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独立审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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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甲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释解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的规定。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制社会,司法行政不分,行政长官—直兼任司法官员。

新中国成立前夕,各革命根据地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审判、检察不分,某些行政长官一直兼任司法官员。

正因为如此,新中国成立后最初的一段时间,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非法干涉审判、检察工作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成为干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影响刑事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因素。

在刑事诉讼小确立独立行使审判权、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对于克服上述不良现象,建立科学的刑事诉讼结构,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针对这种情况早就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

《宪法》第126条及《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笋、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宪法》第131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杜,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本条依据宪法和相关绍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扣个人的干涉。

”所有这些规定,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确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真正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落实到实处。

否则,国家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就会形同虚设,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制约关系将难以形成,科学的刑事诉讼结构也将难以建立,进而刑事诉讼活动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排除一切干扰,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从而维护司法行为的纯洁性,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实现司法的廉洁高效,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司法审判的七大原则

司法审判的七大原则

司法审判是现代社会中维护公正与正义的重要机制之一。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七大原则被视为司法公正的基础准则,旨在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保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以七大原则为线索,探讨司法审判在维护公正与正义方面的作用。

第一、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指审判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依法审判意味着所有的审判行为都要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不能凭个人主观意愿或外界压力而作出裁决。

法定原则的坚持,可以有效避免任性执法、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二、公开原则。

公开审判可以保障诉讼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案件的监督,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通过公开审判,当事人可以自由表达观点,提供证据材料,使审判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同时,对于重大案件来说,公开审判还能够起到警示和示范作用,有助于建立法治社会。

第三、独立公正原则。

独立公正是司法审判的核心价值观。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受他人干涉,确保审判活动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审判人员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偏袒任何一方。

只有在司法独立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司法审判真实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第四、合理程序原则。

合理程序原则体现了司法审判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合理程序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必须依法采用适当的程序进行,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知情权和参与权。

只有通过合理的程序,当事人才能充分发表意见,提供证据材料,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正的结果。

第五、举证责任原则。

举证责任原则强调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对争议的陈述应当负起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

这个原则的遵守可以确保案件的证据充分,并让审判者在审判中更好地进行审查和裁决。

当事人要充分履行举证责任,提供客观证据材料,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第六、听证原则。

听证原则是指在合理范围内,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利益重大的案件,以及各类争议性较大的案件,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当事人和争议各方的意见,并依法作出判决。

这个原则的贯彻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当事人意见的尊重,有助于做出更为全面准确的判断。

浅析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浅析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浅析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作者:李洋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5期摘要近年来,党和国家不断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以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

“司法改革”的关键在于如何保障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我国的“司法改革”才有意义,才能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也才能保障人民的权益。

关键词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权作者简介:李洋,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6.2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108-02人民法院,自创建以来就是公正的代表,在人民的心目中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权威的,党和国家为了维持法院公正权威的形象,更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宪法中规定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一原则。

宪法的这一规定,为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了直接的依据,但是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该如何真正的贯彻这一原则,还需要进行更深入地探讨与研究。

一、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的内涵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即人民法院处理案件,是根据自己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而独立地作出裁判,它考虑的只是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而不受任何其他意志的左右。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

外部独立主要是对行政机关、政党、人大及其领导人的独立。

内部独立分为两部分:一是各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下级法院不受上级法院影响,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能在其进行具体审判活动时进行干涉,而只能在其裁决作出后,依法定程序进行监督、加以变更;二是同一法院的法官之间相互独立,不受其他法官包括担任法院领导职务的法官的干涉,法官享有按照自己对事实和法律的见解,通过法律规定的审判组织形式作出裁决的权利。

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按照法律规定,所有人在司法过程中都应该平等受到对待,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或其他个人背景。

2. 独立审判原则:司法机关应独立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根据法律和事实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外部势力干扰。

3. 公正公平原则:司法机关应当在审判过程中秉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根据法律和事实对当事人作出公正的判决或裁定。

4.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我国司法制度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5. 人权保护原则:司法制度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人权,保障其基本自由和尊严。

6. 反腐败原则:司法机关应当坚决打击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的廉洁和公正。

7. 公开透明原则:司法机关的审判过程和判决结果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司法活动公开、公正、公正。

8. 法律优先原则: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行使审判权,尊重法律的权威和效力,维护法律的平等和统一。

