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作业暂行控制管理办法
环境污染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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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环境污染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对人类的健康和生态系统的稳定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环境污染防治方面,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本文将就环境污染作业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作业安全控制措施是指在工业、农业、建筑等各个领域中,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境的安全合理地采取措施。
在环境污染防治中,作业安全控制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它主要通过减少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排放来降低环境污染。
首先,要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作业人员在环境污染控制过程中需要接触到各种有害物质,因此必须要确保其个人防护装备的完备性和可用性。
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要配备相应的呼吸器、防护服、防护眼镜等装备,以确保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受有害物质的伤害。
此外,作业人员还需要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正确的作业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其次,要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环境污染作业的特点是其产生的污染物含量较高,因此必须要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来控制其排放。
技术手段包括使用先进的排污设备和合适的污染物处理方法,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管理手段包括建立健全的作业流程和监控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不超过规定的标准限值。
此外,还可以通过节能减排措施来降低环境污染,例如回收利用废气和废水中的有用物质,减少能源消耗。
另外,要加强对环境污染作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只有通过严厉的监管和执法,才能有效地遏制环境污染作业的行为。
在监管方面,应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机构和考核评估制度,对环境污染作业进行全面监管,保证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
在执法方面,要加强对环境污染作业的巡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为个人和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到环境污染作业的安全控制行动中来。
个人应提高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排放行为,鼓励使用环保产品和技术。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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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废材料和废物料要集中管理,放在指定场所或容器,减少散失或漏失,对被污染的土壤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条化学处理剂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处理剂除必须设明显标志外,还要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第三条不用的废机油和清洗用废油,应集中回收储存,严禁就地倾倒。
第四条作业场所应保持无废料和杂物,所有废料、杂物和垃圾应放置在合适的容器中,统一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
第五条所有暂时不用的设备、材料应当存放起来并保持整洁。
第六条保持挖掘路基、运输道路、厂区、垃圾处理区、取土区和其他工作区域的无尘。
第七条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使用适当的方法来降低噪声污染。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____分贝,特殊设备最高不得超过____分贝。
第八条作业场所的噪声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特殊的隔音措施,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尽量减少接触噪声时间。
第九条对装置中的无机、有机废水非正常性排放,需办理《“三废”非正常排放单》后方可排放至废水处理装置,无机、有机废水装置在废水处理达标合格后方可对外排放。
第十条在排放烟、尘或其他大气污染物时,遵守当地政府部门的法律和法规及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使一部分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变废为宝,降低生产成本。
使一部分不能利用的污染废弃物,由HSE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
控制非正常途径的流失,杜绝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管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1. 大气环境保护:包括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禁止和限制燃烧等活动、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等。
2. 水环境保护:包括对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水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水资源等。
3. 土壤环境保护:包括对土壤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加强土壤修复工作等。
控制各种粉尘、废气、噪音等环境污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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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各种粉尘、废气、噪音等环境污染措施
本着“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宗旨,达到文明施工不扰民,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施工期间没有特殊情况夜间不施工作业,有特殊情况非得夜间施工作业时
也决不超过市规定的时间,及特殊的情况向市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白天施工作业也要采取一切办法把噪音控制在85分贝以下。
三、场内水泥和白灰等易起浮的物质搭设棚架围挡,砂料保持湿度,防止造成
空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四、施工现场按要求封闭管理,脏水、生活垃圾不乱倒,按规定处理,进出的
料车压坏的路面,随时修整不影响居民出行。
五、施工现场内不燃烧有毒和有害的物质,按规定处理不造成空气污染。
六、经常定期和不定期与周围居民沟通,征求意见,群众提出的不符合文明施
工的问题立即整改。
七、我们的口号是“施工不扰民,扰民不施工”。
辽宁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大连项目部
