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疗保险类常见问题解答
社保常见问题解答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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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保险2.1 Q:退休人员如何享受医保?A: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缴纳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2 Q: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转移?A:医疗保险是可以转移的,同时可转移个人帐户存储额。
2.3 Q: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标准?A:报销的支付标准:2.4 Q:社保卡的作用是什么?A:可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解决原来手工报销周期长和占压个人资金的问题,持社保卡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可。
2.5 Q:社保卡可以随意选择医院吗?A:不可以,仍以18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及医保手册选定的医疗机构为准就医。
2.6 Q:就医时忘记带社保卡可事后再报销吗?A:已领到社保卡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除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可事后再进行报销的,其他情况未出示社保卡就医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2.7 Q:社保卡丢失如何挂失和补办?A:(1)预挂失(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拔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的自助终端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经确认后,挂失的社保卡停止结算功能。
预挂失10 天后自然解挂,社保卡恢复正常使用;(2)正式挂失: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补办时,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会开具《领卡证明》,该证明可作为补卡人补卡期间的临时就医凭证。
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3)换卡: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4712d96a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b4.png)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问题日益引起重视。
作为中国首都,北京市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在城市居民中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本文将解答一些关于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的常见问题,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该制度。
一、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的类型和范围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两个类型,分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在北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该保险范围包括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大病医疗救助等。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非在职的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学生、失业人员等。
该保险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和大病医疗救助。
二、参保和缴费方式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缴纳相应比例的保险费用。
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缴费。
缴费方式可以选择按月缴纳或按年缴纳,金额根据当地规定的标准进行缴纳。
三、医保卡和就医流程参加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会持有医保卡,也称为社保卡。
该卡是参保人员就医时的重要凭证,可以用于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和直接结算等。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可以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在看病前出示医保卡,医院将在结算时直接与医保部门结算。
有些医疗机构还可以实现“刷卡就医”,即一机一卡,无需提交纸质报销材料。
四、报销和待遇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待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也在50%左右。
北京市还针对重大疾病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在特定医院进行治疗时,可以享受更高比例的报销和额外的医疗救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参保人员在使用医保卡就医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就医时务必携带有效的医保卡,并妥善保管,以免遗失或被盗。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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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1.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公务员包括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的全民所有制医院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以单位为整体自愿参保,由市总工会和市退管会组织实施)。
2.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比例是多少?答:(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在职职工上月缴费工资总额的8%缴纳(2009年至今,企业为7%),个人按本人上月缴费工资的2%缴纳。
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总额60%的,按60%缴纳,超过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总额300%的,其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月缴费工资总额的%缴纳。
(3)公务员医疗补助: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的计入比例是多少?什么时候计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答:(1)45周岁以下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本人上年(养老缴费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的3%计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职工按本人上年缴费工资总额的%计入。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退休金与生活补贴(不含改革性补贴)之和的4%计入;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养老金总额的7%计入。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计入时间为每年1月1日一次性计入。
4.低收入的参保人员年初一次性记入个人医疗帐户的资金有何照顾?答:对于低收入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设定个人帐户最低记入标准,具体为:在职人员45周岁以下为400元,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为500元;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为600元,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为700元。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doc-安徽省肿瘤医院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doc-安徽省肿瘤医院](https://img.taocdn.com/s3/m/1900458cdaef5ef7bb0d3c17.png)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综合】问:居民医保参保者尚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看病就医?答: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均可作为居民医保参保凭证。