简述人民法院审判的工作制度

简述人民法院审判的工作制度

简述人民法院审判的工作制度
人民法院审判的工作制度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下面是简要说明人民法院审判的工作制度的几个方面:
1. 独立性原则: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

2. 公正原则: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审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辩论原则:人民法院允许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和口头形式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并有权聆听双方的辩护意见。

4. 公开审理原则: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应当公开进行,但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可以进行不公开审理。

5. 等级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实行等级审判制度,即划分一、二、三审的审判阶段,确保案件能够经过多个审判阶段的审理和审判。

6. 司法责任制度:人民法院实行司法责任制度,对参与审判工作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和其他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7. 审判监督制度: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制度,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审判工作符合法律和公正要求。

8. 全面依法治国: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原则,依法行使审判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与秩序。

这些制度保证了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实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正与秩序。

论我国审判的独立性

论我国审判的独立性

论我国审判的独立性内容提要:本文从独立审判的概念、涵义入手,把依法审判、公正审判和独立审判划为平等的并列关系,构筑了独立审判的基本内容。

结合对司法主体独立性的认识,以法理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指出没有法官的独立就没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

立足国情,对影响独立审判的问题进行逐一剖析,历史文化的沉积造成司法环境的弱化,财政和人事制度的制约损害司法的公正和独立,体制上的行政等级划分,把法制演变为“指示”或“命令”,造成了一些“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审判分离的问题。

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从文化历史观念、体制、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和思考,提出树立独立审判的文化观念,结合独立审判核心内容的三个方面,构筑实现法院独立、合议庭和独任庭独立、法官独立的制度保障措施,以克服审判实践工作中存在的“以言代法”及审判分离等问题,以期实现真正的独立审判。

关键词:独立审判审判主体影响独立审判的因素实现独立审判的措施一、独立审判的概念、涵义我国宪法第一页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条规定使“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成为一项宪法原则,而实际上早在1954年宪法中,这一原则就已被确定下来,宪法几经修改,但这一原则一直未变。

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三大诉讼法也都对此作出了与宪法规定相同或类似的规定。

但在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中,对独立审判这一原则的认识和理解都存在分歧,笔者认为,根据宪法规定和司法工作的性质,独立审判原则应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依法审判。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国家政权的工具。

法院作为法律的执行机关,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必须坚定地贯彻执行法律,这是由国家、法律和法院的性质所决定的。

在我国,法律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专政工具,也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服务的。

只有坚决地贯彻执行代表人民利益的法律,才能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搞好服务。

论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论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论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对待,无论是身份、地位、性别、种族等因素都不应该影响司法判决。

2. 公开审判原则:这个原则是指法院审判的程序应该公开进行,所有人都有权知道案件的审理进程和判决结果。

公开审判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透明的认识。

3.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这个原则是指法官必须独立于政治和经济力量的影响,客观公正地对待案件,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受外部压力和干扰。

4. “有罪推定”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应被视为“有罪推定”,即在未被证明无罪或者证据不足之前,被认定为有罪。

这个原则是保障社会安全和法律权益的基础。

5. 司法公正、效率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审判中要求尽力保障公正和效率的双重要求,即确保审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同时,也要尽量保证审理的足够迅速和及时。

以上几个原则是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它们是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
稳定的基础。

[公检法司]关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思考

[公检法司]关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思考

[公检法司]关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思考一、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含义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干涉的原则。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四个方面:1、整体独立,指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整体独立于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2、内部独立,指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能、进行司法裁判活动时,独立于其同事以及上级法院的法官,不受来自法院内部未参与审判的其他法官,包括法院司法行政领导,如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上级法官的干涉、控制和不当影响;3、身份独立,指法官的职位及法官的任职条件,应得到充分保障;4、实质独立,指依法履行职务时,除受法律及其良知的拘束外,不受任何干涉。

二、我国法律对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规范我国以立法的形式规范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1954 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规定了法院独立审判制度,1982 年修改后的宪法第126 条又对独立审判原则作了进一步明确和深化,后又在1988 年、1993年、1999 年,对宪法进行的3 次修改都保留了独立审判这一原则。

我国人民法院、、、和都规定了独立审判的原则和基本规则,可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而且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还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组织原则。

三、我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 司法体制不独立我国的人民法院是由党委领导,上级司法机关和人大进行监督指导,而政府负责管理法院的具体用人、财政、等具体事务。

各级党委对同级人民法院进行领导,各级人民法院对同级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人民法院在财政经费方面不独立,所需的财政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统一列支。