二○一一年五月一日。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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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28•【字号】•【施行日期】2015.12.2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7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18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14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3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5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23件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海洋、放射性、电磁辐射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的方针,在发展中落实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发展,实行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任期内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和环境质量水平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环境污染防治,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
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97年修正)-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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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97年修正)正文:---------------------------------------------------------------------------------------------------------------------------------------------------- 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1984年3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38号文件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创造安静适宜的生活环境,保护人民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环境噪声。
第三条在北京地区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79)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凡产生噪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包括机场、铁路),都必须对噪声污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治噪声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保障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符合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五条北京市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夜间时间为晚二十二时至晨六时之间的期间。
北京市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各类区域及地带范围的划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确定。
第六条凡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均有治理和消除噪声危害的义务,并需按有关规定承担其他应负的责任。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污染者消除噪声危害。
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者进行监督、检举,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第二章工业噪声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噪声,系指工矿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影响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
第八条一切产生工业噪声污染的单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使其周围地区生活环境的噪声符合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污染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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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 背景环境污染作业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系列操作和活动。
为了保护环境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来管理和减少环境污染作业的风险。
2. 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提供一些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环境污染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环境的保护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3. 控制措施3.1 资质培训所有从事环境污染作业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资质培训,包括了解环境法规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的知识。
只有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的人员才能参与相关作业。
3.2 风险评估在进行环境污染作业之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评估的重点应包括作业对环境的潜在影响,以及可能对工作人员安全造成危害的因素。
3.3 接触控制为了降低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应采取有效的接触控制措施。
这包括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建立物理隔离设施以及控制作业现场的通风等措施。
3.4 废物管理在环境污染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必须得到妥善处理和管理。
应制定相关的废物管理计划,并确保废物的存储、运输和处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5 紧急响应针对环境污染作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必须制定相应的紧急响应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流程以及沟通和通知的机制,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4. 监督和改进为了确保环境污染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应建立监督和改进机制。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持续改进。
5. 总结通过采取上述的环境污染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可以实现对环境污染作业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遵守,从而确保环境的保护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同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与法律要求。
以上是关于环境污染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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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的控制和管理,保障公民的休息权利,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的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夜间作业噪音控制和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夜间作业噪音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分别承担夜间作业噪音污染防治的责任。
