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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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的寻租行为及对策

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的寻租行为及对策

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的寻租行为及对策作者:郝玄梁建春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1年第10期摘要:近年来,我国政府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开始对公共服务实行了一系列朝向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的民营化改革,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由于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相关制度建设并不完善,作为市场化主体成分的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社会整合能力较弱,以及公共服务市场化涉及诸多群体的利益,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出现了较严重的寻租行为。

文章对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的寻租行为进行分析,对改进的措施和对策进行讨论,以促进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关键词: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寻租一、公共服务市场化与寻租行为公共服务市场化就是政府通过政治过程做出决策,确定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然后以市场机制为杠杆,通过多种方式调动私营部门、非营利部门等组织参与,在竞争中完成公共服务供给。

其目的是在政府部门不放弃公共政策制定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引进市场机制,挖掘社会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自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公共服务改革,引入公共服务市场化内容,在实践中形成了多种创新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是,由于公共服务市场化引入时间较短,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垂直和平行两方面的监督功能无法充分发挥作用,以及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渡干预等,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过程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寻租行为。

Tullock(1967)发表论文《关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开创了寻租理论的公共选择学派分支,其核心的观点为:寻租基本上是通过政治活动进行的;限制寻租的基本方法是限制政府。

Anne O.Krueger(1974)在探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形成原因的论文《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中首次把“寻租”作为一种理论概念提出来,并对配额造成的损失做出了经验的估算。

寻租活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寻租活动是指人类社会中非生产性的追求经济利益活动,或者说是指那些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或是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狭义的寻租活动是指利用行政法律的手段来阻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自由流动、自由竞争,从而维护或攫取既得利益的行为。

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的寻租现象

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的寻租现象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公共财政支出框架还有待建立,而政府预算作为年度政府与纳税人之间资金分配的蓝本,其编制环节还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漏洞,编制程序也不够规范,同时相关的财政监督、激励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对官员利用职权大量设租也缺乏必要的制衡。

这种情况下,在政府预算管理中就产生了寻租现象。

寻租现象是利用行政法律的手段以阻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自由竞争的办法来维护或攫取利益的行为。

因此,正确认识与分析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的寻租现象,对于完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寻租现象产生的制度分析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预算编制制度不完善,导致预算编制质量较低,这不仅影响了预算执行质量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为预算单位争取预算最大化而采取寻租行为提供了制度上的空间。

下面就从政府预算编制管理的制度入手,分析寻租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政府预算编制管理范围狭窄、内容不够全面。

我国政府预算的编制和管理范围仅限于预算内资金,而各类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基本上由部门和单位自主安排收支,这样就脱离了预算的监管。

从财政角度看,根据国家发展计划编制的预算主要包含国家通过税收取得的收入,而部门通过行使国家权力取得的收入(如收费等)游离于预算之外。

从部门来看,不仅拥有预算安排的大量资金并享有很大的自主支配权,而且想方设法通过建立各种收费、基金,形成预算外资金。

另外,现行政府预算编制中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程度较低,造成了部门间经费水平也因预算外收入能力不同而苦乐不均。

这种情况下,就容易造成各部门突破预算管理的限制对自身经济利益进行追逐,加之财政难以实施有效监督,这就为寻租现象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政府预算编制与管理缺乏细化,约束力不强。

目前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中,往往缺乏详细具体的明细资料,没有将预算指标细化到部门和具体支出项目,存在着预算编制粗糙、内容简单的问题,因此无法对预算的执行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代表审查监督作用的发挥。

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分析及其对策探讨

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分析及其对策探讨

价格月刊!""#年第$"期热点聚焦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以确定、规范的方式和程序,从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商品、工程、服务的行为。

我国从$%%&年开始政府采采购的试点工作,由于开展的比较晚,相关的管理和监督体系还没有建立,虽然《政府采购法》从!""!年开始实施,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政府官员的权力依然很大。

在激烈的竞争下,没有突出优势的企业往往会游说、贿赂采购官员来获得采购定单,从而产生寻租行为。

一、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寻租”,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产生至今只不过!"余年的时间,然而其影响力非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着“纳税人———政府———财政部门———专门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官员”这样一条长长的委托代理链。

纳税人是初始委托人,它是政府采购资金的供给者,采购官员是最终代理人。

在这个委托代理链中,作为初始委托人的纳税人实际上并无行为能力,它既不能在市场上进行决策,签订契约,也不能从中获益。

因此,在这个链条中,起决定作用的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官员。

政府官员是理性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政府、财政部门、专门采购机构、采购官员及供应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容易出现供应商、采购官员、财政部门官员合谋来最大化实现自己利益的情形,从而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最终,寻祖行为不可避免产生,纳税人和社会承担了全部成本。

二、对寻租行为的分析’一(寻租行为的产生分析员可供选择,企业就没有必要选择低学历的,这就无疑抬高了职业的进入门槛。

而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教育发展非常缓慢,目前正值壮年的一代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并没有得到公平的高等教育机会,但改革的浪潮却把他们又推向了市场,这一部分人的就业机会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得到提升,反而由于经济的发展失去了工作岗位。

二、政策建议转变观念,变经济增长为经济发展。

公共投资项目中的寻租行为

公共投资项目中的寻租行为

公共投资项目中的寻租行为分析[提要]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为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除了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还需要国家宏观调控这只“有形的手”,国家政府采购就是国家对经济进行调控的手段之一。

但是,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着严重的寻租行为,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阻碍经济的发展,减缓市场化的进程,造成集体腐败等一系列负面影响。

但是,这些寻租行为在促进政治进步和民主意识的觉醒,为采购制度的制定提供信息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

本文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体系等三个方面,分析如何遏制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产权关系;寻租一、引言寻租理论是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经济学界的热门话题,也是当今经济学界最富挑战性的领域之一,其影响力已经遍及经济学的各个分支,并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提出了挑战。

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渐进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式一方面使得整个社会避免了激烈的动荡,但另一方面也为腐败寻租活动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对于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来说,干预国民经济活动,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政府通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兴办公用事业,而政府采购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管理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其领域中存在的寻租现象已日渐引起世人的关注。

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寻租内涵分析(一)寻租的概念。

寻租理论思想的最早渊源,是1967年图洛克所写的论文,《关于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

