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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29•【字号】鄂办发[2005]33号•【施行日期】2005.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05]33号2005年7月29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天门市、大冶市、洪湖市、老河口市、安陆市、麻城市、郧县、监利县、秭归县、京山县、建始县、咸安区和曾都区等13个县(市、区)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一)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
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增强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人员编制管理,有效控制编制总量,降低财政供养系数,从根本上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二)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把财政资金的分配政策、分配结果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人员编制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管理和照章办事,有利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
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有利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增强服务观念和公仆意识。
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篇一:湖北省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湖北省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确保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中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和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回复处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群众有权向机构编制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针对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投诉。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应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咨询、投诉的途径和方式。
机构编制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咨询、投诉人。
第三条咨询、投诉人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提出咨询、投诉。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有权拒绝办理违反规定或无正当理由提出的咨询、投诉。
第五条咨询、投诉回复处理情况和人民群众对回复处理的满意度,纳入各级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检查和考核重要内容。
第六条咨询、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办理人民群众关于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
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人民群众咨询、投诉所涉及的部门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回复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人民群众咨询、投诉所涉及的机构编制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回复处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机构编制部门的相关职能处(科、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及单位的相关职能处(科、股)负责人为回复处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确定一个内设机构负责协调咨询、投诉的处理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咨询、投诉的日常回复处理工作。
第十条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内容需要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及单位共同答复和处理的,由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协商后共同提出答复和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当对实名投诉人(举报人)严格保密。
如咨询、投诉内容与机构编制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工作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对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应遵循快捷高效的原则。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财政与编制政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办发[2006]18号【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发布日期】2006.03.17【实施日期】2006.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06]18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3月17日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2006年3月)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一)财政政务公开。
2006年要继续公开2005年试点工作中已经明确的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的财政信息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公开部门预算和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
2006年全省公开的财政专项资金目录为: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资金、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程资金、“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配套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资金、沼气推广和改厕所补助资金、农村改水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农机购机补贴资金、优势农产品板块资金、粮食主产区农业技术推广补助、扶贫专项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省定重点贫困村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耕地开垦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林业产业建设资金、粮食直接补助资金、良种补贴资金、扶持烟生产补助资金、粮油精深加工贴息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河道堤防水库除险及汛前准备补助资金、库区口粮补贴资金、“福星工程”资金、晚血病人医疗救助资金、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救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资金、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农村适龄青年婚前体检资金、“百镇千村”建设资金、村容村貌整治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等47项。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29•【字号】鄂政办函〔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9日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2018年底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省、市、县三级联通,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等试点地方延伸到乡、村,力争2019年上半年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推动更多的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提高全程网办率和一次办好率,更大程度利企便民,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任务(一)省直部门主要任务。
1、对已录入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事项要素开展合规性审查,修改完善各事项对应的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提升录入事项标准质量。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标准化院,省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3月)2、按照《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精神,结合我省机构改革实际,动态调整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质监局、省标准化院,省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推动各部门自建业务办理平台与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度对接联通,统一至湖北政务服务网,逐步关停部门网上办事窗口,实时、全量推送办件数据。
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集体资产管理制度1、抓好农村集体资产(含林木、土地、水面、建筑屋、设备、家具用具)产权管理,做好资产的估价与价值重估以和界定所有权工作,摸清“家底” 。
