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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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办法旨在规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制定、实施与监督,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适用于所有涉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管活动。

2. 基本原则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集约、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二章:计划编制3. 编制主体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4. 编制依据编制计划时,应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5. 编制程序编制计划应经过调研、论证、草案形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步骤。

第三章:计划审批6. 审批权限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经编制单位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 审批内容审批时,应重点审核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与相关规划的一致性。

第四章:计划实施8. 实施责任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9. 实施措施实施计划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包括土地供应、用途管制、监督检查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10. 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计划的严格执行。

11. 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应包括计划执行情况、土地利用效率、违规行为查处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12. 违规处罚对违反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13. 责任追究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土地资源浪费或环境破坏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14. 办法解释本办法由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5. 生效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内容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框架性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

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方案模板

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方案模板

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方案模板前言土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每年制定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方案,是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需要,也是贯彻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的重要举措。

本文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方案模板,旨在提供一个参考框架,方便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土地利用计划方案。

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一、编制背景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方案的背景说明,包括国家和地方对土地利用的要求、今年的土地开发和利用情况分析等。

二、总体目标明确本年度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的总体目标,例如稳定土地利用总体格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等。

三、重点任务列举本年度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的重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城市用地开发说明本年度城市用地开发的重点项目和计划,包括城市扩展区、新建住宅区、商业用地等方面。

2. 农村土地整治说明本年度农村土地整治的重点项目和计划,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地流转和集约利用等方面。

3. 生态环境保护明确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包括生态修复工程、湿地保护、森林防火和环境监测等方面。

4. 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说明本年度的耕地保护措施和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包括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粮食储备和科技支撑等方面。

四、政策与措施说明本年度土地利用中将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包括土地供应与流转、土地开发和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等方面。

五、工作计划列出本年度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起止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等。

六、监督与评估说明对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的监督和评估方式和机制,包括日常监督、专项评估和绩效评价等方面。

结语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方案的编制是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

本文提供的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方案模板,旨在为各地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提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希望各地能合理安排土地利用,保护土地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6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5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6年5月12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1999年2月24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 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 2006年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16年5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第三次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二)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创新计划管理方式,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坚持绿色发展,实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四)严格执行国家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五)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已经第五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规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28号)、31号)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执行情况考核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控制用地总量。

以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为目标,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计划执行情况统筹考核。

(二)突出耕地保护。

从严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突出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况和补充耕地计划落实情况的考核。

(三)促进节约集约。

围绕盘活存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进行考核。

(四)依法依规用地。

通过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和实际补充耕地考核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衡量依法依规批地和用地,有效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

(五)促进差别化管理。

依据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结果,针对批地、用地、补充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实行土地计划指标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切实发挥土地利用计划评估考核的引导作用。

第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包括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落实情况考核;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计划、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等三项指标。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国自然资源部门制定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本计划旨在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首先,我们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灌溉和排水能力,确保农作物生长所需的水分和排除多余的水分,从而提高农田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加大对农田水土保持工程的投入力度,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减少土地资源的流失和破坏,保护耕地资源。

其次,我们将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优化农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过合理规划农田,调整农田结构,提高耕地的质量和产能,推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另外,我们将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加强农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性,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土地资源的综合整治和利用,推动土地资
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力度,推动土地资源的多种功能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

最后,我们将加强土地利用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监测和评价体系,及时掌握土地资源利用情况,为土地资源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希望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共同推动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土地年度利用计划一、前言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计划。

它是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地资源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三、制定目标1.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2.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3.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制定步骤1.收集资料:收集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数据以及各种专业报告等信息。

2.分析研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论证。

3.确定目标:根据分析研究的结果确定本年度的目标任务。

4.编制方案: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编制具体方案,并进行评估。

5.征求意见:将编制好的方案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6.修改完善: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7.最终确定: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最终确定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五、主要内容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土地利用详细规划3.农村土地利用规划4.城市土地利用规划5.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六、实施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土地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意识。

