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队伍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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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分包结算管理,确保分包工程的结算工作准确、及时、有效地进行,保障公司和分包商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结算管理。

二、分包结算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分包结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循合同约定,确保结算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真实性原则结算数据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分包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和成本支出,严禁弄虚作假。

3、及时性原则分包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办理,避免拖延和积压,影响项目进度和资金流转。

4、公正性原则在结算过程中,应秉持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待公司和分包商双方的利益,合理解决争议和分歧。

三、分包结算的依据1、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分包结算的最主要依据,包括合同价款、工作内容、计量方式、支付条款等。

2、工程变更通知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通知,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等,应作为结算调整的依据。

3、验收报告分包工程的验收报告,证明工程质量合格,达到结算条件。

4、工程量确认单对分包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确认的单据。

5、其他相关凭证如材料领用单、机械设备使用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四、分包结算的流程1、分包商提交结算申请分包商在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格式向项目经理部提交结算申请,并附上相关结算资料。

2、项目部初审项目经理部收到结算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结算资料进行初审,包括核对工程量、检查质量验收情况、核实工程变更等。

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分包商沟通并要求补充或修改资料。

3、工程部门审核工程部门对项目部初审通过的结算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核,重点审核工程进度、施工技术和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4、商务部门审核商务部门负责审核结算价款的计算方法、依据和费用组成,与分包合同进行对比分析,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结算资料中的财务凭证、发票等进行审核,核实资金支付情况和往来账目。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附表7
临时租用机械(设备)签证单



工作内容
起始 时间
终止
时间
台班 数量
分项名称
工程数量
设备 名称
验收记录
出租人
使用班组
结算内部会签单编制分包工程结算书。如工程结算书由分包单位编制,必须在办理分包工程结算内部会签手续后,由预算员依据分包工程结算内部会签单对工程结算书的数量及价款进行审核,项目经理提出具体意见。
4.3预算员编制(审核)后的分包结算、船机租赁结算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4.4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结算,送交财务部。
3.5项目经理:对分包结算、船机租赁结算的最终签字批准。
4.工作程序:
4.1由经营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分包工程结算(计量除外)内部会签表。质量员、技术员填写分包工程的工程数量完成情况、质量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安全员填写分包工程安全环保情况;仓库班长填写物资供应情况;现场调度填写船机使用情况;机务员填写水电使用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各相关人员签字后,、项目经理分别签署意见并签字。
附表5分包工程结算内部会签表
工程名称:编号:
序号
会签内容
经办人
负责人

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工期、质量实现情况

甲供物资材料情况:

甲供机械设备情况:

水、电费使用情况:

其他影响结算价值及安全、环保情况:

项目负责人意见
注:此表由项目部填写,分项经办人、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作为报审结算的依据。
3.2现场调度:负责分包队伍使用项目部人员、机械情况的确认。并于每月27日前提供当月分包队伍的完工证(主要是机械租赁),以便办理分包队伍的计量单或结算单

分包单位(班组)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单位(班组)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单位(班组)结算管理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分包单位(班组)的工程结算申报、审批程序,明确各级责任和义务、加快工程结算的审批速度,为工程结算支付提供准确合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司新建、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工程结算申报及审核,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3、职责范围3.1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各条线职能板块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原始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结算依据资料是否合规、合法、合理、真实反映,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2公司预结算部: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对项目部提交的有关承包人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全面、独立、严谨地审核,解决结算过程有关造价争议事项。

4、工作内容4.1项目管理部4.1.1审核结算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理性,检查签字是否存在冒签、仿签现象;4.1.2审核申报的结算范围与实际施工范围是否一致;4.1.3审核编制结算的竣工图纸与实际施工做法是否一致;4.1.4 审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资料与实际完成情况是否相符;4.1.5审核合同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是否真实,如存在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则书面说明延期原因与造成延期的责任方;4.1.6审核承包人是否存在扣(罚)款,对承包人漏报的相关扣(罚)款予以补充收集;4.1.9对承包人承接的工程实际施工范围、施工完成情况、工程完成质量、安全综合评定、造价争议事项等情况出具审核意见书,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提交总公司预算部审核。

