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异地安全监督 强化煤矿安全管理(2020年)

合集下载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公布日期】2022.11.07•【字号】湘应急函〔2022〕118号•【施行日期】2022.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应急函〔2022〕118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各监察执法处,有关企业、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制定了《湖南省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2022年11月7日湖南省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切实强化矿山安全培训工作 ,全面提升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以查促训、以考促学,通过严格执法和考试考核,严厉打击不培训、假培训、考试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安全生产知识欠缺、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解决“草台班子”管矿山等突出问题;彻底整顿不具备条件、管理混乱、只管收费不管教学的培训机构;坚决淘汰不符合基本要求、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考试点,推动矿山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点不断规范教培考工作,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全省所有生产和建设矿山,涉矿山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3.09.29•【文号】应急〔2023〕99号•【施行日期】2023.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提高安全评价服务质量,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严守安全底线、法律红线和道德准线,构建“企业主体负责、机构诚信执业、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的综合管理体系,切实发挥安全评价对事故预防的支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严格源头管控(一)严格评价机构准入管理。

一是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要推动将安全评价行业发展纳入地方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构建与安全生产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评价服务体系。

二是资质认可机关要审慎处理评价机构资质认可事项改革,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不得通过授权、下放等方式将资质认可权限交由下级有关部门实施,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是资质认可机关要建立已注销、撤销、吊销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录库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上述主体异地申请或再次申请评价资质时要依法依规严格把握。

(二)严格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一是严格核查安全评价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资格条件。

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相关平台严格核查安全评价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信息,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谁培训、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涉事机构和人员责任。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样本(3篇)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样本(3篇)

2024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样本为了认真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特别就这一年生产安全工作计划做一次制定: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安全目标和生产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工作,努力实现服务区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改善。

二、主要目标。

一是服务区提高生产安全状况,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为零,五百以上工伤赔偿事故为零,五百以下工伤事故低于____%。

二是重点部门的安全形势状况要明显改善。

发生损失超过____万以上的事故为。

食物中毒率为零,商品过期率为零。

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安全工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具体的安排。

1、第一季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各成员的职能,开展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搞好春节假期的安全检查。

2、第二季度:召开安全会议的工作服务区,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员、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完善的安全服务领域的应急预案。

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具体实施工作计划。

3、第三季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重点加强对于周边饭店,超市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检查、整治工作,开展预防安全事故为主的工作。

4、第四季度:开展排除火灾隐患的整治普查工作。

在国庆、中秋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开展第四季度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样本____年度,我矿将继续以____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现将____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如下。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样本(3篇)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样本(3篇)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样本为全面落实____,认真____“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现____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经矿委会研究,现制定____年安全工作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____、____和____为指导,认真____、____、____,在公司及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推动工作创新,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两个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夯实监管基础,突出重点环节,深化专项整治,加强自身建设,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推动我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二、全年安全目标1、全年无轻伤以上事故。

2、轻伤事故控制率在____人次/万吨以下。

3、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____%。

4、隐患整改合格率为____%。

三、隐患排查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质量标准化严格把关,以查“三违”查“隐患”,杜绝各类事故为重点,坚持每周二、周五隐患排查,摸清、搞准我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井上、下各作业地点、井下停掘巷道、运输提升系统、机电设备管理、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火工品管理与使用、地面土建工程、矿区内交通、水沟清理、防洪、防雷电、所有职工住房、厂棚、库房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排除,并坚持周三雷打不动的安全例会,向职工认真____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及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四、严格值班制度。