2.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政策。

3.加大投入力度,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4.加强技术支持,提高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水平。

七、监督评估1.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八、结语制定好的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是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计划,推动可持续发展。

2023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2023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2023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土地利用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做好2023年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1.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2. 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强化差异化管理,促进土地生态文明建设。

3. 加强规划引领,注重创新机制,完善土地利用管理体系,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

4. 推行精细管理,提高土地利用信息化水平,提升管理科技化水平,打造智慧土地利用系统。

二、年度计划制定1.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发展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 年度计划包括土地调查评估、土地利用规划、土地供应、土地确权等内容,具体细化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年度计划要充分考虑国土资源承载能力,加强对耕地、林地、草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注重节约集约利用。

4. 年度计划编制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确保计划科学、合理。

三、土地调查评估1.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项目,组织开展土地调查评估工作。

2. 重点区域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产业用地等,重点开发项目包括重大基础设施、农田水利、旅游开发等。

3. 土地调查评估要全面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变更情况,评估土地资源潜力,发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4. 土地调查评估结果要用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为土地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土地利用规划1.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区域,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

2. 土地利用规划要统筹协调城乡区域发展,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3. 土地利用规划要注重生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功能,提高土地生态效益。

4. 土地利用规划要注重创新和科技引领,鼓励发展现代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

04.10《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6号)

04.10《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6号)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1999年2月24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执行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农用地转用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护耕地;(二)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三)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四)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五)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分为城镇村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指标。

(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分为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

(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

第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确定。

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等耕地减少情况确定。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依据国务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确定。

第六条需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拟在计划年度内使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于上年九月二十五日前,按项目向国土资源部提出计划建议,同时抄送项目拟使用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66号)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66号)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66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5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6年5月12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1999年2月24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 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 2006年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16年5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第三次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二)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创新计划管理方式,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坚持绿色发展,实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四)严格执行国家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五)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

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本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土地利用规划。

三、计划编制(一)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国家和省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应充分考虑国家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合理确定计划指标,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分为年度计划起草、评审、发布三个阶段。

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年度计划,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发布。

四、计划指标(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应包括土地供需平衡、土地利用效益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内容。

(二)土地供需平衡指标要结合国家和省土地利用规划,考虑农业、住房、工业、交通、生态环境等方面需要,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总体规模。

(三)土地利用效益提高指标要考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土地利用效果的提高,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要结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推广节约集约利用的先进技术和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五、计划管理(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安排,组织指导土地利用计划的实施。

(二)各地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报送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对计划执行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六、监督检查(一)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监督检查,确保计划的严格执行。

(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要及时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发布监测结果。

七、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依法处罚。

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一、总则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管,推动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的制定1. 制定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依据国家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广东省土地利用规划等法律法规进行。

2. 计划编制主体: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 目标与任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目标是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任务是确保农地保护、生态保护和城镇建设的协调发展。

4. 可行性研究: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计划的可行性和对环境、社会的影响。

三、计划的实施1. 实施主体: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主体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及其下属的各级行政部门。

2. 实施程序:按照计划的内容和时间安排,相关部门应当按时组织实施,并进行必要的监测和评估。

3. 实施要求:实施过程中,应注重科学规划和精细管理,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4. 监督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过程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计划的监管1. 监测与评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后,相关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土地利用情况,评估计划实施效果,并对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

2. 公示与参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提高计划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3. 法律责任:对于未按照规定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五、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经修订的,自修订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有。

3. 本办法所称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等。

结论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可以促进广东省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农地和生态环境,实现城镇建设的协调发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如何实施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如何实施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如何实施概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针对特定区域的土地资源,制定一年内的合理利用方案,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过程,包括目标确定、计划制定、资源调配和监测评估等方面内容。

目标确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首先需要明确目标。

目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可以包括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等。

