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性测评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记实测评和评议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和结果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客观、全面、系统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对象为药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作为先进集体评选、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助学金评定(有其他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推优入党,毕业生推荐实习、就业,毕业鉴定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1次,一般于每年9月完成,毕业班级于4月完成。
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团委等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小组成员,负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组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指导、督促各班级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七条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每个寝室都应有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须在学院统一公示),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大一学年的评议小组建议班主任助理参加。
第三章测评内容与方法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由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美育素质测评、劳育素质测评等5 个方面组成。
第九条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比例:德育素质测评占20%, 智育素质测评占50%,体育素质测评占10%,美育素质测评占10%,劳育素质测评占10%。
经管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经管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经管综测2012-3-15]经管系各班:经我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在学院文件的指导下,结合我系实际,决定制定我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作为本学期和往后学年中我系综合测评工作的实施文件,各班级在《学生手册》和学院2012年文件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经管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开展测评工作。
经管系2012年3月15日第二章德育成绩测评第七条德育成绩测评是对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纪律、集体观念及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行为表现等方面所进行的测评,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
德育成绩测评分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八条德育成绩测评分由基本分+奖励分–扣分组成,其中基本分为70分,每个学生都可获得基本分。
第九条德育成绩测评奖励加分的情形:(一)、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加5分,省级加8分(同时同一类别受系级,院级、省级等表彰者,按省级加分),系(院)级加2分;如:省级三好学生,院级三好学生按省级加分。
(二)、积极参加社会调查与实践活动,获国家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获省级表彰奖励者加5分,院级表彰奖励者加3分(同时获多项(次)奖励的只加一项最高分);(三)、参加无偿献血一次加2分;(四)、担任院级、系级、班级等各类学生干部满半年,工作表现良好,加2分;学生会干事工作满1年,表现优秀,无其他违规违纪纪录者,加2分。
(同时获多项(次)奖励的只加一项最高分);(五)、积极参与社会、学院、系(院)组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助人为乐、勇于为系院建设建言献策,敢于监督检举,积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传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等受表彰的个人或集体。
受院级、省级等以上表彰者可在6-10之间酌情加分,受系级表彰者每次加2分,同一类别奖励只加一项最高分,总分累计超过10分者以10分计。
工商管理系学生管理综合测评制度范文(4篇)
工商管理系学生管理综合测评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学生的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工商管理系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根据学生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公开、有效的综合测评制度,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的机会。
第四条学校工商管理系和学生处共同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学生评价的目标、评价的指标、评价的方法和程序、评价结果的使用和公布等。
第二章学生评价的目标第六条学生评价的目标是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成绩、能力素质和行为表现,为学校和学生提供参考依据。
第七条学生评价的具体目标包括:(一)了解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术表现,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水平;(二)了解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三)了解学生的社会活动和实践经验,评估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团组织能力;(四)了解学生的课外活动和实践经历,评估学生的个人发展和领导能力。
第三章评价的指标第八条评价的指标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社团组织能力和个人发展能力等。
第九条学习成绩的评价指标包括课程成绩、学分绩点、学术竞赛成绩等。
第十条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评价指标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专业技能运用能力等。
第十一条社团组织能力的评价指标包括组织能力、协作能力、领导能力等。
第十二条个人发展能力的评价指标包括自身素质提高情况、个人能力发展情况等。