1974年克鲁格年在《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首次提出来寻租的概念,探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形成原因,使得寻租理论有了更近一步的发展。

他认为,人们竞相争夺进口权,从而获取进口垄断权的租金,这种竞争活动对社会是一个损失,这些行为也是寻租行为,应该纳入分析。

后来巴格瓦蒂于提出了“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它不仅包括在政府干预条件下的寻租活动,而且还包括寻求政府干预的活动,使寻租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剖析“立法寻租”现象

剖析“立法寻租”现象

剖析“立法寻租”现象【摘要】立法寻租指的是利用立法过程中的权力和资源来谋取私利的行为。

其现象包括议员利用立法权力获取财富或权力,以及非法行为的发生。

导致立法寻租的原因主要包括权力集中、监管不力等因素。

其影响则表现为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等。

对立法寻租现象应采取措施,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公众参与等。

需要对立法寻租现象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研究方向,提出建议,以遏制立法寻租行为,保障立法公正和效率。

【关键词】立法寻租、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立法寻租的定义、立法寻租的现象、立法寻租的原因、立法寻租的影响、应对立法寻租的措施、对立法寻租现象的总结、对未来研究的展望、对立法制定的建议1. 引言1.1 研究背景立法寻租是指政府或公共机构通过制定法律、政策等规定来获取私利的行为。

这种现象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存在,给社会带来了不利影响。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立法寻租现象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政府对立法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一些政府官员或政治精英往往利用制定法律的权力来谋取私利,而非真正为社会谋福祉。

这种“立法寻租”现象严重影响了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平,导致了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深入研究立法寻租现象,探讨其原因和影响,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剖析立法寻租现象的本质和特点,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为规范立法过程、维护公共利益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通过研究立法寻租现象,可以揭示立法活动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和风险,为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监督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对立法寻租现象的深入剖析,可以为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丰富学术理论,促进学科发展。

研究目的是为了在立法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和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实现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更好发展。

土地征用过程中地方政府寻租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土地征用过程中地方政府寻租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土地征用过程中地方政府寻租行为的经济学分析运用寻租经济学的方法,对土地征用过程中地方政府寻租行为进行经济学分析,阐述土地征用——出让过程中制度性租金形成的经济学机理。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列举地方政府寻租行为的具体表现,并提出预防和治理土地征用过程中地方政府寻租行为的对策。

标签:土地征用;寻租;理论模型;对策一、寻租理论寻租是相对于寻利而言的,寻利是指通过生产新产品或重新配置资源来创造价值的一种生产性活动;寻租是指对既得利益进行重新分配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这种活动不但不创造新价值还会对社会福利产生损失。

广义的寻租行为泛指那种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或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

比如偷窃,就是一种最原始的寻租行为,偷窃人对被偷窃人的财产所有权产生侵犯,实现了利益的再分配,但却没有任何社会财富的增加。

狭义的寻租行为,是现实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寻利行为,是一种更高级的寻租行为,比较准确的解释应该是指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或者为了既得利益的再分配,利用行政或者法律手段来阻碍资源的自由流动和竞争,具体可以表现为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寻求垄断特权的游说活动等非生产性的活动,对社会福利会产生损失。

二、土地征用过程中地方政府寻租行为的理论模型分析1.不实行征地制度时的模型不实行土地征用制度时的土地市场是一个理想模型,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

这里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土地需求者能够获得与供给者一样的市场信息。

这里的政府是指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集合、农村集体是指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合、土地需求者是指众多开发商的集合。

这里是一种卖方双头垄断现象。

不实行土地征用制度的情况下,两种所有权土地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共同作用,形成均衡E国和均衡E集。

此刻政府的利益空间为四边形O国-PE国-E 国-QE国。

农村集体的利益空间为四边形O集-PE集-E集-QE集。

见图1。

2.实行征地制度时的模型政府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其本质是政府进行的一场强制性购买,因此可以将这个过程定义为“强制性买方垄断市场”。

公共权力寻租行为成因及分析

公共权力寻租行为成因及分析

公共权力寻租成因危害及治理摘要:腐败是困扰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而公共权力寻租则是腐败主要形式和表现,因此,对公共权力寻租行为的分析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

本文通过对分析我国当前权力寻租产生的原因,并指出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危害,来指出对权力寻租行为的治理方法和解决途径。

关键词:权力寻租腐败公共特权权力寻租又称“权力设租”,指国家公务员以手中握有的行政权力作为筹码,向企业或个人出租权力,索取高额回扣,获得暴利。

[1] 它包括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以权谋色、以权谋房、以权谋车、索贿受贿。

在招工招干、升学就业、农转非、出国等问题上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等多种形式。

尤其在项目审批、土地批租、工程发包、减免税赋、进出口配额、银行贷款、外汇额度等领域最为猖獗。

权力寻租行为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地损害了政府形象,成为政府政治经济改革的重要阻力之一。

本文试从政治、经济、思想等多层分析权力寻租的成因、危害及遏制权力寻租的对策,从而为更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理论依据。

1.权力寻租的成因权力寻租的产生,必然存在两个前提,一是资源的稀缺;二是“经济人”的基本假设,即:每一个人都会理性地计算和衡量得失,只要具备条件,他就会努力地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先从资源的稀缺来分析权力寻租的原因。

寻租理论认为,在资源极度紧缺的时代,政府官员拥有分配资源的巨大决定权就拥有了重要的获利门路。

尤其当其责任机制很弱时,从事腐败活动的激励因素就会应运而生。

这种稀缺既可能是资源本身的紧张造成的,也可能是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布坎南指出的那样“政府的特许、配额、许可证、同意、特许权分配——这些密切相关的词的每一个部分意味着由政府造成的任意的或人为的稀缺。

