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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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2017年8月1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我市设立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2017年11月14日,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印发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支持的范围、标准和条件等。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7〕245号),市财政下拨的项目资金合计2800万元,共支持了30个项目。

2017年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包括:

1.循环经济支撑项目。列入2017年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支撑项目,且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2.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园区与循环化相关的补链、延链和产业共生项目,咨询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以设施共享、资源整合与共享为重点的园区整体循环化改造等;

3.其他循环经济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一二三产业循环型项目、资源回收利用、循环型社会建设项目、节水节能改造、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推动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的建设,加快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的步伐,确保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的验收,到2019年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循环型社会体系基本建成,循环经济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工业、农业、服务业循环发展提质增效,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链接的循环模式得到广泛应用。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通过30个循环经济重点支撑项目的建设,提高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为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实施推进,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单位针对项目实施

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有序地开展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较好,绩效评价情况优秀。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效果,确保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提高专项资金对项目的引导作用,同时通过绩效评价,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评价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公开。

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评价方法:采用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执行效果,从项目文件中收集数据;再进行实地评价,从项目利益中确定访谈对象,包括项目的管理人员、实施人员、项目受益者及参与项目备案、决策、实施、管理的行业专家。通过询问、核对、勘查、检查等方法进行调查,获取绩

效评价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对工程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和测量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下发通知,与各园区产业部门、区县(市)发改局积极对接,要求其认真组织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提交自评报告、绩效评价表及相应附件资料。

2.组织实施。

对各园区、区县(市)以及项目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和绩效评价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核实查看。

3.分析评价。

通过审核资料和现场查看,结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执行中的具体情况,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绩效总目标进行分析,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7〕245号),市财政下拨的项目资金合计2800万元,已全部支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7年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30个,总金额为2800万元,具体为:湘江新区3个350万元,长沙高新区2个170万元,长沙经开区1个50万元,长沙县2个200万元,望城区4个260万元,浏阳市8个960万元,浏阳经开区1个80万元,宁乡市6个420万元,宁乡经开区2个230万元,开福区1个8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制定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来管理该专项资金,资金支付均以财政资金直接支付方式由市国库集中支付给各区(县市)财政,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长沙市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长循环办〔2017〕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长循环办〔2017〕2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各国家级园区(含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发改局按照申报流程及规定进行申报,通过项目单位公开申报,园区、区县(市)初审,部门复审,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共有30个项目获得市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共计2800万元。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建设项目与申报项目保持一致,督促项目单位完善组织机构设施,把控人力、资源、建设、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280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28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28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与预算金额持平。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28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2800万元,占预算资金的100%。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各项目均能按照进度计划稳步推进,预计均能按期完成目标,根据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实施严格的项目管理。

(2)项目完成质量。

根据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细化任务,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项目控制管理机制,规避项目风险,确保了整个项目的质量,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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