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浪理论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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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结课论文
姓名张智玮
学号201010104078
专业港口、航道及近海工程
性质国家统招(√)单考()
工程硕士()同等学力()科目波浪理论
成绩
波浪理论试题
1.波浪分类有哪些依据?请简述其中两种分类中波浪的种类及特点。
答:一.按波浪所受的干扰力和周期分类:
①表面张力波: 其波长小于1.7cm,最大波高为1至2mm
②重力波: 周期1~30s的波浪,其主要干扰力是风,
重力是它的恢复力。
③长周期波: 风暴潮;海啸。
④潮波: 天体引力造成,恢复力为柯氏力。其周
期最长。
二.按波浪形态分类:
①规则波:离开风区后自由传播时的涌浪接近于规则波。
(波形规则,波面平缓光滑,二维性质明显)
②不规则波:大洋中的风浪。
三.按波浪传播海域的水深分类:
①深水波:h/L≥0.5
②有限水深波:0.5>h/L>0.05。
③浅水波:h/L≤0.05
其中h为水深,L为波长
四.按波浪运动状态分类:
①振荡波(推进波, 立波)
波动中的水质点岁具有水平及垂直速度分量,但运动经过一个周期后
没有明显向前推移,称为振荡波。若其波剖面对某一参考点做水平运动,则称为推进波,若无水平运动,只有上下运动,则称为立波。风成波就是振荡波。
②推移波:波动中水质点具有与波浪传播方向相同的推移,水深各质点具有几乎相同的速度。潮波、地震波、洪水波等属于此类
五.按波浪破碎与否分类:
当风浪或涌浪由深水区向浅水区传播时,由于多个原因发生变形和破碎,因此可分为:
破碎波
未破碎波
破后波
2.写出波浪运动控制方程和定解条件,简述有哪些原因造成了对该方程组的求解困难。
答:势波运动的控制方程:
22
22
0 x z
f f
抖
+=抖,
定解条件:
①在海底表面,水质点垂直速度应为零
②在波面z=η处,应满足两个边界条件:动力边界条件和波场上、下两端面边界条件。
两个困难:
①自由水面边界条件是非线性的;
②自由水面位移η在边界上的值是未知的,即边界条件不是确定的。
3.简要叙述微幅波理论是如何解决上述困难的?
答:波动问题线性化:
①假设波动的振幅a远小于波长L或水深h;
②首先由艾利1845年提出;
③非线性项与线性项之比是小量,可略去。
4.弥散关系是什么?弥散关系会造成哪些现象?
答:弥散关系(dispersion relation):2tanh()
σ=上式是波浪运动中
gk kh
的一个重要关系式,它刻画了角频率、波数k,以及水深h 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
上式表明波长、波速、波周期以及水深之间同样存在着某种关系。当水深给定时,波的周期愈长,波长亦愈长,波速也将愈大,这样就使不同波长的波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分离开来。这种不同波长(或周期)的波以不同速度进行传播最后导致波的分散现象称为波的弥散(或色散)现象。
5.微幅波理论中,速度场和质点运动轨迹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叙述。
答:答:海底以上任意位置(z+h)处的水质点运动速度是x和t的函数,由于cosh和sinh函数在水面处最大,海底处最小,因此水平和垂直分速沿水深以指数函数规律减小。
水质点运动轨迹为一个封闭椭圆,其水平长半轴为a,垂直短半轴为
b。在水面处b=H/2,即为波浪的振幅,在水底处b=0,说明水质点沿水底只作水平运动。
在深水情况下,水质点运动轨迹为为一个圆,在水面处轨迹半径为波浪振幅,随着质点距水面深度增大,轨迹圆的半径以指数函数形式迅速减小。
6.驻波是怎么产生的?驻波有哪些现象?
答: 当两个波向相反,波高、周期相等的推进波相遇时,形成驻波(或称立波)。
水质点在腹点处作垂直振荡,在节点处作水平振荡。
推进波对直立墙正向入射并发生全反射时,反射波与后一个振幅、波速、周期相等的入射波叠合,就会产生上述的立波。
立波的势能及动能均为推进波的2倍,当sinσt=0时,u=w=0,故各处的动能均为零;η达最大值,故势能最大。反之,当cosσt=0时,各处的η均为零,u与w的数值均达最大值,故势能为零,动能最大。可见,能量的转化是周期性地由动能转变为势能,或由势能转变为动能。
不完全立波:在有些情况下,波浪不全部反射,则反射波和后一个入射波的叠加情况将与上述不同。
7.试对微幅波理论、有限振幅斯托克斯波理论、椭圆余弦波理论进行比较,简述各自的适用范围。
答:答:波浪理论的适用范围主要受波高H、波长L(或波周期T)和水深
h 控制,或是受它们之间的相对比值如波陡δ=H/L、相对波高H/h 以及相对水深h/L等控制。
勒·梅沃特认为线性波理论只适用于U<<1的情况. 朗吉特—希金斯认为对研究近岸泥沙运动来说,在波陡较小时,线性波理论的限制范围可放宽到U<26。
当U<26且相对水深h/L处于有限水深和深水范围内,可采用高阶斯托克斯波理论。一般而言,高阶斯托克斯波适用于大水深及大波陡(陡波)的情况,阶次愈高的波理论适用的波陡也愈大,但适用的水深范围愈窄。
当相对波高H/h接近于破碎界限而相对水深处于较浅水范围(即h/L<1/8~1/10=时),斯托克斯波理论不再适用了,这时可采用流函数波理论或椭圆余弦波理论。当相对水深继续减小,或相对波长增大至无穷大时,椭圆余弦波就趋近于孤立波理论。
勒·梅沃特认为,U≥26时可用椭圆余弦波理论。
8.简述波浪在浅水中传播时有哪些变化?
答:①波浪守恒;②波能守恒与波浪浅水变形;③波浪折射;④波浪的反射与绕射;⑤波浪的破碎。
9.波浪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破碎?破碎波有哪些类型?各自有哪些特点?
答:当波峰水质点水平分速达到或超过波速,使波形发生破碎的现象。波浪破碎的类型有“崩波”型破碎波、“卷波”型破碎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