计划制定计划制定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的核心环节。

制定计划需要综合考虑区域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社会需求等因素,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数据收集与分析在计划制定之前,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土地利用数据,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分布、土地利用类型等。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了解土地利用的状况,为制定合理的计划提供依据。

制定实施方案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土地利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包括土地利用类型的调整、农田布局的优化、生态保护措施的制定等。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制定投资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和资源。

因此,在制定计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资源调配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需要进行有效的资源调配,包括土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调配。

土地调配土地调配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的重要环节。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等方式,实现土地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

资金调配资金调配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的关键。

通过合理的资金调配,可以支持土地利用项目的开展,推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技术调配技术调配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的重要保障。

通过引进先进的土地利用技术和管理方法,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监测评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需要进行监测评估,及时了解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为后续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

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

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是东莞市政府制定的一项管理办法,旨在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统筹利用和保护,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对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

一、总体目标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的总体目标是合理控制土地利用总量,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具体目标包括:合理调配土地资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加强土地利用效益监测和评估;促进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指标编制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主要包括土地使用面积、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指标、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等。

指标编制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供需状况、土地利用状况和产业发展等因素,并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确定。

三、指标分配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采取市、区两级联动的管理模式,由市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和政策法规,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和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并下达给各区政府。

各区政府负责制定本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并根据总体指标进行土地利用分配。

四、管理措施为确保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有效实施,东莞市政府将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

首先,加强土地利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管理机制,加强规划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

其次,加大对违规用地行为的惩罚力度,严格执法,加大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另外,强化土地利用效益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土地利用效益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正。

此外,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土地利用指标管理办法的认识和理解。

五、评估和调整为了确保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东莞市政府将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通过对土地利用情况的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指标。

土地利用年度工作计划

土地利用年度工作计划

土地利用年度工作计划一、背景我国土地资源丰富,但面临城市化进程、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多重挑战。

为了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土地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的质量,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具体措施。

二、总体目标本年度土地利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积极应对城市化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的挑战,推动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的质量。

三、工作重点1. 城市化规划和管理- 制定城市用地总体规划,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优化城市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

- 加强城市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动城市建设的节约用地、高效用地。

2. 农村土地集约利用- 制定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政策,鼓励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 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

3. 生态环境保护- 制定生态用地保护政策,保护生态用地的特色和功能,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 加强对重点生态区域的监测和保护,实施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工程,促进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4. 土地整治和复垦- 实施城市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进行城市空间整治和乡村建设整治,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 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施矿山复垦工程,改善矿区环境,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

5. 土地资源统筹规划- 制定土地资源综合开发规划,推动土地资源的多元化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 加强土地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土地资源信息数据库,提高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水平。

四、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形成土地利用工作的合力,并加强对土地利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

- 健全土地利用工作的协调机制,促进各方面资源的有机整合,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2. 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保护土地资源的安全和稳定,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关于2024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

《关于2024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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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

土地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

土地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一、土地三年滚动计划1. 什么是土地三年滚动计划呢?简单说呀,这就像是给土地未来三年画个大蓝图。

就好比我们计划未来三年的大学生活,第一年要参加哪些社团,第二年要考哪些证,第三年要怎么找实习一样。

对于土地呢,这三年里哪里要开发,哪里要保护,都得心里有数。

2. 为啥要有这个计划呢?土地可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呀。

就像我们在宿舍的小空间,也要规划好哪里放书,哪里放衣服。

有了这个计划,城市不会乱建一通,农村的土地也能合理利用,不会浪费。

比如说一块土地如果适合种粮食,那在三年滚动计划里就要确保它一直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突然被拿去盖房子。