矿领导及科室长严格执行了入井带班制度,并实行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了当天和当班的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处理结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____年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同时强化制度的落实,利用周三安全例会、班前会进行____学习,真正使制度能扎根于每位职工,使执行制度成为一种习惯,从而起到促进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其他 司配合 )
3 4 .深入学习领会 中央领导 同志 关于安 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 , 八 、创新监管监察执法方式 牢 固树立 “ 红线 ”和 “ 首位 ”意识 。通过 集中培 训、异地交 流、企
2 9 .修订 《 煤 矿建设项 目安全核 准基本 要求》和 《 煤矿安 全生 业 挂职 等 多种 形式 ,提高 监管监 察业 务能 力。弘扬 严格 执法主 题 , 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严格规范核准程序 ,提高安全核准 门槛 ,新 申 培 育煤矿安 全监管监 察核心价 值观 ,加 强作风 建设 ,打造一 支 “ 信
3 1 .建 立健全 完善各级煤 矿安全监察 机构对 地方人 民政府煤矿 力为 基层执法 工作创造 有利条 件,解决基 层执 法人 员工作 、学 习和 安全 监管工 作的监督检 查机制 ,实行监督 检查年 度计划 制度 ,加大 生活 中的实 际问题 。( 各司室分头 负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 山外包工程
2 7 .加 大瞒报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故的查处 和打击 力度 ,发现 迟报 、谎报 、瞒报
九 、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3 3 .认真 贯 彻落实 党的 十八 大、十八 届三 中全 会精神 ,研 究 、
事故 及伤亡人数的 ,依法严厉惩处有关责任人 员。( 调查司负责 )
2 8 .加 强事故统计 分析 ,创新 警示教 育方式 ,充 分利用 信息化 探 索深化 煤矿安全监 管监察 体制改革措 施 ,完善 煤矿安全监 管监察
请 的项 目未 经安全 核准一律 不得建设 。严 格安 全设施设 计审查 和竣 念 坚定 、敢 于担 当、善 抓落 实、职 业内行 、 自身严格 ”的煤矿 安全 工验收 , 强化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 开展 网上许可 申报试 点工作。 ( 监察 司负责 ,其他司室配合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施行日期】202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各相关市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质量,根据《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2020年第二、三季度分两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省厅为主导、市局为主体,扎实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活动,最大限度地发现、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以严格、科学、规范的执法检查,促进暑期汛期安全稳定;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工作水平,确保全省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主要检查内容:采用非法改装车辆运输人员;运人车辆违规使用干式制动器;未严格执行井下爆破等高危作业审批制度;防坠器未定期实验或检测检验;安全管理及“双控”建设情况以及其他问题。

(二)尾矿库。

主要检查内容:坝体是否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局部坝体隆起的情况;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值是否小于设计文件规定值;浸润线埋深是否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排洪系统是否存在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排水井是否存在显著倾斜,有倒塌的迹象;是否存在设计以外的尾矿库排放管道进行尾矿、废料或者废水排放以及其他问题。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各市采取滚动交叉模式进行检查。

第一阶段:2020年6月1日至7月3日石家庄到张家口检查;邢台到承德检查;邯郸到唐山检查;保定到秦皇岛检查;沧州到廊坊检查。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4.04.24•【文号】•【施行日期】2024.04.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教育厅(委、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国家矿山安监局、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矿山安监局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2024年4月24日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矿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智能化建设是推动矿山安全发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矿山智能化建设蓬勃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创新驱动、统筹规划、政企联动、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到2026年,建立完整的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推进矿山数据融合互通,实现环境智能感知、系统智能联动、重大灾害风险智能预警,全国煤矿智能化产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数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态化运行率不低于80%,煤矿、非煤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分别不低于30%、20%,全国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打造一批单班作业人员不超50人的智能化矿山。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监督监察强化联合执法保障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监督监察强化联合执法保障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监督监察强化联合执法保障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11•【字号】晋政发电[2003]8号•【施行日期】200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监督监察强化联合执法保障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晋政发电[2003]8号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强化对矿山安全的监督、监察,提高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效能,增强执法效果,保障各职能部门对矿山企业监督、监察的各项执法决定落到实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推进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建设)和矿业秩序的法制化,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供电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新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一)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对本行政区矿产资源的开发监督,及时发现并打击私开和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采矿活动;强化对采矿许可证的管理,对采矿许可证过期或无证非法开采的矿山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非法采矿行为;负责对无证私开矿井的关闭工作。

(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煤炭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年检管理工作。

对矿井设计安全专篇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矿井竣工投产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的不得颁发生产许可证,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评价核准的矿井不得通过生产许可证年检;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过期或未通过生产许可证年检的矿山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违法生产。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销售、买卖矿产品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对矿山企业营业执照的管理,对营业执照过期或未通过年检的矿山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非法经营;对虽有营业执照,但在生产经营中又出现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矿山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2024年煤矿工作总结(5篇)

2024年煤矿工作总结(5篇)

