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北县区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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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北县区对口帮扶工作的意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榆政发[2012]5号

【发布部门】榆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12

【实施日期】2012.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北县区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

(榆政发[20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市振兴南部县域经济步伐,推进市域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根据市委2011年第33次常委会议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并经2012年2月27日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南北县区对口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责任帮扶

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南北县区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决定,从

2012年起,南北县区对口帮扶由原来的友情帮扶提升为责任帮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之中(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发改委商市考核办另行制订)。这是市委、市政府站在全局的高度,做出的一项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实践,各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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