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办法(配置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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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用品配置,加强对办公用品的管理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配置标准

公司办公用品分为大宗办公用品和易耗办公用品。

一、大宗办公用品的配置标准,见下表:

二、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由安全行保部采购,各部门人员领用时,按要求逐项登记,进行数量标准限制,超出计划标准的,不予准许。标准如下:

三、在公司配置标准以外的大宗办公用品,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条配置办法

一、易耗办公用品和标准以内大宗办公用品,由安全行保部统一购买后

按标准进行配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配置“标准”以外的大宗办公用品,首先由安全行保部根据公司实际进行内部调剂,若不能调剂,则组织采购并按标准配置。

三、领用办公用品时,部门或员工须签字确认,并保证合理使用。

第四条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各部门的大宗办公用品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监管其使用过程,年底由部门对大宗办公用品进行一次清理盘存。

二、办公用品丢失,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清查,确认遗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办公用品损坏,区分正常使用损坏或非正常使用损坏,属正常使用损坏的,由使用部门报告安全行保部维修,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维修,不能修复的,由损坏者赔偿。

四、人员岗位变动或离开公司时,安全行保部负责办公用品的清查、移交,无误后方能办理有关结算手续,有丢失或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五、各部门之间的大宗办公用品未经安全行保部批准不能相互调换、借用、移动,办公用品只能在相应办公场所及工作需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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