第二章夜间作业噪音排放标准第五条夜间作业时限为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
在此期间,施工单位应尽量减少噪音排放,不得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活动。
第六条夜间作业噪音排放限值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昼间作业噪音排放限值为70分贝,夜间作业噪音排放限值为55分贝;(二)在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等敏感区域,夜间作业噪音排放限值为50分贝。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进行夜间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污染,如使用低噪音设备、隔离噪音传播途径、加强设备维护等。
第三章夜间作业噪音控制与管理措施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夜间作业噪音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进行夜间作业前,应向相关部门申报夜间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噪音排放等信息。
第十条相关部门对申报的夜间作业计划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未经批准,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夜间作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夜间作业期间,应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噪音污染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夜间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生态环境、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噪音污染,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作业指导书
![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作业指导书](https://img.taocdn.com/s3/m/67253b53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1e.png)
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作业指导书第1章引言 (3)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目的和任务 (3)1.3 研究方法与篇章结构 (4)第2章环境保护基础知识 (4)2.1 环境概念与分类 (4)2.2 环境问题的主要表现 (4)2.3 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与策略 (5)第3章污染物来源与特性 (5)3.1 大气污染物 (5)3.2 水污染物 (6)3.3 土壤污染物 (6)3.4 噪音与振动污染 (7)第4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7)4.1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概述 (7)4.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7)4.3 法律法规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8)第5章环境污染控制技术 (8)5.1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8)5.1.1 燃烧净化技术 (8)5.1.2 吸附与吸收技术 (8)5.1.3 冷凝与膜分离技术 (8)5.1.4 生物净化技术 (8)5.2 水污染控制技术 (9)5.2.1 物理处理技术 (9)5.2.2 化学处理技术 (9)5.2.3 生物处理技术 (9)5.2.4 膜分离技术 (9)5.3 土壤污染治理技术 (9)5.3.1 物理修复技术 (9)5.3.2 化学修复技术 (9)5.3.3 生物修复技术 (9)5.4 噪音与振动控制技术 (9)5.4.1 吸声技术 (9)5.4.2 隔声技术 (9)5.4.3 减振技术 (10)5.4.4 噪音与振动源控制技术 (10)第6章环境监测与评价 (10)6.1 环境监测概述 (10)6.2 环境监测方法与手段 (10)6.2.1 大气环境监测 (10)6.2.3 土壤环境监测 (10)6.2.4 噪声与振动监测 (10)6.3 环境影响评价 (10)6.4 环境风险评价 (11)第7章环境保护管理与政策 (11)7.1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 (11)7.1.1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设置 (11)7.1.2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职能 (11)7.1.3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1)7.2 环境保护政策体系 (11)7.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1)7.2.2 环境保护政策规划 (12)7.2.3 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12)7.3 环境保护经济手段 (12)7.3.1 环境保护税收政策 (12)7.3.2 环境保护财政补贴政策 (12)7.3.3 环境保护金融政策 (12)7.4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12)7.4.1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12)7.4.2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 (12)7.4.3 环境保护志愿服务 (12)第8章工业污染控制与治理 (12)8.1 工业污染概述 (13)8.2 工业污染源识别与评价 (13)8.2.1 工业污染源识别 (13)8.2.2 工业污染评价 (13)8.3 工业污染控制技术 (13)8.3.1 预防性控制技术 (13)8.3.2 污染物处理技术 (14)8.3.3 末端治理技术 (14)8.4 工业污染治理案例分析 (14)8.4.1 案例一:某钢铁企业大气污染治理 (14)8.4.2 案例二:某化工企业废水治理 (14)8.4.3 案例三:某电子企业固体废物治理 (14)8.4.4 案例四:某火电厂噪声治理 (14)第9章城市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 (14)9.1 城市环境问题及特点 (14)9.1.1 城市环境问题 (14)9.1.2 城市环境特点 (14)9.2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14)9.2.1 规划目标 (15)9.2.2 规划原则 (15)9.2.3 规划内容 (15)9.3.1 大气污染控制 (15)9.3.2 水污染控制 (15)9.3.3 噪声污染控制 (15)9.3.4 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15)9.4 城市环境治理案例分析 (16)9.4.1 案例一:某城市大气污染治理 (16)9.4.2 案例二:某城市水污染治理 (16)9.4.3 案例三:某城市噪声污染治理 (16)9.4.4 案例四:某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16)第10章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 (16)10.1 农村环境问题及特点 (16)10.1.1 农村环境问题 (16)10.1.2 农村环境特点 (16)10.2 农村环境保护策略 (16)10.2.1 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策略 (16)10.2.2 农村生活环境保护策略 (17)10.3 农村污染控制技术 (17)10.3.1 农业污染控制技术 (17)10.3.2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 (17)10.4 农村环境治理案例分析 (17)10.4.1 案例一:某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17)10.4.2 案例二:某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17)10.4.3 案例三:某地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7)第1章引言1.1 研究背景与意义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威胁。