人事制度方面,法院的正副院长、正副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委员由同级的党委进行提名、任免,法院的具体编制则由同级政府的编制办进行确定,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行政调配法院干部的选拔。

而具体到案件审理方面,由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对法院进行监督,而政府又对法院的人事和财政具有较为重要的影响,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很难独立、公正、有效地行使审判权,不受外部力量的影响。

法律案件处置原则包括(3篇)

法律案件处置原则包括(3篇)

第1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案件处置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法律案件处置原则是指导司法实践的基本准则,它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以下是对法律案件处置原则的详细阐述,字数不少于1500字。

一、依法独立审判原则依法独立审判是法律案件处置的首要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审判机关独立: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行使审判权应独立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不受其干预。

2. 审判人员独立: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独立思考、判断,不受其他法官、律师、当事人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3. 审判程序独立: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二、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各方当事人给予平等的保护,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当事人的身份、地位、财产状况如何,都应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2. 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得歧视。

3. 公正分配诉讼权利义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公正分配诉讼权利义务,确保各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三、公开审判原则公开审判是法律案件处置的重要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公开审判活动,让社会公众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 公开审理过程:法院应公开审理过程,让公众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2. 公开判决结果:法院应公开判决结果,让公众了解案件的审理结果。

3. 公开审判活动:法院应公开审判活动,包括庭审、证据交换、调解等环节。

四、公正审判原则公正审判是法律案件处置的核心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 以事实为依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以案件的事实为依据,不得主观臆断。

《宪法学》: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宪法学》: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宪法学》: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1.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原则。

人民法院对一切案件中的当事人都必须平等地依据法律规定进行适用,不得考虑法律以外的其他因素,既不得对当事人进行歧视,也不得给予任何一方特权。

3.公开审判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除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公开进行,允许旁听、采访和报道。

当然,所有案件均须公开宣判。

4.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被告人除自己进行辩护外,有权委托律师为他辩护,也可以由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为他辩护,还可以由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为他辩护。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

5.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

法官法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律规定

法官法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律规定

法官法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律规定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而法官作为执法者和裁决者,对于维护司法公正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法官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各国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法官的行为。

本文将以中国的法官法为例,探讨法官法如何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律规定。

一、法官的独立性法官的独立性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它要求法官在执法过程中独立思考、独立裁决,不受任何外部干扰和压力。

法官法明确规定了法官的独立性原则,包括:1. 审判独立原则:法官行使审判权应当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官在审判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平等权利,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3. 审判权之独立行使原则:法官行使审判权应当独立自主,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和指令。

二、法官的公正性法官的公正性是司法公正的核心要求,它要求法官在执法过程中公正、无私、客观、中立。

法官法对法官的公正性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1. 法官廉洁原则:法官应当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2. 法官中立原则:法官在审判中应当客观公正,不受任何利益关系、个人情感和外界压力的影响。

3. 法官在庭审中的言行规范:法官应当言行得体,庄重大方,不得侮辱、诽谤当事人和律师,保持庄重和威严。

三、法官的专业性法官的专业性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它要求法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

法官法对法官的专业性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1. 法官的选拔和任命:法官应当通过公开、公正的选拔程序选拔产生,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经验。

2. 法官的培训和考核:法官应当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参加规定的考核。

3. 法官的法律素养:法官应当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司法实践和判例。

四、法官的道德规范法官的道德规范对于司法公正的实现至关重要,它要求法官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操守。

法官法对法官的道德规范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1. 法官的廉洁义务:法官应当廉洁奉公,廉洁自律,不得以审判职权为谋取私利。

浅谈法官独立审判制度

浅谈法官独立审判制度

保障法官审判自主
法官应自主判断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法官中立裁判原则
01
02
03
保持中立地位
法官应保持中立地位,不 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排除不当干扰
法官应排除任何不当的干 扰,如政治、经济、社会 等外部压力。
公正裁判
法官应公正裁判案件,不 受任何私人情感或偏见影 响。
法官公正裁判原则
浅谈法官独立审判制度
2023-11-10
• 法官独立审判制度概述 • 法官独立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 法官独立审判制度的保障措施 • 法官独立审判制度面临的挑战与
对策 • 法官独立审判制度的未来展望
01
法官独立审判制度概述
法官独立审判制度的含义
含义
法官独立审判制度是指法官在 审判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 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媒体对法官独立审判进行监督,提高法官独立审判的 透明度和公信力。
05
法官独立审判制度的未来展望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法官独立行使职权
强化司法独立
通过改革司法体制,确保法官独立行使职权,不 受任何干涉和压力。
完善审判制度
建立健全的审判制度,包括诉讼程序、证据规则 、裁判标准等,确保法官有法可依。
保障当事人权利
法官应保障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法官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和合法性。
全面审查证据
法官应对所有证据进行全 面审查,确保案件事实的 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官审判受监督原则
接受内部监督
法官应接受法院内部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审判工作的规范和 合法。