2024年煤矿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矿在安全管理上认真____两级公司安全会议精神,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安全思想教育大讨论活动的安排意见、关于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以及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关于____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____”等工作,坚持直面培训,提高全员素质,狠抓落实,实现了安全生产,未发生一起事故,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得到提高,安全生产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下面就今年的安全工作做一简要总结。

一、安全基本情况:安全绩效:未发生一起轻伤以上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矿共组织旬检月验检查次,共查隐患条,未有一条重大隐患。

1、职工培训情况:六大特殊工种一级培训计划名,实际参培训名,完成计划的%;矿新工人培训计划人,实际参培人,完成计划的%。

2、地面安全管理情况:矿根据集团公司号文件,矿下发了汾河焦煤回安字(____004)____文件,成立了地面安全整治领导组及专业治理组,组织地面安全检查____次,共查出隐患____97条,全部按三定进行了处理。

3、干部下井情况:月份矿级应下井次,实下井次;科级应下井次,实下井次;队级应下井次,实下井次,全部达到规定要求。

抓三违情况:月份共抓三违人次,其中严重三违人次,处罚元。

二、安全工作主要做法:就安全工作而言,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良好的安全绩效得到保持;二是现场质量标准化得到明显改善,内涵水平有了大的提高;三是。

这既是安全工作的特点,也是今年以来树立的目标,为此,矿在认真分析总结____年得失的同时,以两级公司的安全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研究,确立了____年的安全工作思路,安全工作基本做法体现出为“四个抓”,即:抓基础、抓关键、抓大事、抓重点。

具体做法:____、抓基础。

制定符合矿井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高频率、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体系。

____0____年初,我矿把____集团公司安全会议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组织矿、科、队三级管理人员学习、讨论,并根据我矿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细则,建立了高效率、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体系,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了矿对部室、部室对队的安全质量绩效考核制度,二是在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中得到了肯定。

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目录一、总则 (2)1.1 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3)1.2 适用范围 (4)1.3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原则 (4)二、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5)2.1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基本框架 (7)2.2 风险辨识与评估方法 (8)2.3 风险分级标准与程序 (9)三、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职责 (10)3.1 矿山企业职责 (12)3.2 相关部门职责 (13)3.3 员工个人职责 (15)四、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流程 (16)4.1 风险辨识与评估流程 (17)4.2 风险分级流程 (18)4.3 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与实施流程 (20)4.4 风险管控效果监测与改进流程 (22)五、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保障措施 (23)5.1 组织保障 (24)5.2 技术保障 (27)5.3 管理保障 (27)5.4 培训教育保障 (29)六、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案例分析 (30)6.1 案例一 (32)6.2 案例二 (33)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第四条矿山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对本企业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矿山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指导和协调,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六条各级工会依法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煤矿2021年工作安排》

《煤矿2021年工作安排》

《煤矿xx年工作安排》各党支部:~年,我矿改革、创业、发展的任务繁重而艰巨。

按照集团公司“三年打基础,五年翻一番,十年达小康”的战略发展目标,结合我矿实际,现就~年全矿总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集团公司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变更理念为重点,以创业发展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实行精细化管理,实施“异地办矿”战略,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原煤产量265万吨,进尺确保27626米;从严从细抓好安全工作,力争实现安全年;质量标准化达一级,力争3-5个专业进入集团公司前三名;矿井本质安全程度评估确保b级,力争a级;原煤制造成本控制在104.69元/吨以内,实现利润8374万元;人员分流确保660人以上,确保实现外向劳务输出创收1800万元以上;在岗职工人均收入增幅不低于集团公司平均增长幅度;确保省级文明单位,建设高标准国家级文明单位。

三、主要工作(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牢创业发展的思想基础解放思想、变更理念是企业创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基础牢固厚实的关键是各级班子成员能否带头解放思想,变更自己的理念。

班子成员解放思想、变更理念的关键,是各级党政主管领导能否率先垂范,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这个关键问题解决好了,其它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 届五中全会精神和集团公司七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xx”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是我矿首要的政治任务。

要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团课、干部学习、职工政治学习以及办班培训、专题讲座、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组织职工学习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xx”重要思想,力求学有所悟、学有所获,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开阔视野,拓展思维,理清思路,自觉变更理念。