”显然,在权力寻租中,资源的稀缺是由部分政府官员造成的任意的或人为的稀缺。

部分政府官员之所以能够造成任意的或者人为的稀缺,是因为政治、经济制度不完善。

最多的寻租行为产生于政府机构内部的人事权力。

政府预算管理中的“寻租”活动分析

政府预算管理中的“寻租”活动分析

政府预算管理中的“寻租”活动分析现代政府预算作为一种民众监督政府活动的制度,其所体现的政治色彩与政策倾向是相当明显的。

立宪政治的历史可以说就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历史。

在经济学的视野中,预算活动在作为政府调节社会经济活动手段的同时,也体现为预算资金使用者竞争有限预算资源的互动博弈过程。

在这一竞争过程中,由于各利益相关主体的信息分布存在着非对称性,使得预算管理活动中诱发某种形式的“设租”与“寻租”行为成为了可能。

通过对预算管理中的“租金”价值加以适当的界定,分析预算管理寻租活动的运行机制与特征表现,比较不同机制设计与制度安排下抑制寻租行为的路径选择,提高公共预算资源的配置效率,自然也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预算管理“租金”含义的界定通常意义上,政府预算反映了一定时期内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将预算管理这种政府配置公共资源与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与国内学界往往视同于“腐败”的寻租活动联系起来,似乎是有些难以接受的。

其实,腐败与寻租之间存在着诸多区别,我们对政府预算管理寻租行为的分析,也主要就其中合法性的寻租活动加以考察。

租金,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学范畴,最初是专指地租而言的。

近代以来,其概念不断拓宽,往往泛指各种生产要素的租金,即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款项中超过在其他可选择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最大款项的那部分收入,也就是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

寻租经济学中,租金进一步被用来表示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预导致垄断而形成的超额利润或价差收入。

就预算过程中的寻租活动而言,其租金的表现形式则显得相对隐蔽与复杂。

由于预算资金使用者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与收益衡量具有相对模糊性,各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往往与公共利益相互叠加而难以区分。

按照传统财政学的分析范式,或许难以准确揭示预算活动中的租金价值。

然而,在具体实践和常识层面上,预算管理中的寻租活动确实存在。

正如公共选择理论所指出的,来自政府预算的资金流量是一笔被搜寻的奖金,能够从中获益并决定这项资金流量分配的人明白这个事实,因而展开寻租活动。

公共管理过程中权力寻租行为及其对策

公共管理过程中权力寻租行为及其对策

公共管理过程中权力寻租行为及其对策作者:霍雨慧来源:《管理观察》2009年第33期摘要:我国的权力寻租现象是伴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而愈演愈烈,一些政府的官员或企业的高层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达到寻求或维护其既得利益目的。

笔者浅要分析我国权力寻租行为的特征,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权力寻租腐败高薪养廉一、寻租行为的理论解释寻租就是追求直接的非生产性利润,把它引申到政治学,则指一切利用行政权力干涉市场经济生活造成差价收入,即产生租金,而利益集团或个人则通过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得租金,大发横财的行为。

寻租活动产生的条件是存在限制市场进入或市场竞争的制度或政策。

市场主体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会遇到种种困难,因而他们会转而进行寻租活动,期待获得更多的额外收益。

通常这类寻租活动会采用阻碍生产要素在各个产业中的自由流动、自由竞争的方法来维护或攫取既得利益。

寻租活动通常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市场主体的寻租活动。

这种类型的寻租活动是由市场主体通过游说、行贿等手段,从而获得相对优势,达到维护或攫取利益的目的。

(2)政府官员的的设租活动。

此种类型的寻租活动一般由某掌握行政或经济干预权的官员,积极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设租活动,以期寻租进而谋取私利。

(3)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寻租活动。

这种类型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合法违法行为”,政府或政府部门通过实施某些政策,如进口配额规定等,控制竞争,扩大供求差额,并把全部或部分这种租金转化为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

二、我国的权力寻租行为(一)我国权力寻租现象发展的三个阶段权力寻租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经济活动,是一种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负面产物,它并非人类社会与生具有的,也必将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而逐渐消失。

到目前为止,它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寻租活动: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国民经济面临着物质极度缺乏的时代就决定了我国必须实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当时重要的特征就是商品都由国家统一定价,消费者必须凭票购买。

政府规制过程中的寻租行为探析

政府规制过程中的寻租行为探析
现。
【 键 词】 制 ; 租 ; 租 ; 型 关 规 寻 设 转 【 中图 分 类 号】 2 4 【 献 标 识 码】 F 2 文 A [ 编 号】 0 3 7 6 (0 0 0 — 03 0 文章 1 0— 42 2 1 )2 0 9 — 5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对 寻 租 理 论 的 基 本 认 识
但“ 寻租 ” 这一 用语 是 由克鲁 格在 《 租社 会 的政治 经济 学》 寻 一文 中正 式 提 出 , 即寻租 是 “ 种利 那 用 资源通 过政 治过 程获 得特 权 , 从而 构成 对他 人 的伤 害 , 理 由说对 他人 损 害大 于 租金 获得 者 收益 有
的行 为”] 。克 鲁格 主要把 寻租 理论 用于 国际 贸易理论 研究 。应该 指 出的是 , [- 2 8 寻租 活动将 经济 人追 求利 益最 大化 的活 动分 为两 大类 , 一类 活 动是 生产 性活 动 ( 或称 寻利 活动 )( 类 活 动是 寻 租活 动 。 , 通过 这种划 分 方式 , 寻租 理论 揭示 出寻租 活动 的危 害性 。寻 租理 论最 初被 引入 我 国 , 主要 用 来解 释 价差 、 汇差 、 以权谋 私等 双轨制 带来 的腐败 问题 。随着我 国政府 规制 体制 的建立 和发 展 , 由于规制 者 可能存 在设 租行为 和被规 制者 的寻 租行 为 , 而必须要 考 虑寻租 理论 所表 现 出的基本 规律 。寻租 理 从 论 告诉 我们 , 争并 非总 是好 事 。除 了竞争 本身 带来 的诸 如两 极分 化 等缺 陷之 外 , 生产 性竞 争 活 竞 非 动 可能 也会 带来 问题 , 特别 是 在我 国 以市场 经济 为基 础 的规制 重构 过 程 中 , 由于规 制 者具 有较 大 的