4.2公司预结算部4.2.1审核结算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理性,检查签字是否存在冒签、仿签现象;4.2.2审核编制结算的竣工图纸与实际施工做法是否经过项目管理部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名确认;4.2.3审核计价方式、单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4.2.4审核子目、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取费标准的准确性;4.2.5审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资料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确认的资料核算造价;4.2.6审核承包人是否存在相关扣(罚)款明细并与财务部核实扣款情况;4.2.7解决与该分包工程有关的造价争议事项;4.2.8结算造价的组成必须区分合同内和合同外部分;4.2.9提供相应子目的工程量计算书;4.2.10填写分包单位(班组)结算确认书。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工程项目中,分包是指将主合同中某些工作或工程以分包合同形式交由分包方承担。

分包结算是指对分包工程付款的管理和结算方式。

为了保证分包工程的按时按质完成,并确保合理的成本控制,分包结算管理办法被制定出来。

二、分包结算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分包结算应公平合理,不允许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分包结算结果。

2. 及时性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分包结算,确保及时支付分包款项。

3. 性价比原则:根据分包工程的实际成果和质量,进行合理的成本评估和结算,确保分包费用的合理性和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4. 审核原则:对分包结算报告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合同约束原则:分包结算应按照主合同和分包合同规定进行,遵循合同的约束。

三、分包结算的流程1. 工作量确认:分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确记录和确认完成的工作量。

主合同方对工作量进行核实和确认。

2. 计量确认:分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准确计量已完成的工作量,并提交给主合同方进行验证。

3. 结算编制:分包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编制结算报告,并提交给主合同方审核。

4. 审核确认:主合同方对分包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包括工作量、计量方式、成本合理性等方面的审核。

确保分包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结算支付:审核通过后,主合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支付分包款项。

四、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1. 工作量确认要求:a. 分包方应制定工作量确认制度,准确记录和确认完成的工作量。

b. 工作量确认应由主合同方和分包方共同参与,确保分包工程工作量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c. 工作量确认应及时进行,避免因工作量漏报或错报导致的影响和争议。

2. 计量确认要求:a. 分包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准确计量已完成的工作量。

b. 计量确认应由主合同方和分包方共同参与,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c. 分包方应建立计量数据记录和归档制度,保留完整的计量数据和资料。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引言分包结算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涉及到工程进度、质量和费用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规范分包结算管理,建立合理的办法,本文将对分包结算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二、分包结算的背景和意义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常常需要将一些任务和工作外包给专业分包商进行处理。

分包结算即是对这些分包工作的成本进行核算和结算,确保项目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

分包结算的目的是明确各方责任、合理确定成本、促进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三、分包结算的基本原则1. 合同约定原则:分包结算的基础是工程合同的约定,各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分包结算义务。

2. 公平公正原则:分包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各方权益的平衡,防止不正当的利益输送。

3. 成本合理性原则:分包结算的成本应符合市场价格和成本价值的合理范围,合理分摊各项费用。

4. 审计监督原则:分包结算应受到审计监督,确保结算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四、分包结算的流程和方法1. 分包任务确认:确定需要分包的任务和工作,并与分包商协商确定分包范围和合同内容。

2. 分包合同签订:根据分包任务确认结果,双方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价格、付款方式等细节。

3. 分包工作执行: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4. 分包工作验收:项目管理方对分包工作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

5. 分包结算核算:根据工作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核算,并计算各项费用。

6. 分包结算报告:编制结算报告,将结算结果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项目管理方审查。

7. 分包结算支付:项目管理方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分包款项。

五、分包结算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 时间控制:分包结算应按时进行,避免延期导致的纠纷和额外费用。

2. 资料完备:分包结算涉及大量的合同、发票、清单等资料,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风险管理:分包结算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分包商履约风险、分包工作质量风险和变更管理风险等,需要及时识别和应对。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为规范分包结算工作,加强分包结算的过程控制,为分包工程款支付提供有效依据,同时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特制定此办法。

一、分包结算流程1.分包工程完工并满足完工验收后,需按合同及发包方要求申请完工验收。

2.分包单位、项目部专业人员组织相应工程完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并出具完工验收合格确认单,如有未合格工作内容,出具相关整改建议书及说明,并附上相应的奖惩项目。

全部分包资料移交完毕(需登记收发记录),由项目经理填写分包队履约评价表,(表格附后)随同一并走流程,对分包单位的工期、质量、管理、施工配合、材料损耗率、等逐一打分,折算相应奖惩项目。