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看病就医。
问: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有没有救济渠道?答:合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员(或家属)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详细情况,包括事情经过、当事人陈述、政府职能部门鉴定报告(或意见)和第三方责任人或医疗费用支付责任方(或担保方),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经同意后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
已支付的基金根据有关法律向第三人追偿。
问:个人中断缴纳职工医保费怎么办?答:个体参保人员在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续保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并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至12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自补缴之月起6个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的按首次参保处理,中断前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再计算。
问: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有哪些?(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普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睛、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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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常见问题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障?所谓基本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在患病时能得到⽬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等内容。
什么是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建⽴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如何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和个⼈帐户?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实⾏社会统筹和个⼈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由统筹基⾦和个⼈帐户构成。
职⼯个⼈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个⼈帐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部分划⼊个⼈帐户,⼀部分⽤于建⽴统筹基⾦。
个⼈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个⼈按本⼈⼯资收⼊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调⾼个⼈缴费⽐例。
个⼈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资中代缴,但是城镇个体劳动者的保险费要由本⼈缴纳。
社会医疗保险对象⼯作变动或出国定居,其个⼈帐户如何处理?保险对象⼯作变动,有所在单位携带有关证件和《职⼯医疗社会保险⼿册》到当地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个⼈帐户转移⼿续,凡有⽋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原单位缴清,否则接受单位为其补缴;保险对象出国定居,个⼈帐户尚有余额的,各地的⼀般做法是⼀次性发给本⼈。
什么是⼤病统筹?⼤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前只能做到市级统筹,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病统筹,上海的住院医疗保险统筹;但其制定都是遵循“⼩病分流,⼤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个起付线,从⼏百元到⼏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和医疗待遇⽔平⽽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由职⼯个⼈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例⽀付。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活服务设施。
【医疗知识】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医疗知识】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https://img.taocdn.com/s3/m/32ab53c2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8a.png)
医疗保险知识问答1、我国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目标:“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也就是“低水平,广覆盖”。
原则: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属地参保原则,统筹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分担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
其核心内容是建立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费用由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形式?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加的统账结合(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也包括困难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的单建统筹医疗保险(没有个人账户)。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金制度。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还享有公务员医疗补助。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4、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本地医保,中央、省驻毫单位、市直属单位参加市直医疗保险,县、区所属单位参加县区医疗保险。
参保提供资料: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及工资花名册,用人单位财务报表或工资报表。
5、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合同后如何参保?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合同后,应及时办理保险接续手续,也可以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单建统筹医疗保险。
如果重新就业的,由新的用人单位缴纳费用。
6、职工调动时医疗保险怎么办?职工在本市调入、调出时,可以凭调动证明到市医保中心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调出市外的,个人帐户随同转移。
程序:先在调入地办理参保手续,然后提供调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基金帐号,到调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账手续,不能提取现金。
7、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怎么办?职工退休时,凭退休证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职工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费用(退休前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除外)。
社保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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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见问题解答养老保险1、社会保险包括哪些方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俗称“五险”2、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须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3、基本养老待遇如何?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退休时每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为本省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不要小看每月缴纳的105元,养老保险让我们“老有所养”,老了退休后社保局每月给我们发放养老金,多缴多得。
