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施工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保施工协议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贯彻环境管理标准,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噪声和水污染等重要环境因素。根据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同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有关分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签订如下施工现场环保协议:

一、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明确全方位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职责。

根据总包单位下发的《环境因素排查表》排查本单位施工全过程中涉及的环境因素,采用文件中的现有控制措施进行控制;

对《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的环境因素进行确认,并按控制措施要求严格执行。

二、施工过程中噪声控制:

施工现场产生机械的、人为的噪声排放应按国家环保噪声排放综合标准加以控制,按有关规定执行。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

1、凡在建筑施工中动用的机械,机械本身发出的噪声应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内操作,大型机械要及时检修,防止部件松动引起噪声。

2、减少搬运装卸发出的噪声,在人工搬运和机械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杜绝野蛮装卸。

3、严格执行市建委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夜间晚22点至次日清晨7点不得施工,夜间施工时应有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应严格控制噪声源,消除因施工人员大声喊叫和野蛮装卸发出的噪声。

三、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及节水电资源管理:

根据国家《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为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对污水排放的法律法规,强化对污水排放的管理和治理措施,同时要合理利用水电资源,通过加强管理,应用节水、节电技术和工艺,减少水电资源的浪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

1、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宿舍的生活污水要净化沉淀后排放入市政污水管道,沉淀后的废渣清运到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

2、对洗车、刷罐要在指定部位冲刷,污水经沉淀后的净水应反复使用,净化池中的废渣、石料、粉尘要及时清运,按建筑垃圾处理。

4、施工现场使用的自来水要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严禁跑、冒、滴、漏,要使用节水型龙头,对人为的浪费水的现象要严肃处理。

5、施工中要节约用电,随手关灯。机械设备操作工序完成后应立即关停电源,不得长时间空转,造成电的大量浪费。办公区、生活区的电脑、空调、电扇、照明必须做到人走关机。严格用电制度。

四、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粉尘排放控制的管理规定。

1、对现场没有及时清理和运走的渣土和施工废料要集中堆放,并要有遮盖。

2、水泥搅拌过程中,要严格操作规程,水泥搅拌时不得飞扬水泥,石料、沙子,做到作业点要封闭,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搅拌机和周围环境卫生,防止粉尘排放。

3、凡在施工现场涉及到排放粉尘的工艺时,各作业点、面必须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粉尘排放或减少粉尘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4、分包单位要及时改进工艺流程,总结治理措施,完善施工现场粉尘治理。

五、有毒有害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管理

在施工现场中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化学

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管理规定,做到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在施工中应做到以下规定:

1、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应进行职业培训,持证上岗;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配给专业的防护用具,如:防护服、手套、鞋、帽、面具等,防止对人体的损害,从事工作较长的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

2、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品的部门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品要分类存放,危险物品要有专人负责,存放点要封闭,各类物品要有对应的明确标识。

3、对有毒有害品的包装、容器要严格回收制度,不得乱扔乱放,要有专项存放点。使用中、后的容器要及时封闭,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挥发。

4、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操作规程操作,施工中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品要有防火、防爆、防敲击、防非操作人员触摸的标示牌、警示牌。

5、使用乙炔、氧气瓶应分类按标准距离码放,并有防暴晒、防砸措施,操作人员应严格操作过程,持证上岗。

六、固体废物处置

参与工程建设的分包单位对固体废物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应做到:

1、施工现场的办公区、施工生活区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施工现场有关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定进行收集、储存、处置,对回收的废弃物要分类存放处置,防止有毒有害和污染环境的废弃物对环境产生影响。

2、对有毒有害,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固体废弃物,要设分类收集箱,集中收集存放,分类管理。派专人负责回收,要交有资质的处理商进行处置。密封收集,外加编织袋加固,防止有毒有害物体、

气体的排放。对废石棉及其制品,应用塑料袋收集到一定数量后,项目部通知总承包部联系有相应处理资质的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对含油、含漆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并设专用垃圾箱,施工完毕,废料带回原单位进行处理。

4、渣土:在施工中的渣土、建筑废料要集中堆放,不得扬撒。堆放点的渣土、建筑废料要有遮盖,不得乱丢乱倒,处置时应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到指定的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运输中应遮盖严密,防止遗撒,以防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5、生活垃圾(不含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要放到垃圾堆放点,及时清运,防止蚊、蝇和腐烂发臭的气体挥发。要有专人打扫,保持存放点周边的环境卫生。对食堂的泔水应集中收集,联系附近的养猪户用作饲料,不得到处排放确保良好的环境。

七、处罚:

1、因分包单位原因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由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项目部有权对责任人及其所属单位追加处罚。

2、对出现三次以上违反环保有关规定的个人及分包单位,项目部将给与勒令退场、更换负责人直至全部退场处罚,并由责任人、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注1:处罚依据按《北京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北京住总集团施工现场环境污染控制措施(第一部分)试行》、《北京住总集团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条文执行。

注2:由于外施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不善,违反上级政府法律法规以及总包单位的上述规定,所发生的上级处罚及责任自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总包方:分包方: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