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管理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私车公用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车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并在公司总经办备案且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在因工作需要时,经总经办批准并开具《派车单》后,将其私有车辆临时用于公司公务活动。适用于经公司审批备案确认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1、拥有私人汽车且符合开放的职位、汽车保险齐备、驾龄超过1年并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的员工,方可申请私人汽车部分用于公司业务。

2、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车辆临时调度不开,或办理业务时间紧迫;

3、在本公司担任特殊职务人员,经常外出办事;

4、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5、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与公司签定《私车公用协议》,并提供汽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等复印件(每年提供一次即可,作为备案),享受公司私车公用待遇。

6、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已经总经办批准的,在公司运力不够临时

用车时由总经办填写《派车单》,列明申请时间、派车去向、车牌号、乘车人员、使用时间区间等相关事宜。办理有关手续后,公司方认可属于公车私用。

四、报销标准

1.车辆的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2.行车费用根据《派车单》每月累算公里数按1.5元/公里于月末报销费用一次,停车费据实报销,报销时应并附上《派车单》、车辆起止公里数照片按规定程序报销。报销费用由财务统一支付。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5

1、私车公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及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非公务用车或私车主擅自借与他人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进行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由总经办起草,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总经办拥有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正权。

附《派车单》及《私车公用协议》。

派车单(略,按现行样单)

公司私车公用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甲方公司业务车辆资源不足,公派车辆办事临时调度不开,或当乙方办理业务时间紧迫时急需用车时,根据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将自己所属车辆车牌号为作为公司公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私车公用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有效期年,甲方按实际出行时间定期给予乙方相应油费补助。

二、补助费用标准:依照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出车记录计算,按月结算。

三、乙方自有车辆使用中发生的车辆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安全规范操作规程》以及熟练机动车维护保养,安全避险知识;用车期间出现的车辆违章,车损,交通事故(违停,超速,闯红灯等一应交通违章罚款,扣分以及车辆刮蹭,碰撞,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其余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如甲方承担了上述费用,可依据本协议向乙方进行追偿,合理的追偿费用包括调查、交通、差旅、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因公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保险不够赔偿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如事故是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乙方负主责或全责)

造成的,甲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向乙方进行追偿。乙方自愿承担甲方承担的全部费用,合理的追偿费用包括调查、交通、差旅、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因公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自有车辆损失或车上其他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或赔偿责任。车上其他人员伤害,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可向乙方进行追偿。乙方自愿承担甲方承担的全部费用,合理的追偿费用包括调查、交通、差旅、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不得将因私发生的过路费、燃油费等费用冒充因公发生的费用让甲方承担。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须按冒充部分倍的标准赔偿甲方。

七、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作为公司私车公用车辆。

八、私车公用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对于车辆统一调度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

重要条款:凡无《派车单》确认的驾驶行为,乙方没有其他充分证据予以证实的,一概不得认定为公车私用,相关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十、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则通过人民法院起诉,双方一致同意以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法院为争议

管辖法院。

甲方:乙方:

日期:二0一四年月日

签订地点;武汉市*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