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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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社区内老年人和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人口比重与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当量成正相 关的关系,凡是低收入特殊人群越多的社区,所需要的社会救助服务越多,因为其服务当量的 增大,所需的社会救助设施也就越多,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也越多。因此,在制定配置标准和 社区规划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为社区的居住群体提供的相关服务及其服务当量,适当增加有 利于社区稳定的警务室、保障室和市民学校等类型的设施。
人口老龄化现状 日益加快的人口老龄化是上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但同时也带来了 社会保障压力增加、劳动力结构老化、传统养老方式发生变化等重要影响。 (一)老龄化程度不断提升,高龄化突出 (二)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空巢”、独居老人日益增多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成果及深度要求 规划图纸方面——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1:1000~1:2000) 标明公共服务设施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的建设 要求。 规划文本方面 明确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等级结构、布局、用地规模、服务半径、对配套设 施的建设方式规定进行说明。此外,严格控制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等级结构、用地 规模,如中小学、老年活动中心等。 规划说明书方面 阐明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等级、布局、用地规模、服务半径、对配套设施的 建设方式规定进行说明。此外,还应根据规划用地所处区位不同,说明对配套建设的 公建项目在配建要求上的区别,如老城与新区、居住区与工业区、商业区与一般地区 的不同要求。
(3)旅游服务型 本身或周围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其公共服务设施中旅游服务项目将占很大比例。 外地旅游者的需求在整体需求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这类主要研究的是外来者的公共服 务设施的需求。这些需求概括起来就是食、住、行、游、娱、购等,该类型城镇应加强 这些方面的服务功能。 (4)工业开发型 某些工业区城镇,特别是东部沿海大量的先发城镇,其工业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由于 工业的发展,人口的集聚,导致其公共服务项目必须配套发展;有点城镇工业人口比户籍 人口还要多,服务于工业人口已成为小城镇的主导功能。因此结合工业幵发的公共服务 设施需求将直接成为这类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研究的主要内容。 (5)历史文化名镇 国家级、省级等各级别的历史文化名镇其中其文物遗迹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此 产生的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也有所不同。这些城镇最重要的职责是要保护该镇的历史文 化风貌,使之不遭受各种破坏,包括形象破坏和实质破坏;另一方面,由历史文化景观旅 游吸引的旅游者是该镇需要重点利用的对象。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主要是围绕这两 项内容而形成。 (6)交通枢纽型 地处交通要塞,水陆交通便利,为货物集散枢纽的交通枢纽型城镇的外来途经人口很 多,人流量也很大,而且大多不是以其为终点的流动人口。因此在车站、码头、仓库等 地所需公共服务设施就要较其他城镇多些。针对人口的短时间驻留,调查其对公共服务
表1-1 国标中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注:设置规定源于国家 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规范》GB 50180—93 (修订 本),项目分类按本文提出的 标准。资料来源:《城市居 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93 ( 2002版)
北京《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上海《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南京《南京城市新建地区配套公共设施规划指引》 杭州《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 长沙《长沙市公共设施规划设计标准》 青岛《《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 重庆《重庆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东部地区小城镇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
2.中部地区小城镇
中部地区小城镇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目录
福利性社会服务设施是指面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设施,例如老年人 或残疾人活动站点等。
社会福利发展历程
1983 年,民政部提出“兴办社会福利事业要调动多方面的力量,广开门路,采取多种 渠道。国家可以办、社会团体可以办、工厂、机关可以办、街道可以办、家庭也可以 办。要依靠基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举办小型多样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由此, 传统的社会福利制度开始从封闭型向开放型、由国家包办的一元化向国家、社会、个 人共同兴办的多元化方向转变。 1995 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国家鼓励、扶持社会 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 育活动场所等设施”,还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逐步增加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兴办老年福利设施”。 2000 年,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 知》中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对社会福利事 业的投入,重点用在一些基础性、示范性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上,同时采用民办公助 的办法,将一部分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 这实际上已经指明了养老机构社会办应该成为我国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 福利社会化的基本发展方向。 2005 年 7 月底,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在山 东青岛市召开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启动会议。为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 动的开展,民政部当年确定了全国 60 个试点单位,其中城市市辖区(县级市)48 个, 福利机构12个。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控规层面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了设施的分类、 分级、布局、用地规模、服务半径、建设方式以及不同区位上设施的配建要求。