试论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权力寻租”的防范——以西安城郊征地农

试论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权力寻租”的防范——以西安城郊征地农

因, 进 而提 出防范对策: 提升政 府执政 能力 , 完善公共政策 ; 加强教育 学习, 提升公务 员能力素质; 完善 责任 追究制度 , 加强制度约束。为进一 步加 强基层政府 能力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 关 键 词 】 基 层政 府 ; 政 策执 行 ; 权 力 寻祖 ; 防 范对 策
政 策执 行是将 政策 目标 转化 为政 策现 实的 唯一途 径 , 政 策执 行 者通 过建 立组织 机构 , 运 用各种 政策 资源 , 采取解 释 、 宣传 、 实验 、 实
个 农 村 中有 2 3 个 农村 涉 及 到土 地征 用 和房 屋拆 迁 , 为 了积 极落 实 实 事 求是 的精 神 , 很少 深入 农 村 了解 实情 , 直接 以村 干 部上 报 的资
失地 农民 社会保 障政 策 , 西安市 制定 了 《 西安市 新征 地农 民养老 补 料 为准确 定养 老补 助金 发放对 象 , 有 些 乡镇干 部在这 一过 程中 对农 助 金管 理办 法 》 , 规 定对 辖 区年 满 6 o 周 岁 的男 性农 民 和年 满 5 5 周 民提 出其他 利 益要 求 , 这些 都 是干 部素 质不 高 、 缺 乏监 管 的所 导致
3 、 素 质不 高导致的 胡乱作 为 在 政策 的执 行过 程 中, 村委 会干 部为 了尽 快完成 任务 分派 小组
x镇 地处 西 安币城 郊结 合地 带 , 地 势平 坦 , 交 通便 利 , 随着 近年 长 收集 相关 资料 , 由于 农村较 为浓 厚的 邻里关 系 出现了 胡乱作 为 的 来经 济 的快 速 发展 和 城镇 化步 伐 不 断加 快 ,x镇 形 成 了以 物流 产 现 象 , 有 些 非 农业 户 口的村 民被 确 定 为发 放对 象 , 有 些 与村 干 部有 业 为 先导 、 相 关配 套产 业为 核心 的产 业 格局 , 在这 个过 程 中辖 区 2 9 纠 纷 或矛 盾 的村 民被 故意 遗 漏 。包 村 干部 在 政策 执行 过 程中 缺乏

公共投资项目中的寻租行为分析

公共投资项目中的寻租行为分析
警 系统是发 卡银行有 效进行信用卡 索措施 , 消除风 险损 失 , 且可 以适 而
业务风 险管理的重要 手段 。各 发卡 当地对其减免费用 。
银行建立 一套健 全、完善 的风 险预
( ) 七 规范竞争行为。 在信用卡风
警系统 , 加大 对持卡人 的监测力度 , 险 防控 方 面 , 行 同业 公 会 应 主 动采 银 避 除 了 实 时 监 督 持卡 人 的交 易 行 为 取措施 , 免风 险。应对各发卡银行
此 外 , 对 于 恶 意 透 支 等 信 用 卡 违 法 员, 有效地遏制不 良透支行 为。在催

但是, 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着严重的寻
租行为, 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阻碍经济的 发展, 减缓市场化的进程, 造成集体腐败等

系列负面 影响. 但是, 这些寻租行为 在促
进 治进步和民主意识的觉醒,为采购制 政 度的制定提供信息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 本文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政府采 购电子信息化、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管 理体系等三个方面,分析如何遏制政府采 购中寻租行为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 政府采购; 电子信息化; 产权
征 ,对 持卡人 的信 用及用卡情况 进 应对 发卡银 行的信用卡业 务进行 定
规 行 强化监 测 ,并 且要对持卡人加 强 期 或 不 定 期 的监 督 检市场经济转轨的
过程中, 在这一过程中, 渐进的经济体制改 革方式一方面使得整个社会避免了激烈的 动荡,但另一方面也为腐败寻租活动提供
关系; 寻租
中图分类号:B 文献标识码 : F1 ^
行为者应给予严惩 , 提高违约成本。
收工作 中, 应做仔细 的分析 , 把合理
( ) 四 建立 先进 、 效 的风 险预 透支和恶意透支严格进行 区分 , 有 针对 警 系统 。建 立先进 的信用卡风 险预 拖欠最低还款额的客户 , 必须实施追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分析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分析

第6卷第3期2006年9月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Kun m 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 ogy Vol 16,No 13Sep 12006收稿日期:2005-07-19第一作者简介:马建仙(1953-),女(回族),云南昆明人,政工师,主要研究方向:党政管理.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分析马建仙1,杨 靖2(1.昆明理工大学校办,云南昆明650093;2.昆明理工大学档案馆,云南昆明650093)摘 要:通过对寻租理论的分析揭示了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政府的寻租行为导致了公共政策的低效,社会资源的浪费,论述了如何防范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寻租行为。

关键词:寻租;公共政策;政府创租中图分类号:F81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254(2006)02-0060-05Ana lysis of the Ren t Seek i n g Behav i or i n M ak i n g Publi c Poli c i esM A J ian -xian,Y AN G J ing(1.University School,Kun m 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Technol ogy,Kun m ing,Yunnan 650093;2.A rchive D ivisi on,Kun m 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Technol ogy,Kun m ing,Yunnan 650093,China )Abstract:The p r oble m s existing in making public policies are uncovered thr ough analyzing the rent seeking theory .The rent seeking behavi or of the government results in the l ow efficiency of public policies and the waste of s ocial res ources .How t o p revent the rent seeking behavi or in making public policies is als o discussed .Key words:rent seeking;public policy;governmental rent seeking 寻租的概念是由克鲁格1974年在探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形成原因的论文《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首次提出来,他的观点类似于图洛克的观点,但发展了图洛克的观点,并在经验上估算了配额所造成的损失。

