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
兼并与合并的区别是什么?
兼并与合并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兼并中的法律规定近年来,大规模的企业兼并成为我国的经济领域中非常令人瞩目的现象。
由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尚不成熟,企业兼并立法条文笼统,可操作性差,法规之间、法规与政策之间缺乏整体和层次上的协调和衔接,更加上实务操作中的违规与随意,在法律上带来了许多问题,也引发了许多诉讼。
一、关于企业兼并概念的分析通常,我们把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出于减少竞争对手、降低重置成本、产生规模效应等动机,所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以达到完全控制对方的目的,这些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的各种各样的方法,统称为“兼并”。
但兼并究竟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
我们往往在两种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所称的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按照某种条件组成一个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其内涵与外延等同于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合同法第九十条所规定的“合并”。
在另一些情况下,兼并除了包括“合并”外,还包括“收购”行为,即一企业以某种条件取得另一企业的大部分或全部产权,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在一定情况下,收购可能演化为合并)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给兼并下的定义是:“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
”199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对此进行了修正,认为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丧失法人资格或虽然保留法人资格但改变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公司法的实施,出现了多种兼并形式,虽然其中一些形式已经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吸收股份式、购买资产式、承担债务式、控股式四种形式不完全相符,但是总体上仍未超出这些形式,而且《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四种兼并方式,实际上仅是给出了兼并的四种操作方法,而不是其法律定义。
关于并购的若干知识
关于并购的若干知识并购的基本概念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
兼并(Merger)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
收购(Acquisition)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成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所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
并购活动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收益,另一或另一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
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并购的类型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并购有如下不同的类型:1.按照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来分,并购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横向并购又称水平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生产或经营同类或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纵向并购又称垂直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混合并购是指在生产技术和工艺上没有直接的关联关系,产品也不完全相同的企业间的并购行为。
2. 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1)规模型并购,通过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功能型并购,通过并购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
(3)组合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风险。
(4)产业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构筑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以提高行业利润率。
3.按照并购后被并购企业法律状态来分,并购有三种类型:(1)新设法人型,即并购双方都解散后成立一个新的法人。
兼并,收购,合并的异同是什么
兼并,收购,合并的异同是什么兼并、收购、合并都是企业与企业进⾏重组的⼀种形式,也是常常发⽣在企业中的⼀种⾏为,但是他们有存在不同的意义,那么你知道兼并、收购、合并有什么异同?下⾯,店铺⼩编就这个问题为⼤家带来详细的法律解答,详情请看下⽂。
兼并,收购,合并的异同是什么⼀、兼并与收购的定义兼并通常是指⼀家企业以现⾦、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资格或改变法⼈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为。
收购是指企业⽤现⾦、债券或股票购买另⼀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
收购的对象⼀般有两种:股权和资产。
收购股权与收购资产的主要差别在于:收购股权是收购⼀家企业的股份,收购⽅成为被收购⽅的股东,因⽽要承担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收购资产则仅是⼀般资产的买卖⾏为,由于在收购⽬标公司资产时并未收购其股份,收购⽅⽆需承担其债务。
⼆、兼并与收购的相同点收购与兼并、合并有许多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1.基本动因相似。
要么为扩⼤企业市场占有率;要么为扩⼤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营;要么为拓宽企业经营范围,实现分散经营或综合化经营。
总之,都是增强企业实⼒的外部扩张策略或途径。
2.⼆者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
三、兼并与收购的区别1) 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实体不复存在;⽽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 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同转换;⽽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 兼并多发⽣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般需调整其⽣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收购⼀般发⽣在企业正常⽣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较平和。