环境保护及扬尘控制措施方案
![环境保护及扬尘控制措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6dfac5d8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3a.png)
环境保护及扬尘控制措施方案环境保护及扬尘控制措施(一)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扰民的噪音,对容易产生噪音的钢筋加工、砼振动棒、模板拆除、备用发电机等,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或衰减噪声源:1、施工现场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教育全体员工不要在施工现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施工作业时间应尽量控制在6:00-22:00,特别是中午12:00—下午2:00以及晚上10:00以后不得干扰周围居民休息。
如确因工艺要求或技术要求需连续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做好安民告示工作。
3、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要设置封闭的降噪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噪声限值必须满足《建设工地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90)》规定。
4、钢筋加工现场安排远离宿舍区,尽量在白天进行加工。
5、砼振动棒则向操作者交底尽量避免与模板和钢筋接触。
6、施工现场指挥生产,采用无线电对讲机进行工作联络,可减少现场人为的叫喊声。
7、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制止鸣笛,对钢管、模板的装卸,采用人工递送的办法,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
如许可尽量坚持施工现场的情况安静。
8、夜间土方挖运时,应对司机进行环保教育,不得喧嚣,制止鸣笛,发掘机装车时应轻装慢放,减少散料冲出车箱发出的声响。
9、混凝土结构连续施工时,要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将模板制安、混凝土浇筑的时段安排在白天进行。
(二)施工扰动控制措施对临近本工程建(构)筑物、周边门路等应先详查做好记录,可能对其造成的危害采纳加固预防步伐。
在施工场地周围张贴安民告示,得到附近居民的支持和理解。
(三)水污染控制措施1、出入现场的车辆冲洗后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把泥砂浆液澄清后,方能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内。
2、厕所内设冲水设施,厕所排放的污水排入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内。
3、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设置隔油池,产生的污水先通过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内,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环境管理措施
![环境管理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dfc2c37c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45.png)
环境管理措施1.1.1.施工环境现状及环保的主要目标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就是要确保生活垃圾及建筑废渣、泥浆、粉尘、噪音、闪光等不污染环境,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和业主要求。
施工作业时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影响。
除了做好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外,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如配置防尘口罩,防震耳塞,缩短工作时段等等。
1.1.2.环境保护保证体系项目部建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经理对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责。
同时在文明安保部内设环保组,配备1~2名专职环保管理员,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定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
1.1.3.环境保护措施1.1.3.1.减少噪音的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除特殊情况外,避免夜间施工,在每天晚22时至次日早7时,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必须作业时,采取降噪措施。
2)需要在夜间作业的分项工程,在交底中明确特殊注意事项和降噪措施,施工期间安排专人执守,控制噪音强度。
3)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使用合格的电锤,并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4)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
5)项目经理直接领导文明施工,协调相关工作,如发生扰民投诉现象,及时调查解决并进行对投诉人的回访,必要的情况下请业主,监理单位协调解决。
1.1.3.2.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1)在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遵守国家及德令哈市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及污染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并且符合业主的要求。
2)确保使用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都是绿色环保产品。
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保持清洁卫生,保证施工现场空气卫生清洁,防止疾病传播。
4)按照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将废弃物集中堆放,并按照要求及时清运出场,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处理。
现场文明施工违规作业与管理暂行规定
![现场文明施工违规作业与管理暂行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047279e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f5.png)
现场文明施工违规作业与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行为,保障施工安全和生产秩序,减少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隐患。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和管理措施:
1. 临时用电违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不得擅自设置电缆线路或拆除安全保护设施,违规操作可能导致电气事故。
管理措施包括安全教育与培训、临时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等。
2. 随意堆放材料和垃圾:施工现场应有规定的材料堆放区域,材料和垃圾不得堆放在通道、安全出口或消防器材旁,否则可能阻碍紧急疏散,增加火灾风险。
管理措施包括设置垃圾分类投放区域、指定专人负责清理材料和垃圾等。
3. 违规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防护设备,操作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违规高空作业可能导致人员坠落或物体坠落伤人。
管理措施包括制定高空作业方案、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等。
4. 违规使用污染物:在施工现场,应防止产生害人或污染环境的有毒、有害物质,违规使用可能导致职业病或环境污染。
管理措施包括使用环保材料、加强现场监测和检测、建立污染物管理制度等。