公共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寻租行为及其影响分析

公共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寻租行为及其影响分析
寻利有 困难 , 转而进行 寻租 活动 , 取得额外的收益。
P 一P, P —P 也 对寻租行 为采取相 应的监 督措施 , 但是政府 的监督 行为却 没有 收到应 有 的效 用 时, 么在 那 这种情况下政府 、 目主 管部 门 、 目实施 者他 们三方 的效 用分 项 项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项 目实施 者将会 以高于市场 价的价 维护既得 的经济利 益或 是对既 得利益 进行再 分配 。寻租产 生 的 监督措施 , 政府 、 目主管部门 、 目实施者三方 的效用 分别为 项 项 条件是存在 限制 市场进 入或市 场竞争 的制 度或政 策。它往 往 与 格获得项 目, 政府干预 的特权有关 。在政府干预 的条件 下 , 利的企业 家发现 寻
公共工程 , 是指政府为 了公众利 益直接或间接 投资兴 建的非 得该项 目寻租人 需要 支付 给代理 人一 定 的费用 , 也就是 寻租 成 经营性基础设 施建 设项 目、 境保 护项 目和社 会公 益性 建设 项 本 , 环 将其记为 C ) 。3 政府 监督假 设 : 政府 对寻 租行 为可 以采取 两 即进行监督和不进行监督 。假设 政府对 寻租行为采 取监 目, 它不 以盈 利为 目的 , 属非经营性项 目, 是为 了满 足 国家 或地 区 种行 动 ,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为社 会公 众提供 公益性 服务 , 以增 进社会 福 督措施 的概率 为 A, 是监 督不 一定 就能起 到预期 的作 用 , 但 如果监
博弈分析 , 研究三者之间的寻租行 为过 程 , 并针对其行为提 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关 键 词 : 共 工 程 项 目 , 租 , 弈 公 寻 博 中 图分 类号 :U 1 . T 721 文献标识码 : A
当前 , 我国对于公共 工程 的建设 力度 逐步加 大 , 其在 基础 时 , 尤 政府就需要支付更多 的投资 , 承包商也将 获得较 多的利润 , 会 设施建设方 面 的大型 项 目增多 , 些 项 目涉及 到建 筑 、 通 、 这 交 能 滋生寻租行为 ; P>P时 , 当 如果 P 大于项 目的成本 , 则存 在寻租 源、 通信 等多个方 面 , 与人民群众 1常生活联 系紧密 , 3 具有 广泛 的 的可能性 , 如果 P,、 , 于项 目的成本 , J 则承包 商会放 弃 中标 。2 寻 ) 社会影响 , 系到城市 或者 区域 的可持续发展 。 关 租成本假设 : 当寻租行为发生时 ( 假设其发生 的概率为 0 , 了获 )为

公租房运行中潜在寻租的博弈研究

公租房运行中潜在寻租的博弈研究

公租房运行中潜在寻租的博弈研究“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地将进行大规模的公租房建设,但现阶段公租房制度上的一些缺陷以及逐利空间的存在使得在公租房运行中将可能出现寻租现象。

本文通过引入博弈模型从数学的角度对公租房潜在的寻租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找出了其内在的经济动因,并在模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标签公租房;潜在寻租;监督寻租;博弈;激励机制一、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不断增多,住房困难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此一些城市先后推出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模式。

然而据有关调查,经济适用房投入运营后很多被用作商业经营,出租率高达48%。

廉租房以其低廉的租金吸引了大批民众争相承租,也出现了严重的转租现象。

各地保障房运行中,监管部门和申请人利益驱使,暗箱操作,频频出现寻租现象,使得这些住房保障模式所取得的效果并非十分理想。

公租房作为一种新型住房保障模式应运而生,但目前各地公租房的监管主体单一,且缺乏约束机制对监管部门自身进行监督。

这些制度空白为监管人员和申请人暗箱操作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可能导致寻租现象的发生。

为了尽量避免公租房项目出现配租不公现象,在此对公租房潜在的寻租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完善相应的制度以达到防范的目的。

二、公租房运行中潜在的寻租行为寻租是指人们借助政府保护进行财富转移造成资源浪费的活动或者为了取得许可证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从根本上与劳动和公平原则相违背,是腐败、社会不公之源。

保障房由于存在巨大的逐利空间,政府职能部门高度集权、暗箱操作,寻租便是惯用的手段。

而公租房运行中潜在的寻租行为主要表现如下:(1)审核寻租。

香港地区对公屋申请人的申请审核极为严格,不仅要求租户满足最基本的申请条件,而且对申请人必须申报的资产作了十分详细的规定,包括:可转让的车牌、房产、车辆、投资类别的资产等多项内容。

而目前我国各地公租房申请大都只呈交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的寻租现象

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的寻租现象

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的寻租现象政府预算编制管理是指政府在制定预算时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其中包括预算编制、预算解释和预算执行等方面。

预算编制是指政府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规定,把各部门和机构及项目向预算管理部门报上去,供中央或地方政府审议的一项活动。

预算编制管理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寻租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对政府预算编制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寻租现象的定义及表现形式寻租现象是指个人或组织为追求私人利益,通过影响和干预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等方式从政府这一预算编制管理过程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在政府预算编制管理中,寻租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财政拨款分配不公财政拨款分配不公是指政府在预算编制中,部分项目的拨款比例存在偏向或不合理的情况。

这些不合理的拨款比例多是由于政府相关部门被个别企业或个人所控制,导致这些企业或个人获得了更加优厚的财政资金,而其他部门则得不到合适的拨款。

财政资金的动用及利用不当政府连年中途调整预算安排,特别是“三公经费”比例不断攀升。

这些预算的安排与财政资金的实际使用有差距,使得预算出现空转。

另外,政府预算编制管理过程中,还存在部分官员为个人或单位谋取利益的情况。

比如,借助掌握权力的机会,将政府资金流入到私人账户,或将资金流向不透明、低效甚至是非法的项目。

压缩公共支出,停滞公共服务政府在编制预算时,在分配财政预算时,由于各部门、各机构间的竞争和协调不力等原因,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财政压缩现象。

这种情况会导致一些公共服务停滞和缩减,而一些相似的项目则可能得到过高的预算支持。

寻租现象带来的影响政府预算编制管理的寻租现象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

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降低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和效率寻租现象的存在,会让政府预算编制管理过程出现财政透明度降低、预算执行效率下降等问题,从而损害了公共财政管理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损害公共服务和社会体系的稳定性政府预算编制管理的寻租现象导致公共服务停滞、缩减和低效,从而危及社会体系稳定性,甚至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公共权力寻租行为分析

公共权力寻租行为分析

[收稿日期]2008-05-07[作者简介]田 芳(1981~),女,河南省漯河市委党校,助教。

公共权力寻租行为分析田 芳(河南省漯河市委党校,河南漯河462000) [摘 要]权力寻租是源于公共权力对稀少资源的配置、民众与政府委托代理关系的薄弱及公共权力之抽象性,可以通过加强监督、开放公权力、科学的制约机制、减少政府干预和建立租金消散机制等方式予以抑制。