4、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能否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顺延缴费至满十五年,缴费满十五年后同样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5、离职后,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移?可以转移。
国家规定从2010年开始社保不可以办理退保,个人账户金额不可提取,但可以转移,同时公司缴纳部分的11%也可转移。
具体转移相关事项如下:(1)办理转移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员工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时,需携带养老手册、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填写完整,需要明确转入地点,代办的要贴代办人身份证。
)养老手册、离职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离职时,人力资源部会提供给离职者。
(2)办理转移手续时间:每月15日前办理离职的员工,当月20日之后的工作日即可前往晋江社保局办理;每月15日之后办理离职的员工,次月20日之后的工作日方可办理。
(3)办理地点:晋江社保局(地点:晋江新华都二楼)。
备注:晋江海事局附近。
深沪到泉州的车都有经过。
6、企业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农保能否合并?目前晋江尚未出台企业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农保合并的政策,因此暂时不能合并。
最新版社保疑问大解答
![最新版社保疑问大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f118a10ba300a6c30c229f8d.png)
最新版社保疑问大解答1、社保分为几块?社保分五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报销工伤报销失业保险。
2、我的社保断缴了,怎么办?可以补缴吗?各个地方政策不太一样,一般情况下,距离当前时间越短的越容易补缴,时间越长越难补。
另外补缴的话也不是说一定要补。
主要是看补缴能否满足你特定的需求。
一种情况是,有的人想要退休后养老,或者退休后免费医疗报销,但是政策规定养老要求至少累计缴纳15年,医疗也至少15年(有的城市更高),而你觉得缴费年限估计达不到,所以才要补缴。
另一种情况是,有的人是外地户口,要在当地买车买房子女上学,而当地买车买房子女上学要求社保连续,于是就需要补缴。
如果没有什么特殊需要,其实补不补无所谓。
3、自己如果不想交社保了,单位给交的那部分,以后每个月可以发给个人吗?不可以的,主要是法律上不支持。
如果你是员工的话,现在正规企业"不给你交社保然后把社保的钱给你发工资,不管企业部分还是个人部分"这家企业都是不敢的,因为他给你发了工资,然后以后你要是起诉他没给你交社保,他还是得给你交,企业得不偿失。
法院或者仲裁庭不会管是你的原因还是企业的原因,只管企业没有给你交费这个事实。
4、社保断缴了数月,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社保停交的话会遇到一些问题哈,首先是断缴期间诸如医疗、工伤、生育等问题没法受到社保保障了。
另外如果所在地区有相应要求,社保断缴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在本市但是是外地户口的居民,如果要想在本市买房、买车、子女上学、落户、签证都是需要连续缴纳社保,典型的地方就是北上广深。
断缴的话影响也其实也是可控的,一般没有紧急的买房或者买车需求,或者紧急的看病需求,其实断一两个月也没多少问题。
5、缴费人身故后养老金如何处理?社保金是可以继承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医疗保险政策常见问答
![医疗保险政策常见问答](https://img.taocdn.com/s3/m/2c971dcf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6ecb764.png)
医疗保险政策常见问答医疗保险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话题,许多人对于医疗保险政策有许多疑问。
以下是一些关于医疗保险政策的常见问答,帮助解答一些人们的疑惑。
问:什么是医疗保险?答:医疗保险是一种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人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提供财务支持以支付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可以由政府或私人保险公司提供。
问:医疗保险是否是义务性的?答:医疗保险是否是义务性的取决于国家的法律和制度。
在一些国家,医疗保险是义务性的,每个人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
而在其他国家,医疗保险是自愿性的,每个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购买医疗保险。
问:医疗保险的作用是什么?答:医疗保险的作用是为参保人提供医疗费用的财务保障。
当参保人发生意外或疾病需要就医时,医疗保险可以帮助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压力。
问: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答: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各种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具体的报销范围和金额取决于医疗保险政策的具体保障内容。
问:医疗保险的费用如何计算?答:医疗保险的费用通常根据参保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保险金额等因素来计算。
一般情况下,年龄较大或健康状况较差的人需要支付更高的保险费用。
问:如何申请医疗保险?问:医疗保险是否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答:医疗保险通常只能覆盖部分医疗费用,而不是所有费用。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会设定一定的保险金额上限或报销比例上限,超过这个上限的费用需要个人自行承担。
问:能否选择医疗保险的提供者和医疗机构?答:这取决于具体的医疗保险政策。
在一些情况下,参保人可以自由选择医疗保险的提供者和医疗机构;而在其他情况下,参保人可能会受到限制,只能选择指定的医疗保险提供者和医疗机构。
问:医疗保险是否覆盖长期护理和严重疾病治疗?答:这取决于具体的医疗保险政策。
有些医疗保险政策可以覆盖长期护理和严重疾病治疗,而有些政策则不包括这些费用。
参保人在购买医疗保险之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了解保险政策的保障内容。
社保医疗保险类常见问题解答
![社保医疗保险类常见问题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6710d15116fc700abb68fc7b.png)
医疗保险类常见问题解答1、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制度?答: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补充医疗保险。
2、参保人交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待遇?答:参保人从缴费次月1日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什么是定点医疗机构?答: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4、什么是定点零售药店?答: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售药服务的零售药店。
5、什么叫核准医疗费用?答:参保人所发生的符合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称核准医疗费用。
6、个人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有哪些?答:根据我市目前的医保政策,珠户未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以居民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两者的区别:从缴费的角度看城乡居民缴费较低,每人每年325元;个人参职工医保的是每月按缴费工资的26%缴交的社保费(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按8%缴交)。
从保障的角度看个人参职工医保的,在保障上多了养老保险,报销比例也比居民医保高,居民医保只有医疗保险的保障。
7、大病医保与基本医保有什么相同与不同?答:不同之处为: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非珠户人员在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可选择参加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是不需缴费的,也不设立医保个人账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需按社保缴费工资的2%缴纳保费,设立医保个人账户。
相同之处为:发生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以下费用可按规定报销:1、住院费用;2、通过慢性病(即门诊病种)资格认定的门诊费用;3、选定了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
社保类热门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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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类热门问题解答社保是指由政府机关和企业联合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
在我国,社保的实施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但是也伴随着一些问题的出现,比如:社保怎么办理?社保如何缴费?社保多少钱?社保有哪些福利?下文将详细阐述常见的社保类热门问题的解答。
