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的现象日益突出。为了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本文从昌都地区气象探测环境现状着手,提出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并就如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提出几点建议。

标签:探测环境难点建议

1气象探测环境现状难点问题

昌都地区共有地面气象观测站28个;其中1个国家基准站、3个国家基本站、3个国家一般站、14个无人职守自动气象站、7个单站雨量站、1个探空站和5个土壤水分观测站。以前各站址周边是荒凉和人烟稀少的地方,随着城乡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周边建筑物越来越密,越建越高,观测环境保护面临严峻的考验。昌都地区气象局近年来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与地方政府、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国土部门、环保部门加强沟通,进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备案。近两年来,发现和及时发出限高告知书阻止了两起影响探测环境的县人民医院和新建居民楼案例。另外,为加强探测环境保护力度,在中国气象局和西藏自治区气象局的大力支持下,从2003年开始陆续投入资金,对昌都本站和各县气象局原有影响观测环境的业务楼和宿舍楼进行了拆迁。根据昌都市气象局近几年来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总结,认为当前探测环境保护工作难点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

(1)社会公众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法律意识薄弱。

(2)相关部门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配套规定欠缺。

(3)气象部门保护探测环境的法定保护手段有限。

(4)气象部门执法能力有限。

2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着力点

探测环境保护是气象事业发展的根本,面对日益严重的探测环境受到威胁的严峻形势,要充分利用国务院赋予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以及新实施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三项强标

等法律法规,在加大保护力度的基础上,力求与地方经济建设不发生冲突,

使气象事业与地方经济同步发展,才是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途径。

(1)要进一步加强与城建、规划部门的合作。气象部门在社会生活中很难具有政府直属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威,因此要加强与城建、规划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完善协作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主动加强与城建、规划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相关的备案制度,应根据《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三项强标和《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备案审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台站气象探测环境的备案工作。

(2)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可以有效地避免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与地方整体规划建设的矛盾,保护气象观测环境和设施,减少或者避免因城市或乡镇规划建设项目导致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积极争取当地人大、政府的支持,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气象探测场所四周保护范围以及具体标准,并经当地政府批准执行,切实将气象探测环境纳入当地城乡规划部门的保护范围。将气象探测环境保護工作从部门要保护,转化为政府要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从而形成有效的约束力。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城市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加大宣传力度。为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事城市建设活动的单位与个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气象部门要细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通过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公告等形式,有效促进周边居民和单位熟知相关规定与要求,尤其对发生在气象行业的案件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加深社会公众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了解。让气象法律法规像天气预报一样深入人心,波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形成共同保护气象探测环境重要性的共识。

(4)提高执法效果。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探测场所四周探测环境的变化情况,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报告制度。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破坏环境的违法现象采取预防性措施,因为气象探测环境违法案件的形成过程并非是一个短暂的过程,且整个操作过程都是在气象探测保护区内进行。当发现未经气象探测环境审查的项目动工或有动工迹象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个人)工程施工初期(未构成违法事实之前),气象执法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理”,迅速制止违法行为,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履行气象探测环境审查手续。这样既能保证环境不受破坏,又保证了“气象法”的贯彻落实,这无疑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依法行政举措。

(5)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基层行政执法者的素质以及受其影响的行政执法水平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阻碍。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处理好行政违法案件,不仅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知识,而且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协调能力,并且熟悉其他相关知识。要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采取异地学习办案的办法,努力提高他们的执法和协调能力,同时对行政执法工

作也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不会执法、不敢执法、回避执法的现象,提高办案能力,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可以聘请相关法律专家,参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纠纷处理工作,不断完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程序,切实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力度,依法行政。

参考文献

[1]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7号令).

[2]西藏自治区气象局,《西藏自治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手册》.

[3]王时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