3. 制定这个计划的过程也很有趣呢。

就像大家一起商量怎么布置宿舍一样,要很多部门的人参与。

有管土地规划的,有管环境保护的,还有管农业发展的。

大家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

这个说那块地靠近水源,适合搞个小型水利工程,那个说那块地风景好,可以开发成旅游景点,但同时也要保护好周边环境。

4. 在土地三年滚动计划里,资金也是个大问题。

就像我们大学生要计划自己的生活费一样。

开发土地要钱,保护土地也要钱。

得算好每一笔账,看看哪些项目可以先启动,哪些可以缓一缓。

比如说第一年先投入一部分钱把一些荒地开垦成农田,第二年再投入更多钱去完善农田的灌溉系统。

5. 还有土地的用途调整在三年滚动计划里也很关键。

可能一开始一块地规划是工业用地,但随着城市发展,发现这块地用来建公园更好。

这就需要在计划里体现出来,怎么调整,什么时候调整,都要安排好。

就像我们原本计划学一个专业,后来发现另一个专业更适合自己,也要想办法调整课程安排一样。

二、土地年度计划1. 土地年度计划就像是三年滚动计划的一个小章节。

它更细致,更聚焦在这一年要做的事情。

这就好比我们每年的学习计划,这一学年要考多少分,要参加几个竞赛。

对于土地来说,这一年要开发多少面积,要种多少树,都要明确。

2. 年度计划里要考虑季节因素。

就像我们知道不同季节穿不同衣服一样。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合理的土地利用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和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制定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介绍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流程。

二、主要内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计划编制根据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和相关法规,各级政府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计划编制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开发潜力评价、土地利用需求预测等工作。

编制过程需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等因素,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2.2 计划审核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对计划编制过程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进行评估,确保计划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考虑各项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计划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3 计划公示计划审核通过后,需要进行公示。

公示的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公开计划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

公示期通常为30天,公示方式可以采用官方网站、报刊等形式。

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以对计划提出异议和建议,相关部门需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回复。

2.4 计划执行计划执行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核心环节。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按照计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计划的有效实施。

执行过程中需要注重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修订计划,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2.5 计划评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后,需要进行评估工作。

评估的内容包括计划执行情况、土地利用效益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为下一年度计划的编制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实施流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实施流程如下:1.计划编制:各级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工作组需要进行土地调查、潜力评价和需求预测等工作,编制出详细的计划方案。

2.计划审核:计划编制完成后,相关部门对计划进行审核,评估计划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7.06•【字号】东府办〔2007〕69号•【施行日期】2007.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07〕6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量化考核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章考核办法第四章预警机制第五章考核奖惩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量化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构建和谐用地新秩序,对耕地保护责任、土地利用水平和土地执法监察等内容进行年度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目的是为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构建依法用地的良好用地秩序,实行问责制,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做到管得住、用得好、有保障。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为国土管理综合考核,纳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年度量化考核,考核对象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度考核实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责任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辖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土地利用水平考核和土地执法监察考核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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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二)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四)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五)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

(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包括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

(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为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

第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

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等情况确定。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依据国务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确定。

第六条需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重点建设项目拟在计划年度内使用土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于上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前,按项目向国土资源部提出计划建议,同时抄送项目拟使用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发展和改革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提出本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应当于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在相关省、自治区的计划建议中单列。

第八条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的基础上,提出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第九条国土资源部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的计划指标建议,编制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上报国务院。

经国务院审定后,下达各地参照执行。

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后,正式执行。

第十条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只下达城镇村(包括独立工矿区)和由省及省以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下达地方,在建
设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核销。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将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分解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分解下达计划指标时,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应将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列出。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分解下达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应当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统筹城乡建设,合理安排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

第十二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得混用。

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

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应当不低于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确定的指标。

第十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定。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台账管理,在建设用地审批的规划审查过程中确认并根据批准情况及时核销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按月上报,作为计划执行跟踪和监督的依据。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于每年九月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形成报告报国土资源部。

第十六条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和考核。

年度评估和考核,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监测数据为依据。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考核年度。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年度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计划编制和管理的依据。

对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

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允许在规划期内按要求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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