由于在运作中它们的联系远远超过其区别,所以兼并、合并与收购常作为同义词⼀起使⽤,统称为“购并”或“并购”,泛指在市场机制作⽤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进⾏的产权交易活动。
兼并、收购、合并和并购的区别
1.兼并根据权威性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兼并(merger)一词的解释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
兼并的方法:(1)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2)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3)对其他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的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办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
”“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和负债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控股,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1992年7月1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第6条规定:“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
”1996年8月20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再次对兼并的含义作出解释:“兼并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失去法人资格或虽保留法人资格,但变更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
”兼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这些企业的法人资格丧失,并获得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这相当于吸收合并,《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兼并的定义与此相近。
广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产权,并企图获得其控制权,但是这些企业的法人资格并不一定丧失。
并购的概念和相关理论
并购的概念和相关理论一、并购的概念和种类1.并购概念群——收购、兼并、合并和接管通常所谓的收购与兼并(Acquisition and Merger,M&A)包括相互联系和时有交叉的四个概念。
收购(Acquisition)的英文原意是“获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收购泛指任何购买行为。
狭义的收购概念是指买方企业从卖方企业购入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卖方企业控制权的行为。
股权收购既可以是完全收购也可以是部分收购。
在完全收购中,收购者购买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股本。
部分收购时,收购者获得控制权,股份额通常高于50%,低于100%。
收购后,买方企业和卖方企业仍然存在,通常也不改变名称。
兼并(Merger)是指两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新的经营整体。
法律上,它包括吸收兼并和新设兼并。
吸收兼并(Subsidiary Merger)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使两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新的整体,目标公司成为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子公司的一部分;新设兼并(Statutory Merger)是指两个企业融合为一个新的整体。
例如,A、B两公司,合并后,A公司继续存在,B公司解散,此为吸收兼并,即A公司兼并了B公司;兼并后,A、B公司均解散,成立一家新的C公司,此为新设兼并,即两家公司合并了。
合并(Consolidation)可以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之间。
虽然参与企业的实际地位可能存在差别,存在起主导作用的企业,但不存在买方和卖方的划分。
合并以后,原来的企业全部整合为一家新的企业。
通常,当合并的公司规模比较接近时,会使用“合并”一词;而当两家公司规模相差悬殊时,则使用“兼并”一词。
吸收兼并是典型的兼并;新设兼并不存在买方与卖方的划分,两个企业的地位大体上是平等的,更接近合并的本来含义。
在收购业务中,买方企业和卖方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和交易完成后的地位是完全不同的,存在明显的主导方,买方掌握了卖方的控制权,符合“获得”(Acquisition)的本来含义。
兼并、收购与合并三者的异同
兼并、收购与合并三者的异同企业的兼并、收购与合并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些种类,这三者对于企业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兼并、收购与合并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兼并、收购与合并的异同一、兼并、收购、合并的共同点在于:1、三者的对象是共同的。
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这一商品为对象的。
2、这三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
就其活动而言,都是企业的买卖,所不同的只是买卖的方式而已。
3、它们都是企业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扩张战略。
通过这种外部扩张战略,能加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充经济实力,有利于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兼并、收购与合并的区别在于:1、创新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都随着合并而消失,它通过另外组建一个新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兼并)中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放弃法人资格并转让产权,兼并方接收产权、义务和责任。
可见,包含兼并的广义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或被兼并企业就将丧失原有的法人资格;而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是通过控股掌握了该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
2、创新合并中新组建的企业形成后,参与企业的原法人资格全部消失,于是,原有企业的债务一并归于合并后的企业。
承担债务式兼并中兼并企业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及整体产权一并吸收,表现为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来实现兼并。
兼并行为的交易也是以债务和整体产权价值之比而定的;购买式兼并中兼并方在完成兼并的同时,需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所有者与兼并企业一起享有按股份分红权利和承担债务义务。
这前二者兼并形式中,原所有者将原资产、债权、债务一并转移,兼并方成为企业资产的新所有者及债务承担者。
吸收股份式兼并中被兼并方所有人将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成为兼并方的一个股东,而与兼并方共但债务。
