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2014年新公司法)

合集下载

一人有限公司(包括法人独资和自然人独资)(设董事会、监事、不设经理)

一人有限公司(包括法人独资和自然人独资)(设董事会、监事、不设经理)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监事不设经理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选择一种),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七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十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一、公司名称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名称可以用中文、外文或中外文相结合。

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字样,括号内应注明注册地。

注释: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形式,其股东只承担其出资额度的责任。

公司名称必须明确表明公司类型,在后面必须加上“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注册地址)。

注:公司注册地址要说明确切的地址,不能使用电话号码或邮政信箱等,地址应为实际存在的地点。

三、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开展商务、市场营销、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和宣传资料等服务。

(二)开展网络媒体、广播电视、传媒网络、新闻出版等信息服务业务。

(三)提供展览、展示、博览会等展览展示服务。

(四)定制、代理、销售装置、家具、饰品、高档礼品、艺术品和手工艺品等。

(五)提供旅游、酒店、餐饮等服务。

(六)投资、经营实业和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活动。

注释: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是公司经商的基础和依据。

四、公司组织形式第四条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独资投资组建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出资人与公司为两个主体,出资人享有有限责任,即其只承担出资额度的责任。

五、公司注册资本及分配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出资人(人名或公司名称)缴纳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一)出资方式:(注明出资方式)(二)股权比例:(注明股权比例)(三)利润分配:(注明利润分配方案)注释:注册资本是指一家公司在注册时注入的资本金,是公司开展业务的基础。

出资人可采取货币出资方式、实物出资方式,以及知识产权出资方式等。

股权比例是指出资人在公司股份中所占的比例,可根据资金大小、劳动时间等要素决定。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获得的纯利润在股东间的分配情况。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整。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xxxx年。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x。

第八条公司的主要营业地: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产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由公司的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股东权益和责任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经营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义务,保护公司的利益。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不得私自转让股权,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及时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二十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董事会。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生效和变更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监事)参考文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监事)参考文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设执行董事、监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币种:人民币。

(备注:外商投资企业可选择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第四章股东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XXX国籍(注册地):认缴出资额: 500万元出资比例: 100%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时间:X年X月X日前(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可自行约定)第五章股东及其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及职权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备注:公司不设经理的,此条不需写入章程)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备注:经理、财务负责人也可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副经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修改)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

监事由公司股东委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七章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备注:也可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一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一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制定公司章程应当遵循合法、自治、真实、公平的原则。

章程制定后,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选择一种),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

(注:名称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五条原有名称:。

(注:非公司制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同时记载原法人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应当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并与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记载一致。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明确表述的,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标准、文献资料、国际惯例、习惯说法等通行用语。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注: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注:股东名称应当与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自然人股东应当与其身份证记载的姓名一致,非自然人股东应当与其主体资格证明记载一致。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一人有限公司的运营,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为XXX Co., Ltd. 公司注册地为XXX市。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四条本公司的股东为一人,即XXX(以下简称“股东”)。

第五条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享有相应的决策权。

第六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限于其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三方。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会议决议需经过董事会多数股东的允许方可生效。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担任监事长,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理,由董事长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四条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出资、借款、融资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并及时向股东和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第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方式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第十七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过董事会多数股东的允许,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多数股东的允许决定解散。

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人有限公司章程

1人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余相关法律、行政法例的规定,由股东 *** 出资,建立 ******* 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例、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例、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三条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处: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出资时间在注册资本出资方或名称额(万元)中所占比率式(%)********** 年** 月 ** 日***钱币此中钱币出资额为 **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第五章股东的职权、第八条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履行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二)委任和改换履行董事、监事,决定相关履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履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同意监事的报告;(五)审议同意公司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公司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的方案;(七)对公司增添或许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策;(八)对刊行公司债券做出决策;(九)对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清理或许更改公司等形式做出决策;(十)改正公司章程。

第六章履行董事的产生方法、职权第九条履行董事的产生方法。

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设履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任。

第十条履行董事履行以下职权:(一)负责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履行股东的决策;(三)鉴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方案;(六)制定公司增添或许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刊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或许更改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用或许解聘公司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用或许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酬劳事项;(十)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运作,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址位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变更。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股东出资。

股东出资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或者以其他方式出资。

第五条公司的股东为惟一的自然人股东,即XXX(以下简称“股东”)。

第六条公司的运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公司注册之日起长期存在。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八条公司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商业道德,维护公平竞争。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九条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参预公司的决策,行使股东权益。

第十条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剩余财产的权益,公司解散清算时,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依法优先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益。

第十三条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权查阅公司的账簿和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股东有权参预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第三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担任董事,董事人数为1人。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担任监事,监事人数为1人。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经营状况,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经理,由董事担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董事会的职权和工作程序第二十条董事会行使如下职权:(一)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二)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和合作事项;(三)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四)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五)审议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六)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注:红色文字为提醒内容,制作章程时请将红色文字删除)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年月日股东决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有未尽事宜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1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注: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由股东自行约定,记载于章程,不作为登记事项。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行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由一名股东组成,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股东任命、聘任或委派产生。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活动,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一人有限公司,简称为XXX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详见公司营业执照。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惟一的自然人股东,即XXX先生/女士。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先生/女士。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币种为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的财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条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对公司及其股东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股东担任,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的需要决定董事会成员的人数,任免董事会成员。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 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合作事项;3. 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4. 选举和罢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 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散。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应由董事会成员以简单多数通过,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公司监事会由公司股东担任,监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1.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2. 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3. 提出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建议和意见;4.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5. 审查和决定公司的财务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会的决议应由监事会成员以简单多数通过,并在监事会会议上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第十九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活动,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XXXXX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XXXXXXX Co., Ltd.,注册地为XXXXXXXXX。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XXX年,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其职权和责任由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万元整,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以货币或实物形式认缴和实缴。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的权利。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和实缴其应出资额,并签订认缴和实缴书面确认文件。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股权,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经理,由董事会任命,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九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的任期为XXXX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定重大投资和合作事项、审议和批准年度财务计划和报表、选举和罢免经理等。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运作,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住所:XXXXXXXXX。

