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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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和谐社会的意义
和谐社会虽然只有四个字,但是她却寓意深厚。
我分别从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两个角度来谈:
一、理论意义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
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在我国历史上,从古代的孔子、墨子、孟子,一直到近代以来的洪秀全、康有为等,对社会和谐都有过不少描述。
在西方,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欧文,也对社会和谐有过美好的憧憬。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仅勾画了美好社会的蓝图,也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
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在社会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不断探索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继承我们党在社会建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并借鉴传统和谐思想的有益成分,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结合起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系统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社会的问题,有着十分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
首先,它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和谐的思想与中国当代社会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目标和具体措施。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
这就既阐明了
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系,又提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基本途径和原则要求,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
其次,它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全面发展和进步的社会。
提出建设和谐社会,意味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它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
这不是简单的增加,而是认识上的一大飞跃。
这个“四位一体”的布局,反映出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谋划更加全面、协调、均衡,从而进一步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
第三,它深化了对我们党执政规律的认识。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执政的本质要求。
只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使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人与自然处于和谐状态,才能使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目的和要求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提出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新认识,进一步升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
总的说,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既深刻、具体,又全面、系统,开辟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新境界,进一步深化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基本问题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二、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社会总体上讲是和谐的。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政体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奠定了我国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奋斗,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
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23万亿元,跃居世界第四位,综合国力大幅度提升;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正向全面小康扎实迈进;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社会的创造力竞相迸发;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逐步扩大;科技、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民族精神得到有力弘扬,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可以说,今天的中国生机勃勃,前景充满了光明。
从国际上看,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为各国发展创造诸多有利条件的同时,也给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带来了挑战和风险。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着眼于进一步把国内的事情办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从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所以,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其基本出发点,就是实事求是地承认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时着眼于新的国内外形势,逐步解决目前存在的和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提高社会的和谐程度与水平。
它充分反映了我们党不断推动社会进步的勇气和决心,表明了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高度自觉。
只看到存在的问题,而不承认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总体和谐的社会,就会一叶障目,让乡贫困人口还有相当数量,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不同地区、行业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等等。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着眼于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过渡的关键时期。
从国际经验看,这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不断加快,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
益凸显,社会利益日趋多样化,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我们对未来失去信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失去了基础;看不到存在的问题,不积极地加以解决,社会矛盾就会加剧,社会和谐的水平就不能进一步提高。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公平正义是则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一个重要尺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公平正义,从本质上说属于社会、道德范畴,它是衡量社会制度、系统、重要活动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尺度。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社会条件下,社会不公往往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则是引导人们不断前行的强大精神力量。
公平正义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有经济、政治的,也有文化、社会的;涉及整个社会生活,也涉及每个社会成员。
从社会学角度看,公平指的是社会成员之间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等方面比较接近,没有悬殊差距;正义则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等。
然而,公平正义总是历史的、相对的,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的制约。
只有在消灭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人民成为国家主人的社会主义社会,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才具有了前提与基础。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公平正义的社会。
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越高,社会和谐的实现程度也就会越高。
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而社会不公现象是引起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是因为,社会和谐体现为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们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需求得到较好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得到有效保障。
而所有这些,都
离不开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放到了突出位置予以强调。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只有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等环节入手,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和社会生活,都能依靠法律和制度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才能充分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
和谐社会,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就是要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
说到底,和谐社会就是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社会主义民主。
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社会。
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还要求实行法治。
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
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
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
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
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
因此,也可以说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法治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手段是民主法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
人民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社会和谐与否的最终决定性因素。
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和最终利益的社会,才具有最深刻的群众基础。
只有在人民支持和参与的前提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
民主
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是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
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
和谐社会是社会矛盾能够获得及时解决的社会。
在法治社会,法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
严格地遵守法制,社会矛盾和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减少,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可以减少矛盾,而且还在于可以有效地解决矛盾,使已经产生的纷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
从减少矛盾和解决矛盾这个意义上讲,法治就是达成和维系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与路径。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的是要把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不意味着要改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核心。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是经济建设,这是在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和社会主要矛盾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最重要结论,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多年,正是因为我们党毫不动摇地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没有离开这个中心,才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克服各种困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带来了今天中国的巨大变化。
但应该清醒地看到,从总体上讲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世界上排100名之后。
尽管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种种矛盾,但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没有变,而且还将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决定了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整个过程中,我们都必须始终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当前,解决我们面临的诸多矛盾和困难,促进社会和谐,关键还是靠经济发展。
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缩小区域之间、城乡间的收入差距,要靠经济发展;协调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靠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解决各种民生问题,要靠经济发展;建立更广泛、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要靠经济发展。
如果离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
当然,不发展经济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不重视社会发展同样不可能实现现代化。
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正确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从而为经济建设创造更好的社会条件,推进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也就是说,要通过更高水平的经济发展,来促进社会和谐;又以社会的更加和谐,来保证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体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完善这一历史任务,需要经过若干代人的艰苦努力,实现若干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走向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高度和谐的理想社会。
这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
六中全会坚持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相统一,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作为长期历史任务来谋划,又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来部署,确定了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充分反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现阶段的共同愿望和美好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