[关键词]公共权力 寻租 委托—代理 政府[中图分类号]D 63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473(2008)12-0023-03一、公共权力寻租的内涵及表现(一)公共权力分析公共权力表现为一定社会政治组织及其代表者所具有的影响和支配他人的一种强制性力量。

社会利益经过公共权力的分配分成了公益和私益,人们行为的领域分成了公域和私域,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分成了公法和私法;自然的公正被分配的公正所取代。

公共权力的出现是人类发展合规律性的产物;同时,它又是人类行为理性化、合目的性的产物。

它表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公共权力具有人民性、相对性。

公共权力必须受到人民权利的制约;公共权力总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存在的、在一定社会层面上成立的,一个能调整任何社会方面的权力不复存在,它要受制于社会领域的范围。

2.公共权力具有支配性。

权力的支配性使得权力具有了相对人不得不服从的性质,也使得权力具有滥用的可能性。

权力的支配性是不可缺少的,这种不可缺少的属性又使对权力的法律控制成为必须。

3.公共权力具有权威性。

没有权威性就没有权力。

权力权威性的来源主要是两个,一是权力运作的规则性,二是权力运作的公开性。

公开是权力的必然属性与基本要求。

4.公共权力具有稀缺性。

直接行使政府公共权力的只能是部分人,存在着公共职位公众所有与部分人代理的矛盾,从而引发了公共权力的资源稀缺。

5.公共权力具有经营性。

由于公共权力可以作为一种手段由其行使者对权力的接受者进行经营,使其发生一定的变化运动,从而实现对所掌握的资源的最优配置(二)公共权力寻租行为的内涵根据塔洛克的定义:寻租是指那种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从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塔洛克,1999)。

政府寻租行为分析及治理对策

政府寻租行为分析及治理对策
( ) 府 被 动 寻 租 二 政
主要指利 益集 团或者个 人利 用 自身 的权势 迫使政 府制 定 对 自己有利 的政 策或做 出有利 于 自己的裁定 , 进而获得经济 租 金。政府被动寻 租中 , 政府 或者部分官员 已经 成为利益集 团或 个人 的谋利工具 。典 型的例子就是特许 权 , 许权 泛指在政府 特 保护下利益 集 团或个人 获得 的法 规 以外 带给他 们特殊 利益 的 各种权利 , 比如 行业垄 断经 营 , 方保 护经 营和生产销 售特许 地 权等, 这种特权 通常会 打击利益 集 团竞 争对手 , 阻碍市场 机制

主要指政府 官员 由于 自身 知识 和能力 的限制 , 在制定政 策 法规时 , 没有考虑 到可能会给某些利 益集 团或者个人带来 的获 利机会 , 主要包括 以下 两种情况 : 首先 , 这种给某些利益集 团或 者个人带来获利 机会 的结果是该 政策的副产 品 ,换句话说 , 该 结果不是政 策制定 者期望 的 ; 其次 , 中获利 的集 团或个人并 从 没有主动影 响政 策制定者 , 而是利用政策 自身的漏洞谋利 。典 型 的例子 就是价格 管制 , 政府 对某种 商 品施 行价格 管制 , 会 就 使受 管制的资源 出现人为短缺 , 必然会产生 大量经济租金 。利 益集团和个人会 利用制度漏洞尽可 能的分享经济租金 , 达到 自 身利益最大化 。
有效 运行 。 ( ) 府 主 动 创 租 三 政 主 要 指 政 府 官 员 利 用 手 中 掌 握 的 权 力 为 自身 谋 取 私 利 的 行 为。按 照经济学“ 理性经济人 ” 假设 , 社会 中的每个群体或个 人都是追求 自身利 益最 大化 的。由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 由政 政 府寻 租行 为 的表 现及 危 害 而这些 官员都有 自己的经济利 益 , 在缺乏 足够 自寻租理论 提出后 , 国内外不少 学者就 注意 到 , 府在 寻 府 官员来执行 , 政 监管 的情 况下 , 政府 官员为 了谋求 自己的私利 主动 “ 创租 ” 的现 租 行 为 中未必 扮 演一 个 被 动或 被 利用 的角 色 。麦 克切 斯 内 象就再所难免 。 这种形 式是 最常见也是危害最大 的政府寻租行 ( c hse ,9 8 更 是 提 出 了 “ M C en y 18 ) 政治 创 租 (ot Mrn c ao ) plc tr tn” i i e e i 因为他 不仅损 害 了政 府的公 共形象 , 对经 济造成极 大的 还 和 “ 租 (e tx at n ” 抽 rn t c o ) 的概 念 。 认 为 , 租 是 指 政府 官 员 利 为 , er i 他 创 危 害 , 且 容 易促 使 不 法 利 益 集 团 或个 人 与政 府 官 员形 成 官 商 而 用 行 政 干 预 的手 段 来 增 加 私 人 企 业 的 利 润 , 为 地 创 造 经 济 租 人 在 金 , 而诱 使 企 业 向其 “ 贡 ” 为 得 到 这 种 经 济 租 金 的条 件 ; 勾 结 的局 面 。 典 型 的例 子 就 是 公 共 投 资 与公 共 支 出活 动 , 实 从 进 作 政 抽 租 是 指 政 府 官 员 故 意 提 出某 项 会 使 私 人 企 业 利 益 受 损 的政 际操作过 程中 , 府官员通过 暗箱操作 等手法使某些不 具备技 策作为威胁 ,以此迫使企业割舍一 部分 既得利益与政 客分 享 。 术 能 力要 求 的单 位 获 得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的机 会 进 而 获 取 经 济 租 造 本文根据政府 寻租行 为的动机将其 分为无意创租 、 被动 寻租 和 金 , 成 效 率 损 失 和 资 金 流 失 。 由上 述 分 析 可 知 , 府 寻 租 行 为 主 要 有 以下 几 个 特 点 : 政 一 主动创租三种类型 :

公共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寻租行为及其治理

公共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寻租行为及其治理

公共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寻租行为及其治理内容摘要: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分配中种种乱象的成因之一是相关利益主体寻租行为所致。

从理论上分析各利益主体寻租行为及其相互影响,有助于从更深层次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治理之策。

关键词:公共保障性住房分配寻租行为治理我国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低的现实决定了不可能实行普惠制保障模式,可用于住房保障的资源数量极其有限,保障性住房市场也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

