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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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专业设备
●一般设备
●图书
●其它设备
第四条固定资产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利用率与安全性,现将医院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划分至各责任部门(人),各责任部门(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
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固定资产应建立科室台账监管制度。
台账上应详细注明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投入使用开始时间、原始价值、使用状况,台帐上的固定资产编号以财务科编码作为统一索引编码,各台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台账与实物的相符性进行复核。固定资产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台账管理部
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
固定资产采购实行申购制度。由固定资产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编写申请报告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交医院法定代表人批准。由采购部门按规定的采购手续办理采购,属政府采购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产移交表"。调出调入双方签字后到财务科办理调拨单手续,作为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的依据。调出部门必须填写一式三份“固定资产移交表",调入、调出部门财产会计各执一份,以便做好财产管理工作。台账管理部门应对台账作相应的调整。
4、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不能使用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一式三份"固定资产报废单”,并详细说明不能使用的具体原因;归口管理部门收到固定资产处理单后,
组织专人对该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确实不堪使用且无修理价值的,签署鉴定意见后报主管院领导办理审批手续,月终、年终汇总后交给财产会计。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及清单,交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签批。经卫生局、财政局批准报废固定资产,总务科按报废财产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科统一核算。财务科以“固定资产报废单”、“固定资产处置表”作为固定资产减少的凭据;
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有关的报废手续及账务处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