3.竣工验收合格确认单及分包单位履约表由项目部上报工程部、工程副总审批,转报经营部根据合同,予以结算。

4.经营部依据竣工验收图纸、施工合同、签字确认签证、洽商变更、有无甲供材资料、及主材认价确认单、有无奖罚情况需提前做好结算准备。

5.经营部依据结算流程严格审查核对结算后方可出具结算单。

6.结算单上报部门经理、经营副总、总经理审批,转入财务部。

二、分包结算要求1、对分包需要提交结算书的要求(1)封面签字盖章齐全,编制说明描述清晰,装订成册(2)分包上报数据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上报结算金额在结算金额10%以内予以正常具结。

审减额超过10%,予以审减金额的20%处罚。

并承担一切后果。

2、分包付款要求(1)未结算分包工程,累计付款不超过产值的80%。

(2)付款专款专用,不允许拆借(3)分包不配合结算,不办理结算者,严禁付款。

(4)结算单中税金必须单独明示列出。

三、奖罚1.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发包方管理,为发包方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并且被采纳),在保证分包工作合格、满足业主方使用并且可以为发包方节约成本(例如有效的降低材料损耗等),并经项目经理打分后,登记施工方资料库。

优先参与后期投标。

2.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罚单,可以随完工验收确认单转交至经营部,经营部从结算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

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及结算程序

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及结算程序

劳务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1、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加大精细管理力度,加强项目部外协劳务组织结算管理工作,规范劳务分包及专业工程分包结算行为,严格控制对劳务组织结算中“超前、超量、超价”的现象发生,避免在工程量结算中发生经济纠纷,维护项目部和外协劳务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劳务组织结算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2、明确相关部门岗位职责及结算工作程序,提高总承包部的管理水平,尽可能减少支出漏洞,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成本,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请总承包部所属各职能部门及分部遵照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结算程序及管理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部监管的所属分部劳务分包及专业工程分包中期结算及终期结算。

2、由总承包部组织的材料及设备采购对外办理的结算,如委托加工、机电设备及原材料采购、机械设备租赁的中期结算及终期结算。

3、其他与工程相关需要办理的临时工程结算。

第三条定义1、分包工程中期结算:是依约对劳务分包单位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的阶段性付款结算,是终期结算的中间过程,可作为终期结算的依据(参考)资料,但不能直接作为终期结算的组成部分。

2、分包工程终期结算:是在劳务分包单位依约完成合同规定或我方现场另行委托的任务且按正常程序退场的前提下,对其所完成的全部工程量办理的一次性最终结算。

终期结算应对中期结算过程中的错误和遗漏进行更正和调整,以确保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签约合同单价办理结算。

3、所有劳务分包工程合同结算及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结算必须在总承包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才能办理对下计量支付。

第四条分部各部门及领导对下结算的职责1、工程管理部:(1)依据分包合同、设计及施工图纸、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09版)等,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对现场施工员和施工处长等办理的《工程量计算表》(一式一份)、《隐蔽工程量验收单》(一式一份)进行复核并办理《工程量会签单》(一式一份),包括施工图号、里程桩号、工程内容、本阶段完成的准确形象进度或完成的工程量及其相关的图纸、示意图、照片等其他证明附件,同时建立完整的劳务分包结算工程量台帐,并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确认工程量,对所签署的结算项目工程量负责。

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分包费用结算管理,合理确定工程分包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保障分包商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工程分包施工过程中的费用结算管理。

三、工程分包费用的确定1. 工程分包费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参照市场行情和分包商报价确定。

2. 工程分包费用的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周期支付,不得拖欠。

3. 工程分包费用中不应包含违法违规、贿赂等费用。

四、工程分包费用结算程序1. 工程分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2. 工程分包商每月应向项目负责人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费用结算依据。

3.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审核费用结算依据,并在确认无误后进行费用结算。

4. 项目负责人应将结算结果反馈给工程分包商,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费用。

五、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督1. 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分包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工程分包商应配合项目负责人进行质量检查和进度跟踪,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3. 对于工程分包商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六、费用结算记录和档案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费用结算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笔费用结算的详情和过程。

