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法理学》考试大纲
张文显《法理学》(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6-10章)【圣才出品】

第六章法律体系6.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法律体系概述(见表6-1)★★★表6-1法律体系概述考点二: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见表6-2)★★★表6-2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考点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九个主要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环境资源法、军事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6.2课后习题详解1.如何理解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答:(1)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即法律规范的体系,又称“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体系的特征①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法律构成的整体,只包括现行的国内法和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②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其作为一个“体系”,内部构成要素是法律部门,并且,法律部门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组合,呈现为一个体系化、系统化的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这既是法律体系的客观构成,也是法律体系的一种理性化要求。
③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门类齐全是指在一个法律体系中,在宪法的统摄下,调整不同社会关系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部门应该具备,不能有缺漏;结构严密是指不但在整个法律体系之间要有一个严密的结构,而且在各个法律部门内部也要形成一个从基本法律到和基本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实施细则等的严密结构;内在协调是指在一个法律体系中,一切法律部门都要服从宪法并与其保持协调一致,即普通法与根本法相协调,程序法与实体法相协调等。
④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从终极意义上讲,法律体系是经济关系的反映,它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因此,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由客观经济规律和经济关系决定的;但从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来讲,它又离不开人的意志、主观能动性、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作用,由此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与形态。
张文显《法理学》(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1-5章)【圣才出品】

第一编法理学导论
第一章法学
1.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
【考点难点归纳】
考点一:法学的历史★★
1.中国法学的历史发展(见表1-1)
表1-1中国法学的历史发展
2.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见表1-2)
表1-2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
考点二:法学与相邻学科(见表1-3)★★
表1-3法学与相邻学科
考点三:法学的研究方法(见表1-4)★★★
表1-4法学的研究方法
考点四:当代中国的法学体系(见表1-5)★★
表1-5当代中国的法学体系
1.2课后习题详解
1.什么是法学?
答:法学是指以法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分析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
张文显法理学教材考试题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㈠单项选择1.法学是“是对神和人的事务的认识、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这一观点的提出者是:AA.乌尔比安 B.亚里士多德C.伊壁鸠鲁 D.托马斯·阿奎那4.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该学派的观点:BA.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B.法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C.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1.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是( A)的关系。
A.一般与特殊 B.整体与局部C.理论与实际 D.论与史3.在中国,( C )在其《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最早使用了“法理学”一词。
A.康有为 B.黄宗羲C.梁启超 D.杨度第五章法的概念㈠单项选择1.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C )。
A.统治阶级意志 B.阶级斗争状况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历史传统3.中国古代把“律”字解释为“均布”,着重体现的含义是( C )。
A.规范 B.刑罚C.公平 D.正义4.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狭义的法律是指( C )。
A.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 B.不包括宪法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D.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8.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是( B )。
A.民间社会逐渐形成 B.国家制定和认可 C.国家领导人颁布 D.天才人物的创造10.法在其生效期间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它所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
这些都表明了法具有:( D)A.强制性 B.统一性C.权威性 D.规范性12.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根本区别在于( D )。
A.规范性 B.物质制约性C.意志性 D.国家强制性㈡多项选择1.以下哪些表述是非马克思主义的(ABC )。
A.“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 B.“法者,刑法也,所以禁强御暴也”C.“法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D.“法律就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2.以下哪些观点不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 ABD )A.“法是公共意志” B.“法是民族意志”C.“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是主权者的意志”3.法的规范性表现在( ABC )。
张文显《法理学》(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7-9章)

第七章法的要素7.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法的要素概述(见表7-1)★表7-1 法的要素概述考点二:法律概念(见表7-2)★★★表7-2 法律概念考点三:法律规则★★★★★1.法律规则释义(见表7-3)表7-3 法律规则释义2.法律规则的分类(见表7-4)表7-4 法律规则的分类考点四:法律原则★★★★1.法律原则概述(见表7-5)表7-5 法律原则概述2.法律原则的适用(见表7-6)表7-6 法律原则的适用7.2 课后习题详解1.如何理解法律概念?答:(1)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建筑材料”;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
(2)法律概念有两个来源:一是脱胎于日常生活中的概念,经法律人对它的吸纳而成为法律概念;二是法律人(立法者、司法者、法学家)的创设。
法律概念实际上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日常生活。
