常采样期间,流量为0,在线监测系统输出的监测值为无效数据。
2、按照《设备标记规则》,自动/手工标记为自动监测设备维护的数据,视为无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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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和缺失数据的处理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据有效性指从在线监测系统中所获得的数据经审核符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在质量上能与标准方法可比。
3.2自动分析仪指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自动分析仪器。
4 数据质量要求4.1 与标准方法可比除流量外,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 次自动监测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比对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4.1.1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以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GB 11914 进行现场CODCr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
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 )应满足HJ/T 355-2007 表1 规定的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 )公式如下:%100B B -X nn n ⨯=A 式中 A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Xn —第n 次测量值;Bn —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测定值;n —比对次数。
4.1.2 总有机碳(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若将 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的监测值转换为CODCr 时,用CODCr 的实验室标准方法GB 11914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对于排放高氯废水(氯离子浓度在1000~20000mg/L )的水污染源,实验室化学需氧量分析方法采用HJ/T 70。
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
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 )应满足HJ/T XX-200X 表1 规定的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 )公式如下:%100B B -X nn n ⨯=A式中 A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Xn —第n 次测量值;Bn —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测定值;n —比对次数。
4.1.3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若将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监测值转换为CODCr 时,用CODCr 的实验室标准方法GB 11914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对于排放高氯废水(氯离子浓度在1000~20000mg/L )的水污染源,实验室化学需氧量分析方法采用HJ/T 70。
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
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 )应满足HJ/T 355-2007 表1 规定的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 )公式如下:%100B B -X nn n ⨯=A 式中 A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Xn —第n 次测量值;Bn —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测定值;n —比对次数。
4.1.4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分别以氨氮水质自动分析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 GB 7479 或GB 7481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
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 )应满足HJ/T 355-2007 表1 规定的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 )公式如下:%100B B -X nn n ⨯=A 式中 A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Xn —第n 次测量值;Bn —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测定值;n —比对次数。
4.1.5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以总磷水质自动分析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 GB 11893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
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 )应满足HJ/T XX-200X 表1 规定的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 )公式如下:%100B B -X nn n ⨯=A 式中 A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Xn —第n 次测量值;Bn —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测定值;n —比对次数。
4.1.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pH 水质自动分析方法与标准方法GB 6920 分别测定实际水样的pH 值,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绝对误差控制在±0.5pH 值。
4.1.7 温度进行现场水温比对试验,以在线监测方法与标准方法GB 13195 分别测定温度,变化幅度控制在±0.5℃。
4.2 质控样试验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 次质控样试验,采用国家认可的两种浓度的质控样进行试验,一种为接近实际废水浓度的质控样品,另一种为超过相应排放标准浓度的质控样品,每种样品至少测定2 次,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
5 校验5.1 日常校验每月除进行4.1、4.2规定的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外, 每季还应进行现场校验,现场校验可采用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
现场校验内容还包括重复性试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
5.1.1 pH 值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96-2003 第8 章。
5.1.2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校验方法详见HBC 6-2001。
5.1.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04-2003 第9 章。
5.1.4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01-2003 第8 章。
5.1.5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03-2003 第8 章。
5.1.6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91-2005 第7 章。
5.1.7 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亦应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
5.1.8 校验的结果应满足HJ/T 355-2007 表1 技术要求。
5.1.9 在测试期间保持设备相对稳定,作好测试记录和调整、校验、维护记录。
5.1.10 此处未提及的校验内容,参照相关仪器说明书要求执行。
5.2 重复性试验除流量外,运行维护人员每季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 次重复性检查,结果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光度法6次量程测定值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10%。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电极法6 次量程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6 次量程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4%。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pH=4.00、pH=6.86 和 pH=9.86 标准液6次,仪器所示的pH 值变化幅度控制在±0.1pH 值以内。
6 数据有效性6.1 未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无效,不得作为总量核定、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依据。
6.2 当流量为零时,所得的监测值为无效数据,应予以剔除。
6.3 监测值为负值无任何物理意义,可视为无效数据,予以剔除。
6.4 在自动监测仪校零、校标和质控样试验期间的数据作无效数据处理,不参加统计,但对该时段数据作标记,作为监测仪器检查和校准的依据予以保留。
6.5 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误差大于1%时,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为无效数据。
6.6 监测值如出现急剧升高、急剧下降或连续不变时,该数据进行统计时不能随意剔除,需要通过现场检查、质控等手段来识别,再做处理。
6.7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的自动监测仪在校零和校标期间,发现仪器零点飘移或量程飘移超出规定范围,应从上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合格到本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不合格期间的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处理,按本标准7 缺失数据处理。
6.8 从上次比对试验或校验合格到此次比对试验或校验不合格期间的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按本标准7 缺失数据处理。
6.9 有效日均值有效日均值是对应于以每日为一个监测周期内获得的某个污染物(CODCr 、NH3-N 、TP )的多个有效监测数据的平均值。
在同时监测污水排放流量的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以流量为权的某个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的加权平均值;在未监测污水排放流量的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某个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日均值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n 1i in 1i i i i Q 日均值QC式中 Ci —某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mg/L );Qi —Ci 和C i+1 2次有效监测数据中间时段的累积流量(m 3)。
7 缺失数据的处理7.1 缺失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值缺失 CODCr 、NH3-N 、TP 监测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与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的前一时间段监测值的算术均值替代,缺失pH 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与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的前一时间段pH 值中位值替代。
如前一时间段有数据缺失,再依次往前类推。
7.2 缺失流量值缺失瞬时流量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与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的前一时间段瞬时流量值算术均值替代,累计流量值以推算出的算术均值乘以缺失时间段内的排水时间获得。
如前一时间段有数据缺失,再依次往前类推。
缺失时间段的排水量也可通过企业在缺失时间段的用水量乘以排水系数计算获得。
7.3 缺失自动分析仪监测值和流量值同时缺失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值和流量值时,分别以上述二种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