审判独立原则刍议

审判独立原则刍议
审判独 立原则 刍议
口 余崇顺

概念 . “ 法独 立 ” 其 司 有两 层涵 义: 是 司法 机 关在 审 判 活动 一
中独 立于 行 政机 关 即政 府 ; 二 , 其 司法 机 关在 审 判 活动 中 所发 表的 言论 和 行 为 , 被追 究 法律 责 任 , 不 便于 有 效 地进 行 审 判 。 中 国不实 行 三权 分立 , 国的 审判 独立 与 西 方 区别 显著 。 中
诉 讼可 能 带 来 的负 担 , 如 果商 家利 用 这 一缓 和来 限 制消 费者 但 的 权利 , 不 能被 允许 的 ; 是 () 3电子 商务 消 费合 同 的形 式也 应有 ~些 要求 : 何管 辖权 任 条 款 必 须在 用 户 表 示 接 受 电子 合 同 约 束之 前 显 示在 消 费 者面 前; 协议 管 辖 条款 应 足够 醒 目, 电子 消 费合 同 的其他 条 款应 与
强国际交流, 与其他国家订立关于管辖权之双边或多边条约, 协 () 2 如果商家通过协议管辖条款 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 调 立场 , 同实 现 网络 交 易 中纠纷 的顺 利解 决 。 口 以共 任 、 除对 方 主要 权 利 的 , 该 条款 无 效 。协议 管辖 本 来 是对 排 则 ( 者单 位 : 江工 业 大学 ) 作 浙 消费合 同双方利益的一个平衡, 以缓和消费者原地管辖对商家
涵 及 其 与审 判 公 正的 关系 进 行分 析 , 探讨 实现 审 判独 立是 否 具 有可行性。

审判 权应 当是 指 人 民法 院 作 为一 个 组 织 和法 官 作 为 个 人 独立 于 行政 机 关 、 社会 团体 和 个人 之外 行 使审 判 权两 方 面 的 内容 。 0 ( ) 民法 院作 为一 个 独 立 的组 织行 使 审判 权 。 二 人

谈谈我国的司法独立原则

谈谈我国的司法独立原则
为此我建议废除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部的审判委员会和检察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决定制废除法院内部的领导审批制所有案件按照司法独立的原则由检察官法官依据法律和经验良心自己决定并对其负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每一案件有责可负才能真正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z h i go n g f al v
谈谈我 国的 司法独立原 则