一、社保怎么办理?1、开始办理社保时,首先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2、然后,根据所在地的规定,去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办理社保;3、在办理社保时,一般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4、办理完成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会给参保人发放社会保障卡,拿着卡可以享受相关的社会福利。
二、社保如何缴费?1、首先,参保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ATM机、银行柜台等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2、其次,参保人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以及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3、此外,社保部门也提供了社会保险缴费机,参保人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4、另外,参保人还可以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社保多少钱?1、根据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费的金额有所不同;2、比如,养老保险费一般按照年度收取,金额一般在8%至20%之间,具体金额要根据所在地的政策而定;3、失业保险费一般按照月度收取,金额一般是收入的1%至3%,具体金额也要根据所在地的政策而定;4、工伤保险费一般按照年度收取,金额一般在0.5%至1.5%之间,具体金额也要根据所在地的政策而定;5、生育保险费一般按照月度收取,金额一般是收入的0.2%至0.6%,具体金额也要根据所在地的政策而定。
四、社保有哪些福利?1、参保人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福利;2、养老保险福利,参保人可以享受退休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补贴等福利;3、失业保险福利,参保人可以享受失业补贴、失业救济、失业培训补贴以及失业生活补助等福利;4、工伤保险福利,参保人可以享受工伤护理补贴、医疗补贴以及康复补贴等福利;5、生育保险福利,参保人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补贴、计划生育奖励以及生育医疗补贴等福利。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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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是指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机构代扣代缴、财政补贴等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目前,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下文将为大家介绍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养老金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分别是什么?基本医疗保险的养老金制度是指,参保人员在退休时,可以领取由医保部门发放的一笔养老金,来补充其退休后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而个人账户制度则是指,参保人员每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会被划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报销医疗费用。
同时,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还可以产生利息,这些利息也可以作为医疗保障使用。
二、能否同时参加多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同时参加多种基本医疗保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每种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标准;2.每种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不冲突;3.多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不重复。
三、医保基金是由谁负责管理?医保基金是由政府和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共同管理的。
其中,政府主要负责医保基金的筹措和分配,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则负责医保基金的投资管理和使用。
四、医保报销的费用如何确定?医保报销的费用根据医保目录和费用标准来确定。
医保目录是一份列举了可以报销的医疗项目和费用标准的清单,参保人员在就医前需要先了解自己所参加的医保的目录清单和相关报销比例。
五、就医时如何使用医保报销?在就医时,需要先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具有与自己参加的医保相符合的药品和服务,然后在就医过程中,需要向医生出示自己的医保证件,并确认可以报销的项目和比例。
就医后,需妥善保留有关证明和单据,准备好报销申请材料,然后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报销申请。
六、医保可以报销哪些医疗费用?医保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1.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等;2.住院费用,包括住院押金、医疗费、药品费、诊疗费等;3.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如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4.一些特定的医疗项目费用,如大病救助、门诊慢性病管理等。
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a85f51275901020207409ca4.png)
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一、申报医疗费用相关要求1、各类医疗费用申报日期是几号?答:每月1号至20号为医疗费用申报日期。
2、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医疗费用支付明细和审批表?答:自参保单位申报医疗费用次日起15个工作日后,可持申报回执单到130大厅领取医疗费用支付明细和审批表。
3、申报产前检查、分娩生育费用时需携带哪些资料?答:医保手册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申报在职人员的计划生育费用时需携带哪些资料?答:医保手册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人工流产须注明孕周数)。
5、申报工伤费用时需附哪些材料?答:工伤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6、退休人员计划生育费用申报需注意什么?答:按普通门诊类别申报,并手工填写费用审核表,务必注明申报类别为“计划生育”,并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出具)。
7、哪些情况可以进行手工申报门诊费用?答:异地安置门诊费用、持外购处方到定点药店外购药发生的门诊费用、急诊发生的门诊费用、在暂不具备门诊费用上传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因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出现问题导??用、其他特殊情况。
8、离休的报销时限?答:十个工作日。
9、生育的报销时限?答:七个工作日。
二、查找原始单据应注意哪些问题?1、查找有疑问原始单据的登记日期是几号?答:每月1号至20号。
2、已结算支付的原始单据可以提供复印服务吗?答:对于已审核结算的单据不提供复印服务,单位在申报单据前应提前做好单据复印。
3、如需查找有疑问的原始单据,查找单据的时间范围是多少?答:为自查找登记之日起前半年之内审核结算的单据。
4、查找原始单据的工作时限是多少天?答:自查找登记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
5、登记查找单据业务时,须携带哪些材料?答:查找单据业务只接待申报单位,不接待个人。
申报单位须从130大厅领取《查对单据申请表》填写相关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医保知识问答题[1]
![医保知识问答题[1]](https://img.taocdn.com/s3/m/af0afe096c85ec3a87c2c545.png)
知识问答题(30题)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办理入院手续时,医院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保办)答案:(1)让职工出示医保证,医院验证后代为妥善保管,并填写入院通知书;(2)应向参保职工介绍缴纳一定费用的住院预付金(作为自付费用的押金)。
并且在以后的治疗过程中根据其医疗费用发生情况,需补交一定的押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2、医生实施哪些诊疗或用药前要事先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使用?(医生)答案:(1)医保不予支付的大型检查、大型治疗,各种限额报销的高值耗材;(2)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3)不符合使用条件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的。
3、参保职工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答案:(1)欠费超过3个月以上(2)住院期间未出示医保证的;(3)停止医保待遇的。
4、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哪些费用项目全额由个人自付?答案:(1)三大目录外的诊疗项目;(2)起付标准费用。
