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职务、职级及级别一览表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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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行政级别划分

公务员行政级别划分

公务员行政级别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我国干部级别划分(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第一: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第二:副国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第三: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第四: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解析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解析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第一: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第三: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七级)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第四: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八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第五:乡级干部(科级干部):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主任科员:(十二级)副主任科员:(十三级)科员:(十四级)办事员:(十五级)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解析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解析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解析公务员职务、级别及⼯资等级划分公务员职务、级别及⼯资等级划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1、⼗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政协)第⼀:国家级:国务院总理(⼀级)国务院副总理(⼆级)国务院常委(三级)第⼆:省级⼲部(部级⼲部):正省级⼲部(正部级⼲部):(四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部(如⼭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部(如⼭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部(副部级⼲部):(五级)国务院各部委副职⼲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部(如国家⽂物总局局长)各省、⾃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部(如⼭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第三:地市级⼲部(厅级⼲部):正地市级⼲部(正厅级⼲部):(六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作司司长)各省、⾃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部(如⼭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部(如⽆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级⼲部副地市级⼲部(副厅级⼲部):(七级)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部(如⼈事部⼈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部(如⿊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第四:县团级⼲部(处级⼲部):正县团级⼲部(正处级⼲部):(⼋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部(如沈阳市卫⽣局副局长、浦⼝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部(如105团政委)副县团级⼲部(副处级⼲部):(九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武区卫⽣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部(如105团参谋长)第五:乡级⼲部(科级⼲部):乡级正职(正科级):(⼗级)乡级副职(副科级):(⼗⼀级)主任科员:(⼗⼆级)副主任科员:(⼗三级)科员:(⼗四级)办事员:(⼗五级)注:各⾼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部参照政府各级⼲部待遇,但不具有⾏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部如为上⼀级党委常委,则其⾏政级别升⼀级。

2020-2021年新旧各类公务员职务、职级、级别、工资对照表

2020-2021年新旧各类公务员职务、职级、级别、工资对照表

专业技术类任职资格专业技术类职级行政执法类职级综合管理类职级领导职务厅局级正职一级总监一级巡视员厅局级副职二级总监督办二级巡视员一级高级主管一级高级主办一级调研员县处级正职二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办二级调研员三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办三级调研员县处级副职四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办四级调研员一级主管一级主办一级主任科员乡科级正职二级主管二级主办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管三级主办三级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四级主管四级主办四级主任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一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二级科员新旧各类公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非领导职务2015职级2009年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执法勤务警员职务警务技术职务巡视员一级警务专员警务技术一级总监副巡视员二级警务专员警务技术二级总监一级高级警长警务技术一级主任调研员正处级一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警务技术二级主任三级高级警长警务技术三级主任副调研员副处级二级警长四级高级警长警务技术四级主任一级警长警务技术一级主管主任科员正科级三级警长二级警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四级警长三级警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副主任科员副科级一级警员四级警长警务技术四级主管科员科员级二级警员一级警员警务技术员办事员三级警员二级警员类公务员职务、职级、级别、工资对照表职务工资级别28552645229021301915十七级至十一级183516951520十九级至十三级145513451205二十一级至十五级11451065965二十三级至十七级925二十四级至十七级865二十四级至十八级715二十六级至十八级585二十七级至十九级十三级至八级十五级至十级十八级至十二级二十级至十四级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我国各级公务员行政级别及举例

我国各级公务员行政级别及举例

我国各级公务员行政级别及举例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国务院机构设置及公务员职级划分

国务院机构设置及公务员职级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监察部与总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总理中央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家档案局(*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总理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总理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总理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及职称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及职称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及职称、学位,学衔的常识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教授的发展历史中国汉、唐两代太学都设有博士,教授学生。

博士就是后来的教授。

宋代中央和地方的学校开始设教授。

元代各路州府儒学及明、清两代的府学都设教授。

清代末年兴办新学后,大学设正教员、副教员。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教授、助教授;1917年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正教授、教授和助教授。

1924年的大学条例,取消助教授一职。

1927 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

教授的不同分类1、现下“教授”都是聘任制的;2、“特聘教授”,顾名思议,是特殊(特别)聘任的教授,本身是教授;3、“客坐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的来作报告活搞讲座。