一Leabharlann 正 确 处 理 好 司 法 独 立 和 党 的 领 导 的 关 系 我 国是 社 会 主 义 国 家 , 中国共 产 党作 为执 政 党 是 我 国各 项 事 业 的领 导 核 心 ,当 然 也是 我 国司法 事 业 的领 导 核 心 。我 国的 宪 法 和法 律 就是 在 中 国共产 党 的领 导下 制 定 的 ,也 是 在 中 国共 产 党 的领 导 下贯 彻 和 实 施 的 。因 此我 国的 司法 独 立 不 是要 排 斥 党 的领 导 ,相反 而 是 要 加强 党 的 领导 。问题 是 如 何 才 能实 现 党 对 司法 工 作 的领 导 ? 领 导 的具 体 路径 是 什 么 ?这 个 问题 解 决 不 好 就无 利 于 司法 独 立 的 实施 。我认 为 党 对 司法 工 作 的 领导 应 是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领 导 ,而不 是 插 手 具体 的案 件 ,并 应 将 这 种领 导 方 式 制度 化 、法律 化 。党 对 司 法 工作 领 导 的具 体 方 面 应 是建 立 起 一 整套 合 理 的 司法 体 制 ,这 种 司 法体 制 不 仅 能够 充 分 保 障 司法 公 正 ,而 且 能够 高 效 运 转 。我 国 的司 法 独立 应 该 优 于 其他所 有 国家 ,这 正是 我 国当下 司法 改革 所应 追求 的 目标 。 二 、 完 善 和 理 顺 司 法 机 关 和 人 大 、 政 府 的 关 系 要 真正 实 现 司 法独 立 还 必 须 完善 和 理顺 司法 机 关 和人 大 、 政府 的关 系 。 首先 是 要 完 善 司法 机 关 和人 大 的关 系 。在 我 国 全 国人 民代 表 大会 是 我 国最 高 国家 权力 机 关 ,其 他 国 家机 关 包 括 司法 机 关 的产 生 ,宪 法 和 法 律 的制 定 等都 是 由人 大 开会 选 举 产 生 和制 定 的 ,因 此人 大 对 司 法 工作 的领 导 和监 督 也 是天 经 地 义 的 。 同样 的 问题 时 人 大对 司法 工 作 的领 导 和监 督 又 将 怎样 进 行 ?现 实 的 做 法 是 人 大对 司法 工 作 的监 督 只 是停 留在 立法 上 ,包 括 法 律 的 制 定 和 修 改 ,而 对 法律 的贯 彻 实施 缺 乏 有效 的监 督 ,以至 于 给 人 一 种 立 法 和 司法 相脱 节 的感 觉 。为 此 我们 必 须 重新 完善 人 大 和 司法 机关 的关 系 ,建 立 起 人 大对 司 法 工作 的全 覆 盖式 领 导 和 监 督模 式 ,以填 补党 对 司法工 作宏 观 领导 下的 空 白和缺位 。 其 次 是 理 顺 司法 机 关 和 政府 的关 系 , 目的 是 要解 除 当下 司 法 机 关 对政 府 的各 种依 赖 关 系 ,使 司 法机 关 真 正 成 为一 个 独 立 的 系统 。 为此 就 要 改 变 司法 机 关 现行 管 理 体 制 ,在 人 、财 、物 等 各 方 面 由地 方 领 导 改 为垂 直 领 导 ,彻底 杜 绝 地 方 政府 对 司法 工 作 的干 扰 。 三、改革司法机 关 内部管理体 制 。探索实施 一套新的司 法机关 内部运行机制 司法 独 立 不仅 要 排 除 来 自于 司法 机关 外 部 的各 种 干 预 ,而 且 也 要 防 止 司法 机 关 内 部 的非 法 干预 ,为此 同样 需要 改变 司法 系统 内部 现行 的行 政 管 理体 制 ,取 消案 件 审批 制 ,实 行法 官 、

浅论如何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浅论如何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2013.07学教育43浅论如何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黄艺真(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108)[摘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衡量社会法治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尺,是现代社会绝大多数法治国家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准则。

当前我国法治化建设处于初始阶段,整体法治化的大环境还需完善。

司法独立是现代司法改革的重要关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而要实现司法独立,其本质在于实现和确保法院及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其审判权。

[关键词]审判权独立;重要性;影响因素;保障措施一、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性《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1]。

”《法官法》也规定:“法官享有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的权利[2]。

这对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审判权独立是司法公正在形式上和程序上的体现和要求,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主要判决机构,法院整体的价值取向、行事作风等对司法公正、社会公平的实现有着至关重大的联系,所以我们必须保证法院在审判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被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乃至个人的想法所影响,因此保障法院审判权的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

2、加快推进司法改革的需要十八大报告指出,我国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重要任务。

这为我国的司法改革提出了具体方向,司法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确保司法公正。

若想获得公正不阿的审判,我们就要实现和保障法院独立的地位,这样才能在现代诉讼中有效地制约法院及法官,使其独立作出正确裁决,使一整套法院独立机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影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因素1、政府行政对法院的干预虽然法院与政府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权大于司法权,行政干扰司法”等现象在我国的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少数地方政府把地方法院视为自己所属的一个部门,无视法理地干涉司法活动,个别地方人民政府利用财政来源增加法院的经济压力,或者利用行政领导的个人威望来影响法官独立审判案件,从而造成不公正的审判后果。

简述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简述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简述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引言司法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公平与正义。

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石,它包括了许多重要的原则和价值观。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探讨。

二级标题1:独立公正的审判原则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独立公正的审判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了司法权力的独立性和审判的公正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三级标题1:司法权力的独立性司法权力的独立性是指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涉和制约。

在我国,司法权力独立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司法机关的组织独立:我国的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和人员任免由司法机关自行决定,避免了其他机关对司法机关的操控。