(3)法律概念对于法律的运作与法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讲,法律概念具有三大功能:①表达功能,法律概念及概念间的连接使法律得以表达,无概念的法律是难以想象的;同时,法律概念也是表达诉状、答辩状、司法判决等法律文书的重要工具。
②认识功能,法律概念使人们得以认识和理解法律,不借助法律概念,人们便无法认识法律的内容,难以进行法律交流,更无法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律实践活动。
③提高法律合理化程度的功能。
丰富的、明确的法律概念可以提高法律的明确化程度和专业性程度,使法律成为专门的工具,使法律工作成为独立的职业。
(4)法律概念的分类①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按概念涉及的内容划分)。
涉人概念,是关于人(自然人和团体人)的概念,如“公民”“人”“法人”“法定代理人”“律师”“法官”等;涉事概念,是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如“故意”“过失”“责任”“贪污”“受贿”“代理”等;涉物概念,是有关物品及其质量、数量和时间、空间等无人格的概念,如“标的”“金额”“国家财产”“有体物”“无体物”“证券”“无人驾驶汽车”“时效”等。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教材精讲+考研真题解析】讲义-权利和义务【圣才出品】

第八章权利和义务8.1重点导读◆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和义务的分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8.2本章要点详解一、历史上的权利观和义务观1.西方思想史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1)西方思想史上的权利概念①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首次把人的某些正当要求称之为“天然权利”。
②17世纪、18世纪,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统治的斗争中发明了“自然权利”武器,举起了“天赋人权”的旗帜。
③19世纪中期以后,“权利”和“义务”被作为法律(法学)的基本概念总结出来,权利和义务研究进入实证化阶段。
④20世纪初期,英美分析法理学家注重分析权利概念包含的丰富内容,并与义务和法律关系等概念联系起来研究,深化了对权利的理解。
权利与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整个法律的运作,都是通过权利与义务来规范调整法律行为。
(2)西方思想史上的义务概念①古希腊、古罗马时代,没有明确的法律义务概念。
②在中世纪的文献中,亦没有与法律权利相对应的法律义务的明确表述。
③法律义务成为独立概念并被学理分析始于近代。
分析法学派的鼻祖霍布斯可能是把义务与法律权利对应、把义务作为限定自由之法律约束的第一人。
④20世纪50年代以后,从分析义务概念中的“应当”入手,对义务范畴和义务现象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使义务研究达到了相当深入的程度。
2.中国思想史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1)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在中国出现是19世纪西学东渐之后。
(2)新文化运动把权利问题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高扬权利旗帜,提出“以权利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
(3)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后,法学也被扭曲为人治和政治斗争的工具以及阶级斗争之学,对权利和义务的研究和宣传既无必要又无可能。
(4)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法学界一些学者提出“法学应以‘权利义务’为自己的特殊对象”。
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些学者提出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的观点。
中国传统文化主要以义务本位来规范人的行为,而不是强调人的权利本位。
法理学(张文显)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02年秋入学)课程考试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法理学(教材原文表述或自己组织语言均可)一、扼要解释下列法理学基本概念(每小题6分,共42分)[评分标准:概念表达清楚:4分;扼要解释:2分/每题。
]1、法律的国家性答: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
第一、法是以国家名义制定的;第二、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以国家主权为界的,在主权范围内有效;第三、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
2、司法基本原则答:司法即法的适用,司法基本原则是在司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主要包括四项:司法法治原则;司法平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司法责任原则。
3、单方法律行为答:按照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一方当事人主动作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
例如赠与行为。
与单方法律行为相对的是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4、第一性权利答:第一性权利又叫“原有权利”,是直接由法律赋予的权利或由法律授权的主体依法通过其积极活动而创立的权利。
它的相对面是第二性权利。
5、诉讼结构答:诉讼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方式和关系,表示诉讼主体控、辩、审三者在诉讼关系中的基本构造模式。
6、法律解释体制答:一国内各国家机关对于法律解释权的分配、运用和效力的制度,具体规定了享有解释权的主体、解释权行使的范围、解释的效力等内容的制度。
法律解释体制直接涉及到一个国家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关系。
7、立法答:即法的创立或法的制定,指有立法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规范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有关立法的概念在理论上还存在各种不同表述。
二、结合我国相关法律回答,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要素是什么?(本题满分28分)[此为参考答案,以给分点列出要点,考试时必须用完整意思表达清楚。
]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法律主体的两个基本构成要素。
(2分)权利能力是指由法律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
(4分)行为能力是法律所规定或者承认的、由法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最新-考研法理学讲义张文显第三版 精品

考研法理学讲义张文显第三版篇一:法理学张文显第三版笔记+总结_讲义整理超全豪华版(附赠各大学考研群)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了解)1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包括对法的历时性研究、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外部方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2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
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都是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
作为整体的法学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而部门法学以某个分支的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3法学体系,就是由法学内部各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学科或知识系统。
(1)根据研究对象,将法学体系划分为: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国内法学与国际法学、交叉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文学、法律心理学、法律伦理学、法人类学、法政治学、法社会学等)第二节法学的历史法学的产生是有条件的:(1)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2)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一、西方法学历史1)起始——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2)顶峰——古罗马:法学获得相对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