2. 费用结算记录和档案应当保存至少5年,便于查阅和审计。

七、违约责任1. 工程分包商拖延工期、未按质要求施工等行为的,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工程分包商提供虚假资料、行贿受贿等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如有补充和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的内容,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工程分包费用的合理确定和支付,维护公司和分包商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分包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原总包承包商将工程任务中的一部分交由其他承包商负责完成,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费用的结算。

为了规范分包结算的管理,确保分包结算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二、结算依据1. 工程合同:分包结算应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关于分包工程的约定进行。

2. 分包合同:分包结算应依据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标准等进行。

三、结算程序分包结算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结算申请:分包承包商在完成分包工程后,应填写结算申请表,并附上相关交付资料,如交付单据、工作报告等。

2. 审核核对:总包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的结算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对申请中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和费用等情况。

3. 结算支付:审核通过后,总包承包商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承包商支付结算款项。

四、费用计算分包结算费用的计算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量计算:根据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出分包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2. 工程费用:根据工程量计算出的实际工程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单价或价格调整机制,计算出分包工程的费用。

3. 增减项计算:如分包工程中出现变更或索赔等情况,应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计算增减项费用。

4. 结算款支付:根据计算结果,总包承包商应按时向分包承包商支付结算款项。

五、结算审计为了保障分包结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对结算结果进行审计是必要的。

审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材料凭证审核:审计人员应核对结算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材料的合规性。

2. 工程量核对:核对结算中使用的工程量是否与实际工程量一致。

3. 费用计算核对:核对结算中使用的费用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无误。

4. 合同约定核查:核查结算结果与合同约定的一致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合规性。

六、争议解决如果在分包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 协商解决:当双方对于结算结果有异议时,应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分包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及时性,保障公司和分包商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结算活动。

二、分包结算的原则1、合同原则:分包结算必须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包括工作内容、单价、计量方式、付款方式等。

2、公正公平原则:结算过程应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分包商一视同仁,确保结算结果真实反映分包商的实际工作和投入。

3、准确性原则:结算数据应准确无误,计量和计价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

4、及时性原则:分包结算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及时支付分包商款项,以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结算的流程1、提交结算申请分包商在完成分包工作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格式向项目经理部提交结算申请。

结算申请应包括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质量验收情况等相关资料。

2、审核结算申请项目经理部收到分包商的结算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工作内容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2)工作量的计算是否准确;(3)质量验收是否合格;(4)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分包商沟通并要求其补充或修改相关资料。

3、现场核实对于重要的分包项目或存在争议的结算内容,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现场核实的重点包括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工程量的真实性等。

4、编制结算报告审核通过后,项目经理部的造价人员应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分包结算报告。

结算报告应包括分包商的基本信息、结算金额、计算过程、扣款情况等。

5、内部审批结算报告编制完成后,依次提交项目经理、工程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查,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6、与分包商沟通确认审批通过的结算报告应与分包商进行沟通确认。

分包商如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7、结算支付双方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分包商款项。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分包单位的角色逐渐凸显,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作为确保工程质量与效益的重要环节,也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将通过对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介绍,以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探讨如何确保分包结算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二、分包结算管理的原则1. 公正原则:分包结算应当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对待分包单位的工作量、质量和价值,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

2. 透明原则:分包结算应当明确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结算方式和结算标准,并将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避免信息不对称。

3. 高效原则:分包结算应当及时有效,合理安排结算周期,确保分包单位按照工作进展及时获得相应款项,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三、分包结算管理的具体措施1. 签订合同:在分包工程开始前,主体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工作范围、计价依据、结算方式和结算标准等关键信息,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合同的签订应当交由双方合法代表进行,并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

2. 工作量计量: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依据,如实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工作量,并及时向主体施工单位报备。

主体施工单位应当对工作量进行核实,并将结果向分包单位进行确认。

3. 结算审批:主体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标准,对分包单位的工作量和价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分包单位。

如有争议,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解决,确保分包结算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4. 结算支付:主体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分包单位的款项。

分包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结算凭证和发票等文件,以便主体施工单位进行核验。

四、分包结算管理的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主体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结算管理部门,负责分包结算管理的实施和监督。

该部门应当与相关控制性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进行有效沟通与协作,确保结算管理的规范与顺利进行。

2. 外部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分包结算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督促主体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分包结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分包结算行为,保护各方利益,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制定以下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中的分包结算管理。

1.2 分包结算应充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操作。

1.3 分包结算的目标是实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工程款项支付。

二、分包结算的程序与要求2.1 分包结算应由总包方和分包方共同进行,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结算。