2.司法人员的独立性:我国的法官和检察官享有独立的法官地位,他们在审判和检察活动中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指令和干涉,只受法律的约束。

三级标题2:审判的公正性审判的公正性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

在我国,审判的公正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开审理:我国法律规定了公开审理的原则,即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都应当公开进行,保证了审判过程的透明度。

2.公正裁判:我国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判。

二级标题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另一个基本原则,它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三级标题1:平等的诉讼权利平等的诉讼权利是指每个公民在司法程序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论贫富、地位、性别、民族等因素。

在我国,平等的诉讼权利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平等的诉讼地位:在诉讼过程中,每个当事人都有平等的地位,可以自由表达意见、提供证据,并且有权利获得法律援助。

2.公正的审判程序: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保证当事人的平等权利,不偏袒任何一方,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判。

论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论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论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引言审判制度是一个国家司法体系的核心,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

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公平、公正、高效的司法程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以期对我国的司法体系有更深入的了解。

二、独立公正原则2.1 审判独立原则审判独立是我国审判制度的核心原则之一。

司法独立旨在保证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受任何的干扰和压力,只依据法律来裁判案件,从而保证司法的公正。

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做到公正、中立,不受任何利益的影响。

2.2 公正审理原则公正审理是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公正审理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公平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偏不倚地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决案件。

审判过程中,法官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决。

2.3 民主决策原则民主决策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

在我国的审判制度中,决策权归属于全体法官,通过合议、决策的方式来确定案件的裁决结果。

这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机制,保证了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法律平等原则3.1 法律效力平等原则法律平等原则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

法律的效力对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普通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

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必须依法行事,不偏袒一方,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

3.2 法律适用平等原则法律适用平等原则是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法律的适用必须是公正、合理的,法官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判断和决策。

同样的法律适用于同样的情况,法院在不同案件中不能因为当事人身份、社会地位等因素而有所偏袒或歧视。

3.3 法律保障平等原则法律保障平等原则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

法律保障平等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偏不倚地对待双方当事人。

裁判民事案件法律原则(3篇)

裁判民事案件法律原则(3篇)

第1篇一、引言裁判民事案件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裁判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我国在民事案件裁判过程中,遵循一系列法律原则。

本文将围绕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原则展开论述,旨在为相关法律工作者提供参考。

二、民事案件裁判的基本原则1.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民事案件裁判的首要原则。

它要求裁判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公正无私,不偏不倚,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理过程中,裁判者应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全面了解案件事实;(2)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时,应严格依法,不得滥用职权;(3)在判决结果上,应公平合理,使各方当事人均能接受。

2. 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民事案件裁判过程应当公开,让公众了解案件的审理情况。

公开原则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庭审过程应当公开,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旁听;(2)裁判文书应当公开,方便当事人查阅;(3)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依法进行保密。

3. 依法独立审判原则依法独立审判原则是指民事案件裁判过程中,裁判者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这一原则体现了司法的独立性,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4. 法律适用原则法律适用原则是指民事案件裁判过程中,裁判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审理案件时,裁判者应当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案件性质;(2)在适用法律时,裁判者应当严格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原则;(3)在解释法律时,裁判者应当遵循法理、遵循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5. 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是指民事案件裁判过程中,裁判者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合法。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立案阶段,裁判者应当依法受理案件,不得随意拒绝;(2)在审理过程中,裁判者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质证权、申请回避权等诉讼权利;(3)在判决生效后,裁判者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等诉讼权利。

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原则

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原则

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原则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是现代社会中司法制度的两个核心原则。

司法公正是指在司法过程中对各方公正、公平对待,不偏不倚;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能够独立于行政权力和立法权力,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这两个原则的重要性在于维护法治社会的基本秩序,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探讨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内涵、重要性以及如何保障这两个原则的落实。

首先,司法公正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

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了解案件事实、适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没有个人偏见和利益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作出判决。

司法公正确保了人民的合法权益,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司法公正还要求法官在争议中起到公正、中立的裁决作用,以确保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其次,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在履行审判职责时能够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权力的干涉。

司法独立的目的在于保障司法机关的独立性,使其能够按照法律和法规独立行使审判权。

司法独立的建立是为了防止政府或其他利益团体对司法机关的操纵和干预,保证司法机关在法律面前平等、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保障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原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任何一个司法制度都必须以公正为依托。