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档案,建立健全产权登记和产权变更审核制度、台帐制度。
2、财务人员要建立财产物资明细帐,并按规定进行核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理盘点,并按规定程序处理盈亏,保证账实相符3、加强管理,对集体财产物资实行专人专管,确保集体财产保值增值。
4、加强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资产转让、租赁、承包、入股等要实行民主决策,公开招投标,签订合同,强化兑现。
财务公开制度1、财务公开形式。
财务公开在群众集中聚居地带、群众方便阅读的地方设置公开栏,坚持每季公开一次。
凡涉和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村民公开。
对于村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公布的专项财务帐目或事项,应和时单独公开,不受公布次数限制,公布内容必须逐项逐笔,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和时逐项逐笔公开。
2、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红太阳财务会计软件的财务收支明细表,财务账目张榜公布时,须经会计、中心主任签字,中心盖章交村委会由村财务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村财务公章。
年末公布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财务公开的重点是:①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②税费改革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③各项惠农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和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政策的落实情况。
④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和低保对象上报或取消情况。
⑤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和村干部报酬情况。
⑥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3、公开墙由各村报帐员管理,严禁随意乱涂乱画,保持公开内容的有效保存时间。
财务公开栏或公开墙旁边要设置意见箱,钥匙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保管,每月开启一次,收集到的意见或建议要和时反馈给村两委(村支委和村民委员会),村两委要和时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4、财务公开后接受群众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收集意见,中心进行核实审计,和时核对调整,并向群众反馈处理意见和结果,一时难以解决暂时作出解释。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鄂财预发〔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预发〔2021〕22号各省直预算单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为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社会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预决算公开观念,提高对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职尽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切实做好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一)公开主体和范围。
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的预算单位,公开的范围主要是经部门批复的单位预决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中央和省级垂直管理部门所属单位的预决算按照中央和省级预算管理要求公开,不作为市县的部门公开预决算。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5.30•【字号】鄂财商发〔2016〕40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商发〔2016〕40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经管)局(委、办):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切实保护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提升粮食产能,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在大量调查研究,并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意见》印发各地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备案。
二、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务必于6月30日前兑付到农民手中,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三、各地财政、农业部门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行沟通,赢得对惠农补贴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意见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农业厅2016年5月30日附件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意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精神,2016年进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专管员制度
专管员制度专管员制度石首市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试行)为了不断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专管员职能作用,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加大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力度,使乡镇财政所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绩效,确保国家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涉农资金安全、.有效,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一)全面覆盖的原则。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做到每一个行政村.(包括农村社区、居委会。
下同)都有固定的乡镇财政专管员,负责处理与财政资金发放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业务工作。
(二)“守土”有责的原则。
每一个乡镇财政专管员对所管辖行政村内的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和民生资金的发放,以及对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总责。
不论财政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如何,只要用在所管辖行政村范围内,专管员都必须要全权负责。
(三)责权一致的原则。
各乡镇财政专管员对所管辖行政村既有承担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和民生资金发放到位,以及各类专项资金按规定使用的责任,又有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审核上报和各类专项资金立项的初审权力。
专管员所管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的立项、对种粮农民的补贴面积等资料的申报,首先必须由专管员签署初审意见,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下达给乡镇的资金文件,乡镇财政要以有效的方式及时告之相关的专管员。
(四)人“岗”相适的原则。
乡镇财政所的全体干部(包括所长、副所长、预算会计等),不论现有分工如何,都要承担专管员的工作职责。
各财政所要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统筹考虑所辖行政村个数、规模,以及财政所干部工作分工以及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包村范围。
三、专管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
财税法2预算法原理与制度
预算能否公开 预算如何公开
预算公开的核心议题
预算公开的 目的
预算公开的 技术
• 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公开表格: 每年3月下旬财政部网站
• 年度全国财政决算公开表格: 每月7月中旬财政部网站
预算公开的方式
预算公开走过的历程
预算法原理与制度
整体概貌
预算的概念 和原则
预算权和预 算收支范围
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审议 权及其界限
预算监督与 法律责任
决算的编制 与审议
预算调整与稳 定调节基金
预算的执行
预算的概念和原则
预算的实质:在财政 支出的需要与财政收 入的可能之间进行权 衡和评估,以决定是 否和如何进行某种资
源配置的过程。
• 2009年两会后,财政部首次在其官方网站第一时间公布了经全国人大 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四张主要表格,迈出了推进中央财 政预算公开的历史性一步。
预算公开走过的历程
• 2010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上高强称:全国人大2010年强力推进预算 公开,要求经过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都要公开,其中包括国务院各部 门预算。
1月1日-12月31日
预算年度/财政 年度/会计年度
7月1日-6月30日
预算法的立法宗旨
规范政府收支行为 强化预算约束 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预算法的适用范围
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预算、决算的编制、 审查、批准、监督
预算体系
