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GPS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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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GPS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运行动态的监控管理,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在营业性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作用和效能,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的要求,结合我公司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管职责

1、负责本公司GPS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管理和营运车辆GPS终端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监控工作人员。

2、建立和完善本公司营运车辆GPS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监控岗位责任、信息报告、监控登记和违规处理、GPS终端使用和维护、应急处置、考核与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GPS安全监控管理台账和报表,主要包括GPS监控管理工作统计表、终端安装登记表、实时监控登记表、违规违章处罚登记和统计表等,企业可根据管理的公司需要建立其它数据报表和台账。

4、负责本公司营运车辆的实时监控,及时采集、分析、统计、存档数据信息,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违规违章车辆、营运投诉及相关有效监控信息和依据;及时发送气象、路况等提示信息和禁止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报警信息,处理车辆求助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切实落实对违规违章车辆处理的规定。

5、认真核实各级监管机构反馈的车辆违规违章信息,对情况属实的应进行整改、处理,并及时向监管机构反馈整改、处理情况。

6、认真做好GPS监控平台及终端的日常运行管理、检查、维护、报修工作,确保GPS平台运行正常和终端在线完好。

7、加强GPS监控平台工作人员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监控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监管能力,杜绝监控工作人员离岗失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大对驾驶员使用GPS车载终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驾驶员故意破坏和屏蔽GPS车载终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驾驶员故意破坏和屏蔽GPS车载终端设备等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规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8、定期召开本公司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定期向辖区州、县级监管机构上报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信息和报表。

9、运输公司将营运货车车辆GPS车载终端完好、在线情况纳入车辆营运前安全列检的必检项目。安检合格的,公司安检员在安检合格通知单上签盖“GPS使用合格”字样;对GPS车载终端不正常有效使用或不在线的营运车辆,不予签发安检合格单。

10、公司新增车辆时,应在生产厂商安装由交通运输部核准公示的GPS车载终端设备。

二、监控管理员职责

1、认真履行安全监控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知GPS设备功能及使用要求,定期检查和测试GPS车载

终端功能完好情况和了解驾驶员对GPS车载终端的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GPS车载终端。

2、严格执行GPS监控平台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监控管理权限和工作交接制度,不得越权或私自交由他人代管平台,遵守规定,不得对外泄露用户信息。

3、负责做好营运车辆实时监控工作,及时收集、上传数据信息,及时准确回复有关来电咨询,认真处理报警信息,及时通过语言、短信和等方式提示驾驶员安全驾驶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做好相关记录和信息数据的存储、统计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部门领导。

4、负责做好各项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驾驶员职责

1、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好GPS车载终端,按照产品指南和操作要求正确使用。

2、不得故意遮盖GPS天线,影响信号传送、监控;不得无故触动报警按钮;严禁私接开关控制、恶意关闭电源、擅自拆卸或破坏GPS车载终端、屏蔽和修改程序。

3、发现GPS车载终端运行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GPS监控技术管理人员报告,并到指定地点及时检修。

4、严格执行各项GPS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服从GPS监控室的调度和指挥,执行监控人员法送的信息指令。

5、出车前应对GPS车载设备进行检查,经过本公司安全例检合格和确认在线后方可参加营运。应及时阅读车载系统中的未读信息,

获知相关指令和提示。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阻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抢劫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监控中心发送信息或报告。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营运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工作程序,构建高安全素养和技能的从业人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试行)》、《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制定从业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驾驶员加强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2、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道路旅货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3、公司每年定期举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此增强每一个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能力从根本上得到提高。

4、法律规定必须取得从业才能上岗的公司员工都必须取得道路旅货运输从业才能上岗,对道路旅货运输从业资格年审、年检不合格的人员无条件下岗,直到重新取得从业后才能持证上岗。

5、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营运经营许可证、从业等有关证件。

6、公司监督驾驶员及有关人员执行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操作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7、公司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考核;对驾驶员运行安全状况的适应性进行不间断的考核,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的驾

驶员,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处理,并保证奖惩落实到位。

8、公司制定驾驶员告知制度,在驾驶员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和检查,杜绝驾驶员违章驾驶,告知驾驶员道路状况、天气状况及其他注意安全的事项。

9、根据车辆运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安排驾驶员定时休息,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每次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0、对经考核确认已达不到要求的驾驶员,予以调离或辞退,并将被辞退驾驶员的有关情况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11、公司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交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行车事故的驾驶员,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经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及时解聘。

二、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及承包经营业主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高1.6以上,持C1照以上,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犯罪前科,无不良信用纪录;有营运驾驶从业书,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签订聘用合同经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培训、技能考试和安全意识考核合格,发放准驾证后方可上岗。

2、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不计息)。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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