而收购中,兼并企业作为被兼并企业的新股东,对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不负连带责任,其风险责任仅以控股出资的股金为限。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并购与收购的目的都是为了让公司发展壮大,许多人看到了两者达到的效果跟目的一致时,忽略了两者的在操作方式上的区分,就都误以为两者是一个概念了。
但从广义上来讲,并购一般通指为兼并与收购,收购是并购的一种方式之一,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1、并购的定义并购指两家或多家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通常为一家占有优势的公司吸收其他家公司。
而并购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兼并与收购,兼并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体,由多个法人变为一个法人;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2、并购的类型并购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分别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
这三种类型分别是根据所并购的产业结构来进行划分,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在生产和销售相同的范围内的并购行为称为横向并购。
企业可以通过横向并购来获取自己不具备的优质资产、削减成本、扩大市场份额、这是一种进入新的市场领域的快捷方式;处于同类产品的不同产业线阶段之间的企业并购称之为纵向并购,这类并购方式有助于减少市场风险,节省交易费用等;不同产业种类之间的企业并购行为称为混合并购,混合并购的优点相对来说较多,他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企业进入新的经营领域也较方便,同时也增加了进行新行业的成功率,这有助于企业实行战略转移与其技术战略,并且能在市场流动中优化资源配置。
3、收购的定义收购指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来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收购是企业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收购的主要意义在于获取目标公司的经营控制权。
收购支付方式有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用现金购买对方公司的资产或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称之为资产收购,而用自身公司股票来交换对方公司的股票或资产获取对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则称为股权收购。
4、收购的方式收购的方式又分为三种,分别为公开收购、杠杆收购、协议收购等。
企业并购概述
企业并购概述内容与方法一、教学要点(一)企业并购概述1.兼并与收购的概念兼并(Merger)是指一个公司被另一个公司所吸收,后者保留其名称及独立性并获得前者的财产、责任、特权和其他权利,而前者将不再保留法人地位。
我国《公司法》将其定义为吸收合并。
合并指两家或多家公司依照法律程序重新组合,最后形成一家新的公司,原先参与合并的所有公司被解散,只有新的实体继续运作。
我国的《公司法》将其定义为新设合并。
收购(Acquisition)是指并购企业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营业部门或股票,从而控制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收购可以分成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两种形式。
2.企业并购的功能企业并购的战略意义具体表现在:(1)实现规模经济:由工厂规模经济和企业规模经济两个层次组成。
(2)实现协同效应:包括战略协同、业务协同以及能力与资源的协同等。
(3)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一个行业的市场进入壁垒越高,新进入者采用并购战略进入的可能性就越大。
(4)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通过企业并购、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参与国际竞争已成为民族企业发展的一条出路。
3.兼并与收购的分类(1)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从事行业的关联程度分类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从事行业的关联程度不同,兼并与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类型。
(2)按并购企业对兼并与收购的态度分类按照这个标准,兼并与收购可以分为主动式并购和被动式并购两种类型。
(3)按兼并与收购的支付方式分类按这个标准,兼并与收购可以分为现金并购、股票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类型。
(4)按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态度分类按照这个标准,兼并与收购可以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两种类型。
4.企业并购的五次浪潮19世纪末至今一百多年的时间里,西方企业已经经历了五次大规模的并购浪潮。
(1)第一次企业并购浪潮第一次企业并购浪潮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其高峰时期是1898-1903年。
并购主要发生在铁路、冶金、石化、机械等行业。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一,性质不同,二,概念不同,三,产生的后果不同:收购股权是收购一家企业的股份,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因而要承担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而收购资产则仅是一般资产的买卖行为,由于在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时并未收购其股份,收购方无需承担其债务。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为了发展壮大,经常会有收购或并购的情况出现。
很多人会混淆并购和收购,以为他们其实是一个意思的两种表达形式,但其实不是。
为了帮大家区分,小编在下文介绍了收购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收购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
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
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
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二、并购的类型根据并购的不同功能或根据并购涉及的产业组织特征,可以将并购分为三种基本类型▲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的基本特征就是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横向一体化。
近年来,由于全球性的行业重组浪潮,结合我国各行业实际发展需要,加上我国国家政策及法律对横向重组的一定支持,行业横向并购的发展十分迅速。
▲2、纵向并购纵向并购是发生在同一产业的上下游之间的并购。
纵向并购的企业之间不是直接的竞争关系,而是供应商和需求商之间的关系。
因此,纵向并购的基本特征是企业在市场整体范围内的纵向一体化。
▲3、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是发生在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
从理论上看,混合并购的基本目的在于分散风险,寻求范围经济。
在面临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想到多元化,混合并购就是多元化的一个重要方法,为企业进入其他行业提供了有力,便捷,低风险的途径。