预算体系:依据国家的政权结构所形成的国家预算的协调统一的整体。 划分各级预算管理权限和收支范围的前提,为预算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5.29•【字号】鄂财教发[2014]51号•【施行日期】201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教发〔2014〕51号)省直各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省财政厅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湖北省财政厅2014年5月29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等财经法规制度,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预决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1、单位应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规定编制部门预算。
要将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管理,逐步实现预算编制完整、规范、细化、透明。
2、单位依法依规取得的各项收入都应完整地编列收入预算。
要加强和完善单位财务收支报告和财务分析制度,逐步做实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3、单位支出应分别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计划,原则上按照定员定额的方法,分别编制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发文字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公布日期】2004.05.18【实施日期】2004.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经2004年5月8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罗清泉二00四年五月十八日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机关)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除下列以外的政府信息必须公开:(一)国家秘密;(二)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政府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便民和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办公厅(室)、负责信息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监察部门以及其他有关政府机关组成,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监察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政府机关应当指定专门机构处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
第二章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第七条下列政府信息,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一)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三)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各类专业规划及其执行情况;(四)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五)与人口、自然资源、地理、经济发展等有关的基本情况;(六)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状况;(七)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八)影响公众安全的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以及处理情况;(九)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十)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采购结果以及监督情况;(十一)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十二)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的有关情况;(十三)政府机关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19•【字号】•【施行日期】201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办函〔2017〕77号)要求,现将《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2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本)一、机构职责(一)委领导简介与分工(人事处)(二)委主要职责(人事处)(三)内设机构1.机关处室、所属单位主要职责(人事处)2.各处室、单位联系方式(办公室)二、发展改革法规政策(一)法律法规国家及国家部委制定的有关发展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法规处)(二)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湖北省制定的有关发展改革工作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规处)(三)规范性文件1.省发展改革委制发或者经省政府批准、批转的规范性文件(法规处、办公室、有关处室)2.规范性文件解读(文件制定处室)3.省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法规处)(四)发展改革政策省发展改革委在履行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及政策制定中的征求意见及反馈(相关处室)三、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一)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实施进展1.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实施进展(规划处)2.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体改处)3.全省服务业发展规划(服务业处)4.全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地区处)5.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地区处)6.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中部办)7.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长江经济带处)8.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农经处)9.能源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能源发展处)10.电力发展规划(电力处)11.核电、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油气处、新能源处、能源装备处)12.铁路发展规划(铁路办)13.民航发展规划(交通处)14.国防交通建设发展规划(交战办)15.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工业处)16.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创新能力发展和建设规划(高技术处)17.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环资处、气候处)18.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总体规划及三个专项建设规划(鄂西圈处)19.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财贸处)20.开发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各级各类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开发区处)21.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城市圈处)(二)年度计划1.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文本(综合处)2.上年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综合处)四、经济体制改革(一)综合改革1.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改革工作半年及全年进展(体改处)2.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工作(城市圈处)(二)专项改革1.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的专项改革半年及全年进展(体改处)2.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协调督办处)五、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办公室)六、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类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及时限、申报条件、申请材料目录与格式(示范文本)、办理部门及地点、监督渠道、办事流程图、办理结果等(法规处、办公室、投资处等相关处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5•【字号】鄂政发[2008]26号•【施行日期】2008.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鄂政发〔2008〕2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于2005年在14个县(市)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试点,并从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开。