5. 违规打桩挖掘: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打桩或挖掘可能损坏地下设施、地基或导致土方塌方。
管理措施包括提前调查地下设施情况、执行地基处理规划和松土方案等。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和管理措施,具体的现场文明施工违规作业与管理暂行规定可以根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来进行制定。
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工程可能会有不同的违规行为和管理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da21b6158fafab069dc02ce.png)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2004]149号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以及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第三条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防治施工扬尘实施监督管理。
委托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防治施工扬尘监督管理。
第四条所有建设工程应制定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措施并实施,无措施或实施不力造成扬尘的不得施工;拆除工程无控制扬尘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
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预算,按规定的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
第五条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防治扬尘措施。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明示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
第七条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市建委《关于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围挡。
第八条施工现场内除作业面场地外均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外檐脚手架一律采用标准密目网封闭。
第九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第十条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
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内或密闭容器存放。
易产生尘污染的桩基础施工,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存放,及时清运。
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
施工环境管理和监测办法(三篇)
![施工环境管理和监测办法(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9fea9b85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4243e1e.png)
施工环境管理和监测办法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措施、职责和奖罚的暂行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生产和生活后勤。
2引用标准《环境保护法》3管理职能3.1建立公司、分公司二级管理。
3.2公司质安科负责其有关日常工作。
4管理内容及要求4.1组织领导为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公司副经理分管此项工作,各单位相应由负责生产的领导分管,企业各级部门予以配合,其中公司质量安全科设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其有关日常工作以形成企业环境管理和监测组织工作体系。
4.2管理措施4.2.1施工生产4.2.1.1现场水泥、石灰等易造成空间粉尘污染的建设材料,必须集中存储堆放并予以覆盖。
4.2.1.2施工中的油漆、乙炔、沥青等挥发刺激性物品,应在荒僻处或有防护隔离措施的范围内使用并符合废气、废渣排放标准。
4.2.1.3严格控制现场砼搅拌机、震动泵等建筑机械噪声。
其中确无原则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办妥《夜间作业许可证》后方能进行。
4.2.1.4现场及生产基地废水及汽车、机器废油,应按规定进行隔离沉淀分流等简单处理,符合标准后才能排除,不准直接排(流)入下水道。
4.2.2生活后勤4.2.2.1企业各单位食堂生活用锅炉需经市劳动局检验合格,并由持证上岗人员操作,其排尘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它生活灶也应达到环保要求。
4.2.2.2职工住宅和宿舍必须注重环境卫生,按时缴纳排污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4.2.2.3后勤生活区环境卫生、场容场貌和现场文明施工应符合有关规定。
4.2.3责任与奖罚4.2.3.1建立公司、分公司二级分管生产、生活后勤领导及现场施工员岗位经济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监测,统一考核和奖罚。
4.2.3.2生产技术等业务部门应将环境管理监测列作部门职责范围,并视必要写下工程施工方案(即施工组织设计)。
4.2.3.3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如发生环境污染等事故,则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责任。
环境污染治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环境污染治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639b16fd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cd.png)
环境污染治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环境污染治理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类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环境治理工作的安全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作业准备1. 在进行任何环境污染治理作业之前,必须穿戴完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
2. 了解作业现场的环境情况,包括污染源的种类、浓度、分布情况等,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3. 进行周围环境监测,确保治理作业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4. 对治理设备、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操作正常。
三、安全作业规范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应的环境治理知识和技能,对于不熟悉的污染物应避免直接接触,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
2. 在进行污染物处理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并遵循相关操作流程,严格控制每个环节,确保稳定和安全。
3. 治理设备的运行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调节设备参数,如需改动,需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批准。
4. 对于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在处理过程中严禁产生粉尘、烟雾等有害物质,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局部排风、通风设备。
5. 在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他人注意无关人员禁止靠近,防止事故发生。
四、应急预案和措施1.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置程序,确保及时、迅速的应对措施。