最早并保存完整的一部西方法学,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3)最灰暗——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独立法学消失。
4)复兴——中世纪后期:出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出现注释法学派。
5)世俗化——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
6)蓬勃——资产阶级革命:出现法权世界观,表现为“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原则。
7)流派——18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标志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出现)。
8)社会化——20世纪初: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9)休眠——二战前后: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10)振兴——20世纪50年代:法学派新姿态,新兴法学派。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参考教材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2.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3.有关法理学的其它教材或著作。
第一章法学和法理学导论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中西方语言中”法学”语词的演变。
了解法学的基本分类。
了解中西方的法学教育体系。
了解近当代西方主要法学流派及其研究方法。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理学”的含义、性质、内容与任务。
第二章法的概念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法”的中西语词源。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与“法律”的区别和联系。
三、本章应掌握的内容与基本要求掌握法律的基本特征,即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通过程序予以强制实施。
第三章法的渊源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法律渊源”的含义。
了解立法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和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以及二者的区别。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律渊源的一般分类以及各种法律渊源在不同法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章法的起源和发展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法律起源和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二、本章应理解和掌握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和掌握法律发展的三种不同方式——法律继承、法律移植和法律创新。
第五章法的要素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一些重要的法学家,如奥斯丁、哈特、德沃金等对法的要素的认识和主要观点。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律的概念”和“法律概念”的区别、法律概念的来源及其存在的意义。
理解法律概念是明确性和模糊性、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
三、本章应掌握的内容与基本要求掌握法律规范的含义、逻辑结构和法律规范的分类、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掌握什么是法律原则以及法律原则的特征和分类。
第六章法律的分类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根本法与普通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划分标准及各自的基本含义。
《法理学》讲课提纲(张文显)

一、学习这门课的总体要求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规律。
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有较深入的理解本课程的特点:1、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学科。
全面系统地研究法的一般理论。
重点又是研究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理论2、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一、法学的研究对象(一)什么是法学?法学,是以一切涉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法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二、法学体系(一)什么是法学体系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使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如何划分法学的分支学科?1、国外法学的划分2、我国法学的划分分成9个分支学科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理论法学和法学的边缘学科国内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等第二层次分科;民法学:民法通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等第三层次分科。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一、西方法学的历史:1、古希腊时期——没有形成独立的法学2、古罗马时期——是西方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
第一次形成了职业法学家集团,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系统编纂的罗马法3、西欧封建制社会的法学公元476年——1640年奥古斯丁——君权神授论托马斯.阿奎那——上帝主宰一切注释法学派人文主义法学派4、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法学17、18世纪西方法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两大法系形成。
二、中国法学的历史1、夏商周奴隶制时期法学萌芽2、春秋战国时期形成3、西汉至清代中期儒家所主张的人治、德治、礼治思想占了统治地位4、清末至中华民国从中西方法学的历史中,可以看出:法学的产生法学产生的条件条件:⑴法律的形成(成文法的出现)⑵职业法学者阶层的形成第三节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一、法学与哲学任何阶级的法学都是以一定的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为法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
法理学课程考试大纲

《法理学》课程考试大纲(适用于法学专业)课程编码:学时:56学时学分:4开课学期:第一学期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考核方式:笔试闭卷考试持续时间:110分钟成绩构成:平时成绩30% 期末考试成绩70%一、课程简介法理学,即法学基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要理论学科,是高校法学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
设置这一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坚持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正确方向,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为学习部门法学乃至整个法律科学奠定必要的专业理论基础;为国家培养合格的法学人才和法律工作者。
二、考试内容第一编导论第一章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一)识记: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概念;法律现象;法学体系的概念(二)理解:法学的研究范围第二节法学的历史(一)识记: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二)理解:概括地了解资产阶级法理学发展过程中各个法学流派的代表人物和基本观点第三节法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一)理解:法与哲学;法与政治学;法与社会学;法与历史学;法与逻辑学的关系.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一)理解:历史的方法;分析的方法;社会调查法(二)应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和资产阶级法理学有哪些原则区别。
