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管理办法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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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运行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6863
运行管理办法规定
Regulations on operation manage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运行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原电力工业部《电业生产人员的培训制度》
原电力工业部《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3职责
3.1运行副总工程师
3.1.1对运行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
3.1.2负责审批主要系统设备的运行方式,现场运行规程及全厂性系统图和各种技术文件。
3.1.3负责审批各级运行人员技术培训计划,主持值长的独立值班考试工作,领导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工作,组织特殊性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3.1.4每天查阅值长的运行日志,了解负荷曲线,燃料(煤、油)存量,检查运行方式和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异常情况处理和设备启停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巡检主要设备,重点检查关键岗位及主要设备缺陷。
3.1.5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运行分析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汇报,检查和布置有关安全、培训、运行指标分析等工作,
并组织评比。
3.1.6负责审批重大特殊试验的计划和技术措施并主持试验工作。
3.2安监部门
3.2.1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安全监察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2.2监督检查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运行反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3.2.3参加运行事故分析、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确定责任人,督促制定与落实防范措施。
3.2.4负责工作票、操作票的统计评价工作。
3.3生产技术部门
3.3.1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运行技术的管理工作。
3.3.2负责对现场运行日志,各种报表记录、参数及有关系统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制定并下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负责运行规程修改和技术分析会议。
3.3.3负责审核全厂性电气、热力等主系统的图纸、各
种运行报表及各种运行专题总结。
3.3.4负责组织修编并审核各专业的运行试验方案和措施。
3.3.5组织制定全厂性各种运行技术管理标准,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3.3.6组织编制全厂性电气、热力及其他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特殊运行方式和调整方案和措施,经厂部批准后执行。
3.3.7负责运行小指标竞赛工作,对各值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工作。
3.3.8组织审核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定期总结执行规程、制度的经验。
3.3.9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运行副总、调度主任的领导下,由汽机、锅炉、燃料、化学、灰水各运行专业组成运行管理系统。
3.3.10以值长为首的现场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在运行副总领导下,由各运行专工和各运行机组长、班长组成运行质量保证系统。
3.3.11在安监部门主任领导下,由安全专工、各车间和运行班组安全员组成运行质量监督考核系统。
3.3.12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运行副总、调度主任的领导下,对运行、备用、检修设备实行停、复役方面的管理工作。
3.3.13以生产厂长(总工程师)、运行副总、调度主任为首的现场运行生产管理系统。具体负责设备停、复役方面的审查、批准及对有关部门的考核工作。
3.3.14值长是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应严格执行本标准,根据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实际及时与省调联系,落实设备能及时的投入或退出系统。为设备的安全经济生产负责。
3.3.15调度主任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或运行副总的领导下,负责设备停、复役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工作。
3.4教育培训部门
3.4.1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运行技术培训的全面管理工作。
3.4.2负责组织运行技术比武工作。
3.4.3负责制定运行技术培训工作计划,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并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3.3.5负责运行技术培训工作的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
3.5运行部门主任
3.5.1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副总领导下,负责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
3.5.2组织部门职工搞好安全经济运行,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5.3严格执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各种规程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3.5.4认真贯彻执行厂部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和实施部门全年、季度、月工作计划。
3.5.5搞好部门、班组基础管理工作,抓好班组建设,积极开展技术革新,节能降耗和运行小指标竞赛及合理化建议工作。
3.5.6积极做好技术培训、规程制度学习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3.5.7督促检查运行人员贯彻执行规程制度情况及各岗位文明生产并进行考核。
3.5.8每天查阅主要岗位运行日志及其他记录,定期参加交接班会议。
3.5.9负责重大设备系统的组织协调,参加机组启停和特殊试验工作。
3.6值长
3.6.1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门(调度主任)领导下,负责运行调度和现场生产指挥工作。
3.6.2值长是当值机组安全生产、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对调度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
3.6.3合理调度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方式,使其处于安全经济运行的最佳状态。
3.6.4根据调度命令完成有功和无功负荷的调整,使系统的供电质量(周波、电压等)符合规定标准。
3.6.5根据调度命令和设备情况,及时正确指挥机组启、停和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正确命令和认真监督机组主要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