各单位要分专题,系统地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集团公司党代会报告,全面领会报告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创业发展工作中来。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确保矿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进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追究到人;公开透明,社会监督”。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以预防为主线,综合防治为手段,强化监管为保障,注重预防事故的发生,提升煤矿安全水平。

第五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企业安全运行水平。

第二章主管部门和人员第六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负责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监督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二)组织制定和审核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导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三)监察检查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安全隐患,依法责令整改;(四)审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五)指导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工作,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六)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调查和处理煤矿安全事故,追究责任;(八)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九)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维护煤矿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依法执行监管职责,不得滥用权力和违法行使职权。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九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审查标准和办理时限,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6个月申请续期。

2024年煤矿安全检查制度(3篇)

2024年煤矿安全检查制度(3篇)

2024年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安全生产的实现,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监督现检查,构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特制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1、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矿设立安全科,负责全矿的安全监察检查工作。

2、矿成立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成员: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二、安全监督检查的周期、内容(标准)与方式:矿每月对各单位进行四次安全大检查,并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区(队)和班组每日进行自查相结合。

(二)监督检查内容(标准):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安全检查要深入地面井下现场各作业地点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作业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1、查思想。

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各单位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2、查管理、查制度。

主要检查各单位领导是否对安全生产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人是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是否都有安全的内容;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工人群众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矿安全技措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此外,还要检查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入矿的“四级培训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换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度,作业规程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的执行情况。

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主要是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生产单位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

重点检查矿井的“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以及矿井水灾、火灾、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煤尘等灾害的预防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交流借鉴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交流借鉴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交流借鉴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公布日期】2024.06.28
•【文号】
•【施行日期】2024.06.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
交流借鉴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
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指导下,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从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强化组织实施等7个方面,提出24项90条工作举措,全面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发展矿山新质生产力,着力推动山西矿山高质量转型发展。

近日,《工作措施》在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请你们学习借鉴,结合实际全
面贯彻落实《意见》各项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煤矿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3篇)

2024年煤矿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3篇)

2024年煤矿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引言:作为煤矿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一直是我国煤矿行业工作的核心要素,也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煤矿行业的发展,安全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加强对煤矿的监管与治理,依托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因此,制定2024年煤矿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对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目标1. 加强煤矿行业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2. 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确保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 加强煤矿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工作重点1. 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强化法规执行力度。

- 积极参与煤矿安全法规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规定。

- 加大对煤矿行业安全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煤矿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 加强对煤矿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2. 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强化煤矿行业安全风险管控。

- 配备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加强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指导。

- 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情况。

- 推动煤矿行业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煤矿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加强对煤矿行业安全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预警和处置安全事故风险。

- 加强煤矿行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矿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强化安全生产督察,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 组织开展煤矿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察,重点检查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方面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搭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平台,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

4.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 定期开展煤矿行业安全生产文明创建活动,培养和弘扬安全生产文化。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一、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

二、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四、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人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人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五、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圳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六、煤矿企业必须实行群众监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七、煤矿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八、煤矿至少应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①井上、井下对照图;②采掘工程平面图;③通风系统图。

九、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二)随着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也面临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确保煤矿的持续健康发展,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应始终坚持“人民对安全的需求是首要的,安全是煤矿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的原则。

必须确保人员安全,强调以人为本,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煤矿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奖励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落实。

安监总局 安监总煤监〔2012〕65号《关于印发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监总局 安监总煤监〔2012〕65号《关于印发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监总煤监…2012‟6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深入推动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附件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煤矿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煤矿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煤矿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在煤炭行业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突出以事故多发地区和煤矿企业,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矿和水害、煤层自燃、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兼并重组等煤矿建设项目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的;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

(二)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违反煤矿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行项目建设、生产的;未按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施工的;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逾期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被兼并重组煤矿未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的。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4.06.28•【文号】•【施行日期】2024.06.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准入,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限(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的行政许可。

稀土矿山开发项目、铀矿山建设项目、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一次设计或者经改扩建后年产300万吨及以上或者最大开采深度1000米及以上(井巷工程最高标高至最低开采中段运输水平标高间的垂直距离)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或者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采场最终境界最高点标高至最低开采水平标高间的垂直距离)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总库容1亿立方米及以上的尾矿库建设项目等安全设施设计(含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下同)审查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