并购重组的六种类型简析
并购重组的六种类型简析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
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
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并购重组,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主要变现为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广义的并购(或称重组)包含的范围更为广泛,既包含企业的扩张、收缩,又包含了企业中的资产重组等,泛指通过企业资源的重新配置或组合,以实现某种经营或财务目标的行为。
从本质上看,企业的并购重组是一种金融交易,旨在通过企业产权、控制权的转移和重新组合,达到资源整合、增加或转移财富的目的一、企业法律形式改变财税59号文规定,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
二、债务重组狭义的债务重组指在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仅对债务金额和偿还期限进行调整的一种债权清收方式。
但现实的债务重组中经常会出现参与重组方与原债权债务主体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一)财税59号文规定,债务重组的含义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
简述兼并与收购的区别与相同之处
简述兼并与收购的区别与相同之处
兼并与收购是两种常见的商业交易,在公司的管理和经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它们之间的区别与相同之处:
区别:
1. 目的不同:兼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合并两个或多个公司来提高它们的实力和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
收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购买一家公司来获取其资产和业务。
2. 范围不同:兼并涉及两个或多个公司之间的合并,而收购只涉及一家公司的购买。
3. 支付方式不同:兼并通常是通过现金或股票等方式进行的,而收购可能是通过现金、股票、债券或其他资产支付方式进行的。
4. 风险不同:兼并和收购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兼并的风险通常更高。
因为兼并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公司的合并,可能会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商业问题,以及需要解决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
相同之处:
1. 都是商业交易:兼并和收购都是商业交易,都是为了实现商业目标而进行的。
2. 都是对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有益的:兼并和收购都可以对公司的管理和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实力、规模和竞争力。
3. 都需要进行财务分析:无论是兼并还是收购,都需要进行财务分析,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和负债情况等,以及评估交易的潜在风险和收益。
4. 都可能涉及到合并报表:在进行兼并或收购时,都可能需要合并公司的财
务和业务数据,生成合并报表,以便管理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兼并和收购都是重要的商业交易,可以帮助公司提高实力、规模和竞争力,有助于实现商业目标。
并购名词解释
并购名词解释一、并购(M&A)并购指的是企业并购或合并另一家公司的活动。
通常情况下,被收购的公司会失去独立性,并成为收购公司的一部分。
并购通常是由企业追求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一种战略决策。
二、收购(Acquisition)收购是指一家公司(收购公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或者资产,从而控制这个企业的所有权和资产。
在收购中,被收购公司通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它的业务将成为收购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合并(Merger)合并是指两家或更多公司通过协商一起合并成为一家新的公司。
合并通常是平等对待两家公司的股东。
两家企业将整合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实现更高的竞争力。
四、收购兼并(Acquisition merger)收购兼并是两种策略的结合。
其目的在于通过收购其他公司来扩展企业的业务,提高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竞争力。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收购整个公司或部分股份。
五、激进收购(Hostile takeover)激进收购通常发生在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坚决反对收购的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收购公司常常使用各种手段来突破对方的反抗,包括直接向股东发送并购提议、公开宣布收购计划、展开背后收购等手段。
六、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管理层收购是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从股东手中购买公司股份的活动。
在管理层收购中,管理层成为公司的股东和企业的新所有者,从而控制企业的核心业务和管理权。
七、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杠杆收购是一种通过大量借款来收购企业的战略。
在这种情况下,杠杆买家通常会使用收购公司的资产作为抵押,借款用于支付收购费用和偿还负债。
通过这种方式,收购公司可以在不使用大量资本的情况下完成收购计划,同时也没有资本增值的压力。
如何区分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
如何区分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
在公司的重组或并购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这些词,那这些词是代表什么意思呢?下⾯是店铺⼩编整理的有关这四种情形的介绍,希望通过本⽂的介绍,您能对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有个更进⼀步的了解。
怎样区分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
⼀、合并
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个公司的法律⾏为。
具体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两种。
⼆、收购
收购(Acquisition)通常是指⼀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家公司⼀定程度的控制权。
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
三、兼并
兼并,则情况⽐较复杂。
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的情况。
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
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与收购相同。
具体来说,⽬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1.承担债务式兼并;2.购买式兼并;3吸收股份式兼并;4.控股式兼并。
四、并购
并购的涵义则更为⼴泛。