本人可能不是教授,而是名人、官员、企业家、发明者,等等;4、“兼职教授”,校际间、学校与社会间,互相聘请讲课的教授。

本身是教授,实际讲课或搞科研、带研究生。

5、“荣誉教授”,是对知名的老教授、有成就的老领导,授予的荣誉称号;6、一般教授,是大学聘任的正高级职称,既上课、又搞科研、带研究生,也是学术带头人。

学位分类现代国家的学位一般分为学士、硕士、博士3个等级。

学士①学士。

初级学位。

通常由高等学校授予大学本科毕业生。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第一: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第三: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七级)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第四: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八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第五:乡级干部(科级干部):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主任科员:(十二级)副主任科员:(十三级)科员:(十四级)办事员:(十五级)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二、公务员的工资级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腾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的办法是:(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默认分类2009-01—10 00:41:27 阅读781 评论1 字号:大中小订阅新的公务员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新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明确了各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国家级正职:一级;(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8)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9)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10)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2)副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3)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4)副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5)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6)副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七级;(7)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8)办事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公务员是指受聘于国家机关的行政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服务的人员。

根据不同的职务和级别,公务员会被分配到不同的岗位和层级上。

下面将就公务员的职务职级进行详细介绍。

一、职务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分为四个类别,分别是领导职务、协助领导职务、主管职务和技术职务。

领导职务包括国家级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省部级正职和副职,以及其他类似职务。

协助领导职务包括省部级正职及副职以下的领导干部、地市级主要领导和县级以上的副职。

主管职务包括省部级正职及副职以下的工作人员和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

技术职务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

二、职级等次公务员的职级分为晋升、晋级和升级三个等次。

晋升是指在原所任职务和级别之外,提升到更高一级的职务和级别。

晋级是指在原所任职务和级别之上,晋升到更高一级的职务和级别。

升级是指在原所任职务和级别之上,晋升到原级别中更高的职务。

三、具体职务职级对照表以下是关于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对照表,用于参考:领导职务:1. 国家级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次为正部、副部、副部级巡视员、正部级巡视员。

2. 省部级正职:依次为正省部、副省部、副省部级巡视员、正省部级巡视员。

3. 省部级副职:依次为正副省部、副副省部、副省部级巡视员、正省部级巡视员。

4. 其他类似职务: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协助领导职务:1. 省部级正职及副职以下的领导干部:依次为正厅局、副厅局、正处、副处、正科、副科。

2. 地市级主要领导:依次为正实职、副实职、正副处、正科、副科。

3. 县级以上的副职:依次为正、副、副县级巡视员、副县级巡视员。

主管职务:1. 省部级正职及副职以下的工作人员:依次为正专职、副专职、正、副、副巡视员、巡视员。

2. 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依次为正、副、副巡视员、巡视员。

技术职务:1. 专业技术人员:依次为高级、中级、初级。

2. 一般工作人员:依次为高级、中级、初级。

职级并行最新细则出台2020

职级并行最新细则出台2020

职级并行最新细则出台2020
管理级公务员的职级顺序分为:一级检查员和二级检查员;一级研究员、二级研究员、三级研究员、四级研究员;一级科长、二级科长、三级科长、四级科长;第一级节成员和第二级节成员。

注:一般管理以外其他职位的公务员职级将另行列明。

与部门及政策级以下领导职位相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别公务员的最低职级如下:
厅局级首长:一级巡视员;第二级副主任:第二级检查员;
县级负责人:二级研究员;县级副职:4级研究员;
乡科级科长:第二级科长委员;第二级副员额:第四级科长。

确定职级及晋升:
第一次,非主要公务员的职务等级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和调动。

新聘任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一级参谋长以下职级和同等职级。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调任人员的级别,根据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结合原职务、调任情况和工作经验确定。

政府机关接受的军队调动干部的军衔,按照国家关于军队人员调动安置的有关规定确定。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的等级分类

公务员的等级分类

公务员的等级分类
一级公务员:
1.中央高级官员:一级公务员最高层,受中央主要领导人直接授权,掌握重点职权。

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军委主席助理、国家总政等。

2.地方高级官员:受地方主要领导人授权,地方高级管理官员是机关型地方公务员中最高级别。

包括省份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地级市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县属乡副县级以上领导及特殊职务的领导人员等。

三级公务员:
1.中央常务官员:受中央有关部门领导授权,受命从事中央政府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其中中央领导职务较为突出,可谓“极少数”。

2.地方常务官员:受省、地、县三级的领导人授权,受命从事地方政府的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其中地方部门领导职务比较突出,一般是较有重视的厅(局)级领导干部。

四级公务员:
1.中央正处级官员:受中央有关部门授权从事部门任务的官员,掌握一定的管理权力,是中央政府正处级干部最为常见的职务。

2.地方正处级官员:受各地方政府授权从事地方公务的官员,掌握地方政府正处级职权,其形式多样,可见于省级机关处级、乡镇机关处级,以及兼任职、挂职等情况。

五级公务员:
1.中央副处级官员:受有关部门领导授权,受命从事中央政府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在有关部门担任辅助性的职责,主要是副处级干部。