学习法理学对所有法律专业学生的有什么重要意义。
结合实际说明法理学课程对法律职业者和法律实践的特殊意义。
第四章法理学概论(一)识记:法理学释义;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二)理解:中国法理学的历史;中国法理学的体系;中国法理学的未来(三)应用: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第二编法的本体第五章法的概念第一节法的词源与词义(一)识记:狭义的法律;国家制定和认可;法律普遍适用(二)理解:法律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法的特征(一)识记:法律制定;国家认可(二)理解:法律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法的本质(一)识记:法律现象;法律本质。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
一、法学导论
1、法学的研究对象;
2、法学的研究方法;
3、法学的历史。
二、法的起源与发展
1、法的起源;
2、法的历史类型;
3、法的发展;
4、法治国家。
三、法的本体
1、法的概念
2、法的要素
3、法的形式与效力
4、法律体系
5、权利和义务
6、法律行为
7、法律关系
8、法律责任。
四、法的运行
1、立法;
2、法的实施;
3、法律方法;
4、法律程序;
5、法律职业。
五、法的作用和价值
1、法的作用;
2、法的价值;
3、法与人权;
4、法与秩序;
5、法与自由;
6、法与效率;
7、法与正义。
六、法与社会
1、法与经济;
2、法与政治;
3、法与科学技术;
4、法与文化;
5、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法理学大纲张文显

(二)课程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法学导论
基本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释义、法学研究基本方法、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 系及分科:掌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教学内容:
法学的对象、性质和职能: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法学的体系与法理学;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和 方法。
第一章法的本体
基本要求:
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立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 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槪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 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 力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 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的含义。
《法理学》教学称:法理学
英文名称:Jurisprudenc
2019年专插本-法学《法理学》考试大纲

广东培正学院2019年本科插班生专业课考试大纲《法理学》考试大纲Ⅰ.考试性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是由专科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该考试所包含的内容将大致稳定,试题形式多种,具有对学生把握本课程程度的较强识别、区分能力。
Ⅱ.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考试基本要求在全面把握法理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上,运用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分析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具体含义是:识记:能解释有关的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达。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专题一法学一、考核知识点1、法学的研究对象2、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功能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学的研究对象(2)法律人的基本素质2、领会3、应用专题二法理学概论一、考核知识点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二、考核要求1.识记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2.领会3.应用专题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一、考核知识点1.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二、考核要求1.识记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2.领会3.应用专题四法的概念一、考核知识点1.法的用词2.法的释义3.法的本质4.法的特征二、考核要求1.识记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2.领会(1)法的本质(2)法的特征3.应用专题五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一、考核知识点1.法的渊源2.法的形式3.法的分类4.法的效力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的清理(2)法的汇编(3)法的编纂2.领会(1)法的一般分类(2)法的特殊分类(3)法的对象效力(4)法的空间效力(5)法的时间效力3.应用(1)法的渊源(2)法的形式专题六法的要素一、考核知识点1.法的要素释义2.法律概念3.法律规则4.法律原则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律要素(2)法律概念(3)法律概念的分类2.领会(1)法律规则的分类(2)法律原则(3)法律原则的分类3.应用(1)法律规则(2)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专题七法律体系一、考核知识点1.法律体系释义2.法律部门的划分3.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2)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2.领会(1)法律体系的概念(2)法律体系的特点3.应用专题八权利和义务一、考核知识点1.权利和义务释义2.法与权利和义务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4.权利和义务的分类5.权利界限与权利滥用二、考核要求1.识记(1)权利界限(2)权利滥用(3)权利和义务的分类2.领会(1)权利和义务释义(2)权利和义务的关系3.应用法与权利和义务专题九法律行为一、考核知识点1.法律行为释义2.法律行为的结构3.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律行为的确认(2)法律行为的分类2.领会(1)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2)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3)法律行为构成的主观要件3.应用(1)法律行为的概念(2)法律行为的特征专题十法律关系一、考核知识点1.法律关系释义2.法律关系的分类3.法律关系主体4.法律关系客体5.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律关系的概念(2)法律关系的分类(3)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4)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2.领会(1)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征(2)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3)法律事实及其种类3.应用(1)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2)权利能力(3)行为能力(4)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5)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专题十一法律责任一、考核知识点1.法律责任释义2.法律责任构成3.法律责任的类型与实现方式4.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律责任的本质(2)法律责任的分类(3)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2.