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提出在城乡规划中将乡和村作为区别于城市和镇的 区域进行定位。 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两类: ①城市公共设施,即城市级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 机构和设施; ②城市配置服务设施,即与居住人口规模对应的配置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 二者均以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且设施的类别基本相同,但在等级上有所差异。国 家对城市公共设施并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只是以行业或部门为主线,由国家、省、市 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涉及范围广且数量多,对指导规划与建设的操作性较差; 而对于配置服务设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包含了居住区公 建设施分级配置标准。 国内对于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研究较少,近年来仅有少量关于小城镇公共 服务设施规划、供给模式、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配置、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 置等方面的研究,其中关于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研究目前仅有南京等地在 进行初步探索,还没有比较完备的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体系。
2.按自身结构进行需求分析 (1)小城镇体系 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某一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依据相邻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 类型、项目和规模及福射范围等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利用条件作适当调整。为了集约充 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大型和服务面很广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由整个区域统一考虑, 不需城镇单独设置,因此城镇应在整个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基础上再对自身公共 服务设施进行取舍。与城镇密切相关、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虽然必不可少,但并不 是都需要设置,这与该设施的服务半径以及可共享程度有关。比如专业市场、高级中学、 社会福利院、火葬场等,可以充分利用周围城市、城镇已有的公共服务设施。 (2)小城镇本级 依据城镇的外部职能定位以及对内服务功能得出相应的需求内容。镇级公共服务 设施依据镇区人口外,尚应根据不同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特点,适当考虑服务相关的腹 地人口。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不仅仅是体现了该镇区人口的需求,还应照顾其福射 地区的人口需要。县城镇已经在城镇体系中被定为重点城镇或中心镇的小城镇更应如 此。依据小城镇实际需求配置,并应与规划期小城镇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不考虑 实际需求能力盲目建设,超越小城镇自身的经济实力。此外,暂住人口也是小城镇在公 共服务设施配置时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因为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应该根据暂住人口对公共 服务设施需求量的影响而做出相应的调整。
1.人口 1 一2万的城镇 人口 1—2万的小城镇人口情况
人口 1—2万的小城镇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
人口 1—2万的案例小城镇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
2.人口 2—5万的城镇
人口 2—5万的小城镇人口情况
Baidu Nhomakorabea
人口 2—5万的案例小城镇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
人口 2—5万的案例小城镇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考虑的因素 小城镇性质及规模 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应根据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需求的小 城镇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别、项目数量和规模,并且应根据小城镇的不同职能、 不同主导产业和不同人口城府的不同需求有所取舍、有所侧重。 人口及环境因素 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制定的人口依据,应为与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相关的 服务范围人口;镇级公共服务设施依据镇区人口外,尚应根据不同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 特点,适当考虑服务相关的腹地人口;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制定除了依据上述 人口因素外,还应依据相邻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项目和规模及辐射服务范围等相 关公共服务设施利用条件作适当调整。 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还应该考虑相关暂住人口的因素,并应根据 各种类型暂住人口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量和需求强度,对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做 出相应调整。
同年 11 月,民政部又下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广泛 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参与福利事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服务,进一步明确 和重申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可以看出,社会福 利社会化的工作重点是加快推进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进程。
2006 年 2 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等九部委 签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要求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 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 补充的服务体系。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 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 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小城镇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 1.按城镇总体定位进行需求分析 (1)中心职能型 这是我国各地小城镇普遍都具有的功能,因此其公共服务需求大致都来自社会对包 括经济、政治、文化服务等在内的多方面功能需求;而且这些需求在各地没有内容上多 少的区别,只有功能上强弱的区别。发达地区的需求可能更丰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需 求相对来说简单一些,形式上大抵都是一致的。这些城镇一般分为县城镇、中心镇和一 般镇。目前,我国城镇经济发展呈现梯度推进形态,即东部地区城镇最发达,中部地区次 之,西部地区更次之。因此,可将三种地区中心职能型城镇的公共设施需求分别研究。 (2)大城市近郊小城镇 这种类型的公共服务设施不仅要充分考虑其作为城乡纽带的作用,还要体现和母城 的统筹关系;一些基本生活需求需要在小城镇解决,而大量的更优质服务的需求可能还 要依托城市。此类小城镇也包括各式各样复杂的类型,有功能单一型、半独立型以及完 全独立型等,不同类型的此类小城镇有不同的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但不论单一型、半独 立型还是完全独立型都脱不了和母城的关系,或多或少的都须依托母城。
3.人口 5万以上的城镇
人口 5万以上的案例小城镇人口情况
人口 5万以上的案例小城镇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
人口 5万以上的案例小城镇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
1.东部地区小城镇
东部地区小城镇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
此外,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不一致,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也存 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因此,本研究又根据 所处的地域不同,将案例城镇按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