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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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1

规范仪器设备(包括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样仪器设备和现场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和维修,确保仪器设备合理配置、正常运行和测量结果准

确可靠。

适用范围2

适用于本公司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及维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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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责

3.1 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参与所购仪器设备的验收;负责办理所购仪器设备的领用手续;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负责制订仪器设备维护计划并实施;提出故障仪器设备维修申请。

3.2 质量控制部负责对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进行监督检查,以及仪器设备档案保存。

3.3 经理办公室负责审批购置计划、购置申请和维修申请,制订采购计划和维修安排;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组织验收、建档、检定、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负责向董事长上报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1万元以上)的采购和维修计划。

4 工作程序

4.1 仪器设备的购置

4.1.1 根据检测项目、检测标准、规范和工作量的需要,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测部识别满足需要的仪器设备。检测部应认真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说明拟采购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技术参数要求及购置理由,配置要求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a.仪器设备的测量参数范围、测量稳定性、分辨力、准确度要求;

b.仪器设备的操作条件、极限条件、自动化要求;

c.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性、运行检查和维护、保养要求;

d.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e.对供货厂商的售后服务与培训要求;

f.业务量、仪器设备的价格等其它要求。

4.1.2 采购前,使用部门对拟采购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等进行评价,提出具体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经理办公室会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根据需要进行考察、论证,做好选型工作。

4.1.3 属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1万元以上),可由技术负责人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评价,论证、评价的结果上报总经理,决定是否批准采购。4.1.4 经理办公室负责与供方联系,索取合同书,按GDHW/QSP04《采购服务和供给控制程序》的规定对供方进行评价,并根据技术指标要求确定型号规格,并就运输、安装、调试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及价格和付款方式等问题与供方协商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4.1.5 经理办公室负责建立仪器设备供方的档案,收集、保存并向供方反馈仪器设备的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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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仪器设备的验收

4.2.1 仪器设备到货后,由经理办公室组织使用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通知供方或其代表),按照装箱单和采购合同清点随机的附件、备件、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有无缺件或损坏。

4.2.2 仪器设备验收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合同中未规定的,则由经理办公室组织设备安装人员、设备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可行时应进行试测,只有当仪器设备确认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后,方能完成验收。

4.2.3 对大型仪器设备,由经理办公室组织设备使用部门、供应厂商共同进行安装、调试和质量验收。验收报告由验收人员填写,连同设备随机的所有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随机软件等于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质量控制部。

4.3 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3.1 仪器设备档案的建立、保存

质量控制部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建立,以及仪器设备的统一编号(唯一识别号)。

4.3.2 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设备名称;

b.制造厂名称、型号、出厂机号、设备编号;

c.到货日期、投入使用日期;

d.放置地点;

e.到货时状态(例如新的、用过的或修理过的);

f.制造厂使用说明书(或复印件);

g.校准和/或检定日期和结果以及下次要校准和/或检定日期(适用时);

h.已进行的或要进行的维修细节情况;

i.任何损坏、故障(失灵)、改型(改装)或修理的历史情况。

4.3.3 仪器设备档案具体归档资料(仪器设备原始档案资料)有:

a.仪器设备档案清单;

b.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书;

c.购货合同;

d.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单,装箱单,合格证;

e.安装调试验收报告;

f.随同仪器设备附带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如:仪器使用说明书3 / 6

及图纸资料、维护升级说明书、配件说明书、操作软件等)(仪器设备使用过程的发生的记录资料);

g.周期检定/校准证书或记录(包括检定/校准证书,自校准、比对资料或记录);

h.仪器设备及其附件的维修、维护、期间核查资料或记录(包括维修申请及维修记录);

i.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j.仪器故障记录,包括故障发行时间、故障现象、原因、处理等记录;

k.仪器设备改装或改造记录及相关记录资料;

l.仪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的质量鉴定、精度校核记录(如发行故障后);

m.其他有关记录。

4.4 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

仪器设备的检定或校准按GDHW/GSP15《检测设备量值溯源程序》执行。

4.5 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

仪器设备的标志分“正常”、“准用”和“停用”三种性能状态标志。性能正常的使用绿色“正常”标志,性能不正常的使用红色“停用”标志。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可贴“准用”标志。

⑴测量范围缩小,但工作所需的测量范围内功能正常;

⑵多功能测量设备中的某些功能已经丧失,但工作所需的功能正常;

⑶降等或降级使用。不用于直接测量,仅用于监控的测量仪表。

4.6 仪器设备的管理形式

4.6.1 仪器设备有两种管理形式:即专管专用和专管共用。

4.6.2 专管专用的仪器设备的使用人为保管人;专管共用的仪器设备的保管人由部门确定,使用人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征得保管人的同意,使用后,由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并填写使用记录。

4.7 仪器设备的使用

4.7.1 主要仪器设备编制作业指导书。使用前,使用人应认真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书和作业指导书,按说明书使用步骤、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4.7.2 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仪器操作上岗证,并得到部门负责人的授权。初次操作人员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人员或保管人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仪器操作上岗证由经理办公室审核发放。

4.7.3 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应摆放在固定位置,不得随意移动。仪器设备经重新4 / 6

安装后,应对其安装位置、环境、方式进行检查,校准后方能使用。

4.7.4 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其他工作。

4.7.5 需进行现场采样或检测的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在运输前必须采用抗震、防水材料妥善包装好仪器设备,并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运输过程中注意保护,避免因运输而损坏仪器设备。其中,现场检测仪器和采样仪器具体使用按

GDHW/QSP16《采样程序》和GDHW/QSP24《现场检测工作程序》执行。

4.7.6 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应满足说明书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4.7.7 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必须依照要求逐项填写使用记录,使用记录每年归档。

4.7.8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并有清晰的标识,经修复和确认正常后,方能再使用。

4.8 检测设备期间核查

检测设备的期间核查按GDHW/QSP23《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程序》执行。

4.9 仪器设备的维护

使用部门制订仪器设备日常和定期维护计划。仪器设备的日常和定期维护应在仪器操作和维护规程中描述。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负责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等日常维护工作,操作人员负责仪器设备运行时的维护工作,并协助使用部门负责人做好仪器设备定期的维护工作。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维护工作。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应断电,并盖好防尘罩,定期更换干燥剂(适用时)。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应每个月开机待机一次,待机时间不少于四小时。

4.10 仪器设备的维修

4.10.1 在仪器设备的使用或维护过程中发现异常,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经确认需要修理时,应加贴停用标识,需要委外修理时,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上报经理办公室,由其委外修理。

4.10.2 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经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发现达不到原检测精度或技术性能要求的,但依据检定/校准结果,表明某一测量范围,或某一检测项目的技术性能(量程或准确度)仍能满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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