那么,如何科学高效地将有限住房保障资源配置给迫切需要的贫困群体,不仅关系到住房保障资源充分利用,而且还关乎到住房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以及社会公平。

目前,我国住房保障分配理论研究明显落后于住房保障实践,还不能有效指导当前的实践工作。

关于住房保障分配的最新研究成果有:魏丽艳(2012)认为,在逐步完善准入分配制度的同时,健全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的退出机制,在“入口”和“出口”两个环节加强管理,履行地方政府责任,最终实现制度创新与社会公平理论的有机结合。

戚瑞双(2012)通过对北京市现有保障性住房及其退出机制的梳理,提出了建立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保障性住房监管体系与退出条件。

蔡玉峰(2009)从政府住房保障是一种有限行为、政府保障对象有特定的群体、政府保障的动态特征以及廉租房保障实施的可持续性几方面探讨了廉租房合理退出的必然性,分析了廉租房住户难以退出的原因以及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形成。

吴迪等(2011)对保障性住房违规出租问题的成因进行了探究,构建了违规发生路径模型,指出市场利差是发生违规的源动力,同时运用合作博弈模型对该问题的管理制约因素进行了推导,指出了在政策中增补对违规承租者的违规惩罚将更有助于遏制违规出租现象。

上述研究都遵循着相同的范式:在指出当前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问题基础上,分析成因并研究对策,而且研究也不够深入,因此,它们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有限。

保障性住房分配中主要涉及到三个利益主体: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保障房现使用者和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房申请者,它们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追求效用最大化,都是保障性住房分配中租金的追逐者。

地方政府在公共决策中的寻租行为成因分析

地方政府在公共决策中的寻租行为成因分析

地方政府在公共决策中的寻租行为成因分析摘要:社会转型期内,地方政府在公共决策中的寻租行为时有发生,导致公共决策偏离公共性,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基础,对个人、政府以及社会都带来相应的负面影响。

文章通过对权力导向因素、制度因素以及利益驱动因素的分析,找出地方政府在公共决策中寻租行为的成因,并提出抑制寻租行为的治理路径。

关键词:地方政府;公共决策;寻租行为中图分类号:D62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583103011307公共决策是公共管理的首要环节,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政府善治意义重大。

地方政府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众有着直接、广泛、密切的联系,其公共决策质量对有效贯彻中央政府大政方针,实现当地社会稳定和保证经济、社会文化等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其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地方政府在公共决策中的寻租行为时有发生,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基础,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忧虑。

因此,深入了解地方政府公共决策中寻租行为的原因,探索克服和抑制该寻租行为的对策与措施,是当前中国政府治理中面临的一个突出而紧迫的课题。

一、寻租及其在地方公共决策中的表现形态寻租的概念寻租理论的研究主要有公共选择学派、国际贸易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等三大学派,其中以塔洛克和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集中分析了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

而对于“寻租”的定义则多种多样,在公共选择学派内部对其定义也不完全统一。

塔洛克、布坎南、托利森认为“是指对个人通过政府庇护为寻求财富转移所作的浪费资源的行为的描述”[1]。

塔洛克将寻租定义为“那种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从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2],布坎南将寻租定义为“是在某种制度环境下的经济行为,在这种制度下,个人价值最大化的努力所造成的不是社会剩余而是社会浪费”。

虽然定义不一,但是公共选择学派在对寻租的定义中表现出了共性:通过权力实现对利益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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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卷第3期2006年9月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Kun m 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 ogy Vol 16,No 13Sep 12006收稿日期:2005-07-19第一作者简介:马建仙(1953-),女(回族),云南昆明人,政工师,主要研究方向:党政管理.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分析马建仙1,杨 靖2(1.昆明理工大学校办,云南昆明650093;2.昆明理工大学档案馆,云南昆明650093)摘 要:通过对寻租理论的分析揭示了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政府的寻租行为导致了公共政策的低效,社会资源的浪费,论述了如何防范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寻租行为。

关键词:寻租;公共政策;政府创租中图分类号:F81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254(2006)02-0060-05Ana lysis of the Ren t Seek i n g Behav i or i n M ak i n g Publi c Poli c i esM A J ian -xian,Y AN G J ing(1.University School,Kun m 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Technol ogy,Kun m ing,Yunnan 650093;2.A rchive D ivisi on,Kun m 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Technol ogy,Kun m ing,Yunnan 650093,China )Abstract:The p r oble m s existing in making public policies are uncovered thr ough analyzing the rent seeking theory .The rent seeking behavi or of the government results in the l ow efficiency of public policies and the waste of s ocial res ources .How t o p revent the rent seeking behavi or in making public policies is als o discussed .Key words:rent seeking;public policy;governmental rent seeking 寻租的概念是由克鲁格1974年在探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形成原因的论文《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首次提出来,他的观点类似于图洛克的观点,但发展了图洛克的观点,并在经验上估算了配额所造成的损失。

该文认为,人们竞相争夺进口权,从而获取进口垄断权的租金,这种竞争活动对社会是一个损失,必须纳入分析。

该论文使克鲁格成为寻租理论的鼻祖之一,也使其成为寻租理论国际贸易学派的创始人。

后来这些观点有进一步的发展。

如巴格瓦蒂(J.Bahag wa 2ti )于1982年提出了“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D irectly Unp r oductive Pr ofit 2seeking Activities,简称DUP )”,它不仅包括在政府干预条件下的寻租活动,而且还包括寻求政府干预的活动。

寻租理论的分析,其初衷是要揭示存在寻租活动的情况下,有多少社会资源被运用于非生产性的寻租活动,从而浪费了多少资源,导致了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但其更重要的意义是要说明,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往往存在寻租行为,导致社会资源的无效浪费,因而这样的政府行为在经济上是不值得的。

一、公共政策的概念公共政策是政府为解决公共问题,对政府目标和手段的选择及其相互转换的过程,即利益调整的政治过程和技术过程,表现为法令、措施条例、计划、方案、规划或项目等。

1.公共政策是公共选择的结果。

公共政策的基本功能是利益关系的调整。

对公共政策的选择必然是在利益冲突条件下的公共选择,即政府与利益集团、利益集团与利益集团之间的一个政治交易过程。

由于各利益集团与政府的讨价还价的能力不同,在任何时候,公共政策都反映占支配地位的利益集团的利益。

2.公共政策是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正式的制度安排。

公共物品有两个重要特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作为公共物品的公共政策是无形的,它是人的观念的体现及在既定利益格局下的公共选择,需要公共强权加以贯彻实施。