(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

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外,其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含排土场)和尾矿库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以及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三)其他非煤矿山行政许可的职责划分。

异地煤矿开采安全监察管理规定(3篇)

异地煤矿开采安全监察管理规定(3篇)

异地煤矿开采安全监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异地煤矿开采项目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打造z实业公司品牌,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凡在异地挂靠权台煤矿之外的场所项目,挂靠z实业公司(独资、控股、承包经营或劳务输出、技术服务)必须明确一名熟悉安全生产知识并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副科级干部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外出创业项目的单位行政主管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在单位的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公司与外出创业项目单位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外出创业项目单位的行政主管各一份。

其他成员必须写出安全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交z实业公司安全副总或综合部,一份张贴上墙。

第三条z实业公司综合部应建立外出创业项目单位人员登记台帐,注明单位、年龄、工种、培训与持证情况等。

严禁无证上岗或私自变动人员。

外出创业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违"治理的考核,按z实业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在异地进行煤炭开采项目的单位应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由外出创业项目的单位自己解决,对照条款未进行落实解决的,将对单位行政主管或负责人____元的处罚。

第五条在异地承包煤炭生产或劳务输出从事采矿的项目,在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矿井的安全装备和安全投入,并报有关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并给予____元的处罚。

第六条在异地进行煤炭生产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瓦斯检查员和监管员,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凡不按规定配备人员或装备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对异地的煤矿开采项目,在管理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察,对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地加以整改,同时要加强与附近救护队和医疗机构联系,以便及时做好工伤和矿山救护工作,不具备就近救治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立保健站或专(兼)职医疗救护人员。

2024年煤矿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煤矿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煤矿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省决定对矿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本次检查旨在全面掌握安全生产领域应对法的实施情况,总结各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优秀经验与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执行。

二、检查内容(一)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1. 宣传应对法的立法背景、宗旨、意义及主要制度,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培训;2. 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学习应对法;3. 将应对法纳入各类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培训课程;4. 加强应急科普宣教,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普及至企业、社区、学校及乡村。

(二)应对法的执行情况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职责;2.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同步部署、检查、考核,并在许可、审查、验收环节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相关规定;3. 与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上报事故及应急管理信息;4.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和培训,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5. 储备应急物资,掌握应急资源,建立完善的应急资源数据库;6. 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应急平台和救援队伍,提升救援装备水平;7. 高危行业企业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8.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参与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

(三)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研究制订情况1. 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的规章、标准、制度和措施;2. 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济政策;3. 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情况。

三、组织实施(一)自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中央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于规定时间内开展自查,并及时上报自查总结分析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实行异地安全监督强化煤矿安全管理(2020年)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实行异地安全监督强化煤矿安全管理(2020年)10月16日6时左右,发生在河南中平能化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12190采面的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再次用事实说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确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重要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及煤矿干部职工用科学的态度和对职工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大力气去深层次地研究煤矿矿难发生的原因,寻找避免矿难再次发生的有效方法。

我认为,煤矿发生矿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干部职工由于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重生产、轻安全所致,另一方面是煤矿的安全监察机制和相关安全生产监察制度与现实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相适应造成的。

要想破解煤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这一难题,我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当迅速对安全生产监察机制进行重大改革,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异地监督,用在班组设立安全副工长或安全员的方法,对每个班组都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督检查,形成以具有“不安全不生产”强制执行力为标志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重生产、轻安全”意识很难在生产单位消除由于煤炭生产具有比较大的经济效益,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生产规模比较小的乡镇煤矿整合力度,相当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被关停并转,更使得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日中天。

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发展的驱动下,许多有实力的煤炭企业争相进行外向型扩张,拼命加大煤炭产量,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煤矿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如有些煤矿是高瓦斯矿井,在“一通三防”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时就急于组织生产,结果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有的干部职工凭侥幸认为,煤矿安全硬件好,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也不会出事,结果也发生事故;更有一些干部职工面对明显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麻木不仁、司空见惯,在相当不安全的生产环境中冒险违章作业,从而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这些重大事故发生后,煤矿有关领导所采取的通常方法是进行自上而下的安全整顿,或由上级部门派出工作组、督查组去对各矿职工进行以遵章守纪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