它是指涉及⽬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
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为,⽽后者更重结果。
并且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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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分立与重组相关概念和知识点
一、公司并购的类型公司并购是指公司间的产权交易行为,一般来讲,可以有以下三种方式:合并(收购与兼并)、收购股权和收购资产。
1.公司合并股份公司合并是指以前独立存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按照特定方式组合成一个公司的行为。
按照我国1993年《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类型。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英文merger,中文多译为兼并,指一个公司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加入该公司,加入方解散,取消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的一种公司合并方式。
吸收合并是最常见的股份公司合并的形式。
一般来说,它多发生在实力悬殊的企业之间。
(2)新设合并新设合并英文consolidation,中文多译为合并,指一个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合并后原来的公司均告解散,取消法人资格的一种公司合并方式。
这种并购多发生在实力相当的企业之间。
尽管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在法律上有所不同,但在公司运做实质上并无大的差异,因此又往往被统称为公司合并甚至公司兼并。
2.股权收购(Acquisition of stock)收购目标公司股权是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另一种方式。
股权收购可以通过与目标公司管理层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也可以直接向目标公司股东发生收购要约,进行公开收购(tender offer)。
在很多情况下,公开收购往往是敌意收购的表现。
与公司合并相比,股权收购具有以下一些特点:(1)收购股票无需召开股东大会,也无需投票。
如果目标企业股东不愿意接受该要约,他们有权拒绝而且不出售股票。
(2)收购股票方式下,采用要约收购可以绕过管理层和董事会,直接与目标企业的股东打交道。
(3)收购股票经常是非善意的。
由于目标企业的管理层通常会积极地抵制收购的发生,故而收购常常选择避开他们。
目标企业管理层的抵制往往造成收购成本高于兼并成本。
(4)在要约收购中,由于总有一小部分股东坚持不出让股票,故而目标企业总是无法被完全吸收。
企业收购与兼并
企业收购与兼并企业收购与兼并一直是企业运作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改善资源配置、增强企业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合并潮”越来越频繁,而其中涉及的复杂性和风险也日益增加。
对于企业而言,收购和兼并前需要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避免盲目行动,而同时也需要保持理性和审慎。
一、收购与兼并的定义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从而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或实际经营权的行为。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收购方式,即敌意收购,也称为敌意收购,是指购买目标企业的股份超过目标企业股东的控制权阈值或拥有目标企业股份的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方式,以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
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企业合并,将原来各自独立的企业合并为一家或多家企业,目的是提高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改善资源配置。
兼并可以分为附加型兼并、融合型兼并和平行型兼并,其区别在于合并的程度和形式不同。
二、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动机企业进行收购和兼并的动机因企业而异,但通常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扩大规模和增加市场份额。
通过收购和兼并并购其他企业,企业可以快速扩大规摸,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进而提高对市场的支配力度,实现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提升经济效益;2.优化资源配置。
企业通过收购和兼并通过购买优质的企业和资产,整合各类资源,优化企业内部组织和资源配置结构,强化核心业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能力;3.并购相关业务。
通过收购和兼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到企业的经营范围内,强化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扩大产品和服务的系列化,提高经济效益;4.对冲市场竞争风险。
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不断地进行技术升级和转型,而通过收购和兼并并购适宜的企业或资产,可以迅速实现技术升级和转型,降低市场风险;5.获取新技术和人才。
目前的产业和技术变化日新月异,企业要想保持住竞争力,就需要始终处于技术创新和人才优势的地位。
通过收购和并购,并进农企业创新产品技术,同时获取新的人才和管理经验。
企业并购的概念
企业并购的概念1.1企业并购的概念并购也即兼并与收购(M&A)。
所谓兼并(Merger),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兼并指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这些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并获得它们的操纵权的经济行为,相当于公司法中规定的吸取合并。
而广义的兼并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产权并妄图获得其操纵权的行为。
广义的兼并除了包括吸取合并外还包括新设合并和其他产权交易形式。
而所谓收购(Acquisition)则是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股份的购买行为。
收购和广义兼并的内涵专门接近,因此经常把兼并和收购合称为并购①。
并购实际上包括了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操纵权而进行的所有产权交易活动。
一个与企业并购紧密相关的术语是企业重组。
企业重组实际上包括扩张、售出、公司操纵和所有权变更(因此这种分类在某种程度上有些随意)②而并购应该被划入扩张类。
然而在一些非学术性的场合,企业并购和企业重组经常被等同起来,交替使用,没有严格的区别。
1.2西方国家的前四次企业并购浪潮从资本主义经济的进展来看,专门是资本主义从原始资本积存时期到自由竞争时期,再从自由竞争时期进入垄断时期来看,兼并与收购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
到目前为止,西方国家差不多历了五次并购浪潮。