第四章评价的方法和程序第十三条评价的方法包括定期考试、实践考核、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
第十四条评价的程序包括学期评价、学年评价和毕业评价,其中学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年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毕业评价在学生即将毕业时进行一次。
第十五条学期评价的具体步骤包括:(一)学生自我评价: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我评价。
(二)教师评价:由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术表现进行评价。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
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宗旨是为了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引导学生有针对性的完善自身素质,培育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涵养大红鹰学院精神,在“三个一切”思想指导下,以“真诚、博雅”为行为评价准则,根据《大红鹰学院关于开展08-09学年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大红鹰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特制定本细则,以使我院学生工作始终处于学院前列。
第二条 学生综合测评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等三个部分,采用百分制,课程成绩一律换算成百分制,按下列标准操作:优-90分 良-80分 中-70分 及格-60分 不及格-50分。
计算方法如下:德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智育素质测评满分110分,按一学年规定课程的学分和考试成绩加应用能力分计算得出: 智育素质测评分=)(应用能力分(各门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学年规定课程成绩∑+∑⨯∑其中应用能力总分不超过10分。
体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按体育课成绩计算;没有体育课的按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得分等综合成绩计算体育成绩。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素质测评分×30%+智育素质测评分×60%+体育素质测评分×10%。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院综合办组织实施,材料由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的综合测评小组等相关单位负责提供。
第四条 学院将统一于开学后前三周对上学期的学期综合测评进行评定,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条 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生鉴定、评优、评奖、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项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 学生德育评价指标体系第六条 政治思想方面1.参加义务献血者。
+3分/次 两次以上的,每多一次 +1分2.拾金不昧者。
+2分/次拾得款物数额巨大、社会影响围广者 +4分/次3.受学院通报表扬者(以学院公布为准) +2分/次4.敢于制止或检举揭发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严重违纪行为者。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就是对学生德、智(包括能力)、体、美等各方面,预先制定出具体目标、规范和要求,并依此分项进行测量、考核和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定量地表述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对学生做出全面评价。
第三条综合测评是手段,目的是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养成教育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工作以及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四条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考核指标统一由院学生会综合测评部和各班综合测评委员坚持每天如实登记,各班班长负责每月向班内全体同学公布一次,务必做到客观、公正、民主测评和平等竞争。
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综合测评工作从新生入学开始考核登记,坚持经常考核记录,每学年全面测评一次。
综合测评工作的最终评定在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资料的时间范围从上年度九月一日起到本年度九月一日止。
按学年制评定。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全体辅导员、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组成。
第八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习测评部,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经常性的综合测评工作和学院团工委、学生会及各部提供的测评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存档以及分发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2013版本(修订版)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3.1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测评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2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 测评办法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公式:综合测评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5%+专业学习成绩分×60%+体育课成绩×5%+附加分其中:附加分=(公寓区学生行为积分+其他操行加分)×30%+科技(技能)加分×30%+文体艺术加分×30%+其他操行减分第四条 专业学习成绩分为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除“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以外的必修课、限选课和实验课)标准成绩加权分值之和,即:专业学习成绩=∑∑⨯'iii S KiKi i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标准成绩每门课程标准成绩:=100×Sii S—课程标准成绩 Ki —课程的学分数 Si —课程的考试成绩 Si —课程的平均成绩第三章 加分细则(一)公寓区学生行为积分公寓去学生行为积分按照《重庆邮电大学公寓区学生行为积分制实施办法》,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供。