2.地方副处级官员:受省级机关(或地方政府)授权,受命从事具体的地方政府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职权,是基层
政府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职能人士。

行政职级级别一览表

行政职级级别一览表

行政职级级别一览表行政职级是指国家公务员在职级晋升上的划分,是体现国家公务员职位和权力等级的领导职务等级制度。

行政职级的级别越高,职权和权力越大。

目前我国公务员职级制度分9个级别,下面我们一一来看。

一、一级职系一级职系是国家公务员的入门职级。

包括科员、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编辑等。

一般要求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二级职系二级职系是国家公务员的初级职级。

包括科员、工程师、会计师、编辑等。

要求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积累一定的公务员工作经验。

三、三级职系三级职系是国家公务员的中级职级。

包括副处长、科长、主任、专业技术人员等。

要求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积累了一定的公务员工作经验。

四、四级职系四级职系是国家公务员的高级职级。

包括处长、局长、副司长、副厅长等。

要求拥有博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高级职称,积累了丰富的公务员工作经验。

五、五级职系五级职系是国家公务员的副部级职务职级。

包括司长、厅长、副部长等。

要求拥有博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高级职称,积累了长期的公务员工作经验。

六、六级职系六级职系是国家公务员的正部级职务职级。

包括部长、省委常委等。

要求拥有博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高级职称,积累了多年的公务员工作经验。

七、七级职系七级职系是国家公务员的正部级职务的中高级职级。

包括部长、省委常委等。

要求拥有博士、教授或讲师职称,精通领域技能,担任过重要职务。

八、八级职系八级职系是国家公务员的正部级职务的高级职级。

包括部长、省委常委等。

通常要求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领域担任过重要职务和在该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声望。

九、九级职系九级职系是国家公务员的最高职务级别。

包括国务院副总理、最高法院院长等。

此类职位的拥有者需具备高度的领导才能、政治家素质,以及极高的政治和社会声望。

总之,国家公务员的职级级别是按照职位、学历、工作经验、职称、领域技能、担任职务、社会声望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划分的。

行政职级级别一览表

行政职级级别一览表

行政职级级别一览表行政职级级别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职位和职业能力所具备的等级划分所确定的工作级别。

行政职级级别在组织管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代表着职务的等级和职责的大小,也反映了工作人员的成就和才干。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行政职级级别一共分为15个级别,按照职位及职权大小从高到低划分为:国家级特级、国家级一级、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处级正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办事员、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以下、其他。

国家级特级是行政职级中的最高级别,属于国家级领导人员,一般是国务院副总理和中央政治局常委。

他们能够掌握最高级别的权力和资源,主导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决策和行动具有国家影响力和历史意义。

而国家级一级属于最高领导人中的高级官员,一般是国务委员和省部级正职。

他们能够领导一个大部门或省级行政区域,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和资源,负责实现国家发展和治理战略的具体实施和执行。

省部级正副职包括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他们通常是省部政府或中央政府工作机构的负责人或副负责人。

他们有相当高的权力和影响力,能够领导和协调一个省份或部门内的行政管理和决策工作,同时也负责实施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各项行政法规。

厅局级正副职是中央或省部级行政管理机关中的高级领导干部,属于行政职级的中上层。

他们承担责任和权力的范围大大缩小,但仍然是关键的决策者和负责人。

他们的职能包括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程和项目。

处级正职以及科级正、副职是各级政府和政府机关中属于中层的典型代表。

他们担任着具体的组织工作和实施工作的责任,具体设计和执行决策,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办事员则是行政职级级别中最底层的职位,这是各级政府和机关中的基层干部。

他们的任务主要包括秘书、文员和一些常规的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和安排序列工作,为上层领导提供基本的文秘支持。

总之,行政职级级别是国家机关中工作人员的等级级别,不同职级代表着不同的职责和权力范围,这对于整个国家机关的组织管理、工作推进和任务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体制内级别对照表

体制内级别对照表

体制内级别对照表一、事业单位干部级别对应关系(一)管理岗位:共10级1、一级职员:对应正部级2、二级职员:对应副部级3、三级职员:对应正厅级4、四级职员:对应副厅级5、五级职员:对应正处级6、六级职员:对应副处级7、七级职员:对应正科级8、八级职员:对应副科级9、九级职员:对应科员10、十级职员:对应办事员(二)专技岗:共13级1-4级为正高,5-7级为副高,8-10级为中级,11-13级为初级。

专技职务没有明确的行政对应关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及经济待遇,大体可以将“正高与正处、副高与副处、中级与正科、初级与科员”对应起来,在转岗或调任时作为参照使用。