国家是公共政策的法定制定者,因此公共政策具有合法性、权威性,作为公共政策的非排他性也意味着强制性。

3.公共政策的本质是关于规定个体和集体选择的制度安排的结构。

出现制度非结构均衡时,人们就会需要新的制度安排,如果利用国家,就产生了公共政策的选择问题。

公共政策有两个中心概念:(1)决定社会可接受的制度安排(所有权结构);(2)寻找自我决策(向市场那样)与集体决策之间的界限,即协调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作为那只看不见的手。

因此,公共政策作为国家调整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一种手段,是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的。

二、寻租及寻租问题寻租既然是人们花费稀缺资源对既得经济利益追求纯粹转移,就不仅会产生社会成本,而且会给社会带来不良的负效应。

我国在转轨时期出现的寻租行为,带来了许多社会经济问题。

首先,寻租主体的寻租行为挤占了纯经济性质的市场主体正常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破坏并瓦解了市场公平交易的秩序,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健康的经济秩序的完善,最终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其次,寻租保护了一批生产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他们仍有可能通过非生产性的寻租活动来代替生产性的寻利活动而使其利益有所增进。

这显然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

再次,寻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社会资源价值的消耗,引起国家资金的流失和国家收入的减少,最终导致经济效率的下降,生产成本的上升,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最后,寻租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由寻租引起的政府官员的腐败是触目惊心的,对社会风气的危害是深层长久的。

寻租行为广义上是指人类社会中非生产性的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或者说是指那种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或是对既得利益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狭义的寻租活动指现代社会中最多见的非生产性追求利益行为,是利用行政法律手段来阻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自由流动、自由竞争的办法来维护或攫取既得利益。

非生产性经济活动,是指那种涉及到钱与权交易的活动,即个人或利益集团为了牟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官员施展影响的活动。

布坎南将人们从互相交换中各自获益的经济概念应用于政治决策领域,认为租是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人的经济人本性及效用最大化表现在经济交换中是寻利,表现在政治交易中是寻租。

但结果是不同的,在有秩序的市场结构中,寻利会造成外部经济,这就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

可是在直接政治分配几乎混乱的状态下,寻租所产生的非故意结果可能是“坏”的,即外部不经济。

有人也称此为“看得见的脚”,租与寻租直接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活动范围和区域有关,即同公共政策有关,二者关系为:1.租是政府干预也就是公共政策作为的结果。

租的形成源于政府对自由市场经济的政策干预,如果政府行动主要限于(即使不是全部限于)保护个人权利、人身和财产并实施自愿议订的私人合同,那么市场过程就支配经济行为,租将因竞争性的进入而消失,但是,如果政府行为大大超过规定的限度,如果政府逐渐干预市场调节过程,那么租下降或消失的趋势就会抵消,并可能完全停止。

2.寻租活动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公共政策意味着由政府造成的任意或人为的稀缺,这种稀缺意味着租赁的出现,也意味着寻租活动的启端,正如阿尔钦所说:“……在本质上,经济学是对稀缺资源产权的研究,……一个社会中稀缺资源的配置就是对使用资源权利的安排,……经济中的问题,或价格如何决定的问题,实质上是产权应如何界定与交换以及应采取怎样的形式的问题。

国家对合法使用强制手段具有垄断权的独特地位,决定了国家在制度变迁中是一种重要的制定创新的组织。

表现为一系列公共政策的输出,于是寻租就成为竞相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行为竭力改变法律规定的权利的过程。

”人们或者去获得关于人为稀缺机会的权利的最初分配,或者当最初的持有者被取消地位时获得取代地位,获得的租金仅反映价值的转移以及在此过程中价值的纯粹的损失,寻租没有生产出任何纯粹价值。

3.利益集团建立寻租的需要。

因为控制着国家巨大的价值,人们一旦组成特殊的利益集团就能增进其利益。

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而寻租的途径有三:(1)进行疏通活动;(2)直接进・16・第3期 马建仙,杨 靖: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分析入政治,以便能够取得决策权;(3)制定关于进入或退出受影响的活动的计划,因为政府有权制定政策对市场的一系列行为进行干预和调节,因而利益集团为追求更大的额外收益,必然要尽量使公共政策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发展。

寻租往往与政府干预的特权有关,因为政府有权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对市场进行干预或调节。

在市场竞争条件下,资源由市场竞争实现配置,会动态的实现帕累托最优。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家通过不断创新来寻找、创造新的利润点,如果政府介入市场,用权力配置资源,其结果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额外收益点,即导致利益集团的寻租活动和政府的权力寻租。

4.权力寻租,又称政府创租。

政府创租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它由政府命令和法律等公共政策来实现。

政府各级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避开各种控制、法规、审查,从而达到寻求或维护既得利益的一种活动。

一方面政府官员行使各种政府行为,即制定公共政策对资源进行调控,此为权力;另一方面,政府官员本身又是经济角度的人,如果在客观上缺乏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而在主观上政府官员缺乏职业道德和崇高的社会责任心,就很容易导致权力寻租。

寻租活动被称为人类社会的“负和博弈”,即一场就社会整体而言损失大于利益的竞赛。

它不但造成寻租行为本身的资源非生产性消耗,而且还会导致效率扭曲,这种效率损失被称为“看得见的脚”踩住了“看不见的手”。

三、中国转型期的寻租模式中国的“寻租”现象是伴随着中国的经济体制转轨愈演愈烈的。

我国在由计划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采取的是渐进的改革方式,着眼于放权让利以改进各个层次的激励和效率。

渐进式改革的一个重要的伴随性特点(或阶段式特点)就是改革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寻租机会。

因为改革的内容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从未涉及的事物,没有多少经验可循,因而,我们大多采用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边改革边总结经验,这样就很容易在制定公共政策时造成寻租机会。

下面举例说明:1.政府无意创租。

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扭曲了产品和要素的价格,这时任何部门和企业只要获得了低价格的资金、外汇、物资,就意味着在生产开始前就获得了利润,其利润量等于资源市场价格与计划价格之差额与其数量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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