(二)其他操行积分(不含公寓区学生行为积分项目)1.精神文明类注:献血者必须出示献血证;以上(除献血外)不累计加分,每学期最多加1分。
2.荣誉称号类○1先进个人称号5分),加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
○2先进集体称号○3其他类别3.社会工作类注:1.副部长和副会长参照部长加分标准减2分;2.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加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3.考核称职及以上者才加分,考核不称职者不加分;4.学生干部任期至少一学期,任职不足一学期者不加分,任职半年不满一年者加分减半。
4.社会实践类注: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实践报告加1分。
大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XXXXX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参照《XX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结合XXXXX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思想道德素质;2、学习成绩;3、身心素质;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使用1、根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综合评估的办法进行测评,作为评定综合表现奖学金的依据。
总成绩=思想品德(15%)+学习成绩(70%)+身心素质(5%)+发展素质(10%)。
各指标体系所占比重原则上不能变更。
2、根据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合《XX学院综合表现达标生评定办法》,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等五项,分别以同一专业的同一年级(班)为单位,按综合素质测评总分高低评定等级。
其中:优秀占20%,良好占50%,中等占2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等级为不及格:(1)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不足60分者;(2)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不改者;(3)严重违犯校纪校规、本学年内受留校察看处分者;(4)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处理者。
3、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班级或同一专业的同一年级内排列名次。
三、综合素质测评分项记分要求及标准(一)思想品德1.基础分为30分2、加分项目及分值①思想政治教育性活动及评先表优活动加分表:项目省级先进校级先进院级先进积极参与加分值15分/次5分/次3分/次1分/次②通讯宣传加分表(新闻部成员每学期发校级新闻8篇以内不加分,非新闻部成员加分如下,最高加分不能超过20分),项目校外刊物校级刊物校广播站院级刊物班级墙报校网站加分值10分/篇5分/篇2分/篇2分/篇1分/篇2分/篇③被组织吸收成为入积极分子并且积极参加团校、分校等学习活动者加2分,被组织吸收成为员发展对象并且积极参加校等学习活动者加5分,被组织吸收成为员(预备员)并且积极参加组织各项活动者加8分。
(由各学生支部书记核定为准)。
大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贯彻管理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落实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市场化战略,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根据《XX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为目标,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组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的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综合测评工作。
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在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由全班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5人,要求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有一定的代表性。
测评学年的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人选,非班委比例不低于40%。
三、工作程序每年九月份,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文件精神召开工作会议,布置当年的综合测评工作。
各班级根据学院的安排,选出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统一实施综合测评工作。
各学生组织、各班公布全院学生一学年的实际表现,以记录为准。
对记录有异议的,提请综合测评小组讨论决定。
对综合测评小组的决定人有异议的,提请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最终裁定。
综合测评小组首先应根据班级工作记录和学院记录确定基本素质得分和附加分,公示无异议后,计算本班同学的业务课成绩。
最终结果在本班公示。
四、综合测评的评分方法:(一)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
其中,业务课分数占65%,基本素质分数占总分的35%。
(二)业务课的成绩占总分的65%。
公式为:业务课分数={C}{C}{C}业务课指本专业类基础课、指定选修课、公共课的成绩。
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85、75、65、55分计算;补考成绩按原不及格的实际分数计算;各类赴校外交流学习的同学,其成绩根据教学单位的认定纳入综合测评。
(三)基本素质分数的评定实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进行。
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千分制”细则(13.9.15)
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千分制”考核细则为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实现对大学生思想品德的量化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守则》为主要依据,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千分制”考核细则》,具体事项如下: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75分,根据具体细则相应加分、减分,并由副班长在每周周日的班会上向同学们汇报一周的考核情况。
2、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本班同学,学期期末操行品德、学年评优的重要依据。