只有公正的司法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司法独立则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只有司法机关能够独立地行使审判权,才能有效地抵制政府和其他利益团体的干预,确保司法的公正性。

要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落实,需要建立健全的司法制度和体制机制。

首先,司法机关应该拥有独立的组织架构和财务保障,以保证司法独立的物质基础。

其次,对法官的选拔和任命应该公开透明,避免政治等因素的干预。

同时,需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对司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避免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此外,司法教育和培训也是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法官和法律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和道德修养,提高司法公正的执行力和司法独立的保障力。

法院工作制度基本原则

法院工作制度基本原则

法院工作制度基本原则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行使着依法审判的职责。

为了确保法院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我国法院工作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立了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独立审判原则法院工作制度的核心是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在法院在审判活动中,独立行使审批权,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根据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保障司法公正。

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在法院工作中,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必须平等地适用法律。

这一原则要求法院消除任何形式的歧视,确保各民族、各阶层、各宗教信仰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公开审判原则公开审判原则是指人民法院随诉讼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公开审判有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辩护原则辩护原则是指被告人依法有权委托他人或由自己,在审判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材料证据进行辩解。

法院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不得非法侵犯和剥夺。

正确对待被告人或辩护人的申辩,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

五、合议制合议制是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1—3人以及人民陪审员2—4人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审判长,成员权利平等。

合议制有助于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保证案件审理的质量。

六、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不能公正审判,有权请求审判人员回避。

同时,如果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需要回避时,报告院长决定。

回避制度有助于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平。

总之,我国法院工作制度基本原则旨在确保法院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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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独立审判原则
来源:未知作者:马良卓刘田忠日期:09-12-29 [摘要]独立审判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法院的重要原则。

法官要实现公正和效率这一基本目标,就要排除任何来自外部和内部机关、团体、个人的干扰,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本文笔者试图就独立审判的内涵,影响独立审判的因素及其原因,坚持依法独立审判的一些设想等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以进一步推进司法体
制改革进程。

[关键词] [独立] [审判] [保障] [监督]
①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院组织法》也由明确规定。

为了保障法院审判的庄严性,《刑法》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这也是对法院独立审判、不
受任何外界干扰的一种间接保护。

一、独立审判的内涵
②第一个方面:外部独立
外部独立是指法官除法律、事实之外,不应考虑、不应受到任何干预。

如果来自人大的个案监督超越了立法机关的固有职能,变成直接或间接代行审判权,那么,她就违背了现代政治制度设立的一般原理――立法只就普通问题做出抽象使用的规则。

同样,来自行政机关的干预,同国家机构相分离的设计方针有矛盾,也会因此而影响司法的固有特征――与政治适当间隔保证中立形象此外,来自社会的干预一般都是利益干预,且不具备超越法院的地位与权威(在法理与立法上)
其介入更是无法无据。

第二方面:内部独立
中国法院不应只是整体对外独立,法官还拥有独立于内的权力。

在法院内部,审委会定案制度成为法院内部干预具体案件的主要形式,但是院庭长还通过分案、文书签发等形式对法院审判给予影响。

尽管不少法院对一般案件的审判权力已下放给合议庭或独任庭,但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权力仍由审委会把关。

显然,从保障司法独立的角度、从保障现代审判制度顺畅运作的角度出发,都有必要加强内部独立,赋予合议庭以独立审判权力。

二、影响独立审判的具体表现及其原因
“牵一发而动全身”,近年来我国法院基于“公正与效率”这一基本目标,针对独立审判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还不
少,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

③1、司法权力地方化。

我国虽然是单一制国家,但宪法规定实行多级政权体制,每一级政权都设有权力机关、行政机关;除了乡镇政权外,其他各级都设有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加之现行的人事、财政体制也以分级管理为主,人民法院的产生、法官任免、司法人事、司法经费都在同级地方控制之下,导致了司法权力的地方化。

司法权力地方化逐渐显现的弊病严重影响了独立审判和法制统一这两项重要宪法原则的实现,也使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受到威胁。

浅谈独立审判原则(2)
来源:未知作者:马良卓刘田忠日期:09-12-29
2、审判活动行政化。

法院组织法以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基本方式。

现行法律的绝大多数规定是符合审判工作的客观规律的,是科学的。

但长期以来,法院在一些重要环节上没有按照司法工作方式从事审判活动,反而借用了行政工作方式处理案件、管理审判工作,从而抹杀了审判活动的特点,审判职能的作用受到影响。