比如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正高可以调任正处或副处职务,副高可以调任副处或正科职务。

专技岗转管理岗,具备正高职称可以转管理五级职员或六级职员;副高职称可以转管理六级职员,任满两年可以转管理五级职员;中级职称满两年可以转管理七级,任满三年可以转管理六级。

二、公务员级别对应关系(一)综合管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1、职务10级:正国职、副国职、正部职、副部职、正厅职、副厅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

2、职级13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职务是领导,职级是待遇,只享受工资福利,不赋予职务职权。

职级与职务的对应关系大致为:一级巡视员对应正厅,二级巡视员对应副厅,一二级调研员对应正处,三四级调研员对应副处,一二级主任科员对应正科,三四级主任科员对应副科,一级科员不变,二级科员与原来的办事员相当。

其中,在经济待遇上,一级调研员高于正处职,正处职又高于二级调研员,因此一级调研员有“大正处”,二级调研员有“小正处”的说法。

以此类推,三级调研员是大副处,四级调研员是小副处;一级主任科员是大正科,二级主任科员是小正科;三级主任科员是大副科,四级主任科员是小副科。

政府公务员职位级别排名

政府公务员职位级别排名

新的《公务员法》第16条、17条规定了公务员的职级层次,分别是:国家级正职:总理国家级副职:副总理,国务委员等省部级正职:各省省长,各部、委、总局的部长、主任、局长等省部级副职:副省长、副部长,部委归口的国家局局长,副省级市市长等厅局级正职:各省厅、局长,各部委司、局长,省辖地、市的专员、市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巡视员厅局级副职:副厅、局长,副司、局长,副专员、地级市副市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巡视员县处级正职:县长、地级市的各局(处级局)局长、区长,省部委各司厅局的处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调研员县处级副职:副县长、副区长,副处长,处级局的副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乡科级正职:乡长、镇长,处级局的科长,县局(科级局)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副乡长、副镇长、副科长,科级局副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主任科员科员:基层公务员,个别地区在这一级还分设了正、副股级领导职务办事员:基层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公务员职称与职务对照表

公务员职称与职务对照表

公务员职称与职务对照表公务员职称与职务对照表是指规定了各类公务员的职称和其对应的职务的表格。

目前,中国政府在公务员法定职称和职务方面给予大量的规定,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务员管理条例》、《行政职务职称管理和程序》以及其它国家规定,如《机关公务员职称等级管理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务员职称与职务对照表的主要内容有:国家行政机关、省级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教育行政机关、其他机构及事业单位职称职务对照表,以及政府行政机关特职职称和职务对照表。

首先,在国家行政机关职称和职务方面,有国家行政院长,其下面有副院长、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和办事员等7个等级。

在省级行政机关,有省长,其下有副省长、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和办事员等7个等级。

在地方行政机关,有县长、乡长、乡务级官员,由县政府和乡政府授予;厅级官员,由市政府、县政府或乡政府授予,其下有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和副科级官员;科员级官员,由县政府、乡政府或乡政府授予,其下有办事员等。

其次,在教育行政机关职称和职务方面,有校长,其下设有副校长、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和办事员等6个级别。

在中小学校,有校长、教导主任、书记等职位,此外,还有其他教育行政机构职务,如处长、副处长、正科级、副科级、办事员等。

最后,在其他机构及事业单位职称和职务方面,有单位负责人、副负责人、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及办事员等 7个职级。

根据机构类型和具体情况,各机构可以设置不同等级的职称,设立和调整职称应遵循“岗位职责分明、结构合理、职系衔接分明、工作负责到正”的原则。

此外,政府行政机关特职职称和职务对照表里还包括有党群工作、文化工作、宣传工作、司法工作等多类职称和职务。

综上所述,公务员职称与职务对照表主要是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将不同层级的职称与其对应的职务进行对照,以便保证工作有序和责任明确。

其目的是让政府各级机关和单位对不同职称和职务的分配有个明确的规范,以此增强公务员的责任心和凝聚力,使公务员在职能得到更好地发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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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职务、职级及级别
职务层次 职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 县处级 乡科级
备注
1 正职
2 副职
3 副职
4 副职 正职
5
正职
6
正、副
7
正、副
8
正、副 正职
9
副职 正职
10
副职 正、副职
11
正、副职
12
正、副职 正职
13正、副职 正职14副职 正、副职15
副职 正、副职
16
正、副职 正职
17
正、副职 正、副职
18
正、副职 正、副职
19
副职 正、副职
20
副职 正、副职
21
正、副职
22
正、副职
23
副职
24
副职
25
26
27
依据国家《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整理。副部级机关内 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 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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