领会(1)法律责任的定义(2)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3)归责(4)归责原则(5)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3.应用(1)法律责任的构成的概念(2)法律责任构成的要素专题十二法律程序一、考核知识点1.法律程序2.正当程序的特征3.正当程序的作用与意义二、考核要求1.识记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2.领会(1)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2)法律程序对法律适用的作用3.应用专题十三法的历史一、考核知识点1.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2.古代法律制度3.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4.当代中国法律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的历史类型(2)奴隶制的法律制度(3)封建制的法律制度2.领会(1)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2)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特征3.应用(1)法系的概念(2)大陆法系(3)英美法系专题十四法律演进一、考核知识点1.法律发展2.法律继承3.法律移植4.法制改革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律发展的内涵(2)法律移植2.领会(1)法律继承的概念与特点(2)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3)法律继承的内容3.应用法制改革专题十五全球化与法律发展一、考核知识点1.全球化概论2.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二、考核要求1.识记2.领会全球化概论、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3.应用专题十六法的制定一、考核知识点1.立法的概念2.立法的原则3.立法权限划分体制4.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二、考核要求1.识记(1)立法的定义(2)立法的特征(3)立法的原则2.领会(1)立法体制(2)立法过程(3)立法程序3.应用专题十七法的实施一、考核知识点1.守法的概念2.守法的根据和理由3.守法的主客观条件4.普法教育与实法5.执法的概念6.执法的种类7.执法体系8.执法的原则9.司法的概念和特点10.司法体系11.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二、考核要求1.识记(1)守法的含义(2)守法的主观条件(3)守法的客观条件(4)执法的概念(5)执法的特征(6)执法的种类(7)司法主体(8)司法体系(9)司法职权2.领会(1)守法的根据和理由(2)执法体系(3)执法的原则(4)司法原则3.应用(1)守法的构成要素(2)司法(3)司法的特点专题十八法律职业一、考核知识点1.法律职业2.法律职业的技能3.法律职业的伦理4.法律职业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律职业的概念(2)法律职业的思维(3)法律职业的伦理2.领会法律职业的特征3.应用专题十九法律方法一、考核知识点1.法律方法2.法律推理3.法律解释4.法律论证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律方法的概念(2)法律方法的特征(3)法律方法的内容(4)法律论证的概念2.领会(1)法律解释的原则(2)法律解释的方法3.应用法律解释的概念专题二十法的价值概述一、考核知识点1.法的价值释义2.法的价值体系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的价值的概念(2)法的价值体系的概念2.领会(1)法的目的价值系统(2)法的评价标准系统(3)法的形式价值系统3.应用专题二十一法的基本价值一、考核知识点1.秩序的释义2.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3.自由的释义4.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5.效率的释义6.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7.正义释义8.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二、考核要求1.识记(1)秩序(2)法对秩序维护作用的具体表现(3)自由的含义(4)法对自由的保障(5)效率的概念(6)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7)正义的概念(8)正义的种类(9)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的具体体现2.领会3.应用专题二十二法与人权一、考核知识点1.人权释义2.法对人权的保护二、考核要求1.识记(1)人权的概念(2)人权的价值(3)人权的国内法保护(4)人权的国际法保护2.领会3.应用专题二十三法与政治一、考核知识点1.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2.法与国家3.法与政党及其政策4.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与政治的关系(2)法与国家的关系(3)法与政党(4)法与政策2.领会3.应用专题二十四法与经济一、考核知识点1.法与生产方式2.法与市场经济3.法与经济体制改革4.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考核要求1.识记2.领会(1)法与生产方式(2)法与市场经济(3)法与经济体制改革(4)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3.应用专题二十五法与文化一、考核知识点1.法与传统2.法与宗教3.法与法律文化4.道德含义及属性5.法与道德的联系、区别6.法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二、考核要求1.识记(1)法律传统(2)宗教精神与法律发展(3)作为文化现象的法律(4)法与道德的联系、区别(5)法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2.领会道德含义及属性3.应用专题二十六法治与社会建设一、考核知识点1.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2.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二、考核要求1.识记(1)生态文明(2)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2.领会3.应用Ⅲ.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1、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章节题库(第一章 法 学——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圣才出品

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一、概念题1.法学答:法学是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分析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2.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答:从认识论的角度,可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理论法学,是指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的法学。
应用法学,是指主要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的法学。
通常所说的“边缘法学”,一般是横跨两个学科或由两个学科整合而成的,如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等。
它们有的侧重理论研究,有的侧重解决法律实践问题,分别属于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1)二者的联系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是法学学科两大组成部分,二位一体。
从静态意义讲,二者作为法学学科组成部门有机结合构成法学体系,共同服务于法学发展。
从动态意义上讲,法学发展的过程是由理论法学到部门法学的进程,即将部门法理运用到应用法制度。
遵循着由抽象到具体,由理论到运用的进程。
这是法学发展的必然导向,而二者是其发展过程中的自然分工。
法理学与部门法之间“有一层前者向后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后者向前者供应原料的关系”。
(2)二者的相互作用理论法学为应用法学提供理论渊源、理论指导、体系范式。
理论法学主要指法学理论,其由本体论、价值论、社会论、法治论、方法论等组成的科学体系。
其中法的本体、法的价值为应用法学提供理论渊源与方向指引。
应用法学则对理论法学的作用在于应用法理、提供研究素材、发现疑难问题。
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应用法学部门为理论法学研究与发展提供了实践性素材。
法理学专升本考试大纲

《法理学》(专升本)考试大纲一、考试对象法学专业本科插班生。
二、考试目的考核学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核学生运用法理学的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属水平测试。