如在学期中,分数低于60分,学院将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预警援助制度》该生给予预警。
如在学期期末,分数低于60分,学院将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守则》,认定该生本学期德育量化考核不合格,并且上报学生处备案。
3、班级千分制考核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班长副组长:副班长、团支书、纪检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排名不分先后)考核内容:一、班级纪律考核细则(一)扣分项及标准1、早晚自习、晨会、上课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1分。
2、早晚自习、晨会、上课旷课者每人次扣2分。
3、晚自习不遵守纪律,聊天等警告两次无果扣1分。
4、上课与老师发生冲突,每人次扣4分。
5、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依据处理结果扣5—15分。
6、其他有影响班级安全及整体扣分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二、学习情况评分细则(一)扣分项及标准1、无故不交作业,每人次扣1分。
2、考试作弊者,依据处理结果扣5—15分。
三、仪容仪表评分细则(一)扣分项及标准1、教学区穿背心、拖鞋者,每人每次扣2分。
2、晨会、大型集会,不按规定穿校服者,每人每次扣1分。
3、男女生染发明显、打扮不符合大学生形象经劝阻不改者每人每次扣1分。
4、提倡举止文明,尤其在公共场所注意恋爱行为,经提醒不予改正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
四、卫生情况评分细则(一)扣分项及标准(轮到值日的同学,在班委的提醒下不认真打扫教室卫生者,按以下情况扣分)1、黑板欠干净扣1分,没擦扣2分(有重要内容不能擦除外),黑板槽不干净扣1分。
工商管理系学生管理综合测评制度模版(三篇)
工商管理系学生管理综合测评制度模版一、综合测评的目的与意义综合测评是对工商管理系学生进行全方位评价的一种方式,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科研、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管理能力。
二、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权重分配1. 学业成绩评定(30%)学业成绩是学生学习的最基本表现,对学生整体综合素质的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考试成绩、论文成绩、实践报告等为依据,其中考试成绩占50%权重,论文成绩占30%权重,实践报告成绩占20%权重。
2. 科研能力评定(20%)科研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科学方法的重要途径,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以科研课题申报、科研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获奖等为依据,其中科研课题申报占40%权重,科研论文发表占40%权重,科研成果获奖占20%权重。
3. 实践能力评定(20%)实践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实践能力的评定主要以实践实习成绩、实践项目参与情况、实践项目质量等为依据,其中实践实习成绩占60%权重,实践项目参与情况占20%权重,实践项目质量占20%权重。
4. 社会服务评定(20%)社会服务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精神的重要途径,社会服务能力的评定主要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社团组织等为依据,其中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占60%权重,参与社团组织占40%权重。
三、综合测评的操作流程1. 综合测评的时间安排每学年末进行一次综合测评,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
2. 综合测评的评委组成综合测评的评委由学院教师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学院教师占比不少于50%。
3. 综合测评的评分标准综合测评的评分标准由学院制定,并向学生进行公示。
4. 综合测评的公示与反馈综合测评结果将进行公示,并将个人综合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生本人,学生可提出对综合测评结果的异议。
四、综合测评的奖惩措施1. 综合测评的奖励:综合测评前10%的学生将获得综合测评优秀奖,享受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经济管理学院综测
经济管理学院
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在校表现,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参考我校颁布的操行评定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标准必须以育人为目标,对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行为、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及集体活动的表现进行量化考评。
学生综合素质由德育、智育两项要素构成,其中每项要素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础分,一部分为奖励分。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总分+智育总分。
】
二、综合测评方法与管理
1. 考评方法
综合测评每学期举行一次,由学生填写《综合测评自评表》(附件1),交由班级考评小组进行评定。
班级考评小组由班团委成员3人、党员或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2人、普通学生代表3人组成。
考评小组要结合平时记载和了解的情况,认真负责地对同学进行评定,评定后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综合测评班级评分总表》(附件2),由评议小组成员及班主任签字,在班内予以公示三天、核对无异议后,上报院学工组。
2. 考评结果的处理和使用
综合测评结果由院学工组负责保存,学生毕业时随毕业生登记表存入学生档案。
评定结果是学生评优、评奖、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定各类奖学金、毕业生鉴定、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附: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学术期刊的规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学工组
二零一五年三月
综合测评自评表
经济管理学院综合测评班级评分总表