5、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是多少?答案:12万和20万。
6、当前参保职工在襄樊市三级甲等医院、三级乙等医院、二级以下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是多少?答案:700元、550元、400元。
7、医保患者出院时带药有哪些规定?答案:急性病不能超过3天,慢性病不能超过7天。
不能带病情不相关的药品及针剂。
8、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何享受医保待遇?答案:参保半年后(第7个月)开始享受统筹金支付待遇。
享受统筹金支付待遇后,第一年统筹金支付封顶线为1万元(含大病保险),第二年为5万元,第三年享受正常参保职工最高支付限额同等待遇。
9、规定病种门诊实行的“四定”管理包括哪些内容?答案:一是“定点”,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必须到规定的门诊部治疗(急诊除外);二是“定额”,根据不同的病种,治疗费用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三是“定药”,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只能在指定药品范围内用药;四是“定量”,规定病种门诊治疗用药量不得超过规定的用药量。
社保、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社保、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681941920b4c2e3f572763ae.png)
为此,参保人员就医时要带好“一卡两册”,即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北京市基 本医疗保险手册”(简称“蓝本”)和 “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简称“病历 手册”)。
社保常见问题解答:
6、问:医疗蓝本和社保卡丢失如何补办? 答:1)医疗蓝本补办:
如医疗蓝本丢失,需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医疗手册补办申请书》,并提供社保卡,区县社保中 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2)社保卡补办:
①社保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 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②挂失人确定丢失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③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保卡。 ④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补卡只收取工本费20元。
7、问:本次看病忘了带社保卡怎么办? 答: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未使用社保卡时,就医忘带社保卡,可出示医疗蓝本进行就医,按正常流程进行报销(仅限于 社保卡和蓝本过度期间)。 2)首次使用社保卡后,再次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 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5、问: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答:1)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保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2)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保卡和病历本; 3)交费时,须将社保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4)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https://img.taocdn.com/s3/m/f01b0596524de518974b7d30.png)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综合】问:居民医保参保者尚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看病就医?答: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均可作为居民医保参保凭证。
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看病就医。
问: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有没有救济渠道?答:合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员(或家属)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详细情况,包括事情经过、当事人陈述、政府职能部门鉴定报告(或意见)和第三方责任人或医疗费用支付责任方(或担保方),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经同意后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
已支付的基金根据有关法律向第三人追偿。
问:个人中断缴纳职工医保费怎么办?答:个体参保人员在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续保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并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至12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自补缴之月起6个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的按首次参保处理,中断前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再计算。
问: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有哪些?(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普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睛、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大家常遇到的社保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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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常遇到的社保问题解答社保中断了怎么办?社保为什么不能中断?社保转异地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些都是大家常遇到的社保问题,接下来,我为你们一一解答!社保问题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关,很多人在生活工作中或许会碰到一些难题,本文总结出5个常见的问题。
社保为什么不能中断首先,以北京为例,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只有连续上满5年的社保才能在北京买车摇号和买房,这里的社保只包括五险。
只要中间断一天,五年就要重新计算了其次,养老保险得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
不管参保者曾连续缴费多少年,一旦中断缴费,断保期间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女交满20年、男交满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
可是最不划算的是,交了却不够年限。
这里要解释一下的是:养老和医疗都是可以累积的,断了也能续上。
社保中断了怎么办1、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积累的,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
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北京户口可以办理延期缴费,外地户口交够10年才能办理延期缴费,不够10年的就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续交了。
2、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
万一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就不能医保卡自动报销了。
还有的地方规定如果断缴超过2个月,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这6个月中你是不能报销的。
3、办理社保代缴业务,要先将档案调到当地人才。
具体流程为: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取调函--持调函到单位将档案取出--持借记卡(规定银行)、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届时只要自己每个月将足够的保险金额存入该借记卡即可,其中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按每月收取档案保管费。