三、考试的方法和考试时间1、考试方法:闭卷笔试2、记分方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3、考试时间:120分钟4、试题类型:6类5、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命题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考查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主要知识点学习、理解和掌握的情况,重点考查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命题的原则是:题目数量多、份量小,范围广,最基本的知识一般占60%左右,稍微灵活一点的题目占20%左右,较难的题目占20%左右。
客观性的题目应占50%的比重。
6、题目类型(1)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2)单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多选不给分。
每题1分,共20分)(3)多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少选、多选不给分。
每题1分,共10分)(4)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5)简答题(每题7分,共21分)(6)材料分析题(共24分)7、各类题目的特点及考试的目的(1)判断题,直接判断“√”或“×”,不必说明原因,考查学生对法理知识的理解程度。
(2)选择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要求考生从一个问题的若干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这类题目是把正确答案与相近的答案或似是而非的答案并列,它具有简单、明确、客观的特点。
它是既容易得分,又容易丢分的题目。
这类题目不需要学生在复习时死记硬背,但对基本结论要理解准确。
用这类题目进行考试的目的,主要是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理解的准确程度。
(3)名词解释。
属于较简单的题型,要求学生准确记忆基本概念,虽不要求字字相符但表述不得与文意相悖。
690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690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张文显:《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第一编法理学导论第一章法学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与相邻学科法学的研究方法当代中国的法学体系第二章法理学的性质与对象法理学的性质第二编法理学基本概念第四章法、法律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的作用法的定义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第六章法律体系法律体系释义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七章法的要素法的要素概述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第八章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和义务的分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第九章法律行为法律行为释义法律行为的结构法律行为的分类第十章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概述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第十一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概述法律责任的原则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法律责任的承担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法律继承法律移植第四编法的运行第十五章法的制定立法概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比较立法第十六章法的实施执法司法守法第十七章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概述正当法律程序程序正义第十九章法律方法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第五编法的价值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第二十二章法与人权人权的概念人权体系法对人权的保护作用第六编法治与法治中国第二十三章法治原理法治的概念现代法治的理念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宪法学》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周叶中:《宪法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第一章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分类第三章宪法的制定宪法制定权宪法制定机关宪法制定程序第四章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第五章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成文宪法的结构第六章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概述宪法规范的要素、种类与宪法规则的逻辑结构宪法规范效力与宪法规范变动第二编宪法基本制度第十一章国家性质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第十二章国家形式(上)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第十三章国家形式(下)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第十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第十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下)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第十七章国家机构代议机关国家元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我国的军事领导机关第十八章政党制度政党与政党制度概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第三编宪法实施第十九章宪法实施及其保障宪法实施的条件及过程宪法实施保障宪法实施评价第二十章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方法及程序第二十二章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违宪责任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刑事诉讼法》考试大纲参考书目:龙宗智杨建广:《刑事诉讼法》(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法理学》考试大纲

3、应用:构成我国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有哪些。
第十二章 权利和义务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法与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权利义务的概念
第三节:权利义务的分类
第四节:权利义务的关系
考核要求
1、识记:权利义务的概念。
2、领会:法与权利义务的,权利义务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
第二节:法律职业技能
第三节:法律职业伦理
第四章:法律职业制度
考核要求
1、识记:法律职业的概念特征
2、领会:法律职业技能包括哪些;法律职业伦理包括哪些?
3、应用:法律职业与法律伦理的内在联系。
第六编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考核知识点
第一章 法与经济
3、应用:法律推理的实际运用。
第十九章 法律程序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
第二节:法律程序的特征
第三节:法律程序的作用与意义
第四章: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考核要求
1、识记:法律程序、正当程序的概念。
2、领会:正当程序的特征。
3、应用:法律程序的意义。
第二十章 法律职业
(二)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具体含义是:.
识记:能解释有关的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一、考试对象安徽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专升本”学生。