三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从事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克服困难,辛勤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规范财政资金和机构编制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以及促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黄冈市等34个市、州、县财政局、编办以及省财政厅、省编办“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杨文学等100名同志“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为打造“阳光政府”、构建和谐湖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先进集体黄冈市财政局、编办宜昌市财政局、编办荆门市财政局、编办咸宁市财政局、编办恩施州财政局、编办天门市财政局、编办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编办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编办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编办武汉市硚口区财政局、编办大冶市财政局、编办黄石市黄石港区财政局、编办枣阳市财政局、编办老河口市财政局、编办郧西县财政局、编办竹山县财政局、编办公安县财政局、编办洪湖市财政局、编办枝江市财政局、编办当阳市财政局、编办远安县财政局、编办宜都市财政局、编办京山县财政局、编办沙洋县财政局、编办鄂州市华容区财政局、编办安陆市财政局、编办大悟县财政局、编办麻城市财政局、编办团风县财政局、编办蕲春县财政局、编办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编办赤壁市财政局、编办建始县财政局、编办来凤县财政局、编办省财政厅省编办二、先进工作者杨文学武汉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副处长童志明武汉市编办综合处主任科员尹向阳武汉市地税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科员朱跃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科长鄢明霞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科员刘善云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科长胡波武汉市青山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科员王峰武汉市汉南区财政局监督科办事员姜清和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科科长王伟武汉市蔡甸区编办副调研员盛开桥武汉市江夏区财政局纪委书记丁秀娟武汉市黄陂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科员姚建中武汉市新洲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副科长赵柏祥黄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副局长吴勤才黄石市编办副调研员周国强黄石市西塞山区编办主任向团结黄石市下陆区财政局局长皮刚黄石市铁山区财政局科员王忠高阳新县编办办公室科员张春云襄樊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审理科科长董国玲襄樊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办公室副主任郭元玲襄樊市编办综合科副科长王宏襄樊市襄城区编办综合科科员XXX南漳县财政局纪检组长张国富谷城县编办主任李国有谷城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科长曹佳成保康县编办副主任吕传根十堰市财政局监察室副主任车和平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法规科科长金玉心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局长王公华丹江口市财政局局长李金帝郧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周宇竹溪县编办行政编制股股长熊祖友房县财政局副局长李明荆州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李云光荆州市荆州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周正元公安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副局长谭方显江陵县编办主任夏光桃石首市财政局局长许明国石首市编办主任佘昌斌松滋市编办主任黄云厚宜昌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梅爱娥宜昌市编办监督检查科科长夏立宜昌市西陵区财政局副局长郭先凤宜昌市点军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股长覃传武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社保股股长何学东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万忠献兴山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谭慧玲秭归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监督员刘忠列长阳县编办主任张桃娥五峰县编办副主任张莉荆门市财政局信息中心科员王运华荆门市编办事业编制科科长李自浩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王道宇钟祥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胡茨芬鄂州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冯齐红鄂州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副主任科员周绍喜鄂州市编办行政编制科科长罗文光孝感市财政局信息中心科员王一哲孝感市编办编制科科长周卫民孝感市孝南区编办编制股办事员涂晖云梦县编办编制股股长肖晓辉应城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周树红汉川市财政局办公室办事员童吉炳黄冈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叶文青黄冈市编办行政编制科科长夏三桂黄冈市黄州区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吕浩锋武穴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科长余道续红安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周一英罗田县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科长方振华英山县财政局局长周洪量浠水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刘俊杰黄梅县编办编制管理科科长吴凡咸宁市财政局信息中心科员项小斌咸宁市编办事业编制科副科长顾鹏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调研股股长刘辉嘉鱼县编办编制股股长周友文通山县财政局信息中心科员程少敏通山县编办事业股股长徐海兵随州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科员吴春四广水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陈明海恩施州财政局纪检组长梁淳恩施州编办行政编制科科员谭光碧建始县财政局预算股科员向厚斌宣恩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陈正业咸丰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局副局长谭建华来凤县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副局长黄丛玉鹤峰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局科员丁克勤仙桃市财政局局长段圣文潜江市财政局局长戴翠娥天门市财政局纪委书记卢德银神农架林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局长赵武松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处处长徐建国省财政厅国库收付中心主任周秀丽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处副调研员姜渊质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副调研员殷三元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处主任科员胡小菊省财政厅社保处科员夏又新省编办综合处调研员王伟雄省编办编制三处副处长。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鄂政办电〔2021〕1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鄂政办电〔2021〕11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5号)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全省17个市(州)人民政府和42家省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结果情况考评成绩优秀的市(州)政府:宜昌市、武汉市、孝感市、黄冈市、恩施州、十堰市、潜江市人民政府。
考评成绩优秀承担行政许可事项或较多提供公共服务的省政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林业局、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
考评成绩优秀未承担行政许可事项或较少提供公共服务的省政府部门:省政府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省粮食局、省审计厅、省地质局、省医保局。
进步明显的市(州)政府:咸宁市、鄂州市人民政府。
进步明显的省政府部门:省体育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总体来看,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加大,17个市(州)政府全部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绝大多数市(州)政府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
政务公开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省政府部门平均得分79.3分,比上年度提升6分,90分以上8家,比上年度增加6家,80分以上21家,比上年度增加8家。
市(州)政府平均得分76.88分,比上年度提升1.1分,80分以上6家,与上年度持平。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0年省直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0年省直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8.06•【字号】鄂财综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0年省直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通知(鄂财综发[2009]28号)省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做好2010年省直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0年省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09]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编报2010年省直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报单位及内容。