班级:学期:公示期:班主任签字:。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级)为了全面贯彻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10级)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创造精神和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综合测评的内容和计算方法1、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测评、智育测评、文体测评、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测评总分=品德测评×20%+智育测评×60%+文体测评×5%+能力测评×15%二、合测评素质的评比标准(一)品德测评1、品德测评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品德测评总分=基础分(60)+奖惩分(40)基础分测评标准参照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奖惩分=本人原始奖惩分 / 班级最高原始奖惩分×100×0.42、品德测评奖励分标准:(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协助组织,做好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工作,勇于批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揭发各种违法行为有突出表现受到社会报道表扬的加10分,受学校点名表扬的加5分。
(2)在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党章学习班等党的知识培训者,未结业不加分,全勤且结业加4分,优秀学员另加1分。
参加学院组织的党的知识培训班的学习者,合格结业者加2分,优秀学员另加1分。
(参加上述1个以上的,只取一个最高级别的学习班,不得累计加分)(3)被评为校文明寝室、校优秀示范寝室和优秀寝室的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2、2、0.5分,寝室长加倍奖励。
同类评比重复获奖者,不得累计加分(以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供的材料为准)。
寝室卫生检查(学院):95分以上,一次加1分,寝室长加1.5分;90~95分,每次加0.5分,寝室长加1分;85~90分,每次减0.5分,寝室长减1分;85分以下,每次减1分,寝室长减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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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
实施细则
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宗旨是为了科学、 全面、 客观、 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 引导学生有针对性的完善自身素质, 培育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 涵养大红鹰学院精神, 在”三个一切”思想指导下, 以”真诚、 博
雅”为行为评价准则, 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关于开展08- 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特制定本
细则, 以使我院学生工作始终处于学院前列。
第二条 学生综合测评包括德育测评、 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等三个部分, 采用百分制, 课程成绩一律换算成百分制, 按下列标准操作: 优-90分 良-80分 中-70分 及格-60分 不及格-50分。
计算方法如下:
德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智育素质测评满分110分, 按一年规定课程的学分和考试成绩加应用能力分计算得出: 智育素质测评分=)(应用能力分(各门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
(学年规定课程成绩∑+∑⨯∑
其中应用能力总分不超过10分。
体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按体育课成绩计算; 没有体育课的按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得分等综合成绩计算体育成绩。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素质测评分×30%+智育素质测评分×60%+体育
素质测评分×10%。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院综合办组织实施, 材料由各部门、 各年
级、各班级的综合测评小组等相关单位负责提供。
第四条学院将统一于开学后前三周对上学期的学期综合测评进行评定, 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条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生鉴定、评优、评奖、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项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学生德育评价指标体系
第六条政治思想方面
1.参加义务献血者。
+3分/次
两次以上的, 每多一次+1分2.拾金不昧者。
+2分/次
拾得款物数额巨大、社会影响范围广者 +4分/次3.受学院通报表扬者( 以学院公布为准) +2分/次
4.敢于制止或检举揭发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严重违纪行为者。
+2分/次
5.参加校、院党校学习, 结业成绩达90分以上者 +2分/次6.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者 +2分/次
第七条道德素质方面
1.佩带饰物( 包括挂件, 戒指, 耳饰, 手链, 手镯, 脚链等) , 染发, 理光头,
不戴胸卡, 校牌( 被院系纪检部查到者) 。
+2分/次2.女生穿衣袒胸露背, 穿过短过透明衣裙裤和拖鞋; 男生穿背心、拖
鞋、短裤进教室、办公室或会场等公共场所。
-0.5分/次
3.在会场( 集会) 随意脱鞋, 看书报等 -0.5分/次
4.无理顶撞, 辱骂管理人员或教师 -1分/次
第八条遵纪守法方面
1.上课和早晚自习迟到、早退无假条提前回寝室。
-1分
/次
旷课者( 迟到15分钟以上以旷课计, 迟到3次作旷课1学时处理, 形势
政策课同上) 。
-1分/1学时
2.在教室内玩牌、下棋或看不健康书刊等。
-0.5分/次3.集会时无故迟到、早退、旷会、玩手机或者喧闹等违反会场纪律。
无故不参加校、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 如: 集会、讲座报告会、
读书会、座谈会等 -2分/次凡校、院提倡鼓励参加的活动, 人员一旦确定, 无故缺席者, 每人每次扣
1分, 扣完加分总值为止; 正式演出、比赛等类似情况下无故缺席者, 每次
扣2分。
4.在教室里打架、赌博、吸烟、喝酒、吵闹, 上课打电话。
-2
分
/
次
5.在上课时不尊重老师、带早餐进教室、大声喧哗。
-1分/次
6.在考试时违反纪律, 有犯规舞弊行为。
-5分/次7.该周班级纪律满分, 每人 +1分/次
纪律委员 +1.5分/次
8.该周班级纪律扣分, 落实个人( 被记录者) -1分/次
该周班级纪律扣分5分以上( 纪律委员) -1分/次
9.受院通报批评。
-5分/次
10.受院警告。
-5分/次
11.受院严重警告。
-10分/次
12.受院记过。
-15分/次
13.受院留校察看。
-20分/次
14.考评小组人员弄虚作假, 查证属实的, 根据情节酌情扣1—3分, 并
根据学生手册视情节严重, 予以严肃处分
第九条社会实践方面
1.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 合格者加2分/次, 认真完成调查报告
者加6分/次;
2.青年志愿者活动( 1次=3小时, 不足3小时以一次计) +1分/
次
3.参加校、院提倡鼓励参加的集体活动每次加1—3分
( 1) 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2分/次
( 2) 同一活动( 或节目) 限加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