二、考试目的检测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基本知识、理论、观点和方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掌握程度,并检测学生运用法理学原理分析、解决实际社会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基本内容和要求说明:对考试内容的要求分为了解、识记、领会和应用三个层次。
其中,“了解”要求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指定内容;“识记”要求考生能够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准确复述指定内容;“领会”要求考生能够正确理解并复述指定内容的深刻含义;“应用”要求考生在领会指定内容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1、法学导论了解: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西方和中国的法学历史识记:法学、法理学以及法学体系的概念领会: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应用:法学的研究方法2、法的概念了解:法、法律的词源与词义;法的定义的多样性识记:法的定义和分类领会、应用:法的本质和特征3、法的形式与效力了解:法的形式问题的意义识记:法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法律效力的概念和种类;当代中国法的形式领会、应用:法的效力层次;法的效力范围4、法的要素了解:法的要素的命令模式论、律令~技术~理想模式论、规则模式论以及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识记:法的要素释的概念;法律规则的含义和分类;法律原则的概念和分类;法律概念的概念和种类领会:法律规则的特征和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特点;法律概念的特征领会、应用:法律原则的作用;法律概念的作用5、法律体系了解: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法学体系、立法体系、法系的关系;当代中国主要的法律部门识记: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部门的概念领会: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和原则6、权利和义务了解:权利和义务在法中的地位识记: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和义务的分类领会、应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7、法律行为识记: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领会、应用:法律行为的特征;法律行为的结构8、法律关系识记: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概念;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领会、应用: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资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9、法律责任了解: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识记:法律责任的概念与分类领会:法律责任归结的概念与原则领会、应用: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及其条件10、法的起源了解: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控机制识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领会:法产生的基本标志及其氏族习惯的区别11、法的历史类型了解:奴隶制法的特征;资本主义法的特征;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识记: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及其更替的一般规律;封建制法的特征领会: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与特征12、法的发展了解:法律发展的理论模式与发展道路的理论识记:法律继承的概念、内容及根据和理由;法律移植的概念、情形及必然性和必要性领会: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原因和主要内容13、法治与法治国家了解:法治思想的历程;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其历史进程识记:法治的含义;法治国家的概念和共同标志领会:法治国家的基本构造与社会条件;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目标14、法的作用与价值了解:法的社会作用;法的人权、秩序、自由、效率、正义等价值识记:法的作用的概念、实质和分类;法的价值的概念与体系领会、应用:法的规范作用的种类;法的作用的局限性15、立法了解:立法技术的概念、作用和分类;法典编纂的概念、条件和意义识记:立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我国立法的基本程序领会: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以及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6、法的实施了解:守法的条件识记:守法、执法、司法的概念和主体;司法的特点;法律监督的概念与构成领会:执法的基本原则;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17、法律方法了解:法律方法的意义与历史;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推理的概念和种类识记:法律解释的概念、体制、原则与方法领会、应用:类推适用18、法律程序了解:正当法律程序的特征;法律程序的作用与意义识记:法律程序的概念和特点19、法律职业了解:法律专业的概念、特征和形成历史;法律专业的技能、伦理与制度20、法与社会了解:法与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的关系识记:法与道德、党的政策的区别领会:科学、技术对法律的作用与影响四、考试形式和时间 1、考试形式:笔试、闭卷2、考试时间:120分钟五、考试题型及其分值百分比1、选择题(约20%)2、名词解释题(约15%)3、简答题(约50%)4、案例分析题(约15%)六、考试指定教材与参考书目1、指定教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1月版2、参考书目:(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7月版(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第一版),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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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版《法理学》专接本考试要点讲课思路及过程设置:先大后小;先素质后考试;核心是准备考试→先讲编与编之间的关系,再讲编内各章之间的关系;重点讲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特别是难点;划出考试重点,引导学员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讲授备考方法和时间安排。
第一编法学导论
本编包括三章内容,即法学、法理学概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本编不属于考试重点。
需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1、法学的概念;
2、法学的分类(重点了解第二种分类);
3、法学的历史(这是本编相对重要的部分,但一般只考小的知识点);
4法学与相邻学科(重点了解法学与哲学、社会学的关系中的小知识点);
5、法学的研究方法(这部分有两个把握角度:一个是小知识点,一个是简答);
6、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
7、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相对重要一些,特别是法律素质);
8、法理学的性质与地位(要求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需要掌握一些小知识点,另一些点为以防万一,建议从简答的角度来掌握)。
第二编法的本体
本编共计九章,在本书中所占比例最大,也是考试重点部分,需认真掌握。
需要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第四章法的概念
1、“法律”的广狭二义(要求会用);
2、法的本质(重点,要理解);法的四点基本特征(重点,简答、选择、辨析均可出题);
3、法的定义(名词);
4、法的作用(法的作用的马克思主义解读要从简答角度掌握、法的作用的分类要从选择、辨析等角度掌握、法的局限性从简答和论述角度掌握)。
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1、法的渊源(名词,P53);
2、法的渊源的重大意义(选择);
3、法的渊源的类别(重点掌握,多角度,课上讲);
4、当代中国法的正式和非正式渊源(重点掌握);
5、法的分类(每年必考,重点掌握);
6、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从名词的角度掌握、法的效力范围注意理解和运用)。