另外,个别地方无视审判职权的本质特征,把法院当做行政部门对待,把法官当作行政官员管理,从而加剧了审判活动的行政化。

在一定程度上,也对独立审判的原则有所影响。

3、法官职业大众化。

法律是一门科学,法官是一个职业。

法官职业需要特有的职业训练、职业意识、职业素养、职业技能、职业道德。

一支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是法院完成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责,包括独立审判的前提。

1983年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之前,我国对法官的专业背景没有特别要求,只要符合普通公务员条件的人都可以当法官。

1983年后,特别是1995年颁行的《法官法》和2001年修正《法官法》以来,不具备法律专业学历或经验、技能、职业道德等条件的人员不能再进入法官队伍。

虽然法律上的“门槛”提高了,但法官职业化状况仍然堪忧:一方面对现任法官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没有很好的办法进行“消化”;另一方面目前仍有一些人通过各种不正当渠道进入法庭要当法官,从而增加了法
官队伍职业化的困难。

4、审判机制受牵化。

法院的人事权、财政权都受到地方各级党政部门的控制。

大至整个法院的运作经费、福利、工资待遇,小至法官的充当、提拔都由上述部门决策或制约,且这些权力或影响的施加在实践中往往是无机、随意的,法官缺乏长期任职和充足的物资待遇,法院整体运作也不具备强有力的持久且不受外界牵制的支撑条件。

所以,尽管立法上给予一定的独立,且明确允许的干预甚少,但考虑到种种实际困难因素,法官作出决策自难避免干扰。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不理解司法权力的性质,进而违反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将司法机关等同于其他机关;二是否认或者漠视法官职务的“职业化”甚至将法官视同于普通公务员,连法官职务的“专业性”都无
法保证。

三、确保独立审判原则真正落实的几点设想
我国现行司法制度弊病最核心问题在于司法权力的地方化。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人民法院的法官任免、司法经费等都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下,人民法院的依
法审判的独立性从何谈起?
因此,司法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就必须要把司法权力从地方政府的怀抱中剥离出来,把司法机关与地方政府的依附、隶属关系变为互为独立关系,从体制上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审判的权力。

这种剥离不仅是指司法机关的权力产生的来源不是地方政府领导的任命,而且司法经费也不能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拨款,而是依法划拨。

只有这样,司法权力的地方化这一弊端才能根除。

其他一系列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下面,笔者就如何保障依法独立审判的相关问题从司法体制的改革的角度出发作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以与大家商榷。

浅谈独立审判原则(3)
来源:未知作者:马良卓刘田忠日期:09-12-29
1、建立、健全审判保障机制。

以上所述可以看出法官是否能够独立审判与法院的人事权、财政权的制约因素关系莫大。

因此,应将司法直属中央,将政府决定法院财政改为全国人大决定财政,且人大应提供充足财政经费,以避免因财政问题而受制于各方尤其是地方政府。

法院的人事权也应交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且应明确规定法官任职的终身制、不可撤换制。

即或撤换,都应依构成犯罪或身体健康状况为条件,否则应交由专门设立的由法官和各界人士参加的纪
律委员会依司法性质的程序来决定。

2、改革和完善司法行政管理和审判管理制度。

目前法院自行管理的司法行政工作为审判工作正常进行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与保障,但仍然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应着力强调司法行政的服务功能,突出审判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

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探索与案件审判直接相关的审判管理与普通司法行政工作的不同规律,建立法官会议制度、案件管理制度,提高司法效率,确
保司法公正。

3、贯彻落实《法官法》,完善法官制度,建立一直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

应当以法官职业化为主线,改革法官培养机制;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官提名制度”,扩大法官选任程序的公开性、广泛性;完成法官员额确定工作,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为其他各项改革奠定基础;建立健全法官辅助人员制度,最大程度的发挥现有优秀法官的作用;改革法官惩戒制度,建立适合法官职业特点和司法工作规律的惩戒程序;加强对法官的职业道德约束,建立强有力的实施
机制。

4、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制度。

在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自觉接受监督关系的前提下,继续发挥目前的审级监督、审判业务监督、纪律监督、职业道德机制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效监督机制的作用,进一步研究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范围和方式,使之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使审判机关在接受监督的同时,
确保依法独立审判,公正司法。

[注解]
① 见课本
② 见《学习与探索》摘要
③见《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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