(一)省直各执收非税收入的预算单位。
(二)按有关文件规定具有执收非税收入,其非税收入需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管理的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上述单位要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08年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报。
二、报表式样。
《2010年省直单位非税收入征收预计表》,分电子数据表和纸质报表。
(详见附件一)三、填报说明。
(详见附件二)四、报送时间。
省直各单位编制的《2010年省直单位非税收入征收预计表》电子数据表和纸质报表,均于2009年8月2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省财政厅审核后,于2009年8月31日前向省直各单位下达审核确认意见,各单位依据省财政厅审核确认的2010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正式编入本单位2010年部门预算,按规定程序进行“二上”阶段编报。
其中,按照省财政厅已审核确认需调整2010年非税收入征收预计数的单位,还应于2009年9月10日前向省财政厅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报送调整后的《2010年省直单位非税收入征收预计表》的电子数据表和纸质报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25•【字号】鄂政办函〔2016〕112号•【施行日期】2016.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6〕3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4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6年本)》印发给你们(乡级政府由县级转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2016年11月25日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6年本)一、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领导010000领导简介与分工010100领导活动010200政府机构020000政府办公厅020100职能简介020101内设部门020102直属单位020103政府组成部门020200政府直属特设机构020300政府直属机构020400部门管理机构020500直属事业单位020600特殊经济组织020700人事信息030000人事任免030100公务员遴选030200政策法规040000政府规章040100政府文件040200政府办文件040300政策解读040400征求意见稿040500决策依据040600意见采纳及反馈040700 政府公报050000发展规划060000中长期发展规划060100 专项规划060200区域规划060300规划解读060400征求意见稿060500决策依据060600意见采纳及反馈060700 落实情况060800政府会议070000全体会议070100常务会议070200专题会议070300工作规划计划090000 工作规划090100年度计划090200执行情况090300工作动态090400应急管理100000应急预案100100预警信息100200突发应对100300建议、提案办理110000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110100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10200 行政权力运行120000行政检查120600事项信息120601检查发现问题120602整改落实情况120603奖惩情况120604行政奖励120800事项信息120801奖励条件120802奖励情况120803其他权力121000事项信息121001办理指南121002办理情况121003财政税收信息130000财政预算130100省级财政预算130101政府办财政预算130102财政决算130200省级财政决算130201政府办财政决算130202 预算绩效评价结果130300 政府采购150000采购项目公告150100中标成交结果150300采购合同150500单一来源公示150600政府工作报告200000年度报告200100落实情况200200统计信息210000统计报告210100统计分析210200审计公开220000审计发现问题220100整改落实情况220200典型案例220300新闻发布会230000计划安排230100发布会实录230200回应关切240000省长信箱240100在线访谈240200微博微信240300意见征集网上调查240400政务舆情回应2405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50000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50100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502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50300依申请公开250400二、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机构领导010000领导简介与分工010100领导活动010200机构设置020000机构职能020101内设部门020102直属单位020103机关建设020104人事信息030000人事任免030100政策法规040000规范性文件040100业务文件040200政策解读040400征求意见稿040500意见采纳及反馈040700 发展规划060000中长期规划060100专项规划060200区域规划060300规划解读060400征求意见稿060500意见采纳及反馈060700 落实情况060800工作规划计划090000工作规划090100年度计划090200执行情况090300工作动态090400应急管理100000应急预案100100预警信息100200突发应对100300建议、提案办理110000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110100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10200 行政权力运行120000行政许可120100事项信息120101审批流程120102办理指南120103审批结果120104中介服务事项120105 中介机构120106中介服务收费120107 行政处罚120200事项信息120201处罚依据120202处罚案件120203救济途径120204行政强制120300事项信息120301主要依据120302办理情况120303救济途径120304行政征收120400事项信息120401征收依据及标准120402 征收结果120403行政给付120500事项信息120501给付结果120502行政检查120600事项信息120601检查发现问题120602 整改落实情况120603 奖惩情况120604行政确认120700事项信息120701确认依据120702办理指南120703确认结果120704行政奖励120800事项信息120801奖励条件120802奖励情况120803行政裁决120900事项信息120901裁决依据及标准120902 办理指南120903裁决结果120904救济途径120905其他权力121000事项信息121001办理指南121002办理情况121003财政税收信息130000财政预算130100收支预算总表1301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3010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1301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130106“三公”经费支出表130107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表130108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130109财政决算130200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30203收入决算表130204支出决算表130205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302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302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302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30209 预算绩效评价结果130300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130400专项资金清单130401管理办法130402分配细则130403分配过程130404资金来源130405分配结果130406监督检查130407政府性基金目录130500 地方政府债券130600发行前信息130601发行结果130602重大事项130603还本付息情况130604财政收支状况130605地方政府债务状况130606 精准扶贫专题130700税收税务130800税收政策130801征收标准130802营改增政策130803办税指南130804政府采购150000采购项目公告150100公开招标公告150101资格预审公告150102竞争性谈判公告150103 竞争性磋商公告150104 询价公告15010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200中标、成交结果150300更正公告150400采购合同150500单一来源公示150600终止公告150700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150800 监管处罚信息150900投诉处理决定150901监督检查处理决定150902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150903违法失信公告151000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60000土地征收160100政府批文1601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160300矿业权出让160400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160500保障性住房160600建设计划160601建设动态160102分配政策160104棚户区改造160700用地计划160701建设项目160702建设计划160703完成进度160704农村危房改造160800公积金运行管理情况160900工程质量治理161000重大建设项目161100项目审批信息161101项目批准结果161102项目基本信息161103重大设计变更161104施工管理161105合同履约161106质量安全检查161107竣工验收161108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161200 项目清单161201政府参与方式161202PPP模式161203项目合同161204项目实施情况161205公共服务信息170000价格与收费170100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70101政府定价目录170102价格核定与管理170103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170104 