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节水措施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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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节能节水措施
7.1 编制依据
为贯彻原能源部《关于在新建和改扩建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编制节能篇章》的文件精神,尽量降低生产加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本设计中充分注意选用节能工艺、节能器材、节能设备以及布置实施节能措施以降低能耗,使能耗指标达到先进水平。
7.2 节能节水措施综述
(1)优化全厂工艺总平面布置和厂内工艺设备布置,工艺总平面布置利用场地地形做到煤流顺畅,系统简洁,与矿井生产系统、煤炭发运站紧密联系又互不干扰。主厂房内工艺设备顺煤流自上而下模块式分层布置,尽量保证上道工序的物料自流进入下道工序,减少中间运输环节,尽量降低泵的提升高度,避免煤流的往返运输,以降低能耗和管路磨损。
(2)生产系统主要工艺设备选用国内外大型高效设备,提高分选效率,降低损失;减少设备台数。使布置紧凑配置合理,减少厂房体积和高度。
(3)设备选型全部采用节能型产品,如泵类选型时,除注意节能型外还关注其输送效率。
(4)将变电所布置于负荷中心,减少输电电缆长度,降低电压损失和线损耗。变压器选用节能型低损耗变压器。变电所0.38kV母线侧采采用电容器集中补偿,以提高功率因素。照明采用节电、发光率高的新光源和照明灯具。工业场地室外照明装设光电自动控制器,既便于管理又达到节电节能之功效。
(5)建筑物内通风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如通过开天窗等措施满足通风需求,在自然通风满足不了的情况下,在需要设置机械排风的建筑物内设置节能型产品。
(6)选煤用废水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泥水等,在工艺设计中,煤泥水全部进入浓缩机处理,浓缩机底流进入加压过滤机回收细粒煤泥,浓缩机溢流和加压过滤机滤液水作为循环水重复使用。
7.3 能耗水耗指标
全厂总装机容量14673kW;工作容量13684kW;变压器总容量5030kVA。
吨煤电耗5.56kWh;吨煤清水耗量0.1 m3/h。
第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8.1 环境保护设计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4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年3月20日;
(7)《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7月30日;
(8)《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选煤厂)及条文说明》1992年12月28日;
(9)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10)《山西省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9月3日);
(11)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2)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表4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
(13)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14)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15)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二级标准。
8.2 厂址环境现状
选煤厂位于杨涧煤矿工业厂区内,杨涧煤矿位于朔州市朔城区北部小平易乡杨涧村附近,与平鲁区交界,南直距朔城区15km,行政区划属陶村乡及朔州市小平易乡所辖。
本场地位于管涔山东麓,地表为黄土沉积,经长期切割冲蚀,成为低山丘陵区。纵观井田,区内山梁走向为南北向,沟谷从分水岭向两侧呈树枝状分布,地形较为复杂。区内最高点位于井田西北部的白土窑村东北处,高程为1297.0m;地形最低点位于马营河出口处,高程为1101.6m,相对高差达195.4m。
区内为黄土覆盖,以黄土冲沟,梁地貌为主。由于强烈的侵蚀切割,形成多条冲沟,其上游呈“V”字型,下游是“U”字型。冲沟两侧由于不断的侵蚀形成树枝状的小冲沟。
工业场地位于黄土高原中部。地面多被黄土覆盖,黄土厚度一般为5~30m,植被差,山梁沟谷发育。地形相对起伏较大,西北高东南低。
区内地表河流不发育,各沟谷平时基本干枯无水,唯雨季时才汇集洪水。本区河流为桑干河支流,属桑干河水系,主要有马关河、马营河,均为季节性小河,一般干涸无水,雨后有洪水流泄。建设项目所在区域附近无地表水。
经现场调研,井田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及自然保护区,零星分布有部分农田,对选煤厂建设影响不大。区内生态环境一般,植被较少,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无风景、名胜古迹等特殊敏感因素。
8.3 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8.3.1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选煤厂建成投产后,可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有水体污染、固体废物、大气污染、噪声等。
(1)水体污染
对水体污染源主要有煤泥水和生活污水两种。
选煤厂杨涧煤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为办公楼、机修、单身宿舍、锅炉房等处排出的水,主要污染物为BOD、COD及SS。经化粪池等构筑物简单处理后,排入工业场地排水系统。
生产污水主要是煤泥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泥水量约3094.75m3/h,其主要污染物是煤泥悬浮物和残留的絮凝剂等,其特点是固体灰分高、粒度细,难以通过自然沉淀来达到固液分离的目的。所述两种污水,若不加以处理,排入水体大量的悬浮物将沉积淤塞河道,污染水体。
(2)固体废物
选煤厂固体废物主要为洗选矸石,其次是少量生活垃圾。
洗选矸石年排放量约为157.63万t/a。堆置时如不采取任何防治措施,既会影响景观,又会久经日晒、风化释放有害气体或产生自燃,给生态造成严重损害。
(3)噪声
选煤厂噪声主要是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交通噪声通过适当控制鸣放喇叭、降低车速等措施,一般不对周围环境生产大的污染。
选煤厂主要噪声主要分为三类:①机械噪声;②气动噪声;③摩擦及跌落噪声。产生机械噪声的主要设备为脱水筛、离心机、水泵等大型设备。气动噪声主要来自压风机进出风口。摩擦噪声主要是当煤流经过溜槽时对底板产生较大的噪声。这些设备噪声大部分是固定噪声源,多为连续排放,声级一般在90~110dB (A),不仅危害本车间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且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设计中必须考虑消声、隔音等防治措施。
(4)大气污染
大气的污染主要来自原煤储煤场贮存及装卸、原煤转载处产生的扬尘。这些煤尘如不治理,将对大气环境造成危害。
以上可以看出,选煤厂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如不加以治理,将对环境产生很大的污染和破坏,因此必须进行环保工程设计。
8.3.2项目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选煤厂在建设期间,建筑材料及散装物堆场将造成一定的地面扬尘;施工及运输将造成一定的噪声污染;施工人员的临时生活设施将造成大气、水体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