2.2 分包结算的程序包括如下几个步骤:2.2.1 初步对分包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确认其完成情况。

2.2.2 编制分包结算申请报告,包括工程量清单、结算单价等详细内容。

2.2.3 提交分包结算申请报告给总包方,并解释相关结算内容。

2.2.4 总包方对分包结算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并与分包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2.5 确定最终的结算金额,并进行支付。

三、分包结算的主要内容3.1 工程量的结算3.1.1 工程量的计量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3.1.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准确无误,包括主要材料的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

3.1.3 工程量的计价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并进行审核和核对。

3.2 材料的结算3.2.1 材料的购买和使用应符合合同约定,并保证质量合格。

3.2.2 材料的结算应按照实际使用数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3.3 人工的结算3.3.1 人工的结算应按照工作量和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3.3.2 人工的结算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工时和工资支付方式进行操作。

四、结算的支付方式4.1 结算款项的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4.2 结算款项的支付应及时进行,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5.1 分包结算中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5.2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争议可以提交法律途径解决。

六、违约责任6.1 分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结算申请报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2 总包方未按时支付结算款项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工程建设分包分供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分包分供结算管理办法

H有限公司N分公司分包分供结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分供结算工作,加强分包分供结算过程控制,规范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分包单位合同外签证程序,保障合同履约正常有序进行,避免公司利润流失,为工程款支付提供有效依据,及时锁定分包分供成本,全面落实分包结算月结月清工作,同时明确项目部各部门的工作内容,依据《H有限公司分包分供结算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H 有限公司分包经济签证管理办法》,结合N分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N分公司所管辖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管理职责(一)分公司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职责如下:1.项目部负责上报分包分供月结算书及最终结算书,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及岗位职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授权,确定相关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资料,项目部必须进行整改。

2.合约法务部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分包分供月结算书,组织相关部门审核项目部上报的分包分供最终合同结算书,负责审核分包分供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和关联性。

3.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分供结算中所完工程形象进度、完成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复核性审查并以书面形式明确验证结果。

若验证中存在问题需要处理的,由项目经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并完善。

合约法务部最终核定应扣款额,并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章分包分供结算流程第四条分包月度结算1.各项目每月上报月度结算时间周期为每月20日上报上月21 日至本月20日的劳务、专业分包月结单,上报相应表格有《分包(月结)工程月度结算书》(附件1)、《分包工程月度结算单》(附件2)、《分包(分供)进度工程结算表(合同内》(附件3)、《分包(分供)进度工程结算表(合同外)》(附件4)、《月度工程完工确认单》(附件5)、《分包月度甲供材消耗量对比表》(附件6)、《分包合同外项目价格评审表》(附件9)、《分包月结月清告知书》(附件10)(只需第一次进行上报)、《分包月结月清询证函》(附件11),并于每月20日之前将扫描件上报给合约法务部,,各项目于每月25日前将签字齐全的原件上报给合约法务部审核2.合约法务部于5日内审核完毕,并保留分包(分供)工程月度结算书原件,并将复印件分别交财务部及项目部存档使用。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为了分散工程量、降低风险,分包作为一种常见的工程模式被广泛采用。

然而,由于分包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等问题,分包结算往往成为项目管理的瓶颈。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制定了一套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分包结算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审批流程1. 项目经理提交分包结算申请项目经理在项目进行到一定阶段时,根据实际工作量,填写分包结算申请表,并提交给负责分包工作的主管部门。

2.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将审核分包结算申请的相关内容,包括分包工作量、材料清单、分包合同等。

审核结果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项目经理。

3. 分包结算会议主管部门组织分包结算会议,项目经理和相关分包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分包工作量、进度、质量等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达成分包结算的一致意见。

4. 结算审批分包结算会议结束后,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结算审批表,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审批。

审批结果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经理和分包单位。

三、结算方式1. 单价结算单价结算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具体操作方式为,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单价和施工记录,计算每个分包工作项的金额,然后汇总计算总结算金额。

2. 总价结算总价结算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总价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具体操作方式为,根据合同约定的总价和工程量完成情况,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支付。

四、结算支付1. 阶段支付阶段支付是指根据工程进度,将分包款项分为若干阶段支付。

具体操作方式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在达到约定的工程阶段后,支付该阶段的分包款项。