价格监测信息170105价格查处170106教育信息170200阳光招生170201教育督导170206毕业生就业170207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170300 资金管理制度170301申报征集170302立项公示170303项目验收170304卫生计生170400药品供应170401疫情发布170402计划生育奖励扶助17040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70404 传染病预警170405人力资源170500人力资源市场管理170501 公务员招考录取170502事业单位招聘170503人力资源供求信息170504创业项目信息170506社会保障170600基本保险药品目录170601基本保险诊疗项目170602基本保险辅助器具目录170603 参保政策170604待遇支付信息170605社保基金运行情况170606社会救助170700福利慈善170701城乡低保170702特困供养170703优待抚恤170704退伍安置170705医疗救助170706临时救助170707救灾减灾170708社会组织170800社会团体170801民办非企业单位170802基金会170803公共监管信息180000环境保护180100环境标准180101空气和水环境质量180102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管理180103 建设项目环评机构管理180104 规划环评及管理180105政策环评及管理180106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180107污染源监管信息180108重点监管对象名录180109核与辐射安全信息180110排污收费信息180111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180112 举报投诉处理情况180113安全生产180200预警预防180201事故快报180202调查处理结果180203重大安全隐患180204国有企业信息180300主要财务指标180301整体运行情况180302业绩考核180303企业人事180304国有企业招聘18030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180306改革重组信息180307产权交易180308增资扩股180309监管制度180310监督检查180311食品药品安全180400食品安全标准180401日常监管180402抽检结果180403不合格查处情况180404 专项整治180405食品药品消费警示180406 食药典型案件180407药械广告监管180408质量技术监管180500质量技术标准180501质量预警180502抽检结果180503信用信息180600行政许可120100行政处罚120200信用红榜180601信用黑榜180602办事服务190000服务项目190100办事流程190200示范文本190300服务收费190400办公场所190500咨询投诉渠道190600统计信息210000统计报告210100统计分析210200审计公开220000审计结果公告220100典型案例220300新闻发布会230000计划安排230100发布会实录230200回应关切240000领导信箱240100在线访谈240200微博微信240300意见征集网上调查240400 政务舆情回应2405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50000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50100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502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50300依申请公开250400三、市(州)政府(办公厅、室)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领导010000领导简介010100领导活动010200政府机构020000政府办公厅(室)020100职能简介020101内设部门020102直属单位020103政府部门020200人事信息030000人事任免030100政策法规040000行政规章040100政府文件040200政府办文件040300政策解读040400征求意见稿040500决策依据040600意见采纳及反馈040700政府公报050000发展规划060000中长期发展规划060100 专项规划060200区域规划060300规划解读060400征求意见稿060500决策依据060600意见采纳及反馈060700 落实情况060800政府会议070000全体会议070100常务会议070200专题会议070300工作规划计划090000工作规划090100年度计划090200执行情况090300工作动态090400应急管理100000应急预案100100预警信息100200突发应对100300建议、提案办理110000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110100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10200行政权力运行120000行政检查120600事项信息120601检查发现问题120602整改落实情况120603奖惩情况120604行政奖励120800事项信息120801奖励条件120802奖励情况120803其他权力121000事项信息121001办理指南121002办理情况121003政务服务中心信息121500政务服务中心简介121501审批事项及办理指南121502公共服务事项及办理指南121503 中介服务项目及办理指南121504 咨询投诉渠道121505财政税务信息130000财政预算130100市级财政预算130101政府办财政预算130102财政决算130200市级财政决算130201政府办财政决算130202 预算绩效评价结果130300 政府采购150000采购项目公告150100中标、成交结果150300 采购合同150500单一来源公示150600政府工作报告200000年度报告200100落实情况200200统计信息210000统计报告210100统计分析210200审计公开220000审计结果公告220100典型案例220200新闻发布会230000计划安排230100发布会实录230200回应关切240000领导信箱240100在线访谈240200微博微信240300意见征集网上调查240400政务舆情回应2405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50000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50100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502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50300依申请公开250400四、市(州)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机构领导010000领导简介与分工010100领导活动010200机构设置020000机构职能020101内设部门020102直属单位020103机关建设020104人事信息030000人事任免030100政策法规040000规范性文件040100业务文件040200政策解读040400征求意见稿040500意见采纳及反馈040700 发展规划060000中长期发展规划060100 专项规划060200区域规划060300规划解读060400征求意见稿060500意见采纳及反馈060700 落实情况060800工作规划计划090000 工作规划090100年度计划090200执行情况090300工作动态090400应急管理100000应急预案100100预警信息100200突发应对100300行政权力运行120000 行政许可120100事项信息120101审批流程120102办理指南120103审批结果120104中介服务事项120105 中介机构120106中介服务收费120107 行政处罚120200事项信息120201处罚依据120202处罚案件120203救济途径120204行政强制120300事项信息120301主要依据120302办理情况120303救济途径120304行政征收120400事项信息120401征收依据及标准120402 征收结果120403行政给付120500事项信息120501给付结果120502行政检查120600事项信息120601检查发现问题120602 整改落实120603奖惩情况120604行政确认120700事项信息120701确认流程120702办理指南120703确认结果120704行政奖励120800事项信息120801奖励条件120802奖励情况120803行政裁决120900事项信息120901裁决依据及标准120902办理指南120903裁决结果120904救济途径120905其他权力121000事项信息121001办理指南121002办理情况121003财政税收信息130000财政预算130100收支预算总表1301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3010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1301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130106“三公”经费支出表130107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表130108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130109财政决算130200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30203收入决算表130204支出决算表130205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302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302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302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30209 预算绩效评价结果130300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130400专项资金清单130401管理办法130402分配细则130403分配过程130404资金来源130405分配结果130406监督检查130407精准扶贫专题130700税收税务130800税收政策130801征收标准130802营改增政策130803办税指南130804政府采购150000采购项目公告150100公开招标公告150101资格预审公告150102竞争性谈判公告150103竞争性磋商公告150104询价公告15010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200中标、成交结果150300更正公告150400采购合同150500单一来源公示150600终止公告150700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150800 监管处罚信息150900投诉处理决定150901监督检查处理决定150902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150903违法失信公告151000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60000土地征收160100政府批文160101征收公告16010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60200 流转奖励160201流转情况16020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160300 