2. 各级责任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3. 配备完备的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防护器材等,确保应对突发状况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
五、操作后的处理1. 治理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无残留物或有害物质泄漏。
2. 对于收集的废物,应分类、密封处理,并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3. 残余的治理设备和工具应进行清洁、消毒,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以备下次使用。
六、文明作业及责任意识1. 操作人员应保持文明作业习惯,维护公共秩序,不乱扔废弃物和烟蒂,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无污染。
施工现场粉尘、噪音控制制度(3篇)
![施工现场粉尘、噪音控制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c52632b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e1.png)
施工现场粉尘、噪音控制制度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深入,建筑施工活动在现代社会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粉尘和噪音等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
粉尘和噪音对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产效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也给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带来了困扰。
为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护工人和居民的健康,推行施工现场的粉尘、噪音控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从粉尘控制和噪音控制两个方面,对施工现场的相关制度进行探讨。
一、施工现场粉尘控制制度施工现场的粉尘是由于土石方拆除、混凝土浇筑、砂石搬运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
过量的粉尘不仅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也会对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施工现场需要建立相应的粉尘控制制度,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排放。
1.1 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技术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粉尘的生成和扩散:(1)封闭施工现场:对于需要进行土石方拆除、混凝土浇筑等作业的施工现场,应该进行封闭,通过围挡、网罩等措施阻止粉尘从工地扩散到周围环境中。
(2)湿法作业:对于易产生粉尘的工艺过程,比如砂石的搬运和料场的堆积,施工单位应采取湿法作业,即在作业过程中进行喷水降尘,以减少粉尘的扬尘。
(3)使用粉尘收集设备:对于需要进行有机溶剂喷洒、砂石破碎等作业的施工设备,应配备相应的粉尘收集设备,将产生的粉尘收集起来,避免其扩散到环境中。
(4)加装防护设施:对于多层建筑的施工现场,应在外墙上安装防尘网,防止室内粉尘进入到外部环境。
1.2 管理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管理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粉尘的扩散:(1)制定粉尘管理计划:施工单位应当针对不同的工艺过程,制定相应的粉尘管理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落实步骤。
计划应包括粉尘控制的具体措施、控制原则和工艺流程。
(2)定期清理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和工地周边的积尘,定期清洗设备和机械,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和清爽。
(3)培训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宣传粉尘控制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方法,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四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四篇)](https://img.taocdn.com/s3/m/92a3b74f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dc59145.png)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分类1. 物理因素:包括噪声、震动、光照强度、气温、湿度、电磁辐射等。
2. 化学因素:包括有害粉尘、有害气体、有害液体、有害蒸气等。
3. 生物因素:包括病原微生物、动植物有害因素等。
4. 环境因素:包括灰尘、废气、垃圾、压力等。
三、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计划1. 设立专门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控制管理计划。
2. 对作业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明确危害因素的来源、性质和程度。
3.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控制管理计划,包括危害因素控制的目标、措施、责任人、实施时间和监管方法等。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措施1. 物理因素控制:(1) 噪声控制:采取声屏障、隔音设施等措施,减少噪声对职工的影响。
(2) 震动控制:采取减震设施、隔震设备等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震动强度。
(3) 光照控制:提供适宜的照明设备,保证职工的视力健康。
(4) 气温、湿度控制:采取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等措施,保持作业场所的适宜温湿度。
(5) 电磁辐射控制:采取屏蔽设施、防护设备等措施,减少电磁辐射的影响。
2. 化学因素控制:(1) 有害粉尘控制:采取排尘设备、防护设备等措施,降低有害粉尘的浓度。
(2) 有害气体控制:采取通风设备、防护设施等措施,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和接触。
(3) 有害液体控制:采取密闭设备、防护措施等措施,避免有害液体的泄漏和接触。
(4) 有害蒸气控制:采取通风装置、防护设备等措施,降低有害蒸气的浓度。
3. 生物因素控制:(1) 病原微生物控制:采取隔离设施、个人防护措施等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
(2) 动植物有害因素控制:采取驱除设施、防护措施等措施,减少动植物对职工的危害。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172fd98daef5ef7ba0d3c89.png)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以及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第三条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防治施工扬尘实施监督管理。
委托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防治施工扬尘监督管理。
第四条所有建设工程应制定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措施并实施,无措施或实施不力造成扬尘的不得施工;拆除工程无控制扬尘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
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预算,按规定的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
第五条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防治扬尘措施。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明示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
第七条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市建委《关于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围挡。