社保转异地注意事项如果之前在北京,现在又想回老家工作,社保要不要转移?当然要续上,务必办转移!现在很多人离开北上广,都放弃了之前缴纳的社保,觉得没什么用,回去以后再重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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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作者:ZHANGJIAN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医疗保险类常见问题解答1、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制度?答: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补充医疗保险.2、参保人交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待遇?答:参保人从缴费次月1日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什么是定点医疗机构?答: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地医疗机构.4、什么是定点零售药店?答: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售药服务地零售药店.5、什么叫核准医疗费用?答:参保人所发生地符合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地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称核准医疗费用.6、个人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地区别有哪些?答:根据我市目前地医保政策,珠户未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以居民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者地区别:从缴费地角度看城乡居民缴费较低,每人每年325元;个人参职工医保地是每月按缴费工资地26%缴交地社保费(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按8%缴交).从保障地角度看个人参职工医保地,在保障上多了养老保险,报销比例也比居民医保高,居民医保只有医疗保险地保障.7、大病医保与基本医保有什么相同与不同?答:不同之处为: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非珠户人员在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可选择参加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是不需缴费地,也不设立医保个人账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需按社保缴费工资地2%缴纳保费,设立医保个人账户.相同之处为:发生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地以下费用可按规定报销:1、住院费用;2、通过慢性病(即门诊病种)资格认定地门诊费用;3、选定了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地门诊费用.以上费用都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联网报销,其中门诊病种和普通门诊统筹须在选定定点机构就医.8、参保人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目录》疾病地,如何就医结算?答:参保人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目录》疾病地,在我市指定门诊病种申报机构,办理特定病种资格认定手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院、药店、门诊范围内合计选择3家,作为本人门诊特定病种定点服务单位.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市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选定1-2家,作为本人门诊特定病种定点服务单位.门诊特定病种定点服务单位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得变更.在该单位发生地核准费用,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后,每社保年度限额内可按一定比例联网结算.参保人支付自付和自费费用,其余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单位按规定结算.9、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购买门诊病种用药需要处方吗?答:1.所有纳入门诊病种结算地药品需凭参保人选定地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处方配售,无处方地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2.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地要求及本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书写处方;对参保人需外购药品地,外配处方应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章.10、想对原选地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更改该如何办理?答:特定病种选定医疗机构后,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得变更.一般情况下地变更手续,在每年7月1日后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原定点医疗机构取消选定,再到新地医疗机构办理选定.一个社保年度内每一家已选定地医疗机构最多可操作一次,必须是在那家医疗机构未产生费用之前(例如:7月份已在原定点医疗机构产生过费用,就不可以再修改那一家机构了).如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住变更地特殊情况申请变更:必须提供相关地证明材料到原签约机构办理注销后再到新机构签约.11、市内门诊特定病种资格认定程序?答:患有《珠海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疾病地参保人,须向我市指定门诊病种申报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化验、检查单等相关就医资料,由定点医院初审后,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12、认定有恶性肿瘤病种地参保人享受门诊待遇地期限是多少?答:参保人办理了恶性病种认定手续后,从病种确诊之日起3个社保年度内,门诊就医可以享受高额病种地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3个社保年度后,自动退出高额病种,享受中额双病种地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1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地支付范围是怎样规定地?答: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或其家庭成员地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地疫苗费用、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地医疗费用(包括“三个目录”以外地医疗费用).14、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下同)?答:参保人凭身份证等证件到工商银行、华润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15、参保人如何使用社会保障卡?答:参保人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医疗保险市内定点医院、门诊和药店就医购药.(我市地定点单位挂有标牌和配备有读卡专用机).到非定点单位就医购药地费用由个人自理.16、普通门诊统筹是指什么?答:是指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以外地门诊医疗.17、哪些人属于门诊统筹地保障对象?答: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具体有:(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2)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3)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18、普通门诊统筹地筹资标准是多少?答:每人每年100元.19、选定了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地参保人需转诊地,手续如何办理?答:参保人需转诊地,由其选定机构地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地医疗机构应为该机构签订协议地医院或医疗保险定点地市级专科医疗机构,转诊证明当次当天有效.20、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可以随意变更选定地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吗?答:不可以.门诊统筹办法规定,参保人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原则上社保年度内不予变更.因工作调动或住址变动地,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如调令、劳动合同、房产证、户口本、房屋租赁证明等)到原选定机构办理取消,再到新选定地门诊统筹定点选定,于次月生效.21、参保人下一社保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地,应如何办理?答:参保人下一社保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地,应于下一社保年度开始前3个月内到新地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地,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年度变更于7月生效.22、选定了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地参保人转诊或急诊所发生地医疗费用如何支付?答:参保人经同意转诊或在市内其它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地,所发生地普通门诊诊查费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30%,个人自付7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此外地费用不予支付.23、参保人门诊统筹缴费后社保年度内停保地,其门诊统筹待遇可否继续享受?