支付金额按照分包结算结果和合同约定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2. 尾款支付尾款支付是指在工程完工后支付最后一笔款项。

具体操作方式为,在工程竣工验收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分包款项。

支付金额等于分包结算结果减去已支付的款项。

3. 支付凭证及记录为确保分包支付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主管部门应制定支付凭证,并保存支付记录、票据等相关资料。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结算工作,保障公司和劳务分包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结算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分包项目的结算管理。

二、结算原则1、合法性原则结算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结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平公正原则在结算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劳务分包方一视同仁,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3、实事求是原则结算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劳务分包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或漏报。

4、及时性原则结算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避免拖延影响项目进度和劳务分包方的资金周转。

三、结算依据1、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是结算的最主要依据,包括合同价款、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结算方式等条款。

2、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确定劳务分包工作量的重要依据,应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变更通知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作为结算的补充依据。

4、验收记录劳务分包工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作为结算的必要条件。

5、其他相关资料如施工日志、材料领用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四、结算流程1、提交结算申请劳务分包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后,向公司提交结算申请,包括结算申请表、相关证明资料等。

2、审核结算资料公司收到结算申请后,由相关部门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合同执行情况、工作量完成情况、质量验收情况、变更签证情况等。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劳务分包方沟通,要求其补充或修改资料。

3、现场核实对于重要或复杂的劳务分包项目,公司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编制结算报告审核通过后,由负责结算的人员根据审核结果编制结算报告,包括结算金额、计算过程、扣款事项等。

5、审批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公司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各级审批人员应认真审核结算报告,确保结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概述分包结算是在工程主体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进行的一种结算方式,旨在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有效管控。

为了规范分包结算管理,提高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二、分包结算程序1. 提交结算申请:分包商在工程完成后,向主体承包商提交结算申请。

申请中需包含完整的结算材料,如工作量清单、施工记录、进度报告等。

2. 材料审核:主体承包商对分包商提交的结算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分包商进行沟通协商,共同解决。

3. 结算计算:主体承包商按照分包合同的相关条款和约定,对分包商的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并进行相应的费用计算和核算。

4. 结算支付:主体承包商在审核无误后,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和方式,将应支付的款项及时支付给分包商。

三、分包结算费用计算方式1. 工作量计量:分包结算的基础是工作量的准确计量。

主体承包商与分包商应在合同中明确工作量计量的方法和标准,以确保计量的公正和准确。

2. 单价计算:对于工程中一些可以单独计价的项目,分包费用可以按照单价计算。

主体承包商与分包商应事先约定好单价,并在结算过程中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计算。

3. 百分比计算:对于一些费用无法具体计量的项目,如风险管理费用或利润分成等,可以通过百分比计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具体的百分比数值应在合同中明确定义。

4. 变更管理:如出现工程变更或额外工作,应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费用计算和结算。

四、分包结算管理要求1. 透明度和公正性:分包结算过程应公开透明,并确保各方权益的平等保护。

主体承包商应向分包商提供结算明细和相关账目,分包商有权对结算结果进行申诉和复核。

2. 结算周期和支付方式:主体承包商应与分包商事先约定结算的周期和支付方式,并严格按照约定支付结算款项。

如出现逾期支付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结算争议解决: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寻求相关法律机构的仲裁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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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队伍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分包队伍施工遵循“扩大性清包为主、劳务分包为辅,特殊情况可专业分包,主体工程不准分包”的原则进行施工管理。

解释(本办法中的解释):(一)专业分包:是指包工、包料、包机械工程。

价格由招标确定,对外统计完成报表报“分包”;(二)扩大性清包:指包工、包部分材料、包部分机械的工程。

价格由招标确定,对外统计完成报表报“自行完成”;(三)劳务分包:是指纯包工工程。

对外统计完成报表报“自行完成”;特殊情况是指:(一)公司内部施工能力不足;(二)特殊工程, 特殊工艺要求,需其它专业配合完成的;(三)其它情况。

第二条专业分包、扩大性清包和劳务分包合同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专业分包、扩大性清包工程和劳务分包一律实行招标方式发包。