第六章法的要素
1、法的要素(法的要素从名词角度掌握、法的要素的特征以及意义从选择的角度掌握、法的要素的分类中掌握西方的四种模式和中国的三要素说);
2、法律概念(法律概念和日常概念的关系、法律概念的功能、法律概念的分类);
3、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概念、法律规则二要素说、法律规则的特点、重点掌握法律规则的分类(每年必考,重点分类课上详细讲解));
4、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概念、作用、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分类及适用)。
第七章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的概念与特征;
2、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立法体系、法学体系及法系(注意它们的区别与联系);
3、法律部门(名词);
4、划分部门法的标准和原则(选择);
5、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各部门法及其涵括的法律,掌握细一些,要会用)。
第八章权利和义务
1、权利和义务概念(为什么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中西方关于权利的八种定义从辨析的角度把握、本书关于权利和义务的概念要求理解);
2、权利和义务的分类(多角度把握,课上具体讲);
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简答、论述)。
第九章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名词,P102);
2、法律行为的特点(理解);
3、法律行为的结构(整体掌握);
4、法律行为的分类(掌握其中的重点分类,要求会用)。
第十章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
2、法律关系的分类(重点掌握第二、五种);
3、法律关系的要素(主要是主体和客体,掌握其概念外延以及一些名词);
4、法律事实(理解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区别,课上讲,要会用)。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名词);
2、法律责任的本质(辨析);
3、法律责任的构成(简答或论述);
4、法律责任的种类(理解,要会用);
5、法律责任的认定、归结(名词、简答);
6、法律责任的承担(掌握承担的方式,要会用);
7、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理解,要会用)。
第十二章法律程序
1、法律程序(名词,理解);
2、正当法律程序(名词,掌握一些小知识点);
3、正当程序的构成要件(论述);
4、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简答)。
第三编法的起源与发展
本编共包括三章内容,即法的历史、法律演进、法律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其中,法律演进这一章为重点章节。
需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1、原始社会的规则形式;
2、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理解);
3、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简答);
4、法的历史类型(名词);
5、中西封建法的区别;
6、资本主义法的原则(理解);
7、两大法系(几乎每年必考,重点掌握);
8、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理解);
9、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简答或论述);
10、法律演进(名词);
11、法律演进的模式(理解,课上详解);
12、法律继承(名词);
13、法律继承的原因、内容(简答或论述);
14、法律移植(名词);
15、西方学者的“法律移植”理论(了解);
16、法律移植的必然性(简答或论述);
17、法制改革(重点掌握,课上重点讲);
18、法律现代化(名词、其表现从选择角度掌握);
19、法律国际化的表现(三方面);
20、法律全球化的标志和内容(三方面);
21、法律区域化(注意其中的例子);
22、法律本土化的表现(三个方面)。
第四编法的运行
本编共包括四章内容,即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职业、法律方法。
本编属考试重点部分,需重点掌握。
需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第十六章法的制定
1、立法(名词,P189);
2、立法的特征(简答,内容要理解,会用);
3、立法体制(名词)
4、中国现行立法体制及其国情根据(简答);
5、立法过程(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有哪些工作,注意小知识点);
6、立法程序(名词、小知识点、有些需要理解);
7、立法原则(名词、简答、论述)。
第十七章法的实施
1、守法(名词);
2、守法的要素(注意小知识点);
3、守法的根据和理由(论述);
4、守法的条件(论述);
5、执法(狭义的,名词);
6、执法的特征(简答,要理解什么是执法);
7、执法的类别(抠细些,注意准确性);
8、执法的原则(简答、论述);
9、司法(名词);
10、司法特征(简答、理解);
11、司法体系(注意小知识点);
12、司法的原则(简答、论述)。
第十八章法律职业
1、法律职业(名词);
2、法律职业的特征(简答);
3、法律职业技能与伦理(注意小知识点);
4、法律职业制度(注意小知识点)。
第十九章法律方法
1、法律方法(名词);
2、法律方法特征(简答);
3、法律方法的内容(注意小知识点);
4、法律推理(注意小知识点);
5、司法过程中的辩证推理产生的原因(简答);
6、法律解释(名词);
7、法律解释必要性(简答);
8、法律解释权限(注意小知识点);
9、法律解释的原则(简答);
10、法律解释方法(名词、小知识点);
11、法律论证(名词);
12、法律论证的方法(简答)。
第五编法的价值
本编共包括三章内容,即法的价值概述、法的基本价值、法与人权。
属重点章节。
需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1、法的价值三重含义(理解);
2、法的价值体系的特征(简答);
3、法的价值体系的三个组成部分(注意小知识点);
4、法的价值冲突原因(选择);
5、法的价值整合的原则(简答);
6、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简答);
7、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简答、论述);
8、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简答、论述);
9、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简答、论述);
10、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简答、论述);
11、人权(名词、理解);
12、基本权利的属性(简答、论述,另注意小知识点);
13、人权的价值(简答);
14、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纲领(简答、论述);
15、法对人权的保护(论述)。
第六编法与社会
本编共包括四章内容,即法与政治、法与经济、法与文化、法治与社会建设。
属重点章节。
需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1、法对政治的功能(简答、论述);
2、法与国家的关系(简答、论述);
3、执政党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简答、论述);
4、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简答、论述);
5、法与生产关系(简答、理解);
6、法的本质和任务归根结底在于保护、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论述);
7、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论述);
8、法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简答、论述);
9、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论述);
10、文化对法的决定作用(简答);
11、法对文化的作用(简答);
12、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简答、论述);
13、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简答、选择);
14、法律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简答);
15、法律文化(名词);
16、法律文化的作用(选择、简答);
17、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及其培育(简答、论述);
18、法治与人治(辨析、简答);
19、法治与法制(选择、简答);
20、法治与德治(辨析);
2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基本标志(论述);
22、法治与和谐社会(简答、论述)。
另请注意上述内容中的小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