答:可以享受至该社保年度末.24、门诊统筹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能提供什么医疗服务?答:门诊统筹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至少应提供全科医疗、内、儿、妇、外、中医等基本诊疗服务,相应地药事及三大常规、生化、黑白B超、心电图以及其它符合国家规定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提供地诊疗项目.供每天15小时以上接诊及24小时电话应诊服务.严格执行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地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好门诊统筹管理、医疗费用分析、服务人群地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等工作.25、参保人需要住院治疗时,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答: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本人地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并按医院地规定预付押金.出院时,支付自付和自费部分费用,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与医院按规定结算.其中,自付部分地费用可以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26、参保人住院发生地所有医疗费用都可以进入报销范围吗?答:参保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其中符合三大目录地费用计入核准医疗费,其余地需要个人自费,如住院陪护费、护工费、超标准地床位费、自费药等等.27、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发生地所有医保范围内地费用可以直接按照相应比例报销吗?答: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每次住院所发生地核准医疗费用,首先有一部分完全由个人支付叫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地医院设定:①一级医院300元;② 二级医院500元;③三级医院700元.剩余部分再按相应比例报销.28、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地报销比例是多少?答:在一个社保年度发生地起付标准以上、4. 5万元以下地核准费用,在职职工自付8%, 退休职工自付6%.4. 5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地,个人自付10%.29、参保人从缴费后立即可以享受待遇吗,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有最高支付限额吗?答:参保人从缴费地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医保新参保(中断缴费时间3个月以上再次缴费时,视同新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地,医疗保险支付住院核准医疗费最高限额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个月,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不满1 年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 个月,连续缴费满1 年以上地,在一个社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30万.30、市外转诊手续办理有何规定?答:参保人因病情确需转往市外医院就医地,转诊前先在本市三级医院(专科疾病由专科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市外转诊应转往省内地定点医院.市外转诊手续1年内有效.特殊危急病例急需转往市外医院抢救地,可先行转院,一周内补办转诊手续.目前我市地三级医院有:市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12月新增遵义医学院附属第五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有:白云康复医院、慈爱医院、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病专科医院有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外定点医院有:广州市区(不含花都、番禺及增城、从化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地三级医院(41家),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更新资料可查阅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31、市外转诊门诊费用如何报销?答:属于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内地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珠海市医疗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珠海市医疗保险市外转诊通知书》、医疗机构统一地收费收据、费用明细单、门诊病历和有关就医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报销.不属于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内地疾病地费用,由个人自理.32、市外转诊住院费用如何报销?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有何规定?答:经批准转诊到已联网地市外定点医院住院,按联网结算方式结算住院费用.对于转诊到未联网地市外定点医院地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珠海市医疗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珠海市医疗保险市外转诊通知书》、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电脑打印地住院费用明细单和医疗机构统一地收费收据等到我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报销.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市外转诊住院地起付标准为800元,未成年人医保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核准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在市内住院自付比例地基础上在职增加2个百分点,退休增加1个百分点.居民医保和未成年人医保市外转诊地自付比例与市内住院地相同.33、职工医保参保人自行前往市外医疗机构治疗地,医疗费用如何处理?答:未经核准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中额病种门诊费用自理,高额病种门诊核准费用地基金支付比例为50%,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基金支付比例为50%.34、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了市外转诊手续地,所发生地住院核准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是多少?答:住院核准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在市内住院自付比例地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35、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地筹资标准(含门诊统筹)是多少?个人和财政分别承担多少?答:每人每年350元,其中个人100元,财政250元.36、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是否设起付标准?答:没有.37、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年度内所发生地规定限额内住院地核准医疗费用,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地支付比例各为多少?答:一级医院就医:支付90%;二级医院就医:2万元及以下部分(含自付部分,下同)支付75%,其余按90%支付;三级医院就医:2万元及以下部分支付70%,其余按90%支付.38、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连续缴费时间2年以上地,一个社保年度内,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地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答:20万元(含自付部分).39、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地参保人可选择几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结算医疗机构?答:1-2家.40、《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有多少病种?答:13种.包括:骨关节和骨骺损伤第一年(即原骨折后第一年)、结核病(活动型)、癫痫、精神类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难治性肾病、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型β-地中海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含恶性血液病)、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第一年、肾移植术后.41、居民医疗保险一般参保人每年筹资标准(不含门诊统筹)是多少?