第一次并购浪潮发生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那个时期资本主义正由自由竞争时期向垄断时期过渡;第二次并购浪潮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的两次世界大战间的经济稳固进展时期;第三次并购浪潮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战后资本主义“繁①干春晖,刘祥生.公司兼并与收购.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5. 1②威斯通等.兼并、重组与公司操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荣”时期;第四次并购浪潮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第五次并购浪潮是指自20世纪90年代中叶至今,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的经济正进一步进展。
本节要紧回忆前四次并购浪潮。
公司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的区别
公司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的区别公司合并所谓的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有关合并的法务处理如下:(一)公司合并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七条第(九)项、第四十六条第(七)项、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首先,如果是国有企业,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合并事项。
其次,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就合并事项作出决议。
再次,由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合并事项,制定具体的合并方案。
最后,签订合并合同并在相关报纸媒体上进行公告,然后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主席令第63号)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合并应准备的相关法律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应准备以下资料:1、当事方企业合并的总体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中应包括企业合并的商业目的。
2、企业合并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企业合并各方当事人的股权关系说明。
4、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各单项资产和负债及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等相关资料。
5、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合并前企业各股东取得股权支付比例情况、以及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等。
企业并购概述(全文)
企业并购概述(全文)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Merger)与收购(Acqulsltion)的合称。
国际惯用的专业术语为“MergerandAcqulsition”,简称“M&A”。
兼并,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以股权集合、购买或统一合并合的方式组成一家公司,原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承担。
兼并有两种形式:吸收兼并和新设兼并。
吸收兼并是指两家公司合并,保留其中一家公司的法人地位,可概括为“A+B=A(B)”。
新设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合并,另外成立一家新公司(新法人实体),原有公司均失去其法人地位,可概括为“A+B=c”。
收购,是指一家公司用现金、债券或股票等方式,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收购可进一步分为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
股份收购又可按收购方所获得的股权比例分为控股收购和全面收购。
由于兼并和收购后,企业的产权和经营管理权最终都控制在一个法人手中,所以,我们通常把企业兼并和企业收购统称为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经营活动,它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为很多种类,其中最主要、最常用的划分方法是根据并购双方的行业关联性,将之分作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
横向并购指同一行业内竞争对手之间的并购;纵向并购指同行业上下游企业间的并购;混合并购则指不同行业间企业的并购。
一、企业并购理论企业并购理论是组织经济理论、企业理论以及公司战略和公司财务理论中的重要论题。
得益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蓬勃发展,企业并购理论也迅速繁荣起来。
在这一领域中,理论假说林林总总,不胜枚举,本文对主流的并购理论所做的简要归纳如下图所示:二、并购的历史演进过程(一)世界的并购史企业并购发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从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阶段到自由竞争阶段以及进而形成的垄断阶段这一过程中,企业间的并购伴随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不断向前推进。
从19世纪末至今,西方国家经历的五次大规模的并购浪潮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激烈竞争,推动了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优化了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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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
并购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
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相信很多人都无法把它们详细的区分开来,都只是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本文将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这四种形式一一列举,方便区分四者的异同。
一、合并
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具体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两种。
二、收购
收购(Acquisition)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
度的控制权。
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
三、兼并
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
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
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
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
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1. 承担债务式兼并;2. 购买式兼并;3吸收股份式兼并;4.控股式兼并。
四、并购
并购的涵义则更为广泛。
它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
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而后者更重结果。
并且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