由于未对发生矿难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尤其是未对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机制和相关安全生产制度与煤矿现实安全生产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因此尽管整顿轰轰烈烈,却不能正真解决煤矿重特大事故频发的根本问题,形成了“发生事故——进行整顿——一度比较注重安全——安全形势较好——麻痹大意——违章生产——再次发生事故”的循环往复怪圈。

因此要想使煤炭企业真正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煤矿安监系统就必须发挥“发现隐患就停产排除,不排除隐患绝不生产”和“坚持遵章生产,反对违章作业”等方面的强制执行力作用,用自己的监督力量坚决扭转生产企业很难改变的“重生产、轻安全”现象。

现有煤炭企业安监格局很难发挥“不安全不生产”的强制执行力作用现在许多国有煤炭集团公司安监系统分公司、矿处、井区、队组的安监机构设置由于与其原单位有三个共同利益,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不安全不生产”强制执行力作用的发挥。

一是有共同的政治利益,如一个煤矿主要以煤炭产量来衡量干部工作水平,一切工作都得围绕这个中心。

在某种情况下,虽然矿上的安监处、井口安监站、队组安全副队长、班组安全副工长可能会发现一些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处理了肯定不会发生事故,不处理也许会发生事故,也许不会发生事故。

而在很多情况下煤炭生产队组部分干部职工凭侥幸认为,既然不处理这些隐患可能不会发生事故,那么为啥要费时费力去处理呢?何况生产任务这么重,处理不安全隐患耽误了时间,就完不成当班生产任务,完不成任务也就开不了资,因此就会自觉不自觉的抵制不安全隐患的排除。

有些安监人员面对生产队组的压力,也就不敢坚持先处理隐患再生产的原则,从而对生产队组在隐患下进行生产默然处之,许多事故就是在安监人员的这种默然处之下发生了。

更有甚者,个别安监人员也受这种“重生产、轻安全”观念影响,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自己的安全监督职责。

如2007年10月13日阳煤集团新景矿皮带队发生的副工长兼安全员张怀义死亡事故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身为安全员的张怀义在新景矿主斜井皮带机尾处清理浮煤时,本应该忠于安全监督的职守,但他却置职责于不顾,违章指挥,在未采取闭锁皮带机开关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进入主斜井皮带机尾坑内清理浮煤,结果被启动的皮带卷入,挤压致死。

二是有共同的经济利益,这种情况在队组安监人员中表现的更明显。

如一个掘进队的安全副队长、班组安全副工长在遇到不安全隐患需要处理时,就会面临两难选择,不处理事故隐患肯定会发生事故。

处理事故隐患吧,肯定会耽误队组的生产时间,会导致队组完不成生产任务,这样包括自己在内的整个队干部职工都会拿不到超产奖。

由于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很不稳定,需要处理的不安全隐患三天两头出现,有时甚至是一个班出现好几次,如果一直坚持先处理事故隐患再生产,就会耽误大量时间,增加队组职工大量的劳动量,这对于队组部分干部职工来说是一个费时费力的“额外工作量”,时间一长肯定影响当月生产任务的完成,也就多挣不了钱。

因此,不干或少干这种“额外工作”,也就成为这些干部工人对队组负责安全干部的强烈要求,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这些安全干部就会在生产任务完成面前放松安全生产监督,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又如2007年9月7日发生在阳煤集团宏厦一建第五项目部716队掘进工张立贞死亡事故就很能说明问题。

根据案例分析,张立贞与身旁的胡某是在平舒煤业公司西翼回风巷正前1.5米处弯腰拉耙岩机时,顶板掉落下一块700mm×500mm×210mm的矸石,打在张立贞的头部和后背上,将其压倒在地。

旁边的胡某被掉落的另一块1200mm×500mm×400mm的矸石挤压在右手帮,结果张立贞被送到寿阳县医院进行抢救无效后死亡,胡某受轻伤。

从这个事故案例发生情况中可以看出,出事的“罪魁祸首”是那两块矸石,试想这个队的安全副队长、班组的安全副工长要是在施工前一刻认真排查一下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下令处理了这一事故隐患,这个事故肯定不会发生。

但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这些负责安全监督的干部都置这个安全隐患于不顾,丧失了应有的安全监督职责,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第三是有共同的亲情利益。