供应计划160301成交公示160302供应结果160303矿业权出让160400出让公告160401出让结果160402转让公示160403变更公示16040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160500 征收公告160501初评结果160502补偿方案160503补偿结果160504拆迁进度160505保障性住房160600建设计划160601建设动态160602房源信息160603分配政策160604分配过程160605分配结果160606退出情况160607棚户区改造160700用地计划160701建设计划160703完成进度160704建设项目160702农村危房改造160800公积金运行管理情况160900工程质量治理161000重大建设项目161100项目审批信息161101项目批准结果161102项目基本信息161103重大设计变更161104施工管理161105合同履约161106质量安全161107竣工验收161108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161200 项目清单161201政府参与方式161202PPP模式161203项目合同161204项目实施情况161205公共服务信息170000价格与收费170100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70101 政府定价目录170102价格核定与管理170103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170104 价格监测信息170105价格查处170106教育信息170200招生考试170201教育经费170202师资建设170203学校建设170204校园安全170205教育督导170206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170300 资金管理制度170301申报征集170302立项公示170303项目验收170304卫生计生170400药品供应170401疫情监测170402计划生育奖励扶助170403人力资源170500人力资源市场管理170501公务员招考录取170502事业单位招聘170503人力资源供求信息170504社会保障170600基本保险药品目录170601基本保险诊疗项目170602基本保险辅助器具目录170603 参保政策170604待遇支付信息170605社保基金运行情况170606社会救助170700福利慈善170701城乡低保170702特困供养170703优待抚恤170704退伍安置170705医疗救助170706临时救助170707救灾减灾170608社会组织170800社会团体170801民办非企业单位170802基金会170803公共监管信息180000环境保护180100空气和水环境质量180102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管理180103 建设项目环评机构管理180104 规划环评及管理180105政策环评及管理180106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180107污染源监管信息180108重点监管对象名录180109核与辐射安全信息180110排污收费信息180111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180112 举报投诉处理情况180113安全生产180200预警预防180201事故快报180202事故调查180203重大安全隐患180204国有企业信息180300主要财务指标180301整体运行情况180302业绩考核180303企业人事180304国有企业招聘18030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180306 改革重组信息180307产权交易180308增资扩股180309监管制度180310监督检查180311食品药品安全180400日常监管180402抽检结果180403不合格查处情况180404专项整治180405食品药品消费警示180406食药典型案件180407药械广告监管180408质量技术监管180500质量技术标准180501质量预警180502抽检结果180503信用信息180600行政许可120100行政处罚120200信用红榜180601信用黑榜180602办事服务190000服务项目190100办事流程190200示范文本190300服务收费190400办公场所190500咨询投诉渠道190600统计信息210000统计报告210100统计分析210200审计公开220000新闻发布会230000计划安排230100发布会实录230200回应关切240000领导信箱240100在线访谈240200微博微信240300意见征集网上调查240400政务舆情回应2405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50000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50100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502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50300依申请公开250400五、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领导010000领导简介与分工010100领导活动010200政府机构020000政府办公室020100职能简介020101内设科室020102直属单位020103政府部门020200人事信息030000人事任免030100政策法规040000政府规范性文件040100政府文件040200政府办文件040300政策解读040400征求意见稿040500决策依据040600意见采纳及反馈040700 发展规划060000中长期发展规划060100 专项规划060200规划解读060400征求意见稿060500决策依据060600意见采纳及反馈060700 落实情况060800政府会议070000全体会议070100常务会议070200专题会议070300工作规划计划090000 工作规划090100年度计划090200执行情况090300工作动态090400应急管理100000应急预案100100预警信息100200突发应对100300行政权力运行120000政务服务中心信息121500政务服务中心简介121501审批事项及办理指南121502公共服务事项及办理指南121503 中介服务项目及办理指南121504 咨询投诉渠道121505财政税收信息130000财政预算130100政府财政预算130101政府办财政预算130102财政决算130200政府财政决算130201政府办财政决算130202预算绩效评价结果130300政府采购150000采购项目公告150100中标、成交结果150300采购合同150500单一来源公示150600政府工作报告200000年度报告200100落实情况200200统计信息210000统计报告210100统计分析210200审计公开220000新闻发布会230000计划安排230100发布会实录230200回应关切240000领导信箱240100微博微信240300意见征集网上调查240400政务舆情回应2405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50000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50100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502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50300依申请公开250400六、县(市、区)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机构领导010000领导简介010100领导活动010200机构设置020000机构职能020101内设科室020102直属单位020103机关建设020104人事信息030000人事任免030100政策法规040000规范性文件040100业务文件040200政策解读040400征求意见稿040500意见采纳及反馈040700 发展规划060000中长期发展规划060100 专项规划060200规划解读060400征求意见稿060500意见采纳及反馈060700 落实情况060800工作规划计划090000 工作规划090100年度计划090200执行情况090300工作动态090400应急管理100000应急预案100100预警信息100200突发应对100300行政权力运行120000 行政许可120100事项信息120101审批流程120102办理指南120103审批结果120104中介服务事项120105 中介机构120106中介服务收费120107 行政处罚120200事项信息120201处罚依据120202处罚案件120203救济途径120204行政强制120300事项信息120301主要依据120302办理情况120303救济途径120304行政征收120400事项信息120401征收依据及标准120402 征收结果120403行政给付120500事项信息120501给付结果120502行政检查120600事项信息120601检查发现问题120602 整改落实情况120603 奖惩情况120604行政确认120700事项信息120701确认流程120702办理指南120703确认结果120704行政奖励120800事项信息120801奖励条件120802奖励结果120803行政裁决120900事项信息120901裁决依据及标准120902 办理指南120903裁决结果120904救济途径120905其他权力121000事项信息121001办理指南121002办理情况121003财政税收信息130000财政预算130100收支预算总表1301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3010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1301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130106“三公”经费支出表130107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表130108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130109财政决算130200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30203收入决算表130204支出决算表130205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302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302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302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30209 预算绩效评价结果130300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130400专项资金清单130401管理办法130402分配细则130403分配过程130404资金来源130405分配结果(到乡镇或项目)130406监督检查130407精准扶贫专题130700税收税务130800税收政策130801征收标准130802营改增政策130803办税指南130804政府采购150000采购项目公告150100招标公告150101资格预审公告150102竞争性谈判公告150103竞争性磋商公告150104询价公告15010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200中标、成交结果150300更正公告150400采购合同150500单一来源公示150600终止公告150700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150800监管处罚信息150900投诉处理决定150901监督检查处理决定150902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150903 