第四条分包队伍不得对各类分包工程进行二次转包。

一个施工现场同一个分包队伍只能以一种形式承包。

第五条分包工程由项目部、专业分公司负责施工管理,分包队伍由专业分公司负责日常管理。

第六条专业分包、扩大性清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承包单位应提供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第二章分包工程的方式和方法第七条分包方式:专业分包、扩大性清包和劳务分包。

可以采用专业分包方式工程:安装工程中的锅炉酸洗、电缆防火封堵、炉墙砌筑、保温防腐、调试、特殊消防工程;建筑工程中的通风空调管道、虹吸排水管道、防水、防腐、油漆、压型封闭板、门窗、内外墙涂料、精装修工程。

第八条分包方法:招标时有条件采用总价承包的,优先采用总价承包,不能采用总价承包的,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或采用定额加综合取费承包。

第九条分包工程施工队伍的选择,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分包工程施工队伍资格和资信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办理准入手续,专业分公司、项目部和公司相关部门在公布的准入方中推荐竟标单位。

第十条分包商的确定确定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三章分包队伍工程价款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所有专业分包、扩大性清包工程和劳务分包一律通过招标确定承包方和中标价,按中标价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招标标底的测算办法(一)建筑工程中有公司内部指导价部分按公司内部分包指导价并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综合确定标底。

(二)锅炉专业按公司内部分包指导价并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综合确定标底。

(三)安装工程电气、仪表专业以施工图预算为依据,按预算直接工程费并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综合确定标底,定额采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

(四)建筑工程和安装机务工程项目中公司未制定内部指导价部分,以施工图预算为依据,执行以下取费标准并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综合确定标底。

具体规定如下:所有分包、扩大性清包、劳务分包工程均按此规定测算标底价或套工日数。

(一)定额的采用以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采用定额为基础,个别定额出现地方与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水平差较大,按照公司有关定额套用规定执行,其中:1、防腐工程定额套用规定如下:1.1 锅炉钢架和锅炉本体范围内需要油漆的金属结构、平台、扶梯套用2006年版电力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本体油漆子目。

1.2 所有起重机械除锈刷漆(除配重外),全部套用2011年版山西省建筑工程金属面油漆子目,并执行定额有关规定;起重机械的配重、箱罐、金属煤斗、H型钢结构、400mm以上的型钢等表面积能用平米计算的管道设备除锈刷漆,套用2011年版山西省安装工程管道、设备及H型钢制钢结构刷油相应子目;除锅炉本体范围内金属结构、平台、扶梯外,其余安装工程构件、平台扶梯、栏杆、管道支吊架以吨为计量单位,套用2011年版山西省安装工程金属结构油漆子目。

1.3 其余项目分别套用2011年版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以上工程在套用山西省安装定额除锈刷漆子目时,直接套用刷油子目,不再套用除锈子目,但定额中包括除轻锈施工工序;如到货材料属于中锈、重锈除锈,费用从材料供货方扣除;如到货的设备、加工配制品未刷底漆费用分别从设备、配制品供货方扣除。

套用山西省安装定额的金属结构子目时,定额机械费中的起重机械全部扣除。

2、筑炉及保温定额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

3、土方工程执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

(二)取费标准:措施费:各项费用(不含临时设施费)按相应费率40%计取,临时设施费按相应费率30%计取。

间接费:企业管理费按相应费率40%计取,劳动保险费按相应费率100%计取。

利润按相应费率50%计取。

税金按规定计取后,由项目代扣代交。

未列入以上范围的费用不予计取。

(三)主材原则上由项目部提供。

如果实际主材由施工单位采购,执行当期当地信息价,主材费下降5%;没有当期当地信息价时,主材价格由公司物资部门确认后,主材费下降5%。

(四)分包、扩大性清包承揽临建工程,执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材料供应及结算办法辅材由分包方自行采购,主材由项目部供应不计入分包价格,但实行限额领料,超施工图净量加损耗(损耗率按预算定额规定)的部分由分包方承担,其价格按实际采购价加 5 %的管理费确定。

对于分包方供应的档次、价格差异性较大、特别是需要业主(总承包方)确认的主材,在分包招议标时由项目部暂定价位,项目部参与采购,按照最终采购价调整。

项目部物资供应部门应依据项目经营部批准的预算和分包、扩大性清包单位材料需求计划,审查开出“分包、扩大性清包工程领料明细表”或“分包、扩大性清包工程调拨材料明细表”(见下表),领料按预算价格核算,调料按实际价加5%采保费计价。