许多安监人员与生产队组、甚至与一些井口、矿级干部的私交密切。

安监人员与生产队组干部职工久打交道,低头不见抬头见。

因此当一些生产队组违章生产时,有些安监人员,或者本队组的安全副队长、安全副工长可能就在现场,碍于情面,不能当场制止队组干部职工的违章行为,从而导致各类事故的发生。

比如报纸上披露的,某个县的小煤矿安全整顿很难开展,究其原因,发现县安监局长居然是其中一个小煤矿的法人代表,这样的亲情关系如何能让他有效地进行煤矿安全监管呢?因此在现有的煤炭企业安监格局中,要想充分发挥安监系统“不安全不生产”的强制执行力作用,就应当实行异地监督,以便彻底革除以上“三个共同利益”对安监人员行使这一权力的消极影响。

实行安监异地监督强化安全现场管理既然煤炭企业部分干部职工“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观念很难从根本上扭转过来,那么要想从根本上扭转煤矿的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就必须由安监系统从上到下为企业各单位建立一道稳固的,具有“不安全不生产”强制执行力的安全生产防线。

如何才能建立这一防线呢?我认为煤炭企业安监局应当把下属各单位的安监机构,包括安监处、井口安监站、队组管安全的副队长、班组安全副工长(或安全员)全部划归自己管辖,由安监局负责对各生产单位进行异地安全监督。

例如甲矿的安监处、井口安监站可以对丙矿各队组进行安全监督,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队组的安全副队长、班组安全副工长(或安全员)可以担任丙矿相关队组的安全副队长、班组安全副工长(或安全员),对这些队组进行安全监督(以上监察人员可以半年更换一次)。

同样,丙矿的以上安监部门、人员可以到乙矿各单位进行安全监督。

由于这些煤矿的安监部门、人员已归安监局管辖,成为安监局派驻新单位的安全监督机构,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消除以上“三个共同利益”对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消极影响,使他们可以放开手脚抓安全。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公司各单位的安监机构全部划归安监局管辖,并在新单位进行安全监察后,就与各生产单位在行政隶属上完全脱钩,再不会受到生产单位“重生产、轻安全”观念的影响,可以代表集团公司安监局在新单位放手严把安全关,从而消除了被监督单位与安监人员有“共同政治利益”对安监部门人员执法的消极影响。

由于各单位安监部门、人员均归安监局管辖,他们的工资、奖金发放与被监督单位无关,从而消除了被监督单位与安监人员有“共同经济利益”影响。

安监局所管辖的基层安监部门、人员半年一轮换的制度,保证了安监部门、人员在短期内很难与被监督生产单位形成与正常安全监督工作不利的私交关系,这样就消除了被监督单位与安监人员有“共同亲情利益”的影响。

使安监部门在被监督生产单位行使安全监督权力时,可以不受各种制约,无所顾忌的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基层各安监部门到新单位实行异地安全监督后,需要在安全执法方面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一、安全监督全覆盖、专职化安全监督要覆盖生产单位的每个工作地点,每个生产、辅助队要有专门负责安全监督的专职副队长,每个班组要有专门负责安全监督的专职副工长或安全员(单个生产辅助岗位每班也要有专职安监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以上人员专管安全,不承担生产指挥职责。

二、安监人员,尤其是队安全副队长、班组安全副工长(或安全员)的监督职责以上人员到新的生产单位同类队组担任安全监督职责后,专职工作是抓安全,说得更明确点就是在班组每天开工前,安全副队长、安全副工长(或安全员)要首先对生产现场的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直到确认现场具备了正常生产条件,再让班组进行生产。

在班中要对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发现“三违”行为及时制止。

如果在班前或班中发现生产现场存在不安全隐患或队组存在“三违”行为,有权下令停产,在组织消除了隐患,经教育队组干部职工确实表示要按规程进行正规操作时,才允许队组进行生产。

如果安全副队长或安全副工长要求先停产处理隐患或停止班组“三违”行为时遭到班组人员抵制,可以立即通过电话向上一级安监部门或越级向上级安监部门反映,由上一级安监部门下令停产处理隐患和制止班组违章行为,下班后有关安监机构要对这起抵制隐患排除事件按责任事故进行分析,对带头抵制的人员从严处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