注册资本:XXXXXXXXX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

公司成立日期:XXXXXXXXX。

第三条公司章程的修订权归公司股东所有,任何股东在没有得到全体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独修改章程。

第四条公司以董事、监事制度管理,设有执行董事1名,监事1名。

第二章董事会第五条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对公司的全面管理和决策权。

第六条董事会由执行董事组成,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的选举程序和任期由股东会决定。

第七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策略与业务计划;2.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和业务扩展方案;3.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4.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和文件;6.处理公司的重大纠纷和事故。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按照需求召开,由执行董事主持。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记录,并由董事长签署。

董事会会议决议的通过需要得到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一致同意。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可以通知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专家出席,但无表决权。

第十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和备案工作。

第三章监事会第十一条监事会是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机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3.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4.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提出合理建议;5.向股东会提出关于公司运营情况的报告。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按照需求召开,由监事长主持。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并由监事长签署。

监事会会议决议的通过需要得到公司半数以上的监事一致同意。

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

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

解读201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现行公司法的12个条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对公司法所做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12处修改:(一)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二)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五)删去第二十九条。

(六)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CYE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七)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及其出资额”。

(八)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九)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六条,并将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十)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第三款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款修改为:“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__个: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岁,户口所在地: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_________,以货币出资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中:实缴出资_________万元,未缴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足。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2)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样本(设董事会)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交审计报告,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五)说明书;(六)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四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上一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五条分配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第三十六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公司的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公司合并分立与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七条公司合并、分立与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作出决定;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合并、分立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定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合并、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三十九条公司因合并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全部由股东缴纳。

四、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XXX业务的开展;2. XXX业务的开展;3. XXX业务的开展。

五、公司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办公地址为XXX。

六、公司组织结构本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1. 董事会(1)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的人数不少于1人,不超过3人。

(2)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股东任命。

(3)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2. 监事会(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的人数不少于1人,不超过3人。

(2)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领导,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任命。

(3)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护股东的利益。

3. 经理(1)经理由股东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七、公司股权1. 公司股权由股东持有,每股面值为XXX元。

2. 股东享有按照其持有股权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八、公司盈利分配公司的盈利分配按照股东持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一定比例留作公司储备。

九、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和报告。

十、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需经股东会议决议,决议通过后,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

2. 清算组由股东会任命,负责公司清算工作,包括清偿债务、处理剩余财产等。

十一、章程修订对本章程的修订需经股东会议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

以上为XXX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供参考。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和权责关系,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XXX 市。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XXX年。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XX元,由股东出资。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以下依次列出各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额等信息)。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担任公司董事长。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九条公司的财务年度为:自每年的X月X日起至次年的X月X日止。

第十条公司的盈余分配原则为: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章股东大会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的召开应提前X天通知所有股东,并在通知中注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和决定公司章程的修订、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等。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较高的法律法规意识。

第十八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决策、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决定公司的投资项目等。

第十九条董事会的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由董事长主持。

第二十条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的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第四章监事会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的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管理等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股东出资。

股东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

第六条公司的运营期限为XXX年,自公司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享有代表公司签署合同、代表公司进行诉讼等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八条公司的股东为XXX。

第九条股东应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缴纳出资。

出资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但需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决定。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比例决定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份额。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的经营需要,及时足额缴纳出资,并不得擅自占用公司资金。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承担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公司亏损的责任。

第三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共同组成。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监督经理履职等。

第十七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十八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的工作,保障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公司运营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规范、高效。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及时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活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XXX 市。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其住所地为XXX。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元,由股东以货币形式认缴。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X年,自公司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有股东必须遵守。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的股东为一人,即法定代表人XXX。

第九条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条股东在公司经营中享有表决权、监督权和提名权。

第十一条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第三章公司管理结构第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由法定代表人XXX担任董事长。

第十三条董事会由法定代表人XXX、XXX等人组成,负责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事项需经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允许。

第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由法定代表人XXX、XXX等人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事项需经过监事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允许。

第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由法定代表人XXX担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进行审计。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和合规运营。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达到营业期限、股东决定解散、法院裁定解散等。

第二十三条公司解散后,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清算,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XXX为企业自填内容。

括号内均为参考文本提示信息,请勿出现在正式文本中。

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市XXX区XXX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XXX(根据公司章程自定)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产品的方法、职权第十五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发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一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二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的职权第二十五条股东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任命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任命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或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的章程;9、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经理;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董事、经理、监事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任命或委派,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三选一)。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董事,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支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投资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有人。

其中,非职工监事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三选一)。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着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五)说明书;(六)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五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六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八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股东会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第四十一条公司因《公司法》第180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