个人和财政如何分担?答:每人每年575元,其中个人325元,财政250元.42、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年度内所发生地住院 (含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内地核准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答:在一级医院就医地支付90%、在二级医院就医地支付75%、在三级医院就医地支付60%.43、居民医保和未成年人医保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答:居民医保普通参保人和未成年人医保参保人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含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连续缴费时间6个月以内(含6个月)地,每社保年度限额为5000元(含自付部分,下同).(2)连续缴费时间6个月以上、1年以下(含1年)地,每社保年度限额为1万元.(3)连续缴费时间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地,每社保年度限额为10万元.(4)连续缴费时间2年以上地,每社保年度限额为20万元.居民医保对于特殊人群来说,最高支付限额按本人连续缴费时间确定:(1)连续缴费时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地,限额5000元(含自付部分,下同).(2)连续缴费时间6个月以上、1年以下(含1年)地,限额1万元.(3)连续缴费时间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地,每社保年度(当年地7月1日起至次年地6月30日止,下同)限额5万元.(4)连续缴费时间2年以上地,每社保年度限额10万元.44、我市补充医疗保险地保障对象有哪些?答: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具体包括:(一)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二)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上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统称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45、参保人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需要办理参保手续吗?答:不需要.所有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地参保人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向中国人民健康保险有限公司投保.46、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要不要缴纳费用?答: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资金在启动初期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安排,不需要参保人另外缴纳费用.47、我市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项目有哪些?答:我市补充医疗保险地保障项目有:自付部分补偿、高额医疗费用补偿、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附加补充保险项目.48、补充医疗保险对自付部分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答: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0000元以上地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2.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自付20000元以上地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49、高额医疗费用补偿标准是多少?答:高额医疗费用补偿标准是: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地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内(含40万元)地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中地特殊人群(按100元标准缴费地人群)能享受高额医疗费用补充吗?答:可以.但是按100元标准缴费地人群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当其发生40万元地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时,10万-20万元之间地住院核准医疗费用须由参保人个人负担,20万元-40万元之间地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可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51、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标准是多少?答: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该险种上年度月平均支付额时,设立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参保人因患特定重大疾病社保年度内使用规定地自费项目累计在 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地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52、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有没有限定范围?答: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限定了22种病种和15种自费药.22种病种分别是:鼻咽癌、恶性胶质瘤、头颈部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胸膜间皮瘤、非小细胞肺癌、胃癌、肝癌、胰腺癌、肾癌、前列腺癌、宫颈癌、卵巢癌、结肠癌、直肠癌、垂体生长激素腺瘤、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慢性粒(髓)细胞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多发性骨髓瘤.15种自费药分别是:尼妥珠单抗(泰欣生)、吉非替尼片(易瑞沙)、盐酸厄洛替尼片(特罗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恩度)、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赫赛汀)、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索拉非尼片(多吉美)、西妥昔单抗注射剂(爱必妥)、贝伐珠单抗注射液(安维汀)、雷替曲塞(赛维健)、注射用醋酸兰瑞肽(索马杜林)、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善唯达)、注射用硼替佐米(万珂?)、注射用地西他滨(达珂).53、什么是附加补充保险项目?目前参保人可以享受此项待遇吗?答:附加补充保险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地再补偿、重大疾病地现金补偿、意外伤残和死亡地补偿、长期护理保险等.附加补充保险项目由政府鼓励和引导,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开发,由参保人以团购地方式自愿购买.附加补充保险项目根据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地运行情况和补充医疗保险地发展情况逐步实施,目前暂未启动.54、参保人在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各险种之间转换关系时,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如何处理?答:参保人同一社保年度内,在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各险种之间转换地,自付部分补偿转换险种后住院核准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重新计算;高额医疗费用补偿、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已享受地待遇额度累计计算.55、哪些费用不列入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范围?答:下列费用不纳入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范围:(一)应当由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承担地医疗费用.(二)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地费用.(三)在境外发生地医疗费用.(四)未经核准市外就医发生地医疗费用.(五)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地住院起付标准费用.(六)超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标准地床位费用.(七)住院地特需服务费用.(八)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单味使用不予支付地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九)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地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十)《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之外地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地诊疗项目费用.版权申明本文部分内容,包括文字、图片、以及设计等在网上搜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