第八条施工现场内除作业面场地外均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外檐脚手架一律采用标准密目网封闭。
第九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第十条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
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内或密闭容器存放。
易产生尘污染的桩基础施工,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存放,及时清运。
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
第十二条外环线以内和其它建成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
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作业指导书
![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作业指导书](https://img.taocdn.com/s3/m/089b8172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a4.png)
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作业指导书第1章绪论 (3)1.1 环境监测的意义与任务 (3)1.1.1 环境监测的意义 (3)1.1.2 环境监测的任务 (4)1.2 污染控制原理与方法 (4)1.2.1 污染控制原理 (4)1.2.2 污染控制方法 (4)第2章环境监测技术 (5)2.1 监测点位布设 (5)2.1.1 点位布设原则 (5)2.1.2 点位布设方法 (5)2.2 监测项目与频次 (5)2.2.1 监测项目 (5)2.2.2 监测频次 (6)2.3 监测方法及设备 (6)2.3.1 监测方法 (6)2.3.2 监测设备 (6)第3章大气污染监测与控制 (6)3.1 大气污染概述 (6)3.2 大气污染物监测 (6)3.2.1 监测方法 (6)3.2.2 监测项目 (7)3.3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7)3.3.1 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 (7)3.3.2 有组织排放控制技术 (7)第4章水污染监测与控制 (8)4.1 水污染概述 (8)4.2 水质监测方法 (8)4.2.1 采样方法 (8)4.2.2 水质分析方法 (8)4.3 水污染控制技术 (8)4.3.1 预处理技术 (8)4.3.2 主体处理技术 (8)4.3.3 深度处理技术 (8)4.3.4 综合处理技术 (9)第5章土壤污染监测与修复 (9)5.1 土壤污染概述 (9)5.2 土壤污染监测 (9)5.2.1 监测方法 (9)5.2.2 监测程序 (9)5.3 土壤污染修复技术 (9)5.3.2 化学修复技术 (10)5.3.3 生物修复技术 (10)5.3.4 综合修复技术 (10)第6章噪声与振动监测与控制 (10)6.1 噪声与振动污染概述 (10)6.1.1 噪声与振动定义 (10)6.1.2 噪声与振动来源 (10)6.1.3 噪声与振动危害 (10)6.1.4 我国环境标准 (10)6.2 噪声与振动监测 (11)6.2.1 监测方法 (11)6.2.2 监测设备 (11)6.2.3 技术要求 (11)6.3 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11)6.3.1 控制原则 (11)6.3.2 控制技术 (12)6.3.3 控制措施 (12)第7章固体废物监测与处理 (12)7.1 固体废物污染概述 (12)7.1.1 固体废物的定义 (12)7.1.2 固体废物的分类 (12)7.1.3 固体废物污染特点 (12)7.1.4 固体废物污染危害 (12)7.2 固体废物监测 (13)7.2.1 监测目的与意义 (13)7.2.2 监测内容与方法 (13)7.2.3 监测技术规范与标准 (13)7.3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技术 (13)7.3.1 减量化处理技术 (13)7.3.2 资源化利用技术 (13)7.3.3 无害化处理技术 (13)7.3.4 安全填埋技术 (13)7.3.5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 (13)7.3.6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技术创新与发展 (13)第8章辐射污染监测与防护 (13)8.1 辐射污染概述 (13)8.1.1 辐射污染定义 (14)8.1.2 辐射污染来源 (14)8.1.3 辐射污染危害 (14)8.2 辐射监测方法 (14)8.2.1 辐射监测原理 (14)8.2.2 辐射监测设备 (14)8.2.3 辐射监测方法 (14)8.3.1 防护原则 (14)8.3.2 防护措施 (14)第9章环境监测数据与分析 (15)9.1 数据采集与处理 (15)9.1.1 采样方法 (15)9.1.2 采样设备 (15)9.1.3 数据处理 (15)9.1.4 数据存储 (15)9.2 数据分析与评价 (15)9.2.1 数据分析方法 (15)9.2.2 评价标准 (15)9.2.3 污染源解析 (15)9.2.4 风险评估 (15)9.3 环境质量报告编制 (15)9.3.1 报告内容 (16)9.3.2 报告格式 (16)9.3.3 报告提交 (16)9.3.4 报告公开 (16)第10章环境污染应急处理 (16)10.1 环境污染概述 (16)10.2 环境污染应急监测 (16)10.2.1 监测目的与任务 (16)10.2.2 监测方法与手段 (16)10.2.3 监测程序与要求 (16)10.2.4 监测结果分析与报告 (16)10.3 环境污染应急处理与善后工作 (16)10.3.1 应急处理原则与措施 (16)10.3.2 应急处理流程与操作 (16)10.3.3 善后工作内容与要求 (17)10.3.4 应急处理与善后工作的组织管理 (17)第1章绪论1.1 环境监测的意义与任务环境监测作为评估和保障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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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染环境作业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加强对污染环境作业的控制管理,保护环境,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特制订暂行办法。
1.2本办法主要针对涂装车间在外部门的交叉作业,暂时规定了污染环境作业的管理办法、审批手续等。
1.3 污染环境作业指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特定的预防措施,对周围生产环境会产生污染,并威胁职工身心健康的作业。
1.4 涂装车间受本部门场地或设备的制约,无法正常进行施工,需要到外部门现场才能施工的,且经主管生产部门或领导批准情况下方可作业。
2、管理办法
2.1 凡计划准备进行有污染环境交叉作业的单位,作业前应编制环保作业计划,制定好环保防范措施,指定环保负责人,并指派环保负责人办理《危险、污染环境作业审批单》(见附件),作业人员必须执行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危及环境方面的因素。
2.2 凡涉及到污染环境的交叉作业前,作业现场主管领导或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审查,确保现场环保防范措施到位后,方可在《危险、污染环境作业审批单》签字确认。
2.3 作业现场主管部门配合作业部门安排合理的作业场所,并监督其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2.4 作业完毕后,作业部门要认真清理现场,不留隐患。
作业部门、作业现场主管部门应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2.5 《危险、污染环境作业审批单》首联由作业现场部门暂时留存,在每月月底前送交安全环保处作存根,以便查询。
3、职责
3.1 安全环保处负责对污染环境作业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2 作业部门负责制定环境保护作业计划、实施作业、作业后续现场
清理。
3.3 作业现场主管部门负责配合协助作业部门实施作业,同时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环保处。
4、考核
4.1 对于未执行污染环境作业审批程序规定自行实施作业的,按作业污染程度,扣作业部门0.5~2分,扣作业组织者或部门领导100元;
4.2 对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作业过程污染其他设备或引起职工投诉的,扣作业部门、作业现场主管部门各0.5分,扣负责人或部门领导50元。
附件
危险、污染环境作业审批单(存根)
危险、污染环境作业审批单(作业部门存查)
禁止作业。
2、此表由实施作业部门填写,实施作业部门和工作场所部门领导须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