每月材料部门将调料领料单归集财务部门。

分包、扩大性清包单位在结算时经营部按合同扣除材料费,财务部门在预结算和完工结算时按照材料调拨单扣除材料费。

分、扩大性清包工程调料明细表分包、扩大性清包单位:制表:注:1、此表由分包、扩大性清包单位、委托加工单位按调料单填写。

2、辅材填写时,只填写总金额。

3、此表上的日期指调料日期。

第十四条机械供应属于公司限制分包的机械不得分包,由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室)提供,其价格不计入分包价,但要控制其机械台班使用数量。

公司在现场已配备的机械必须优先使用。

特殊机械或小型机具可由分包、扩大性清包单位自行提供。

第十五条三大工具供应钢制三大工具如公司配备的可以满足整个施工现场需要,可以不计入分包价,由周转材料租赁分站与专业分公司(室)核算;如不足以满足施工现场需要,须计入分包价,但必须优先使用公司已配备的三大工具。

烟囱、水塔筒身等特殊构筑物模板由公司提供。

第十六条水、电费扣除办法(一)综合单价承包的分包工程,由于中标综合单价中不含水电费,结算时不扣减水电费。

(二)施工图预算承包的分包工程,结算时按预算定额中水电费含量扣减。

第四章分包队伍合同签订和履行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经营部负责管理,合同主要内容:(一)工程名称、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承包分式;(二)工程开、竣工日期;(三)工程质量、标准、保修及工程验收方法;其中:保修时间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时间,质保金按国家规定预留。

(四)工程结算方法;(五)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支付方法;(六)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文件执行。

并在进度款中预留5%的安全保证金。

外协队伍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100%,发生重伤扣50%;(七)材料和设备及施工机械供应方式和结算办法,并说明材料、机械成本降低因素;(八)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支付形式;(九)双方责任及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十)其它: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的条款。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合同应附工程施工安全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一)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承包范围、承包形式、工程项目期限(二)协议内容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5、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6、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按照安全协议中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其中,扣款方式,甲方根据安全协议和处罚标准签发《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之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程序(一)公司专业分公司依据中标通知书,提出专业分包、扩大性清包合同草案;劳务分包合同由项目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起草;(二)经同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责会签后,交主管领导审批;(三)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发放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四)特殊情况合同可办理公证手续。

第二十条合同的履行专业分包、扩大性清包、劳务分包合同签字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依据合同职责和义务,在履行中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各负其责,保证合同的履行,不得超越合同规定的职责范围;(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提出修正和补充合同条款意见,工程范围扩大,必须办理补充合同,双方不得以对方口头承诺为依据,实施合同范围外的经营活动;(三)项目部、专业分公司要加强工程管理,对合同履行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违约现象,要及时制止其违约行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项目部、专业分公司积极主动妥善处理。

第五章工程的结算审批第二十一条结算审批程序(一)由专业分公司逐月对分包、扩大性清包、劳务分包的完成量进行盘点,按完成的进度依照中标价进行结算,作出结算书,报项目经营部审核,于每月22号前实行封闭流水会签(见下表),经劳资、工程、质量、安检、材料、机械、综合管理、经营经理和项目经理审批后送项目财务办理结算。

工程结算费用审核会签表Q。

JDJ1/ESS-JGJ002- 10 -(二)竣工结算依据主要包括(除以下结算依据以外的其他任何单据都不作为分包结算依据):1、分包结算依据分包合同中有关竣工结算相关条款。

2、已完工程竣工图纸、经项目专业分公司和项目经营部确认、项目经理审批的“范围变更申请”。

3、有效的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承诺、报价清单。

4、有关涉及费用的双方磋商达成共识并经专业分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签署的书面有效会议纪要。

5、项目部签发的工程联系单必须经转换“范围变更申请”后作为结算依据,否则不予结算。

6、合同总价结算必须附总价费用组成明细、包括的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并与公司监察部参加招标的结果一致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三)分包竣工结算在分包工程合同内容全部完工后需上报到专业分公司。

分包竣工结算必须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一份合同(含补充协议)必须对应一份结算。

(四)分包竣工结算必须经分包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结算依据及资料一次性完整附齐,分包商编制的结算书封面,不做强制要求,可以是分包商自行编制的封面,作为项目部分包工程结算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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