违法失信公告151000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60000土地征收160100政府批文160101征收公告160102“一书四方案”160103补偿安置方案160104补助费用发放、使用情况16010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60200 流转奖励160201流转情况16020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160300 供应计划160301成交公示160302供应结果160303矿业权出让160400出让公告160401出让结果160402转让公示160403变更公示16040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160500 征收公告160501初评结果160502补偿方案160503补偿结果160504拆迁进度160505保障性住房160600建设计划160601建设动态160602房源信息160603分配政策160604分配过程060605分配结果160606退出情况160607棚户区改造160700用地计划160701建设项目160702农村危房改造160800工程质量治理161000重大建设项目161100公共服务信息170000价格与收费170100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70101价格核定与管理170103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170104价格监测信息170105教育信息170200招生考试170201教育经费170202师资建设170203学校建设170204校园安全170205教育督导170206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70208小学初中划片范围170209小学初中招生计划170210小学初中招生程序及时间170211 小学初中办学条件170212小学初中招生结果170213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170300资金管理制度170301申报征集170302立项公示170303项目验收170304卫生计生170400药品供应170401疫情监测17040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170405人力资源170500人力资源市场管理170501 事业单位招聘170503人力资源供求信息170504 社会保障170600参保信息170601待遇支付信息170602社保基金运行情况170603 社会救助170700福利慈善170701城乡低保170702特困供养170703优待抚恤170704退伍安置170705医疗救助170706临时救助170707救灾减灾170708社会组织170800社会团体170801民办非企业单位170802 基金会170803城乡建设与管理170900 公共监管信息180000环境保护180100空气和水环境质量180102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管理180103 建设项目环评机构管理180104 规划项目环评及管理180105政策环评及管理180106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180107污染源监管信息180108重点监管对象名录180109核与辐射安全信息180110排污收费信息180111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180112 举报投诉处理情况180113安全生产180200预警预防180201事故快报180202事故调查180203重大安全隐患180204国有企业信息180300食品药品安全180400日常监管180402抽检结果180403不合格查处情况180404食药典型案件180407质量技术监管180500信用信息180600行政许可120100行政处罚120200信用红榜180601信用黑榜180602办事服务190000服务项目190100办事流程190200示范文本190300服务收费190400办公场所190500咨询投诉渠道190500统计信息210000统计报告210100统计分析210200审计公开220000回应关切240000领导信箱240100微博微信240300意见征集网上调查240400 政务舆情回应2405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50000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50100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5020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0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做好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推行地方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省直有关部门通过湖北机构编制网、财政与政务编制公开网等网站,公开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对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审核调整后,及时在相关政府网站公开现行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相关信息及运行流程。
加快推进“湖北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建设,尽早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假冒专利案件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应主动公开处罚(处理)决定书文号、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依据等。
公开案件的相关信息,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省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公开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和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
继续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支持范围、申报方式、分配过程和结果效益等。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2.26•【字号】鄂办文[2007]59号•【施行日期】2007.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鄂办文〔2007〕59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中央和省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法规文件,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擅自设置机构、超编进人、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任务仍然很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全省机构编制管理,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三个一”制度,即:凡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由党委、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签批,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家行文。
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除专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外,各地各部门拟订法规或规章草案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起草领导同志讲话时,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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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江岸事业登记〔2010〕1号
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事业单位2009年度法人事业单位年检合格。 名称 武汉市江岸区英才幼儿园 武汉市江岸区鄱阳街幼儿园 武汉市江岸区珞珈山街幼儿园怡和分园 武汉市江岸区南京路幼儿园 武汉市江岸区大江园幼儿园 武汉市江岸区沈阳路幼儿园 武汉市江岸区珞珈山街幼儿园 武汉市江岸区竹叶山幼儿园 武汉市江岸区模范路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鄂城墩幼儿园 武汉市江岸区堤角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蔡家田小学 武汉市育才第二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岱山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花桥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三眼桥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武汉市江岸区鄱阳街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余华岭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沈阳路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长春街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光华路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青少年宫小学 武汉市江岸区黄兴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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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证号 142010200002 142010200003 142010200004 142010200006 142010200008 142010200009 142010200010 142010200012 142010200013 142010200015 142010200016 142010200017 142010200018 142010200020 142010200021 142010200022 142010200024 142010200025 142010200026 142010200028 142010200029 142010200031 142010200032 142010200033 142010200034 1420102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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